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雜文隨筆 末世的思念

第5章 那時候——寐語者

末世的思念 张小娴 11269 2018-03-18

大一入學領新書的那天,人群裡,他與我擦身而過。 他不過是抱著書迎面走來,灰套衫裡翻出白襯衫衣領,清清瘦瘦,並不搶眼。 不知為什麼,我停下腳步,回頭多看了一眼他的背影。 第一堂素描課,要選人做模特,讓全班同學畫。 老師翻開名冊,隨意念了一個名字——楊晨希。 午後的畫室,柔和充足的光線從長窗撲進來。 教室角落裡有一個男生站起,光從他的側面勾出好看的身影。 他走上講台,在老師指定的位置坐下,對台下有些拘謹地笑笑,目光不知往哪裡落的樣子,飄過來,正與我的目光遇上。 是他。 我對他笑。 他回以微笑,這似乎讓他的拘謹緩和下來,在台上自如了些。 還是那天遇見的模樣,白襯衣領子翻出深灰套衫,牛仔褲泛舊,修長的腿,清晰的臉部輪廓,鼻樑格外挺拔。他按老師的要求調整姿態,靜止不動,像定格在美好光影裡的黑白老片子。

我愉快地抱著畫板,坐在第一排,以素描的名義,放心大膽地盯著他看。 一道道目光聚焦在他身上,起初不自在的他只過了一小會兒就泰然了,臉部線條因平靜放鬆,顯得更加柔和,目光斜斜地投向教室窗外,投向遠方,像穿過了漫長時間。 我似乎也覺得,已看了他很久。 他在看什麼呢,窗外有什麼讓他的眼神這樣溫柔。 老師走過身邊,停下來看我的畫板。 周圍同學落筆的沙沙聲連成一片,只有我的紙上還一片空白。 我拿起筆,筆端遲疑,不用抬眼再看,他的樣子已深印在我眼裡。 落筆簌簌,一筆一帶一抹一勾勒。 老師在旁邊點頭:“嗯。”大概是讚賞的聲音。 但我一點也不想畫,只想看著他。 他坐在那裡,安安靜靜的樣子,比畫好看,我畫不出這樣的他。

第一堂課下來,老師表揚了我的作業,展示了我畫上的他。 不知誰在下面笑嚷:“畫得比真人還帥。” 我的臉頰倏地發燙。 低頭之前瞥見他也在笑。 師姐師兄們說,談戀愛才是大學的第一門必修課。 寢室裡姑娘們開足搜索馬力,將本班本系本院男生一大片檢閱過去,按各自口味,鎖定目標,或者被鎖定。效率高的,開學第一個月已正式約會。 “南南,你太害羞了,不要總是躲在後面。” 她們對我說。 我躲在後面,是為了悄悄看他。 每次出去玩,他總是那群男生里面最安靜的一個,不多說話,習慣性地走神,被人問到總要愣一下才回答。說兩句,又不知走神到哪裡去了。他是人群中的異類。 別人看起來,或許以為我也是同樣的異類。

我滿足於和他保持同類的位置,平行相視,然後會不會彼此發現,彼此靠近? 轉眼開學第二個月,我們一共說了五次話。 遇見的時候,我只會微笑,等他先開口說“早啊”或是“去哪兒呢”,然後我回答,相互點頭笑笑,沒有別的話。他話不多,不愛說笑,偶爾有女孩子逗他,他會好脾氣地笑笑。 看起來我們都樂於做人群裡不起眼的那一個。 他對於我是獨特的存在,在他眼中,我依然不起眼。 日記本里,代表他的只是一個字——楊。 我不愛寫他的全名,只用一個字,就像是我的專屬稱謂。 大一的課程安排很輕鬆,剛從高三煉獄裡熬出來的苦主們終於逮到自由的補償,男生們逃課打遊戲,女生們翹課去逛街。我也只想天天躺在寢室看小說,但事實是,我天天抱著書本準時準點上課、上自習,成了一個好學生……因為,他從來不缺課、不遲到、不早退,連誰都可以敷衍過去的基礎公開課,也堂堂認真,從不見敷衍。

