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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2、認個錯很難嗎

日本,我誤解你了嗎? 苏言 4229 2018-03-18
當然,事情不會就這樣了結。在中國民間,化學武器受害者一直在訴求著一個公道,2003年9月29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終於判決日本政府向中國日遺化武受害者賠償1.9億日元。在這場胜利的背後,就是一位中國律師持續8年的不懈努力。 1995年9月3日,齊齊哈爾《生活日報》一篇題為《爆炸,發生在50年後》的報導引起了一名律師的關注,同時也喚起了他強烈的愛國熱情,他決定用自己所學的知識,幫助遭受日遺化武傷害的同胞。 8年時間裡他自費調查取證,共接觸芥子氣受害者200多人,取證1000餘份,併兩次以中國公民身份起訴日本政府。 8年後,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宣判13名日軍毒氣受害者全面勝訴。這位律師就是蘇向祥。

蘇向祥對《生活日報》的記者說:“訴訟和調查過程是非常艱難的,因為事件發生在很久以前,事件的跨度從1950年一直到1982年,進行了七個事件的調查。我們為了獲得證據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把所有的間接證據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條,這對我們來說是個挑戰。但無論是'5·15'還是'9·29'判決,對整體事件的事實部分,都全部予以認定,包括歷史資料。因為化學武器的事件和別的事情不一樣,日本政府一直生產化學武器、使用化學武器,1992年之前並不為世人所知。我們通過訴訟,把歷史的真相還原出來,這也是有著重要意義的。” 正義的路上並不孤獨,還有一位律師和他一樣,也放棄了自己的事業,開始為正義討回公道。她就是王選。

王選,祖籍浙江省義烏市崇山村,生於上海。 1969年,王選作為知識青年到崇山村插隊,在那裡生活了四年。 1995年,王選很偶然地了解到:第一屆有關731部隊的國際研討會在哈爾濱召開,兩個日本人在會上報告了他們去浙江義烏崇山村調查731細菌戰引起鼠疫流行的情況。而義烏崇山村,正是王選父親的家鄉,也是她曾經下鄉插隊的地方。這讓王選想起小時候,聽父親講述13歲的小叔叔被鼠疫奪去生命臨死前的悲慘情景。父親痛苦而恐怖的神情,讓她難忘。 1995年始,王選放棄了在日執教生涯和優厚待遇,執著地走上了對日訴訟索賠之路,決心為無數中國受害者鳴冤昭雪。 1997年她被推舉為中國細菌戰受害者訴訟原告團團長。美國歷史學家謝爾頓·H·哈里斯曾評價說:“只要有兩個王選這樣的中國女人,就可以讓日本沉沒。”

在日本,為了取得更多更有說服力的證詞,王選費盡千辛萬苦,找到了當時731部隊的官兵出庭作證。為了向世人揭露731部隊罪行,王選從中國到日本、到美國、到加拿大、到英國,舉辦展覽,做演講,開研討會,努力贏得國際支持,貢獻了她所有的時間精力,把整個生命投入到這個行動當中。 她說:“我站在你們面前,既不代表中國人,也不代表日本人,我是代表一個人站在你們面前的。細菌戰是人類歷史上的最罪惡的一次犯罪,日本政府應有勇氣承認自己的過錯,並積極調查事實真相。我和所有的原告將非常樂意全力協助。如果日本政府仍然拒不承認,拒不謝罪,最後的結果將不利於中日友好。再過若干年後,這些細菌戰的受害者都將離開人世,人類的歷史上將留下一個莫大的遺憾。”

然而,無論是蘇向祥還是王選,他們選擇的這條鬥爭之路注定是漫長的。 2003年10月3日,日本政府對東京地方法院要求其賠償中國化武受害者1.9億日元的判決提起上訴,拒絕提供賠償。 法庭上宣讀的判決書指出:舊日軍在中國遺棄化學武器和砲彈問題,是附隨戰爭行為的組織行為,屬於國家行使權力所為。作為日本國,明明知道遺棄在中國的化學武器所具有的危險性,可是一直採取置之不理的怠慢做法,這也屬於國家行使權力所為。本來,日本政府可以通過詢問舊軍隊有關者和調查軍隊留下來的相關資料,相當詳細地掌握遺棄的化學武器等情況。中日兩國恢復邦交後,日本國完全可以向中國方面提供這些信息,以避免傷害,但它仍沒有履行這一義務,以至於屢有傷人事故發生。這種怠慢做法屬於違法的權力行為,按照日本國家賠償法應對受害者予以賠償。

