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講過這種話?
“我將來一定要當總統。”或者——
“我將來一定要得諾貝爾講。”
如果你是在沒有被爸媽老師逼問的情形下,主動說出這種話,我會覺得,你有病!
我從來沒講過這種話。我小時候,跟所有“正常”的小孩一樣,看到好朋友,衝上去就是一拳:“我是超人,你死定了!”
或者,比較有民族自尊的時候,就改成連續踢出三四腳,大叫:“白蓮教主,還不認罪!”
這時候,被攻擊的人,當然也會馬上拉開架式,亂七八遭的找一個“身分”:“喝呀!我是六度空間大水怪!”然後就是一陣砍殺,邁可喬丹對令狐衝、城市獵人對大恐龍,只要方便相殺,叫我做誰都可以。
絕對不會有人,在被攻擊的時候,把兩手往背後一放,抬起下巴說:
“對不起,我是總統,你不能打我。”
如果、萬一、真的,出現這種人的話,通常只會得到一種反應。
“放屁!去死吧!”一陣拳打腳踢,總統先生落荒而逃。
天下英雄排行榜上,沒有“總統”這一號人物。天下武功排行榜上,也沒有“諾貝爾獎”這一招。
我九歲開始唱平劇。很多人也以為我“有病”。
還有人以為我對“傳統中華文化”有興趣。
其實,原因很“低級”:
我想要打扮成古時候的人,打架。
如此而已。
我想要拿刀拿劍、穿盔甲、帶軍隊,跟人“相殺”。
因為我小時候迷兩樣東西:布袋戲、武俠片。
布袋戲和武俠片,對我來說,是同一件事情:“穿古裝打架。”可是,那時候的武俠片,幾乎沒看過有小學生在當主角的,電影裡偶爾出現一兩個小孩,不是流落路邊的小乞丐,就是忠臣的家眷,在忠臣慘遭“全家滅口”時,負責倒在大門門坎上,提供永遠“晚到一步”的俠客,跨進門坎後,有屍體可以翻看,再咬著牙丟下一句:“連小孩子也不放過!”
我一點也不想演小乞丐和被俠客翻來翻去的屍體。我要演英雄!我要打架!
沒有機會主演武俠片,並不表示我會嚮往去當布袋戲的“操作員”。我也買過布袋戲偶來嘗試一番,左手戲偶和右手戲偶相殺。結果呢?如果右手打贏,捨不得讓左手戲偶就此死掉;換成左手打贏,又捨不得讓右手死個乾淨,於是此起彼落、沒完沒了,最後實在精疲力盡,只好收攤大吉。
我的英雄打架夢,明顯遇到了瓶頸。
我沒有放棄。
我表面鎮定,繼續當“好學生”,也繼續參加我們家各種“社交活動”。果然,隧道的那一頭,出現了光明。
有一晚,被爸帶去看表演。這些大酒店裡夜總會的表演,總是雜七雜八,有中國人變魔術,也有外國人走鋼絲。
結果,台上竟然出現了孫悟空。
先是幾個人扮的猴子兵,不要命的翻著筋斗,以各種花式翻來滾去,然後,神氣得要命的猴王孫悟空,就殺上台來,把拿鋼叉的金錢豹打得滿頭包。
“爸,這是什麼東西?”我非常興奮。
“這叫平劇。”
哈!原來這叫做平劇,可以打扮成孫悟空,拿亮閃閃的棍子打妖怪!
回家以後,我做了一陣子的“生涯規劃”,選了一天,我就跟媽開口了:
“這次期考,假如我考第一名,妳要給我什麼?”
“你想要什麼?”媽笑嘻嘻問我。
“我要演平劇!”
“喔,演平劇啊!”媽還是笑嘻嘻,一點都沒有打算送我去看心理醫生的樣子。
“想演什麼戲呢?”媽問我。
“要有打架的!”我很確定這個目標。
“好啊。”媽輕描淡寫的答應了:“考第一名,就讓你演平劇,打架的。”
那一年我七歲。我為了穿古裝打架,果然考了第一名,媽媽也真的找劇團衣箱師傅來商量,百般努力搜出來尺碼最小的戲服,再萬般努力選了中國野史上最愛打架、最會打架的三個傢伙:三國故事的馬超、水滸裡的拼命三郎石秀、專剋匪類的俠客黃天霸。幫我好好拍了一套“平劇打架寫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