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浩蕩兩千年·中國企業公元前7世紀——1869年

第8章 第五章帝國的邏輯

在後世,桑弘羊是一個評價極端兩極化的人物,有人讚之為“興利之臣”,是中國歷史上最傑出的理財大師,也有人斥之為“亂國酷吏”,連提到他的名字都會口臭三日。 桑弘羊出生於洛陽城裡的一個商人家庭,自幼善於心算,是一個算術天才。考據者認為,他十三歲時靠“入羊為郎”的辦法,進皇宮充當“侍中”,此後六十多年間,一直身處內廷之中,從未須臾離開,幾乎參與了武帝時期的所有經濟決策。正是在武帝和他的共同謀略之下,中國從此形成了一套完備的、基礎於中央集權之上的經濟治理模式。桑弘羊的經濟思想與管仲、商鞅等人一脈相承,所不同的是,管、商兩人治理的齊、秦都不過是人口百萬的諸侯之國,桑弘羊操盤一個空前的帝國――武帝時全國人口已達5000萬,其難度顯然更大,情況也更為複雜,所以他的經濟思想顯得更加的系統,制度安排更加的縝密。

自武帝親政之後,國家支出大幅增加,要解決財政問題,勢必需增加稅賦收入,可是當時農民的賦稅徭役已非常沉重,據《漢書》和《鹽鐵論》的記載,從十多歲的少年到六十多歲的老人都必須服役,已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所以,必須另思新途,既不增加農民負擔,又能提高國家收入能力,於是,通過實行國營化政策以獲取專營收入,成了必然之選擇。總體而言,武帝和桑弘羊從產業、流通、稅收和貨幣四個方面,推行了嚴密的整體配套體制改革,打造出一個高效、嚴酷的國營經濟體系。 就產業改革而言,首要之舉,當然就是從利益最為豐厚的地方切割下去,於是,三個最重要的製造業――鑄錢、煮鹽和冶鐵相繼被國營化。 為了改變私人鑄錢的現狀,漢武帝從登基的第一年起,就進行了幣值改革,在執政期間先後改了六次。公元前119年,頒布“盜鑄金錢者死罪令”,從此杜絕了民間鑄錢的陳俗。第二年,廢舊幣,改鑄五銖錢,這種小銅錢外圓內方,象徵著天地乾坤,在下面用篆字鑄出“五銖“二字,從而奠定了中國銅錢的孔方格式。五銖錢形制規整,重量標準,鑄造精良,前後沿用了740年,直到唐代才被廢止,是中國歷史上鑄行數量最多、時間最長、也最為成功的長壽錢,後世便把金錢俗稱為“孔方兄”。

與杜絕民間鑄錢相比,對鹽鐵兩業的國營化回收,難度要大得多。曆七十年的“文景之治”,民間在鹽鐵兩業所集聚的財富已經非常龐大,並且結成了盤根錯節的利益關係,如何將之收歸國有,是一個很有技巧的事情。漢武帝想出的辦法十分高妙,他發出了一張特別的委任令:任命兩位大商人——大鹽商東郭咸陽和大冶鐵商孔僅――為大農鹽鐵丞,主管全國的鹽鐵官營事務,內廷出身的桑弘羊協助他們的工作。 這一任命頗有“以商治商”的意味,東郭咸陽和孔僅深諳鹽鐵牟利的奧妙所在,自可以提出精準的策略。公元前117年,兩位大農鹽鐵丞上呈了具體的方案,在鹽業上,實行的是管仲當年用過的辦法:招募民眾煮鹽,而由官府專賣。民眾向官府申請註冊成鹽戶,煮鹽費用全部由鹽戶負擔,官府提供煮鹽的鐵鍋――“牢盆”,煮成之鹽完全由官府收購。鐵業,則完全由官府徹底壟斷,按規定,凡產鐵的郡裡均設置鐵官,即便是不產鐵的郡裡也要在縣一級設置小鐵官,鐵的冶煉和鐵器的製作與銷售,一律由鐵官負責。這一法令頒布後,民間不得再擅自煮鹽冶鐵,更不得私自販賣,違令者,要在左腳戴上六斤鐵鎖,並沒收其器物。

