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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二十八章成本控制與管理

一、生產成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財務部受總經理和財務總監的直接領導,是生產成本管理的主管部門,其職能是: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全面負責本公司的生產成本管理工作。 第二條根據全面預算管理與定額成本管理的基本內涵,按照歸口管理的原則,確立生產管理部門、裝配部門、人力資源部門和物資供應部門為生產成本的專業管理部門。 第三條生產成本管理分工。 1、財務部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成本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法規條例與製度。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預算管理要求,編制年度生產成本預算。 (2)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目標成本計劃,測算公司目標成本控制指標。 (3)按照公司的機構設置,對各費用項目進行分解承包。對各費用承包部門及責任人進行考核。

(4)參與專業生產成本有關各項費用、消耗定額的製訂與完善。 (5)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令、法規條例與製度,及時制訂、修訂與完善生產成本管理制度,並貫徹執行。 (6)負責生產成本的綜合分析,找出生產成本的升降原因,提出降低成本的建議與措施。 (7)負責生產基地的成本核算和管理。 2、生產管理部門 (1)根據公司的要求和安排,編制生產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月度各車間、半成品庫的盤點工作。 (3)統計報送有關經濟技術指標: ①每月生產月報表。 ②每月盤存資料。 ③月度生產計劃。 ④生產月度綜合統計分析。 (4)負責檢修計劃的編制與實施,向財務部提交檢修用工與檢修費用情況。

(5)配合財務部門、原料倉庫進行日常消耗材料的管理,各車間、各工序根據日產及材料消耗定額實行定額資金管理和限額領料製度。 3、人力資源部門 (1)負責各部門、各車間每月實際用工及工資費用的管理。 (2)負責公司各部門的工時定額測算、計件單價測算。 (3)負責勞動保護費用的管理。 (4)負責勞動保險金、教育經費、福利費等方面費用的管理。 4、物資供應部門 (1)負責各種消耗材料的採購。 (2)負責組織內部材料計劃價格的製定與調整。 第四條生產成本的預算編制。 1、生產成本預算編制程序 各有關部門按照預算編制的要求,在每年的11月份,向財務部提供下一年度及每月的成本預算資料,財務部於每年12月份編制下一年度成本預算,經總經理審查後,於12月底上報董事長,經批准後貫徹執行。

2、生產成本的預算編制分工 財務部負責組織全公司生產成本預算的編制。與生產成本有關的各專業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生產技術經濟指標的製定、分管專業和生產成本的預算編制。 3、生產成本的預算編制要求 財務部根據公司預算管理要求,結合上年度的成本實際完成情況,以及公司下達的年度定額成本計劃及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編制本年度生產成本預算。 4、生產預算的調整 造成的生產計劃的調整而影響生產技術指標的變動,因集團公司因素而引起的成本增減,財務部按有關程序申請調整預算。月度生產計劃、各項生產技術指標的調整文件或資料,生產部門應及時提交財務部。 第五條生產成本的控制。 1、按照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建立定額成本管理體系。

2、進行歸口分級管理,明確各部門的職責與權限。進行生產費用的測算和事後生產費用指標的分解與下達。進行生產成本預算的調整。 3、全面預算在生產計劃下達後,財務部結合採購計劃、材料價格、工資預算、銷售計劃、水、電、汽消耗等另行編制。 第六條生產成本預算的考核。 1、按照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建立定額成本管理的監督體系。確立總經理為目標成本管理的第一負責人。 2、確立由生產部長、財務部長以及與生產成本管理相關的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目標成本監督小組。 3、各專業部門按照目標成本管理的要求,對所管理的費用項目要進行事前控制,確保目標的實現。 4、財務部按照成本習性,對生產基地目標成本管理工作負有業務指導與監督義務。對於出現的一般問題,財務部部長直接解決,解決無效時報總經理解決。

第七條生產成本核算。 1、產品核算原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會計準則》為準。核算方法以《股份制會計製度》為準。 2、成本核算報告以財務報表形式編制,報表分月報、季報、年報三種。 第八條生產成本分析。 1、生產成本分析,由財務部組織專業管理部門進行,按分工開展各項工作。 2、成本分析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即將全面分析與專題分析、專業分析與群眾分析、事前事中與事後分析、定期分析與不定期分析相結合。 3、事後的生產分析是向總經理進行書面報告的最主要的形式,財務部的成本分析報告應於月度8日、季度8日、年度10日內完成。 4、各專業管理部門分管指標的分析分別於月度30日內以書面形式提交財務部。

