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雜文隨筆 說儒

第2章 說儒-1

說儒 胡适 12605 2018-03-18
一、問題的提出。 二、論儒是殷民族的教士;他們的衣服是殷服,他們的宗教是殷禮,他們的人生觀是亡國遺民的柔遜的人生觀。 三、論儒的生活:他們的治喪相禮的職業。 四、論殷商民族亡國後有一個“五百年必有王者興”的預言;孔子在當時被人認為應運而生的聖者。 五、論孔子的大貢獻:(-)把殷商民族的部落性的儒擴大到“仁以為己任” 的儒;(二)把柔儒的儒改變到剛毅進取的儒。 六、論孔子與老子的關係;論老子是正宗的儒。附論儒與墨者的關係。 一 二十多年前,章太炎先生作《國故論衡》,有《原儒》一篇,說“儒”有廣狹不同的三種說法: 儒有三科,關“達”、“類”、“私”之名:(《墨子·經上》篇說名有三種:達,類,私。如“物”是達名,“馬”是類名,“舜”是私名。)

這名為儒。儒者,術士也(《說文》)。太史公《儒林列傳》曰,“泰之季世坑術士”,而世謂之坑儒。司馬相如言“列仙之儒居山澤間,形容甚臟”(《漢書·司馬相如傳》語。《史記》儒作傳,誤)。 ……王充《儒增》、《道虛》、《談天》、《說日》、《是應》,舉“儒書”,所稱者有魯般刻房,由基中楊,李廣射寢石夫沒羽,…… 黃帝騎龍,淮南王犬吠天上雞鳴雲中,日中有三足烏,月中有兔蟾蜍。是諸名籍道、墨、刑法、陰陽、神仙之倫,旁有雜家所記,列傳所錄,一謂之儒,明其皆公族。 “儒”之名蓋出於“需”,需者云上於天,而儒亦知天文,識旱潦。何以明之?鳥知天將雨者日鵡(《說文》 ),舞旱股者以為衣冠。鵡冠者亦曰術氏冠(《漢·五行志》注引《禮圖》),又田園冠。莊周言儒者冠國冠者知天時,履句屢者知地形,緩佩塊者事至而斷。 (《田子方篇》文。《五行志》注引《逸周書》文同。圖字作鵬。《續漢書·與服志》雲:“戴冠前國。”)明靈星舞於吁嗟以求雨者謂之儒。 ……古之儒知天文佔候,謂其多投,故號偏施於九能,諸有術者悉賅之矣。

類名為儒。儒者知禮樂射御書數。任官》曰,“儒以道得民。”說日,“儒,諸侯保氏有六藝以教民者。”《地官》曰,“聯師儒。”說曰,“師儒,鄉里教以道藝者。”此則躬備德行為師,效其材藝為儒。 · 私名為儒。 《七略》曰,“儒家者流,蓋出於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遊文於六經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什尼,以重其言,於道為最高。”週之衰,保民失其守,史籍之書,商高之算,多門之射,范氏之禦,皆不自儒者傳。政孔子……咱詭鄙事,言君子不多能,為當世名士顯人隱諱。則懦行》稱十五儒,《七略》疏晏子以下五十二家,皆粗明德行政教之趣而已,未及六藝也。其科於們官》為師,儒絕而師假攝其名。 ……

個獨以傳經為懦,以私名則異,以達名類名則偏。要之題號由古今異,儒猶道矣。懦之名於古通為術士,於個專為師氏之守。道之名於古通為德行道藝,於今專為老價之徒。 …… 太炎先生這篇文章在當時真有開山之功,因為他是第一個人提出“題號由古今異”的一個歷史見解,使我們明白古人用這個名詞有廣狹不同的三種說法。太炎先生的大貢獻在於使我們知道“儒'字的意義經過了一種歷史的變化,從一個廣義的,包括一切方術之士的“儒”,後來竟縮小到那“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 的狹義的“儒”。這雖是太炎先生的創說,在大體上是完全可以成立的。記孔子對他的弟子說: 女為君子儒,毋為小人儒。 這可見當孔子的時候,“儒”的流品是很雜的,有君子的儒,也有小人的儒。向來的人多蔽於成見,不能推想這句話的涵義。若依章太炎的說法,當孔子以前已有那些廣義的儒,這句話就很明白了。

但太炎先生的說法,現在看來,也還有可以修正補充之處。他的最大弱點在於那“類名”的儒(其實那術士通稱的“儒”才是類名)。他在那最廣義的儒之下,另立一類“六藝之人”的儒。此說的根據只有《周禮》的兩條鄭玄注。無論《周禮》是否可信,《周禮》本文只是一句“儒以道得民”和一句“聯師儒”,這裡並沒有儒字的定義。鄭玄注裡說儒是“有六藝以教民者”,這只是一個東漢晚年的學者的說法,我們不能因此就相信古代(周初)真有那專習六藝的儒。 何況《周禮》本身就很可疑呢? 太炎先生說“儒之名於古通為術土”,此說目無可疑。但他所引證都是秦漢的材料,還不曾說明這個廣義的儒究竟起於什麼時代,他們的來歷是什麼,他們的生活是怎樣的,他們同那狹義的孔門的儒有何歷史的關係,他們同春秋戰國之間的許多思想潮流又有何歷史的關係。在這些問題上,我們不免都感覺不滿足。

