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案例(第六輯):後WTO時代,反傾銷的防範和應對

第7章 奧康:反傾銷突圍

2006年10月5日,歐盟做出最終裁決,正式對原產於中國的皮鞋產品實施徵收為期2年的16.5%的反傾銷稅。如此高額的稅率,對中國鞋企的出口意味著什麼不言自明。 中國鞋業將遭受毀滅性打擊!這並非危言聳聽。因為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鞋業產品製造國,一直是歐美等貿易大國的貼牌產品加工地,在南方地區多數鞋業工廠做的生意都是“OEM”(原始設備生產商)。但是大多數無穩定銷售渠道的中小企業來說,16.5%反傾銷稅所增加的成本就意味著他們將被迫放棄歐盟市場。而兩年的上訴時間、百萬元人民幣的訴訟費也不是這些低利潤的企業所能承受的,於是他們只能是轉移出口,或是關門倒閉。 而面對這種嚴重打擊,千餘家中國鞋企卻選擇了集體失語。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在以往遭遇國際貿易糾紛時,中國企業常常表現得束手無策,甚至互相推諉。之所以如此,原因各異:有的是在認識上擺脫“政府依賴症”,總以為應對反傾銷是政府的事。面對“國際官司”,企業把希望寄託在政府身上。其實企業才是直接參與的主體,是“主角”,政府其實是“配角”,只能採取配合、引導等間接措施來輔助企業走出困境;有的是不懂“遊戲規則”,規則不清直接導致在遭遇反傾銷時絕大多數企業採取迴避和退讓的做法;有的是缺乏強有力的組織做後盾、能力不足。許多遭遇反傾銷糾紛的中國企業在國際市場的利潤空間比較小。一旦出現糾紛,在意識不足、訴訟成本過高,加上行業協會缺乏專業人才和相關經驗的情況下,不少中國企業“不訴而敗”。從發達國家低就業的“替罪羊”到貿易爭端的“勝利者”,其間的路程,中國企業要走的遠比我們想像的更長。

一片沉寂中,奧康再次以特立獨行者的姿態站了出來。其實,奧康完全可以事不關己,作“壁上觀”。因為作為一個經歷多年積累的中國鞋業知名品牌,奧康比其他中國鞋企不僅僅擁有更多的經驗,關鍵是品牌的樹立和銷售渠道的建立。比如奧康與意大利第一鞋業品牌GEOX進行合作,奧康年銷售量的25%以上出口歐盟,奧康年出口量的70%以上也是出口歐盟,這一數量在2006年已超過200萬雙。因此,作為一個走高端路線並具有穩定銷售渠道的企業來講,奧康在這次反傾銷風波中所受的影響並沒有其他中小企業那麼大。 16.5%反傾銷稅的大部分成本,將會由奧康在歐盟的銷售商和歐盟的消費者來買單,奧康本身增加的成本並不多。但最後奧康還是選擇採用法律手段,到歐洲法院起訴歐盟的反傾銷舉措,以爭取自身的合法利益。

“無論如何,一定要讓歐盟聽到中國鞋企抗辯的聲音!”奧康深知此次訴訟,過程重於結果。正如奧康總裁王振滔所說:“看看歐盟這次為期2年的16.5%的反傾銷稅背後是什麼就明白了。其實,從某種意義上說,它是一種嘗試。也就是說,如果這2年中國企業能忍受,那麼第二步他們就會制定5年,前後等於是7年,中國鞋企就將輸得一塌糊塗!”王振滔多次強調:“不管這場官司的輸贏,對中國製鞋業來講,輸了也是贏了,贏了是更贏。”“如果我們贏了,歐盟也沒有輸,因為他們徵稅兩年。中國企業也因此可能取消下一個5年。即使我們輸了,我們也從中學到了很多東西。我相信,歐盟不來,其他國家還會來,畢竟我們加入WTO時間比較短,對國際遊戲規則不是很懂。這次哪怕輸了,下一次其他國家來,我們至少會知道該怎麼做。”在他看來,重要的是2年以後的事情。 “在整個抗辯過程中,我們都特別積極主動。我們這樣做,第一是從行業的角度,讓他們聽聽我們的聲音,此外,我們也想通過這個例子學到很多的東西,可以把這個遊戲規則摸透。我認為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反傾銷早一點出現,我們可以早一點學會WTO的遊戲規則。”