這一法令中特別值得提出的是鐵業的國營壟斷政策。它與管仲當年的辦法有所不同,政府不但壟斷了銷售和定價權,更直接進入到了製造的環節。真正意義上的國營企業其實是從這裡開始的。 東郭咸陽和孔僅提出的專營政策,在當時的朝廷之上,引起了巨大的爭議,反對之聲喧囂而起,幾乎到了不絕於耳的地步,所謂“沮事之議,不可勝聽”。但漢武帝力排眾議,批准此案。其後三年,政策的成效就呈現了出來,武帝南征兩粵,並平定四川一帶的民眾叛亂,花費大量軍餉,全部靠的是鹽鐵專營提供的收入。也因此,孔僅任職不到三年就被提升為主管全國財政事務的大農令,東郭咸陽的名字在史書中不再出現,很可能已因病去世。 然而接下來就出現了新的情況。在實施鹽鐵專營的過程中,孔僅等人利用主持之便,在製造和專賣環節上安插了自己的親信,上下其手,從中牟利,出現了吏治混亂的局面,鹽鐵官不是通過選拔任命的,大多是由商人出任。國營經濟的官商化及權貴化特徵似乎是與生俱來的。同時,國營化的低效率和低質量弊端也清晰地呈現了出來,各地鐵官監造出來的鐵器質量惡劣,而且非常的昂貴,還強令民眾購買,導致怨聲載道。孔僅就會同御史大夫卜式一起上書,表達了對專營製度的不滿。

武帝很不高興,就斷然把孔僅撤換掉了。接替孔僅的兩任官員――客和張成,都不能讓武帝滿意。公元前110年,45歲的桑弘羊升任治粟都尉兼領大農令。 從青年時期就在武帝身邊行走的桑弘羊成了專營政策最忠實的執行者,在出任大農令之後,他增設大農部丞數十人對郡國鹽鐵官分別予以整頓,並增加了設置鹽鐵官的地區,使得帝國之內的鹽業管理機構達到三十五處,鐵業管理機構則多達48處,這一管理體係日後不斷修補、完善,一直運轉了一千多年。 在桑弘羊的治理下,鹽鐵專營的成效非常之大,起到了生產規模迅速擴大、技術出現重大突破、中央財政收入大大提高以及沉重打擊了地方勢力等多重效用。 首先,在政府投資的驅動下,生產規模得到了空前的放大――這是所有國營事業的共通之處。許慎的《說文解字·鹽》中描述,“河東鹽池,袤五十一里,廣七里,周百六十里。”這當然是非常大的規模了,非私人事業所能及。據當代史家陳直等人的研究,漢初從事冶鐵業的人員起碼在五萬人以上,每處鐵官則平均多達一千人,在官營之前,國內最大的私營鐵器商的人員規模亦不過如此。據南陽瓦房莊漢代冶鐵遺址的發掘,其總面積達到了12萬平方米,在三千平方米的已發掘區域,就找到了三個鑄造區和一個煉鋼鍛造區,發現熔鐵爐7座、炒鋼爐數座,還有烘範窯殘跡和大量耐火磚、鐵渣等等。

在主持專營事務過程中,桑弘羊已經非常清晰地意識到,由政府投資的國營事業在規模化生產上比私人企業大很多,他說,“政府把工匠召集起來開展生產,要錢有錢,要器具有器具。如果讓私人來經營,難免格局不大,產品質量參次不齊,現在由政府統管鹽鐵事務,統一用途,平衡價格,官員們設立制度,工匠們各盡其職,自然就能生產出上好的商品來。”在經濟思想史上,這是第一段論述規模化生產優勢的文字。 因為有了規模化的經營,西漢的冶鐵技術也得到了極大的改進和推廣。楊寬在《中國古代冶鐵技術發展史》一書中對此有詳盡的描述,比如鑄鐵柔化處理技術和煉鋼技術,在西漢初年還很不普及,但官營冶鐵後卻得到了迅速推廣,工藝也更為成熟。在當時的世界範圍內,漢人的鐵器製造技術是最為高超的,遠非周邊少數民族可以相比擬,《前漢書》記載,匈奴與漢軍作戰,需要用五人才能抵擋一個漢軍,主要的原因正是,鐵製兵器上的技術落後。漢武帝之所以能夠開疆拓土,無往不利,這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鹽鐵專營對國家財政收入的貢獻當然是最大的。據計算,當時每人每月平均食鹽在三升左右,以全國人口五千萬計,是一個龐大而穩定的需求市場,宋代司馬光在中認為,鹽的專營利益非常之大,估計占到了財政收入的一半。