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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六章學校的問題在哪裡? -1

自由選擇 米尔顿·弗里德曼 17740 2018-03-18
教育一直是美國夢想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清教徒的新英格蘭,學校很快建立了起來。起初作為教會的附庸,而後為世俗的官方所接管。伊利運河通航之後,農民們離開了新英格蘭的山區,來到富饒的中西部平原。他們在所到之處,建立起一所所學校。不僅建立了中、小學,還建立了大學和神學院。許多在十九世紀後半葉從大西洋彼岸來的移民,都渴望接受教育。大多數人在他們定居的主要都市和大城市內,都不輕易放過任何受教育的機會。 最初的學校是私立的,上學全憑自願。漸漸地,政府開始發揮較大的作用。先是在財政上給予資助,繼而是建立和管理官辦學校。 1852年馬薩諸塞州通過了第一個強迫入學的法令,而所有的州都實行強迫入學制則是在1918年。一直到二十世紀,政府對教育的控制主要是通過地方當局來實施的,盛行的是地區學校,由當地的學校管理委員會控制。接著,開始了所謂的改革運動,這場運動主要是由於大城市內不同教學區之間的種族成分和社會成分差異太大而引起的。另外,這場運動也受到職業教育家希望發揮更大作用的影響。隨著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政府的擴大和權力的集中,這場運動也不斷發展。

為所有人提供的、廣泛的普及教育,以及為同化我們社會的新成員的公立教育,在防止分裂活動和使不同文化和宗教背景的人能夠和睦相處方面起了很大作用。對此,我們一直,而且確有理由引為自豪。 遺憾的是,近幾年來,我們的教育越來越走下坡路。家長們抱怨子女們所受教育的質量下降了。很多人對孩子們的身體健康越發感到擔憂。老師們抱怨說,他們所處的教學環境,往往不利於孩子們學習。越來越多的老師在教課時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納稅人抱怨費用上漲。幾乎沒有人認為我們的學校是在向孩子們傳授他們所需要的解決實際問題的知識。與促進同化及創造和睦氣氛的願望相反,學校越來越成為我們從前極力避免的分裂的源泉。 中小學的教學質量參差不齊:在靠近主要城市的一些富人居住的郊區,學校辦得很好,許多小城鎮和鄉村辦的學校也很出色或令人比較滿意,但一些大城市內的學校則糟得令人難以置信。

“在公立教育事業中,對來自低收入家庭的黑人兒童的教育,無疑是成績最糟糕、失敗最慘重的領域。與其說是使黑人兒童受教育,還不如說是使他們失掉受教育的機會。但按照政府的一貫說法,公立教育的最大受益者卻是窮人和被壓迫者。由此看來,公立教育的確是一個雙重悲劇。”① 據我們看,公立教育所患的病與我們在前面和後面章節中所談到的許多福利計劃患的病是相同的。四十多年前,沃爾特·李普曼把它確診為“社會集權過度症”,其病因在於“信念的改變,以前人們認為,由那些思想狹隘的和自以為是的人自由行使權力會很快帶來專制、反動和腐朽”,……要取得進步就必須限制統治者的作用和權力,而現在人們則認為,“統治者的能力是無限的,因此,不應對政府的權力施加任何限制。”②

①倫納德·比利特:《用自由市場方法改革教育》,第P-6141號蘭德公司文件(加利福尼亞州聖莫尼卡:蘭德公司,1978年),第27一28頁。 ②《良好社會》中的話,轉引自沃利斯的《被過分管制的社會》,第VIII頁。 在培養孩子方面,這種病症的表現是:作父母的無法干預孩子受什麼樣的教育,他們既不能直接出學費為孩子挑選學校,也不能間接地通過開展地方政治活動來改變教育制度。學校的控制權已經落到了職業教育家手中。尤其在大城市裡,學校權力的日益集中和官僚主義的增加,更加重了這種病症。 在高等教育方面,私人市場的作用要比在初等和中等教育方面大一些。但在那裡也擺脫不了過分集權的社會的弊病的影響。 1928年,在高等教育中,上公立學校的學生人數比上私立學校的學生少。 1978年,上公立學校的學生人數增加了三倍。由於學生自己交付學費,政府在直接籌資方面的作用落後於政府在管理方面的作用。然而,儘管如此,1978年政府的直接撥款已經超過了由公立和私立學校組成的高等教育的總經費的一半。

同對初等和中等教育的影響一樣,政府作用的增加對高等教育也產生了不利的影響。它所創造的環境使盡職的老師和用功的學生都難以安心學習。 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問題所在 甚至在共和國建立後的最初年代裡,就已經不僅是城市有學校,而且幾乎每一個小鎮、村莊和大部分農村地區都有學校。在許多州或地方都有法律明文規定要建立一所“公立免費學校”。但是,大多數學校是靠學費和私人資助來辦的。市、縣或州政府一般只提供一些補充資金,補足那些父母無力交納學費或所交學費不足的孩子們的上學費用。儘管當時受教育既不是強迫性的也不是自由的,但實際上是普及的(當然,奴隸們除外)。紐約州公立學校的校長在1836年的一份報告中說:“無論從哪方面看,都有理由認為,在公立學校、私立學校和專科學校受教育的孩子的人數,與五歲至十六歲孩子的總人數相等。”①當然,州與州之間的情況不盡相同。但是,總的來講,白人家庭的孩子,不論其家庭經濟條件如何,都受到了教育。