若如太炎先生的說法,廣義的儒變到狹義的儒,只是因為“週之衰,保氏失其守”,故書算射禦都不從儒者傳授出來,而孔子也只好“自詭鄙事,言君子不多能,為當世名上顯人隱諱”。這種說法,很難使我們滿意。如果《周禮》本不可信,如果“保氏”之富本來就是一種烏托邦的製度,這種歷史的解釋就完全站不住了。 太炎先生又有《原道》三篇,其上篇之未有註語云: 儒家、法家皆出於道,道則非出於儒也。 若依此說,儒家不過是道家的一個分派,那麼,“儒”還夠不上一個“類名”,更夠不上“達名”了。老說這裡的“儒”只是那狹義的私名的儒,那麼,那個做儒法的共同源頭的“道”和那最廣義的“儒”可有什麼歷史關係沒有呢?太炎先生說, “儒法者流削小老氏以為省”以原道上》),他的證據只有一句話:

孔父受業於徵藏史,韓非傳其書。 (《原道上》) 姑且假定這個淵源可信,我們也還要問:那位徵藏史(老路)同那廣義的“儒” 又有什麼歷史關係沒有呢? 為要補充引申章先生的說法,我現今提出這篇嘗試的研究。 “儒”的名稱,最初見於《論語民子說的女為君子儒,毋為小人儒。 我在上文已說過,這句話使我們明白當孔子時已有很多的儒,有君子,有小人,流品已很雜了。我們要研究這些儒是什麼樣的人。 我們先看看“儒”字的古義。 《說文》: 儒,柔也,術士之稱。從人,需聲。 術上是有方術的人;但為什麼“儒”字有“柔”的意義呢? “需”字古與“奧” 相通; 《廣雅·釋治》 :“奧,弱也。”耍即是今“轎”字,也寫作“軟”字。 “需”字也有柔軟之意;《考工記》:“革,欲其條白而疾院之,則堅;欲其柔滑而膽脂之,則需。”鄭注云:“故書,需作制。鄭司農雲,儒讀為柔需之需,謂厚脂之韋革柔需。”'《考工記》又云:“厚其錯則木堅,薄其銀則需。”此兩處, “需” 皆與“堅” 對舉,需即是柔類之要。柔軟之需,引伸又有遲緩儒滯之意。 《周易·家傳》:“需,須也。”《雜卦傳》:“需,不過也。”《周易》“澤上於天”(三三)為失,而“雲上於天”(王三)為需;央是已下雨了,故為決斷之象,而需是密雲未雨,故為遲待疑滯之象。 《左傳》哀六年:“需,事之下也。” 又哀十四年:“需,事之賊也。”

凡從需之字,大都有柔弱或儒滯之義。 “懦,弱也。”“孺,乳子也。”“懦,駕弱者也。”(皆見《說文人人孟子賺“是何德滯也”。凡從要之字,皆有弱義。 “唾,弱也'*說文》);段玉裁說頓即是儒字。稻之軟而粘者為“涵”,即今糯米的的糯字。《廣雅·釋估》:“須,弱也。 ”大概古時“需”與“耍”是同一個字,古青同讀如灣,或如糯。朱駿聲把從奧之字歸入“乾”韻,從“需”之字歸入“需”韻,似是後起的區別。 “儒”字從需而訓柔,似非無故。 《墨於·公孟》篇說: 公孟子戴章甫,借忽,懦服而以見於墨子。 又說:“公孟子曰,君子必古言服,然後仁。 又忙F儒》將說: 儒者四,君子必古言服,然後仁。

《苟子·儒效》篇說: 逢衣成帶(《韓詩外傳》作“博帶”),解果其冠,……是俗儒者也。 大概最古的儒,有特別的衣冠,其製度出於古代(說詳下),而其形式——逢農,傅帶,高冠,授編——表出一種文弱迂緩的神氣,故有“儒”之名。 所以“儒”的第一義是一種穿戴古衣冠,外貌表示文弱迂緩的人。 從古書所記的儒的衣冠上,我們又可以推測到儒的歷史的來歷。 《墨子》書中說當時的“儒”自稱他們的衣冠為“古服”。週時所謂“古”,當然是指那被征服的殷朝了。試以“章甫之冠”證之。 《士冠禮記》雲: 章甫,殷道也。 《禮記儒行》篇記孔子對魯哀公說: 立少居魯,衣逢掖之衣;長居宋,冠章甫之冠。丘聞之也:君子之學也博,其服也鄉。丘不知懦服。