那麼我也只好不逃課,只好每天早一點趕到教室,找個前排角落坐下——這樣就能每天看著他走進教室,看他坐在鄰近位置,低頭寫筆記、皺眉思考、走神發呆;偶爾他會坐在我附近,走過我座位時,會點頭笑一笑。 這樣,我就連下著瓢潑大雨,室友都賴床翹課的早晨,也能從溫暖的被窩裡爬起來,高高興興地去上課,像是去約會。 她們說:“南南這丫頭,跟楊晨希一樣怪。” 我聽見這句話,心裡膨脹出按不下去的竊喜,像得到某種承認。 然而他的與眾不同,並不只我一個人發現。 每次聽到他的名字被提起,就像私藏起一件寶貝以為無人知曉,卻原來那是每個人都明白的好,這種心情真是沮喪。不愛聽她們講他的八卦,最怕哪一天毫無防備,就听到他與誰誰在一起了。

女孩子們總有可怕的洞察力。 我的心事想要藏起,比冬眠的狗熊藏食物還困難。 室友們以鬆鼠般的嗅覺發現了我小心翼翼藏起的那個“松果”。 在全寢室對我進行了嚴刑審訊之後,寢室長小曼一錘定音地說——你們這兩個怪人早該湊一對了,這事,我來搞定! 小曼的男朋友熊昊,綽號“大熊”,是他寢室的室長,被小曼脅迫著做了“幫兇”。 這天下了體育課,一群人都擁向小賣部買水喝。 小曼拉住我說:“去那邊買,這裡的水賣得貴。” 我心想校內所有小賣部的礦泉水都是一個價……正想著,她十分演技化地揮手大聲說:“嘿,真巧,你倆也在!” 是他,被大熊拽著,正走過來。 大熊買了四瓶礦泉水,一臉憨厚地笑:“這家的水便宜。”

小曼撞了我一下,我回過神來,這場“偶遇”戲的女主角該上場了——頓時心虛氣短,缺乏臨場表演經驗,從腳底熱起來,熱氣直往臉上沖。 “水是一樣價,但這家東西多。” 他接過話,難得地先開了口。 我臉頰已經發燙:“嗯,這家薯片口味最多,你喜歡吃什麼薯片?” “我不怎麼吃零食。”他答。 唉,看過那麼多言情小說,哪一本的女主角和男主角偶遇是問人家吃什麼薯片的……我浪費了一個“偶遇”,用錯開場白。 “你不吃可以請女生吃啊。” 小曼出聲解圍,嚷著要他請客,給我們買零食。 他老老實實地拿過袋子,遵小曼的吩咐,瓜子、薯片、開心果、QQ糖……裝了滿滿一袋。 “還要什麼嗎?”他轉頭問我。

我心一跳。 抬頭觸上他的眼睛,看不到別的存在,慌慌地隨手指去,指到珍寶珠棒棒糖。 “哪種口味?”他笑了,一副這麼大的人還吃棒棒糖的樣子。 “口味?” 我傻傻地望著五顏六色的棒棒糖罐子,覺得哪一樣都好,是他送的,都很好。 他等著我選,等了半天,說:“不如每種顏色要一個?” 一大把的珍寶珠,繽紛滿目。 七個顏色的魔術棒,捧在手裡豐盛驚人,像捧住滿滿的幸福,低頭聞上去,可樂味、巧克力味、草莓味、牛奶味、鳳梨味……各種香甜混合在一起,糖紙美麗斑斕,晃一晃都要迷心迷眼。 滿袋子零食拎回寢室,迅速瓜分一空,只有七個珍寶珠棒棒糖被我私藏在抽屜裡。 一個也捨不得吃。 珍寶珠。 名字取得真對,這是我的珍寶。

暗戀並不痛苦。偷偷喜歡一個人,沒有要求,不為回應,只為一次偶遇,一次相視,就能滿足到心底里去,那是最簡單的幸福。 可當暗戀變成光天化日下的單戀,我驟然狼狽無措。 “諾曼底都能登陸,南南當然能拿下楊晨希!” 小曼信心滿滿地幫我策劃“登陸”。 所有的愛情片都是從偶遇開始,沒有偶遇,也可以人造偶遇。 教室、食堂、圖書館、球場……凡是他會出現的地方,我也剛好路過;他進進出出的時間表,被大熊那個“臥底”出賣,總會那麼巧地,使他遇上我。 每當遇見,他總微笑。 既不陌生也不熟悉,剛好一笑而過。 假如他並不討厭這相遇,是不是,可以把相遇變成相約。 我鼓起勇氣,在圖書館里相鄰而坐;在去教室的路上,與他談論作業與功課……他專注聆聽,耐心解答,偶爾的玩笑,讓我越來越有所期待。

