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毛澤東文集第五卷

第12章 對中央一月決定[1]的補充意見

(一九四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少奇同志: 子養電[2]悉。 (一)為了詳盡考慮一月決定,你可召集阜平中央局諸人和中工委一道開幾天會,緩幾天復電不要緊。 (二)尚有幾點擬加入此決定:甲、為了穩定中農之目的,老區新富農照富裕中農待遇,即不得本人同意不能平分;乙、給教堂、祠堂、廟宇留少數園地;丙、保護和平通商、傳教的外國人;丁、貨債及農民內部債務之處理;戊、新區執行土地法應與老區不同,在新區應分兩階段,第一階段沒收分配地主土地,中立富農;第二階段平分土地。第一階段只組織農會,第二階段再組織貧農團。以上各點請一併考慮。 (三)我起草了一個給粟裕的電報[3],內容是說土改不能性急,長江以北至滿洲[4]各大解放區三年內完成土改即是很大成績;新區應分兩階段完成土改,第一階段應中立富農;土改方法應逐步推廣,不應普遍動手。此電擬同時告知各區,現尚未發出,你有何意見,盼告。

毛澤東 子敬 根據手稿刊印。 -------------------------------------------------------------------------------- 註釋 [1]中央一月決定,指毛澤東一九四八年一月十八日為中共中央起草的決定草案,內容包括“黨內反對錯誤傾向問題”、“土地改革和群眾運動中的幾個具體政策問題”、“關於政權問題”、“在革命統一戰線中領導者和被領導者的關係問題”四個部分。這個決定草案已收入《毛澤東選集》第四卷,題為《關於目前黨的政策中的幾個重要問題》。 [2]指劉少奇一九四八年一月二十二日給毛澤東的電報。電報說,已派人到兩個縣的下層蒐集對《中央一月決定》的意見,三四天后可將討論意見電告。除個別問題可能有若干意見外,一般贊成這個決定。又已將決定告知阜平中央局,他們可能有若干意見提出。

[3]指毛澤東一九四八年一月二十二日關於新解放區土改問題給華東野戰軍副司令員粟裕的電報。見本卷第35—39頁。 [4]滿洲,指中國東北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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