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雜文隨筆 末世的思念

第4章 露露蛋糕店的最後一夜——張小嫻

末世的思念 张小娴 13945 2018-03-18

一天之中,這是李露最喜歡的一段時間。日已西沉,夜色如水,月光緩緩照進了蛋糕店,空氣裡瀰漫著麵糊、奶油、雞蛋與巧克力的甜香。她喝著一瓶比她老的老波特酒,一九七零年的。那一年,她還沒出生,母親還沒有遇到那個答應給她幸福,使她懷孕之後又離她而去,餘生旅居巴黎的男人。 這個男人對獨生女兒終歸是有點愧疚的,打從她十一歲那年開始,父親每年寄給她買機票到巴黎的錢,於是,她每年有一個巴黎假期,去看看美麗的花都,去看看她父親。然後,一年又一年,她眼看著時間在這個好看的男人身上飄落,看著時光殘忍地剝去一個人的青春的衣裳,看著他逐漸老去。每次和父親相聚的短短幾個星期,她就像個客客氣氣的客人。父女倆都是巴黎的異鄉客;可是,父親對她來說彷彿也永遠像個異鄉客。

父親是做文案翻譯的,手頭並不寬裕,可他總是盡其所能地過得體面,吃的穿的都很講究,那是他心中的巴黎式浪漫。在他住的巴黎左岸那間破舊的小公寓附近,有一家糕餅店,四十多年的老店,賣很好吃的蒙布朗、千層派、水果塔、藍莓餅、巧克力慕斯和無花果蛋糕等傳統的法式糕餅,門外常常排起了隊。每次當她要走了,父親會提早下樓去排隊,挑幾塊她愛吃的糕餅,裝在一個漂亮的紙盒裡,系上蝴蝶結,然後塞到她手裡,給她帶著上飛機,告訴她說,飛機上的東西可沒這個好吃。這就是父親和她道別的方式。 當她孤零零地踏上漫長的歸途,在經濟艙的她那狹小的“寶座”上,她活像個落難公主似的,小心翼翼地打開盒子,享用她那甜滋滋卻也寒磣的父愛。那時侯,她曾願望將來有一天也開一家跟巴黎這家一樣的糕餅店,賣給人們充滿回憶的糕餅,不管那回憶是幸福還是苦澀的。後來的日子裡,這個夢想就像她有過的那些零星的夢想,漸漸被她遺忘了,只把它當做小時的傻透頂的念頭與哀愁的出口。她沒想到,繞了一圈,她重又回到最初也最純真的夢想。

兩年前,只看了一眼,她就決定租下人行道邊的這個小小的店面。位處中區的這條乾淨寧靜的小街是由一排矮矮的老房子、精品店、畫廊、酒舖、露天咖啡館、亮著藍色招牌的餐廳與幾棵老樹構成的,空氣裡飄著一股破落味兒,時髦卻也蒼涼,使她想起許多年前第一次到巴黎的那個遙遠的清晨,她跟著高瘦個兒的父親回家時走過的那些秋天的街道,充滿了不真實的味道,卻也喚回了童年的記憶。 店子前身是一家老式雜貨店,她把它徹底改頭換面,換上時尚的黑色麻石地板與白色牆壁。後面的一個房間改成開闊的廚房,所有蛋糕都是在這裡做出來的,然後放到店面那一排亮晶晶的陳列櫃裡。陳列櫃旁邊的一面牆壁上掛著凡·高的《鳶尾花》、和《杏花》的複製品。她最喜歡的那幅《鳶尾花》是凡·高瘋了之後的作品。她愛這張畫勝過凡·高所有的。剛開店那陣子,她用藍莓、芋頭和綠茶慕斯做出一個藍綠色的鳶尾花蛋糕,跟凡·高畫裡的一樣。鳶尾花蛋糕很快就成為店裡賣得最好的一款蛋糕。後來她又做了杏花蛋糕、櫻花蛋糕和向日葵蛋糕,還有玫瑰蛋糕。她的玫瑰蛋糕是用大馬士革玫瑰露與覆盆子調成的玫瑰覆盆子果醬做餡的,完成後在蛋糕表面豪氣地舖滿一片片堆成小山似的糖潰紅玫瑰花瓣。

蛋糕店的名字用了她的乳名露露。店裡的屋頂很高,那盞吊燈是她從家裡搬來的,利用七根鋁線把七團白色的毛絨線懸浮在半空,互相纏繞綻放,看上去就像一朵巨大的蒲公英,漏出淺淺的鵝黃色的光。風吹過的時候,燈也隨風飄曳,她可以定定地望著燈而忘記時間流逝。這盞燈是她在巴黎一家小店撿到的寶,這些年來,她把它帶進去她與男人同住的家,分手的時候又帶著它離開。 牆上的掛鐘指著八點三十二分,距離打烊不到半小時。她束起頭髮,身上穿著麥子色的羊毛混絲連身短裙,裹了件紫紅色的開胸毛衣,在廚房那張長長的不銹鋼工作台一邊喝著老波特酒一邊在紙上畫著蛋糕的草圖。聽到推門的聲音,她心裡想著這個時候進來的多半是臨時想買個生日蛋糕為朋友慶生的,可惜,今天所有蛋糕都賣光了。她臉上帶著抱歉的微笑起身從廚房走出來。看到他時,她的微笑瞬間僵住了。她壓根兒沒想到進來的會是他,他好像也沒想過會在這裡見到她。這麼多年以後,兩個人既驚訝又尷尬地彼此對望著。