孔子的祖先是家人,是殷王室的後裔,所以他臨死時還自稱為“殷人”(則檀引)。他生在魯國,生於殷人的家庭,長大時還回到他的故國去住過一個時期(位記阿L子世家》 不記他早年居宋的事。但《儒行》篇所說無作偽之動機,似可信人他是有歷史眼光的人,他懂得當時所謂“儒服”其實不過是他的民族和他的故國的服制。儒服只是殷服,所以他只承認那是他的“鄉”服,而不是什麼特別的儒服。 從儒服是殷服的線索上,我們可以大膽的推想:最初的儒都是殷人,都是殷的遺民,他們穿戴股的古衣冠,習行殷的古禮。這是儒的第二個古義。 我們必須明白,殷商的文化的中心雖在今之河南,——週之宋衛(衛即殷字,古讀殷如衣,挪韋古音皆如衣,即殷字)——而東部的齊魯皆是殷文化所被,殷民族所居。 《左傳》以晏子春秋》外篇同)昭公二十年,晏嬰對齊侯說:“昔爽鳩氏始居此地,季激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後太公因之。”依《漢書· 地理志》及杜預《左傳注》,有逢伯陵是殷初諸侯,蒲姑氏(椒書》作薄姑氏)是殷周之間的諸侯。魯也是殷人舊地。 《左傳》昭公九年,周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日: “……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東土也。”孔穎達《正義》引服虔回:“蒲姑,齊也;商奄,魯也。”又定公四年,衛候使祝怕私於芙弘日:“……著武王克商,成王定之。……分魯公以大路大旗,夏后氏之滿,封父之繁弱(大弓名),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醜(醜,眾也),以法則用公,用即命於週;是使之職事於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士田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食,而封於少輜之應。”這可見魯的地是商奄舊地,而又有新徙來的殷民六族。所以魯有許多殷人遺俗,如“毫社”之把,屢見於《春秋》。傅斯年先生前幾年作《周東封與殷遺民》(附錄)一文,證明魯“為殷遺民之國”。他說:

按秋陽《左傳賄所謂“毫社”者,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毫社”屢見於格秋經》。以那樣一個簡略的二百四十年間之“斷爛朝報”,所記皆是戎機會盟之大事,而是社獨占一位置,則是社在普之重要可知。且《春秋》記“毫社(松羊階蒲社)災” 在哀公四年,去殷商之亡已六百餘年(姑據犧鑑外紀》),…·,·是社猶有作用,是甚可注意之事實。且《左傳》所記是社,有兩事尤關重要。哀七年,“以鬍子益來,獻於是社。”……、鄭於般為東夷,此等獻俘,當與宋襄公“用部子於次難之社,欲以屬東夷”一樣,週人館殷鬼而已。又定六年,“陽虎又盟公及三桓於週社,盟國人於是社。”這真清清楚楚指示我們:普之統治者是周人,而魯之國民是殷人。殷亡六七百年後之情形尚如此! 傅先生此論,我認為是最有見地的論斷。 從周初到春秋時代,都是殷文化與周文化對峙而沒有完全同化的時代。最初是殷民族仇視那新平定殷朝的西來民族,所以有武庚的事件,在那事件之中,東部的薄姑與商奄都加入合作。 《漢書·地理志》說: 齊地,……湯時有逢公柏陵,殷末有薄姑氏,皆為諸侯,國此地。至周成王時,蒲姑氏與四國共作亂,成王滅之,以封師尚父,是為太公。以史記·周本細也說: “東代淮夷,踐奄,遷其君薄姑。”《書序》雲:“成王既踐奄,將遷其君於薄姑。周公告召公,作'將蒲姑'。”但皆無滅蒲姑以封太公的事。 ) 《史記》的《周本紀》與《齊太公世家》都說太公封於齊是武王時的事,《漢書》 明白的拋棄那種舊說, 另說太公封齊是在成王時四國亂平之後。 現在看來,《漢書》所說,似近於事實。不但太公封齊在四國亂後;伯禽封管也應該在周公東征四國之後。 “四國”之說,向來不一致:《詩毛傳》以管,蔡,商,奄為四國;孔穎達《左傳正義》說杜注的“四國”為管,蔡,祿父(武庚),商奄。 《尚書· 多方》開端即云: 惟五月丁亥,王來自奄,至於宗周。周公日:“王若曰:歐告爾四國多方:惟爾殷候尹民,……” 此時武庚、管、蔡已滅,然而還用“四國”之名,可見管、蔡。武庚不在“四國” 之內。 “四國”似是指東方的四個殷;B部,其一為殷本部,其二為商奄(奄有大義,“商奄”猶言“大商”,猶如說“大羅馬”“大希臘”),其三為薄姑,其四不能確定,也許即是“徐萬”。此皆殷文化所被之地。薄姑滅,始有齊國;商奄滅,始有魯國。而殷本部分為二:其一為宋,承殷之後,為殷文化的直接繼承者;其一為衛,封給康叔,是新朝用來監視那殘存的宋國的。此外周公還在洛建立了一個成周重鎮。 