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毛澤東文集第五卷

第13章 南線三軍三個月的作戰方針

(一九四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劉鄧李[1],並告粟,陳謝,徐滕薄[2],華東局,鄧子恢[3],中工委: 有午電[4]及小平、劉鄧報告一般情況各電均悉。 (一)陳粟[5]、陳謝兩軍本月休整,丑月開始新作戰,醜寅卯[6]三個月包括作戰間隙中的幾次短期休息在內,可以舉行三次至四次較大戰役,殲滅大批敵人,即可有力地幫助你們。 (二)你們在三個月內,以分遣堅持,多休息打小仗,待三萬新兵到手充實部隊後,則打中等規模之仗為有利。三個月後南北配合行動,可能進入打大殲滅戰之階段。 (三)三個月內,陳粟、陳謝兩軍作戰原則是調動敵人打中等規模之殲滅戰。其機動範圍是鄭、洛、潼方向,南陽、襄樊方向,信陽、廣水方向,淮陽、開封方向。總以能殲滅較多敵人,首先配合你們,其次配合彭張[7]及徐滕薄,又其次配合蘇中、蘇北為原則。

(四)請徐滕薄除訓練新兵準備輸送前方外,注意砲彈、手榴彈及炸藥對於南線各軍之供給。 (五)彭賀陳[8]到中央會商完畢,彭張軍醜齊[9]以前從清澗以北開始南進,陳於月底動身東返,經中工委、五台、渤海、邯鄲轉達中央方針後,約寅初可到部隊。 (六)許譚[10]率七、九兩縱休整完畢後,由膠濟線向蘇北出動。今後蘇北、蘇中可形成一重要戰場,威脅京滬。中央決定恢復華中分局[11],陳毅為書記,鄧子恢為副書記,受華東局領導,管轄現豫皖蘇地區、蘇北蘇中地區及巢湖以東之淮南地區,七、九兩縱及一切華中部隊統歸陳粟指揮。 軍委 子宥 根據毛澤東手稿刊印。 --------------------------------------------------------------------------------

註釋 [1]劉鄧,指劉伯承、鄧小平,當時分別任晉冀魯豫野戰軍司令員和政治委員。李,指李先念(一九○九——一九九二),湖北黃安(今紅安)人,當時任晉冀魯豫野戰軍副司令員。 [2]粟,指粟裕,當時任華東野戰軍副司令員。陳謝,指陳賡、謝富治,當時分別任晉冀魯豫野戰軍陳謝集團前委書記和副書記。徐滕薄,指徐向前、滕代遠、薄一波,當時分別任晉冀魯豫軍區第一副司令員、第二副司令員和第一副政治委員。 [3]鄧子恢(一八九六——一九七二),福建龍巖人。當時任中共中央華東局副書記。 [4]指劉伯承、鄧小平一九四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午時給中共中央軍委的電報。電報說,我們原擬乘粟裕和陳謝二月初行動、敵人略有調動時,即向敵弱點進攻,打開戰局,故部隊已集結休整。敵發現我集結後,又部署以五個師主力尋我作戰,暫時不能減輕我之負擔。我在敵幾個強師壓迫下,又無法作戰,故只能再次分散行動。

[5]陳,指陳毅,當時任華東野戰軍司令員兼政治委員。粟,指粟裕。 [6]醜寅卯,即二月、三月、四月。 [7]彭張,指彭德懷、張宗遜,當時分別任西北野戰軍司令員兼政治委員和副司令員。 [8]彭,指彭德懷。賀,指賀龍,當時任陝甘寧晉綏聯防軍司令員兼晉綏軍區司令員。陳,指陳毅。 [9]醜齊,即二月八日。 [10]許,指許世友(一九○六——一九八五),河南新縣人,當時任華東野戰軍東兵團司令員。譚,指譚震林(一九○二——一九八三),湖南攸縣人,當時任華東野戰軍東兵團政治委員。 [11]因情況變化,中共中央關於恢復華中分局的決定沒有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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