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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七章

下南洋 杨金远 6335 2018-03-18
高蘭香為黃澤如生了一個兒子,取名黃佑國。這個名字是孩子的外公高伯給起的,意為保佑自己的國家風調雨順,國富民安。黃澤如是個讀書人,多少還是個舉人,不說是滿腹詩書經文,才高八斗,但給自己的孩子起個好聽一點的名字,那點水平還是有的。他覺得這個名字起得也太土里土氣了,哪裡有這樣起名字的?你再愛自己的祖國再怎麼的也沒必要起得這樣直白直露,讓人聽了覺得好笑。給孩子起名字和愛祖國完全是兩回事的。無奈高伯心意已定,黃澤如覺得也沒必要跟老人較那個勁,一個名字不過是個符號而已,又不代表什麼,也就佑國佑國叫開了。叫了一些日子,叫順了,也沒覺著有什麼不好。心裡想,挺好呢! 其實,黃澤如這時的心思已經放在了一家大小的生計上。他每天天一亮就要跟著高伯出去拉黃包車,要到夜裡很晚才能回家,身心折騰得疲憊不堪。殘酷的現實逼著這個沒有吃過什麼苦頭的讀書人,必須放棄過去那些幻想和不切實際的想法,面對現實,把生存放在頭等大事去考慮,去奮鬥;現在他才明白,再也沒有什麼能夠比生存更加重要的事了。一個人連生活都不能保障,連活下去都有困難,還奢談什麼愛不愛國?所有的一切還不都是一句空話?如果說當初在國內時面對朝廷的無能他會感到憤慨,從而激情萬丈,有一種不爆發誓不罷休的衝動的話,那麼,到南洋後,在遠離祖國的地方,那一切似乎都變得有點淡了,都離自己遠去。所有的激情和對大清國腐朽衰敗的無奈,都已經化作一種深深的痛埋藏在心底。要重新喚起它,需要時間,需要某種外在因素的配合。

現在,他的身份已經和從前完全不一樣了,他已經是一個孩子的父親,妻子的丈夫了。為人夫、為人父的他必須以一個男人最起碼的責任感,承擔起養家的重任,否則,他就是失職。 有時候,黃澤如會想起小時候的情景,父親黃敬芳一邊摩挲著他的腦袋一邊對他說,我希望從我們黃家走出去的都是讀書人,都是進士,狀元,將來都能出人頭地,在朝廷為官,替國家效力,成為國家的棟樑之才,我可不願意看到在田間地頭,販夫走卒的人群中有我的孩子的影子,那是不能夠容忍的;我並不是說那些人就有多下賤,但人分三六九等,各人有各人的分工,那分工的最大不同就在於憑藉著各人能力的大小進行分工安排。就比如你可以挑一百斤重的擔子,為什麼只去挑五十斤的擔子?而一個小孩子又怎麼可能擔當得起百來斤重的重任?那些沒有讀過書的人,那些沒有文化的人差不多就是小孩子。他們怎麼可能挑得起國家的頂天大樑?

黃澤如當時就在心裡想著,父親的觀點雖然偏頗些,父親的期望雖然高了一點,但他一定會照著父親的願望去做,他會朝著那條路一步一步穩穩地邁下去,做一個對國家有用的人的,他不可能碌碌無為,讓父親失望。誰料,他滿懷愛國熱情,希望中國也能像日本明治維新一樣,通過變法維新,變弱為強,變貧為富,誰知禍從天降,昔日的願望早已成了泡影,別說在朝廷擔當重任,就連在自己的國家他都已經無法呆下去了,弄了個丟家棄國,落荒而逃,在海外過起漂泊不定的生活。這樣的悲慘下場,想想是多麼的讓人傷感! 黃澤如想著自己走過的路,感慨萬端。但是,不管怎麼說,他仍然確信自己所做的事沒有錯,如果時間倒退到從前的話,他仍然還會堅持那樣做的。一個人無能,沒有作為可以,一個國家則不行。朝廷怎麼可以那樣無能?泱泱大國怎能任人蹂躪任人宰割?

