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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八章制度有多重要?

大國經濟之路 王志浩 12252 2018-03-18
經濟學家常受這樣一個問題的困擾:為什麼有的經濟體茁壯成長,有的經濟體卻躑躅不前?有的經濟學家說這主要是天氣惹的禍——如果天氣又熱又潮,難免常受疾病侵擾;如果又熱又乾,乾旱貧瘠的土地則會制約經濟發展。這兩種天氣全讓非洲趕上了,因此,有觀點認為,非洲幾乎沒什麼機會發展經濟。但是這又無法解釋為什麼博茨瓦納這樣的經濟體會與眾不同——那裡的經濟發展得實在是不錯。而它的鄰居津巴布韋,卻是一個災難不斷的地方,至少近些年如此。還有一些經濟學家認為,發展經濟首先應壓縮政府規模,控制政府權力,簡化企業經營的行政審批程序,降低稅率,允許私人企業持續經營賺錢並創造就業。但是,當然我們也明白,如果這些規則走得太遠,國家將會過於貧窮,不能保護弱勢群體,也不能阻止勢力強大的企業力量的滲透。這樣的話,這個經濟體就會走向不好的方向。還有很多經濟學家,包括很多中國學者在內,將重點放在“制度”,以及製度對經濟增長所起的作用方面。

本章中,我們專門來談談制度——法治,包括各種成文的製度和不成文的潛規則。制度為商業製定遊戲規則。制度究竟是什麼呢?這些制度好不好?有什麼弱點?中國製度建設情況能有多大改變?得當的製度對於經濟增長至關重要。它們能夠支持投資、創新和消費,制約權力的濫用。行政權力濫用是破壞經濟增長的因素之一。正如中國共產黨執政60年得到的經驗,制度可以帶來天壤之別。制度在前30年擊倒了這個國家,在第二個30年成就了這個國家。 在麻省理工學院教授達龍·阿西莫格魯(Daron Acemoglu)的幫助下,我們將探討制度在影響經濟增長方面所起的作用(以及全世界商業經營中面臨的壞制度的挑戰),看看其中學到的經驗教訓能否適用於中國。阿西莫格魯發現幾百年前確立的法治給不同國家帶來巨大的差別。這意味著今日中國人的生活中可能留下了帝制的烙印,同時受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來的製度以及20世紀80年代以後發展起來的新制度的共同影響。歷史的製度能夠持久,是阿西莫格魯透露出的信息。此外他的主要觀點是,某一制度中的重大改變很難實現。我相信這是十分艱鉅的挑戰。

現在發生了什麼?中國近年來走過的道路表明,某些制度是可以改變的,但同時也告訴我們,某些制度很難被改變。 “摸著石頭過河”是一個不錯的策略——只要河裡的石頭足夠多,你也夠勇敢,敢於不斷地從一塊石頭跳到下一塊。我的感覺,當前我們的製度改革正走在河中央,而且,不十分確定下一塊石頭在哪。在本章中我想說的是,冷眼旁觀今天我們所處的製度,似乎對於支持下一階段的經濟增長而言還不夠完善。事實證明,中國的製度對於匯聚資源,投向重工業方面是有效的。但當前的製度不能普遍適於私人企業、創新和服務業,也不十分適於自然環境保護。我們不妨借助世界銀行所得全球營商環境調查排名,來比較各種經濟制度的優劣。可以看出,中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僅建成了一半。改革還會向前走,但動力顯得不是很足,需要做的事情還很多。

經濟學家都認同製度的重要性。但什麼是製度呢?經濟學界就這一問題存在很大分歧,但歸根到底,制度基本上關乎法治。制度包括議會、國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立法,政府部門製定的規範性文件,以及所有幫助法律實施的事情,如公共治安、訴訟體系,也包括自然人之間、企業之間糾紛調解仲裁的所有規則。例如,在國際上,WTO這樣一個機構制定並監督著一整套國際貿易的規則及實施,還有一整套國家之間發生貿易衝突時的仲裁協調機制。在日常生活中,你每天都在和製度發生著關係:制度確定你交多少電費,如果超速駕駛會領到罰單,也決定你為什麼能輕易地在路邊買到盜版光盤。簡言之,制度就是遊戲規則。而且這個遊戲貫穿你的一生,或者至少你一生中的大部分時間,關係到你的金錢、時間、娛樂等等,佔據你生活的一大部分。在一個國家裡,只要規則在,違反遊戲規則的人就要付出代價,受到經濟處罰或其他懲罰。當然,在全球層面上,每個國家保留違反規則的權利——但意味著它們將面對不得不出局的潛在危險,並將承受消極的後果。

