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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二幕秋分

紅色11 李敖 38109 2018-03-18
場景和第一幕一樣,不過時間已從夏天轉到秋天了,是中國陰曆秋分的凌晨五點鐘,陰曆的九月下旬。 囚房裡睡了四個人,大門對角線那邊睡三個,從“書桌”邊上數起,是龍頭、餘三共、史處長;從門口到矮牆間,睡著胡牧師,與對面三個人腳對著腳。 突然間,牢門輕輕的喀了一聲,鎖快速拉開了,門快速打開了,士官長帶著班長六人朝著對角線方向直衝進來,睡眠中的四個囚犯同時驚醒、坐起。史處長站起大叫:“蔣總統啊!蔣總統啊!……”一條布早已纏上他的嘴,他已被反銬著,不曉得怎麼回事,簇擁中布條擠開了,史處長大喊:“蔣總統啊救命!我跟你走!好好走!不要這樣對我!……”布條又纏上了,他被一擁而出,一個班長殿後,把牢門咔嗒一聲又鎖上了。

胡牧師:(坐在地板上,拭淚)哎呀!哎呀!主啊!主啊!請給我力量,嚇死人了!人家只不過教點書、傳傳教,就這樣整人,把人家同死刑犯關在一起,竟看到這種場面,嚇死人啦! (瞄著龍頭)咦?龍頭,你好像若無其事似的;(面向餘三共)三共,你也嚇到了吧? 餘三共:(驚魂甫定,點點頭)還好,但比不上龍頭那麼鎮定。 龍頭:(站起來,到了史處長鋪蓋旁翻找,拿出一些文件,塞到自己“書桌”底下)惡有惡報,這就是做走狗的現世報!看到處長大人的下場,我要信上幾分鐘佛教呢!除非用現世報證明惡有惡報,惡報就在今生今世,否則誰信什麼因果報應呢?來,把亂七八糟的屋子整理一下,這些禁子牢頭都不脫鞋就衝進來了。看,處長大人的鞋還在那兒,連鞋都沒穿,就給拖出去了,這走狗死得好狼狽!來,我們一起幫他把鋪蓋和用品捲起來吧!

胡牧師:(搖手)我可不敢碰死人的東西!我是基督教的牧師,我不動佛教徒的東西。 龍頭:他現在還沒死呢。 胡牧師:現在在那裡? 龍頭:現在還在前面軍事法庭。正在被五花大綁,五花大綁後,有酒有肉給他吃喝,不過只是餵他喝酒吃肉,吃喝以後,就宣判,立刻由憲兵押上車上路,天亮前就到了新店空軍公墓後的刑場,那時才槍斃。所以,現在他還沒死呢。軍法處的習慣是:他們要槍斃人,复判的決定,是拖至臨刑前一兩小時才通知的,通知的時候,已經把人犯五花大綁了。所以,處長大人得知死刑判決確定之日,也就是押赴刑場兩槍槍斃之時,他是不可能事先得知的。除非同案的死刑犯人太多,要分批槍斃,就是犯人甲犯人乙今早槍斃,犯人丙犯人丁明早槍斃,那時候,犯人丙犯人丁就可以明確知道明天輪到他們了,明確知道自己明天一定死。

胡牧師:那多難受啊?像處長大人,雖被判死刑,但是上訴期間,也就是申請複判期間,一直還有希望活,至少不知道那天死,若像犯人丙犯人丁那樣,明確知道自己明天一定死,多活那二十四小時多難受啊?啊,我的上帝! 龍頭:死刑犯除了例假日外,每天清早五點鐘,都可能被提出去槍決。所以每天晚上入睡之時,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第二天太陽出來。這種夜夜驚魂的日子,實在教人難受。處長大人過的就是這種日子,也難為他了。不過他可能還以為罪不至死,所以難受中還在做夢。剛才被提,臨死以前還呼喚主子蔣總統聽他哀鳴呢! 餘三共:他喊“蔣總統救命”,難道不知道要他命的就是那老王八蛋? 龍頭:他心裡有數吧。 餘三共:他也喊了“我跟你走,好好走,不要這樣對我”,怎麼回事?跟蔣總統走,一起去槍斃嗎?

龍頭:好像這段話是對士官長說的,延長大人做官做久了,有架子、愛面子,最後不自覺的想撈回一點面子吧,這樣子被拖出去槍斃,的確未免狼狽一點,但是一個人在生死的節骨眼上,什麼反應不一定,士官長他們見多識廣,知道先君子有點麻煩,不如先小人比較省事,所以每次槍斃人,都鬧得夜夜驚魂,除了例假日以外,從來不讓人安靜的離開。 胡牧師:你說除了例假日外,都夜夜驚魂,那麼死刑犯最喜歡例假日了,不是嗎? 龍頭:是啊。你的上帝都在一星期的第七天休息,何況劊子手?對死刑犯說來,應該啊喜歡十月,十月假最多,是國民黨政府“慶典”特別多的月份,國定假日有十月十日雙十節,十月二十五日台灣省光復節,十月三十一日老王八蛋蔣介石的“華誕”。軍法看守所對這些節日是很重視的,特別是最後一個,每次都加菜“大酺”一番。而這些節日,也是死刑犯們的“死亡假期”,因為法律規定:星期日和國定假日不執行死刑。尤其是總統的華誕之日,當然不殺人,加菜也特別認真而豐富,盡量減少剋扣,避免偷工減料。還有,逢到端午、中秋、除夕這類民俗大節,習慣上也“禁屠”的。因此,槍決人犯,很多選擇在“禁屠”後的第二天。據說是前一天讓死刑犯大嚼一頓,第二天再押出去宰掉了,比較“人道”。不過,殺人也不一定選在放假後的第二天,而軍法看守所又不可以在槍斃一個人的前一天,特別為死刑犯單獨“加菜”。因為,這豈不等於是預告日期嗎?這樣預告了,那個束手待斃的囚犯還吃得下肚嗎?所以,偶爾也在非假日和非星期四加菜,星期四加菜是要讓探監的家屬親友開開眼界的。敏感一點的死刑犯,逢到非假日又非星期四而忽然加菜,往往就心驚肉跳起來,所以,對內行的死刑犯說來,加菜不是什麼好事。

胡牧師:軍法處一定要在五花大綁後才宣判、才告訴死刑犯,你被判死刑確定並立即執行嗎? 龍頭:就是如此,立即生效。 胡牧師:軍法官只宣判,不做別的了? 龍頭:偶爾也有例外吧。有一個例外,就是李玉堂案。李玉堂是黃埔一期的,天子門生呢,仗打得不錯,升到將軍,升到軍長。抗戰中,長沙會戰第一次第二次都是吹牛說勝的,第三次才是真勝的,就是李玉堂打的,那裡他是第十軍軍長。國民黨丟了大陸時,他是山東省政府的流亡主席,到了台灣,情報人員說他太太和小舅子想投共,他知匪不報,蔣介石下令判他死刑。槍斃的那天早晨,李玉堂一出監獄的鐵門,兩個憲兵站在門口,就把他兩手反捆起來。這時他的太太幫小舅子等也都捆好了,他們都知道是槍斃。到了軍法官面前,軍法官宣布他們的死刑,即日執行。軍法官特別對李玉堂說:“你犯的是《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九條,知匪不報,最高刑是七年徒刑。但是呈請總統批准時,總統批'再判',我們乃改判你十五年徒刑,又經總統親筆批一'恥'字。你的死刑是總統判的,總統要你死,我們也無可奈何。”李玉堂答复說:“總統要我死,我死,我死。”於是押上軍車,他的太太這時已腳軟不能走路,大哭不止。李玉堂不失將軍氣概,對他太太說:“這時還有什麼哭的,快走!”但李太太已不能走,憲兵便拖她上車,這就是大名鼎鼎的李玉堂案。原來中國法律不如總統一人的意思,所以軍法官明告被槍斃的,以明槍斃不是依法判決的,而是總統要他死的。