和黃澤如不一樣的是,一時頭腦發熱而觸犯朝廷的高伯卻無時無刻不在為自己的行為懺悔著。就像是他的一個不小心,欺侮了一個不該欺侮的老實人一樣。那種歉疚和負罪的感覺一直如影隨形,趕也趕不走,躲也躲不開,甩也甩不掉,讓你多難受你就有多難受。有時,高伯冷靜地想著自己做過的那些荒唐事兒,連自己都覺得有點驚訝和不可思議,好像一點也不相信自己會做出那等惡作的事。他真的那樣做了嗎?他怎麼可以那樣做呢?不知道有多少次,他在心裡這樣質問著自己。隨著時間的不斷推移,那種負罪感和歉疚感便如挑在肩上的擔子,挑的時間越長,便越覺得沉重一樣,他差不多要被它給壓垮了。他再也無法承受下去了。 我要回大清國去!這是最近以來高伯想的最多最強烈的一個念頭。並且,因為這件事他常常在夜裡做起了回鄉夢。他夢見因為他到南洋了,蘭香娘在家沒吃沒穿的,一邊在到處流浪,一邊在唱著一首十分傷感的福州童謠,那首童謠其實高伯也會唱,歌詞這樣唱著:拖礱伊彎,番仔走番;番船未到,無米煮罩(飯)……

憂傷的歌聲傳到很遠很遠的地方,漂洋過海,傳到南洋來,恰好和高伯的心情非常吻合,把高伯感傷得不知如何是好。有一天,高伯對蘭香說,這些日子心裡怪怪的,我在夢裡老夢見你娘,夢見你娘沒吃沒穿的,手裡提著一個破碗到處去討飯,後來,你娘碰上我了,你娘哭著向我要吃的,你娘罵我沒心沒肺的,把她一個人扔在家裡,你娘求我趕緊回去,不然的話,她就要給餓死了。 高蘭香說,那是做夢!我娘怎麼會沒吃的呢?我娘不會! 高伯說,反正我想回去。我出來已經六年了,我真的想家了! 蘭香說,你現在怎麼可以回去?你回去了朝廷還不找你? 高伯說,可我不回去又怎麼辦?在南洋想家想死了,還不如回家被朝廷抓去給打死。那種感覺還不都一樣。

高蘭香卻不同意父親回去,她說如果現在父親回去,只有死路一條了,為什麼不好好呆著,非得要去飛蛾撲火?不如等世道太平一點了再回去。 高伯說,世道什麼時候會太平?等到世道太平的那一天,我早就已經死了,不在這個世界上了。 高蘭香便勸他不要那樣悲觀,說情況總會有好轉的那一天,回去也不過是早晚的事,為什麼要不計後果不顧一切想回去就回去呢? 高伯雖然天天說著要回中國去,也不過嘴上說說而已,不可能變為現實的。因為他如果真的要回去的話,首先必會面臨著一筆相當昂貴的路費,那可不是一個小數目,有些人到南洋十幾二十年了,都還不敢回去一趟,怕的就是出不起路費。或者說,回家一趟後就什麼都沒有了,仍然回到以前一無所有的老樣子。過去來到南洋的那些人當中,年年想回家,年年又不能回家的人大有人在。有相當一部分人甚至於把回家當成了一種美好的夢永遠地留在了心底,或帶著這個美好的夢離開了人世。

這些年,高伯到南洋後雖然也賺了一些錢,但一個人畢竟花銷大,吃飯看病穿衣租房子,哪一樣不要花錢?再說,女兒女婿的到來和黃佑國的出生,又花了一些,就幾乎把他這些年來的所有積蓄都給花光了,現在他差不多已經兩手空空了,還叫他怎麼回去?他半開玩笑半認真地對女兒女婿說,從今往後,咱們井水不犯河水了,你們賺的錢歸你們管,你們用;我賺的錢歸我管,我自己用,別攪在一起了。等到路費湊足了,我就回家去!你們可千萬別耽擱了我,讓我到死的那一天也不能夠回到大清國去。 也真可憐了高伯的一片苦心,自此後他真的把有一天要回中國當做了唯一的精神寄託和奮鬥目標,並且一直在為那一天的早日到來不懈努力著。 實際上,高伯心裡藏有一個秘密,那是他的女兒女婿永遠不會知道的。幾年前高伯才到南洋的時候,他認識了一個叫鳳的女人。鳳信佛,比高伯小好多歲,最多不過三十多歲,廣東汕頭人。鳳的丈夫到南洋已經有一些年頭了。先到馬來亞,再到新加坡。丈夫在馬來亞的一個礦上做工,一次礦裡出了礦難,丈夫一句話也沒有留下就走了。鳳和丈夫結婚多年,也沒生下一個孩子。有一天,鳳也找到南洋來了。鳳到南洋是想找丈夫生個孩子的。沒想孩子不但沒有要到,就連丈夫也沒了。丈夫一走,留下鳳一個人。舉目無親的鳳於是到新加坡投奔她的表哥,沒想表哥早就隨一個船老闆跑輪船,當船夫去了,鳳只得流落街頭。接下去就像是戲台上演戲,鳳遇上了高伯。高伯英雄救美,收留了鳳。千萬別以為高伯乘人之危,舊小說裡多引用“柳下惠坐懷不亂”的典故來讚揚男人的美德。