①轉引自EG韋斯特的《美國公立學校立法的政治經濟學》一文,載《法律和經濟學雜誌》,第10卷(19O年10月),第101-128頁,引語摘自第106頁。 從十九世紀四十年代起,人們發動了一場運動,要用所謂免費學校來代替形形色色的私立學校。也就是家長和其他人不直接交學費,而是用納稅的方式間接向學校交學費。 EG韋斯特廣泛研究過政府在教育方面的作用的發展情況,他認為,這場運動並不是由對教育現狀感到不滿的家長們發起的,而“主要是由教員和政府僱員們”①發起的。免費學校運動最著名的參加者是霍勒斯·曼,在《大英百科全書》中,他被稱為“美國公共教育之父”。 ②霍勒斯·曼曾任1837年設立的馬薩諸塞州教育委員會的第一任秘書長。在這以後的十二年中,他領導了一場氣勢磅礴的運動,爭取建立一種由政府出資、由職業教育家管理的中小學教育制度。他的主要論點是,教育非常重要,因此政府有責任向每個孩子提供受教育的機會。學校應辦成非宗教性質的,應接納所有來自不同信仰、不同社會地位和不同種族的家庭的孩子。這種普及的免費教育可以使孩子們克服由於父母貧窮造成的不利條件。 “在向馬薩諸塞州教育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中,霍勒斯·曼反復強調……教育是一種最好的、一本萬利的公共投資。”③儘管這些論點都是在增進公眾利益的名義下提出的,但教育和行政管理人員對公立學校運動的支持,大部分出於自私自利的狹隘動機。他們期望,由於是由政府而不是由學生的家長直接交學費,他們將得到更牢靠的職業、更有保障的薪金收入以及對教育更大的控制權。

①見第155頁註①,第108頁。 ②注意這裡有個詞容易使人產生誤解。 “公共的”和“政府的”這兩個詞的意思是一樣的,不過在某些情況下,如“公用事業”、“公共圖書館”等等,意思並不一樣。在學校教育方面,哈佛大學難道在哪方面不如馬薩諸塞大學那樣“公共”嗎? ③同上,第110頁。 “儘管困難巨大,障礙重重,……但霍勒斯·曼所提倡的這種教育制度的主要輪廓在十九世紀中葉卻被勾畫了出來。”① 從那時起,大多數孩子都上了公立學校。只有少數學生繼續在所謂私立學校唸書,私立學校大都是由天主教會或其他教會開辦的。 學校體制發生了變化:以前是私立學校佔多數,現在是公立學校佔多數,但這一變化並不僅僅發生在美國。正如一位權威人士所說,“人們逐漸接受了這樣一種看法,認為教育應當是國家的職責”。他把這一過程稱之為“十九世紀意義最為重大的趨勢。它在二十世紀下半葉仍然影響到所有西方國家的教育事業。”②十分有趣的是,這一趨勢最初在1808年興起於普魯士,並幾乎同時出現於拿破崙統治下的法國。而英國是在美國之後才出現這一趨勢的。 “在自由放任主義的影響下,英國猶豫了很長一段時間才允許國家干預教育事業。”最終建立起公立學校制是在1870年,一直到1880年才實行強迫性的初等教育,直到1891年才基本上廢除學費。 ③英國同美國一樣,幾乎在政府接管之前,教育就已經普及。韋斯特教授頗有根據地認為,在英國由政府接管教育正如在美國的情形一樣,它並不是由於家長的壓力所造成,而是由於教師、行政人員和好心的知識分子的壓力所造成。他的結論是,政府的接管降低了教育質量,減少了教育的多樣性。 ④

①R.弗里曼·巴茨:《大英百科全書》,第7卷(1970年),第992頁。 ②W. O. L.史密斯:《大英百科全書》,第7卷(1970年),第988頁。 ③同上,第988一989頁。 ④E.G.韋斯特:《教育和國家》(倫敦:經濟事務協會,1965年)。 教育同社會保險一樣,也是證明極權主義與社會主義理論有相似之處的一個例子。貴族專權的普魯土和法蘭西帝國都是國家管理教育的先驅。美國、英國和稍後的法蘭西共和國的具有社會主義傾向的知識分子們,則是國家控制教育的主要支持者。 在美國,公立學校體制就如同被自由市場的汪洋大海包圍的一個社會主義孤島,它的建立只是從一個很小的側面反映了知識分子在早期對自由市場和自願交換的不信任。它最多不過反映了知識分子對機會均等的理想的重視。霍勒斯·曼和他的助手們巧妙地利用這種強烈的情緒,在改革運動中獲得了成功。

不用說,公立學校制度並不能被看作是“社會主義的”,而只能看作是“美國式的”。決定該制度運行方式的最重要的因素是非中央極權的政治結構:美國憲法嚴格地限制了聯邦政府的權力,使它無法發揮重大的作用。各州把控制學校的權力大部分都留給了地方團體、小市鎮、小城市和大城市內的各個區。家長密切監視管理學校的政治機構,部分地代替了競爭,同時也確保了家長們的普遍要求得以實現。 在大蕭條之前,形勢已經發生變化。學校區得到鞏固,教育區得到擴大,職業教育者的權力越來越大。大蕭條過後,公眾加入到知識分子的行列,開始對政府,特別是中央政府的能力無限崇拜,在這種情況下,單間教室的學校和地方學校委員會的衰敗就成了不可逆轉的趨勢。而控制學校的權力,也就很快從較小的地方機構轉給了較大的地方機構,如縣、市、州一級的機構,最近則轉給了聯邦政府。

1920年,地方撥款占公立學校收入總額的83%,聯邦撥款還不到1%。 1940年,地方撥款下降到68%,而目前還不足一半。剩下的經費由州政府提供:1920年州政府撥款占公立學校收入總額的16%,1940年佔30%,現在佔40%以上。聯邦政府撥款所佔百分比雖然很小,然而增長迅速,目前已經從1940年的不到2%上升到8%左右。 由於職業教育者接管了教育的權力,家長的控制權被削弱了。另外,賦予學校的職責也改變了。人們仍然希望學校教會孩子們讀、寫、算,並向他們傳授基本的價值概念。但是,現在學校還被認為是促進社會流動性、加強種族結合的手段,而且認為可以用它來達到其他一些與學校的基本任務關係甚少的目標。