我開始約他一起上自習,相互幫著留座位。 里程碑式的成果是,終於互留了手機號碼。 “不是吧,你們現在才留電話?”小曼像驚悉遠古穴居人原來是這樣談戀愛的。 算是在談戀愛了嗎?我惴惴。 耐著性子等了一天又一天,他沒有主動打來,也沒發過短信。 我鼓起勇氣發了第一條短信給他。 “明天下雨,出門記得帶傘,晚安。” 他回:“好的,你也早點睡。” 這是關心吧,一定是,我抱著手機,被短短幾個字感動到眼眶發熱。 從此發短信成了我每天最期待、最隆重的事,彷彿一種儀式。 “下午的課,別忘記帶作業。” “早安,今天天氣真好。” “下週降溫,準備好厚外套。” “最近好多人感冒,注意身體。”

盡量字斟句酌,盡量細心又不羅嗦,不能太頻繁,不能錯過重要時刻……我小心翼翼,如對待珍貴脆弱的瓷器,來對待一條條短信,對待一個來之不易的開端。 他的回復從來簡單,“好的”“你也是”“晚安”……是高頻詞,沒有多餘的話,偶爾不回复。起初沒有等來回复時,我沮喪,然後習以為常,繼續著一個人小心翼翼地靠近。 像一隻蝸牛慢慢爬。 爬過了一個學期,轉眼就是寒假。 大學的第一個學期,寢室裡有人已經分手過兩次,交了第三個男友,而我還在蝸牛爬。 放假離校前的那一晚,我們偷藏了啤酒帶回寢室,幾杯過後,她們聯合起來,逼我去表白。 我慌了手腳。 小曼拿起電話:“受不了你們磨唧了,你不說,我說。” 整個寢室沸騰了,熄燈之後的歡呼差點兒招來宿管。 我在上鋪,被睡下舖的姑娘堵住,不許我下來搶奪電話。 那是一種即將“就義”的心情,心在胸腔裡跳得張牙舞爪,世界末日彷彿就在頃刻。 小曼撥通了電話。 有人促狹地按下了電話免提鍵。 我拿被子蒙住自己,耳朵裡一陣嗡嗡。 小曼先找大熊,讓大熊叫起已經睡了的楊晨希接電話。 他睡意矇矓的聲音傳來。 我抓起被子堵住耳朵,一個字也不敢聽。 卻還是聽見小曼笑嘻嘻的語聲穿透了厚棉花。 她大聲說:“楊晨希,知不知道有個人一直很喜歡你?” 電話那邊沉默。 小曼追問:“餵,在聽嗎?” “噢……”他的聲音傳來,“這麼晚了,你們寢室還不睡?” 寢室很靜。 嗒的一聲,小曼拿起了話筒,聽不到免提話音了。 她明顯低下語聲,說了句什麼。 我掀開被子,腦子裡昏昏的,從上鋪下去的時候太匆忙撞了膝蓋,也沒有人攔我了,小曼愣愣地任我奪過聽筒。 裡面傳來他的聲音:“……沒什麼事我就掛了。” “楊晨希。” 我一開口,聲音在抖。 “小曼是想幫我說,我沒勇氣對你說的話。” 電話裡很靜。 他未開口,呼吸的聲音先傳過來,在電流雜音裡,像有遙遠風聲。 “我知道。”他說。 眼淚滾落。 是啊,怎麼可能不知道,即使全世界都瞎了,他也看得見我卑微的愛慕。 沒有回應,已是最明白的回應。 不知道的只是我。 用盡最後的力氣笑著說:“那麼,晚安。” 一個寒假渾渾噩噩過去了。 開學時,初春天氣猶帶輕寒,校園裡的桃花已醞釀著灼灼。 遇見他,還是會笑一笑,若無其事地從他身邊走過。 我一直偽裝得很好。 起初他有些不自在地迴避,目光從我身上掠過,漸漸見我若無其事,便有了些悄無聲息的迂迴,每每當我回頭,會發覺他的目光匆匆移開。 是我一廂情願的錯覺吧? 開學沒幾天,就是小曼的生日,我們又偷偷抱了啤酒回寢室,熄燈後吹蠟燭,分蛋糕,嘻嘻哈哈,迷迷糊糊,沒心沒肺,躺在各自的小床上說各自的心事。 一定是酒精作祟,那個絕口不提的名字,我不由自主地說了出來,眼淚奪眶而出。 她們手忙腳亂地安慰,說著楊晨希種種的古怪討厭處,說他不配被我這麼喜歡。 後來我就暈暈地睡著了,醒來當做糗事一樁,主動失憶。 過了幾天,登錄QQ,看到好友申請的小喇叭一閃一閃。 心不在焉地點開,驗證信息裡寫著三個字:“楊晨希”。 盯著這名字看了又看,手指發僵地點了通過。 好友列表上亮起的頭像小人,令我呼吸都屏住。 