5、月度主要分析生產成本與經濟技術指標的偏差,季度主要進行專題分析,半年或年度分析主要進行成本綜合分析,既要與上年同期比,又要與年度目標成本計劃比。 6、分析的目的是:揭示成本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充分暴露矛盾,制定降低成本的具體措施,保證目標成本的實現。 7、按月、季、年召開成本分析會議,就成本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做出相應決議,定人、定事、定日期,並指定有關部門會後檢查與總結,成本分析會議可結合經濟活動分析會進行。 第九條本製度由財務部製定,經總經理審批後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二、成本核算細則 第一條總則。 1、為規範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制定本辦法。

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製定成本核算辦法,報公司批准後執行。 第二條成本開支範圍。 1、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製造費用計入製造成本。 (1)直接材料:指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於產品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於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資:指在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按生產工人工資總額和規定比例計算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3)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外購燃料和水、電、汽、冷動力費用。 (4)製造費用:指應由產品製造成本負擔的,不能直接計入各產品成本的有關費用,主要指各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生產車間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的折舊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降溫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設計製圖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以及其他製造費用。

2、下列各項支出不得計入成本: (1)資本性支出,即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 (2)對外投資的支出。 (3)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 (4)違法經營罰款和被沒收財產損失。 (5)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 (6)災害事故損失賠償。 (7)各種捐贈支出。 (8)各種贊助支出。 (9)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 (10)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條成本核算的任務、原則。 1、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務是: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成本開支範圍和費用開支標準,合理歸集與核算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正確計算產品成本並根據公司內部經營管理需要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提供成本報告和有關分析資料。

(2)監督成本費用發生的合規性和合理性。 (3)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降低生產耗費,提高經濟效益。 2、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則: (1)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競爭和內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費用核算體制。 (2)開展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加強對二級核算單位以及班組成本核算的組織與管理。 (3)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必須在不斷加強與完善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前提下進行,使成本費用的核算具有可依靠的基礎。 (4)成本費用計算期應與會計核算期一致,規定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1日至當月末。計入當月成本的費用要素消耗和產品產量的起止日期須與成本計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後。

