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毛澤東文集第五卷

第11章 新解放區土改鬥爭策略

(一九四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粟裕[1]同志: 子篠[2]電悉,各項佈置均妥。該區地方武裝必須分散游擊,掩護群眾鬥爭,不應過早與過多地集中組織縱隊,你的佈置極為適當。惟土改工作不能性急,我們去年曾告你們一年內徹底平分土地,你們應當靈活執行。你們應當按照消滅敵人武裝力量的情況,領導土改幹部的多少強弱,群眾的覺悟程度與組織程度,決定土改工作的速度。大體上長江以北各區三年內積極努力,工作得法,不犯大錯誤,能夠全部按土地法分配土地,就是極偉大的成績。所謂大體上長江以北各區全部三年內按土地法分配土地,是指中原、華中、華東、邯鄲、阜平、晉綏、西北、東北各中央局、中央分局管轄地區一九四七年所佔可耕土地,再加一九四八年勝利戰爭所佔可耕土地,應當爭取於一九四八年一月至一九五○年十二月的三年內,有步驟地不但從土地的數量上而且從土地的質量上大體上按人口平分完畢。所謂積極努力,工作得法,不犯大錯誤,是說依照全國土地會議的決議[3]及其後中央及中央工委所發有關土改的指示,有步驟地啟發群眾的覺悟,團結全體農民,達到平分土地之目的,不犯大的“左”右傾錯誤,而主要是不犯“左”的冒險主義錯誤。如果沒有這些條件,如果犯了大的錯誤,則三年解決各區土地問題還是不可能的。所謂有步驟地啟發群眾覺悟,團結全體農民平分土地,是說土改方法應從宣傳群眾,尋找群眾中的少數積極分子(不是投機分子),調查研究具體的階級關係,發動群眾分大地主的錢財,鬥惡霸,組織群眾團體,組織黨的支部,組織民兵游擊隊,組織區鄉政府做起,然後發展到沒收分配土地。

在新區沒收分配土地應當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沒收分配地主階級的土地,中立富農,富農的土地原則上不動。在沒收分配地主土地時,應當分別地主的大、中、小,地主的惡霸與非惡霸,採取不同的待遇。在此階段內,以貧農為主體,組織農民協會,除地主、富農不許入會外,一切農民包括在內,不另組織貧農團。在國民黨統治的農村中,貧農、雇農及其他無地少地農民約佔百分之七十,中農約佔百分之二十,地主、富農及其他剝削分子約佔百分之十。故農會所包括的群眾極為廣大,而百分之七十的貧雇農最為積極,自然成為農民協會的主體。中農在初期是徘徊觀望的,鬥爭開展有了勝利希望的時候,中農方願加入農民協會,故此時期可以不另組織貧農團。第二階段,平分一切封建階級的土地,富農的土地此時才動。在此階段內,是否於農協內部組織貧農團,看那時農協的情況決定。如果農協的領導權確是掌握在貧雇農積極分子手中,可以不另組織貧農團,如果農協有地主、富農及其他狗腿混入,並掌握了領導權,則必須另組貧農團,並改造農協的領導機關。在新區(例如鄂、豫、皖三省)土改工作的發展過程,大體上應當經過這些步驟或階段,才能啟發群眾覺悟,鬥倒封建階級,建立穩固根據地。