在第四章,我們談到過馬克斯·甘蒙博士的“官僚替代論”,這是他考察完英國的全國衛生局後提出來的。用他的話來講,在“官僚體制內……費用的增加將與生產的下降並駕齊驅。……這樣的體制就像是經濟宇宙中的'黑洞',它在吸收資源的同時,'釋放'的生產卻在收縮。”① 甘蒙的理論,完全適用於美國公立學校體制官僚主義的不斷增長和權力的日益集中所產生的結果。自1971-1972學年至1976-1977學年的五年中,美國公立學校教職員工的總額增加了8%,以美元計算,每個學生的費用增加了58%(扣除通貨膨脹率後為11%)。輸入明顯上升了。 學校學生人數下降4%,同時,學校數目也減少了4%。我們相信,幾乎沒有讀者會反對教育質量比數量下降得更厲害的說法。這是通過正式考試記錄的成績下降情況所說明的事實。輸出明顯下降了。 每單位輸入量的輸出減少,是不是由官僚主義的增長和權力的日益集中引起的呢,讓我們來看下面的證據,學校區數目從1970-1971至1977-1978學年的七年中減少了17%,這可以說是權力日益集中的長期趨勢的發展。至於官僚主義,我們來看稍早一些時候即1968-1969至1973-1974學年的情況,因為我們目前只能得到這段時期的資料。在這五年中,學生人數增加1%,專業人員總數增加15%,教師增加14%,而學監增加44%。 ② ①甘蒙:《健康與安全》,第27頁。 ②我們要感謝赫勃特.洛布森茲和辛西亞·薩沃,他們整理出了《市場數據匯集》,我們從該《匯集》的《教育數據庫》中得到了所需要的數據。 學校教育的問題並不僅僅同規模的大小有關,也就是說。學校區的擴大或每個學校學生人數的增加並不是唯一重要的因素。因為事實證明,在工業中,規模龐大往往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改進質量。可以說,美國工業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就依賴於大規模生產和經濟學家的所謂“經濟效果按規模遞增”的原理。那麼,為什麼規模的大小對教育的影響不同呢? 其實並不是影響不同。問題並不出在教育同其他活動的區別,而在於採取什麼樣的政策安排:是讓消費者自由選擇,還是讓生產者說了算,而消費者沒有發言權。如果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企業要想擴大,就得生產出消費者所喜愛的質高價廉的產品。企業單單靠規模龐大是不能把消費者不喜歡的產品推銷出去的。通用汽車公司的龐大規模並不妨礙它繼續發展。而格蘭特公司的龐大規模也不能使它免於倒閉。在消費者自由選擇的情況下,只有當龐大規模產生效率時,它才能存在下去。 但一般來說,在各種政治安排中,規模的大小確實會影響消費者的自由選擇。單個公民會感覺到,自己在較小的地區內比在較大的地區內對政治當局的所作所為具有更大的發言權,實際情況確實如此。他可能不具有買東西時的那種選擇自由,然而,他至少具有相當可觀的機會去左右周圍發生的事情。另外,假如有很多小地區的話,個人就可以選擇在哪裡生活。當然,這是牽涉到很多因素的複雜選擇。儘管如此,它意味著地方政府必須向它的公民提供與他們所納稅款的價值相符的服務。否則,它就會被取代,或者失掉一些納稅人。 但是,當權力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時,情況就大為不同了。單個公民感到,自己對於高高在上的、缺乏人情味的政治當局沒有,或很少有任何發言權。從一個地區遷移到另一個地區的可能性雖然還存在,但已經是極為有限的了。 在學校教育中,家長和兒童是消費者,教師和學校管理人員是生產者。學校教育的集中化意味著教育單位的規模越來越大,消費者的選擇能力越來越小,生產者的權力增加。教師、管理人員和聯邦政府官員們同別人並沒有什麼兩樣。他們可能也是家長,衷心地希望有一個好的教育體制。然而,作為教師、學校管理人員和聯邦政府官員,他們的利益與他們作為家長的利益和他們所教的孩子的家長的利益是不同的。他們的利益是靠更大的集權代和官僚化來增進的。儘管這與家長的利益並不一致,然而,他們的利益確實是通過削弱家長的權力來增進的。 每當政府官僚們不顧犧牲消費者的選擇來接管某件事時,就會出現這種現象。這種情況在郵政方面、垃圾收集方面或其他章節所列舉的許多例子中,比比皆是。 在學校教育中,我們中間那些高薪階層的人們仍然享有選擇自由。他們可以把孩子送到私立學校去,他們實際上為孩子交兩次學費。一次是為資助公立學校體制納稅,另一次是為自己孩子上學交學費。另外,他們也可以根據公立學校的質量,選擇居住地點。好的公立學校主要集中在大城市比較富裕的郊區。在那裡,家長對學校仍有控制權。 ① ①確實,許多這種公立學校可以說實際上是賦稅漏洞。如果上私立學校,學費是不能減免聯邦所得稅的。公立學校是用地方稅收資助的,因而不必納稅。 情況最糟的是大城市的城區,如紐約、芝加哥、洛杉機和波士頓等市的城區。在這裡生活的人們只有付出極大的努力,才交得起雙重學費,因而他們當中的許多人只能讓孩子上教會學校。他們的經濟狀況不允許他們把家搬到有好學校的地方。他們的唯一辦法是力圖影響主管公立學校的政治當局。然而,這樣做通常是徒勞的,或者是困難很大的,而且他們根本無力做這種事。市內居民在孩子的上學教育方面恐怕要比所有其他方面處於更為不利的地位,唯一的例外也許是防止犯罪,這是政府提供的另一項“服務”。 