一整套綜合的製度統治著中國的經濟生活。其中部分制度是正式的(明文規定的法律法規),但也有很多是非正式、不成文的(只意會身教不言傳的)。對於老外(包括我們這些研究經濟的老外)來說,中國很神秘的一點是,正式的規則和實際行事遵行的法則之間經常存在不小的距離。某日我見到北方某港口城市的前任副市長,他笑言“不做官員你永遠不會懂中國”,滿臉的成就感。如今他早已卸任,拿著某港資房地產公司開出的高薪,幫助拓展內地業務,顯然做得十分成功。他自豪地誇耀說,通過他的關係他們公司在上海以便宜的價格屯了很多地。他很懂潛規則。 經濟學家尤其感興趣的是捍衛財產權的製度,也就是保護普通人的金錢、房屋、土地等財產不被擁有財富和權力者竊取、佔有的法律。經濟學家發現了一條普遍的規律,制度健全的地方,經濟更有可能繁榮。其中緣由不難理解。如果你擔心為修建廠房而購置的土地和設備有一天能賺錢的時候會被偷走或奪走,那你怎麼還敢買呢?買房子也是一樣,如果你認為有人會藉助法律體系,從你手中奪走你的房子,那你在買房的時候會再三思量。或者假如你乃一介農夫,如果擔心某一天你的土地由於開發商的賄賂而被奪走,你還會在地裡投入很多嗎?或者,假如你是一名年輕有為的工程師,如果你永遠不能擁有自己的發明,也沒法阻止別人復制,你會花費數年時間來研究和開發嗎?因此,能夠保護財產權的好的製度非常重要。沒有保障財產權利的製度,就沒人敢開工廠、買房,農民不敢在土地上投資,工程師也不能數年如一日地鑽研新發明。

但制度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呢?制度有力或者薄弱的原因是什麼?這個問題非常重要。如果我們懂得如何構建有力的製度,就可以走上幫助窮國走向經濟成功的漫漫長路。一些經濟學家(包括丹尼·羅德里克,我們已在第三章提到過他)認為,重大的政治制度十分重要。他認為多黨制民主政治是最有利於經濟增長的政治制度,原因是這種政治制度通常意味著重要政策的波動較小,一般來說經濟危機能夠得到更好的管理,也意味著增長帶來的好處能夠被更多的人分享。 “Do Democratic Transitions Produce Bad Economic Outcomes?”,with Romain Wacziarg,December 2004,也有人(包括很多我認識的在華經商的外國人)親眼看到了中國的政黨制度,認為這種制度在資源配置、設施建設、制定長期規劃、為公眾利益制定決策方面非常有效。他們對政府能夠在極短的時間裡修條路蓋座大樓的能力大為驚嘆,這在具有詳盡的財產權利保護的製度下是不可能實現的。他們交口稱讚中國,取笑印度亂哄哄的民主連路也修不了,工廠只好從一個邦搬到另一個邦,直到哪個邦工會允許企業經營。這些生意場上的朋友說得不錯。但是,他們沒有被趕出城裡,他們的房子沒有被強行拆除,他們自己沒有被安置到離上班地點25公里以外的地方居住。飛快的城市改擴建的擁護者往往是從中受益的人,而不是作出犧牲的人。