(5)成本核算必須堅持權責發生製的原則,應真實準確反映特定會計期間的成本水平的經營成果。 (6)成本核算須劃清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在產品與產成品的界限、各種產品之間的成本界限。 (7)根據計算期內完工驗收入庫的產品數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計算產品的實際成本,不得以估計成本、目標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按計劃成本、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應在月末調整為實際成本。 (8)遵循誰受益誰承擔費用的原則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對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設置成本費用賬冊,以審核無誤手續齊備的原始憑證為依據,對成本項目在各成本核算與管理對象間進行分配,做到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項具體方法(包括材料計價、價差調整、費用分配方法、完工產品和在產品成本計算等),前後各期必須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經主管部門批准,並將變更的原因及其對成本費用和財務狀況的影響,在當期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第四條生產費用的分類、歸集、分配。 1、生產費用按經濟內容(或性質)分類稱為生產費用要素。 (1)外購材料: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從外部購進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輔助材料、包裝物、修理用備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外購燃料: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購進的各種燃料,包括固體、液體和氣體燃料。 (3)外購動力: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由外部購進的各種動力。 (4)工資: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職工工資。 (5)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指按照工資總額的規定比例14%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6)折舊費:指各生產單位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按照規定的折舊率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 (7)修理費:指按照確定並備案的提存率預提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各類固定資產的大中小修理費用或直接計入生產費用的修理費用。 (8)利息支出: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銀行借款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後的淨額。 (9)稅金: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各種稅金,包括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10)其他支出:指不屬於以上各要素的費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2、生產費用按經濟用途分類稱為成本項目。公司成本項目規定如下: (1)直接材料:直接用於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於產品形成並具有消耗定額的輔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裝物。 (2)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外購和自製的各種燃料和動力。 (3)工資及福利費: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按規定比例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4)製造費用:指各單位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 a、工資:指車間生產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員、輔助工人、勤雜人員的工資。 b、職工福利費:指按上述人員工資的14%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c、折舊費:指車間使用的各類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費。 d、修理費:指車間維修各類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所發生的修理費用。 e、辦公費:指車間發生的文具、紙張、印刷品等辦公費用。 f、水電費:指車間非工藝過程用水和照明用電的費用。 g、取暖費用:指車間應分擔的采暖費用,不包括支付職工取暖費津貼。 h、租賃費:指車間從外部租入各種固定資產和工具而支付的租金。 i、差旅費:指車間因公外出的各種差旅費、市內交通費。 j、機料、物料消耗:指車間非直接用於產品、勞務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費用、勞動保護用品費等。 k、保險費:指車間應負擔的財產保險費。 l、低值易耗品攤銷:生產車間耗用的通用工具、生產用具、儀器等。 m、勞動保護費:車間為保證勞動安全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應由製造費用開支的各項勞動保護措施費、勞動保護裝置維護費、防暑降溫費、勞動保護用品費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資產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支出。 n、季節性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 o、運輸費:車間內部運輸所發生的費用和運輸部門為車間提供的勞務費用。 p、外部加工費:指車間產品零部件委託外公司加工協作的費用。 q、試驗檢驗費:指不能直接計入為鑑定某種產品質量而發生的產品的試驗費,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檢驗費用,理化試驗、質量監控等費用。 r、設計製圖費:指對產品和工藝進行科研、設計所發生的費用。 