胡牧師:像李玉堂這種黃埔一期的天子門生,都不能依法判決,法律還有什麼用? 龍頭:法律的唯一用處是保護政權,其他的勉強還有一項是保護財產權,尤其是有錢人的財產權,如此而已。除此以外,還相信法律的,是笨蛋。 胡牧師:處長大人走了,他跟龍頭一起住了多久? 龍頭:一百多天吧,他是夏至前來的,現在是秋分了。 胡牧師:他按理是你的敵人,你們處得來嗎? 龍頭:在大陣營上,他是敵人;但在日常生活上,是“雞兔同籠”的遭遇,還不算直接的、正面的敵人。所以,每天二十四小時同處一室之中,只要他還知分寸,知道誰是龍頭,我也不以他為敵人對象,畢竟他是敵人陣營中的一條走狗,只是大一號的而已。何況,嚴格一點的說,任何每天二十四小時跟你形影不離的人,都極可能就是敵人,因為全無距離,硬被強迫擠在一起,太煩人了、太痛苦了,一個人每天二十四小時都在你眼前吃喝拉撒睡、放屁、打嗝、咳嗽、磨牙,乃至怨天尤人、咳聲嘆氣、問東問西、大鬧情緒,而你又無處可避,請問這種人不歸類成敵人又是什麼?他不可能不是敵人,因為你住的地方是地獄、是人間地獄,所以,只要每天二十四小時在一起,再好的朋友或同志也可能變成敵人。還好,由於我的一點名氣、威信和技巧,我把這十一房囚房管制得很好,還不需要來什麼“監獄鬥爭學”。

胡牧師:“監獄鬥爭學”? 龍頭:“監獄鬥爭學”,這是我發明的一個名詞。這種學問,分前期、後期兩個階段。前期是在被抓被移送到這兒來以前的那階段。我借用一位共產黨跟我說的話說給你明白。這位共產黨叫張劍華,在這裡跟我住了一星期,他跟我說:“我們共產黨是講究監獄鬥爭的,在這一方面我很有經驗。當保安處的人將我吊起來,或者打得很厲害時,我受不了,就答應招供。及至他們把我放下來,或是停手不打了,要做筆錄了,這是利害關頭,我就推說:實在沒有做什麼呀,不能招供。這樣磨得久了,有時一件事實也就不用認便過去了。好多次,保安處的人問我:'張劍華,我們這樣打你,你恨不恨啊?'我就裝著笑容答道:'我不恨,我不恨!不,我不但不恨你們,還非常感謝你們。'他們問我為何事感謝,我就說:'你們打我,讓我覺悟,知道過去喜歡亂搞政治,才有今天的教訓。我決定以後絕不再搞政治了,這是你們賞賜給我的覺悟,是很寶貴的,對我很重要。所以,我當然要感謝你們。'這種話,可以減少他們對我的敵意,相信我以後不會再搞政治了。我告訴你,我對他們說的是一套;我以後怎麼做,又是一套。表面上要很客氣、誠懇,不要跟他們發怒,才可以掩護身份而不吃虧。在他們手裡,要靈巧、機警、乖順,用軟的功夫攻破他們硬的心防。但是,信心要堅定,不要被他們說服,就放棄了作為一個共產黨人的立場。我對付保安處是這樣,對調查局也是這樣,只要不妨害一個共產黨人,我什麼都聽他們的;譬如:他們要我咬一個人,只要他不是真的共產黨,我就照咬,不要管他冤不冤枉,保住自己要緊。如果他們要咬的是共產黨,我就推三托四。你知道,'供枉不供黨',是我們共產黨監獄鬥爭的重要策略,不要忘了。我就是用這種策略,所以,保安處、調查局那些人都被我騙得迷迷糊糊的團團轉,還以為我是真的覺悟了哩!”在張劍華這些話裡,最重要的一句是“供枉不供黨”,你知道什麼意思嗎?

胡牧師:是寧肯供出你冤枉的人,也不供出你們同黨的人。 龍頭:對了。供出你冤枉的人,可以用替死鬼來掩護同志。 胡牧師:辦案的人那麼好騙嗎?抓到替死鬼,他是被冤枉的,一問三不知,口供對得上嗎? 龍頭:那是另一個問題。辦案的人為了辦大案、領獎金,拿到好的考核,為了升官發財,抓到的人多多益善,那管那麼多。何況,你一問三不知嗎?刑求的花樣一來,什麼你都得招,口供對不上?你錯了,對得緊緊的(把右手拇、食指對住給胡牧師看),這叫若合符節,也叫眾口一聲啊。 胡牧師:共產黨真為了目的,不擇手段。 餘三共:我要說話了,我們可不是那樣的共產黨,我們好漢做事好漢當。 龍頭:我佩服你們,因為你們全案的十九個人都給抓進來了,也沒枉可供了。你們的案子人雖多,但案情比較單純,所以不需要咬別人,咬自己就行了。

餘三共:你說“供枉不供黨”,你龍頭自己,不是也被枉供進來的嗎?那是誰咬你的,總不是共產黨吧? 龍頭:不是共產黨,是台獨分子。經過夜以繼日、日以繼夜的偵訊,我終於悟出原來誣我成為台獨大員是符合特務們和台獨分子們的雙方利益的。最後我對特務們說:我的整個感想是:台獨分子希望把案子做大,咬住我,硬替他們捧場,對外宣傳說:大家快看,台獨運動不但有外省人參加,並且還是頂瓜瓜的外省人加入我們的行列。另一方面,你們國民黨情治人員也希望把這案子做大,案子有我參加,自然就頓時變成大案,扣住我,硬替你們捧場,可以對上面報告破了巨案、可以多領獎金。這樣雙方你推我拉,我還有話可說嗎?不錯,台獨分子把我當成枉給供進來,但他們在台灣也別無黨員可供。所謂台獨分子,在台灣只有和我同案咬我的兩個,其他所謂台獨分子都在海外納福呢,都是嘴巴上的台獨,他們是不敢回來硬幹的。古往今來、古今中外,我看的革命黨可多了,但像台獨分子這種假革命真孬種,古往今來、古今中外,只有他們是絕無僅有了,他們可真噁心極了,這種人還玩政治,真教人看不起。

