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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跋《<紅樓夢>考證》

胡適書話 曹伯言 4817 2018-03-18
一 我在《<紅樓夢>考證》的改定稿(《胡適文存》卷三,頁185—249)裡,曾根據於《雪橋詩話》,《八旗文經》,《熙朝雅頌集》三部書,考出下列的幾件事: (一)曹雪芹名霑,不是曹寅的兒子,是曹寅的孫子。 (頁212) (二)曹雪芹後來很貧窮,窮的很不像樣了。 (三)他是一個會作詩又會繪畫的人。 (四)他在那貧窮的境遇裡,縱酒狂歌,自己排遣那牢騷的心境。 (以上頁215—216) (五)從曹雪芹和他的朋友敦誠弟兄的關係上看來,我說“我們可以斷定曹雪芹死於乾隆三十年左右(約1765)”。又說“我們可以猜想雪芹…… 大約生於康熙末葉(約1715—1720);當他死時,約五十歲左右”。

我那時在各處搜求敦誠的《四松堂集》,因為我知道《四松堂集》裡一定有關於曹雪芹的材料。我雖然承認楊鍾羲先生(《雪橋詩話》)確是根據《四松堂集》的,但我總覺得《雪橋詩話》是“轉手的證據”,不是“原手的證據”。不料上海、北京兩處大索的結果,竟使我大失望。到了今年,我對於《四松堂集》,已是絕望了。有一天,一家書店的伙計跑來說:“《四松堂詩集》找著了!”我非常高興,但是打開書來一看,原來是一部《四松草堂詩集》,不是《四松堂集》。又一天,陳肖莊先生告訴我說,他在一家書店裡看見一部《四松堂集》。我說,“恐怕又是'四松草堂'罷?”陳先生回去一看,果然又錯了。 今年四月十九日,我從大學回家,看見門房裡桌子上擺著一部退了色的藍布套的書,一張斑剝的舊書箋上題著《四松堂集》四個字!我自己幾乎不信我的眼力了,連忙拿來打開一看,原來真是一部《四松堂集》的寫本!這部寫本確是天地間唯一的孤本。因為這是當日付刻的底本,上有付刻時的校改,刪削的記號。最重要的是這本子裡有許多不曾收入刻本的詩文。凡是已刻的,題上都印有一個“刻”字的戳子,刻本未收的,題上都貼著一塊小紅箋。題下注的甲子,都被編書的人用白紙塊貼去,也都是不曾刻的。 ——我這時候的高興,比我前年尋著吳敬梓的《文木山房集》時的高興,還要加好幾倍了!

卷首有永■(也是清宗室裡的詩人,有《神清室詩稿》)、劉大觀、紀昀的序,有敦誠的哥哥敦敏作的小傳。全書六冊,計詩兩冊,文兩冊,《鷦鷯庵筆麈》兩冊。 《雪橋詩話》、《八旗文經》、《熙朝雅頌集》所采的詩文都是從這裡面選出來的。我在《考證》裡引的那首《寄懷曹雪芹》,原文題下註一“霑”字,又“揚州舊夢久已絕”一句,原本絕字作覺,下貼一箋條,注云,“雪芹曾隨其先祖寅織造之任。”《雪橋詩話》說曹雪芹名霑,為楝亭通政孫,即是根據於這兩條注的。又此詩中“薊門落日松亭尊”一句,尊字原本作樽,下注云,“時餘在喜峰口。”按敦敏作的小傳,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敦誠在喜峰口。此詩是丁丑年作的。又考證引的《佩刀質酒歌》雖無年月,但其下第二首題下注“癸未”,大概此詩是乾隆二十七年壬午作的。這兩首之外,還有兩首未刻的詩:

(一)贈曹芹圃(注)即雪芹 滿徑蓬蒿老不華,舉家食粥酒常賒。衡門僻巷愁今雨,廢館頹樓夢舊家。司業青錢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阿誰買與豬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 這詩使我們知道曹雪芹又號芹圃。前三句寫家貧的狀況,第四句寫盛衰之感。 (此詩作於乾隆二十六年辛巳) (二)挽曹雪芹(注)甲申 四十年華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誰銘?孤兒渺漠魂應逐,(注:前數月,伊子殤,因感傷成疾)新婦飄零目豈瞑?牛鬼遺文悲李賀,鹿車荷鍤葬劉伶。 (適按,此二句又見於《鷦鷯庵筆麈》,楊鍾羲先生從《筆麈》裡引入《詩話》;楊先生也不曾見此詩全文)故人惟有青山淚,絮酒生芻上舊坰. 這首詩給我們四個重要之點: (一)曹雪芹死在乾隆二十九年甲申(1764)。我在《考證》說他死在乾隆三十年左右,只差了一年。

