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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硬幣重於撲滿

佛祖在一號線 李海鹏 1648 2018-03-18
曾有一個時代,當我還小的時候,人們對古代知識分子充滿興趣,那時的電視劇裡最常出現的角色是狀元,而不是如今這般全是皇上。狀元的人生第一件事是哇哇大哭,然後丫鬟就歡天喜地地跑進廳堂,面對觀眾宣布“夫人生啦!”第二件事就是抓周。你知道抓周就是一個口水漣漣的嬰兒在一張堆滿禮物的桌子上爬啊爬,抓到什麼就預示什麼前程,抓一本書的就是知識分子,抓印章的是乾部,要是抓胭脂盒,父母就要暗叫一聲“壞了”,這是個流氓。電視劇總會安排兩個孩子一起抓,一個狀元,一個流氓,於是觀眾們就都明白了:這兩個孩子將終生為敵,而狀元必將取得勝利。 那會兒我就發現,自己對當狀元和當流氓都毫無興趣。要是讓我去抓周,我必定要抓一塊紅燒肉。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那說的是少先隊員,我自己的興趣可全在於永不間斷的進食。

我覺得書是用來撕的,爺爺的眼鏡是用來摔的,這個世界就是用來品嚐的。我遇到什麼都想塞進嘴裡。我吃起雜拌糖來像甜菜上的一條像蟲甲,吃起豬大腸來像一個食人生番,假如世上真有小紅帽的話,我就要一口吃掉她的奶奶。當我媽送給我一隻小豬形狀的撲滿當作禮物的時候,我還是一個元氣淋漓的嬰孩,腦子裡沒有任何你們這個世界的破道理。我站在學步車後,頂天立地,覺得漫無邊際的自由是天經地義的,而最狂野的夢想就是第一時間花掉每一枚抓到手裡的硬幣。因此拿到這只撲滿,聽說了它的功用之後,我的太陽穴位置就出現了一隻網球大的汗珠:這是什麼反動東西? 成年人總是傾向於給孩子買不適當的玩具,那隻撲滿就是一個例證。我猜想,大約是某種文化範式促使我媽認為每個幸福的孩子都該有一隻撲滿。在這個世界上,幸福的想像權當然是屬於家長的,如果你有家長的話。有時候這想像權也歸領導。有一年的有一天,午夜時分,我坐在上海外灘的石凳上望著浦東的璀璨燈火,心裡想:這水晶之城啊,就是他們對幸福的想像?其時我剛剛去過青海。我設想,要是用一個瞬間移動機器,把我在青海見過的那些鄉民弄到這兒,看看什麼叫作車如流水馬如龍,他們會不會暈掉呢?他們會不會發覺自己是些被屏除的傢伙?

我總是認為,老百姓口袋裡的錢比嶙嶙大廈重要,就像硬幣比撲滿重要。每次經過一幢銀行大廈時,我都會在心裡暗想:好大一隻撲滿!這撲滿裡也裝著我的錢,因此我希望央行不要超發貨幣,免得我的本來可以買倆糖球的錢變得只夠買一個。經過另一些威嚴的大樓時,我同樣會想:好大一隻撲滿!這撲滿跟我沒什麼太直接的關係,我只希望它的消化功能不要太好,吃冰棍拉冰棍就再好不過。 孔子講: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我覺得這不對。對於一個國家來說,最重要的就是那些最小的小民的幸福感。有什麼事情,國家不必瞞著他們,國家對於幸福的想像也該與他們分享。 有時我格物致知,感到我們的國家治理結構常常可與家庭生活類比,我們這兒的權力怎麼對待民眾,恰如大人們怎麼對待孩子。如今我們的教育和政治事業都有了些進步,但仍然不夠。為何如此呢?一個可參照的故事是,在贈我撲滿的多年以後,我媽退休在家,開了個幼兒園。作為一名優秀又嚴謹的教師,她讓那些小孩子們過著一種地獄般的生活,不是學習“最大的兩位數是99”,就是背誦“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有一回,我終於忍不住跟她商榷:你有沒有想過,這些小王八蛋惟一的興趣就是滿地打滾呢?結果卻是她至少三天沒跟我講話。

我意識到,當一個人的人生價值就維繫在某個觀念上之時,這個觀念無論多麼錯謬也是不可質疑的。 這就是為什麼讓這個世界變得美好總是困難的。對此我總是同時有兩種態度,第一種是知其不可而為之,盡力促進它變美好;第二種則是留個後手:如果它能變好,我就對它好一點,假如它不能,我就去它娘的。我不覺得我們該過形為物役的生活,更不覺得該過形為意役的生活。我曾經站在學步車後,頂天立地呀,如今為什麼不能回到人生的原點呢?小時候我的夢想只是吃江米條而已,如今我可以買無數的江米條,從北京排到瀋陽,一路喀嚓喀嚓吃過去,豈不快哉?我一會吃成S形,一會吃成B形,我對世界的貢獻就是喀嚓喀嚓吃過去,令沿途君子無不驚詫:這是什麼混帳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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