胡牧師:龍頭你剛才說“監獄鬥爭學”分前期、後期兩個階段,後期是移送到這兒軍法處的階段,你還沒說怎麼個鬥爭法呢。 龍頭:我舉個好玩的例子給你們聽。有一個流氓叫吳相煇的,長得尖嘴猴腮,還留個小鬍子,一副小人樣。你想在全世界找一張臉,一看就是十足小人模樣的一張臉,就是他了。他有不少前科,自然有一些坐牢的經驗。他煙癮很大,可是牢裡不准抽煙,在放封時候,他看見班長把煙屁股丟在地上,他會跑過去,雙膝下跪,請班長允許他撿起來抽,不要臉極了。後來他發現,如果他打小報告檢舉同房的人有反動言論,他就會被叫到外面辦公室查問,查問時候,有煙好抽。有一次他檢舉一個政治犯,說這政治犯“曾將總統玉照一張撕擲地下,用腳踐踏,表示污辱的意思”。這政治犯又在房中對其他囚犯說:“什麼大陸是鐵幕,其實台灣才是鋼幕,不但坐牢的人不自由,老百姓也不自由。我們應該叫'老猴',老的猴子還我自由!”於是他被請到辦公室。他說最令他引以為榮的是,當談話完畢,要回房時,軍事檢察官還跟他握了手,這大概是吳小人相煇有生以來所所握過最“高貴”的一支手掌了。而他更加念念不忘的,還是軍事檢察官一連請他抽了好幾根香煙。這下子吸煙知味了,他接二連三,不斷的檢舉同房囚犯,弄得軍事檢察官也不相信了,就不理他了。他沒煙好抽,情緒大壞,就在房裡耍流氓,專門欺負弱小。最後監獄官來了絕招,把他和一個壯漢關在一起,房裡只有他們兩個人。這壯漢叫劉辰旦,九十公斤,是橄欖球隊選手,是政治犯。本來還相安無事,沒過三天,吳小人相煇老毛病犯了,就率真的對姓劉的表示:“我知道所裡把我調到你這一房來,是要利用你來打我。”姓劉的極力否認,愈否認,吳小人相煇愈覺得是在“掩飾”。最後,兩人就攤牌了。吳小人相煇說:“我雖然打不過你,但是,我有辦法,等你睡覺的時候,我就捏你的'卵葩',制你死命!”姓劉的說:“那好了,我就不睡覺,看你能怎樣?”姓劉的不睡覺,姓吳的更不敢睡了,他生怕自己捏姓劉的'卵葩'捏不到,反而被姓劉的捏死了。最後,情勢發展到兩人幹起“絕睡”比賽來。人家絕食,他們“絕睡”,倒也平添軍法監獄中的一絕。姓劉的是壯漢,身體極棒,吳小人相煇體力懸殊,兩天兩夜下來,他支不住了,就垮了。於是,寫報告,請求調換房間。他一天遞了兩三次報告,看守所似乎已經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先是給擱置了兩天,最後才說:“只有十五房空著,可是電燈壞了,還沒修好。”吳小人相煇趕忙說:“沒有電燈也不要緊,我這就搬過去。”於是,他就搬到小黑房去了。這就是我說的“監獄鬥爭學”。這位姓劉的壯漢不愧有打橄欖球的底子,知道如何在斗爭場上鬥爭,最後他贏了,不但保住了自己的“卵葩”、自己的睪丸,也保住了政治犯的尊嚴,他證明給大家看,在黑牢裡,老大不是流氓,老大是政治犯。 (牢門咔嗒開了,一個中年人被推進來,門又咔嗒關了。這人穿著臟兮兮的汗衫和西裝短外褲,手上提著一支老舊褪色的黃皮鞋,個子瘦削,臉色黧黑,滿面油污,汗水也濕得透出了他的上衣。入得門來,黑臉上先閃出一副傻傻的笑容,點了點頭,以示禮貌。) 餘三共:你就坐在睡在門旁吧,坐下來。 (用左手掌介紹著)這位是龍頭,房裡一切他說了算。另一位是胡牧師,不是真牧師,是信教信迷了。我是餘三共,是大學生。你貴姓?什麼案子? 王家法:我叫王家法,安徽人。什麼案子,也搞不清,只是我不是第一次坐牢,我坐過十五年的牢,現在三十五了。 餘三共:哎呀!老前輩了。什麼牢坐了十五年? 王家法:我是共產黨人民解放軍的一個兵,打仗時被國軍俘虜,被判叛亂罪十五年。 龍頭:什麼?戰場上俘虜來的也當叛亂犯來判? 王家法:就是那樣吧? 龍頭:那抗戰期間,汪精衛那邊的軍人被俘了,豈不是都可以當作“漢奸”來判罪了嗎? 王家法:誰說不是呢? 龍頭:你叫王家法,可是你碰到蔣家法。詳細說說你的案子。 王家法:我在家鄉種田時,被國軍抓去當兵,不知道在那一場仗時跟人民解放軍作戰,被共產黨俘虜了。又被編到人民解放軍,跟國軍作戰,又不知道在那一場仗時,被國軍俘虜了,不久就被當成政治犯判了十五年。真冤枉,我不認識字,政治犯三個字我都不會寫,就變成了什麼政治犯。 龍頭:你們看他的手和腳,這麼粗,他的腳後跟的腳繭又硬又厚,有一公分厚,這像政治犯嗎? 王家法:我出獄後,打著赤腳在一處礦石工廠挖石灰,一年到頭走來走去、搬來搬去,(攤開雙手)手腳就變成這樣了。 餘三共:你做礦工,這麼苦,待遇好嗎? 王家法:待遇很好,老闆對我也不錯,一個月有三千塊錢以上的收入。 ——也就是因為待遇好,我用錢又很省,為的是想留一點老本,有一點積蓄。沒想到又進來坐牢了,這回要坐七年牢。 餘三共:你為什麼又要坐七年牢?坐了十五年還不夠? 王家法:是一個礦工想向我借錢,我怎麼可以藉他錢?來到台灣,無親無戚,沒倚沒靠,就靠自己能吃苦耐勞,維持生活。還得積一點錢,防備將來失業、生病或者老了,不至於挨餓。假使有機會,也可以娶房妻子,成立個家。我借錢給人家,以後沒錢用了,又有誰借給我呢?不料那位老兄借不到錢,就想辦法陷害我,向派出所檢舉,說我對他講“共產黨有好些地方比國民黨好”、“共產黨人海戰術很厲害”。於是我被送到這裡來了,法官說我是“為匪宣傳”,也沒有第二個證明我那樣講。唉,記得當年牢坐滿了,出去了,到處找工作,人家聽說我是“匪諜”判過刑,沒人敢用我。有好多次,工作找到了,工資多少都講定了,老闆一聽我是“匪諜”,就嚇壞了,告訴我:“很抱歉!不是我們不僱用你,實在是不敢僱用,怕將來連我們也發生問題。”唉!你們不知道,我當時是多麼慘,心中又是多麼怕。你們想想:單憑一個人的一句話,又沒有別的證據,就把我送到這裡來。天地這麼大,我卻沒有一處可以活下去,我當然要嘆氣了。唉! 餘三共:那後來又是怎樣找到這份工作呢? 王家法:後來,有一位沒什麼交情的朋友告訴我,有一個礦場想招用工人。我問了住址,就自己去應徵。這一回,我不敢說是“被判過刑的匪諜”了,老闆就僱用我。時間久了,他看見我力氣很大,工作也很努力,一再給我加薪。我才老實對他說起坐過牢的事。這位老闆倒很好,他說,他不怕,叫我安心工作。幾年來,我儲蓄了幾萬元,也租了一幢屋子裡的一間單身房,單獨門戶出入,很方便的。心裡還想:假使有機會討個老婆,這個房間也勉強夠住了。沒想到,老婆夢還沒做成,坐牢夢又做第二回了。那一天,派出所警員通知我去一趟,也沒有抓我,我也不知道什麼事。過一會兒,我去了,他們就做起筆錄,說是有人檢舉我為匪宣傳。我辯說沒有這回事,問他是誰檢舉的,我要跟他對質。警員說:“檢舉的人,政府要替他保密,不能告訴你,也不能讓他來跟你對質。”我問他:“是不是某人檢舉的?”警員不回答,我就斷定,必是這位老兄無疑。我把他要向我借錢不遂的事情,告訴警員,要他調查。警員說:“這些話,你到軍法處去說好了。”就把我送到分局,再送到這裡來了。剛才開庭,被判七年。聽說按什麼條例第七條起訴,起訴七年就判七年,一條一年。 餘三共:可以上訴呀。 王家法:坐牢我可是內行呀,絕不能上訴的,我有過十五年的案底,算是累犯。累犯上訴,會判得更重。 龍頭:他說的是真的內行話。他這種判七年的底價和他這種案情,有一個同病相憐的例子。來自韓國一萬四千名所謂“反共義士”中有一個叫劉金財的,被抓了,送到軍法處。過去住在隔壁房,“放封”時告訴我他的案情內容,又暗中拿起訴書、答辯書、判決書給我看。