具有諷刺意味而且十分悲慘的是,一個致力於使所有孩子掌握共同語言,具有相同的價值觀念,享有同等的教育機會的製度,實際上卻在加深社會的分化,而且造成了極不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市內每個學生的教育費往往與富裕郊區的一樣高,但質量卻差得很遠。在郊區,幾乎所有錢都用在教學上,而在市內的學校,經費大部分都花在維持紀律,防止破壞,或補償破壞所造成的損失上。一些市內學校的環境像是監獄,而不是個學習的地方。就為使子女受教育而納稅而言,住在郊區的家長比住在市內的家長劃得來。 初等和中等教育的憑單計劃 即便是在市內,學校並不一定非得是現在這種樣子。過去,在家長有較大的控制權時,情況不是這樣。今天,在那些家長仍能控制學校的地方,情況也不是這樣。 美國人我行我素的根深蒂固的傳統提供了許多很好的例子,說明家長能有更多的選擇時會出現什麼情況。現舉我們參觀過的一個教會小學為例,該學校名叫聖約翰·克里索斯姆小學,位於紐約市布朗克斯區最貧窮的一個街道內。它的經費一部分來自一個叫做“紐約市獎學金基金會”的慈善機構,一部分來自天主教會,其餘來自學生所交納的學費。孩子們上這個學校,是家長的選擇。這些孩子幾乎都來自窮苦家庭。然而,他們的父母至少都要交納一定數量的學費。這些孩子品行端正,求知欲強。教師專心任教。校園裡非常寧靜,沒有噪雜的吵鬧聲。 甚至把那些身為修女的教師們所提供的無償服務的費用計算在內,每個學生的花費也比公立學校的學生少得多。然而,這些孩子的平均分數卻比公立學校的同年級學生高出兩個等級。這是由於教師和家長可以自由選擇如何教育孩子的方法。私人資金代替了稅款,官僚手中的控制權被奪走,歸還給了應該掌握控制權的人。 讓我們再來看一個中等教育方面的例子。本世紀六十年代,哈萊姆區暴力活動猖撅。很多孩子離開了學校,一些為此而擔憂的家長和教師決定設法改變這種情況。他們用私人資金買下了幾家空店鋪,辦起了所謂沿街學校。其中最出色和最成功的一所,名叫哈萊姆預備學校,專門吸收不能用傳統方法進行教育的年輕人。 哈萊姆預備學校缺乏足夠的物質條件。很多教師不具有教公立學校所要求的文憑。然而,這並沒有妨礙他們把事情辦好。儘管許多學生過去功課很差,曾經中途退學,但是,在哈萊姆預備學校,他們找到了所期望的教育。 這所學校辦得非常成功。許多學生考上了大學,而且有些考上了第一流大學。遺憾的是,它並沒善始善終。在經歷了最初階段的經濟危機的打擊後,學校又面臨著缺少現金的困難。教育委員會提出給予卡彭特(該校校長和創辦人之一)一筆款子,條件是他今後按照該委員會的規章制度辦事。在為保持獨立性作了長期鬥爭後,卡彭特讓步了。學校被官僚接管。 “我覺得”,卡彭特先生評議道,“在教育委員會的僵化的官僚主義統治下,象哈萊姆預備學校這樣的教育機構一定會夭折,不會發達興旺的。……對於將要發生的一切,我們只能等著瞧。我不相信事情會有任何轉機。我是正確的,自從我們隸屬於教育委員會以來,所發生的一切事情並不都好,也不都壞,但畢竟是弊多利少。” 這類私人冒險是有價值的。但它們最多只是觸及了那些所要做的事情的皮毛而已。 一種能夠取得較大進展的、把知識帶回課堂的辦法是,給予所有家長以較大的控制孩子教育的權力,就像我們中間那些高薪階層的人們現在實際上具有的那樣。這樣做,對於那些目前處於最為不利的地位的父母,尤其重要。比起別人來,父母總是更關心自己子女的教育,也更清楚自己子女的能力和需要。社會改革主義者,特別是教育改革主義者,總是自以為是地認為,父母,特別是那些貧窮的、受過很少教育的父母,不關心自己子女的教育,而且不具有為自己的子女選擇教育的能力。這純粹是無稽之談。這樣的父母確實很少有為子女選擇的機會。但是,美國歷史上有足夠的證據表明,一旦有機會的話,他們為了子女的幸福,總是願意作出很大的犧牲,而且會作出很明智的選擇。 無庸置疑,一些父母不太關心自己子女的教育,缺乏明智地進行選擇的能力和願望。然而,他們是極少數。遺憾的是,我們的現行製度在幫助他們的子女方面所做的事,無論怎樣說都是太少了。 一種既能保證父母享有更大的選擇自由,又能保持現有的財政來源的簡單、可行的方法是實行憑單計劃。假設你的孩子正在上一所公立小學或中學。就全國范圍來講,1978年納稅人(你和我)平均要為每個入學兒童付大約兩千美元。如果你讓孩子從公立學校退學,轉入私立學校,那你每年就為納稅人節省大約兩千美元。但是,你得不到一點兒節省下來的錢,除非把這筆錢退給所有的納稅人,即使如此,你最多也只能少交幾分錢稅款。除去納稅外,你還得付私人學費,這就是促使你讓孩子上公立學校的強大動力。 但是,假定政府對你說:“如果你不要我們為你的孩子出教育費,那你將會得到一張憑單,用這憑單你可以為孩子在某一得到政府批准的學校上學交納一定金額的學費。”憑單上的金額可能是兩千美元,或者,為了使你和其他納稅人都能分得節省下來的錢,也可能是一千五百或一千美元。但不論是二千美元還是少於這個數字,它至少可以解除一部分目前限制著家長選擇自由的資金困難。 ① ①米爾頓·弗里德曼最初是在《經濟學和公共利益》一文中提出該計劃的,見羅伯特.A.索洛編的《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新澤西州新布倫端克:拉特格斯大學出版社,1955年)。這篇文章改寫後為《資本主義與自由》的第六章。 憑單計劃所體現的原則正好同退伍軍人領取教育津貼的原則一樣。退伍軍人可以得到一張只能用於教育的憑單。他可以拿這份錢隨便挑選學校,只要這所學校符合政府所規定的某些標準。 家長也應被允許在任何一個願意接受他的子女的學校使用憑單,不論是私立的,還是公立的,也不論是在他們居住的地區、城市或州,還是在其他地區、城市或州。