相傳在一個寒冷的夜晚,柳下惠宿於郭門,時有一個沒有住處的女子來投宿,柳下惠恐其凍死,叫她坐在懷裡,解開外衣將她裹緊,同坐了一夜,卻沒有發生非禮的行為。高伯雖然不是柳下惠,但他確確實實就是一個正人君子。高伯供鳳吃住了一些日子,連鳳都覺得會有什麼事情要發生,但偏偏就是沒有。作為一個身體健康的男人,那似乎有點不正常,鳳心裡就想了很多很多。從內心來說,她也希望他們之間發生一些什麼。她覺得,高伯對她是有恩的,她是一個知恩圖報的人,感恩的女人用什麼報答男人?女人自己是最最清楚的,她們一想就想到那方面上去。她覺得她和高伯只有發生一些什麼了,她才可以報答高伯,對得起高伯。問題是,高伯並沒有按照她想的那樣去做。高伯天天跟她在一起,一說就說到回國的事情上去,好像回國成了他的頭等大事,別的都不在話下。一天,她問高伯說,你是不是很討厭我?高伯有點莫名其妙,他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呢?鳳說,既然你不討厭我,那你為什麼都不理我?高伯說,沒有呀!我們這不都好好的嗎?鳳說,真的好好的嗎?高伯說,是呀!是好好的。

高伯說這句話時,連自己都覺得有點心虛,有點太虛偽了。其實他心裡非常明白鳳指的是什麼,他只是在裝聾作啞罷了。從高伯這方面來說,他也是男人,那時他已經離開妻子有兩年多了,他不可能不想女人。他也不可能是柳下惠。柳下惠是那些無聊文人瞎編出來,是現實中不存在的人。他之所以夜夜面對鳳卻“坐懷不亂”,完全是因為他覺得對一個正寄人籬下的女人那樣做,實在太無恥,太卑鄙了,那不是一個堂堂正正的男人為人之道。 高伯“坐懷不亂”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始終把南洋當做是自己人生的一個驛站,一艘正在航行的輪船,他不過是它們的一個過客而已,他不可能在這個驛站或是這艘船上長住下去,總有一天,他是要離開它們,要回中國去,要回家裡去的,那種有形無形的東西總是在時時刻刻提醒著他,限制著他,使得他不可能對暫時棲身的船和驛站有所迷戀。高伯說白了不過是一個農民,他不可能像那些政治家和讀書人一樣,把任何一件事都提升到一定的高度,什麼愛國不愛國,他只是覺得中國是他的祖居地,是他的家,家裡還有一個女人和他的孩子在等著他。如此而已。

當時在去南洋的那些中國人當中,不外乎有這麼幾種情況,一種是在沒吃沒穿,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逃難逃到南洋的;一種是認為南洋到處都是金山銀山,跑到南洋來淘金淘寶的;還有一種則是像高伯這種情況,是朝廷的欽犯,在國內已經無法再呆下去了,只好到南洋來避難。這種人最不想在南洋久留,因為他們本來就是被迫來南洋的,來得相當委屈冤枉,只要有機會,他們都會不顧一切回到自己的故土去的。然而,有時人的意志是非常薄弱的,尤其是在面對女人的時候。高伯也一樣,他是一個健康的男人,健康的男人就不可能不想做一個健康男人想做的事,那種生理本能無論是偉人和乞丐,都是一樣的。那是過年的晚上,當中國人都沉浸在那個傳統節日的氣氛中時,漂泊海外的一個單身男人和同樣漂泊海外的一個孀居的女人免不了一陣傷感,免不了同病相憐。而在那種情況下發生一些意外是相當正常的。