我們現在讀《大浩民多土》《多方風康法鳳酒潔》《費誓》等篇,我們不能不感覺到當時的最大問題是鎮撫殷民的問題。在今文《尚書》二十九篇中,這個問題要佔三分之一的篇幅(《書序》百篇之中,有《將蒲姑》,又有《亮姑》)。其問題之嚴重,可以想見,看現在的零碎材料,我們可以看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倒殷之後,還立武庚,又承認東部之段舊國。第二步是武庚四國叛亂之後,周室的領袖決心用武力東征,滅殷四國,建立了太公的齊國,周公的魯國。同時又在殷虛建立了衛國,在洛建立了新洛邑。然而周室終不能不保留一個宋國,大概還是承認那個殷民問題的嚴重性,所以不能不在周室宗親(衛與魯)(齊)的包圍監視之下保存一個殷民族文化的故國。 所以在周初幾百年之間,東部中國的社會形勢是~個周民族成了統治階級,鎮壓著一個下層被征服被統治的殷民族。博斯年先生說“魯之統治者是周人,而魯之國民是殷人”(引見上文)。這個論斷可以適用於東土全部。這形勢頗像後世東胡民族征服了中國,也頗像北歐的民族征服了羅馬帝國。以文化論,那新起的周民族自然比不上那東方文化久遠的殷民族,所以周室的領袖在那開國的時候也不能不尊重那殷商文化。 《康浩》最能表示這個態度: 王日,嗚呼,封,汝念哉……往敷求予殷先哲王,用保又民。汝丕遠惟商守成人,宅心知訓。 …… 同時為政治上謀安定,也不能不隨順著當地人民的文化習慣。 《康法》說: 汝際時桌司,師茲殷罰有倫。 …… 汝際時來事,罰蔽殷彝,用其義刑義殺。 …… 此可證《左傳》定公四年祝論說的話是合於歷史事實的。祝論說成王分封魯與衛,“皆後以商政,疆以周索”;而他封唐叔於夏虛,則“啟以夏政,疆以戎索”。 (杜注:“皆,魯衛也。啟,開也。居殷故地,因其風俗,開用其政。疆理土地以周法。索,法也”。)但統治者終是統治者,他們自有他們的文化習慣,不屑模仿那被征服的民族的文化。況且新興的民族看見那老民族的滅亡往往由於文化上有某種不適於生存的壞習慣,所以他們往往看不起征服民族的風俗。 《酒浩》一篇便是好例: 王曰,封,我西土……尚克用文王教,不腆於酒,故我至於今,克受殷之命。 這是明白的自誇西土民族的勝利是因為沒有墮落的習慣。再看他說: 古人有言日:“人無於水監,當於民監。”今惟殷墜厥命,我其可不太監撫於時。 這就是說:我們不要學那亡國民族的壞榜樣!但是可注意的是《酒浩》的末段對於週的官吏,有犯酒禁的,須用嚴刑: 汝勿佚,盡執構以歸於週,予其殺。 但殷之舊人可以不必如此嚴厲辦理: 又惟殷之迪諸臣惟工,乃泊於酒,勿庸殺之,姑惟教之。 在這處罰的歧異裡,我們可以窺見那統治民族一面輕視又一面放任那被征服民族的心理。 但股民族在東土有了好幾百年的歷史,人數是很多的;雖沒有政治勢力,他們的文化的潛勢力是不可侮視的。孔子說過: 週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 這是幾百年後一個有歷史眼光的人的估計,可見周朝的統治者雖有“所損益”,大體上也還是因襲了殷商的製度文物。這就是說,“落戎殷”之後,幾百年之中,殷商民族文化終久逐漸征服了那人數較少的西土民族。 殷周兩民族的逐漸同化,其中自然有自覺的方式,也有不自覺的方式。不自覺的同化是兩種民族文化長期接觸的自然結果,一切民族都難逃免,我們不用說他。那自覺的同化,依我們看來,與“儒”的一個階級或職業很有重大的關係。 在那個天翻地覆的亡國大變之後,昔日的統治階級淪落作了俘虜,作了奴隸,作了受治的平民,往傳》裡祝倫說: 分魯公以……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 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醜,以法則周公,用即命於週;是使之職事於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交,備物典策,官司彝器。 ……分康叔以……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民,鑄氏,樊氏,飢氏,終葵氏。 這是殷商亡國時的慘狀的追述,這十幾族都有宗氏,都有分族類醜,自然是勝國的貴族了;如今他們都被分給那些新諸侯去“職事'守魯衛,——這就是去做臣僕。