看見頭頂那盞飄浮在半空中的蒲公英吊燈,他似乎明白了,首先開口說:“這家店是你的?” “嗯。”她不知所措地朝他點頭。 他把脫下來的毛帽子塞進身上夾克的口袋裡,在店裡看了一圈,對她說:“這裡很漂亮。” “謝謝你。”她僵僵地說著。 “你沒教畫畫了?”他問她說。 “早就沒教了。”她搖搖頭。 她看向他,他一頭剪得極短的黑髮,身上裹了件黑色高領毛衣和羊毛夾克,雙手插在墨綠色棉布褲的兩個口袋裡,腳上穿著灰色的運動鞋。那雙好看的眼睛已然老了些,人成熟了,也瘦了。她不知道,在他眼裡她是不是也老了些。即便是這樣,他大概也不會告訴她。 “你比以前瘦了。”他有點緊張地微笑著說。 “你也瘦了。”她說。

他咧咧嘴說:“我以前一直有點嬰兒胖。” 她繃緊的嘴角一彎,笑了。 看見她這麼一笑,他也笑開了。 “你是要買蛋糕麼?”她問道。 他瞄了一眼空空的蛋糕櫃,眉頭皺了皺:“蛋糕都賣完了嗎?” “今天生意特別好。”她說。 “看來我來晚了。”他抿著嘴苦笑。 看到他臉上失望的神情,她說:“我剛剛做好了一盤黑巧克力核桃布朗尼,放涼了就可以吃。要是你不介意等一會……” “可以呀!我沒有地方去,我也餓壞了。”他說。停了一下,他又說:“我沒妨礙你下班吧?” 她搖頭。兩個人面對面直挺挺地站著,她問他說:“你要進來廚房等嗎?” “好的呀!”他微笑著說。 她領他到廚房去。一大盤黑巧克力核桃布朗尼蛋糕放在工作台的一端,本來是準備接下來這幾天賣的。

“咦,看起來很好吃的樣子。”他說著坐到工作台旁邊的一把高腳椅上。 看到她喝了一半的那杯老波特酒,他問道:“你一個人在喝酒?” “一九七零年的老波特,你要喝嗎?” 他興致勃勃地點頭:“聽說一九七零年是個美好的年代。” “你是說那個年代還是那個年代的波特?”她轉身去拿酒杯,給他倒了一杯深紅色的老波特。 “逝去的年代大抵都有各種的美好吧?”他脫下羊毛夾克放到椅背上,接過她手裡的酒,緩緩呷了一口,抿抿嘴唇,“噯,這酒真醇,很甜。” “以前不怎麼懂得欣賞老波特,是過了三十五歲之後才懂得它的好。”她抓起一把小風扇,兩隻手肘支著工作台的邊邊,用風扇把盤子裡的布朗尼吹涼。她眼睛沒看他,拼命在心裡跟自己說,“鎮靜些,再鎮靜些就好。”

兩個人好一會都沒說話,然後他問:“這裡就你一個人打理嗎?” 她從那盤布朗尼里抬起眼睛,對他說:“不,其他人都下班了。” “這裡開幾年了?” “前年的十一月開業,剛好兩年了。” “哦。” 她沒再說話。過了一會,她擱下風扇,把兩塊布朗尼放在一個小盤子裡遞給他。 “可以吃了,晾涼了才好吃。你嚐嚐。”她說。 他用手拿起一塊布朗尼放進嘴裡,有滋有味地吃著。 她問他說:“味道還可以吧?我沒放太多醣。” “很好吃。”他微笑回答,“你做的蛋糕一向也好吃,你有天分。” “以前是鬧著玩,現在是謀生呢。”她邊說邊在他對面坐下來,拿起杯子啜了一口酒。分手以後,她曾以為,許多年後的一天,他和她也許會在街上偶然碰見。十年的日子一晃而過,她沒想過他們的重逢會是他在廚房裡吃著她做的甜點,喝著一瓶四十一年前釀造的酒。她想起那年他生日,她做了一個香香的榴蓮蛋糕為他慶生。那是她頭一次做榴蓮蛋糕。蛋糕做好了,她一直等他回家,想給他一個驚喜,可他卻在外面跟他那一幫朋友喝酒喝到午夜。等他終於帶著醉意回到家裡,他一進門,她氣呼呼地拿起蛋糕往他臉上丟,他一時沒反應過來,被迎面飛來的蛋糕砸到,眼睛和頭髮全是奶油。

“幹嗎呢你?”他如夢初醒般,可憐巴巴地問了句。 “生日快樂!你應該慶幸這個不是榴蓮!”她惱火地對他吼。吼的時候,她眼淚都湧了上來。 同一句話,她對他說過兩次。頭一次是他們邂逅的那個夜晚,他背著她回去宿舍。回去宿舍的路要經過成排的樹林,在樹下走過的時候,突然有個東西從樹上掉下來砸到他的頭。 “天!什麼來的?”他用手摸摸頭。話還沒說完,咚的一聲又掉下來一個砸到他。 “噢!天!”他痛得縮了縮脖子。 “是果實嗎?好像是木棉花的果實吶。你沒事吧?剛剛那咚的一聲很響亮哩!”她在他背上抬頭看,看不到是哪棵樹上的果實,“你應該慶幸這個不是榴蓮。”說完,她有點幸災樂禍地笑彎了腰,差點兒就從他背上掉下來。

“小姐,你別摔下來才好。”他一副無奈的口吻,“要不是背著你,以我的身手,是不可能被砸到的吶。” “你這話也說得太沒良心了。要不是你,我才不會扭到腳。你沒腦震盪吧?” “腦震盪是沒有。但是,被你這麼一笑,我受到很大的心靈創傷。” 聽到他這麼說,她終於忍不住咯咯大笑:“你頭預沒起包吧?” “不知道耶。應該沒有吧?其實我挺喜歡吃榴蓮。”他說著,輕哼著鼻子。 “真的?知音耶!我也喜歡!我小時在馬來西亞的檳城住過幾年,我媽媽在那邊工作。你知道嗎?最好吃的榴蓮都在檳城。” “我小時也在別的地方住過。”他邊說邊彎身穿過一株矮樹。她伸出手摘下一片很大的樹葉。 “是嗎?你在哪兒住過?”她用摘下來的那片樹葉為他們兩個人搧涼。