我因此知道,他一到台灣,就在省林務局一個林班工作,因為勤奮誠實,一路升到領班,他經過多年積蓄,娶了太太,已有一個懷中的小女兒。因為他十多年工作有點錢,引起三四個林班工人的覬覦,人人想向他借錢。借不到,就共同設計要構陷他。這些人比“檢舉”王家法的人技巧高明多了,他們找劉金財聊閒天,有意無意地問他人民解放軍在韓戰期間的情形,我記得其中“犯罪”的重點在於三句話:(一)問:共產黨管理軍隊,跟我們這邊一樣不一樣?答:不,共產黨管理軍隊,另外有它的一套。 (二)問:共產黨在韓戰中,是不是由蘇俄供給武器的?答:是。 (三)問:蘇俄的武器厲害不厲害?答:厲害。 ——就這樣,劉金財罪名成立,那三四個人正式“檢舉”他“為匪宣傳”。起訴了,判刑了,但因法官“姑念被告”由韓國而來,是“反共義士”,按底價減半優待,判他三年六個月。 (牢門咔嗒開了。) 班長:(伸直手,瞇眼看手上拿的單子)王家法,收拾好,出來,是十七房,不是十一房。 龍頭:怎麼剛來就走了,班長看走眼了? 班長:我們老兵也都老了,老花眼了。看走眼也沒什麼,只要清早五點提人時不提錯,就行了。 龍頭:清早五點最好大家都戴上眼鏡。 王家法:(提著小包包向大家鞠躬)各位保重了,幸會了一二十分鐘,也是難得。 胡牧師:上帝保佑你! 王家法:(左右看)上帝?上帝在那裡? 胡牧師:上帝在你心裡。 王家法:(懷疑的以手指心)在我心裡?我的心一直是涼的。 龍頭:那就是說,你把上帝放在冰箱裡,或者說上帝一直住在冰箱裡。 王家法:不知道上帝對不起我,還是我對不起上帝。 龍頭:哈哈哈,只要在牢裡,就總有人對不起你。 (王家法下,牢門咔嗒又關了。) 餘三共:這王家法可是個坐牢的老油子,他不上訴,龍頭提到的那個判三年半的“反共義士”也不上訴? 龍頭:三年半已經是皇恩浩蕩了,還上什麼訴?一般來說,一上訴就被認為你抗拒政府,不知悔改,就加番了,加番方式是判十年的改判十二年、十五年,判十二、十五年的改判無期,判無期的就改判死刑了。有個警備總部的士兵被判無期,他要上訴,監獄官把他找去,很生氣地罵道:“你還不知死活,還敢上訴嗎?這一次法官本來要判你死刑的,後來念你是警備總部的兵,才判得輕的。你再上訴,一定改判死刑,你小命就完蛋了。還不趕快把上訴狀拿回去!”他聽了喊道:“哎喲!法官要判我死刑!我要拿回狀子,不上訴了,不上訴了!” 胡牧師:判個死刑就這麼容易嗎? 龍頭:又有何難?比判無期徒刑少寫兩個字而已。 胡牧師:軍法官太沒良心啊!上帝啊! 龍頭:電影導演崔小萍被當成共產黨,判十四年,她在法庭大哭大罵軍法官沒良心,軍法官冷笑道:“我才是有良心的,沒良心,判你死刑了。”我看問題是,不是沒有良心,而是沒有你們的上帝。有的話,這麼多冤獄、這麼多冤魂,你們萬能的上帝又在那兒? 胡牧師:上帝的意旨不是我們人能了解的。 龍頭:所以他默默無言,讓惡人們壞人們替天行道!看你們這些教棍怎麼自圓其說? 胡牧師:(有點宭)我最怕跟你們這些有學問的人談宗教問題。 餘三共:不過有個好處,他們“為上帝宣傳”不像“為匪宣傳”會坐牢。 龍頭:你忘了,當年他們“為上帝宣傳”,不但把人坐牢,還活活燒死呢!像十五世紀燒死胡斯就是熱呼呼的例子。那胡斯就是John Huss,和你一樣,也姓胡呢! 胡牧師:對我來說,我寧願真的“為上帝宣傳”而被燒死,也不願假的“為匪宣傳”而坐這大牢。 餘三共:我知道你外號“胡牧師”,其實你只是喜歡兼差傳教而已。你是中學教員,你的案子由於你膽小,始終吞吞吐吐的,現在你說說看,不要怕。 胡牧師:我本是一個小軍官,退伍後到師範大學繼續進修,取得了中學國文教員的資格,被分發在一所省立中學吃粉筆灰。我喜歡舞文弄墨,喜歡舊詩詞。記得毛澤東寫過一首《沁園春》,把秦皇漢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等,都奚落了一頓。這首詞,不但在當時很引起爭議,就是一九四九年共產黨佔有大陸以後,香港若干雜誌報紙,也拿這首詞來批判過一陣子的。當然,有批鬥它的人,也有欣賞它的人;有人嫌它遵守詞的格律不夠嚴謹,有人稱讚它寫景生動;有人批評老毛狂妄自大,有人則稱讚這首詞氣勢雄壯。見仁見智,有褒有貶,原也不足深論,糟的是,我竟然喜歡上這首詞的人。有一天,我在辦公室裡改完了學生作文,閒著沒事,就拿起毛筆來,在一張白紙上寫了這首《沁園春》。寫好了,看了兩遍,便搓成一團,丟進字紙簍去。不知怎麼搞的,這張字紙竟被學校安全室的人撿去了,我還一點都不曉得呢。 餘三共:你就是因為抄寫《沁園春》被捕的? 胡牧師:不。我被捕以後才知道,安全室的人看我抄寫那首詞,就布下陷阱來引我跳下去。 餘三共:怎麼說?怎麼布下陷阱? 胡牧師:那是一個下午,在操場上,幾個學生圍著我聊天,問這問那的。師生嘛,我平日又愛護學生,那裡知道要防備他們之中有人害我呢?有一個學生問我說:“老師,你從前是軍官嗎?做到什麼官位?”我說:“做到小軍官。”學生說:“那金門砲戰,老師有沒有參加?”我說:“參加的呀。”談呀談的,有人就問我說:“老師,你在金門的時候,共產黨每天向金門開砲轟擊,我們這一邊有沒有還擊呢?”我說:“當然要還擊的。它那邊大砲打過來,我們大砲就對準廈門高崎通到隔海集美的那座鐵橋,轟擊過去。只要打中一發,鐵橋損壞了,從廈門開出的火車,就要停駛幾天去修理。”嗨!就是這句話惹了禍,我才會來坐牢的。我被調查局抓去以後,才知道那些學生原來就是小特務,就是調查局的小線民。調查局說我那句話是“為匪宣傳”,宣傳它共產黨建造了一條鷹廈鐵路,宣傳它共產黨從廈門的高崎到隔海的集美,建造了一條鐵橋,鐵橋上還可以行駛火車。這樣,我便被移送到這裡來了。 餘三共:這跟你默寫《沁園春》有什麼關係呢? 胡牧師:就是因為寫了《沁園春》,安全室才在學生中佈線偵查我的言行。那些學生一定是奉命前來試探我的。要不,我只對他們幾個孩子說了,為什麼調查局會知道?而我被捕後,調查局辦案人員竟拿出我寫的那張《沁園春》,丟給我看,我才知道被安全室的人撿去告密了。唉!說來可怕,一個學校裡,有安全室,還有特務學生!我這“為匪宣傳”的罪名,八成是脫不掉的了。 龍頭:你並沒有“為匪宣傳”呀!那首《沁園春》,你只是自己默寫一遍,就搓到字紙簍去了;並沒有拿給別人看,向誰宣傳呢?向鬼宣傳嗎?