頭像動了,他在線,發來一個笑臉。 我回以笑臉。 他問:“南南?” 我手忙腳亂地敲字:“你怎麼有我的號?” “你最近還好嗎?” “挺好。” “聽說你不是很開心。” “沒有啊。” “有一天你在寢室喝酒,哭了?” “誰說的?” “對不起……” 是誰多事,把那晚我失態的糗事告訴他的?想想除了小曼,誰還這麼熱衷關心我和他的事。我該對小曼的熱心表示感激還是苦笑,又該對屏幕上這聲“對不起”,說一聲“沒關係”,還是“不稀罕”。 知道有個女生為你醉酒大哭,臭男生的虛榮心和大男子主義超級被滿足,於是同情爆發是不是?如果,如果這句話是小說裡男主角對女主角說,我會嗤笑。 可是當他對我說,我明知道這有多麼討厭,依然不爭氣地蓄了淚。 愛情很霸道,自尊很謙讓。 QQ安靜了一陣,跳出一小行字,他問:“你還喜歡吃棒棒糖嗎?” 我拉開抽屜,看著整齊碼放成一排的珍寶珠。 “喜歡。” “嗯。” 他的QQ靜了,沒有信息再發過來,頭像也變成灰色。 我捨不得關閉對話框,翻回聊天記錄,一個字一個字看了又看,想像他坐在電腦前,在鍵盤敲下每個字時,是什麼樣的姿勢和表情。 桌上電話丁零零響。 接起來是他的聲音:“南南,下樓來,有東西給你。” 奔到窗邊探頭一看,真的是他站在宿舍大門的梧桐樹下,拿著手機,仰臉向上望,與我的目光撞個正著。我跳起來,在鏡子前團團轉,眼睛還有哭過的紅腫,前幾天修剪不成功的劉海兒看上去很傻……可我不管了,三步兩步往樓下衝。 遠遠就看見他,站在午後的陽光裡。 我竭力像個淑女一樣慢慢走向他,深呼吸,再深呼吸。 他朝我伸出雙手,微微笑,掌心裡捧著七個顏色的珍寶珠。 科技拯救世界,網絡拯救了我原以為隔山隔水的相思。 我們每天在教室遇見還是只會點頭笑笑,說聲早上好,卻會在QQ上閒聊,開玩笑,分享好看的電影、好聽的歌、搞笑的圖片……我的QQ隨時手機在線,眼巴巴地盼他上線,看到他的頭像小人兒亮起,就像全世界都發了光。 總是我先說話,先敲敲他,問上一聲:“Hi!” 有時候他的回應寥寥,只說一句,“我去看書了”或“在打遊戲”,頭像依然亮著。我就忍回去許多想跟他講的話,不打擾,也埋頭做自己的事,時不時地看一眼他的頭像還亮在QQ上,覺得他和我是在一起的,是很近的,於是滿心欣喜。 寢室了除了小曼和大熊這對,不久,我下舖的姑娘和他們寢室另一個男生也戀愛了。 我和他被默認為潛在的一對,兩個寢室號稱“門當戶對”。 從此神奇的六人組合出現,每當那兩對約會,總把我們也扯上,非要湊成六人行。 例行程序是:泡圖書館——逛操場——吃夜宵,偶爾溜出學校通宵唱歌或看夜場電影。那兩對是正經情侶,一本正經地談戀愛,我和他卻是湊數的路人甲與路人乙。 或許是校園生活平靜到無聊,他樂於和我一起充當六人行的男女配角。 就算是配角,我也當得滿足歡喜。 我開始學習化妝,琢磨衣服髮型,斤斤計較自己的體重,想為他變成一個更美好的人。時間可以改變一切,他會慢慢喜歡上我……我告訴自己,一定會,如果沒等到,必是因為我還做得不夠好。 查遍了所有的星座匹配、名字測算,尋找我們有緣的證據。 在日記本里傻傻地把他的名字寫下117遍,據說這樣會使咒語靈驗,心願實現。 生日暫時等不來,就找來一堆稀奇古怪的節日,作為送他禮物的理由——牛奶節,送酸奶;愛耳節,送卡通耳機;世界氣象日,送新雨傘;國際博物館日,邀他去逛博物館。 有他在身邊,就是我的節日。 我以田螺姑娘為學習目標,相信男人都愛那樣的女孩——每天設好早上的鬧鐘,迷迷糊糊醒來,打電話叫他起床;作業多得做不完的時候,先熬夜趕完自己的,再幫忙做他那一份;還有洗衣服,即使他不肯讓我洗,把衣服藏起來,我也總能偷偷拿走。 