自此,朝廷又出現了“用饒足”的景象。 鹽鐵專營的最後一個成效,則是全面地打擊了地方割據力量,在經濟上大大地保障了中央集權的重新形成。在管仲、商鞅之時,實施專營的目的只是為了增加收入,提振國力,而到武帝時期,則顯然不僅於此。鹽鐵專營後,擁有上千人規模的私營生產企業不復存在,商賈豪強的隱患去除大半,而地方諸侯則被剝奪了最大的收入來源,與中央對抗的力量自然銳減。 《史記·酷吏傳》中記載了一則故事,趙國的冶鐵業很發達,趙王多次投訴中央委派下來的鐵官,張湯把他頂了回去,致使趙王對他頗是怨恨。這便是地方諸侯與中央爭奪冶鐵權的一個佐證。堅決執行專營政策的桑弘羊也自覺地意識到了這一點,他說,“由中央政府把鹽鐵專營起來,不僅僅是為了利益,還為了重歸農本政策,抑製商人,拆散朋黨,杜絕兼併之路。”

除了控制住最為關鍵的鹽鐵產業之外,桑弘羊還創造性地對另外一個高營利性產業――流通產業進行了國有化改造,其手段有二,一曰“均輸”,就是統購統銷,一曰“平準”,就是物價管制。 根據漢律,郡國都必須向朝廷貢納當地的土特產,由於交通不便,這些貢品的運輸成本很高,而且採購、保存十分煩雜,甚至存在各地商賈乘機哄抬物價的情況。桑弘羊就提出了均輸的辦法,規定所有貢品均按照當地市價,由政府統一採購,然後由官辦的運輸機構再運往其他不出產此類物品的地區高價出售。桑弘羊在大農丞之下設立均輸令,各地設均輸官,建立起一個由中央統一管理的國營商業網絡。 在大力推廣均輸法的同時,桑弘羊配套採取了一項新的物價管理措施,是為平準法。就是由國家來控制全國的物資和買賣,以平衡物價,它與均輸相輔相成,成為中央政府控制市場、從流通領域獲取利益的重要工具。史家吳慧在《中國商業史》中具體解讀說,平準是“坐賈”的性質,是在物價波動時來調節商品的貴賤,購銷差價較小;均輸是“行商”性質,在地區之間調劑物資餘缺,較大的地區差價是其獲得巨額利潤的主要來源。兩者,一是管理零售市場,一是掌握批發環節,內容有所不同,但兩者又是互相配合的。平準要靠均輸來提供貨源,均輸而得的商品要通過平准在市場出售。平準等於均輸的總經理處。均輸、平準構成國營商業的統一體系。由吳慧的解讀可見,均輸與平準,其功能等同於物資部和物價委員會,是一種非常典型的計劃經濟運作模式,1949年之後,陳雲等人在中國構築的國營商業模式與此完全類似。

這一國營商業體系的建成,使得中央政府控制了全國的物資流通,其成效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快速地呈現出來。史載,在一年時間裡,兩大中央糧庫――太倉和甘泉倉就裝滿了糧食,連邊疆的糧倉也有了余糧,通過均輸所值得獲得的贏餘就有五百萬匹帛。這一制度使得中央財政收入大增,連司馬遷也不得不給出了一個著名的評論,“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老百姓沒有增加交稅,而財政則變得無比充沛。 均輸與平準的推行,同時起到了另外一個作用,那就是把民間流通商人及官僚、貴族的經商途徑幾乎完全堵死,桑弘羊自己在闡述推行平準制度的必要性時便說,它的目的之一就是讓商賈從商品買賣中無從得利。從各類史書中也可清晰地看到,自從推行均輸和平準之後,再也找不到大販運商的記載,師史、刀閒及南陽孔氏等家族都相繼衰竭。

