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任志強也許是對的

第4章 第三章沒買房你就虧了

任志強也許是對的 王其明 12869 2018-03-18
任志強的話總是那麼刺耳,在全國許多地方政府對溫州購房團人人喊打(起碼表面上)時,只有任志強高呼,要給購房團頒獎,力挺購房團,甚至喊出“禁止炒房就是違憲”。如今回頭看來,任志強的勇氣、膽識,實在不一般。 無論是企業家、學者乃至善於說謊的政治家,最難能可貴的精神在於堅持,無論是對還是錯,能堅持自己的觀點,始終不渝,就是值得尊敬的人。 關於任志強,無數的人批評他,其中包括很多著名學者,但鮮見有真知灼見的人。不過想想也是,任志強每天閱讀6萬字以上(當然,是他自己說的),就這一點,連很多串場子、趕場子的學者都難以做到,遑論其他人。做不到這點,如何去和任志強討論問題? 溫州炒房團應該被稱為市場經濟發展中勇於創造和探索的英雄。如果溫州炒房團的行為沒有違反國家的法律與政策,遵守了市場交易的各項規則,各級政府又有什麼權力去干預和指責呢?政府要做的是盡全力保護和鼓勵個人在市場中的活動與行為,並為這種交易行為創造優惠條件。尤其是當地政府應該伸開雙臂對溫州的外來投資表示最強烈的歡迎,對當地政府而言,這是最大的吸引投資和貿易順差。外地資金在當地產生交易行為,稅收自然在當地,房屋作為不動產,租金收益在當地,而房屋經營產生的GDP和相關收益還在當地,政府又何樂而不為呢?

有的地方政府認為由於溫州炒房團的進入將當地的房價提高了。且不說溫州在全國分佈的約1000多億元購房資金除非集中於某一地,否則在任何一地都不會成為主流資金。從初步統計看,溫州炒房團的資金平均在一地均未超過當地市場總量的5%,不可能將當地的總體房價炒高。如果僅僅是因為溫州部分資金的進入就將一地的房價總體提高,只能說當地的房價本來就應該這樣高。市場中的價格應該多高是用購買的實際價格來衡量的,而不是計算或由政府穩定的。溫州炒房團無非是激發了當地應有的購買慾望,而使房價回到了市場能接受的正常標準。假如溫州炒房團將一地的局部房價炒高,等於是在給其他人的低房價發補貼,也同樣會使當地的政府與居民受益。有人所說的因溫州炒房團使當地人無房可購,這也是瞎話,溫州人無論如何不會比當地人更多地了解信息,除非當地本來就是供不應求,溫州購房團造成了進一步的供不應求。

而我國目前幾乎在所有城市中的租房淨收益率都高於全世界的其他任何城市。如果我國城鎮居民工資收入的增長遠遠大於平均房價的增長,又如何得出了房價虛高的結論呢?如果如此精明的溫州人不知道房價炒高會使出租收益減低,房價虛高會使投資風險加大,那麼中國也許就永遠不會有人去承擔市場風險了,也就不會有中國的市場經濟了。在溫州炒房團的購房行為中,將承擔風險的不是政府,而是投資人本身。 如果溫州炒房團選中了一地集中購房,說明該地的投資環境好、投資風險低、投資成本低而收益高、房地產市場發展正常,而這些恰恰成為判斷市場預期的外力,恰恰成為市場活躍經濟的動力,當地政府應為溫州炒房團頒發“英雄”獎章。 如果我們的政府承認將堅定不移地走市場經濟之路,那麼就應鼓勵和支持今天的溫州炒房團、明天的其他炒房團,或者任何的炒家,只要其交易的行為合法。索羅斯並沒有因為被媒體歸罪為東南亞金融危機的禍首和起因而入獄,他仍是商界的英雄。平心而論,溫州人能用集體炒房而讓自己發財,不正是市場經濟中的英雄嗎?

