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5月,一架大陸的民航機,從瀋陽飛往上海的途中,被劫持到了“南韓”。參與這次劫機的六名青年降落“南韓”後,立刻表示要投奔台灣。當時台灣當局在反共意識形態掛帥之下,並未依國際反劫機公約將他們視為“劫機犯”,反而稱他們為“奪機六義士”。本來劫機者是要受到“南韓”政府審判的,台灣當局卻動員一切力量聲援他們(包括在“南韓”聘請律師為他們辯護等)。
經過“南韓”拘留、起訴、判刑確定,並羈押了一年三個月後,在1984年8月,利用洛杉磯奧運的喧騰,劫機者被悄悄遣送到台灣。他們來到台灣的第二天,立即被蔣經國接見而成為“反共英雄”。當時的國民黨當局頒發給他們約1700萬台幣的獎金作為生活費,還安排他們就業與就學,可謂風光一時。
這件事很快就被人淡忘掉,隨著時代的改變,英雄的光環也已不在。再之後的劫機者也改由人機分離的方式處理,飛機先送回去,人則當做劫機犯先在台灣關個幾年,然後遣送回大陸。
再聽到“六義士”這個詞,已經是1992年了。 “六義士”其中之一的卓長仁投資地產賺了錢,卻在轉投資其他時血本無歸,犯下了綁架案並撕票,被判死刑,拖了十年後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