如果說,鹽鐵專營和均輸、平準二法使得國家有力地控制了重要的產業經濟,那麼另外一個法令則讓全國的中產階層全數破產了。 就在推出鹽鐵專營政策的一年後,公元前119年,衛青、霍去病與匈奴主力再次決戰,與此同時,山東(太行山以東)發生重大水災,七十餘萬饑民無以為生,到處流亡。在軍費大增和緊急救災在雙重壓力下,桑弘羊和張湯向武帝提議,向全國有產者徵收資產稅,是為“算緡”。根據頒布的“算緡令”,凡屬工商業主、高利貸者、囤積商等,不論有無“市籍”,都要據實向政府呈報自己的財產數字,規定凡二緡(一緡為一千錢)抽取一算(兩百文),即一次性徵收百分之十的財產稅。而一般小手工業者,則每四緡抽取一算。 “算緡令”頒布後,有產者大多不願主動申報,出現了“富豪皆爭匿財”的景象。武帝為此還樹立了一個“愛國商人”的典型,此人名叫卜式。

卜式是一個經營畜牧業發家的洛陽商人。最初他只有羊百餘頭,十幾年間,增殖十倍,置買田宅,成為豪富。早在漢與匈奴開戰之後,卜式慨然上書,自願捐出家財的一半,輸作邊用。武帝頗為驚異,派遣使者問卜式:“你是想當官嗎?”卜式回答道:“我從小就是一個放羊的,不懂當官,不願意。”使者又問:“那麼你是有什麼冤情,需要朝廷來替你洗清嗎?”卜式答:“我平生與人沒有什麼爭執,鄉里關係和諧,沒有冤情。”使者再問:“那麼既然這樣,你到底想要得到什麼?”卜式說,“天子討伐匈奴,國民自當有力的出力,有錢的出錢,只有這樣,匈奴才可被滅。” 後來,卜式幾次要求把自己的財產捐給國家。到了“算緡令”公佈的這一年,卜式又向朝廷捐出二十萬錢,以濟國家之急。武帝聽到後,當即對他特別嘉許,拜為中郎,賜爵左庶長,田十頃,同時佈告天下,以示百姓。後來還讓他當上了僅次於丞相之位的御史大夫。 儘管有卜式這樣的例子,然而榜樣的力量卻很有限,商賈們仍然捂緊錢袋,無動於衷。於是,武帝只好使出了最強硬的招數,公元前117年,頒布“告緡令”,其內容就是鼓勵舉報,按規定,有敢於告發的人,政府賞給他沒收財產的一半。 這個“告緡令”等同發動了一場“挑動群眾告發群眾”的“人民戰爭”,此令一出,幾乎所有的中產以上的家庭全數被舉報,社會秩序頓時大亂。朝廷內部對這一法令頗多非議,武帝不惜用殺戮的辦法來對付所有的反對者,時任長安行政長官(右內史)義縱不願嚴格執行“告緡令”,藉口舉報的人都是亂民,要加以搜捕,武帝大怒,將他處以死刑。時任大農令顏異也對這一政策持不同意見,最後以“腹誹”的罪名被處死。武帝委派張湯、楊可、杜式等酷吏嚴格落實“告緡令”,而桑弘羊則是總執行人。 這場舉報運動持續推行三年之後,“告緡遍天下”,中等以上的商賈之家,大都被告發抄產――“使商賈中產以上大率破滅”,政府沒收了難以數計的民間財產以及成千上萬的奴婢,連皇宮的上林苑裡也堆滿了沒收來的財物,不得不專設水衡官來管理其事。在民間集體破產的同時,國庫為之大飽。 古今中外的歷史上,所有推行高度管制的國家主義的人,都是一群致命的自負者,而他們以及他們所在的階級則是這一自負的最大得益群體。具有迷惑性的是,他們在口頭上都以“均貧富”――救濟貧困,抑制豪強――為號召,這能夠喚起無產者對有產者的“天然”的仇恨,而實際上,他們所做的一切是為了鞏固自己的專權統治,謀求財政收入的增加。所以,國家的利益永遠在人民的利益之上。而執行這一政策的官僚,因為要與民爭利,所以又必定多為嚴厲的酷吏,先是以鐵腕手段對付商人及中產階層,然後又私下作法敲詐,結成權貴資本集團。在這種政策邏輯之下,有產者的下場是非常可悲的。而最具有諷刺性的是,政府因此增加的財政收入,大多用於國防軍備,平民階層因此而得到的實惠卻少而又少。在國家主義的政策之下,國強易得,民富難求。 漢武帝的這場“告緡運動”導致了兩個後果,第一,社會財富被強迫“清零”,中產階層集體破產,工商動力喪失;第二,更嚴重的是,政府在這場運動中跡近“無賴”,對民間毫無契約精神,造成社會財富觀念的空前激盪,民眾的儲蓄和投資意識從此銳減,據《史記·平準書》記載,“自此以後,民眾喜歡偷竊,有好看的衣服馬上就穿,好吃的馬上吃掉,不再願意儲蓄投資。”