對於什麼是形成製度的最重要因素,經濟學家作出了一定的回答。阿西莫格魯在這一領域頗有建樹。這位土耳其裔經濟學家執教於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是2005年克拉克獎得主,該獎項只頒給40歲以下最出色的經濟學家。他是當代最聰明的人之一,是經濟學界一顆冉冉升起的明星。 為找到問題的根本,阿西莫格魯深入歷史,對非洲、拉美和其他“新世界”的歐洲早期移民進行了研究。 “Unbundling Institutions”,with Simon Johnson,October 2004,這一角度的確非常巧妙。為什麼呢?因為很少有經濟學家做過這樣的嘗試。自然科學家在實驗室里通過實驗做研究,原料是什麼,用量多少,實驗條件都盡在掌握,可以反复實驗,改變用量,改變實驗條件,記錄下每次實驗的結果。通過這種行為,人類獲得了對世界的精確認識。相形之下,經濟學家要研究的是真實生活,而且往往是亂如麻的真實生活。更不能把活人拿來反复做實驗——人處於不斷的變化之中,千人千面,禀賦各異,觀點、經歷和關係也林林總總、錯綜複雜。因此,經濟學家很難聲稱X導致了Y,因為我們沒有辦法斷定因素M、I、T沒有起作用。從歷史中找答案是很巧妙的方法。從某些方面看,過去發生的事實最接近於經濟學家希望看到的自然的實驗。當時現代社會尚未出現,歐洲早期移民到達的大多數地方沒有製度。因此,看這些地方制度的演進就像在皮氏培養皿裡觀察制度的生長。阿西莫格魯認為我們可以找出是哪些力量推動了製度的演進,以及這些制度起什麼作用。阿西莫格魯最令人驚異的一點發現是,一地在殖民地時期發生的一些事情至今仍對該地發揮影響力。

他觀察了歐洲早期移民到達71個地方(後來均成為獨立國家)後發生的事情。他的第一個發現是,幾百年前早期移民的死亡率與今天的“壞”制度,即財產權得不到有效的保護,有著很強的關係。這是為什麼呢?阿西莫格魯的解釋很有趣,大致是這樣:幾百年前,早期移民的死亡率高,導致前往那個國家的新移民減少。留在該國的為數不多的新移民希望確保他們仍然掌握領導地位,比當地人生活得更富裕,因此他們要確保法律和法庭一直處於他們的掌控之中。換言之,他們要確保社會的運行建立在人所控制的法律基礎之上,而不是法治。因此,真實的財產權利並未得到恰當的保護。阿西莫格魯還發現,新移民抵達時當地人口密度也很重要。當地人口越多,越集中,那裡的製度就會越壞。同樣,這也是由於人數較少的歐洲早期移民希望確保將所有財富掌握在自己手中,而操縱法律是保存自己的財富及竊取他人財富的最有保障的手段。

相反,在那些早期移民身體狀況良好,大批移民隨後跟至的地方,比較好的製度建立起來。當地人口少並且分散的情況,更有利於較好的製度的建立,原因是能夠被剝削的人口數量少。美國、加拿大、新西蘭和澳大利亞發展起了相當好的製度,並延續至今。這一點我們已經知道。令人驚訝的是,阿西莫格魯的模型同樣適用於非洲和拉美。在秘魯,因黃熱病減少了人口的西班牙早期移民遇到的是富裕的城市化的印加人,他們開始了對後者的持續掠奪,這意味著好的製度永遠不會建立起來。社會動盪、收入失衡、經濟低增長,這些問題直至今日依舊存在。非洲也有很多同樣的故事,但也有顯著的例外。比如,博茨瓦納的情況就遠遠好於很多非洲國家。來到博茨瓦納的大量早期移民保持了健康的身體狀況,建立起與故鄉相似的製度,這個國家走向了富裕。事實上,這個位於非洲南部的國家的經濟發展一直不錯,它是近年來全世界範圍內能夠和中國經濟增速媲美的為數不多的國家之一。又比如剛果,這個自然資源豐富的國家,遭到人數不多的比利時人和其他歐洲移民的開發,甚至始終未能成立一個政府,至今仍災害連綿。

有趣的是,阿西莫格魯沒有發現移民來自哪個國家跟制度好壞有關係的證據(所以英國人要拋開英國人是“好”殖民者,比利時人和葡萄牙人是“壞”殖民者的觀念。這些觀念幾乎伴隨著每個英國人長大。當然由於火燒圓明園、鴉片戰爭等慘痛史實,我想大多數中國人很難認同英國殖民者有什麼高明之處)。他也沒有發現宗教、地理或自然資源起到了任何作用。這就是關於製度的全部,幾百年前的製度似乎全部關乎疾病和人口。 這不是白白流逝的歷史,彼時發生的事情關係到今天。阿西莫格魯發現,今天的人均GDP與16世紀和17世紀時新移民的死亡率和人口密度有著顯著的相關性。這暗示當今第三世界的很多問題可以“歸咎於”殖民統治,但不同於我們平常對這一問題的看法。也就是說,並不是殖民統治本身造成了今天的問題(很多非洲國家的領導人仍然這樣認為),問題是由早期移民到來之後發生的事情造成的。