那些分封的彝器是戰勝者的俘獲品,那些“祝宗卜史”是亡國的俘虜。那戰勝的統治者吩咐他們道: 多士,昔朕來自奄,予大降爾四國民命。我乃明至天罰,移爾通論,比事臣我宗,多遜卜……今予惟不爾殺,……亦惟爾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遜,爾乃尚有爾土,爾乃尚寧千止。爾克敬,天惟並矜爾。爾不克敬,爾不啻不有爾上,予亦至天之罰於爾躬! (《多士》;參看《多方》。) 這是何等嚴厲的告誡奴隸的訓詞!這種奴隸的生活是可以想見的了。 但我們知道,希臘的知識分子做了羅馬戰勝者的奴隸,往往從奴隸裡爬出來做他們的主人的書記或家庭教師。北歐的野蠻民族打倒了羅馬帝國之後,終於被羅馬大主教的長袍教土征服了,倒過來做了他們的徒弟。殷商的知識分子,——王朝的貞人,太祝,太史,以及貴族的多士,——在那新得政的西周民族之下,過的生活雖然是慘痛的奴虜生活,然而有一件事是段民族的團結力的中。乙,也就是他們後來終久征服那戰勝者的武器,——那就是殷人的宗教。 我們看殷墟(安陽)出土的遺物與文字可以明白段人的文化是一種宗教的文化。這個宗教根本上是一種祖先教。祖先的祭祖在他們的宗教裡佔一個很重要的地位。喪禮也是一個重要部分(詳下)。此外,他們似乎極端相信占卜:大事小事都用卜來決定。如果《鴻範》是一部可信的書,那麼,占卜之法到了殷商的末期已起了大改變,用龜卜和用獸骨卜之法之外,還有用警草的覆法,與卜並用。 這種宗教需用一批有特別訓練的人。卜覽需用“卜蹈人”;祭祀需用祝官;喪禮需用相禮的專家。在殷商盛時,祝宗卜史自有專家。亡國之後,這些有專門知識的人往往淪為奴虜,或散在民間。因為他們是有專門的知識技能的,故往往能靠他們的專長換得衣食之資。他們在殷人社會裡,仍舊受人民的崇敬;而統治的階級,為了要安定民眾,也許還為了他們自己也需要這種有知識技能的人,所以只須那些“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遜”,也就不去過分摧殘他們。這一些人和他們的子孫,就在那幾百年之中,自成了一個特殊階級。他們不是那新朝的“士”;“士'餵一種能執干戈以衛社稷的武士階級,是新朝統治階級的下層。他們只是“儒”。他們負背著保存放國文化的遺風,故在那幾百年社會驟變,民族混合同化的形勢之中,他們獨能繼續保存殷商的古衣冠,——也許還繼續保存了殷商的古文字言語(上文引的《墨子·公孟》篇與《非儒》篇,都有“古言服”的話。我們現在還不明白殷周民族在語言文字上有多大的區別)。在他們自己民族的眼裡,他們是“殷禮”(殷的宗教文化)的保存者與宣教師。在西周民族的眼裡,他們是社會上多材藝的人,是貴族階級的有用的清客顧問,是多數民眾的安慰者。他們雖然不是新朝的“土”,但在那成周來衛齊魯請國的絕大多數的民眾之中,他們要算是最高等的一個階級了。所以他們和“土”階級最接近,西周統治階級也就往往用“士”的名稱未泛稱他們。《多土》篇開端就說: 惟三月,周公初於新邑洛,用告商王士。 王若日:爾殷遺多士卜…… 下文又說: 王若日:爾殷多士卜…… 王日:告爾殷多士卜…… 《多方》篇有一處竟是把“殷多土”特別分開來了: 王日:嗚呼,歐告爾有方多士,暨殷多士。 《大雅·文王》之詩更可以注意。此詩先說周士: 陳錫哉週,候(維)文王別、予。文王別、子,本支百世。幾週之士,不顯亦世。世之不顯,厥猶翼翼。思皇多士,生此王國。王國克生,維周之賴。濟濟多士,文王以寧。 次說殷士: 商之別、子,其麗不億。上帝既命,候(維)於週服。候服於週,天命靡常。 殷士膚敏,裸將於京。厥作裸將,常服錦暉。王之末臣,無念爾祖。 前面說的是新朝的土,是“文王孫子,本支百世”。後面說的是亡國的士,是臣服於週的殷土。看那些漂亮的,手腕敏捷的殷士,在那王朝大祭禮裡。 穿著殷人的輔牌,(《士冠禮記》:“週井,殷哈,夏收。)捧著督酒,替主人送酒灌屍。這真是一幕“青衣行酒”的亡國慘劇了!(《毛傳》以“殷士”為“殷候”,殊無根據。任冠禮記》所謂“殷牌”,自是士冠)。 大概週土是統治階級的最下層,而殷士是受治遺民的最上層。一般普通殷民,自然仍舊過他們的農工商的生活,如《多方》說的“毛爾宅,故爾田。”