這樣,不僅將給每位家長較多的選擇機會,同時也迫使公立學校通過收學費而自籌資金(如果憑單金額等於全部教育開支,則學校必須完全自籌資金;如果不等於全部教育開支,則學校必須部分地自籌資金)。這樣,不僅公立學校之間要展開競爭,而且還要同私立學校競爭。 這個計劃並不減少任何人為教育納稅的負擔。它只是在社會有責任向孩子們提供教育的前提下,給予家長較為廣泛的選擇餘地,讓他們自己決定孩子應受什麼樣的教育。這個計劃也不會影響目前為私立學校規定的標準,這些標準是為實施強迫入學法而製定的。 我們認為,憑單計劃只能部分地解決問題。因為它既不影響教育經費,也不影響強迫入學法。我們主張走得更遠一些。一般說來,社會越富裕,分配越平均,政府資助教育的理由就越少。無論如何,家長們擔負了大部分教育費,而且毫無疑問,就獲得相同的教育質量所花的費用來說,家長直接交學費要比通過納稅而間接承擔教育費用來得便宜——除非教育活動同其他政府活動極不相同。然而,實際上,隨著美國平均收入的提高和收入分配更加均等,政府資金在整個教育經費中所佔的比重卻越來越大。 我們認為,造成這種狀況的一個原因是政府對學校的管理。父母的收入增加時,自然就想為孩子的教育多花些錢,但由於學校歸政府管理,所以實現他們這種願望的最簡便方法就是增加公立學校的開支。憑單計劃的一個優點在於它將鼓勵更多的家長直接交納學費。如果父母想在教育上多花些錢,那他們可以補足憑單金額,直接交納學費。為救濟困難學生的公共助學金仍會保留下來,但是,這同90%的孩子上學要靠政府的補助比較起來,情況是大為改觀了,因為需要救濟的困難學生只佔5%或10%。 強迫入學法是政府掌握私立學校標準的根據。但我們弄不清,實行該法律本身有什麼根據。我們在這個問題上的看法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了。四分之一世紀以前,當我們最初泛泛談到這個問題時,我們認為有必要實行這種法律,其理由是:“如果大多數公民不具備最低限度的文化和知識水平,一個穩定和民主的社會是不可能存在的。”①我們現在仍然相信這一理由。但是二十五年來關於美國、英國和其他國家教育情況的研究報告表明,為獲得最低程度的文化知識,大可不必採用強迫入學法。如前面已經指出的那樣,這類報告表明,在入學法實行之前,美國的中小學教育幾乎已經普及。在英國,實行強迫入學法和政府資助教育之前,中小學教育也已經幾乎普及。強迫入學法同大多數法令一樣,有利也有弊。我們不再相信利多於弊了。 ①見第164頁註①,第86頁。 我們意識到,這些關於政府資助教育和強迫入學法的觀點對大部分讀者來說也許是過於偏激了。這就是為什麼目前我們只是提出這種觀點,而不要求讀者給予全面支持的原因。我們主張實行憑單計劃,這是擺脫目前做法的最穩妥的方法。 當前,唯一最有可能代替地方公立學校的是教會學校。因為只有教會能夠大規模地資助學校教育,而只有得到資助的學校教育才能與“免費”學校教育相競爭。 (試圖出售別人丟掉的產品!)憑單計劃將提供各種各樣的替代物,如果它們不被政府“批准”所要求的極其死板僵硬的標準扼殺掉的話。人們在公立學校之間的選擇機會將會大大增加。公立學校的規模將由它吸引的顧客的數目來決定,而不是由政府當局劃定的地理界限或分配學生數額來決定。凡建立非贏利性學校的家長(目前已有少數家長這樣做了),政府都將確保他們得到教育經費。民間組織(從素食主義者團體到童子軍以及基督教青年會)都可以建立學校並吸引顧客。而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新型的私立學校將會崛起,開發廣闊的新市場。 現在讓我們來簡單地看一下憑單計劃可能帶來的問題,以及人們已經對它提出的一些異議。 (1)宗教和政府問題。如果父母可以用憑單支付教會學校的學費,這是否違背了第一號修正案呢,不論這是否違背第一號修正案,重要的問題是:在中小學教育中採取一項加強宗教作用的政策是否合適呢? 最高法院對於各州資助家長送孩子上教會學校的法令一般都予以否決,儘管它還從來沒有機會裁決一個既包括公立學校,又包括私立學校的成熟的憑單計劃。但是,它今後很可能對這樣一個計劃作出裁決。很顯然,最高法院採納的計劃將把與教會有關的學校排除在外,而適用於所有私立和公立學校。這樣一種有限制的計劃將遠遠勝過現行的製度,而且也不遜於一個毫無限制的計劃。目前與教會有關係的學校可以通過把自己劃分成兩部分來達到政府所要求的條件:一部分與宗教無關,是獨立的學校,可以接受憑單;另一部分帶有宗教性質,主要組織課外活動和星期日活動,由家長或教會直接提供資金。 這種牽涉到憲法的問題只能由法院來解決。但是,要強調的是,領取憑單的是家長,而不是學校。根據美國軍人法案,退伍軍人可以自由選擇天主教學校或其他學校。而且據我們所知,迄今為止並沒有人對此提出過第一號修正案的問題。社會保險金和福利津貼領取者可以隨意在教會商店裡購貨,甚至可以把政府救濟金捐獻給教會,對此,也沒有人提出過第一號修正案的問題。 無論律師和法官如何花言巧語地狡辯,我們確實認為,目前懲罰不把孩子送到公立學校的家長的做法,違背了第一號修正案的精神。公立學校也在傳授宗教,只不過不是信奉哪一個神的正式宗教,而是一整套價值觀念和信仰,但這實際上已經構成了一種宗教。目前的做法剝奪了一些家長的宗教信仰自由,他們不相信公立學校傳授的那種宗教,但卻不得不為自己的子女接受這種宗教教育交納學費,而要讓孩子逃避這種宗教教育則必須花更多的錢。 (2)財政耗費。對憑單計劃的第二條反對意見是,由於要為大約10%的目前正上教會學校或其他私立學校的孩子們提供憑單因而會增加納稅人為整個中小學教育所付的錢。