(二)曹雪芹死時只有“四十年華”。這自然是個整數,不限定整四十歲。但我們可以斷定他的年紀不能在四十五歲以上。假定他死時年四十五歲,他的生時當康熙五十八年(1719)。 《考證》裡的猜測還不算大錯。 關於這一點,我們應該聲明一句。曹寅死於康熙五十一年(1712),下距乾隆甲申,凡五十一年。雪芹必不及見曹寅了。敦誠《寄懷曹雪芹》的詩註說“雪芹曾隨其先祖寅織造之任”,有一點小誤。雪芹曾隨他的父親曹頫在江寧織造任上。曹頫做織造,是康熙五十四年到雍正六年(1715—1728);雪芹隨在任上大約有十年(1719—1728)。曹家三代四個織造,只有曹寅最著名。敦誠晚年編集,添入這一條小注,那時距曹寅死時已七十多年了,故敦誠與袁枚有同樣的錯誤。

(三)曹雪芹的兒子先死了,雪芹感傷成病,不久也死了。據此,雪芹死後,似乎沒有後人。 (四)曹雪芹死後,還有一個“飄零”的“新婦”。這是薛寶釵呢,還是史湘雲呢?那就不容易猜想了。 《四松堂集》裡的重要材料,只是這些。此外還有一些材料,但都不重要。我們從敦敏作的小傳裡,又可以知道敦誠生於雍正甲寅(1734),死於乾隆戊申(1791),也可以修正我的《考證》裡的推測。 我在四月十九日得著這部《四松堂集》的稿本。隔了兩天,蔡孑民先生又送來一部《四松堂集》的刻本,是他託人向晚晴簃詩社里借來的。刻本共五卷: 卷一,詩一百三十七首。 卷二,詩一百四十四首。 卷三,文三十四篇。 卷四,文十九篇。

卷五,《鷦鷯庵筆麈》八十一則。 果然凡底本里題上沒有“刻”字的,都沒有收入刻本里去。這更可以證明我的底本格外可貴了。蔡先生對於此書的熱心,是我很感謝的。最有趣的是蔡先生借得刻本之日,差不多正是我得著底本之日。我尋此書近一年多了,忽然三日之內兩個本子一齊到我手裡!這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了。 十一,五,三。 二答蔡孑民先生的商榷 蔡孑民先生的《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是對於我的《〈紅樓夢〉考證》 的一篇“商榷”。他說:知其()所寄託之人物,可用三法推求:一,品性相類者。二,軼事有徵者。 三,姓名相關者。於是以湘雲之豪放而推為其年,以惜春之冷僻而推為蓀友:用第一法也。以寶玉逢魔魘而推為允礽,以鳳姐哭向金陵而推為餘國柱:用第二法也。以探春之名與探花有關而推為健庵,以寶琴之名與孔子學琴於師襄之故事有關而推為辟疆:用第三法也。然每舉一人,率兼用三法或兩法,有可推證,始質言之。其他如元春之疑為徐元文,寶蟾之疑為翁寶林,則以近於孤證,始不列入。自以為審慎之至,與隨意附會者不同。近讀胡適之先生《〈紅樓夢〉考證》,列拙著於“附會的紅學”之中,謂之“走錯了道路”,謂之“大笨伯”,“笨謎”;謂之“很牽強的附會”;我實不敢承認。

關於這一段“方法論”,我只希望指出蔡先生的方法是不適用於的。有幾種小說是可以採用蔡先生的方法的。最明顯的是。 這本是寫時事的書,故書中的人物都可用蔡先生的方法去推求:陳千秋即是田千秋,孫汶即是孫文,莊壽香即是張香濤,祝寶廷即是寶竹坡,潘八瀛即是潘伯寅,姜表字劍雲即是江標字劍霞,成煜字伯怡即是盛昱字伯熙。其次,如,也有可以用蔡先生的方法去推求的。如馬純上之為馮粹中,莊紹光之為程綿莊,大概已無可疑。但這部書裡的人物,很有不容易猜的;如向鼎,我曾猜是商盤,但我讀完《質園詩集》三十二卷,不曾尋著一毫證據,只好把這個好謎犧牲了。又如杜少卿之為吳敬梓,姓名上全無關係;直到我尋著了《文木山房集》,我才敢相信。此外,金和跋中舉出的人,至多不過可供參考,不可過於信任。 (如金和說吳敬梓詩集未刻,而我竟尋著乾隆初年的刻本。)本是寫實在人物的書,我們尚且不容易考定書中人物,這就可見蔡先生的方法的適用是很有限的了。大多數的小說是決不可適用這個方法的。歷史的小說如《三國志》,傳奇的小說如,遊戲的小說如,都是不能用蔡先生的方法來推求書中人物的。所以不能適用蔡先生的方法,顧頡剛先生曾舉出兩個重要理由:(一)別種小說的影射人物,只是換了他姓名,男還是男,女還是女,所做的職業還是本人的職業。何以一到就會男變為女,官僚和文人都會變成宅眷?