“夢幻島。”他回答。 “夢幻島?在哪呢?沒聽過耶。”她嘟囔。 “也叫永無島。” “也叫永無島?”她想了想,才發現上了他的當。她剛剛差點兒相信了他。 “呃,那不就是小飛俠彼得潘的永無島?”她啐他一句。 “沒想到你會相信!”他快活地大笑。 她笑著撅撅嘴:“胡楊,你是個搗蛋鬼!” “李露,你是吃什麼長大的?怎麼會這麼重的啊?”他咕噥著說。 “才不是我,是你的背包很沉。”她抗議。 “喔,是的,我都忘了我的背包在你那兒。”他哧哧地笑,“你在檳城住很多年了?” “沒有吶。八歲那年,我媽媽把我送回來,丟給我外公外婆。我是外公外婆帶大的。我敢說,我媽媽把我送上飛機那天肯定大大鬆了一口氣。我總愛跟她對著幹,她說我是個沒良心的,我爸爸都不要我,我卻成天問她我爸爸的事,她都受不了我了。我跟你說這些,你會覺得沉悶嗎?” “不會沉悶哦。”他說。 “你不用恭維我哦。也許明天我們不會再見。誰知道呢?”她故作瀟灑地說,好像只要這樣說了,即使明天見不到他,她也不會失望。 “李露,你這人很沒安全感。”他直直腰背,把她背穩些。 “誰不是呢?”她說著抬起了頭,看到夏夜深藍的天空與天邊橫著的一串閃亮的星子,“噯,你看到嗎?很久沒見過這麼閃亮的星子了。” “那是天蠍座。”他抬頭望著天空,告訴她說。 “哦,原來這就是天蠍座啊。”她嚮往地看著那片星空,“假如是像隻大勺子,在西北方向的天邊橫著的呢?我記得我小時候在海灘上見過。” “那可能是北斗七星。” “哦,原來我那時看到的是北斗七星。”她喃喃說著,突然覺得很困,“天哪,我好累,我一定是瘋了才會參加這個比賽,我的腳明天就會變成豬腳了。” “那你睡會吧,我走慢點。”他溫柔地說。 “好。”她心裡忽地一動,臉抵住他的肩膀,雙手把他抓緊些。這溫存的感覺不曾有過,也是在那一刻,她愛上他了。 這一刻,她望著坐在她面前吃著布朗尼的他,心中五味雜陳。流光似水,往事如幻,多少年過去了,時間把喜劇變成悲劇,然後又把悲劇變成喜劇。她想著想著,微微咧嘴而笑,覺著一種說不出的荒謬。這時她發現他臉上帶著些許困惑,不解地看向她。她連忙收起微笑。 看到他正要吃掉盤子裡剩下的那塊布朗尼,她說:“噯,慢著,先別吃。” 說完,她起身去把櫥櫃裡那瓶重甸甸的草藥酒拿出來,拔掉瓶塞,倒了幾滴在布朗尼上面,然後遞給他一隻叉子:“你試試看,淋上這個酒會更好吃,我從西班牙帶回來的。” 他拿起那個黑色不透光的表面凹凹凸凸的酒瓶看了看,好奇地問:“這是什麼酒?瓶子很漂亮。” “他們管這個叫帕洛酒,用金雞納霜浸泡的草藥酒。” “金雞納霜?” 她點點頭:“嗯,就是用來治療瘧疾的金雞納霜。” “瘧疾?”他訝異地皺了皺眼睛。 “噢,放心。”她揚了揚手,“酒裡還有好幾種草藥,也加了糖漿,配甜點很棒,沒瘧疾也能吃。” “吃了不會有瘧疾才好。”他淘氣地望著她說。 她笑了出來:“你知道嗎?你應該去寫笑話,而不是悲劇,你的小說都很悲傷。” “人生就是個大笑話,笑到會哭。”他微笑,咬了一口布朗尼。 “只要時間夠長,哭完也會笑吧?”她看了看他,“味道怎麼樣?不錯吧?” “噯,淋上金雞納霜酒果然更好吃,苦苦的、甜甜的,帶點甘草味,另一種境界。”他豎起大拇指說。 看見他的酒杯空了,她給他倒了一杯波特,也給自己倒一杯。喝了一口酒,她抿嘴笑笑,問他:“我用蛋糕砸過你。你記得嗎?” 他瞥了她一眼,苦笑:“噢,怎麼忘得了呢?那是我這輩子吃過的最難忘的蛋糕。是榴蓮蛋糕,對吧?” “哦,是的,那個是榴蓮蛋糕。”她笑開了,“你要喝點水嗎?” “好的,謝謝你。”他點頭,瞄了瞄工作台上她畫的幾張草圖,“這些都是蛋糕的草圖嗎?” 她走到水槽邊倒了兩杯白開水:“嗯。今年是第一年做聖誕木柴蛋糕,我想把草圖先畫出來。”她把幾張草圖攤開來給他看,“還會做新年吃的國王餅,但味道會改良一下。聖誕特別版的玫瑰蛋糕也想做。” “這麼早就要開始準備嗎?”他喝了口水,一張一張草圖仔細地看。 “不早了,剩下不到一個月就是聖誕節,我覺得已經遲了,過幾天要把聖誕樹擺出來,然後佈置一下店面,可忙了。