吃水果的時候,把柚子剝好分開,把菠蘿切片,浸完鹽水、塗上蜂蜜,裝在可愛的餐盒裡給他;出太陽了,男女生都在宿舍樓下曬被子,男生們總是笨手笨腳,而他只用站在一旁看著我乾脆利落把被子曬好。有的男生羨慕,朝我們吹口哨起哄。他會臉紅,低聲說:“你不用做這麼多的,還是讓我自己來吧。” 我想他一定是口是心非,有個人對你這麼好,怎會不樂意。 傻傻地付出,是不是愛一個人最好的方式,那時我並不懂。 只以為,不拒絕就是接受,接受就是喜歡。 為他做任何事我都開心,從沒問過他是否真的需要。 直到很久之後,我才漸漸明白,不被需要的付出,只是額外的負擔。 惹人心思浮搖的春天謝了幕。 初夏時節,熏風拂拂,樹蔭透出沁碧的顏色。 五月的第二個週末,我們六個人去郊外旅行。 踏著溪流旁的小路進山,竹杖為馬,牽手攀援,在山澗裡打水仗,潑得一個個都成落湯雞。我和小曼攤開野餐布,拿出水果、點心分盤。 他頭枕著雙手,仰靠在河邊大石頭上,遠遠地看著我。 我的心飄上雲端。 爬到山頂已是傍晚,夕陽西沉,遠山蒼茫,暮靄裡流淌著一層珠光。 住在民宿,男女生房間還是像宿捨一樣分開。 入夜,良辰美景,正牌情侶們都出去私會了,剩我們兩個在相鄰的房間裡各自待著。 我洗完澡披著濕頭髮,拉他陪我散步。 山間夜色如一幅淡墨畫,遠離塵囂的安靜,繁星點點近在眼前。 小溪上有座彎彎的石橋,我們並肩坐在橋上看星星,流水在腳下無聲地閃動粼光,映出一小片一小片的月色,像很多銀色的小魚游過。 草叢裡蟋蟀在遠遠近近地哼唱。 他沒有說話,仰頭望著星空發呆。 此時無聲勝有聲,似乎可以坐在這橋頭,一直坐到天荒地老。 我嘆了口氣。 他還是沉默。 我又嘆一口氣,其實只想他主動說句話。 他終於轉過頭來:“要不要回去?” 難道和我在一起真有這麼乏味,我賭氣回答:“不,我想一個晚上都坐在這裡。” “那我陪你。”他笑笑,低頭看我只穿拖鞋的腳,“你不冷嗎?” “不冷。”我扭過頭不看他。 雖然是初夏,我一向手腳畏寒,被清涼的夜風吹著,早已冰冷。 突然間腳上一暖。 我呆呆地低頭,看見他蹲下來,將我雙腳捂在掌心:“這麼冰,還說不冷。” 我一時反應不過來,突如其來的親密,像在做夢。 “你不回去,我就幫你焐一個晚上。”他看著我,滿眼笑意如此溫柔。 夜空裡所有的星星加起來,也比不上他眼睛的明亮。 我想,我是真的戀愛了。 第二天,前往下一站的旅行車上,我和他坐在一起,終於像真正的情侶一樣。 車上空調太強,他將外套罩在我和他身上,溫暖的手不聲不響地伸過來,在衣服底下牽住我,將我冰冷的手握在掌心。 我靠在他肩上,甜蜜地睡了一路。 小曼他們都看出來一夜之間我和他的關係有了變化,雖然他們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連我自己也還懵懵懂懂的,不知是什麼悄然改變了。 天黑前趕到下一處景區,又要在山里過夜。 他們也不客氣,直接按對分配,把我倆硬塞在一間房。 平生第一次和男生睡同一間房,也沒有怎樣尷尬,心裡知道不會發生什麼,只是各自躺在一張小床上,就著昏黃燈光,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我翻著小說,他玩手機遊戲。 聊著聊著就困了,他說:“睡吧。” 山里不像城市,關了燈,就真的一絲光亮也沒有,伸手不見五指。 “好黑啊。”我裹緊被子。 “你怕嗎?”他輕聲問。 外面夜風吹得樹葉嘩嘩響,山郊木屋,黑黢黢的夜,濃重陰影像伏在屋角的妖怪。 一閉眼就有張牙舞爪的幻想。 “我不敢睡。” “我在這裡,不怕。”他柔聲安撫。 “你能陪我睡著再睡嗎?”