大陸有一條鷹廈鐵路,廈門的高崎到對海的集美有鐵橋、有鐵路,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你說國軍開大砲還擊,摧毀了那條鐵橋,是宣傳國軍砲兵的威力,是為“國”宣傳,怎麼算是為“匪”宣傳呢?你這兩件事,都不能構成為“匪”宣傳的要件,怎麼可以控告你這項罪名呢? 胡牧師:龍頭啊! (用叫苦的語調)我這個人,不但沒有“為匪宣傳”的事實,根本也沒有“為匪宣傳”的存心。高崎集美間有一條鐵橋,金門的軍民沒有一個不知道的;可是,金門的民心士氣一直很高昂,並沒有因為共產黨建造那條鐵橋就動搖了。難道金門的軍民可以知道的,在台灣就要保密,就要封鎖消息,說那條鐵橋被國軍大砲轟擊損毀了,就斷章取義,說我這句話是為“匪”宣傳,那報紙上刊載台海砲戰中,金門一天落彈幾十萬發,民房倒塌,百姓死傷,為什麼不說也是為“匪”宣傳呢?因為那明明昌宣傳共產黨武器充足、砲彈威力強大呀! 龍頭:可見上帝還沒無處不在,“共匪”已經無所不在了。 胡牧師:還有一項無所不在——特務和線民更無所不在。 餘三共:這就是你跟我們坐了這麼久的牢,始終對你的案情吞吞吐吐的原因吧? 胡牧師:你可以這麼說,我怕你們。 餘三共:怕什麼?你是軍官哪! 胡牧師:可是我膽子很小,心腸很軟,在軍中也窩窩囊囊的,沒有前途。只是我喜歡舞文弄墨、吟風弄月,結果什麼不好舞弄,竟不小心舞弄到老毛身上去了,結果惹來大麻煩,幸虧上帝保佑,使我只是“為匪宣傳”而已,自己還不是“匪”。啊,感謝主,讓我在牢裡休息。 龍頭:感謝“主”,在牢裡休“息”,簡單說,就是感謝主席,感謝毛主席(笑)。 胡牧師:(搖著雙手,笑)龍頭啊!千萬別這麼說,你饒了我,我改口了,不感謝主可以了吧?感謝上帝!感謝上帝! 龍頭:好吧,同意你改口。咦,我想起來了,有個跟你有點像的例子,黃進川黃老師的例子,他也是“為匪宣傳”,也很妙。黃老師教地理,上課時說:“大陸的土地比台灣大,資源比台灣多,但是一切資源盡由共產黨政府佔有、掌握、控制、運用,沒有拿來作為改善人民生活的用處。所以,大陸人民生活很窮苦,中共卻試爆核子彈成功了……”他這段話,出了問題,罪狀就在頭一句和末一句,“大陸的土地比台灣大,資源比台灣多……中共卻試爆核子彈成功了。”斬頭截尾,不談中段,便叫作“叛亂犯”了。我還記得他的律師寫答辯狀,有一段妙文,狀上說:“被告黃進川宣稱:'大陸土地比台灣大,資源比台灣多。'在這個反共基地的寶島台灣,說這樣話也實在似乎未免有點不太妥當。不過,要一個負有傳道授業解惑之責的學校教師對學生宣稱:'大陸土地比台灣小,資源比台灣少。'做老師的人,實在也是很難說得出口的。”至於核子彈試爆成功,這位律師找來一份軍中報紙《青年戰士報》,居然有這一報導。可是,沒用,他們說你“為匪宣傳”就是“為匪宣傳”,一判下來,就是七年!提到核子彈,還有另一場,一位印尼僑生叫李世璋的,師大英文系畢業,教過北一女英文,後在幾個補習班“趕場”當英文老師。有一天,因為全班學生考試成績都很糟,就訓斥學生說:“人家中共都會試爆核子了,它製造的鋼筆又好又便宜,可見它是進步了。你們都是大孩子,到今天還不知道該怎樣長進,讀書都不好好用功,怎麼有資格談反共呢?”他又向學生表示:“漢字應該簡化。”事被職業學生往上密報,抓起來了,判他“為匪宣傳”。在法庭上,他辯稱:中共試爆核子成功,《中央日報》、《聯合報》、《中國時報》都用大篇大篇專欄報導,我只說幾句,激勵學生用功,難道有罪?法官詰問道:“你說核子彈威力很厲害嗎?”李世璋反問:“法官,你以為核子彈威力不算很厲害?”法官說不出話來。李世璋又說:“我是一九五七年來台升學的,聽說一九五四年國史館館長羅家倫在報上公開撰文,主張漢字應該簡化。如果主張漢字簡化有罪,警總當時為什麼不抓國史館館長?”法官也說不出話來。可是,照判,判的理由卻冠冕堂皇,說“姑念被告系印尼僑生,不諳祖國國情”,兩罪俱罰,判處感化三年。收到判決書時,李世璋笑起來了,他說:“我是一九五四回台升學的,現在是一九七○了;十六年之久,到現在還'不諳祖國國情'!唉!我們的'國情'可真難'諳'啊!”事實上,老王八蛋蔣介石那本爛書《蘇俄在中國》的印尼文譯本,還是他翻譯的,“為匪宣傳”,那個匪啊? 胡牧師:(笑)那個匪啊?到底誰是匪啊? 龍頭:(笑)你少問了吧,有個老兵,叫李中,一九四九年追隨政府來台灣,一九六五年以中士退伍,找到一個警衛的差使,收入有限,不能成家,自問自答說:“如果不追隨部隊來台灣,我不也早就結婚生子,說不定早已當祖父了,想不到當年抱著滿腔熱血從軍報國的結果,竟落此下場,連最起碼的家也沒有,我是不是愛國愛錯了呢?”過年時候,他更感傷了,乃寫了一副春聯,上聯是:“你說他是匪,他說你是匪,到底誰是匪?”下聯是:“一個靠蘇聯,一個靠老美,老百姓靠誰?”好了,立刻來了一大堆人,春聯撕下,犯人送上,“為匪宣傳”,判刑七年。 胡牧師:我的上帝!什麼不好寫,寫什麼春聯? 龍頭:說得也是。什麼不好追隨,要追隨政府?什麼不好去,要去台灣?像這老兵、像印尼僑生。印尼僑生在這十一房住過,他跟我憤憤不平的說:“我們寧願在印尼做亡國奴,也不要在台灣做什麼堂堂正正中國人。為什麼連亡國奴都從外國人統治下得到的自由,竟在中國人統治下的台灣還得不到?能從異種人統治下撿到的,竟在同種人統治下還撿不到?如果這是做中國人,我寧願做外國人。為什麼一個國家迫害我,我還要受這窩囊氣?愛因斯坦在十六歲時候就吃不消做德國人,放棄德國國籍;二十一歲入瑞士國籍;三十五歲又當德國人;五十四歲德國納粹把他德國國籍又取消了;六十一歲起他又入了美國國籍,但一直到死,仍然保留他的瑞士國籍。我要永遠保留我的印尼國籍,我才不要再做中國人。其實我祖宗三代都生在印尼,是印尼人,不曉得怎麼變成了什麼中華民國人?”我說根據所謂的中華民國國籍法第一章第一條第一項,你出生時你爸爸是中國人你就是中國人。他說我爸爸不是,我說你爺爺是,他說我爺爺也不是,我說你爺爺的爸爸總是了吧!所謂中華民國要實行它的雙重國籍,所以,你無所逃於這個所謂國的國法之間。他聽了,才一直搖著他印尼的頭,啞口無言。 胡牧師:看來還是國民黨贏了。 龍頭:國民黨的不要臉贏了。國民黨也不想想:為什麼他們革了幾十年的命,竟革得有人寧願做外國人做漢奸做亡國奴,為什麼?平心來說,這個政府似乎不算最殘暴的,在殘暴方面,他們比不上尼祿、比不上阿提拉……但這個政府實在是最討人厭的、最叫人厭惡的、最叫人噁心的、最不要臉的。它不是老虎,它只是臭鼬。