其實,這只對那些忽視把孩子送到非公立學校的家長所受的歧視的人才成為“問題”。憑單計劃的普遍實行將結束那種用稅金來教育一部分兒童,而不管其他兒童的不平等現象。 不論怎麼說,我們可以採用以下一種十分簡單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使憑單金額大大低於每個公立學校學生的費用,以保持公共費用總額不變。在競爭性的私立學校上花少量的錢,很可能帶來比現在在公立學校上花大量的錢更好的教學質量。這可以由教會學校每個學生的費用之低來說明。 (名牌貴族學校收費高昂也不值得奇怪,正像1979年“二十一傢俱樂部”對它的第二十一隻漢堡包收費超過十二點二五美元一樣,這並不意味著麥克唐納飯店不能以四十五美分的高價出售漢堡包,或以一點零五美元的高價出售“大麥克”。) (3)欺騙的可能性。誰能確保憑單用來給孩子交學費,而沒有用來給爸爸買啤酒或給媽媽買衣服呢,我們的回答是應該把憑單的使用範圍限制在已經得到政府批准的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只允許在這類學校中將它兌換成現金。這不能防止所有欺騙行為(因為政府官員可能把它作為“酬金”送給家長),但是,它將把欺騙行為控制在一個可以容忍的範圍內。 (4)種族問題。有一段時期,南方一些州為防止白人和黑人享有同等待遇而實施了憑單計劃。這樣做被判為非法的。防止公立學校在實行憑單計劃時採取歧視做法也是非常容易的:政府將只兌換那些沒有歧視行為的學校的憑單。研究憑單計劃的學者遇到的一個更為棘手的問題是,由於持有憑單的人可以自由選擇學校,這就有可能增加校園內的種族隔離和階級隔離,從而加劇種族衝突,而形成一個日益分裂和等級更加分明的社會。 我們認為,憑單計劃會產生完全相反的效果;它會緩和種族衝突,促成一個黑人和白人為共同的目標而合作的社會,同時,又將互相尊重各自的權利和利益。許多人之所以反對強迫的種族合併,並不是出於種族主義情緒,而是因為他們多少有些擔心孩子的人身安全和教學質量受到影響,這種擔心也是很有理由的。如果種族合併不是靠強制,而是靠自由選擇產生的話,那才是最成功的。非公立學校、教會學校和其他類型的學校,常常站在消滅種族隔離的前列。 一些公立學校發生暴力行動,僅僅是由於政府強迫人們上指定的學校造成的。只要給予學生足夠的選擇自由,無論是黑人學生還是白人學生,無論是窮人家出身的學生還是富人家出身的學生,無論是北方學生還是南方學生,都會離開那些不能維持紀律的學校。那些培養無線電和電視技術人員、打字員和秘書或無數其他專業人材的私立學校,很少發生紀律問題。 讓其他學校象私立學校那樣專業化,共同的利益就將戰勝膚色的偏見,實現比目前更為廣泛的種族平等。種族平等將成為現實,而不是僅僅停留在口頭上。 憑單計劃的實行,將廢除為大多數黑人和白人共同反對的用校車接送學生的製度。也許人們還會用校車接送學生,而且接送的學生可能會更多,但這將是自覺自願的,正像今天接送孩子上音樂課、舞蹈課那樣。 黑人領袖不支持憑單計劃的態度,是我們長期以來百思而不得其解的問題。他們的選民從憑單計劃中得到最多的好處。這將給予他們控制子女上學受教育的權力,擺脫各級官僚機構的控制,更為重要的是,擺脫教育機構的頑固控制。黑人領袖們通常把自己的子女送到私立學校去讀書,那麼,為什麼他們不幫助別人也這樣做呢?我們懷疑這是因為憑單計劃將使黑人擺脫其政治領袖的控制。這些領袖通常把教育的控制看作是獲得政治支持和權力的來源。 然而,由於向廣大黑人群眾的子女開放的教育機會日益減少,越來越多的黑人教育家、專欄作家和其他社會團體的領袖們已經開始支持憑單計劃。爭取種族平等會議已把支持憑單計劃作為其主要的政策目標。 (5)經濟等級問題。憑單計劃將對社會和經濟等級結構產生什麼樣的影響?這也許是研究該計劃的人們分歧最大的問題。有些人認為,公立學校最大的價值在於它像是一個熔爐,使富人和窮人,本國人和外國人,黑人和白人能夠融洽地生活在一起。這種情形在小社區內,過去和現在都是真的,但在大城市裡,卻幾乎全然不是這樣。在那裡,由於公立學校提供的教育和收取的學費同所在地區關係很大,因而造成了居民的分化。所以毫不奇怪,國內大多數名牌公立學校都設在高收入居民區之中。 在憑單計劃下,大多數兒童很可能仍將上附近的小學,而且就近入學的人數肯定要比現在多,因為該計劃實施後將不再用校車強迫接送學生。但是,由於憑單計劃將使各居民區的組成更加參差不齊,因而某一地區內的學校種類可能要比現在多得多。中等學校的等級幾乎肯定要比現在少。側重某一方面的學校,如藝術學校、理科學校或外語學校,將廣泛地吸引來自各個不同居民區的學生。當然,自願選擇仍將嚴重地影響學生的階級組成情況,但這種影響將比今天的小得多。 對於憑單計劃,人們特別關注的一個問題是:家長是否能夠並樂意“添補”憑單金額。如果憑單金額為一千五百美元,家長可能另外添上五百美元,把孩子送到學費為兩千美元的學校。但有人擔心,由於廣大中等和高等收入的家長願意添補不足的學費,而收入低的家長拿不出錢,結果,憑單計劃可能在提供教育機會上造成比現行製度更大的不平等。 這種擔心致使一些支持憑單計劃的人提議禁止“添補”。 ① ①參看克里斯托弗·詹克斯及其合作者:《教育憑單:關於向家長提供初等教育補助費的報告》(坎布里奇,馬薩諸塞州:公共政策研究中心,1970年12月);約翰.E.孔斯和斯蒂芬·D.修格曼:《教育選擇:節制生育的理由》(伯克利:加利福尼亞大學出版社,1978年)。 孔斯和修格曼寫道: 私人添補學費的自由,使許多人,包括我們自己在內,都不能接受弗里德曼的計劃。 ……無力添補學費的家庭將不得不去上那些憑單之外不再另收學費的學校,而比較富裕的家庭則可以自由地在學費高昂的學校中進行選擇。今天全靠私人資金和個人財富進行的選擇,明天將會變成一種由政府資助的、令人反感的特權。 ……這違背了一項基本的價值準則,即:任何提供選擇自由的計劃必須保證所有家庭的孩子享有同等的上某一所學校的機會。 弗里德曼的看法是:在一項允許添補學費的提供選擇自由的計劃下,窮困家庭的處境可能要比他們今天的處境強一些。然而,不論該計劃將使這些家庭的教育得到多大改善,政府有意識地資助經濟分離的做法,是我們絕對不能容忍的。如果弗里德曼的計劃是政治上唯一可行的計劃,那我們不會對它抱有多大熱情。 ① 對我們來說,這種觀點似乎是前一章討論的那種平等主義的一個例證:寧讓父母把錢花在放縱的生活上,也不讓他們把錢用在改善自己子女的教育上。這種觀點在孔斯和修格曼那裡表現得最為明顯,因為他們曾在另外的場合說過:“以犧牲個別的孩子的發展為代價的平等的許諾,在我們看來似乎是平等主義的最終腐敗,不論其本質上有任何好的東西。”②這是一種我們衷心贊同的情緒。但我們認為,從憑單計劃中受益最大的是非常貧窮的人。一個人怎麼能夠避免“政府資助”所謂“經濟分離”,就閉眼不看它“使窮人的教育得到了多大的改善”,而自以為是地為反對憑單計劃的意見辯護呢,即使能夠確實證明這種計劃帶來了某種程度的“經濟分離”,也不能這樣做,更何況這根本就不是事實呢。相反,通過大量的研究使我們相信,它將產生截然相反的效果。另外,我們要指出的是:“經濟分離”這個詞的意思非常含糊不清,難以明白它所表達的確切含義。 ①孔斯和修格曼:《教育選擇》,第191頁。 ②同上,第130頁。 平等主義對人們的影響是非常強烈的,以至贊成有限的憑單計劃的人甚至不同意試一試無限制的憑單計劃。但是,據我們所知,除了有人毫無事實根據地宣稱無限制的憑單制度將導致“經濟分離”外,再沒有人提出過任何別的理由。 在我們看來,這種觀點是知識分子往往小看貧窮家長的又一證明。即使最窮的父母也能(而且實際上也確實是這樣做的)積蓄幾個錢來改善子女的教育狀況,儘管這筆錢不足以支付當前公共學校的全部學費。我們估計,窮人家庭也會像其他人家一樣添補學費,儘管添補的數額可能較小。 如前面指出的,我們認為一項無限制的憑單計劃將是改革現行教育制度的最有效的途徑。這種教育制度非改革不可,因為正是這種制度注定了市內的許多孩子過貧窮悲慘的、行凶犯罪的生活。這項計劃還將摧毀現行經濟分離的大部分基礎。在這裡,我們無法提供這種見解的全部根據,但只要從另一方面來看我們早先的一個論斷,就能顯示我們的看法的合理性:在各經濟集團所獲得的各種商品和勞務(除防範犯罪行為的保護措施外)中,有比教育質量差別更大的東西嗎,對各種不同經濟集團開放的超級市場,是否象學校一樣在質量上差異那麼顯著,憑單計劃幾乎絲毫不會改善為富人提供的教育的質量,卻可以適當地改善為中產階級提供的教育的質量,同時極大地改善為窮人提供的教育的質量。由此我們可以肯定,窮人得到的好處,將大於某些富人或中產階級的家庭由於能夠避免為孩子交納雙重學費而得到的好處。 (6)對新學校的懷疑。這是想入非非的計劃嗎,現在的私立學校幾乎全是教會學校或紈褲子弟學校。憑單計劃會不會是只補貼了這些學校,結果把大量的來自貧民窟的學生留在質量低劣的公立學校呢?有什麼理由認為會出現新的學校呢? 理由就在於將會出現一個新的市場。目前,市、州和聯邦政府每年在中、小學上花費將近一千億美元。這個數目比餐館和酒吧間每年花在食品和酒上的錢多三分之一。後者為各階層和各地區的人們開辦了足夠的各式各樣的餐館和酒吧間。前者或甚至它的一部分也一定能開辦大量的、各式各樣的學校。 憑單計劃將開闢一個龐大的市場,吸引來自公立學校或其他職業的許多顧客。在同各類人談論憑單計劃時,給我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像是,很多人都說,“我一直想去教書(或辦一所學校),但我不能忍受教育機構的官僚主義、煩瑣的辦事程序和公立學校普遍的思想僵化。如果實施你的計劃,我願意試著辦個學校。” 很多新學校將由非贏利組織來辦,其他的則由贏利組織來辦。對於未來學校工業的最終結構,現在尚無法預言。這將由競爭來決定。現在可以預言的是:只有那些能夠滿足顧客需要的學校才會生存下去,正如只有滿足顧客需要的餐館和酒吧間才能夠生存下去一樣。競爭將確保它們滿足顧客的需要。 (7)對公立學校的影響。把管理學校的官僚的花言巧語同實際存在的問題區分開來是十分重要的。全國教育協會和美國教師聯合會宣稱,憑單計劃將會斷送公立學校體制,而按照他們的說法,公立學校體制是我國民主制度的根本和基石。但他們說這些話時,從來沒有列舉出事實證明:今天的公立學校體制取得了預想的結果——不管早先取得了什麼樣的結果。這些組織的發言人也從來沒有說明,為什麼辦得那樣好的公立學校會害怕私立學校的競爭?如果公立學校辦得不好,為什麼要反對它“垮台”。 其實,對公立學校的威脅來自其自身的缺陷,而不是它們的成就。目前,在共同利益把人們緊密地結合在一起的小地方,公立學校,特別是公立小學,還是辦得比較令人滿意的,在這樣的地方,即使是最全面的憑單計劃也不會對公立學校產生多大影響。公立學校將繼續保持其統治地位,或許由於潛在競爭的威脅,而使它有所改善呢。但是,在其他地方,特別是在公立學校辦得十分糟糕的城市貧民窟內,大多數家長無疑要把自己的子女送到私立學校去讀書。 這將引起一些過渡性的困難。那些最關心子女幸福的家長很可能首先把孩子轉到私立學校去。