但是,就在這麼淺顯的道理面前,日本政府還是向東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訴。說是因為日本司法部門對類似事件判決不一致。據報導,時任日本內閣官房長官的福田康夫,對“齊齊哈爾遺棄化學武器傷害事件”訴訟律師團提出的會見要求,公然拒絕,並且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日本政府正在就此事件的賠償問題與中國政府進行商談,此時會見訴訟律師沒有必要。” 2004年7月1日,兩位日本老兵來到中國,幫助指認二戰時遺棄化學武器的埋藏地點,並且在吉林省敦化市對當年埋藏化學武器的地點進行了辨認,由於多年過去了,記憶的模糊使他們並沒有確定準確的埋藏地點,可是他們的舉動還是得到了當地人的讚許。 小林利男時年84歲,戶口好太郎時年82歲,他們是跟隨日本的一個民間組織前來,其中包括中國人戰爭受害賠償要求律師團的律師。據《巷報》報導,這幾位日本老兵關於化學武器埋藏地點的指認資料,將會通過中方律師團提交給中國有關部門,作為勘查化學武器的依據,律師團中方代理律師蘇向祥也說:“這件事情的意義非同尋常,對日本政府不作為態度是個有力的回擊。”

老兵們來到敦化市沙河沿鎮當年侵華日軍修建的東機場進行了辨認。下午,到敦化市大橋鄉河東村拜訪了一位80歲的日本遺孤。之後兩位日本老兵來到位於敦化市西北的吉林省航空護林站,這裡曾是當年侵華日軍修建的西機場,當年,兩名日本老兵就是在這個機場被蘇聯紅軍俘虜,並帶到了西伯利亞的。 當記者問小林利男為何產生出到中國辨認二戰遺棄化學武器地點的想法時,他說:“60年前戰敗的時候遺棄在中國很多彈藥,其中有化學武器。我們心裡一直留著這個傷痛,化學的東西腐爛以後,早晚有一天會給中國人帶來傷害。”說到此,小林利男流下了眼淚。 民眾比政府更有良知。 2005年6月,《哈爾濱日報》記者何秀麗隨731遺址保護開發領導小組赴日本跨國取證時,侵華日軍第731部隊原隊員田村良雄,向記者講述了這樣一段“可怕的事情”:我進入731部隊是1939年,在哈爾濱我們作為少年隊的成員接受培訓,當時我15歲,從那時起,我便漸漸地失去了人性。第一次進入解剖室時,我腿直發抖,渾身打顫。那個人被運到這里後,所有的人都經過防菌處理,或有防菌保護,同伴間語言無法溝通。我被安排做的事是用刷子把那個要被解剖的人刷洗一遍,臉也刷洗,剩下的情況我就沒敢看。有一個人用聽診器聽了一下,就開始解剖了。我們的目的始終就是為了採取細菌,我就從被解剖的人的內臟中收集鼠疫菌。做完手術後,現場並不清理。

原侵華日本士兵松下勝治也對自己在中國犯下的罪行追悔不已:那是1942年春天的事了,天將亮的時候,野戰重砲兵第二聯隊長山下政義中佐帶領100多名軍士、軍官,悄悄地向村莊北面樹林子的背後移動過去,周圍的村莊還沉浸在睡夢中。聯隊長發出命令;演習開始!就在瞬間,一股白煙騰空而起,轉眼間就吞沒了村莊。村民們連滾帶爬地抱著孩子,背著老太太,拼命地跑著。一個老太太和一個小姑娘吸入毒瓦斯昏死過去。 大約過去兩個小時,一個受山下聯隊長命令進行現場調查的軍醫中尉帶著幾名軍士、軍官若無其事地向村民走去。軍醫滿臉堆著假笑說,唉,這真是對不起,本來不會發生這種事的,可突然風向變了。當時,部隊長官說“這次毒氣演習只不過是對部隊的官兵進行防毒訓練,後果是無意識造成的”等等,我聽信了這種鬼話,真是個糊塗蟲。