《左傳》昭十六年鄭國子產說,“昔我先君桓公與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偶,以艾殺此地,軌之蓬蒿翠鰲,而共處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爾無我叛,我無強賈,毋或丐奪;水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恃此質誓,故能相保,以至於今。”徐中舒先生曾根據此段文字,說:“此《商人》即段人之後而為商賈者。”又說,“商賈之名,疑即由殷人而起。”(幗學論叢》一卷一號,頁——-。)此說似甚有理。 “商”之名起於殷賈,正如“儒”之名起於股土。此種遺民的士,古服古言,自成一個特殊階級;他們那種長袍大帽的酸樣子,又都是彬彬知禮的亡國遺民,習慣了“犯而不校”的不抵抗主義,所以得著了“儒”的渾名。儒是柔懦之人,不但指那逢衣博帶的文連連的樣子,還指那亡國遺民忍辱負重的柔道人生觀。 (博斯年先生疑。C“儒”是古代一個階級的類名,亡國之後始淪為寒士,漸漸得著柔懦的意義。此說亦有理,但此時尚未有歷史證據可以證明“儒”為古階級。) 柔遜為殷人在亡國狀態下養成一種遺風,與基督教不抵抗的訓條出於亡國的猶太民族的哲人耶穌,似有同樣的歷史原因。 《左傳》昭公七年所記孔子的遠祖正考父的鼎銘,雖然是宋國的三朝佐命大臣的話,已是很可驚異的柔道的人生觀了。正考父曾“佐戴武宣”三朝;據《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宋戴公元年當周宣王二十九年(前七九九),武公元年當平王六年(前七六五),宣公元年當平王二十四年(前七四七)。他是西曆前八世紀前半的人,離周初已有三百多年了。他的鼎銘說: 一命而僂,再命而慪,三命而俯,循牆而走,亦莫餘敢侮。世於是,粥於是,以蝴餘口。 這是殷民族的一個偉大領袖的教訓。儒之古訓為柔,豈是偶然的嗎? 不但柔道的人生觀是殷的遺風,儒的宗教也全是“殷禮”。試舉三年之喪的製度作一個重要的例證。十幾年前,我曾說三年之喪是儒家所創,並非古禮;當時我曾舉三證: 一、《墨子·非儒》篇說儒者之禮日:“喪父母三年。……”此明說三年之喪是儒者之禮。 二人論語》記宰我說三年之喪太久了,一年已夠了。孔子弟子中尚有人不認此制合禮,可見此非當時通行之俗。 三、孟子勸膝世子行三年之喪,股國的父兄百官皆不願意,說道:“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魯為周公之國,尚不曾行過三年之喪。以中國哲學文大鋼隊,頁一三H) 我在五六年前還信此說,所以在《三年喪服的逐漸推行》(武漢大學位哲季刊》第一卷二號)一篇裡,我還說“三年之喪只是儒家的創制。”我那個看法,有一個大漏洞,就是不能解釋孔子對宰我說的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 如果孔子不說班,那就是勝國父兄百官扯慌了。如果“舍先君莫之行”,如果勝國“先君亦莫之行”,那麼,孔子如何可說這是“天下之通喪”呢?難道是孔子扯了說來傳教嗎? 博斯年先生前幾年作《同東封與殷遺民》,他替我解決了這個矛盾。他說: 孔子之“天下”,大約即是齊魯宋衛,不能甚大。 ……三年之喪,在東國,在民間,有相當之通行性,蓋殷之遺北,而非週之製度。當時的“君子(即統治者)三年不為禮,利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而士及其相近之階級則淵源有自, “齊以殷政”者也。試看關於大孝,三年之喪,及喪後三年不做事之代表人物,如太甲,高宗,孝己,皆是殷人。而“君亮,百官總己以聽於家宰者三年”,全不見於週人之記載。 傅先生的說法,我完全可以接受,因為他的確解答了我的困難。我從前說的話,有一部分是不錯的,因為三年之喪確是“儒”的禮;但我因為股魯先君不行三年喪制,就不信“天下之通喪”之說,就以為是儒家的創制,而不是古禮,那就錯了。傅先生之說,一面可以相信勝香的統治階級不曾行此禮,一面又可以說明此制行於那絕大多數的民眾之中,說它是“天下之通喪”也不算是過分的宣傳。 我可以替傅先生添一些證據。魯位公死在他的三十三年十一月乙己(十二日),次年(文公元年)夏四月葬債公,又次年(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齊納幣”,為文公聘婦。 《左傳》說,“禮也。”