阿西莫格魯和他的同事發現,“Institutional Causes,Macro-economic Symptoms:Volatility,Crises and Growth”,with Simon Johnson and James Robinson,July 2002,擁有壞制度的國家更易發生高通脹、匯率高估和長時期的緩慢增長。對於這些問題,與製度的作用相比較,今天的經濟政策(除匯率政策外)通常起不了什麼作用。聽起來可能很奇怪,但實際原因是軟弱的製度意味著精英集團能夠也需要控制資源,這往往是經濟危機產生的根源之一。通常還會伴隨政治危機。那些不佔有資源、不受法治保護的群體有時候會發怒。想到今天那些失敗的經濟體是由於可怕的製度而導致經濟失敗,真是讓人悲觀。如果殖民的歷史處處限囿著一個國家的發展,一個新政府、一套新政策或者很多外國援助又能給一個經濟失敗的國家帶來多少好處呢? 但是,民主就一定管用嗎?很多人相信,隨著一個國家逐漸富裕,就會自然轉變為民主政治,這裡所說的民主就是多黨制民主競選。這就是所謂的“現代化理論”,由著名的美國政治學家西摩·馬丁·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於20世紀60年代提出。 對於這一理論的分歧很大。有人發現,人均GDP達到特定水平後(5000美元是常見標準),向多黨制民主轉型的社會更有可能保持這種狀態。相反,如果一個社會的經濟發展水平低於某一標準,往往會滑向獨裁統治,或被軍隊接管。近年,這一理論又被賦予新的含義。 《新聞周刊》國際版編輯法理德·扎卡里亞(Fareed Zakaria),同時也是有影響力的華盛頓外交政策評論家認為,試圖在一個經濟發展不夠理想、民主制度(新聞輿論自由,公民結社自由等)不夠普及的國家創造出民主,往往會以失敗告終。 The Future of Freedom,2004 WW Norton and Company,2003,扎卡里亞相信“不自由的”民主的結果會是這樣:有選舉制,但鐵腕統治者似乎從不會輸掉選舉;媒體受到審查;NGO數量很少。因此他建議,推進民主的更佳時機是等到經濟成熟、社會繁榮之時。他的著作是對布什政府試圖在阿拉伯世界推動自由民主的做法作出的回應。現在對伊拉克脆弱的民主制度能否堅持下去下定論仍顯太早——從最初的情況看並不怎麼樣。但是很難說扎卡里亞的觀點是否正確,或者布什政府的無能和腐敗是否就意味著某些事情只在理論上可行——推翻專制政權、以武力建立民主制度在理論上是可行的,具體到伊拉克這個特例卻行不通。 阿西莫格魯怎麼看待這一問題?他認為,一般來說多黨制民主政治的出現的確伴隨著人均GDP的上升。但是,當他觀察到殖民地時期的歷史時,二者之間的相關性消失了。 “Revaluating the Modernisation Hypothesis”,with Simon Johnson,James Robinson,and Pierre Yared,August 2007換句話說,他相信這一時期的歷史非常有說服力。在製度糟糕的國家,精英階層能夠控制整個社會,阻止社會向民主方向的任何邁進,同時也制約著經濟增長。壞的製度使得掌握權力的階層能夠阻止好的製度的形成。相形之下,在那些能夠保護財產權利的社會裡,經濟能夠發展起來,制度更適於培育民主。簡單地說,要么是個良性循環,要么是個惡性循環,二者之中必居其一。對很多經濟體而言,這是一個讓人鬱悶的診斷。 因此,某些社會比其他社會更有可能演變為民主制。更容易成為民主政治的國家具有以下特點:收入不平等程度低;社會精英持有的財產不容易被剝奪;整個社會城市化。 Economic Origins of Dictatorship and Democracy,with James Robinson,2005,這是因為:(1)收入失衡程度越低,轉向民主政治後精英從財富再分配中不得不失去的財富越少;(2)如果精英能夠保護自身的財富,將更願意實行民主政治;(3)如果民眾集中在城市,比較容易被組織起來。