在群眾覺悟程度有很大區別的新區與老區,例如隴海以南與隴海以北,土地法的應用必須有所區別。這就是說,平分土地是反封建鬥爭的最高目標,必須經過幾個階段,幾番手續,才能達到目的,不是一次可以徹底完成的,老區的經驗正是如此。老區是經過多少年、多少月方才把土地分好。其所以如此,是因為群眾必須在自己親身經驗中,才能教育自己,提高覺悟,認清敵人,取得勝利。共產黨員也是如此,必須在斗爭中教育自己,取得經驗,才能領導群眾得到勝利。為了這個原故,你們不應對於全區幾十個縣的一切區鄉同時動手,而應選擇若干條件適當的縣,每縣先從一至二個區做起,做出成績,取得經驗,影響他區群眾,然後逐步推廣。必須認識,群眾工作、土改工作是極細緻的工作,必須研究領導藝術。每個鄉村,必須有絕大多數群眾認為沒收分配地主、富農的土地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合理的,由群眾自己批駁了落後群眾中長期存在的錯誤思想,比如貧窮是由於命運,分土地是不道德行為等等,絕大多數群眾真心願意平分土地,然後才能行動;否則,就會犯冒險主義錯誤,被地主、富農及壞幹部利用,亂打,亂殺,亂鬥,亂分階級,亂訂成分,土地分不好,又要走回頭路。必須認識,共產黨員領導著缺乏精神準備、缺乏團體生活、缺乏鬥爭藝術的農民群眾,向著鬼計多端、在精神上物質上都佔優勢的地主、富農作鬥爭,是一個很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共產黨員只有與農民群眾一道,逐步完成精神準備,逐步把自己組織起來(黨的團體、群眾團體、民兵、游擊隊、區鄉政府),逐步學會鬥爭藝術,才能最後鬥倒封建階級,實現真正的平分土地;否則,必然被地主、富農打敗,必然鬧出許多危害群眾的大亂子,即使平分,也是假平分。這一點不論在老區,在新區,都是如此。因此,我們應當堅決採用逐步推廣的方法,不用普遍動手的方法。逐步推廣的運動,看來很慢,其實是快;普遍動手的方法,看來是快,其實是慢。如果環境許可,幹部又多,又有訓練(必須有充分的訓練),可以在全區中一切有工作團的縣,每縣選擇一個區,同時進行土改工作,而對其他的區,則是進行準備土改的工作。一縣之內,一個區大體上做好了土改,不犯冒險主義,沒有亂打,亂殺,亂鬥,大體上沒有分錯階級,訂錯成分,全體農民真正自覺地團結起來,得到土改利益,縣一級幹部及工作團幹部,真正學會了土改方法,這個縣的土改工作,就會很快地開展,群眾運動就會出現真正的高潮,而不是易起易落的形式上的高潮。這裡所謂環境許可,是說在新區應當分為兩種地區,採取不同策略:第一種,是我軍大量消滅了敵人,敵我力量對比起了基本變化,敵人以後不易再來,即使再來,也不可能久佔的地區。在此種地區,應當由開倉濟貧,鬥惡霸,分大地主的浮財,組織農會、政府、民兵、游擊隊,逐步發展到沒收分配地主階級的土地,這種地區的環境,是許可我們進行土改的。第二種,是敵人還能再來,並將久佔的地區。在此種地區,我們的工作,是向群眾做宣傳,開倉濟貧,分發一部分財物,尋找積極分子,成立秘密的精幹的黨的組織與群眾的組織,相機組織精幹的游擊隊,並須教育群眾準備敵人再來時的應付辦法。在這種地區,環境還不許可我們進行土改,土改工作還要有所等待。

新區工作中,還有一個地主、富農左翼分子問題應當好好地解決。歷來經驗,新區游擊戰爭時期,地主、富農階級有一部分左翼分子,擁護我黨反帝反蔣反大地主的政策,願意參加這一斗爭,而在新區群眾尚未起來,工農積極分子尚未形成,沒有或很少現成的本地干部,我黨不得不和這些左翼分子合作,經過這種合作,打敗蔣軍及大地主階層,成立政權,發展地方武裝及地方軍。這些左翼分子,就在這個過程中加入了黨,成為當地黨政軍民各項工作骨乾之一部分。他們有些是知識分子,有些不是知識分子,有些能在黨內教育下改變其地主、富農立場,繼續執行黨的路線,有些則在群眾起來實行土改的時候,發生動搖,有些竟至成為土改的嚴重障礙。你們到新區,對於這個問題應取正確態度。首先不怕同他們合作,不怕吸收他們中的積極分子入黨,但須加重對於他們的教育工作。到了實行土改時期,則應分別情況處理:有些人繼續任用;有些人調職受訓或做他事;對於把持權力,壓迫人民,障礙土改,無法教育者,則堅決發動群眾洗刷他們。

此外,為著了解農村情況,為著進行土改,區黨委書記以下,政治部主任以下,必須親自調查幾個區鄉的土改工作,否則,就不可能正確地領導土改。 以上望告知豫皖蘇區黨委及你們政治部各同志(此件可印成單張發給各級區黨委及工作幹部),並望將你們的經驗電告。 毛澤東 子養 根據中央檔案館保存的抄件刊印。 -------------------------------------------------------------------------------- 註釋 [1]粟裕,當時任華東野戰軍副司令員。 [2]子德,即一月十七日。 [3]指中共中央工作委員會一九四七年七月十七日至九月十三日在河北建屏縣(今屬平山縣)西柏坡召開的黨的全國土地會議通過的《中國土地法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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