松羊傳》說,'脫喪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則何譏乎喪娶?三年之內不圖昏。 ”此可證魯候不行三年喪。此一事,《左傳》認為“禮也”,社預解說道:“德公喪終此年十一月,則納幣在十二月也。 ”然而文公死於十八年二月,次年正月“公子遂如齊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杜預注云:“不譏喪娶者,不待貶責而自明也! ”此更是魯候不行三年喪的鐵證了。《左傳》昭公十五年, 六月乙丑,王太子壽卒。 秋'\月成寅,王穆後崩。 十二月,晉茵陳如周葬穆後。籍談為介。既葬,除喪,以文伯(苟缺)宴,終以魯壺。王日,“伯氏,諸侯皆有以鎮撫王室,晉獨無有,何也?”·二…·籍談歸,以告敘向,叔向日,“王其不終平?吾聞之,所樂必卒焉。個王樂化。……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4焉。 (杜注:“天子絕期,唯服三年,故後雖期,通謂之三年。”)於是乎以喪實宴,又求彝器,樂憂甚矣。·,…·三年之喪,雖貴遂服,禮也。王雖弗送,宴樂以早,亦非禮也。…、··” 這可證周王朝也不行三年喪制。 《孟子》所記股國父兄百官的話可算是已證實了。 周王朝不行此禮,魯股諸國也不行此禮,而孔子偏大膽的說,“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機語》記子張問:“書云,'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 孔子直對他說:“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幕,百官總己以聽於象宰,三年。” 相引有這樣一段: 子張之喪人明儀為志焉。諸幕,身質,蟻結於四隅,殷士也。 孔子、子張都是殷人,在他們的眼裡嘴裡,“天下”只是那大多數的殷商民眾, “古之人”也只是殷商的先王。這是他們的民族心理的自然表現,其中自然也不免帶一點般人自尊其宗教禮法的宣傳意味。到了孟子,他竟說三年喪是'咱天子達於庶人, 三代共之”的了。到街L記·三年間》的作者,他竟說三年喪“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竟也,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 ”果然,越到了後來,越“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直到傅斯年先生方才揭破了這一個歷史的謎! 三年之喪是“儒”的喪禮,但不是他們的創制,只是殷民族的喪禮,——正如儒在儒冠不是他們的創制,只是殷民族的鄉服。 《孟子》記勝國的父兄百官反對三年之喪時,他們說: 且志回,'快祭從先祖,曰,吾有所受之也。 ” 這句話當然是古政治家息事寧人的絕好原則,最可以解釋當時殷周民族各自有其喪祭制度的政治背景。統治階級自胡適精品集有其周社,一般“國人”自有其毫社;前者自行其“既葬除眼”的喪制,後者自行其“天下之通喪”。 我們現在要看看“儒”的生活是怎樣的。 孔子以前,儒的生活是怎樣的,我們無從知道了。但我疑心《周易》的“需” 卦,似乎可以給我們一點線索。儒字從需,我疑心最初只有一個“需”字,後來始有從人的“儒”字。需卦之象為雲上於大,為密云不雨之象,故有“需待”之意。 (《像傳》:需,須也。)《像傳》說此卦象為“君子以飲食宴樂”。 《序卦傳》說:“需者,飲食之道也。”《承傳》說: 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 程頤媽傳》說此節雲: 以險在於前,未可遇進,故需待而行也。以乾之剛健,而能需待不輕動,故不陷於險,其義不至於困窮也。 這個卦好像是說一個受壓迫的人,不能前進,只能待時而動,以免陷於危險;當他需待之時,別的事不能做,最好是自蝴其口,放需為飲食之道。這就很像殷商民族亡國後的“儒”了。這一卦的六交是這樣的: 初九,需於郊,利用恆,無咎。 椽》曰:“需於郊”,不犯難行也。 “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於沙,小有言,終吉。 