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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陶淵明三

品中國文人 刘小川 1844 2018-03-18
人到中年,幾番“學仕”失敗,他才看透了。不單是看透官場,他也看透自己。像他這樣的人,不歸是不行了。 “田園將蕪胡不歸?”他歸到上京里,歸到園田居。前者為老宅,後者有他家的田產,學者考證有十幾畝。後來發生的一些事,他沒料到,比如園田居失火,房子燒光了。又遇災年,逢兵亂,他窮得斷酒,餓肚子: 飢來驅我去,不知競何之。行行至斯里,叩門拙言辭。 這已經是輾轉乞討了,又餓又羞怯的情狀溢於言表。何之:哪裡去。行行:走了又走。斯里:這裡。估計他走到離家很遠的地方,敲門尚且拙言辭。而當初辭掉彭澤縣令,他沒想到會淪落到這種地步。可他的五個兒子都活下來了,他為父是稱職的。他異鄉乞討,討回的粗食分給五雙小手。

戰亂賦稅高,種田人朝不保夕。淵明一生,餓過三次肚子,分別是青年、中年和暮年。短則半月,多則半年。 有個日本學者,名字我忘了,斷言陶淵明隱在鄉下而心系名利場,這人是胡說。魏晉隱士,確實不乏借“隱”揚名、從山林躍入官場之輩,但問題是:陶淵明根本就不是什麼隱士。 《晉書》將他列入“隱逸傳”,取的是官方立場:有才華有名望的人,他不在官府裡,他就是隱士。還有一種隱士,官當夠了,錢撈足了,搬到鄉下去,邁起四方步,搖頭晃腦念幾句古詩。陶淵明的詩中提到過隱士,可他的“詠貧士”、“詠荊柯”、“詠山海經”不是更多嗎?他過的是普通人的日子,官場呆不下去就回家種地,是後人把他捧到“隱逸詩人之宗”的牌位上去。他變成木偶了。

我們品讀他,就是要還原他的本相。 我讀他近三十年,從來不覺得他是隱士。他為夫為父,他奔走官府,他躬耕田地,他愛酒愛美女,他體驗疾病與死亡,他巴望兒子有出息……世俗的東西他樣樣不缺,他也不煉丹,不辟穀,不學長壽術,反對當神仙,憑什麼說他是隱士? 當時有“潯陽三隱”之說:潯陽境內的三個縣令相繼辭官歸田,淵明是其中之一。但我們不必對這類說法過於當真。那個年代,隱士的帽子滿天飛,陶淵明當過縣令,辭官歸家,隱士的帽子就飛到他頭上了。如果他質量小,他會以此炫耀;如果他想沽名釣譽,他會拿這頂帽子做足文章,有朝一日東山再起跳回名利場。而事實上,我們發現他從未以隱士自居。帽子發給他,他也接過去,隨手一擱,不知放哪兒去了。

品讀陶淵明,這也是關鍵處。這些地方,尤其需要“思想的細心。” 淵明的生平,我們先說到這兒。後面展讀他的詩篇,再來打量他瀰漫在詩中的、激動人心的生存細節。 淵明的著名詩篇,大都寫於他四十歲以後。此前他的人生要務,還是養家糊口。青壯年,他有魯迅所謂“金剛怒目式”的句子: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刑天是神話中敢與天帝鬥的斷頭勇士,乾為盾,戚為長柄斧。古代漢語,這些都是常用字。魯迅自己是鬥士,所以偏愛這兩句。可是生逢亂世,淵明如何舞干戚呢?倒不如說,“猛志”內化為桀驁不馴的個性,並“常在”,一輩子改不掉。 淵明二十九歲初入仕,為江州祭酒,屬於州府的普通辦事員。 《晉書》說他:“親老家貧,起為州祭酒。不堪吏職,少日自解歸。”這段話表明,他年輕時,家裡的經濟狀況就不好,做小吏仰人鼻息,沒過多久回家了。第一次“學仕”,幾乎交了白卷。州府又叫他擔任主簿,屬秘書類的差事,寫官言文章,整天炮製假大空的東西,他沒去。主簿官職卑微,卻離領導近,可以做跳板。不少年輕人想去但去不了。淵明在祭酒的位置上“自解歸”,領導派人來叫他,讓他幹秘書,他婉言謝絕了。看來,領導把他辭官的舉動理解偏了。

這一年,長子陶儼出生。次年,妻子去世,可能死於營養不良。淵明三十一歲,繼娶翟氏。這是一個勤勞而健壯的女人,讀過書,能持家。蕭統《陶淵明傳》說:“其妻翟氏亦能安勤苦,與其同志。”蕭統是《文選》的編著者,對魏晉及魏晉前的文學史貢獻很大。 《南史》亦說:“其妻翟氏,志趣亦同。能安苦節,夫耕於前,妻鋤於後。”古人用詞很講究的,“志趣”二字,說明翟氏不僅勤勞,而且與丈夫趣味相投。家庭生活是和諧的,苦中有樂。如果她抱怨,像今天的很多女人,逼丈夫撈官斂財,淵明不會寫出那麼多好詩。通過翟氏,我們不難設想,淵明有十幾年的光景生活幸福。翟氏為他生下四個兒子,加上陶儼五個。古代婦女,這可是了不起的,她是一位“英雄母親”。時過一千五百多年,我們向她致敬。

淵明第二次學做官,是到荊州府,大概在三十五六歲。做了一年多,沒有主動辭職。母親去世了,他歸家居喪,居喪一般是三年,也有兩年半的。這規矩由孔聖人定下,理由是:小孩兒要長到三歲,方能說話行走,所以對父母的亡故,要居喪三年。淵明居喪的兩三年,生活是不錯的,名篇《和郭主簿二首》寫於此時,我們來看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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