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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比粽子還冤

食相報告 沈宏非 3518 2018-03-18
粽子和月餅一樣,都是漢族的節令食品代表。他們是兩種不同的食物,既屬於一年當中的兩個不同的節令,又是漢語文化中兩個不同的隱喻,一個遙指天空,另一個倒影在水底。 剝去粽葉,切開月餅,接下來就是中國家庭共敘天倫的溫馨時刻,然而,粽子和月餅的來歷卻不那麼溫馨,反而充滿著仇恨、不安、冤屈和暴力。 “月餅”一詞儘管最早出現於《夢粱錄》,但是直到南宋,中秋食品仍以應節瓜果為核心,月餅並不普及,最起碼還未形成習俗。在月餅界已成信史的,倒是《野客叢談》所記載的一段野史:“元代至正二十六年夏天.......至中秋佳話,劉伯溫於月餅內遍置'八月十五殺韃子'字條,相約起事,各地胡人是夕均被戕。中秋夜民間無不夜飲,乘酒興為之,勢如破竹耳!胡人不識漢字,因而覆亡。”

關於端午節的來歷,端午節,最原始的說法,言其起源於上古三代的“蘭浴”。按照《大戴禮記·夏小正》的解釋,“五月五日蓄蘭為沐浴”,目的是“此日蓄採眾藥,以觸除毒氣。”古人相信,五月五日這一天陽氣至極,萬物茂盛,正是“毒氣”最旺的日子。然而,樸素的“天人感應”後來還是被中國民俗中復雜的“人人感應”所取代。紀念伍子胥,是各種傳說中的一種。伍子胥是輔佐吳王闔閭完成霸業的功臣,闔閭死後,伍子胥逐漸失寵,新吳王夫差聽信太宰伯{喜否}的讒言,賜劍令他自盡,還把他的屍體在五月初五這一天扔到錢塘江里。於是江浙一帶的百姓於每年五月初五祭祀之。 傳聞二,見蔡邕《琴操》:“介子綏割其腓股以{口舀}重耳。重耳復國,子綏獨無所得。綏甚怨恨,乃作龍蛇之歌以感之,遂遁入山。文公驚悟迎之,終不肯出。文公令燔山求之,子綏遂抱木而燒死。文公令民五月五日不得發火。”

傳聞三,見《會稽典錄》:“女子曹娥,會稽上虞上。父能弦歌為巫。漢安帝二年五月五日於縣江沂,濤迎波神溺死,不得屍骸。娥年十四,乃緣江號哭,晝夜不絕聲七日,遂投江而死。” 不難發現,不管被紀念者是男是女,是民是官,這些人幾乎擁有一個共同的死因,一個字:冤!當然,端午民俗中最popular、最有教育意義、最能和粽子發生直接關係的,自然屬於“紀念屈原”說。 與伍子胥、介子綏和曹娥三位男女“冤友”相比,屈原其實也不能算是死得最冤。儘管伍子胥、介子隨即屈原三人皆因“投入與回報”的高度不對稱而死,但是就“投入”而言,屈原為楚國所做的貢獻,遠不及伍子胥至於吳、介子綏之於週——不過在我看來,死得最冤的, 既不是上述三個男人,也不是小女子曹娥,而是曹娥的老爸。作為一名漢代的“神職人員”,曹娥之父因“濤迎波神溺死”,冤就冤在這個傳說中的“波神”不是別人,正是“四大端午冤魂”之一的伍子胥。 “波神”這個光榮稱號,是江浙民眾在伍子胥的屍體被扔到錢塘江里之後贈送給他的。

不管怎麼說,這四個人都是死於五月初五(曹娥之父溺於此日,曹娥本人則於七日後投江),然而,唯有屈原一人的死直接或間接地為我們創造或維持了吃粽子的習俗。端午食粽之“紀念屈原說”,始見於梁吳均《續齊諧記》:“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羅水,楚人哀之。至此日,以竹筒子貯米投水以祭之。漢建武中,長沙區回忽見一士人自云三閭大夫。謂回曰:聞君當見祭,甚善。常年為蛟龍所竊,今若有惠,當以楝葉塞其上,以綠絲纏之。此二物蛟龍所憚。回依其言。今五月五日作粽並帶楝葉、五花絲,遺風也。” 屈原死於公元前二七八年的農曆五月初五,這一點爭議不大。但是,關於“蛟龍所憚”的說法,有人是持懷疑態度的。如聞一多教授生前就堅持認為,包括粽子和龍舟在內的種種端午禮俗,實際上與“持龍圖騰崇拜民族的祭祖日”有關。也就是說,沉入江中的粽子很可能只是單純地為了拜祭蛟龍,而不是作為深水炸彈去“恐嚇”那些對屈原不利的蛟龍或者轉移他們的注意力。

端午食粽之“紀念屈原說”雖然不盡可信,但是,就連“紀念屈原說”本身,也在經年累月的民間語文中發生了難以避免的變異。最顯著的變異,是“蛟龍”變成了魚蝦,“憚蛟龍”改做了“餵魚蝦”。小時候聽大人說,把粽子扔到水里,是為了怕屈原的屍體被“魚”吃了。而在湖南省的旅遊宣傳資料上,則有這樣的說法:“傳說當地的人聽到(屈原投江殉國的)消息以後,十分悲痛,紛紛劃著船去搶救,人們不忍心屈原被魚吃掉,就把米包成粽子投入江中餵魚。”或曰:“人怕江心中的魚蝦啃噬屈原,在划船前往搶救屈原的同時,把自己船上的粽子投向江中餵魚,由此形成了中華民族端午劃龍舟、吃粽子的習俗。但是一代愛國詩人是法救生還,屈原投江幾天后才被漁民打撈上來,頭部已被魚噬去一部分,其女兒女婿便為他配上半金頭埋葬,女婿疑心有人掘墓盜金頭,遂以羅裙兜土築疑塚,遇神助一夜間竟築成十二座疑塚。”