以沙特阿拉伯為例,財富的分配不均衡,人口基本城市化,財富是石油,如果將幾家石油企業國有化,很容易控制財富。因此,富有的精英階層不太可能輕易放棄權力。這些因素,加之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滲入政權的威脅,沙特阿拉伯轉向多黨制民主政治的可能性被降低。相比之下,譬如韓國等國家,過去20年裡從一黨製或軍隊統治下的國家轉變為正常運轉的民主社會。韓國社會在20世紀80年代收入分配相當均衡,社會比較富裕,財富來自工商業,不易被剝奪。這意味著精英不會誓死頑抗民主力量,儘管韓國的城市化到20世紀90年代才基本完成。 現在我們再回到中國,看看與這一宏大的歷史理論怎樣切合?中國有過殖民地的歷史,但與一般的殖民地不同。 19世紀,中國北方的一部分國土被日本殖民統治,東部沿海被很多西方國家借助所謂的通商口岸實行殖民統治。當然,殖民者進入的這個國家並非像他們在非洲和拉美進入的很多國家那樣,是沒有任何制度的國家。相反,中國早已有統治階層,龐大的官僚機構、一整套精心設計的製度和執行這些制度的規則共同組成了中國的皇權專制制度。這一制度已有千百年曆史,遠比那些殖民國家久遠和古老。因此,殖民者只對他們所控制的港口等地域內的製度施加了影響,或者制定了一些制度,如優惠稅收制度以及他們所控制地域的司法制度等(香港是個最大的例子)。但范圍有限,而且在這些地方,地方性制度與全國性制度並存,包括皇帝—官僚政治制度、一整套土地所有權契約、全國性的稅收體係以及高度發達的法律體系。 19世紀伴隨清王朝的衰落,這些本土的製度也疲弱不堪,但仍然發揮著一定的影響力。因此,殖民者到中國後,不是從一張白紙開始,他們的製度也從未在中國生根發芽。 20世紀初,中國的皇權專制制度摔成了碎片,然而,由於這個國家隨後陷入了意識形態和製度方案相互衝突的兩派力量之間的內戰,中國的20世紀可被視為重建制度的漫長鬥爭史——驅逐殖民者,取代清王朝的僵化統治。其間經歷了很多挫折,也多次走進死胡同。 1911年辛亥革命後,孫中山領導的國民黨成立了中華民國,隨後中國經歷了抗日戰爭以及後來國共兩黨之間的戰爭。在此期間,國民黨政府沒有能夠為國家帶來更多和平,腐敗叢生,在製度建設方面沒有取得多少成就。 1949年中共執掌政權,殖民者被徹底驅逐出去,一個新的群體控制了中央政府並著手建立全國性的新制度。這是對過去的根本性轉變。事實上,革命或許可以徹底改變一個國家的製度。 當然,將新生的共產黨政權與歐洲早期移民相提並論是不恰當的。但他們之間的確有一點重要的相似之處:共產黨的領導層的確帶來了一整套新制度。這些新制度建立在意識形態基礎上,是歐洲馬克思主義與中國特色相結合的產物,與以前的皇權專制制度、殖民地制度截然對立。新制度是什麼樣的呢? 土地、工商業、房屋收歸國有,取消私有產權的法律保護,國家佔有和分配資源。因此,唯一要緊的製度是那些決定價格製定和資源配置的製度。商業契約不再真正重要。 一整套龐大復雜的規則被官僚機構開發出來,掌管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要想從權力中央管理國家,需要很大很大的規則成本。同時,社會主義的官僚機構也需要非常強勢的最高領導層,他們具備隨時改變遊戲規則的權力。也就是說,法治服從於黨和黨的領導人,這意味著某些時候遊戲規則的穩定性很低,無論是經濟方面、政治方面還是社會整體。毛澤東時代中國的這一特點——沒有規則的治理——對經濟增長是無益的,也不能增進社會福祉。 立法和執法機構,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法院,陷入沉寂。遊戲規則年年變,月月變。 毛澤東時代的經濟增長不是來自市場,而是來自計劃經濟,計劃官員制定價格、分配資源。