s、其他:指不屬於以上項目的其他應計入製造費用的支出。 3、生產費用歸集與分配的原則 (1)按產品品種設置成本核算對象,對難以直接計入的間接費用要按合適的標準,在公司包括主營業務、其他所有產品之間的分配。企業的產品包括全部的主營業務、其他業務和勞務協作。 (2)凡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均應直接計入。 (3)凡不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應採用與費用形成有直接關係的分配標准進行分配。 (4)分配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4、購入材料的成本 (1)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外購材料的成本包括:買價、外地運雜費、保險費、大宗材料的市內運雜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但不包括購進材料增值稅和購進免稅農產品按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2)購進材料直接用於非應稅產品的,應按包括進項增值稅在內的全部支付價款全額計入材料成本。 (3)進口材料的採購成本應包括國外進價、進口稅金。 5、材料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1)月終未報賬的材料,按計劃價辦理暫估入庫,於材料報賬時衝回。 (2)採用公司內計劃價格進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終將耗用材料的計劃價調整為實際價格。材料的實際價格與計劃價格的差異,使用當月實際差異率,按材料類別或品種核算。其中主要原材料按品種核算,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包裝物、低制易耗品按材料類別核算。 (3)材料稽核員根據領料單,將屬於直接構成產品實體的材料,計入製造部生產成本。不能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計入領用部門製造費用。成本核算員將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員轉來的“材料領用單”,以材料核算價分配到各工序、各產品。並將材料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4)月末車間材料員負責將已領未用的材料辦理“假退庫”手續。 6、動力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1)動力包括水、電、蒸汽、冷、壓縮空氣等,分外購、自製兩種。自製動力以及需經本單位輔助車間處理後使用的外購動力,均應作為輔助生產核算。 (2)動力費用根據計量儀表記錄的實際耗用數量進行核算,沒有計量儀表的,應由動力部門或有關部門確定的合理的分配標準,作為分配動力費用的依據。 (3)動力費用的核算要劃清生產用和非生產用的界限、內供和外供的界限。 7、工資及福利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1)應當支付給職工的各項工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列入工資總額。各項工資性支出都應根據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進行核算和匯集。 (2)按照規定的工資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等級,依據有關的原始憑證,正確計算應付工資和實發工資。 (3)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計算、提取和支付職工福利費,不得擅自改變計提比例。每月應付職工的全部工資和提取的職工福利費,按部門、車間進行匯集與分配,分別計入有關科目中。 8、固定資產的折舊費 (1)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根據確定的折舊年限和折舊率,按月提取,分類計入各有關科目。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應按集團公司的統一會計政策確定,報集團公司財務部備案,不能隨意變動。 (2)公司購置或竣工驗收交付試生產的固定資產,都要按經審計確認的資產原值(或估計原值)入賬併計提折舊;對長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資產要及時辦理封存手續。對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據以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後,按決算數調整原固定資產估價和已提折舊,以保證成本水平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9、待攤和預提費用 (1)待攤費用是指本月發生,但應由本月及以後各月產品成本和期間費用共同負擔的費用。待攤費用應按費用的受益期確定分攤期限,但應在一年內攤銷完畢。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攤費用應在“遞延資產”科目核算。 (2)預提費用是反映預先分月計入成本費用,但由以後各月支付的費用,預提費用的期限也應按受益期確定。為了使各月成本費用水平均衡,應編制各項預提費用預算分月計入產品成本。實際發生的費用與預提的費用的差額應計入費用支付期的有關成本費用項目。 (3)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應包含如下內容: a、新建、擴建企業或車間一次大量領用的低值易耗品。 b、數額較大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 c、一次支付的固定資產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 d、企業發生的數額較大、應分期計入產品成本的用於新產品、新枝術、新工藝的研究開發費。 e、按規定應分期計入產品生產成本的技術轉讓費。 f、一次支付的財產保險費。 g、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動資金借款利息支出。 h、停產檢修期間的費用,可以在當年內分月攤銷。 i、其他經營主管部門批准的待攤、預提費用。 10、製造費用 (1)製造費用按照生產車間和規定的費用項目進行匯集。 (2)應由某一成本核算對象單獨負擔的製造費用,應直接計入。應由一個以上成本核算對象共同負擔的製造費用,按各成本核算對象的定額工時比例分配計入。 (3)各月發生的製造費用,應當全部由當期完工產品負擔。 第五條成本核算方法。 1、產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1)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生產費用,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分別歸集,對直接構成產品成本的直接計入,間接費用按一定的分配標准在產品之間分配。 (2)計算在產品成本。 (3)計算產品的製造成本。 2、輔助生產車間的生產費用按輔助生產車間提供的產品、勞務、作業的種類和成本項目進行匯集和分配。 (1)輔助生產車間的勞務、作業成本,按各車間提供的勞務作業量,以計劃單位成本,分配給受益單位。 (2)輔助生產車間按水、電、汽、冷及維修等為成本核算對象,並按成本項目歸集生產費用。 (3)輔助生產車間為提供勞務而發生的費用,扣除車間自用的部分外,應當全部分配給生產車間和管理部門,不得截留。 (4)輔助生產為各單位提供的產品及勞務,應分別計算實際成本。實際總成本與轉給各受益單位的實耗量和計劃價格計算的總成本之間的差異,公司財務部門統一分配,計入當期產品成本及管理費用。 3、成本計算方法。 (1)根據產品的生產特點,對產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採用逐步結轉法進行核算。燃料動力、工資及福利費、製造費用等採用按產品產量及一定的分配標准在各品種之間進行分攤核算。 (2)根據產品的生產特點,採用品種法核算,各生產線分別按配置工序、包裝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領用的品種直接計入該產品的生產成本,動力、直接人工、製造費用按品種類別及一定的分配標準分攤核算。 (3)月末在製品只結存原材料,動力、直接人工、製造費用等當月發生的其他費用全部由當期完工產品分攤,不留餘額。 4、按照生產產品的品種為成本核算對象並按成本對象設置成本計算表匯集生產費用,每月的生產費用就是該產品的總成本,再除以當月實際產量,就是該產品的單位成本。 5、在製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 (1)公司製造部門應設置台賬,登記在製品的加工數量、完工數量、廢品數量、轉出數量和結存數量,並定期進行實地盤點。在製品的盤盈、盤虧按規定報批計入“管理費用”。 (2)根據在製品的實際結存數量和折合成本量正確計算在製品成本。在製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3)製造部門對已完工的產品應及時辦理驗收交庫手續。產成品的收發結存數量,必須在年度內定期與實物進行核對盤點,對產成品的盤盈、盤虧計入“管理費用”。 (4)產品月末按照在製品的完工程序折合為約當產量,再根據約當產量與完工產量的比例,計算在製品和完工產品的成本。 第六條附則。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解釋,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生產成本核算總流程。 費用核算費用歸集與分配產品成本核算產成品入庫產成品發出。 第二條生產部門日常費用報銷流程。 審核原始憑證完整、合法、金額正確、原始憑證與支出證明單是否一致審核並更正原始憑證按規範粘貼和折疊審核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審核部門費用支出進度(如超計劃額度,可拒絕報銷)編制記賬憑證涉及現金的憑證傳出納崗,不涉及現金的憑證傳主管崗复核。 第三條其他核算流程。 1、水(電)費 收受出納崗傳來的水(電)費委託收款憑證分出非生產用水(電)發票將生產用水(電)發票傳生產部相關崗位換取增值稅票編制記賬憑證傳主管崗复核。 2、審核原輔材料領用 每月1日收受材料審核崗傳來的當月原材料領料匯總表、記賬憑證對照領料單審核材料發出匯總表對照匯總表審核記賬憑證傳主管崗。 第四條製造費用及輔助生產歸集與分配流程。 1、生產質保費用 結賬後第三日查詢並打印當月製造費用——生產部(含分管領導)、質保部(含分管領導)科目時段餘額表向生產部統計崗取得各車間產量工時編制生產費用(含分管領導)、質保部費用(含分管領導)分配表編制記賬憑證傳主管崗复核。 2、車間製造費用 車間製造費用由財務系統自動結轉,並生成記賬憑證。 3、輔助生產成本 結賬後第三日查詢並打印當月輔助生產成本科目時段餘額表傳輔助生產車間核算員進行輔助生產分配根據輔助生產車間核算員編制的輔助生產分配明細表編制記賬憑證傳主管崗复核。 第五條生產成本核算流程。 1、基本生產成本的歸集 檢查製造費用、輔助生產成本是否結轉完畢檢查工資分配、原材料領用、產成品發放憑證是否已編制結賬後第三日打印各車間生產成本匯總表及製造費用匯總表傳各車間成本核算員。 2、產品成本核算 由車間成本核算員根據當月車間生產的產品品種數量、各產品耗用的工時及成本崗提供的生產成本匯總表等,將車間當月生產成本在完工產品、在產品和半成品之間,完工產品、半成品品種之間進行分配,結賬後第四日編制產品成本計算表交成本核算崗。 3、產成品入庫 (1)審核產成品明細賬。 定期審核倉庫產成品、自製材料賬核對入庫單(第四聯)數量與倉庫管理員登記的明細賬借方數一致取下入庫單(第四聯)分車間分品種暫時保存。 (2)審核成本計算表。 檢查車間成本核算員編制的成本表核對完工產品、半成品數量和入庫單(第四聯)數量一致根據成本計算表及入庫單(第四聯)編制記賬憑證傳主管崗复核。 (3)編制產成品平均成本表。 將每月完工產品成本資料輸入產品平均成本表,以便動態直觀反映各產品成本變動情況。 (4)登記倉庫產成品(自製材料)明細賬借方金額。 根據已審核成本計算表,將入庫產成品、自製材料成本金額登記在倉庫產成品、自製材料明細賬借方。 4、計算加權平均單價 產成品(自製材料)加權平均單價=(本期收貨金額+期初結餘金額)÷(本期收貨數量+期初結餘數量),為本期產成品發出單價。 5、退貨入庫 貨物退回,根據銷售部開具紅字銷售單,由銷售核算崗按中轉庫上月各品種加權平均單價,及退貨數量計算出退貨金額,並將品種、數量、單價、金額等資料編表匯總,本崗根據其匯總表,編制記賬憑證。 6、產成品出庫 審核倉庫產成品明細賬登記的發出數量抽出產成品發出憑證並編制分類匯總計算發出金額(=數量×產成品加權平均單價)在倉庫明細賬中登記發出金額憑匯總表編制記賬憑證傳審核崗審核。 7、結倉庫產成品明細賬 倉庫明細賬審核登記完畢,結出各產品餘額,督促倉庫管理員與實物核對,並將賬本餘額分類匯總與財務賬核對。 8、盤點 每半年組織對倉庫實物盤點一次督促倉庫管理員編制盤存表及時提供盤點結果協助倉庫管理員報告有關問題事項根據公司處理決定編制記賬憑證。 表28-1 生產成本核算表 製造號碼:製造完工日期 產品名稱: 規格: 出產數量: 單位: 繳庫通知編號: 耗用原料——直接原料原料 名稱規格領料單號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合計耗用材料——直接物料物料名稱規格領料單號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合計直接人工已分配製造費用成本匯計單位成本製造單位日期工時數工資率金額工時數分攤率金額項目金額金額備註〖11〗直接原料〖11〗直接物料〖11〗直接人工〖11〗已分配製造費用合計〖8〗合計繳庫記錄出貨記錄繳庫日期繳庫單號繳庫數量日期廠商發票號碼數量備註 經理: 會計: 製表: 表28-2 成品匯總表 年月份 日期生產成本單號數品名數量成品(借)生產材料(貸)人工(貸)生產費用(貸)合計 表28-3 成本差異匯總表 生產通知號碼產品名稱生產數量原料成本物料成本人工成本生產攤費估計實際差異%估計實際估計實際估計實際售價毛利估計實際合計 表28-4 月份各批號成本分析比較表 單位:元 批號品名規格客戶名稱數量單位單價運費佣金淨價單位成本原料物料工資制費合計毛利銷管費用淨利淨利率備註超用料效率虧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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