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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怎麼才能變得不那麼出名

大熊貓看小電影 沈宏非 1801 2018-03-18
名人因群眾的“名人崇拜”而成為名人,但是此過程是否可逆、也就是說,名人能不能因為群眾的“名人不崇拜”而變回不名之人,除了在娛樂業有極個別的孤證之外,社會學和傳播學上目前尚未形成相關的理論——這個問題不是我吃飽了撐出來的,發問者乃是姚明,當今大大的名人。 盛名不僅累,要命的是,它好像正在要姚明的命——最近出版的《姚明闖蕩美利堅》一 書,字字血,聲聲淚,深受那種怨氣的感染,看得人痛不欲生。其實,這本書是少年兒童出版社出的,按理說目標讀者是少年兒童,應屬“勵志”類圖書。但是,至少在像我這種六根不淨者看來,實效基本上是“喪志”的,甚至還不如明代的A小說或A戲文那樣假模假式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有誰能夠告訴我,怎麼才能變得不那麼出名?”正是姚明在本書序言中提出的那個“無語問蒼天”式的疑問。

天,這算是哪門子的問題?我不知道這個世界上能回答姚名人此問的人是否存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姚明的問題是“有誰能夠告訴我怎麼才能變得那麼出名或比那麼更加那麼出名?”我相信,除了“姚之隊”之外,這個世界上能夠回答、並且能以各種語言來踴躍作答這個問題的人,肯定比NBA在全球的觀眾還多,滾滾紅塵之中,一抓就是一把。如此看來,出名好像是中了一種毒,而且這種毒好像還沒有任何解藥。 做人難,做名人更難,做了名人以後不想再做名人,更是難上加難。抱著豁出去的態度,我拼了老命替姚明想出了以下可能具有參考價值的辦法:第一,嘗試去想一想NBA老鳥級名人的苦?吧,例如比自己至少還要紅上10倍的Michael Jordan,在後者的一部自傳裡,儘管像“連逛百貨公司都要等打烊之後”,“連理髮店也不敢去,只好操刀自裁”以及“走在路上隨時會被群?包圍”等等待遇,姚明已經“享受”過了,但是,像“女人躺在地上央求喬丹開車輾過她的身體”這種場面,姚明應該還沒有碰到過。姚明更不敢像Jordan那樣憤怒地寫道:“老實說,好幾次我快被煩死了,很想對球迷大喊:他媽的,滾開!”

當然,不幸地,還有女人。一向被視?青少年偶像的Kobe Bryant在這個夏天的慘痛經歷,還是不去說它了,據Magic Johnson的痛陳:“當你在NBA打球,無論在哪個城市,總會有女人在路上等著你,她們的目的是'收集'球星,與愈多球星發生關係,她們就愈有成就感。”Johnson本人正是這些女人最大的“受害者”,不但在每一個城市都有女人在路上等著'收集'他,還喜歡和他搞多P,最後搞出了愛滋。當然,Johnson若說自己慘,宣稱曾和兩萬個女人睡過覺的Wilt Chamberlain就笑了,不過是在天堂。比較而言,Shwan Kemp算是幸福的,只須在全美所到之處隨時防著那些突然衝到面前?且叫他爸爸的黑皮膚小孩可以了。曾有NBA經紀人透露,保守估計,平均每名NBA球員都有一個私生子。

一位姚迷在網上說:“除了他的工資,我實在很可憐他。”如果你像我一樣也站在替姚明著想的角度,就會發現除了崇拜者之外,這種想法對於被崇拜者未嘗不也是一種自救之道。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群眾是真正是的英雄,群眾是真正是的名人,名人應該努力地去崇拜群眾,一時崇拜不起來,至少也應該嘗試去同情一下群眾——除了他們的私生活自由。群眾、尤其是“害”了名人的那部份群眾原來是很值得去同情的。 最新一期《新科學人》刊登了美國心理學家的一項研究成果:大約三分之一美國人患有“名人崇拜症”——也就是說,就像我國的電視廣告裡總在告誡的那樣,缺鈣、頭皮屑、多汗、滿(去掉三點水再加虫字邊)蟲和“名人崇拜”其實都是一種病。調查發現,輕度的“名人崇拜症”患者約佔百百分之二十,他們以“消遣”?理由,緊盯名人在媒體前的一舉一動,這群人的個性大多活潑、愛冒險、積極?喜歡社交。中度患者皆傾向於相信自己與偶像的關係“非比尋常”,這批人非常神經質、情緒化?且陰陽怪氣。至於重病號,表現?習慣性地偷窺偶像的一舉一動,或?吸引名人注意而自殘或傷害別人,已進入病理學上的“臨界狀態”。這些患者在追逐偶像的過程中,緊張、沮喪及社會功能失調的程度會逐步攀升,輕者害了自己,嚴重的會有反社會傾向。更值得同情的是,“名人崇拜症”一旦患上,就會像名人那樣很難再“變得不那麼“出名”。

若是跟美國人比還不足以移情,那就再想一想同胞王治郅吧。想想整個夏季都比較得閒的大郅,姚明會不會覺得,還是累一點的好,還是比較有名的好……要不,咱們還是別變回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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