蛛》曰:“需於沙”,衍(恣)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九三,需於泥,致危至。 蛛》曰:“需於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完”,敬慎不敗也。 六④,需於血,出自穴。 椽》曰:“需於血”,順以聽也。 九五,需於酒食,負吉。 株陽:“酒食負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於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橡陽:“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這裡的“需”,都可作一種人解;此種人的地位是很困難的,是有“險在前” 的,是必須“剛健而不陷”的。儒在郊,完全是在野的失勢之人,必須忍耐自守,可以無咎。儒在沙,是自己站不穩的,所以說“衍(想)在中也”。儒在泥,是陷在危險困難裡了,有了外侮,只有敬慎,可以不敗。儒在血,是衝突之象,他無力和人爭,只好柔順的出穴讓人,故《像傳》說為“順以聽也。”儒在酒食,是有飯吃了,是他最適宜的地位。他回到穴裡去,也還有麻煩,他還得用敬慎的態度去應付。 ——“需”是“須待”之象,他必須能忍耐待時;時候到了,人家“須待'他了,彼此相“需”了,他就有飯吃了。 調易》製作的時代,已不可考了。 《繫辭傳》有兩處試提出作《易》年代的推測:一處說: 《易》興也,其當殷之本世,週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故其辭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結,其要無咎。此之謂《助之道也。 又一處說: 《易》興也,其於中古平?作《易》者其有憂患乎?是技“履”,德之基也; “謙”,德之柄也;“复”,德之本也;“恆”,德之目也;“損”,德之修也; “益” , 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糞”,德之製也。 “履”和而至,“謙”尊而光,“复”小而辭於物,“恆”雜而不厭,“損”先難而後易,“益”長格而不設,“困”窮而通,“井”居其所而不遷,“糞”稱而隱。 “履” 以和行, “謙” 以製禮,'j”以自知,“。'以一德,'懶”以遠害, “益”以興利,“臥'以寡怨,“個'以辯義,“奚”以行權。 賜》卦交辭已有“箕子之明夷”(“明夷”五支),“王用享於讀山”(“升” 四大)的話,似乎不會是“文工與紂”的時代的作品。 “文王囚居差里而作周易》” 的說法,也是更後起之說。 《繫辭膠是猜度的口氣,可見得福辭》以前尚沒有文王作《易》的說法。 《繫辭》的推測作假陣代,完全是根據於《易》的內容的一種很明顯的人生觀,就是“其辭危”“懼以終始,其要無咎”。從第一卦的“君子終日乾乾久惕若厲,無咎”,到第六十四卦的'市李於飲酒,無咎”,全書處處表現一種化危的人生觀, 教人戒懼修德, 教人謙卑類順,其要歸在於求“無咎”,在於“履虎尾不籲人”。《繫辭》的作者認清了這一點,所以推測“作賠》者其有憂患乎? ”這個觀察是很有見地的。我們從這一點上也可以推測《易》的卦交辭的製作大概在殷亡之後,殷民族受周民族的壓迫最甚的一二百年中。書中稱“帝乙歸妹” (“表'五支),“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更可見作者是殷人。所謂“周易”,原來是殷民族的卜策書的一種。經過了一個不短的時期,方才成為一部比較最通用的覆書。 《易》的六十四卦,每卦取自然界或人事界的一個現象為題,其中無甚深奧的哲理,而有一些生活常識的觀察。 “需”卦所說似是指一個受壓迫的知識階級,處在憂患險難的環境,待時而動,謀一個飲食之道。這就是“儒”。 (“蒙”卦的初支說:“發蒙,利用刑人,用說(脫)提格以往,吝。”這裡說的也很像希臘的俘虜在羅馬貴族家裡替他的主人教兒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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