其歷史性後果耐人尋味。 在中國歷史上,漢武帝是第一個真正建立了完備的中央集權制度的大獨裁者。在全球範圍內,幾乎與漢武帝同時的另外一個獨裁人物,是羅馬共和國的凱撒(公元前102年-公元前44年)。這似乎又是一個巧合,就在中國構築了中央集權體制的時候,羅馬也從共和政體向帝國政體轉型,世界進入到了“獨裁者時代”。 從時間的角度看,無論是鑄錢權的上收、鹽鐵專營還是算緡、告緡,都發生在漢帝國與匈奴的長期戰爭進入到相持階段的關鍵時刻。上述政策的實施讓近乎空乏的國庫重新充足起來,《漢書·食貨志下》記載,“以鹽鐵緡錢之故,用少饒矣”,這一財政上的改善為漢匈戰爭的最終勝利以及其後對朝鮮、南粵等地區的征服提供了強大的經濟保障。 還要補充的一個對後世影響很大的產業政策,是對釀酒業的國營壟斷。 中國的釀酒業源遠流長,商朝的末代國君紂王好酒,曾“以酒為池“,聚三千人一起牛飲。到了西漢,釀酒技術大為提高,當時已普遍使用製曲釀造的“複式發酵法”,酒類品種也非常繁多,有以糧食為原料的稻酒、黍酒等,也有以水果為原料的葡萄酒、甘蔗酒等。 2003年,在西安發掘的一座西漢古墓中,還發現了一件儲存了52斤美酒的青銅鐘,據報導,“青銅鐘高達78厘米,通體鎦金,頂蓋密封,矗立著一個漂亮的朱雀。解開頂蓋後,裡面是透明的青綠色液體,一股強烈的酒香撲鼻而來。”文景初期,因為糧食緊張,朝廷曾頒令限制釀酒,不過酒業卻日漸發達,其利潤更是非常豐厚,《貨殖列傳》中記載,如果一年釀酒一千甕,其投資所得,相當於戰國“千乘之家”或漢代“千戶侯“的收入。 公元前98年前後,漢匈兵事再起,名將李陵兵敗,投降匈奴,武帝震怒,再發二十萬人出擊。為了增加財政收入,桑弘羊奏請武帝,實行“酒榷“,即酒類專賣政策。其辦法與食鹽專賣類似,由官府供給私營釀酒作坊糧食、酒麯等原料,規定釀造品種和規格,生產出來後,由官府統一收購和銷售,就是所謂的“縣官自酤榷賣酒,小民不復得酤也”。據史家吳慧的計算,酒榷的專營收入非常之高,每生產一千甕的酒,至少可得到25萬2千錢的收益,通過統購統銷,又可再得百分之二十的盈利。桑弘羊將這部分收入“贍邊,給戰士”,大大緩解了財政壓力。 從此以後,酒榷與鹽鐵並列稱為“三業”,成為國家實行壟斷經營的主要產業,歷代衍續,從未中斷。 桑弘羊主持全國財經事務前後達二十三年之久,可謂是漢武盛世的最大功臣。漢武帝是中國歷史上最強勢的一代雄主,他好大喜功,黷武嗜殺,對臣下猜忌無度,榮辱隨性,在桑弘羊之前,十年之內先後換了六任大農令,其中兩人被誅殺,只有桑弘羊署理此職後,再無更替,由此可見武帝對他倚重和滿意,時人評論說,武帝對他言聽計從,好比當年越王勾踐對文種和范蠡那樣。 不過,在朝廷內外,桑弘羊的政策還是遇到了眾多的反對者,其中尤為激烈的,包括當世最著名的兩個知識分子——大儒董仲舒和《史記》作者司馬遷,另外就是“愛國商人”的典範――御史大夫卜式。 董仲舒是漢代儒家的奠基級人物,他明確地反對國營化政策,認為應該使“鹽鐵皆歸於民”,他還提出享受政府俸祿的官員和貴族應該退出商界,不應該與民爭利。那麼國家如何才能富強?他給出了三個辦法,分別是:薄賦輕徭、重視農業和以仁義治天下。這三點似乎並無創見,是重複了孟子、賈誼等人的老調,在急於建功立業的漢武帝聽來,都是不值得一駁的書生之見。司馬遷的經濟觀點與董仲舒有類似之處,相對的,他對商人階層給予了更多的同情和認可――他稱那些大商人是“當世千里之中賢人所以富者”,有不少史家甚至認定《平準書》和《貨殖列傳》實際上是司馬遷為了反對官營工商業政策而寫的兩篇專門論文。 