王振滔認為奧康的做法意義深遠,至少明白以後在走向國際化道路的時候遇到這樣的問題該怎樣去做。 “這次的反傾銷事件對中國鞋業的國際化來說僅僅是開始,如果我們對反傾銷以積極的心態面對,不要認為反傾銷就是給我們打擊。若干年後,我們可能會感謝歐洲人的反傾銷,因為它給了溫州鞋乃至中國鞋第二次鳳凰涅槃的機會。反傾銷到來的越早,我們也許就能越早地學會WTO遊戲規則。”事實上,隨著中國鞋企海外市場的拓展,反傾銷等貿易壁壘是無法避免的,沒有今年的歐盟,也可能有明年的美國。反傾銷現在來了,中國製鞋企業可以藉此加大自主創新力度,提升產業機構。有壓力,有發展,從這個角度說,反傾銷也許是件好事。 一直看重“社會責任”的奧康,這一次看來十足的英雄氣概。儘管早前,人們普遍擔心奧康國際“馬拉松”官司不過是“單薄的反擊”,但王振滔面對質疑還是平靜而不失風範:我們這次的反傾銷訴訟,也許代價很大,但奧康作為國內最大的民營製鞋企業,我們有這個責任。我們對國家、對行業都作了一件有意義的事情。對我來講也實現了自己“言必行、行必果”的承諾。

實際上,當上訴企業站在一起的時候,這種“英雄行為”就不是孤獨的了。我們明顯感受到了這種特有的責任、信心、胸懷,還有,崇高的使命感。 素有“反傾銷第一律師”之稱的蒲凌塵,是此次鞋業反傾銷案4家中國鞋企的代理律師。 4年前,他曾是中國“加入世貿第一案”——溫州打火機反傾銷案的代理律師;4年後,他再次代表中國企業,在中國入世五年過渡期結束後的“第一辯”中與歐盟叫板。 對於奧康的訴訟,蒲凌塵認為,要在這樣的官司中勝出,絕非一件易事,關鍵要證明兩點:第一,歐盟委員會沒有預料到對中國發起反傾銷調查後,會有150多家企業應訴。因此其啟動了WTO法和歐盟法都給予承認的抽樣調查程序,抽取出口量排在前十位的企業進行調查。後140多家企業同樣填了調查表,卻沒有被審核,直接因為前面那些企業沒有獲得市場經濟地位而得到了同樣的結果。問題在於,剩下的那些企業還需不需要填調查表?作為當事人,如果對於程序沒有可預見性,為什麼還要去做?在反傾銷調查立案時,歐委會是要求所有當事人都必須提供市場經濟地位證明的,但又對遞交了資料的後140多家企業沒有任何說法。因此,蒲凌塵認為《歐盟反傾銷條例》關於市場經濟地位的條款(第二條第7款)和關於抽樣的條款(第十七條)之間沒有銜接,有不太完善的地方。法院對於這兩個條款應該有個明確的解釋。第二,從損害認定上來說,歐盟有些不太符合WTO法規,也不太符合自身反傾銷法的做法,比如在確定銷售與損害間的因果關係上、在調查的方法上、在反傾銷稅幅度的確定上等。關於這些方法,WTO沒有很細的規定,只規定了原則和框架。但我們可以往回倒推,證明歐盟的方法是欠妥的。

反傾銷訴訟,實際上也是對中國企業管理的全面挑戰。據報導,過去的反傾銷訴訟案例中暴露出有的企業沒有完善的財務記錄,有的企業沒有按照歐盟要求,對出口的每一批產品進行價格、成本記賬。這些中國企業過去不太重視的問題都會在訴訟中成為致命弱點。以此看來,只有長期規範經營的優秀企業,才可能經得起反傾銷訴訟的考驗。它要求企業產權明晰,不受政府控制,自由決策採購生產要素;會計規範記賬,實行獨立審計;成本、資產價值不受非市場經濟因素扭曲;企業的經營性和持續性受《公司法》和《破產法》保護等等。對於這些方面,奧康集團宣傳部負責人回答記者說:“奧康既然決定站出來,肯定是有底氣的!” 但蒲凌塵也表示了一定的擔心。 “我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但畢竟是到別人的地盤上去打官司,壓力還是很大。但是無論結果如何,這個案子說明了中國企業維護自身權益意識的進步,這是它的意義。而且反傾銷也不是一件壞事情,行業會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過去、現在和將來。”蒲凌塵表示。