這十二座疑塚(二十小山式的土堆,也有點像二十隻巨大的粽子),散佈於汨羅市西北四公里汨羅江北岸的玉笥山東五公里處的汨羅山上,土堆前立有“故楚三閭大夫墓”的石碑。 不論是“憚龍”還是“餵魚”,目的都是為了祭祀,為了招魂。其實,按照屈原時代的楚文化傳統,屈原本人在臨死之前就已經為自己準備好了兩篇招魂的文字材料,即《楚辭》裡的和《大招》。在這些文字中我們可以發現,招魂工作所需要用到的素材十分繁複, 而且堪稱奢侈。僅吃的一項,就包括五穀雜糧,豬狗龜雞,飛禽走獸,美酒佳釀。與此同時,等待著魂兮歸來的還包括十六位“朱唇皓齒,豐肉微骨,小腰瘦頸,姣麗施只,體變娟只,美目媔只,善留客只”的美女尤物,供此尊貴的遊魂“恣所便只”。自認真研讀過《楚辭》之後,每一次吃粽子的時候,我都會為了我們碗裡的那一小堆相比之下顯得寒酸之至的葉子包米而不好意思。不過,我仍然認為湧往水里扔粽子的方法替溺斃者招魂不失為一種良好的品味,至少,比我們今天忙著在水里打撈什麼“黑匣子”要風雅得多。

當然,就像端午和粽子一樣,《楚辭》裡這兩篇與招魂有關的文章究竟是不是屈原的“原作”,文史家們一向有很大的爭議。 雖然屈原投的是汨羅江(發源於江西修水縣,往西流經湖南平江縣、汨羅市,汨水與羅江在湘陰縣匯合後進入湘江),而楚國都城郢則在湖北江陵縣,但是,今天在市場上最流行的粽子之始創地,既不是湖南也不是湖北,而是浙江的湖州。 在種類上,粽子大致可分為“京、浙、川、閩、粵”五大流派。浙江的湖州粽子,被公認為粽中之王。嘉興“五芳齋”的出品便以湖州及嘉興粽子為主打。這幾天只要你到廣州的各大超市逛逛,凡是賣粽的櫃檯上,“五芳齋”的產品幾乎都堆了個滿坑滿谷。在這條“過江龍”的淫威之下,廣東本地的“裹蒸粽”卻顯得有些縮頭縮腦的了,儘管這條“地頭蛇”也曾經是大有來頭的:“南史大官進裹蒸,今之角黍也。”(見《表異錄》)作為一個浙江人,金庸在他的小說裡從來就不放過每一個表彰推廣湖州粽子的機會:“韋小寶聞到一陣肉香和糖香。雙兒雙手端了木盆,用手臂掠開帳子。韋小寶見碟子中放著四隻剝開的粽子,心中大喜......提起筷子便吃,入口甘美,無與倫比。他兩口吃了半只,說道:'雙兒,這倒像是湖州粽子一般,味道真好。'浙江湖州所產粽子米軟餡美,天下無雙。揚州湖州粽子店,麗春院中到了嫖客,常差韋小寶去買。粽子整隻用粽箬裹住,韋小寶要偷吃原亦甚難,但他總在粽角之中擠些米粒出來,嘗上一嚐。自到北方後,這湖州粽子便吃不到了。”

金庸的意思其實是,湖州粽子,天下無雙,不僅嫖客愛吃,俠客也愛吃。見:“甜的是豬油豆沙,鹹的是火腿鮮肉,端的是美味無比,楊過一面吃,一面喝彩不迭”,吃了黃藥師關門弟子程英親手製作的“天下馳名”的江南粽子之後,楊過還要用粽子與她調情,即把吃剩的粽子用線栓了,擲出去黏住他寫了什麼“既見君子,雲胡不喜”的碎紙,也算是把粽子給利用到家了。 湖州粽其實有一點好看不好吃,作為一個無可救藥的肉食主義者,閩南的肉粽始終是我的最愛。因為他夠大,夠“燒”,過癮。 事實上,除了閩南肉粽之外,京派和浙系的粽子都有一點偏甜。當然粽子一開始就是偏甜的,據之宋記十二:“癸酉,帝自帥羽林兵討義恭,殺之,併其四子。斷絕義恭支體,分裂腸胃,挑取眼睛,以蜜漬之,謂之'鬼目粽'”。閩南盛產蜜漬,卻未曾以蜜漬粽。肉粽選上乘糯米翻炒,豬肉擇三層塊頭鹵過,再加入用酒、醬油和麻油炒香的香菇、蓮子、鹹蛋黃、蝦仁、菜脯、滷肉汁及少許白糖,豪華版的,還會加進乾貝和蛤幹,最後用粽葉裹成一團蒸之,蘸調蒜泥、芥辣、紅辣醬、蘿蔔酸等作料食之,肉香米香融為一體,豐腴甘美,爽極。

肉粽在閩南語中被讀成“燒肉粽”,其實這裡的“燒”字指的並不是做法,而是強調一定要趁熱吃。外省人猛一聽來,閩南語“肉粽”二字的發音與普通話的“螞蚱”有些相似,其實,要真的論起個頭來,若“燒肉粽”自認了一隻肥母雞,湖州或嘉興的粽子就真的要淪為“ 螞蚱”了。後者的小模小樣,按魯迅的說法簡直可比中國舊式婦女的“小粽子式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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