卜式是漢武帝非常寵信的大臣,不過他似乎從一開始就對國營化政策不以為然,早在鹽鐵專營政策推出的第三年,他就與孔僅一起上書力陳專營之弊,結果讓孔僅丟了官。卜式一再的提出反對意見,讓武帝很不高興,有一次,就以卜式不會寫文章為藉口,免去了他的御史大夫的職務。可是這位養羊出身的前商人似乎並沒有放棄自己的觀點,有一年,天下大旱,武帝讓大臣們想想有什麼辦法,卜式獻上的計策竟然是:“只要把桑弘羊放到鐵鍋裡煮熟了,老天就會降雨”——“烹弘羊,天乃可雨”,史書沒有記載武帝看到這份奏章時是怎樣的表情。 武帝當然沒有把桑弘羊煮熟了,不過到了他的晚年,確乎已經出現了重大的政策後遺症。對財富的嗜血般的追求,是隨著大一統中央集權制度一起來到這個世上的,在強大的國家機器的支配下,民生貧乏,怨聲載道,“天下困弊,盜賊群起”,幾乎要重蹈秦始皇的覆轍。公元前89年,68歲的漢武帝不得不頒布《輪台罪己詔》,內稱“本皇帝自即位以來,所做出的行為很是狂悖,使得天下百姓愁苦,我現在追悔不及,從今往後,凡是有傷害百姓、讓天下人勞苦的政策,全部都要停止。”他提出,“當務之急是停止苛刻粗暴的政策,減少賦稅徭役,恢復重視農耕和畜牧的政策,減少軍備開支。”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份記錄在案的皇帝檢討書。以武帝的雄才偉略,早年不可一世,晚年黯然罪己,也算是歷史的一個諷刺和警醒。 此後,中央政策趨於寬鬆,民間稍得喘息,終於避免了更大的動盪,司馬光在中就尖銳地評論說,“武帝晚期其實已出現了秦朝滅亡時的跡象,不過卻僥倖地避免了滅亡的後果。”強勢的國營化運動在短期內能夠發揮“舉國效應”,迅速地提高國家的生產能力和財政能力,對外可以與最強大的敵人進行交戰,在內可以建成規模空前的大型工廠,甚至可以製造出原子彈,但是長期發展而言,則必然削弱了民間經濟的積極性,導致社會機能的退化,進而在長期造成了國力的衰落。所以,國家主義和計劃經濟基本上都有一個特點,那就是“一世而盛,一世而衰”,始皇如此,武帝如此,後世所有信奉和實踐這一模式的治國者莫不陷入這一可怕的邏輯。 就在頒布《罪己詔》的兩年後,公元前87年,一代大帝漢武帝鬱鬱而終。臨終前,他將桑弘羊提拔為御史大夫,並與霍光、上官桀等並列為四位託孤大臣之一。然而,隨著武帝的去世,桑弘羊的政治生命很快就走到了終點。 公元前81年2月,漢帝國的朝堂之上舉辦了一次關於鹽鐵專營政策的公開辯論會。一方是桑弘羊和他的屬吏,另一方是一群儒生,一個叫桓寬的人如實地記錄這次辯論的內容,寫成一部流傳至今的奇書——《鹽鐵論》。 鹽鐵會議的舉行有政治上的背景,當時,大將軍霍光為了清洗桑弘羊,利用從朝廷到民間對國營化政策的反對情緒,專設此局。根據記載,鹽鐵會議陸續開了半年之久,站在桑弘羊對立面的是六十多位伶牙俐齒的儒生,他們都是從各郡國被選拔出來的“賢良”和“文學”。從《鹽鐵論》看,雙方言辭激烈,甚至到了人身攻擊的地步,桑弘羊譏諷這些儒生“偷穿了周公的外衣,思想全然被舊的學術所限制”,儒生們當即反唇相譏說,“我們偷穿了周公的外衣,而你卻偷走了周公的官位,我們的思想被舊學術限制,你的思想卻被錢財給迷惑住了。”在這場大辯論中,桑弘羊明顯處於被攻擊的守勢,桓寬真實地記錄了他當時的種種表情,如“大夫默然”、“作色不應”、“繆然不言”、“悒悒而不言”、“勃然作色,默而不應”、“俯仰未應對”、“憮然內慚,四據而不言”等,顯然是一付被告的模樣,他前後發言一百三十多次,均是為專營政策做頑強的辯護,這也成為後世研究桑氏經濟思想的最生動和寶貴的原始資料。 