今年我訂了棵杉樹,我喜歡杉樹的味兒。” “哦,時間過得真快。”他微笑,若有所思地看向她。 那熟悉的神情重又撩起了她心頭的記憶。她想起那個遙遠的夏末的夜晚,文學院主辦的馬拉松舞蹈賽在大學北座的會堂裡舉行,由學生組成的幾支樂隊輪流表演,那天是舞蹈賽,也是派對,舞池周圍擠滿了歡樂的年輕人。她留著斜分的齊耳短髮,身上穿著飄逸的檸檬黃色皺褶連身裙,腰間係了條幼皮帶,裹了件粉藍色的毛線外套,已經連續跳了十五個鐘頭。舞池裡連她在內只剩下不到二十個人依然堅持著。她嘴唇乾澀,腳上的鞋子脹脹的,有氣無力地不停擺動身體,累得都快趴下了。 這時候,他跟她班上一個男生結伴來派對。美術係就只有幾個男生,可她而今已經記不起那個男生的名字。 “李露,胡楊。”那個男生介紹他們兩個認識。 “嘿!”她疲憊地點頭。 “嘿!”他手裡拿著一杯雞尾酒,生氣盎然地微笑。 男生走開了,他仍舊留在舞池邊跟她說著話。 “胡楊是哪個楊?”她問。 “你說什麼?”音樂很吵,他沒聽清楚。 “胡楊是哪個楊?”她沙啞的聲音重複一遍。 “哦,楊柳的楊。”他湊到她耳邊,大聲說。 “胡楊,生而一千年不死,死而一千年不倒,倒而一千年不朽的胡楊樹?” “我但願。”他俏皮地回答。然後又說,“是我爸爸太懶惰了,把我媽媽的姓氏加上去就成了我的名字。” 後來,他常常提起那天晚上的事。他告訴她,他在派對上一眼便瞧見她。她身上有股獨特的氣質,穿的衣服好像東湊西拼的,卻又出奇地好看。每次當他這麼說,她總會啐他:“什麼東湊西拼的?我那個是巴黎流行的耶。”雖然只是每年一次的法國假期,她願意把那個國家說成是她第二個家。這麼多年來,她常常回想起他們相識的那個晚上,當時她二十二歲,他比她大兩個月。他是個生氣勃勃的小伙子,朋友很多,每個人都喜歡他,而她則自命不凡,朋友很少,經常在學校裡獨來獨往。他有一雙好看的深邃的眼睛,跟她長長彎彎的眼睛不一樣。她那天塗著滿滿的睫毛膏,跳舞跳太久了,睫毛膏早已經糊掉,變成一雙迷離的煙眼。他個兒高大,一頭沒梳齊的短髮,臉上掛著輕鬆的自信的笑容。她厚厚的黑髮裡別著一隻亮晶晶的髮夾,好幾次差點兒掉了下來,終於掉下來時是他幫她撿起來的。曾經是多麼燦爛的青春?不需要怎麼努力就已經賞心悅目。 “你很喜歡跳舞?”那天他問她。 “才不!”她眼睛翻了翻,“你看到台上那頂皇冠嗎?” 他朝舞台看去,看到放在舞台中央的那頂鑲嵌了白水晶的蔓形皇冠。 “好漂亮是吧?那是獎品。我是為了這個才參加的,我還從來沒戴過皇冠吶。”她啞著嗓子說。 “要我幫你去拿杯水嗎?”他問她。 她望著他手裡的雞尾酒,吞了吞口水:“我現在不能喝水,喝了水我會想上廁所。每個參賽者每小時只能去一次,我剛去了。” “噢,那我在你面前喝酒會不會有點殘忍?”他笑著問。 “有一點。”她回答。 “你有沒有看到那邊的那個女生?”她說著用眼角的余光瞄了瞄舞池的另一端,“噓!你別直接看。” 他斜眼朝她看的方向看去,看到一個左手戴著一串手鐲的黑黑瘦瘦的女生在那兒起勁地搖頭擺腦,毫無疲態,好像還能跳幾個晝夜似的,旁邊的一群女生為她打氣。 “看到嗎?她會贏的,她很厲害。”她說。 他目光轉回來:“看到了。果然是很強橫。像她這種女生,我看即便是地球毀滅、人類全體滅亡,也只有她和蟑螂能夠活下來。” 她憋住笑:“你別逗我笑。我不能笑,肚子會痛。” “呃,要不要我過去推她一把?”他接著說,一副很想搗蛋的樣子。 她覺得這話太可愛了,禁不住大笑出聲來,卻因此不小心絆了一下,差點兒整個人朝後摔倒在地上。她及時抓住他一隻手穩住身體才沒跌倒。 “天哪!你怎麼了?你沒事吧?”他嚇壞了,趕緊扶住她。 “我好像扭到腳踝。”她臉露痛苦的表情,放開他的手試著再跳,可是無論如何都已經跳不動了,只要一跳就痛。她被淘汰了,在她跳了十五個小時之後。 “嗚,我的皇冠沒有了。”她一拐一拐地走出舞池。 他扶住她,拼命向她賠不是:“是我不好,我不該逗你笑。” 看到他內疚的樣子,她都不好意思怪他:“我本來就累垮了,跳不動了,真的不關你的事。哎,渴死我了。我要喝一公升的水,或者酒也好。”她說著拐著腳走到舞池旁邊那張長方形餐桌前面。那兒放滿了食物和飲料,她拿起一瓶礦泉水,拔掉瓶蓋,咕嘟咕嘟地把整瓶水灌進肚子裡去,好像她已經有一世紀沒喝過水了。喝水的時候,她叉開雙腳,定定地望著桌子上剩下的半個鬆鬆軟軟的上面有兩顆糖漬櫻桃的黑森林蛋糕。 