(二)別種小說的影射事情,總是保存他們原來的關係。何以一到,無關係的就會發生關係了?例如蔡先生考定寶玉為允礽,黛玉為朱竹垞,薛寶釵為高士奇,試問允礽和朱竹垞有何戀愛的關係?朱竹垞與高士奇有何吃醋的關係? 顧先生這話說的最明白,不用我來引申了。蔡先生曾說:“然而安徽第一大文豪(指吳敬梓)且用之,安見漢軍第一大文豪必不出此乎?”這個比例(類推)也不適用,正因為與不是同一類的書。用“品性,軼事,姓名”三項來推求裡的人物,就像用這個方法來推求里西門慶的一妻五妾影射何人:結果必是一種很牽強的附會。 我對於蔡先生這篇文章,最不敢贊同的是他的第二節。這一節的大旨是:惟吾人與文學書,最密切之接觸,本不在作者之生平,而在其著作。著作之內容,即胡先生所謂“情節”者,決非無考證之價值。

蔡先生的意思好像頗輕視那關於“作者之生平”的考證。無論如何,他的意思好像是說,我們可以不管“作者之生平”,而考證“著作之內容”。這是大錯的。蔡先生引《托爾斯泰傳》中說的“凡其著作無不含自傳之性質;各書之主人翁……皆其一己之化身;各書中所敘他人之事,莫不與其己身有直接之關係”。試問作此傳的人若不知“作者之生平”,如何能這樣考證各書的“情節”呢?蔡先生又引各家關於Faust 的猜想,試問他們若不知道Goethe的“生平”,如何能猜想第一部之Gretchen 為誰呢? 我以為作者的生平與時代是考證“著作之內容”的第一步下手工夫。即如一書,用年羹堯的事做背景,又假造了一篇雍正年間的序,一篇乾隆年間的序。我們幸虧知道著者文康是鹹豐同治年間人;不然,書中提及的故事,又提及《品花寶鑑》(道光中作的)裡的徐度香與袁寶珠,豈不都成了靈異的預言了嗎?即如舊說裡的匡超人即是汪中。現在我們知道吳敬梓死於乾隆十九年,而汪中生於乾隆九年,我們便可以斷定匡超人決不是汪中了。又舊說裡的牛布衣即是朱草衣。現在我們知道朱草衣死在乾隆二十一二年,那時吳敬梓已死了二三年了,而第二十回已敘述牛布衣之死,可見牛布衣大概另是一人了。

因此,我說,要推倒“附會的紅學”,我們必須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的著者,時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向來一書所以容易被人穿鑿附會,正因為向來的人都忽略了“作者之生平”一個大問題。因為不知道曹家有那樣富貴繁華的環境,故人都疑心賈家是指帝室的家庭,至少也是指明珠一類的宰相之家。因為不深信曹家是八旗的世家,故有人疑心此書是指斥滿洲人的。因為不知道曹家盛衰的歷史,故人都不信此書為曹雪芹把真事隱去的自敘傳。現在曹雪芹的歷史和曹家的歷史既然有點明白了,我很盼望讀的人都能平心靜氣的把向來的成見暫時丟開,大家揩揩眼鏡來評判我們的證據是否可靠,我們對於證據的解釋是否不錯。這樣的批評,是我所極歡迎的。我曾說過:我在這篇文章裡,處處想撇開一切先入的成見;處處存一個搜求證據的目的;處處尊重證據,讓證據做嚮導,引我到相當的結論上去。 此間所謂“證據”,單指那些可以考定作者,時代,版本等等的證據;並不是那些“紅學家”隨便引來穿鑿附會的證據。若離開了作者,時代,版本等項,那麼,引《東華錄》與引《紅礁畫槳錄》是同樣的“不相干”;引許三禮郭琇與引冒辟疆王漁洋是同樣的“不相干”。若離開了“作者之生平”而別求“性情相近,軼事有徵,姓名相關”的證據,那麼,古往今來無數万有名的人,哪一個不可以化男成女搬進大觀園裡去?又何止朱竹垞、徐健庵、高士奇、湯斌等幾個人呢?況且板兒既可以說是《廿四史》,青兒既可以說是吃的韭菜,那麼,我們又何妨索性說是一部《草木春秋》或《群芳譜》呢 亞里士多德在他的《尼可馬鏗倫理學》裡,(部甲,四,一○九九a)曾說: 討論這個學說(指柏拉圖的“名象論”)使我們感覺一種不愉快,因為主張這個學說的人是我們的朋友。但我們既是愛智慧的人,為維持真理起見,就是不得已把我們自己的主張推翻了,也是應該的。朋友和真理既然都是我們心愛的東西,我們就不得不愛真理過於愛朋友了。 我把這個態度期望一切人,尤其期望我所最敬愛的蔡先生。 十一,五,十。 《胡適文存二集》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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