我把被子蒙過頭,黑暗裡他看不見我的臉有多紅,聽不見我心跳得多快。 他窸窸窣窣地起來,在我床沿坐下,摸了摸我頭髮,半靠在我身旁。 他的味道真好聞,一呼吸就全是他身上清新的香皂味道。 小心翼翼地躺著,我一動也不敢動,他似乎也將呼吸都放輕。 沉默中像是過了很久很久,直到他在黑暗裡,低聲問:“你為什麼喜歡我?” 我呆住,慢慢地,耳根脖頸開始發燒,無地自容地窘迫。 “你為什麼不喜歡我?”我反問。 “我也喜歡你……我……”他語塞,一時沒有話可以接下去。 我在黑暗裡徒勞地睜大眼睛,也看不清他的表情,心裡酸苦辛澀激靈靈湧上,從未有過的衝動,眼睛一閉,湊上去就吻了他。 他的嘴唇又薄又軟。 他胸膛下心跳的聲音清晰可聞。 他的唇嘗試回應,他的手也慢慢環上我腰間,將我擁抱。 我閉上眼睛,願意等待任何事的發生。 等來的是一聲嘆息。 他嘆氣,慢慢鬆開手,將我推開了些:“你真的很好,我喜歡和你在一起,但是我們……需要多一點時間。” 大約呆愣了許久,回過神來,我開始發抖,眼淚不受控制,直往外湧。 分不清是傷心還是羞恥,我咬住嘴唇,咬得好痛,也忍不住哽咽。 他在黑暗裡伸過手來摸我的臉頰,摸到一手淚,呆了呆,抱住我:“對不起,對不起,你真的很好,是我太蠢了,不是你不好,真的對不起……” 此刻只想他閉上嘴,什麼也不要說,每一聲對不起都像針在扎我。 整夜的哭泣,終於累了,天快亮時我迷迷糊糊地睡著,只知道他還一直抱著我,拉著我的手,不停為我擦去眼淚。 好像睡了很久,又好像只是迷迷糊糊了一小會兒,做了紛亂得可怕的夢。 醒來時,早上陽光透過窗簾照著我和他。 他看著我,溫柔地低頭,吻了我的額角。 “睡醒了?” 他暖暖地笑,前所未有地溫柔,昨夜一切好像只是場噩夢。 我目不轉睛地望住他。 他拿過我放在床邊的衣服,幫我攏了攏頭髮,看著我的眼睛說:“我們在一起吧。” 面對結束的勇氣,被這句話擊潰,我說不出一句硬氣的話。 假裝天亮之後的溫柔才是真相,其他都不重要。 等了這麼久,怎能捨得放手。 他從來沒說過愛我,我也小心翼翼地不強求。 我們在一起,像所有的情侶,即使我知道,有什麼總不一樣。 相愛的人如膠似漆,而我和他之間,缺了某樣東西,黏也黏不起。 他忽冷忽熱,若即若離,時不時又給我的一點好、一點甜,及時讓我麻痺自己。 生日的時候,他送來帶著露珠的白玫瑰,和一隻繪有公主王冠的蛋糕; 雨後走在林蔭路上,他會攬過瑟瑟怕冷的我,拉開風衣,把我裹在懷裡; 我想吃巧克力,外面下著細雨,他會不聲不響地跑出去,回來時髮梢濕透,笑著從包裡掏出一袋黑巧克力; 每件事,每句話,每個點滴細節。 他的每一點好,都在我眼中無限放大,永久收藏。 又一個學期結束了。 新學期沒有什麼不同,唯一的新鮮事,是他們一個接一個迷上了魔獸世界。 最先是大熊,小曼被拖進去,再是他,還有寢室裡另一個姑娘,最後我也忍無可忍追上他們的步調,好奇地想知道,這網絡遊戲到底有多大魅力。 小曼和大熊很快就在艾澤拉斯大陸上聯袂笑傲江湖了。 他手把手地帶我練了一陣子,耐心十足,終於會在QQ上主動找我,卻總是問,要不要草藥、礦石、魔紋布……明明幾分鐘就可以從他寢室走到我們樓下,我們卻天天對著屏幕,在遊戲裡並肩跳躍前進,一起組隊打怪,一起練級,一起在達納蘇斯的湖泊邊看星星,一起騎著獅鷲飛越雪山。 現實中的六人行,變成了遊戲裡的四人小隊。但我不是真心有多喜歡,只是為了和他一起。新學期開始後,我輔修的第二專業變得課業繁多,考試也難纏,漸漸玩遊戲的時間少了,很多時候在寢室,小曼廢寢忘食地和他倆刷副本,我在一旁看書、做作業,時不時湊過去看一眼遊戲裡那個化身聖騎士的他。 