針對溫州人炒房現象,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博士持否定態度,認為炒房有八大危害: 一,抬高了勞動力成本,削弱了國民經濟整體競爭力。近年來大批製造業企業向上海周邊地區擴散,都與溫州當地過高的房價有關。 二,進一步加劇社會貧富差距。高房價的真正消化者基本上都是本地中低收入者,他們本來就不多的收入將更多地流入炒房者和房地產商的腰包。 三,透支社會財富,抑制社會有效需求。面對房價的高漲,一般老百姓會對將來產生更加悲觀的預期,從而使得當前消費行為更加謹慎。 四,削弱整個社會的風險承受能力。過高的房價必將導致更多的購房者通過長期按揭方式圓自己的住房夢,如果經濟出現不景氣,就會出現大批“負資產者”,這將嚴重威脅國家的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

五,扭曲了整個國家的產業結構。一旦房地產泡沫破滅,則相關產業將出現大量閒置產能。 六,不利於城鄉二元結構的融合。高漲的房價,將使絕大部分農民工在城市置業安家成為一種奢望。 七,炒房會使正在崛起的溫州製造業喪失產業升級的機會。 八,促使地方政府產生房地產依賴症。一旦房地產炒作使房地產業成為某一地區的支柱產業,地方政府就會明知炒房有害也不敢採取果斷措施予以製止。 “溫州炒房團”是一個重要的社會現象,它的意義不僅是發生在某個團體身上的事情,而是全國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的熱點問題。許多人在當前房地產業供給與需求產生極大差距的情況下,藉機炒地皮,同時拖進了數量幾倍於它的銀行資本,造成了房地產業的虛假繁榮。

政府應該使用高度市場化的手段來解決少數富人對高層次住房消費的需求,同時採取例如經濟適用房、優惠補貼、銀行貸款等福利化和市場化相結合的方式,解決絕大多數城市居民的住房問題。 2003、2004年前後,正是溫州購房團風行的時候,當時,凡是沾上溫州購房團的樓盤,無不立刻漲價,老百姓也是第一次全國范圍地抱怨高房價。就在這時候,尹中立和任志強再次交鋒。 尹中立也是任志強的“老對手”,這個“溫州購房團事件”,就是雙方一次著名交鋒。當時,尹中立率先炮轟溫州購房團,也因此獲得“炮轟溫州購房團第一人”的稱號。 2004年3、4月,尹中立連續發文或接受記者採訪,炮轟溫州購房團。隨後,任志強發了這篇著名的為溫州購房團正名的文章。

在當時尹中立是佔有輿論優勢的。當時房價高漲,地方政府正為房價快速上漲,一方面心裡暗暗高興,另一方面又要解決老百姓的住房問題而左右為難。這時候溫州購房團熱了,地方政府便毫不猶豫地拿溫州購房團開刀,到處都是指責溫州購房團之聲。甚至出現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政策,比如南京出現購房實名制,一個身份證只能買一套房子的政策。 當然,地方政府絕對不會去真正限制溫州購房團,因為如果真正要限制的話,很簡單,限制溫州戶籍購房者即可,但沒有任何地方政府去做這件事。任志強只是說出了地方政府的心聲。 如今,再也沒有抨擊溫州購房團之說,現今,大眾已經對炒房習以為常,舉國皆投入這一“投資理財”行為。 買賣有理、炒房無罪,禁止炒房就是違憲。

市場就理應有買有賣,沒有流通、沒有買賣就不叫市場。所謂的“炒房”,就是房產的買進和賣出,商品房是商品,商品就是用來買和賣的,禁止“炒房”就是禁止商品的買賣,這是一種違背憲法的行為。這就像禁止銀行代客理財,禁止股票上市流通一樣。 “炒”是計劃經濟時期遺留下來的名詞,而市場經濟的明顯特點就是允許買進賣出,法律既然允許買進賣出,那麼就應該允許“炒”。商品房不屬於社會保障體系,現在既然連社會保障體系內的經濟適用房都能買賣,限製商品房的買賣,又是什麼道理呢? 可以這樣說,目前的國內房地產市場不是一個完善的、充分競爭的市場,而是一個壟斷性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中,房地產產品本身的種種特殊性加上某些現行製度安排的不完善,使得該市場完全處於壟斷或寡頭壟斷的結構狀態。