那麼,如果中方獲勝,歐方敗訴,將是一種怎樣的結局呢?據了解,歐委會屆時必須按照法院的判決對這幾家上訴企業的反傾銷稅率進行調整,如重新調查和計算、給予市場經濟地位或差別對待、反傾銷稅率降為零等。歐委會必須返還這2年多期間內有關企業已經向歐盟海關交納的反傾銷稅。同時,敗訴方還要承擔勝訴方直接合理的訴訟支出。 有關中國鞋子的三把火是中國鞋成長的印痕,王振滔和他的奧康就是從這三把火中“燒出來”的。 第一把火是1987年8月8日的那場焚燒溫州鞋的大火,那次燒醒了王振滔,也徹底鍛煉了王振滔。他說,如果沒有這把火的話,奧康不可能做到今天這麼大。 第二把火是1999年12月15日,當時王振滔偶然碰到一個人說要在杭州舉辦一個溫州產品展,王振滔敏銳地意識到這是個不可錯過的時機。他就說,去展覽的話是不是可以搞一點宣傳,後來那個人說:王總,不用什麼宣傳,把產品做好就可以了。王振滔卻不這麼看,他說做產品簡單,大家都知道溫州鞋的第一把火,現在這麼冰天雪地的,我們是不是再點一把火?後來大家都說行,於是馬上就開始行動。

第三把火就是2004年9月西班牙燒中國鞋的大火。那把無理的火,讓全世界震驚,但留給中國鞋業的更多是無盡地憂思。與杭州的那把大火整整相隔7年。 “我們現在要燒第四把火。”王振滔再顯英雄本色,風采依然,“今天點的這把火,是把奧康推向國際化的一把火。” 這把火當然指針此次反傾銷訴訟。自2006年11月29日,奧康又與全球最大的華人門戶網站之一的新浪網達成了戰略合作關係。新浪網除了為奧康提供先進的網絡營銷平台外,還將持續關注奧康等幾家鞋企反傾銷訴訟,支持中國企業爭取自己的正當權益。 2007年1月8日,奧康集團、泰馬集團數家上訴歐盟的中國製鞋企業聯合起來了,他們將為中國鞋應對國際貿易壁壘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經驗,更重要的,它表達了中國製鞋走向世界的決心和勇氣。

“我認為花點錢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告訴他們,我們中國的鞋子不比他們差甚至要比他們更好。在去年9月5日上海的國際鞋業大會上,美國的零售主席就講了這句話,現在在全世界的消費者的心目中沒有感覺到中國的鞋子比較差。這個觀念現在已經開始轉變了,我認為奧康和中國有品牌和影響的企業可以走出去,現在已經是時候了。”此刻,王振滔表現出了一個卓越領導人的遠見和願景,在他看來,反傾銷不是給奧康打擊,而恰恰是一次契機,若干年後,國人還可能感謝歐洲人的反傾銷,因為他們的“刁難”催生了溫州鞋乃至中國鞋第二次鳳凰涅槃。所以,任何企業都要永遠保持積極、樂觀、向上的心態,去尋求創新、引領潮流、影響趨勢。面對這次風波,奧康最先踏上了打破國際貿易壁壘的征途,它不僅為今後本行業和其它行業提供了可資借鑒的寶貴經驗,也向世人宣告中國反傾銷開啟“破冰之旅”——奧康再一次實踐了它的企業哲學:“夢想是走出來的。”

2005年6月30日和7月7日,歐盟委員會對我國勞保鞋和部分皮鞋實施反傾銷立案調查,其中勞保鞋涉案金額在5255萬美元、皮鞋案金額高達7.3億美元。 2005年11月底,歐盟完成對我國13家皮鞋企業和4家勞保企業的反傾銷抽樣核查,其中皮鞋重災區在廣東,勞保鞋則是溫州佔了主要部分。 2006年2月23日,歐盟貿易委員曼德爾森表示,由於調查顯示中國和越南產皮鞋以低於本國生產成本的價格傾銷到歐盟,歐盟委員會建議從4月7日起對中國和越南產皮鞋徵收為期半年的臨時性反傾銷稅。 2006年3月8日,溫州、廣州、泉州三大產鞋基地鞋革協會聯手建立“反傾銷應對聯盟”,並在廣州發布初步立場文件。 2006年3月23日,歐盟成員投票通過從2006年4月7日起對所有中國出口到歐盟的皮鞋徵收4.8%的關稅,到同年10月增加到19.4%。

2006年10月7日,歐盟正式啟動對原產於中國的皮鞋產品實施徵收為期兩年的16.5%的反傾銷稅。 2006年10月23日,奧康集團正式決定聘請“反傾銷第一律師”蒲凌塵向歐盟一審法院提起訴訟,狀告歐盟理事會發布的徵收16.5%的反傾銷稅的法規不符合歐盟的相關法律。隨後,溫州泰馬、廣東南海金履和廣東萬邦等3家企業跟進,也宣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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