有天小曼說:“有個奇怪的人,總是送我東西,我一個人練級的時候他老在旁邊跟著,看到我要死了,就過來加血,幫忙,是個聖騎。但是每回大熊他們在,這個人就不見了。” “哇,神秘仰慕者,說不定是現實中的熟人,熊哥有情敵了!”我哈哈笑。 小曼聳聳肩,指著電腦屏幕:“你看,就是這個人。” 我探頭過去,那人的ID是Arado什麼什麼,不知為何,覺得眼熟。 但我想不起Arado的意思,不確定在哪兒見過,沒往心裡去。 人的本能就是那麼奇異。 我記英文單詞從來都很笨,單詞們掠過眼前就成浮雲。 偏偏這幾個沒頭沒腦的字母一直沒忘記,逗留在記憶裡,彷彿故意為了等到幾天之後,在一個平平淡淡的傍晚,我買好了兩個人的飯,送到他寢室。看見他書架凌亂邋遢,順手整理,將他最喜歡的那個飛機模型拿下來——他攢了幾個月零花錢才咬牙買下的寶貝,說是二戰時一款德軍飛機,命名Arado。 他看見我站在書架前,呆看那飛機模型,催我吃飯,說飯要涼了。 我放下模型,坐到小桌前,和他面對面吃飯。 他自然而然地從我飯盒裡挑走我不吃的肥肉,把我愛吃的胡蘿蔔從自己盒裡夾過來。 嚼著胡蘿蔔,再沒有以往的清甜,如同紙片。 我沉默地往嘴裡扒拉飯。 “今天怎麼不說話了,餓急了?”他笑問。 頓住手,我盯著不銹鋼飯勺上映出自己變形可笑的影子,也笑了笑。 “我以為單戀最辛苦,其實不是。每天對著一個自己不愛的人,看著真正喜歡的人,和別人在一起,這樣才最辛苦吧?” 寂靜。 我沒有抬眼,沒有看他的表情。 他沒有什麼反應,也沒有回答。 小飯桌前的兩個人就這樣木然相對,直到飯菜漸漸變涼。 我站起來收拾洗碗,他攔住,說:“我來洗。” 從我手裡接過飯盒時,他握住我的手。 我沉默著將手抽出。 那天走出他寢室的門,我知道,不會再坐在那張小桌前,和他面對面吃飯了。 再也不會了。 就像那些寫得糟糕的言情小說,總是結尾比開頭更倉促。 我們之間從來沒有像結束時這樣默契過。 不約而同,一起沉默,一起疏遠。 沒有追問,不須解釋。 很多事總是過後想起來才茅塞頓開,比如,他不是很合群的人,卻願意跟我們六人行;他明明不喜歡熱鬧,卻總不拒絕小曼發起聚會;每次小曼開我們的玩笑,他都反應木木的,以緻小曼私下對我說,這傢伙沒有幽默感;每次六人行的活動裡,不管大家玩得多開心,他總是鬱鬱寡歡;那一次小曼打電話替我表白,他的反應那樣冷淡……這是怎樣透心透肺的茅塞頓開。 最初那些煎熬的日子,一天天、一刻刻遲緩挪過來,曾經溫暖的一切在自己懷抱中寸寸死去冷卻,哪怕心裡有炭火在炙烤。這樣也好,死了心,就不會為一絲牽強期待而輾轉反側,不會一次次忍不住問自己——為什麼他不愛,我哪裡不夠好? 不知道答案的時候,一個人會自憐自哀。 知道了原因,反而委屈怨恨不起來。 我並不是不可愛的女子,我也被人追求喜歡過,從未曾這樣低聲下氣對人好、為人累、將人遷就,為著他,將苦楚都狠狠嚐了,甜蜜也淺淺嚐了,求仁得仁,何嘗不是圓滿。 那個關於Arado的秘密,除了我和他,沒有人知道。 大熊不知道,小曼也不知道。 沒有人知道我和他好端端怎麼就分手了,我只是說,沒有感覺了。 遊戲我再也沒登錄過,他們問起,我說要專心學習。 後來有一天,小曼不經意地提起,那個遊戲裡的神秘仰慕者好像消失了,再沒出現過。 再後來的一天,聽說他有了新女友,是在遊戲裡一起玩的女生。 我們分手後的那個情人節,有學長送我玫瑰花,我收下了,和學長吃了幾次飯,於是傳說我也有了男朋友。 兩個人就這樣淡出彼此的世界,像從來沒有過交集。 再一次收到他的短信,是半年後了。 那時候系裡組織采風,他是去婺源的那一批,我去了甘南。 在甘南的日子,遠離喧囂,足以忘憂。 