在這種情況下,獲得土地的是房地產開發公司或者是與政府利益相關的企業,或者是具有特殊關係背景的人。而這些人或企業一旦獲得土地,就成了房地產市場的主宰,土地的行政性壟斷由此轉化為市場性壟斷。在這種情況下,再考慮到房地產產品空間的不動性、高度異質性、極低的相互替代性等特點,進入房地產市場,而又存在相互競爭關係的企業數目就不會太多。在處於同一地段、開發類似產品的企業數目很少的情況下,企業之間就會明顯感受到競爭對手的行為對本企業經營業績的影響。在需求一定的前提下,假如開發公司之間競爭激烈,房價必然會下降。房價下跌會壓縮開發商的利潤空間,這樣的競爭是開發商不願看到的,因此開發商之間存在價格合謀動機。在需求旺盛的條件下(包括投機需求在內),開發商之間更加缺乏價格競爭的外部壓力。而更嚴重的是,在或真或假的行情看漲的大背景下(開發商時常製造漲價升值的假象,其實往往是有價無市),消費者反而會對降價出售的房子的質量產生懷疑,從而陷入買漲不買跌、“價格越低房子越賣不出去”的惡性循環。

對於資本密集性的房地產開發商來說,保持房價剛性、降低巨額沉澱成本的風險、獲得超額利潤等因素,成為開發商價格合謀的動力。比如,國內開發商的默契合謀就採取了價格領袖制的形式。即由首先進入市場的開發商制定價格,後來者跟隨這一價格。如果有人壞了規矩,敢於降價競銷,則必群起而攻之。這也就是目前不少地方,為什麼房子老是賣不出去,房子價格仍然快速上漲的原因所在。這種價格合謀的行為加劇了國內住宅市場的壟斷,推動了房價的上漲。對住宅市場的價格壟斷使開發商能夠攫取超額利潤,同時必然會降低企業的效率水平,妨礙優勝劣汰機制發揮作用,並將降低消費者的福利水平。 任志強這次談的是一個高層次的問題,炒房者有沒有權利的問題。當然,從市場經濟角度看,確實有權利,因為每個人都有追求財富的權力,而且法律沒有禁止,當然是可以的。所以,任志強說的是大實話,是最淺顯不過的道理。