獵人遇到老虎,會打老虎主意,會打死老虎或捉住老虎,但遇到臭鼬,就立刻倒盡了胃口,不會打任何主意,只想趕緊潔身自好。這就是他們革了幾十年大命的大成績,使你倒盡了胃口,有人再也不想做他們統治下的所謂中華民國人,而寧願去做外國人、漢奸或亡國奴了。 (人聲嘈雜,又哭又喊,伴著腳鐐聲拖過來,到房門口停住,牢門咔嗒開了。一個上身赤條條的胖漢,下身只穿內褲,掛著腳鐐,給推進來,士官長一馬當先也一擁而入。) 餘三共:生意興隆!生意興隆!他媽的戴腳鐐的剛走一個又來一個了! 士官長:龍頭啊,可要麻煩你了,這個胖子剛判死刑,情緒不穩,麻煩龍頭開導開導,替他寫個上訴狀。來,老黃,先向龍頭鞠躬,謝謝龍頭。別擔心啦,有龍頭照顧你,包你無罪回家,戴幾天腳鐐,不算什麼。 老黃:(突然雙膝跪倒,噗通噗通向龍頭磕起頭來,大喊)龍頭救命!龍頭救命! 龍頭:(拉他起來,有點拉不動,太胖了)不要擔心,有龍頭在,保證救你一命,一切沒問題。 老黃:(哭喊)什麼案子嘛!他們判俺死刑啊! 士官長:好啦!好啦!一切交給龍頭老大啦!有任何問題,找龍頭就是了,我們都佩服龍頭,有龍頭在,一切都不成問題。 (對龍頭)龍頭啊,偏勞你了,我走了。 (士官長下,牢門咔嗒又關了。) 龍頭:胡牧師睡到處長大人這邊來,老黃睡門口(大家忙了一陣)。三共,幫老黃安頓一下。我這裡有件舊襯衫,撕開它,撕成一條一條的,幫老黃把腳鐐纏裹住,不然它會磨破腳踝。 老黃:多謝龍頭啊,你這麼細心周到,將來俺出獄了,一定送我們萊陽的大白菜給你。 龍頭:你是山東萊陽?你幹什麼的? 老黃:俺是萊陽人,三十八年隨軍來台。俺是鄉下人,抗戰勝利前活不下去,跑到青島去做海軍。 龍頭:(搖頭)不對啊?抗戰勝利前的山東海軍是日本人掌握的偽海軍啊,那是漢奸啊。要做漢奸早做啊,為什麼日本人要完蛋了才去做漢奸呢? 老黃:誰曉得呀?我們是鄉下種田的,只曉得去青島入海軍,誰曉得是誰的海軍呀? 龍頭:結果上了賊船,下不來了。 老黃:就是呀!這樣就不准退役了,跟到台灣來。後來腿受了傷,總算讓俺退了伍,辛苦成家,在吳興街開了一家小米店…… 龍頭:先問你,你開米店,有買糙米六百公斤的成本嗎? 老黃:開玩笑!那裡有那麼多的錢? 龍頭:那你就是非法營業,有一部黑法律叫作《糧商登記規則》,明明規定要有那麼多錢才准賣米。 老黃:啊,龍頭,你真是無所不知。我們登記時的資產證明都是假的,誰有真的啊? 龍頭:你說得是。但是這個政府處處設下天羅地網,要想整你,不管大的小的,人人都難逃法網,它不愁沒法律整你。後來呢? 老黃:後來我們沒事時打個小牌,認識一些同鄉,他們想挖點錢,我不肯破財消災,就被整起冤枉來,被誣告三十四年農曆七月間,在共產黨佔領下的萊陽繞嶺區,幹過共產黨的指導員;後來派到輦至頭村地方,幹過共產黨的小學教員。就憑這點單薄的人證和罪名,就被警備總部軍法處初審判決“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了。龍頭啊!快救命啊(大哭,又磕起頭來)! 龍頭:好了,起來(扶他),不許哭、不准哭! 餘三共:龍頭是這裡老大,他是狠角色,他不喜歡別人哭。哭是窩囊廢,並且哭會傳染給別人,老大規定不許哭、不准哭,每個人都要笑。 老黃:好,我笑,我笑,只要龍頭救命,我笑就是了,我笑就是了(裝笑不成,掩面大哭)。 餘三共:(指著老黃)你被判死刑,說你是共產黨,看你這副模樣,共產黨要吐血了。你見過共產黨嗎? 老黃:我們在家鄉,人人都一樣,誰知道誰是共產黨啊?不敢說見過,也不敢說沒見過,共產黨三個字,也不會寫在臉上。 餘三共:現在讓你見識見識,我就是共產黨。 老黃:(驚訝)你這麼年輕,就是共產黨? 餘三共:(得意)就憑我年輕,才是共產黨。老油條就不會做共產黨了。 老黃:你也殺人放火嗎? 餘三共:有機會殺壞人也會殺,放火也一樣。可惜還沒有機會,就給抓進來了。奇怪,什麼不好說,偏說共產黨殺人放火? 老黃:不是我說的,是政府說的。 餘三共:你還這麼聽政府的,他媽的政府都給你掛上腳鐐了。 老黃:唉,我們只是小百姓、老百姓,他們怎麼說,我們就怎麼聽,那敢反對呀? 餘三共:那你就不要麻煩龍頭幫你寫上訴狀,上訴就表示不服,就是反對政府。 老黃:天哪!不反對就送掉老命了。 餘三共:所以呀,要保命就得反對政府,因為政府要你的命。所以,為了保命就要做共產黨。 老黃:你這位小哥,你把俺弄糊塗了。俺正好相反,因為被當成共產黨才眼看要送命啊! 餘三共:這就是這政府可惡之處,你不是共產黨,它硬說你是,要你的命,所以,一不做二不休,乾脆做共產黨吧! 老黃:我已經做了,在調查局,我被打三天三夜,叫我承認我是共產黨,我受不了,只好招了,承認我是共產黨。 餘三共:所以,你的入黨儀式是在國民黨的調查局做的。 老黃:誰說不是啊?我是被當成共產黨給抓進來以後才變成共產黨的。 龍頭:其實你老黃別懊惱吧,有人是調查局的,也在調查局變成共產黨呢。 老黃:誰啊? 龍頭:遠在天邊,近在眼前。這位調查局的,就住過這第十一房,就是你的前任共產黨,他是調查局的處長呢,專門抓共產黨的。最後自己也被當成共產黨,給槍斃了。 老黃:他是真的共產黨嗎? 龍頭:假的。但口供上自己招了。 老黃:既然是假的,那他為什麼招了? 龍頭:他能不招嗎?正因為是行家,所以他會先招了,招了再說。為什麼?告訴你為什麼。這十一號囚房,我住了五年了,前後有不少過客,有一天來了卡車司機老呂,他被當成搶犯,抓到調查局,辦案人員辦案,刑求他,不但要他承認這次搶案是他幹的,還要他承認其他許多破不了的懸案,也是他幹的。老呂說:“我承認這麼多,豈不要被判死刑?”辦案人員說:“你簽字承認了,也許死,也許不死,但那是以後的事,你還有機會去打官司,救回一命;你若不簽字承認,今天就要你死!”老呂只好一一承認。後來老呂被判死刑,求我幫他喊冤,我幫他一陣,總算以無期徒刑定讞,暫保了一條老命。老呂說:“那些狗可不是說著玩的,他們真能把你當場打死,然後謊報你畏罪自殺。”看到了那麼多不明不白死在調查局的例子,我相信老呂的話,我相信真可以把老呂當場打死。老呂一一自誣是對的,招了再說,置之死地而後生或死,總勝於先被打死啊!老呂跟我說他的故事,愈說愈氣,馀怒未消,把棉被捲成一團,坐在地上,一邊搥棉被,一邊大喊:“調查局,利嘎西郎(你家死人)!調查局,利嘎西郎!”舊派心理學家喜歡談“本能”問題,凡遇到無法解決的主題,都列為“本能”問題含糊帶過,有人以“毯子學說”blanket theory譏笑他們,因只能遮蓋問題而不能解決問題。