他好奇地瞥了瞥她:“你幹嗎這樣看著這個蛋糕?” “我今晚已經盯著這個蛋糕很久了。餓死我了。”她舔舔嘴唇說。 “那就整個拿走吧。”他說著拿起蛋糕。 “呃,那太不好意思了吧?你覺得呢?”她斜眼看他。 “我覺得這個蛋糕是你應得的。”他狡黠地笑笑。 “既然這樣,什麼都拿一點吧。我覺得我現在可以吃掉一頭牛。”她用指尖撿起蛋糕上的兩顆糖漬櫻桃放進嘴裡,邊吃邊說。 他順手拿了幾塊三明治和一些曲奇,還有香檳,她拿了杯子和盤子,兩個人很有默契地一起擠出人群。 離開了派對,他們在北座會堂外面長長的台階上坐下來。會堂裡的音樂聲此起彼落,不時有人從他們身邊經過。他開了那瓶香檳,倒滿兩個紙杯。 “我已經有十幾個小時沒吃過東西吶。”她嘴裡塞滿黑森林,“哦,這個蛋糕太好吃了!黑森林要做得不好吃也挺難的吧?這麼容易做的一種蛋糕。” “你慢點兒吃。”他提醒她。 她兩條腿交錯坐著:“你是哪個系的?沒見過你呢。” “我物理。”他回答。 “物理?天!物理!”她咬著叉子,眼睛往上翻了翻。 “物理怎麼了?”他怔了怔。 “我討厭物理!那簡直要了我的命!根本就完全不明白老師在說什麼,真的是什麼混蛋會修物理啊?” “就是像我這種混蛋。”他自嘲地說。 她尷尬地笑了笑:“你會變成霍金嗎?哦,我的意思是,像他那樣棒的物理學家,不是說像他那樣坐在輪椅上。” “我懂你的意思,不可能吧我?” “都說霍金可能是外星人哩。” “我也這麼覺得,地球人不可能聰明到這個程度。” “我倒是買過他的。”她喝著香檳,聳起一邊肩膀說,“雖然我只看了幾頁就睡著了。”接著,她又問他:“畢業之後,你有什麼打算?會考研嗎?” “我在寫一些東西。”他吃著蛋糕說。 “呃?你寫什麼?”她好奇地問。 “小說。”他回答。 她眼睛亮了亮:“科幻小說?” “噢,不。不是科幻。你想看嗎?”他瞄了瞄她,羞澀地問。 “我可以看嗎?”她微笑。 他從背包裡拿出筆記本,翻到夾著小紙條的一頁遞給她:“我只寫了一半,還沒寫完。” “你一直帶在身上?”她接過那本厚厚的筆記本,上面寫滿密密麻麻的字。他的字很好看,她喜歡那樣男子氣的字。 “想到什麼隨時都可以寫下來,全部寫好了再打字。我喜歡這樣。”他說。 她就著月光與台階上那盞街燈的黃澄澄的光亮,一邊喝酒一邊讀他的稿子。時間一點一點過去,香檳已經變暖。等她讀完了,他緊張地問:“你覺得怎樣?” 她看向他,眼睛裡漾著淚水:“我喜歡這個故事,喜歡你寫的方式,喜歡你的幽默感。你寫得真好,尤其是小男孩和父親最後的那段對話,雖然好悲傷,但是好感動,讓人想到很多。” “你真的喜歡?”他嘴邊浮起一抹微笑,那微笑一直掛在他臉上,帶著些許得意。 “你將來肯定會成名的。”她把筆記本合上放在膝蓋上,“等你成名了,我可以跟別人說,我當年讀過你的手稿。” 他臉上露出靦腆的快樂的笑:“等我成名了,我也可以跟別人說,你讀過我的手稿。” 她微微一笑,把筆記本還給他:“你什麼時候寫完?到時我可以先看嗎?好想知道結局呢。” “當然可以。呃,這個給你。”他說著遞給她一頂小小的皇冠,是他用香檳瓶蓋和瓶蓋上的鐵絲做的。她埋頭看稿子的時候,他在偷偷做這個。 “害你輸了比賽,現在不欠你吶!”他神氣地說。 她把那頂小皇冠放在手裡掂了掂,又看了看:“你手真巧哦,不光會寫小說,還會做這個。” 他揚了揚兩道眉毛:“混跡江湖,這點小本事還是有的。” “這可是我見過最小的皇冠耶。”她嘴裡這麼說,心裡卻美滋滋的。說完,她用頭上那隻亮晶晶的髮夾把皇冠別在頭髮裡,然後用手指梳梳頭,看向他:“行嗎?哈哈。” “好看。”他眼睛看著她,微笑回答。 她的臉倏地紅了:“幾點了?我得回去宿舍吶。”她說著穿回右腳的鞋子,微腫的左腳使勁塞進另一隻鞋子裡。然後,她緩緩站起身,把東西收拾好,拐著腳走下台階。 “你這樣行嗎?”他問。 “總不能睡在這裡哦。” 他陪著她走:“從這裡走路回宿舍平日也至少要二十分鐘。” “我慢慢走好了。”她蹣跚地走著。 “你這樣走,明天都還在路上哦。”他皺眉。 她撅撅嘴:“你先走吧,不用陪我。” 他把背包交給她:“你幫我拿著,我背你回去。” “不,路很遠。”她搖頭。 “來吧。”他說著半蹲下去,“下次要是我扭到腳,換你背我回去。” 看到他那副誠懇的模樣,她笑開了:“行!就這樣決定。我不客氣了。”她背起他的背包,趴在他背上,兩隻手摟住他的脖子,“要是你扭到腳,下次換我背你哦。” “我可不想扭到腳哩。”