事情過後,高伯有點後悔,他覺得自己太過分了!最後還是做了乘人之危的事。心想自己說有多無恥就有多無恥。他甚至於不敢面對鳳,好像那件事不是鳳出於自願,而是他把鳳給強暴了似的。 這樣過了半年,鳳終於看出高伯並沒有把心思放在她的身上,倒好像是給他添加了麻煩。鳳信佛,慈悲為懷。這時剛好表哥已經不再跑船,回到了新加坡,她便投奔表哥去了。那天,鳳一大早就起來了,像平時一樣,鳳替高伯做好了飯菜,然後把屋里屋外、上上下下拾掇得乾乾淨淨、齊齊整整,就像是她要出一趟遠門,要很長時間才能回來似的。臨分別的時候,高伯倒有點依依不捨,眼裡湧動著淚花。鳳說,你什麼時候要我回來,叫一聲,我就回來了。高伯聽鳳說了這句話,淚水就下來了。心裡想,鳳其實是多麼好的一個女人! 鳳這時說,你不是說有一天你要回中國去嗎? 高伯說,是,那是肯定的,總有一天我要回國去的。 鳳說,如果哪一天要回去,捎上我,我也想回去。 高伯說,為什麼? 鳳說,還為什麼?你們男人都不想留在南洋,我一個女人還留在這幹什麼? 高伯說,也是,我們男人在這都不好混,就別說你們女人了。到了那一天,我一定會帶你回國去。 但是,鳳又馬上反悔了,鳳說,我還是不回去了,你家裡還有老婆孩子,我跟你走那算什麼?再說,當初我男人離開家裡時,已經在左鄰右舍那誇下海口了,想到南洋來做大事情的,像我現在這種狼狽不堪的樣子回去,還不讓人家給笑話死了?我不回去了,我死也要死在南洋了,哪裡的黃土都一樣埋人。 鳳走了。鳳剛走那陣高伯會天天想她,好像身邊突然少了一樣東西。有幾次,他甚至跑到鳳表哥住的地方去找她,但去了幾次,一次也沒碰到鳳,心裡就想,男女之間走在一起其實就是一種緣分,緣分長的十年二十年,甚至一生一世,長相廝守;緣分短的就是讓你們結成夫妻也不過一年半載,三年五年。他和鳳之間大概就是屬於那一種緣短的人。緣盡了,人也就散了。散就散了,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只是他們的這一個筵席也散得太早了點太快了點。不過,從理智上說,他是不能再去找她了。他不能太情緒化,因為他畢竟是有家有室的人,總有一天,他是要回國去的,他不可能長期留在南洋。既然有一天要回國去,那麼,他就沒有任何理由再纏住人家了,鳳畢竟還年輕,還可以再組建一個家庭的。 高伯一門心思想著回國,想著回家。他覺得自己在南洋一天也沒辦法再呆下去了。後來,高伯的思鄉病隨著女兒女婿的到來,特別是外孫黃佑國的出生,減輕了許多,他除去拉黃包車,整天就都把精力放在黃佑國的身上。孩子實在太可愛了,一句句親親熱熱的“外公”,叫得他眉飛色舞,高興得一塌糊塗。然而,那一切都不過是暫時的,那種思鄉病說穿了就是一種心病,不是什麼藥就可以治好的,高伯心里相當清楚,要想治好它,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回國去,回家裡去。 而且,面對天真無邪的黃佑國,有時他會冒出一些很離奇古怪的念頭,他突然想,這孩子打從一出世就在南洋,就連自己的國家是什麼樣子都不知道,長大後他還會去想自己的父母之邦是中國嗎?想起要回到那裡去嗎?他們還會對他們父母的國家有感情嗎?如果長大後他不願意回去又該怎麼辦?那麼,一代又一代下去,不是連自己是哪里人都給忘了?那是多麼可怕的事!一想起那些,高伯的內心就有一種莫名的傷感,於是,他帶著他的那種深深的傷感和憂慮開始對小小的黃佑國進行了相關的愛國愛鄉教育。他本身包含有一種強烈的使命感,幾乎天天向孩子講述老家,講述中國的許多事情,他對女兒女婿約法三章:第一,不管以後他們在南洋生了多少個兒子,多少個孫子,所有兒孫們只能講漢語,講家鄉話,不能講當地的馬來話,講英語;第二,孩子長大了進學校唸書,只能進中國人辦的學堂,不能進洋學堂;第三,不管以後在南洋多少年,多少代,他們始終還是一個中國人,只要有條件,就必須讓後代們回到自己的國家去,絕不可以當外國移民。 從高伯這方面來講,他認為只有這樣,才可以確保世世代代永遠保留一種中國人最本色的東西,才不會把老祖宗給忘了。對高伯提出的要求,女兒和女婿雖然不反對,但是作為他們來說,認為有些事情是不現實,無法做到的,就比如,孩子長大後的上學唸書問題,你不進洋學堂你做得到嗎?你不進洋學堂你還能上哪裡唸書去?你總不可能自己辦一個學校吧?沒想高伯卻認為,自己辦一個中國人自己的學堂又有什麼不可以?現在中國人到南洋的人已經越來越多了,早晚得自己辦個學校。就是不辦學堂,辦個私塾總該可以吧,女婿不也是從念私塾過來的嗎? 黃澤如便沒話說了。他心裡不明白,自己的老丈人,一個普普通通的農民,一個平平凡凡的大清國子民,他的那些愛國愛鄉的熱情究竟從哪裡來的呢?誰也沒有叫他這樣做,誰也沒有教他要這樣做,那一切完全是發自他的內心。黃澤如心裡頭便為老丈人的想法感動著。至此,他才明白,原來,那故鄉,那故國是那樣充滿魅力,讓人欲罷不能,欲離還回,其實,故鄉本身就像是一塊吸力巨大無比的磁鐵,無論你走多遠,你也永遠走不出她的磁芯,你最終還是要回到她的身邊去的。別說老丈人,他,高蘭香,陳可鏡,李清華,任何人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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