群儒反對國營化政策的理由主要集中在以下三點—— 一是指責鹽鐵、均輸、平準等是“與民爭利”,造成官商勾結,物價沸騰,民間經濟蕭條; 二是國營企業生產和經營存在重大弊端,其商品要么不適民用,要么質量惡劣,各級官吏則強買強賣。賢良、文學們描述說,“政府鑄造的鐵器,大多是大的器皿,非常不合適小老百姓使用”、“政府做出來的鐵器,大多質量低劣,售價卻很昂貴,還強買強賣,老百姓不得不改用木器耕作。” 三是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權貴經濟,形成了一個背靠政權,以國營為名,通過特權而攫取龐大利益的經濟集團,他們的權勢大於朝廷重臣,他們的富足一點也不遜色於范蠡之輩。 群儒所提出的這幾點,在桑弘羊看來,都不陌生,他一一予以回應和駁斥。在他看來,這些人來自民間,都沒有治國的經驗,只能提出國營化的弊端,卻提不出有創見的建設性意見,相反,作為一個十多歲就進入宮廷,經歷了整個武帝時期的老資格理財專家,桑弘羊以及他的屬吏多次拿自己與傳說中的名臣相比,自以為治國業績絕不輸於前人。在他看來,如果不執行國營化政策,戰爭的開支從哪裡出?國家的財政從哪裡得?地方割據的景像如何化解?而這三項不正是治國者必鬚麵對和解決的最重要課題嗎?為了表示自己與滿口“仁義道德”的儒生們的觀念對立,桑弘羊在一百多次的回應中,從來沒有使用過“仁義”二字。 在西漢時期,知識界對商鞅的評價已頗負面,獨獨桑弘羊對之褒揚有加,在《鹽鐵論》中專門有一章《非鞅》,辯論雙方對這一併不久遠的歷史人物進行了一次激烈的辯駁。與儒生的觀點截然相反,桑弘羊認為商鞅“利用不竭而民不知,地盡西河而民不苦”,真正做到了“不賦百姓而師以瞻”。 在《鹽鐵論》一書中,桑弘羊的經濟思想得到了一次淋漓盡致的呈現。或許是商人家庭的背景,也或許是天賦所在,桑弘羊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把工商業看成是“富國之本”的人,這比管仲、范蠡以及白圭等人又進了一步。 他提出“富國何必用本農,足民何必井田也”——“要讓國家強大何必依賴於農業,要讓百姓富足何必用井田制這樣的笨辦法。”又說,“富在術數,不在勞身,利在勢居,不在力耕”――致富之道在於謀略,不在於身體的辛勞,利潤的獲取在於積聚效益,而不在盲目的蠻幹。他甚至認為,工商不暢,農業無從發展,國家財政也失去來源。 在“獨尊儒術”的武帝年代,這種思想顯得特別的瀟灑,在後世無數的儒家學者看來,它更近乎狂妄和大逆不道。與西方相比,一直到15世紀之後,歐洲才出現了類似的重商主義思潮。史家胡寄窗在《中國經濟思想史中》中評論說,桑弘羊幾乎已是擺脫了倫理的局限而考察財富問題,他的重商理念,百代以降,少有認可。 《桑弘羊評傳》的作者晉文也認為,“桑弘羊經濟思想的最大貢獻就是強調工商富國”。他所提出及執行的所有經濟政策的主旨並不在於壓抑工商業――相反,他是最早透徹地看到了工商業所存在的巨大利潤,他的目標在於將工商的私人利潤轉化為國家的利潤。也就是說,他主張以發展國營工商業為主體的命令型計劃經濟,在這一方面,桑弘羊繼承了管仲的鹽鐵專營思想,並進一步的擴大化和製度化。 在這個意義上,說中國自古是“輕商”的國家,就成了一個偽命題。因為,自漢武帝之後的中國歷代統治者從來沒有輕視工商業,他們只是輕視商人而已。他們把最能夠產生利潤的工商業收歸為國家經營,是世界上最早意識到“工商富國”的一撥人。當國家直接進入到產業經濟之後,國家資本集團就與民營資本集團構成了競爭之勢,後者自然就應該遭到打壓。所以,輕視商人與重視工商,正是一體兩面的結果。 