他笑著,輕哼著歌兒,背著她走下台階,越過一條車路,從北往東穿過成排的樹林。夏末漫長的夜晚,一串星子橫在天空。他告訴她說,那是天蠍座。 “原來這就是天蠍座啊?”她喃喃說著。 這麼說的時候,她抬眼望著遙遠的星空,想著明天的明天和以後的以後是不是可以跟他一起把天上的每個星座都看遍。可是,她嘴裡卻偏偏說:“也許我們明天不會再見,誰知道呢?”她只是在套他的話,想知道他會怎麼說,想知道他是不是也喜歡她。 “李露,你這人太沒安全感了。”聽到他這麼說,她甜甜地嚮往地笑了。 熱戀一個月之後,她搬離了宿舍,帶著她所有的東西,住進他那間閣樓的小公寓,兩個人在那兒度過了最甜蜜和最苦澀的日子,也在那兒終結了他倆的愛情。畢業後,她在學校裡教小孩子畫畫,他寫作。他的事業一帆風順,出道沒多久就成名。從那時起,他的朋友更多了。一開始她很熱衷招待他的朋友,甚至刻意討好他們,想要得到他們的認同。可後來她累了,她壓根兒就討厭熱鬧,她受不了他那幫自以為是的朋友。當她稍微不同意他們其中某個人的觀點時,她毫不掩飾,當著那人的面就說出來。她覺得這樣沒有什麼不對,這種坦率卻常常使他覺得難堪。 她愛他的方式就像藤蔓纏著一棵樹似的,他卻是那個害怕束縛的嚮往永無島的彼得潘。三年的愛情蜜月期過去了,隨後的兩年,成了艱難的延續。她總以為一切都會好起來,兩個人卻一次比一次吵得更厲害。太多的期望換來必然的失望,她指責他不夠愛她,說他變了;他埋怨她固執又難以取悅,喜歡鬧脾氣。這些指責不可收拾,把他倆的愛情幾乎消磨殆盡。後來,他索性不跟她吵了,那卻是對她最大的傷害。她受得了他們之間的吵架和冷戰,甚至是彼此傷害,因為那樣的傷害總是以激烈的性愛來言歸於好。可是,她受不了他的沉默與冷漠。這個感覺是那樣痛苦,使她心中充滿了挫敗。 那個淒苦的星期二,他躲在書房裡埋頭趕稿。她站在門邊,靜靜地、悲傷地看著他。好一會兒之後,他才終於發現她。他抬起頭,默然無語地看向她,兩個人都知道這個時刻終於降臨了。 她對他說:“我們分手吧。” 這句話是她首先說的,卻是他讓她說出口的。聽到她這麼說的時候,他疲憊地看著她,沒有痛苦,沒有挽留。她在他眼裡看到的,只有解脫。就像她母親當年把她送上飛機一樣,他終於擺脫了她這個難纏的傢伙。她又再一次明白,沒有人會永遠愛她。 她想起他們初識的那個晚上她穿的粉藍色外套與檸檬黃的連身裙,多麼粉嫩的青春粉嫩的愛情,卻終究敗給了時間,無所依歸。 “那就這樣決定吧。”她憋住眼淚對他說。這句話說出口的一刻,他們危如累卵的愛情也隨之坍塌。 她離開了他那間閣樓小公寓,帶上她所有的積蓄飛去巴黎。她本來打算只住三個月,找一間學校學習拉丁語或者捷克語,甚至波斯尼亞語也好啊,愈難懂的愈好,那就什麼都用不著去想。那年的二月太冷了,結果,她到巴黎沒幾天就害了肺炎,死死地在醫院躺了大半個月。從醫院回家之後,她的身體一直很虛弱。她一度以為她會死。那時候,要是她告訴胡楊,他肯定會馬上飛到她身邊,可她忍住沒找他。即使他來了又怎樣?除非他先找她吧,可他沒有。她曾經那樣渴望聽到他的聲音,聽他說他始終愛她。但是,她那脆弱的自尊與年輕的倔強執拗不容許她卑微到那個她都瞧不起自己的境地。 直到巴黎五月陽光爛漫的一天,街上的日頭隔著褪了色的窗簾曬到她床上,她的身體似乎好些了,她很想出去走走。她起床,裹了件駝色滾毛邊的鬆鬆的開襟長羊毛衫,梳好頭髮,戴上紅色小圓帽,走到書房的門邊,告訴父親她想出去看看。父親從那堆他正埋首翻譯的書稿裡抬起頭,憂傷的眼睛看向她,提醒她別冷到。她披上圍巾下樓去,走過大大小小的街道、教堂和公墓。從那些被主人牽著散步的一臉幸福的狗兒腳邊繞過時,她想起胡楊曾經沮喪地問她:“李露,你到底要怎樣才會幸福?”這是她能回答的麼?要是她知道答案,她才不會痛苦。她就是因為不知道才會感到痛苦的呀。她覺得每個人都在尋找人生的依歸,可他覺得人生的依歸是不需要尋找的,到時候自然會遇到。 她在微風裡走著,越過鴿子翻飛的廣場,拐過坐滿了遊客的熱鬧的露天咖啡館,在路邊停下來光顧花販買了一束漂亮的五月玫瑰,又在麵包店買了兩個剛烤好的胖胖的酥脆軟綿的牛角麵包,然後朝塞納馬恩省河的落日走去。她一邊走一邊吃著麵包,對他苦苦的思念竟逐漸在空氣裡飄散,她突然覺得心裡沒那麼苦了。往事都已經隨風消逝。那一場肺炎,倒把她治好。 杯裡的老波特喝完了,他緩緩坐起身,對她說:“時間不早了,我該走了。” “哦。”