這種模式取得了一定成就,尤其是在工業領域,但是同時,制度的缺失——尤其是約束權力的製度的缺失——造成了一些糟糕的政策的出台,而其後果則要由廣大人民來承受。 20世紀70年代末鄧小平領導的改革的部分內容關係到製度的重建,制定了長遠的國家治理制度,逐步引進財產權利。制度逐漸成長起來,私人財產權利悄悄重現。 70年代末,農民獲得了對“他們的”土地的部分權利。 80年代,私營企業主開始擁有生產資料,儘管法律的支撐還很脆弱。中央領導人開始公開會見私營企業家中的佼佼者,釋放出私營經濟再一次在政治上被接受的清晰信號。城鎮居民開始從國家手中長期承租住房,直到90年代末。 2003年,農民在理論上獲得了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保護。各個行業的立法紛紛出台,包括公司法、證券法、商業銀行法、知識產權保護法等等。私營企業獲得了更大的成長空間。法院再次活躍起來調解各類糾紛。與六七十年代相比,一切彷彿夢幻。 眾所周知,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中國的製度建設取得巨大發展。但同時人們也意識到,制度仍有相當大的缺口,一些不當的製度仍然存在。在很多地方,農民對農田擁有的權利未受到正式的法律保護。每週都會爆出官員受賄改變遊戲規則的消息。法院等執法機構有時候會屈從於一些因素。全國上下對於同樣的法律和規定也時常會有不一樣的解讀。看到這裡,人們會問今天中國的製度到底怎麼樣? 當然,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體會。而且制度的彈性很大,全國人大是否應對通過的法律盡到監督的職責,法院能否獨立公正地作出裁決,政府部門的監管能否做到公平。如果親身捲入一場訴訟中,或許你對於中國的法治達到了何種程度會有更清楚的認識。參差不齊或許可以作為一個形容詞。 對於那些沒有訴訟經歷的讀者,還可以有一個參考指標,即世界銀行的“全球營商環境”排名。這一調查覆蓋全世界181個國家(地區),既包括發達經濟體也包括不發達經濟體,圍繞企業經營的多個方面提出問題,根據工商業人士的打分對各國營商環境做出排名。最近一次調查在2007~2008年完成。 《全球營商環境》報告詳情參見http://www.doingbusiness.org/,2009年度報告涵蓋2007~2008年全球營商環境調查數據。問題涉及財產權,同時也涉及與工商業有關的其他制度問題。這一調查的目的是獲得對實際發生的事情的感受,而不僅僅是看正式規則如何如何(這一點很重要,因為製度是我們與現實發生的聯繫,而不是抽象的或不具強制性的規定)。有一類問題專門問修建一個倉庫需要幾道程序;還有一類問題涉及獲得銀行貸款的難易程度。某些方面中國的得分高於平均值。中國在合同執行方面排名世界第18位,物權登記方面的手續也非常容易。在獲得建築許可方面,中國是全世界手續最為繁冗的地方之一。開辦企業也不是很容易,稅負也相對較高(此次調研是在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並軌之後進行的)。 中國營商環境的總排名為第83位,稍高於平均數。看看左右,是一些不太熟悉的鄰居。肯尼亞的整體營商環境排在中國前面,同樣排在中國前面的還有巴基斯坦、哈薩克斯坦和波蘭。在亞洲經濟體中,中國內地被新加坡和中國香港高品質的營商環境遠遠甩在後面(這兩個經濟體都位居前五),韓國居第25位。這幾個經濟體的排名沒有帶來多大意外。但是,還有一些亞洲國家也排在中國前面。泰國(第13位)、馬來西亞(第20位)的營商環境較為穩定。越南(第94位)排在中國之後。亞洲的另外兩個巨人,印度(第124位)和印尼(第129位),落在中國後面,這算得上些許安慰。 我們可以再深入地看看世界銀行的調研數據。物權登記手續簡便、費用低廉是構成良好的營商環境的關鍵要素之一,原因很簡單,財產登記保護所有權人的利益。在一些非洲國家,物權轉移的登記手續需要90天時間,需要的費用大約為物權價值的10%,儘管如此,所有權登記還總是混亂不堪,無法給所有者以保護。