此外,桑弘羊與管仲一樣,是一個崇尚消費和喜歡奢侈的人。從春秋戰國到1869年的兩千多年中,只有三位思想家是信奉“奢靡利國論”的,一是管仲,二是桑弘羊,三是晚清的魏源。其中,桑弘羊又是唯一一個輕視節儉而推崇奢靡的人。 《鹽鐵論》是中央集權體制在中國出現之後,人們對經濟治理模式的一次總檢討,面對一個前所未見、疆域廣大、人口眾多的帝國,人們顯得焦慮卻手足無措,而剛剛過去的武帝“盛世”,既讓他們感到了帝國的榮耀,同時也飽受集權之苦。在鹽鐵會議上,辯論雙方所涉及的話題已非常深入,甚至可以說,困擾中國至今的眾多治國難題――特別是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分配以及國家在國民經濟中的角色困境,在當時已經逼現無遺。讓人嘆息的是,儘管國人在如此早的時候就已經在探索中央集權體制下的經濟制度創新,然而在隨後的兩千年裡,思考一直未有寸進。這一景象的出現,應與儒家思想在經濟思考上的先天不足有重大的干系。 先秦的諸子百家,除了法家有兼併天下的理念之外,其餘諸子都是小國寡民的思想產物,其中,對後世影響最大的儒家和道家尤其如此。道家的黃老、莊子以清心寡欲為生命訴求,全面排斥權力管制,卻放棄物質進步,以內向封閉和“無為而治”為理想,而儒家的孔孟雖然積極入世,但是在經濟制度上一味以復古為目標,幾乎沒有太多的系統性思考,與法家、墨家乃至農家、雜家相比,儒家的經濟理論體係可謂是最為薄弱的。後世的歷代儒學大家,在孔孟鋪設的軌道上亦步亦趨,幾乎不敢有所創新,因而在經濟思想上可以說是顆粒無收。更糟糕的是,儒家以談論利益為恥,所謂“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到了漢代,董仲舒更提出“夫仁人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不求功利的思想原無所謂好壞,但是到了治國的層面上,卻顯得非常的可笑。其實,歷代統治者早已隱約發現了其中的軟肋,故有治國需“霸王道相雜”的體會,後世中國出現“表儒內法”的狀態,與儒家在經濟思想上的貧乏與虛弱是分不開的。 因而,在鹽鐵會議上,群儒對於桑弘羊的政策,只知洶洶反對,卻提不出任何建設性的方案,雙方交鋒每每擦肩而過。群儒一直不敢直面桑弘羊一再提出的這個問題:在對外戰事不斷、國內天災頻繁的時候,如果通過增加稅賦和徭役的辦法來解決財政上的困難,勢必激發民變,無異於飲鳩止渴,而採取官營工商業和“寓稅於價”的辦法,卻完全可以達到“民不益賦”又增加國庫收入的目的。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嗎? 從《鹽鐵論》的記錄可見,在歷時半年的鹽鐵會議上,處在“被告”地位上的桑弘羊滔滔雄辯,一點也不落下風。甚至到了會議結束的時候,他還頗為風趣地說,“我們的辯論到這裡就結束吧,膠粘的車子突然遇上雨,就此與諸位先生別過。” 從會後的政策變動來看,雖然他的政治對手霍光鼓動儒生對國營化政策進行了猛烈的抨擊,但是最終沒有勇氣將之全部廢止,只是像徵性地取消了酒類的專營。 不過儘管如此,霍光還是沒有放過桑弘羊。在鹽鐵會議之後的第二年,公元前80年9月,他以參與謀反的罪名抓捕了75歲的桑弘羊,並處以滅族的酷刑,一代理財大師以最血腥的方式謝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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