儘管他們的孩子並不比剩下的孩子更聰穎,但他們將受到更多地鼓勵去唸書並有著更有利的家庭支持。結果可能發生這種情況:一些公立學校只剩下一些“渣滓”,他們受到的教育從質量上來說可能比目前還要糟糕。 隨著私人市場接管教育事業,整個教育質量將極其迅速地提高,以至最差的學校在絕對質量上也會有所改善,儘管相對水平還是低的。正如哈萊姆預備學校和其他類似的例子所表明的,在能夠激發人們的熱情,而不是使人們互相仇視,和對一切都淡漠無情的學校,許多原來的“渣滓”學生在學校的表現都是非常好的。 正如亞當·斯密在二百年前所說的: “講授果真值得學生到堂傾聽,無論何時舉行,學生自會上堂,用不著校規強制。對於小兒……為要使他們獲得這幼年時代必須取得的教育,在某種程度確有強制干涉之必要。但學生一到了十二、三歲以後,只要教師履行其職務,無論哪一部分的教育,都不必要加以強制的干涉。…… 未有公立機構的那一部分教育,大抵教得最好,這是值得注意的。 ”① 憑單計劃的障礙 自從二十五年前我們首次把憑單計劃作為解決公立學校制度缺陷的切實可行的辦法提出以來,支持在增加。今天,一些全國性組織也表示贊成。 ②自1968年起,先是聯邦經濟機會辦公室,而後是聯邦教育委員會,相繼鼓勵和資助了對憑單計劃的研究工作,並且表示願意為這方面的試驗提供資金。 1978年,密執安州為通過一項有關憑單計劃的修正案進行了投票。 1979年,加利福尼亞州展開了一場運動,要求在1980年對憑單計劃進行投票表決。最近,又成立了一個非贏利性的研究機構,專門研究憑單計劃。 ③在聯邦一級,有人提出法案,打算對交付給私立學校的學費實行某種程度的免稅,這些法案幾次險些被通過。儘管它們本身並非憑單計劃,但它們卻是這種計劃的部分翻版,這是由於免稅額是有限度的,也由於這種方法很難把無力或有很少力量納稅的人都包括進去。 ①亞當·斯密:《國富論》,下卷,商務印書館1979年版,第323一324頁。 ②例如“爭取教育自由公民會”,“全國爭取個人教育權利協會”。 ③“教育憑單研究會”1979年5月正式成立於密執安州。 教育界官僚們的自私自利,表現在他們是反對在學校教育中推行市場競爭的主要障礙。正如埃德溫·O·韋斯特教授所說,這個在美國和英國公共教育事業的建立中起過關鍵性作用的特殊利益集團,堅決反對研究、考察或試驗憑單計劃的所有嘗試。 黑人教育家和心理學家肯尼思·B·克拉克總結了管理學校的官僚們的態度: ……看來,為提高城市公立學校工作效率的必要改革,並不會由於它應當到來而到來。 ……如想了解教育機構抗拒這種改革的能力,最要緊的是了解這樣一個事實:公立學校制度是很少受到私立學校和教會學校競爭的,是受到保護的公有壟斷集團。批評美國城市公立學校的人,甚至包括我這樣嚴厲的批評者,幾乎沒有哪一個敢於對目前公立教育組織的現狀提出疑問。 ……也不敢對選拔學監、校長和教師的標準和水平提出疑問,不敢問一問所有這一切給公立教育的目標——即培養從事民主事業的有知識和文化的,培養具有社會責任感、尊嚴、創造性而又尊重他人的人——帶來的影響。 壟斷組織根本不必關心這些問題。只要各地的公立學校可以確保得到州政府的補助和聯邦政府越來越多的補助,只要它們不必為激烈的競爭節省開支,指望公立學校的效率有所提高的一切想法就是癡心妄想。如果沒有其他方法可以取代現行的教育制度——不包括私立學校和教會學校,因為它們的發展幾乎已經到頭了——那麼,改進公立教育的可能性是很有限的。 ① 這一估計的正確性後來被教育機構對聯邦政府出資進行憑單計劃的試驗的反應所證實。當時許多地區主動制定了頗有成功希望的計劃。但只有加利福尼亞州阿盧姆羅克一個地方的計劃,經過艱苦磨難,獲得了成功。我們根據親身經歷了解得最清楚的例子發生在新罕布什爾州。當時該州的教育委員會主席威廉·P·比特本德進行了一項試驗。條件似乎滿好,聯邦政府撥了款,定出了詳細計劃,選出了作試驗的一些地區、家長和行政管理人員也達成了初步協議。正當一切都很順利的時候,當地學校的學監和其他頭頭卻勸說一個又一個地區退出了預定的試驗,結果,整個探索夭折了。 阿盧姆羅克的試驗是實際進行的唯一試驗,但很難說它是真正的試驗。試驗僅僅限於幾所公立學校,而且除政府撥款外不允許家長或其他人捐款。一些所謂的小型學校建了起來,它們的課程各不相同,家長可以任選一所學校讓孩子在那裡上三年學。 ② ①肯尼思.B.克拉克:《可供選擇的公立學校制度》,見《哈佛教育評論》的《平等教育機會》特輯,第明卷第1期(1968年冬季),第100-113頁,引自第110-111頁。 ②丹尼爾·韋勒:《公立學校憑單的示範:阿拉姆·洛克試驗的第一年》,第1495號蘭德公司報告(加利福尼亞州聖莫尼卡:蘭德公司,1974年)。 正如負責這項試驗的唐·艾爾斯所說:“所發生的意義最為重大的事情是:教師第一次有了一些權力。他們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來安排適合學生需要的課程。州和地方學校委員會對麥卡科蘭學校的課程安排不予干涉。家長越來越多地參與學校的事情,更經常地參加學校的會議。另外,如果他們看中了另一所學校,他們有權讓孩子轉學。” 儘管這項試驗的範圍有限,但由於家長可以進行更多的選擇,因而對教育質量產生了很大影響。從考試分數上看,麥卡科蘭學校從所在地區的第十三名上升為第二名。 但是,現在這項試驗已經成為一件過去的事了。象哈萊姆預備學校的命運一樣,教育機構斷送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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