在這樣的環境下,富人和有政治背景的人可以保護自己的財產,但普通企業主和中等收入家庭則不能。中國在這方面做得怎麼樣?做得不錯。平均花費29天登記物權轉移,費用為物權價值的3.2%。這給予中國在物權登記方面全世界第30位的排名。 當投資者將資金投入企業,他們的財產權需要得到保護。中國在這方面做得如何?世界銀行課題組的調研人員跟踪了一家上交所上市公司的投資者受控股股東欺騙後申請保護的程序。該控股股東以極其低廉的價格將該上市公司賣給其所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換句話說,他在竊取財產)。發現結果並不令人樂觀。中國的商業製度在要求提交交易所需的完整文件方面做得非常周到,卻不能很好地確保這類實質上有問題的交易被認定為無效,也不能確保企業的相關負責人為該非法交易承擔責任。在這一方面中國基本上沒有得分。世界銀行調研人員還了解了對有罪一方提起民事訴訟,以使其他股東獲得賠償的難易程度。但中國在這方面做得也不是很好。不管怎麼說,2007~2008年中國在全球181個經濟體的投資者保護指數排名中名列第88位,不太理想。投資中國股市的一個主要原因仍然是冒風險的企業經營。顯然,這是正式規則與實際照以行事的不成文規定之間存在距離的一個實例。遺憾的是,在中國股市中,這兩者之間仍然有著不小的差距。 當然,沒有哪個國家完美無缺——美國安然的造假、意大利帕瑪拉特的財務欺詐、英國皇家蘇格蘭銀行“不負責任”的收購,表明美國和歐洲的製度也存在著嚴重的漏洞。事實上,此次金融危機暴露了金融系統自身存在的嚴重弊端,未來幾年必須經過顯著的製度改革。但是美歐面臨的問題與中國的不同。世界銀行的調研暗示美歐的營商環境平均說來能夠更好地避免和處理一般的想鑽空子的交易。 由此我們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在平均水平的製度環境下,中國經濟為什麼還能增長這麼快呢?我想答案在於中國的製度建設已經獲得了顯著的改善,尤其在產權保護方面。過去30年來,廠房、房屋甚至土地的所有權更加清晰,也更加有保障,儘管離完美還有一定的距離。中國擁有數量巨大且吃苦耐勞的勞動力群體,與中國的香港特區、台灣地區以及日本地緣的接近(帶來技術和投資),加上全球經濟的開放,都對中國經濟的迅速發展發揮了作用。重組的製度改進使得這些根本性的經濟增長推動力得以釋放。 但是這一問題的答案也顯露出消極的一面。制度建設仍在途中,被釋放的強勁有力的增長動力或許勝過了所有仍然存在的製度問題。但是,現在仍然有足夠的增長動力嗎?假如今天的增長動力只是最初的改革步驟產生的結果,那麼,如果沒有進一步的製度改革,增長速度將不可避免地放慢。持這種觀點的人,包括我的很多中國朋友相信,腐敗、權力的濫用和特殊利益集團意味著中國經濟需要更多的製度改革,否則將難免發生嚴重的危機,或者(更有可能的是)經濟發展逐步老化僵化。隨著2008年底中國經濟減速,這一問題變得更加緊迫。彷彿一夜之間,幾個咆哮的增長引擎突然安靜下來,人們開始追問,中國經濟長期快速增長的基點在哪裡。 由此將我們引向本專題的最後一個問題:當前中國的製度能有多大的改變空間?這個問題十分重要。在阿西莫格魯看來,制度環境基本上不會改變——社會建立的時候制度就被創立。但我認為,有理由懷疑阿西莫格魯的悲觀是否適用於中國。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徹底打破了舊有的社會秩序,今天我們沒有了皇室家族濫用權力的擔憂,而且,70年代末的改革開放帶來了滄桑巨變。儘管很顯然我們生活在一個繼承了很多歷史遺產的環境裡,但現在怎麼樣,制度在不斷發生變化,還是陷在了哪一步?如果在哪兒被卡殼了,我們的問題就來了。 我們仍然借助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調查來找出一些蛛絲馬跡。