如果還有誰至今相信這番鬼話,我倒想問問,首先從放毒地點來看,為什麼選擇了四周都是村莊的中間地帶呢?而且處在上風頭的兵營裡的軍人們都戴著防毒面具,就連馬都戴上了防毒面具,能說附近的村莊沒有危險嗎?當時向日本駐軍事先通報,令他們不要進入該地區,為什麼卻不通知處在該地區內的村莊呢?當天聯隊把全體軍官集合起來,讓軍醫報告了調查情況,然後強調說明毒瓦斯的功效,這又意味著什麼?從這些事實看來,絕不能說是無意識的行為,事實正清楚地說明他們是多麼周密地策劃了這一罪行。 為了達到侵略的目的,他們踐踏國際法,制定使用毒瓦斯和細菌來實現侵略的計劃,他們反過來經常中傷別國使用毒瓦斯。其實,日本早就使用過毒瓦斯了,日本犯下了多麼嚴重的罪行!日本軍隊不顧道德,無視神聖的國際法,還要隱瞞事實,他們在發射毒瓦斯的同時,還發射了大量的煙霧彈,日本政府還裝聾作啞地向世界聲稱,日本軍隊絕對沒有使用毒瓦斯。殘暴與欺騙,這就是侵華日本軍隊的實態。

把這些經歷講出來,心裡很解脫。不管怎樣,我要一直講下去。 伊藤影明,侵華戰爭期間擔當的工作是以老鼠為載體飼養跳蚤。伊藤說:當初不知道飼養跳蚤有什麼用處,最初認為是提供給731部隊,可能是從衛生角度考慮,進行防御之類的研究。後來逐漸認識到,生產跳蚤是為了製造炸彈。飼養跳蚤作為殺人的武器,這樣的事是不能忘記的。當時我還自我慶幸是個日本人,因為中國人被利用作為實驗對象。中國人聽到了一定會罵我,我從心裡向中國人民道歉,哈爾濱的中國人來之前,我不想說,有顧慮。可是這樣的事情如果顛倒過來,日本人會怎麼想呢? 截至2006年7月5日,在中國境內已經發現了60個日遺化武埋藏點,範圍遍布19個省(區)。其中吉林省敦化市哈爾巴嶺是截至目前最大的埋藏點。據中日雙方專家探測,推算約有近40萬枚化學砲彈。在其他地方發現的少則幾十件,多則成千上萬件。

“8·4”事件發生後,中國政府先後兩次向日本政府提出嚴正交涉,要求其妥善處理本次事件,重視日本在戰爭期間遺留在中國的化學武器問題。其實,早在1999年中日雙方談判時,中國就要求日本將化武運送回日本進行銷毀。然而日本聲稱國內法禁止化武入境,國民也難以接受,加之遺棄化武大多嚴重鏽蝕變形,有的已出現滲漏,運輸難以確保安全。因此,請求中方允許在中國境內銷毀。最後中方出於儘早處理此事的考慮,同意將化武在中國境內銷毀。 當時,對於日本政府處理在華遺棄化武的工作,中國外交部處理日本遺棄化學武器問題辦公室主任劉毅仁坦率地說:“我不能說滿意。之所以不滿意是因為日方的行動太慢!按照約定的時限明年就要到期了,可日方連一枚化學砲彈也沒有銷毀。我們只有一個要求,就是要快!” 劉毅仁表示,在華日遺化武到底有多少,日方最清楚,遺憾的是日方卻以種種藉口拒不提供有關化武的埋藏資料。不過,有資料證明自1929年開始至1945年止,日本生產了7000多噸、700多萬發毒氣彈,絕大多數運到了中國。 根據《禁化公約》規定,自1997年生效起,日本應在10年內,也就是2007年之前,完成對遺棄在中國的化學武器的銷毀工作。然而,日方通過向相關組織申請,將期限延遲至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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