時間過得平緩,沒有痕跡。 采風快結束的時候,一天早晨醒來,打開手機有未讀短信。 “最近你好嗎?” 發信人的名字跳入眼中,我在甘南清晨明亮的陽光中,怔怔失神。 這麼久,到現在,他想起我來,輕輕問一聲,你好嗎。 短信的發送時間顯示是夜裡兩點。 婺源的靜夜,他是否走過了某座小橋,看見某片星空,想起某個夜晚在山間,曾一起看星星的某個女孩,想起他曾用雙手為她焐暖冰冷的腳。 短信看了很久,我沒有回复。 我是不肯拖泥帶水的天蠍座。 大熊和小曼是全班唯一一對從大一堅持到畢業還沒散的情侶,他們共同留在了這個城市,為了在一起,各自有所放棄。大熊憨厚,小曼率直,兩個人吵吵鬧鬧,不離不棄。 校園戀情是一棵樹上繽紛結滿的漂亮果子,大多數被鳥啄被風吹被雨打去,結成正果的寥寥無幾,但哪怕只有一個成熟,也讓見者欣慰。 我相信小曼從頭至尾都不知道那個遊戲中的神秘仰慕者是誰。 恐怕她都不記得有這回事。 這樣想來我比那個神秘仰慕者幸運得多,起碼,我愛過的人,知道我愛過他。 聽說他得到交換生名額,要去法國留學。 我也找到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未來在前方閃爍著希望的小光斑。 畢業聚餐那天,喝著告別酒,很多人喝高了,女生們醉後哭得梨花帶雨。 我喝了不少酒,沒打算清醒著回去,頭暈了,眼花了,卻依然清醒。 混亂場面裡,表白的表白,擁抱的擁抱,號啕的號啕,豪言壯語的也不少,我清醒著看這一切,矇矓眼前的,是他的身影。 我們已經很久沒面對面說話了,各自忙實習,好久不見。 他拿開我面前的酒杯:“不要喝了。” 我笑笑,站起來,推開他欲攙扶的手:“沒事。” 他欲言又止地望著我。 把自己關在洗手間,捧起冷水洗臉,整理頭髮,補上一點唇彩,白晃晃的燈光下,我打量自己的臉,這四年間有些什麼在不知不覺中改變。 出來看見他一直站在門外等我,躊躇的表情,躑躅著開口:“還好吧?我送你回去。” 我笑著搖頭:“不用,我自己能回去。” 他望著我,目光倒像比我喝得還多,還迷茫。 有一句分手那天很想很想問他的話,那時候忍住沒有問,到現在,還要問嗎—— “你有沒有一點喜歡過我?” 其實我知道答案。 還記得那個夜晚,最亮的星子,落在他眼裡。 那一刻的心動是真的,溫暖是真的。 我在美好的時光中,竭盡美好地愛過一個人,是真的。 他輕聲問:“還喜歡珍寶珠嗎?” 積攢了滿抽屜的,七彩繽紛的珍寶珠,後來擱得太久,沒捨得吃,放過了期。 我也早就不再叼著棒棒糖,當自己還是小女生。 “不愛吃了。” “哦。” 他聲音裡有濃濃失落。 我低下目光:“謝謝你的珍寶珠,謝謝你。” 他沉默了很久,緩緩說:“我知道你不喜歡聽對不起,也知道你已經不需要,只是,我一直很內疚,那時候對你太不好。現在只想對你說……祝你幸福。” 我趁自己還沒有哽咽之前,上前一步,張開雙臂擁抱他,一如既往地主動……主動靠近,主動擁抱,主動說再見。到這一刻,滿心滿懷只存感激,感激他令我體會過愛情的滋味,不止七個味道,不只有珍寶珠的甜,它令我流過淚、受過傷,也令我成長為現在的自已。 它終究是那樣美。 也許多年後,我們遇見,還是會在人海裡驚喜地說聲“Hi”——那時候,他和誰在一起,我又身在哪裡,與什麼人相愛,只有那時候的我們才會知道了。 那時候,這時候。 任何時候都不會忘記,有一個人,我曾用心對待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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