下面列出從2004~2008年間中國企業經營環境發生的一些變化。結果有喜有憂: 開辦企業所需的日期從48天下降到40天,相關行政費用減少了一半,最低註冊資本也明顯降低。這是很大的進步。 申請建築許可的成本有所降低,但審批仍需336天。時間仍然很長,但比俄羅斯快,那裡需要704天。 2008年新《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後,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難度加大。勞動法律曆來十分複雜。我們完全贊同有必要保護工人利益,但新《勞動合同法》的部分條款似乎走得有點遠。 物權登記的成本也略有降低,從物權價值的3.6%降低到3.2%。便宜了當然更好。 銀行潛在客戶的信用信息更容易查找,理論上應該使得銀行可以多向小企業放貸,但實際發生得併不多,銀行仍然需要抵押,或者更願意向大型國企放貸。 企業繳納稅款的種類和程序也有所簡化。目前,大部分企業只需繳納5種稅,大大低於2004年該調查開始時的35種。計算應納稅額所需的時間也有所下降,但一年中有504個小時用於清算稅款,仍然十分繁重。與2007年所需的972個小時相比進步不是很大。 貨物進出口所需的行政費用略有提高,在港口發生的費用也有所上升。 企業破產時,股東本金回收率略有上升,從1美元本金收回32美分上升到35美分。但還是不夠高,股東本金回收率最高的經濟體在90美元以上。 世界銀行未列出調查開展初期的整體排名,在有綜合排名的最近兩年中,中國的營商環境獲得了改善,世界綜合排名從第90位上升到第83位。不錯但還不夠理想,中國的整體營商環境仍然十分普通,這也預示著仍需很多努力。 那麼需要做什麼?理論上說,需要簡化已有商業規則,增加規則的透明度,加強對既有規則的日常強制執行。說來容易,難在落實。 以下提出三點想法,希望對於改進中國營商環境具有操作性: 成立一個跨部門的“改善營商環境”委員會,並納入部分成功的私營企業。委員會要有明確的任命以協調監管工商業的各個部門之間的行為,簡化所有影響企業的規則。這實現起來難度很大,但是如果認真去做,將給商業和整體經濟以巨大的供應面提振。降低營商成本意味著更多就業。這樣一個委員會能夠順滑多頭審批程序,簡化與投資有關的複雜監管程序,簡化資金出入境手續,順暢管理工作。委員會的管理者和企業之間可以坦率地談論遇到的問題。委員會的目標應該是減少或簡化成千上萬條法律法規。 在全國推廣之前,對政府推出的所有重要的政策建議進行成本—效益分析。這意味著由某個獨立的政府機構對所有需要使用公共資金的新政策作出評估,這一評估可在政策實施之前進行,或者在地方試點後進行。這一機構不同於國家審計署,它應該是獨立的,它的任務是評估任何政府項目的資金價值。評估可以採用現代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這一方法可以評估對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對城鎮消費者發放補貼、農村醫療保險以及新社保制度等。委員會的作用應該十分明確——像審計工作者一樣,應該被賦予查弊糾錯、制止浪費的權力。同樣,重心在於確保,當政府進行市場干預時,產出要大於投入。這樣的改革應能有助於降低無效甚至浪費的政府乾預。 還有很多其他方面可以得到改進,包括司法仲裁程序制度的改進,以確保將地方對商業監管的影響力降到最低程度。可以開通全國性熱線通報弊案的查處情況,擴大中央反腐部門的規模,明確其職責,等等。 如果用一句話來總結本章,那就是製度很難被改革,如果你不用上全部的氣力,它們就不會被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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