看到這土頭土腦的台灣人老呂,竟能如此用棉被解決問題,真可成立“棉被學說”了。所以我說,這處長招了再說,是行家手法,不招就先死在調查局了。 老黃:奇怪,奇怪。我在調查局被刑求要我招認是共產黨時,有一次,一個身材高大、相貌堂堂的人進來巡視,我的冤獄就是他主持的,但後來聽說他本人才是共產黨,也給抓起來了。 龍頭:你說這人身材高大、相貌堂堂,是不是戴很厚的黑邊眼鏡? 老黃:是啊!好厚好厚的黑邊眼鏡。 龍頭:聽說他姓什麼嗎? 老黃:好像姓史不是什麼的。 龍頭:對了,就是他!他的案子速辦速決,立刻送軍法,前後幾個月,就給槍斃了。 老黃:槍斃了? 龍頭:槍斃了。不知為什麼,他的案子速度特別快,我猜是他知道得太多,怕夜長夢多,先給打掉了。 老黃:他就是你說的住過這十一房的同一個調查局處長嗎? 龍頭:就是這麼巧!就是這麼冤冤相報!就是他!整人者人亦整之,有老共,一起假,他反倒後來居上,先給槍斃了。 老黃:(突然大哭)哎呀!那俺可怎麼辦?俺也要被槍斃嗎?他說人共產黨的,都躲不掉,要被當成共產黨,俺這種被人說的,還躲得掉嗎?啊!龍頭救命啊! 餘三共:其實,老黃同志啊,何必要龍頭救你呢?想想看,弄假成真,真的做個堂堂正正的共產黨,也不錯啊! 老黃:別!別!別!小哥啊!別!共產黨是你們做的,不是俺們做的,聖人才能做共產黨,俺們只是凡人。 龍頭:三共啊,老黃這話可說得滿有學問呢,他說得對,聖人才能做共產黨,凡人做起來就有點問題。想想中國共產黨的創始人,當年北京大學文科學長陳獨秀吧,他是五四時代的代表人物,不過,你別忽略了,他們其實也在摸索中前進,所以矛盾時出。以急先鋒陳獨秀為例,他氣壯總勝於理直。他大刀闊斧論古典主義之當廢,但卻同時盛譽古典主義而不自知;他明白宣布“相信尊重自然科學實驗哲學”,但卻誤以為唯物辯證法是科學;他說實驗哲學和辯證法的唯物史觀是近代兩個最重要的思想方法,並希望兩者能成為聯合戰線,其實是完全錯誤的。辯證法是達爾文演化論成立以前的玄學,實在不是什麼科學,但是陳獨秀卻不知道,他的徒子徒孫也不知道。陳獨秀後來帶頭替中國選擇了共產主義,共產主義的理想是美麗的、偉大的、無懈可擊的,並且是古往今來志士仁人的一貫好夢。 《禮記》中“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豈不正是共產主義的“各盡所能”嗎? “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豈不正是共產主義的“各取所需”嗎?但是,把這麼偉大的聖人才能做到的境界,施之於匹夫匹婦,可得多下工夫。共產主義祖師爺馬克思早在一八六五年就完成《資本論》初稿的最後兩卷,但他不讓恩格斯看,事實上,他在第三卷中,已經動搖了他在第一卷中勞動價值的論據。他在一八七二年海牙大會的講演中,也有“我們不否認有些國家如英國、美國,甚至荷蘭的勞工們,可用和平方法達到目的”的石破天驚之言,可見馬克思本人,對馬克思主義,也不無疑義。恩格斯一八九○年寫信給舒密特,提到馬克思曾自諷的說:“我所知道的就是我不是一個馬克思主義者。”由此可見,此馬來頭大,固有自知之明者也。如今一個世紀下來,馬克思所預言的資本主義,依然逍遙健在,而共產主義亦不得不明暗之間,走資以求繁榮,可見教匹夫匹婦去做聖人,志士仁人實有力不從心之苦。 老黃:剛才小哥說他是共產黨,那龍頭也是共產黨? 龍頭:我不是,我是自由主義者。 老黃:什麼是自由主義者? 龍頭:(笑)自由主義就是自自在在由我自己決定少吃醬油的主義。自由主義者在精神上信共產黨,在肉體上信資本家。並且相信從資本主義的手段,最後才能達到共產主義的目的。 老黃:龍頭說得太深了,俺是粗人,聽不懂。只是俺奇怪,小哥和我都因為說是共產黨坐牢,龍頭你為什麼坐牢? 龍頭:原因很簡單,我寫文章寫出禍來,可是政府不願背迫害言論自由的罪名,因此讓我背個搞“台灣獨立”的罪名。我這根本反台獨的人,居然戴著台獨的帽子入獄,真荒謬絕倫,我寧願做匪諜呢!結果,在這台獨案中,我被派定為五委員之一,也就是五巨頭之一。最後,案子移送到軍法處前,辦案人員才發現,我這台獨大員,根本不會說台灣話,甚至“聽莫”、聽不懂台灣話,如今成了“台獨先烈”,未免滑稽。我跟他們開玩笑說:“沒關係、沒關係,英國國王喬治第一根本不會說英文呢,他是從歐洲大陸過去的,不會英文都能做英國皇帝,我不會說台灣話卻做上台獨大員,又算什麼啊?” 餘三共:你還有心情跟他們開玩笑? 龍頭:為什麼沒有呢?在重要關頭、在緊要關口,一個人能保持開玩笑的幽默氣度,是一種輕鬆、一種紓解,也是一種反抗。我舉個例,我被刑求的項目中,有一項拶指。他們把三支原子筆夾在我左手四根手指中間,再強行用我的右手緊握四根手指。 (做手勢)並對我說:“看哪!這不是我們折磨你,是你自己的右手在使你的左手痛苦,所以不能怪我們。”我笑笑,說:“我不怪你們,也不怪我的右手。”他們急著問:“你怪什麼?”我說:“我怪原子筆。”你想想看,當時我這種開玩笑的幽默氣度,不是一種輕鬆、一種紓解、一種反抗嗎? 餘三共:你很會苦中作樂。 龍頭:不苦中作樂,難道還苦中加苦嗎?當三支原子筆夾在你手上,全世界都背叛了你、連你自己的肉體都背叛了你的時候,你只有靠精神、靠精神力量支撐你,抗衡回去,使敵人知道,也使自己知道,你沒有完全被打敗,你一息尚存,還是有抗衡的餘地來苦中作樂,來撥雲霧以見青天。暴君有辦法把你關在牢裡,但暴君沒辦法使你不笑、不偷笑。關的權威在他,但笑的本領在我。 老黃:那,暴君不能禁止龍頭不笑,龍頭卻能禁止俺去哭,這是怎麼回事? 餘三共:因為你哭會影響別人。這是龍頭訂的牢裡規矩,大家都要歡笑,要笑口常開,把笑臉互相傳染。 老黃:可是,俺都是苦,快樂不起來。 餘三共:苦也不妨,要苦中作樂。 老黃:好嘛!俺就盡量配合,苦中作樂(滿眶眼淚,悵望窗外)。 餘三共:看到老黃這種假共產黨,我們真的自豪,至少我們“成大共產黨”是真的,真的想要推翻他們,搶他們的政權。 老黃:怎麼?小哥,共產黨就是共產黨,怎麼出來個什麼“成大共產黨”? 餘三共:我們是以台南成功大學學生髮起的共產黨,也有其他大學的學生,一共十九個人,所以叫“成大共產黨”。加上成大兩個字,表示跟別的雜牌有點區別的意思,比如說,你們“米商共產黨”。 老黃:小哥呀,千萬別這麼說。