她看看牆上的掛鐘,十一點了。她站起來送他。 “謝謝你的酒。”他穿回夾克,沖她微笑。那一抹微笑一直停在他臉上,然後,他又看了她一眼,有點結巴地開口:“我忘了問你,你好嗎?” 原來他真正想說的是後面那句話。她咧咧嘴,回答他:“應該還可以吧。我正做著自己喜歡做的事。” 他微笑,站在那兒,不動,也無言語。 “對不起。”他終於說。說的時候,他臉都紅了。 她微微怔住,沒想到他會突然這麼說。 “希望你可以原諒我。”他眼睛看向她,緩緩說出來。 她帶著些許感動,抿抿嘴,淡淡地苦笑,對他說:“都過去了。” 他默然無語。 片刻之後,他問她:“你結婚了嗎?” “訂婚了。”她回答,稍微遲疑了一下。 “看到你這樣真好。”他臉露溫存的微笑,眼裡卻掠過一抹悲涼的神情。那神情太複雜了,她無法揣測,猜不透他是為她高興還是感傷,抑或兩樣都有。 她送他到門口。兩個人面對著面站在門邊,彼此之間只隔著幾英寸的距離,她彷彿又聞到了他身上那股熟悉的氣味,那味道在記憶裡展翅盤旋,喚回了青春年少時心頭的一縷愛意。 “聖誕節的時候我留一個玫瑰蛋糕給你好嗎?小店的玫瑰蛋糕可是外面吃不到的呢。”她看向他,俏皮地說。 他點頭,朝她暖暖地一笑,欲言又止。等他終於說出口了,卻只說:“好的,你留給我。” “再見。”她的聲音輕輕的。 “再見。”他投給她一個意味深長的溫柔的微笑,然後從身上夾克的口袋裡拿出那頂毛帽子戴上,離開蛋糕店。 其他商店都已經打烊了,只有對街的餐廳和咖啡館早亮的聖誕燈飾一閃一閃的。朦朧的月光到處飄著,他雙手插在褲子的兩個口袋裡,朝夜晚的街道走去。她目送著他的背影漸漸走遠,往事在心中漾了起來。她想起那個冬日的傍晚,他領了版稅,回家的路上,他打電話叫她走到窗邊,卻不肯說是為什麼。她穿著男生的鼓鼓的深藍色棉襖,扒在窗口往樓下看,這時,她看到一輛漂亮的簇新的白色甲蟲車在對街緩緩停下,他打開車門從駕駛座上走下來。 “噯,這是誰的車子?”她大聲問他。 “我們的。”他抬起頭看她,燦爛地笑。 這天之前,他們一直商量著要買一部車子,那他就可以每天送她上班和接她下班,可她沒想過他竟然真的拿著版稅去買車。 “下來吧!我們去吃飯!”他朝她揮手。 “我要吃火鍋。”她快活地說。說完,她飛快地把窗關上走下樓去。 從前那些甜蜜的片段多麼像一首她曾經很愛的歌,多年以後的某個瞬間,絲絲縷縷,重返心頭,敲響了前塵舊事的模糊記憶。分手的時候,她倔強地對他說:“我們以後也不要再見了,最好不要成為朋友。”她是那樣愛過他,也恨過他。曾經那樣嚮往相忘於江湖,只因無法相濡以沫。後來的一天,他們都忘了彼此的壞,只留下彼此的好。她的青春,他曾經在場。只要曾經在場就好了。那時候他們都太年輕,不懂相處,不肯讓步,年少氣盛又自我中心。兩個人之間的那些問題,現在看來是沒什麼的,可那時候卻要了他們的命。今天晚上,當他的背影漸漸從她眼裡消失,再也看不到了,她猝然明白,他在門邊那個溫存的微笑是對往事的微笑。 隔天清早上班的時候,她懷著好心情走到對街咖啡館買一杯咖啡。那個她認識的年輕的女侍問她:“昨晚到你店裡買蛋糕的是不是那個作家胡楊?” “你認識他?”她一怔。 “他之前在這裡哦。”女孩說,“他一個人來,坐了很久,差不多有兩個小時吧?喝了幾杯酒,點了一盤色拉,卻連碰都沒碰過。我以為他在等人,後來,他問我你的店幾點打烊。我有看過他的書哦,但我不確定是不是他。原來真的是他!” 聽到女孩的話,她怔忡許久。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胡楊要對她撒謊?他早知道蛋糕店是她的,卻裝著不知道。他為什麼在十年後突然去探訪舊情人?難道只是為了請求她的原諒嗎?他使她迷惑。他到底想幹什麼啊?等他來拿蛋糕的時候,她要問他。 可是,聖誕節到了,他並沒有出現。她留給他的那個聖誕玫瑰蛋糕已經不能吃了。 “他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哪!”她跟自己說。她根本不應該對他有太多的期望,以為他會再回來。這想法真傻,興許他那天晚上只是一時寂寞,想看看他的舊情人在做什麼而已。 一月底的一天,她接到從前的大學室友芳芳打來的電話。 “李露,我要告訴你一件事情。你知道胡楊死了嗎?” “你胡說什麼?”她微笑,不肯相信,卻聽到自己的聲音在發顫。 “是真的。我起初也不相信。