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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文藝當店

讀書隨筆 叶灵凤 765 2018-03-18
文藝當店 讀理查?褒頓(Richard Burton)的文藝小品集,其中有一篇談《詩 人的窮困》,一篇論《文藝上的名譽和報酬》。他嘆息作家最大的聲譽 常常是在死後才獲得,而作家的“窮”,也被人公認為應該如此。一位 詩人如果是富有,他的作品價值立刻就會低落,但世人一面又在嘆息詩 人的窮困不遇。褒頓說這正是人類可笑的一種矛盾。 據說米爾頓的的稿費只賣了三磅,英國十九世紀末的神 秘詩人湯普生窮到連稿紙也買不起,他在一家皮鞋店里當助手,他的詩 稿都寫在舊賬簿和貨物包皮紙上,說不定連這樣也還要受過老闆的叱 責。作家的窮困,尤其是詩人的窮困,在文藝史上幾乎成了定例,在社 會上也成了必然的遭遇,誰也不敢倡導救濟詩人的話,因為“窮”已經

成了詩人一件光榮的外衣了。 世上最值錢的東西是作家的原稿,但是同時也是最不值錢的。一隻 表,一本書,一套舊衣服,市場上總隨時有人出價向你收買,但是一疊 原稿,在不蒙編輯先生的青睞之前,任是十年之後這將成為世界佳作也 好,在目前總換不到一片麵包(外國作家),或是一碗粥(中國作家)。 對於這情形,穆萊(Christopher Morley)在一篇題名《文藝當店》 (The Literary Pawnsbop)的短文裡曾貢獻過一個補救方法。他說, 目光遠大的文藝掮客,與其在出版家和作家之間賺一點佣金,不如設立 一家押當,專收原稿,這樣,未成名的作家的原稿將滾滾而來,當時以 一片麵包價格收入的作品,十年之後也許能獲到一千倍以上的利益。但

老闆必須要識貨,有眼光,否則這筆生意便難免蝕本了。 穆萊感慨的說,這押店理該由“作家協會”之類的組織去設立的, 但他們寧可等你死了給你開追悼會,或者等你得了諾貝爾獎金之後給你 開歡迎會,卻不願在你未成名之先給你的作品想一點辦法。 我想,這當店若在中國能實現,那招牌上大約難免要註明“本店專 當第一流作家”或“翻譯不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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