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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被禁的書

讀書隨筆 叶灵凤 846 2018-03-18
被禁的書 上次我談及紀德自傳的英譯本在紐約被控,忘記指出被控的並不是 出版家“朗頓書屋”,而是寄售者“郭丹姆書籍市場”。因為紐約風化 維持會的便衣會員,先到朗頓書屋購取《紀德自傳》,只印了一千五百 冊的這書早已批售一空,於是這人再到郭丹姆書籍市場去購買。郭丹姆 是新書兼舊書店,在紐約以出售珍本異書著名,曾經被風化維持會控告 多次,這次果然還有不少紀德自傳的存書,於是來人拿到了發票之後, 便以他作為被告而起訴了。 前天讀近期的紐約時報評論,在後頁發現郭丹姆書籍市場登了一小 方廣告,說是還有紀德自傳存書數部,每部仍以美金五元發售。從這廣 告上,知道這次官司是他們勝訴了,紐約風化維持會又碰了一鼻子灰,

心裡很愉快,隨即又託書店第三次向紐約去買這書,這次能否如願,這 要再隔一個多月才能知道了。 因了這件事,我想到亥特女士(Anne L. Haight)的有趣的小著: 《被禁的書》(Banned Books)。這部書內充滿了笑話,充滿了人類在 文化史上所留下的污點。據亥特女士記載,一九三一年,《愛麗斯漫遊 奇境記》的中譯本曾在中國湖南省被禁,理由是“鳥獸不應作人言,尤 其不應人獸不分”。我不曾知道這事,不知她所說的是否實在。若然, 被人家譏笑我們連寓言和童話是什麼東西也不知道,這真比其他社會科 學或性科學的著作被禁更可笑了。 當然,可笑的不僅是我們。美國海關曾經將文藝復興大師彌蓋朗琪

羅為教皇所作的壁畫《最後的審判》的攝影當作淫書,加以沒收。蘇聯 的檢查當局為了某一冊教科書上將“上帝”二字用了大寫字母,曾經將 幾百萬冊教科書予以重印處分,為了有涉提倡“有神論”之嫌。巴黎警 廳因了《惡之華》有傷風化,將作者鮑特萊爾加以逮捕時,這詩人正在 孟巴納斯墓園中讀《約翰生行述》,態度莊嚴毫不輕薄。 亥特女士舉列了許多被禁過的書名,幾乎使人不敢相信人類既然一 面產生了這樣優秀的文化,何以一面還殘留這樣的愚笨。她還舉了一個 笑話,一九三五年美國菲列特菲亞的某音樂會上,奏演一闋俄國歌劇, 有許多女聽眾認為某一隻喇叭的音調太淫蕩,曾當場退席,要求加以禁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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