昨天晚上幾個舊同學吃團年飯,大家都在說這件事。胡楊患的是胰臟癌,去年四月發現的時候已經是晚期,治不了的。他是聖誕節前幾天住進醫院的,過完新年沒幾天就走了。聽說他一直都是單身,你們分開這麼久,好多年沒見了吧?所以,我覺得我得告訴你,你果然是不知道。唉,還真想不到,他這麼年輕,這麼有才華,又這麼成功。太可惜了。” 她握著話筒的手在發抖,整個人彷彿空掉了。 “餵?餵?李露,你在聽嗎?” 她的心要碎了。 那一年,她過二十三歲生日,在閣樓小公寓的廚房裡,她做了個黑森林蛋糕,是她頭一次做蛋糕。蛋糕做好了,他點上跟她歲數一樣數目的蠟燭。她閉上眼睛,十指緊扣許了個願。 等她張開眼睛的時候,他問她:“你許了什麼願?” “你真想知道嗎?”她神秘地笑笑。 他調皮地瞟了瞟她:“要是關於我的,我也想知道。” 她捉弄他說:“要是跟你沒關的呢?” 他嬉皮笑臉地說:“那我也想知道。” 她瞥了他一兩眼:“哎,好吧!看你那麼想知道就告訴你吧!我希望來生做一隻鯨魚,自個兒頂著一個噴泉,去到哪裡都帶著,想要什麼時候許願都可以。” “這是我聽過最可愛的願望。”他撅起嘴嬉鬧地親了親她。 “可愛的人許的願望也可愛。”她得意洋洋地朝他努努下巴。 他那部《山巔水湄》寫的就是他倆的故事,他把這一段也寫進小說裡去了。在小說裡,他說,要是她來生做一隻鯨魚,自個兒頂著一個噴泉到處去,那他要做一隻鴿子。她問他為什麼是鴿子?他說因為鴿子都愛在噴泉邊納涼。她調侃他說,這真是她聽過最可愛的願望,他聳聳肩說,沒辦法,可愛的人許的願望也格外可愛。 她那天許的其實是另一個願望,她希望和他永遠在一起,一直幸福下去。她沒說出來,是害怕願望一旦說了出來就不會實現。可是,這個願望終究沒能實現。她曾用盡青春年少的精力去愛他,卻在現實裡功敗垂成。睽別十年,他來了,竟是為了跟她道再會,在這小廚房裡留下永恆的哀思。這算什麼?為什麼要來見她?想補償些什麼?想留下些什麼?又想帶走些什麼?見到了又為什麼不說自己生病了?難道他以為她已經再也不會為他傷心了嗎? 二月初那個苦寒的冬夜,所有人都下班了,她一個人在廚房裡做蛋糕。她在灶台上生起了火,煮好一鍋玫瑰覆盆子果醬,放到一邊晾涼。那盞蒲公英吊燈是他們一起從巴黎扛回來的。那一年,他陪她去巴黎,兩個人住在左岸的一間小旅館。一天午後,回旅館的路上,她在一家小店的櫥窗看到那盞燈。太漂亮了!她執意要買下來帶走。他說這是吊燈呢,他們家的屋頂太矮了。巴黎十二月冰凍街頭,兩個人用手比劃著,他說他們家的屋頂只有那麼那麼高,她說屋頂哪有那麼那麼矮,是有這麼這麼高,比她頭頂高出很多很多。他說哪有哪有吶?況且比她高不能說是高,她反駁說她哪有他說的那麼矮。他拗不過她,說她是個小瘋子,說她到時候只能抱著那盞吊燈睡覺。兩個人千辛萬苦把燈從巴黎扛了回來,一進屋裡,她不得不承認他是對的。他們住的小閣樓的屋頂真的是太矮了。 “掛上去的話,每天經過都會碰到頭呢。”他皺著眉頭望著屋頂。 看到她臉露失望的神情,他想了想,笑著說:“好吧!就掛一會吧!” “嗯,掛一會就收起來。”她沖他微笑。 他爬上梯子,費了好大的勁,終於把天花板上的玻璃燈拆掉,然後把那盞蒲公英吊燈掛上去。燈亮的時候,兩個人躺在客廳那張毛茸茸的地毯上凝望著燈。暖暖的溫柔的光傾瀉而下,她把腿架在他身上,彼此依偎著。風從敞開的窗子吹進來,那朵懸浮在半空中的巨大的蒲公英隨風飄蕩,燈影搖曳,絢爛猶如空中之花。 “真的隻掛一會就收起來嗎?”她喃喃問道。 “那就掛一個晚上吧。”他轉臉看她,微笑。 她是曾經跟幸福那麼接近。當浮華散盡,她忘得了燈下那張青春的臉龐和那雙亮閃閃的眼睛嗎? 她把放涼了的玫瑰覆盆子果醬填入戚風蛋糕裡,抹上奶油,在蛋糕表面撒下一朵朵美麗的糖漬法國玫瑰。最後,她在玫瑰裡擺好一對用白色糖霜做的聖誕鈴鐺,微笑,濕了眼睛。她本來可以全心全意去結婚,她本來可以幸福,可他為什麼要再一次闖進她的生命,卻又留下殘忍的道別?他將永遠佔據著她回憶的聖殿,在她餘生不朽,她再也不能像十年前那樣把他從心頭刮落。他為什麼總使她痛苦?這樣公平嗎?她希望他還活著,她會用這個蛋糕狠狠地砸他,然後聽他可憐巴巴地說:“幹嗎呢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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