共產黨你們包辦就是了,俺可不要做,也不敢做。俺寧願做殺人犯,也不敢做共產黨。 龍頭:老黃這話倒有學問,他跟“武漢大旅社”命案中那個台大教授陳華洲同一口氣呢!在這島上,除了余三共他們敢做共產黨並以做共產黨為榮外,大概沒有幾個敢干能幹這一行了。 老黃:小哥,你說“我們共產黨”,那你是共匪了? 餘三共:我是共產黨,什麼匪不匪的,我是有尊嚴的共產黨。 老黃:我以為共產黨都給抓光了、殺光了,怎麼還有共產黨? 餘三共:“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我們共產黨是多個沒完的,怎麼抓得光、殺得光? 龍頭:縱使沒有,也會被國民黨不斷製造出來,像你老黃就是呀,好端端的在家裡賣米,一夜之間,就由資本家變成共產黨了,不是嗎? 老黃:天呀,這麼容易就變成共產黨啦! 龍頭:從共產黨那邊入共產黨,要經過嚴密審查,是很難的;不過從國民黨這邊入共產黨,就很容易了。調查局這些特務衙門不是整天製造共產黨嗎? 老黃:所以愈抓愈多。 龍頭:愈抓愈多。不過為了給美國爸爸看,表示在人權上有一點進步,這幾年抓得比較少了,但每年還是有配額,要抓一個百分比,今天你老黃倒楣,被列入配額之內了。 老黃:這些抓人的牛頭馬面真傷天害理呀! 龍頭:傷天害理的不止牛頭馬面呢,還有的人模人樣,長得不牛不馬的,也是幫兇呢。 老黃:誰啊? 龍頭:軍法官啊,司法官啊。一般說來,軍法官長得比特務們像點樣子,司法官又比軍法官長得像點樣子。 老黃:龍頭相信面相嗎? 龍頭:不從迷信角度看,有些面相有一點道理,我總覺得法官們是人面獸心,特務們是獸面獸心。中國古話說“誠於中,形於外”,美國林肯總統說一個人四十歲後長得什麼模樣要自己負責。這些人正如你說的,傷天害理。傷天害理的事做多了,面相就變壞了。 老黃:龍頭講法官,還有一種大法官,也是法官吧? 龍頭:大法官不是法官,只是會做大壞事的假法官。他們的職責是解釋憲法,過去法國拿破崙搞出《拿破崙法典》來,他說我的法典不可以由人來解釋,一解釋,法典就完蛋了。而國民黨的大法官卻更進一步,他們解釋出來的,不但憲法完蛋了,人也完蛋了。今天牢裡這麼多政治犯,尤其是假政治犯,就是這批人面獸心的大法官解釋出來的,最有名的解釋文,就是人人恨之入骨的所謂大法官第六十八號解釋。 老黃:什麼六十八,誰搞得懂啊? 龍頭:我搞得懂,我給你上一課。美國最有名的大法官霍姆茲說憲法是活的,其實他不懂怎麼活法。國民黨的大法官卻真行,這些人面獸心的東西搞出一道“蝌蚪法律”,不但使憲法活了,並且可以包括一路長大。這話怎麼說呢?按照刑法第一條規定:“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這是全世界文明國家所共同遵守的“罪行法定主義”的宣示。要法律嗎?國民黨在一九四九年弄出個《懲治叛亂條例》來整人,到處按這條例說人是共產黨。但是,我在一九四九年你這條例公佈前就做了共產黨的,你怎麼辦?按照“罪行法定主義”,你只能按照當時已經公佈的刑法辦他啊,可是刑法太輕了,不過癮,並且,還有時效的規定,犯罪成立在二十年以前的,根本不應該處罰。於是,國民黨人面獸心的大法官就弄出一個第六十八號解釋,說:“凡曾參加叛亂組織者,在未經自首或有其他事實證明其確已脫離組織以前,自應認為系繼續參加。如其於民國三十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懲治叛亂條例施行後,仍在繼續狀態中,則因法律之變更不在行為之後,自無刑法第二條之適用……”意思就是說,你做了共產黨,不能說你不做了就不做了,也不是說你脫離了就脫離了,也不是說共產黨同意你脫離了就脫離了,這些都不成、都不算,你得向我國民黨自首、向我國民黨告解才算。否則的話,就是我的大法官說的,“自應認為系繼續參加”,在我國民黨眼中,你還是共匪、共匪、共匪,“仍在繼續狀態中”。所以,沒完沒了,你二十年前也好,四十年前也罷,只要做過共產黨,就永遠是共產黨,從蝌蚪時代算起,你變成了青蛙,我的法律也跟踪你到青蛙,與子同長、與子偕老,絕不讓你跑掉,這就是國民黨的“罪行法定主義”。要法律嗎?我有得是,我的法律是橡皮筋,可大可小,拉開了可以涵蓋上下四十年。共匪啊,你那裡跑得掉!這就是所謂第六十八號解釋,古往今來,全世界大法官都不敢這樣歪曲憲法,可是人面獸心的敢。 老黃:天呀!我們以為大法官是中立的、公正的。 龍頭:(笑)大法官的老闆蔣介石叫蔣中正,更中更正呢!你別只對第六十八號解釋大驚小怪吧,無獨有偶,還有個第一二九號解釋,比第六十八號更蝌蚪呢。第一二九號解釋是:“未滿十四歲之人參加叛亂組織,於滿十四歲時,尚未自首,亦無其他事實證明其確已脫離者,自應負刑事責任,本院釋字第六十八號解釋,並應有其適用。”這意思就是說,第六十八號解釋只能懲罰到十四歲以上的,十四歲以下的就漏網了,這怎麼行?這下子六歲七歲參加過共產黨“小鬼隊”的,都可以一網打盡了。有一位江西人蕭振文,即以七歲參加“小鬼隊”被判死刑,而後改判無期徒刑。另一位海軍陸戰隊在役中校王春亭,山東人,抗戰勝利後,因家鄉被共軍攻陷,被迫參加小孩子人人都參加的“小鬼隊”,被判十五年徒刑,他憤憤不平說:“那麼,抗戰時期,日本軍隊攻占家鄉,強迫我們讀日文,政府也可以判我為漢奸了?” 老黃:這個六十八號什麼的,很多人碰上了嗎? 龍頭:多極了!有的還很逗。有個隨國民黨來台的老兵叫蘇依仁,退伍後租了一間違章建築的小破屋,弄來一部舊三輪車,還兼差賣冰水,聊度殘生。一天晚上,衝進好幾個警察,抓住他,就給上了手銬,帶到警察局,由一個笑臉的刑警客客氣氣替他脫了手銬,還敬他一支煙,說:“蘇先生,對不起,這麼晚把你請到局裡來,其實也沒有什麼事,我們是在調查一件事,只要你能真誠的與我們合作,我們馬上送你回去休息,剛剛我的部下對你很無禮,請你多包涵。”然後就輕鬆的和他閒話家常,問他老家有些什麼人?幾時到台灣的?怎麼來的?何時退伍?現幹何事? ……蘇依仁有問必答。如此閒談了約一個多小時後,刑警的問話就總在民國三十年至三十四年的那段期間打轉。刑警問他哪一年當兵?當兵以前幹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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