但易憲容他們的觀點也對。畢竟,在當前,中國房地產市場是一個不規範、不完善的市場,炒房者的大舉進入,自然會使市場扭曲,影響正常購房人的買房。也因此,政府最應該做的其實是製定好法律和遊戲規則。 對於開發商來說,如果今後市場內的小戶型因為供應加大而價格下跌的話,開發商完全可以不去蓋“賣不出去的房子”。開發商不是傻瓜,如果房價一定會下降,那就不蓋了,為什麼要蓋這麼多賣不出去的房子?如果真是小戶型達到一定比例,市場不好了,發展商就不會去投資了。我們得相信市場經濟中市場會決定投資或不投資。 不出所料,新聞一出來,“大嘴”任志強再次被推到風口浪尖,接受人們的“道德審判”。不過筆者卻認為,任志強“不蓋房”的說法,固然是從開發商角度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下簡稱“住建部”)165號文件的解讀,含有強烈的群體利益色彩,但他的“不蓋房”卻從另一個角度讓我們看到《關於落實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見》的不可控之處。而任志強的“不蓋房”,正是對這一“文件”能否取得實效提出了挑戰。 任志強認為,“很難說中小戶型就一定是中低價位,也很難說中小戶型就是社會保障,更難說中小戶型就一定是人均住宅面積在縮小,這些都是由市場決定的,而不是由文件來決定的”。應當說,這一論斷是相當客觀的。在此前,已有眾多人士指出:中小戶型占多大比例並不是最關鍵的問題,如何將房價調控到一定限度才是最關鍵的。而在目前來說,在供與需的巨大矛盾面前,在短期內,幾乎沒有中小戶型降價的空間。一是需求量大,而開發商也不可能突然大量建造中小戶型商品房;二是由於歷史欠賬,一時間有可能引起一輪購房潮,造成的結果有可能使中小戶型的價格不降反升。 可以說,“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會應供應量變小而價格上漲,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則會應供應量加大而價格下降”的觀點頗為理想化,而住建部的樓市結構調控,其實就是基於這個理想化的理論基礎之上的。且不說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在文件頒布實施之後的一定時期內,供應量會否加大,能大到什麼程度,就算真的加大至足夠的供應量,價格的確定還是會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拋開物價等因素,還有兩個因素必須考慮。一是如上所述的購房潮,另一方面,也是住建部165號文件的“漏洞”:70%的比例並非對單個項目的要求,而是對城市的總體要求。也就是說,建大戶型和建中小戶型的開發商之間並沒有競爭,也許,所有的中小戶型都由極少數開發商所掌握。在沒有競爭而自己手中又掌握著資源的情況下,話語權在誰手上,定價權在誰手上,自然一目了然。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一個規定比例的出台並不能就此得出中低收入者能買得起房的結論。要想真正解決中低收入者的買房問題,作為主管部門,視野還應該放得更為開闊。而任志強的“犯倔”,與其說他是在挑釁,在維護自己的利益,還不如說他已經看到了這個文件的命門,也早已看出這個文件並不能解決本想解決的問題,從而發出了“不蓋房”的言論,對這個“形象規章”作出嘲諷。 這是任志強當時惹眾怒的一個著名觀點。當時,它被視為開發商對抗宏觀調控的重要言論,從而備受各界關注。甚至引起了政府的關注,使任志強也頗感壓力。 不過,換個角度來說,汽車產量多了,降價了,汽車廠商沒有權利不生產麼?電腦產量多了,降價了,電腦廠商沒權利不去生產電腦麼?從市場經濟的角度看,任志強絲毫沒錯,房價跌了,我不去蓋房子就是,沒啥的。 可是為什麼只有任志強被批?就是因為中國房地產市場實在太特殊,總是將人權、民生、道德、政府的責任等問題糾纏在一起。 所以,當時任志強的觀點一出,備受指責,也是可以理解的。 一個城市的房價越高,代表該城市競爭力越強。 深圳的整個戶籍人口才200多萬,如果將深圳全部的房產數量除以戶籍人口數,一個家庭平均就有4~6套房子。 “真正的深圳人有幾個沒有房子的?認為房價高,沒有房子的都是外來人口,為什麼外來人口拼命到深圳來買高價房子?就是因為深圳有吸引力。” 國際上凡是最有競爭力的城市,都是房價最貴的,房價不貴的城市就沒有競爭力! 一個城市的高房價必定是有支撐的,高房價的城市具備除了房價之外的其他吸引力,包括高工資和工作機會等。 城市的競爭力越強,房價就會越高,如果城市沒有競爭力,房價就跌了。和深圳相比,大西北很多地方的房子即使6塊錢一平方米,在深圳買不起房的人會去買嗎? 雖然城市競爭力還沒有一個較為明確的概念,但有一個共識,那就是城市競爭力是一個綜合體現。提高城市競爭力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決非僅僅是今天修寬路,明天建大廣場,後天做活廣告,別的城市干什麼我就乾什麼,更不會房價高了城市就有競爭力。 “房價不高城市沒有競爭力”,在我看來,這不過是地產商渴望發財的一個夢囈。如同政府辦公大樓豪華了,不代表政府有錢了、老百姓富裕了一樣。現在,很多城市的房價都相當高了,甚至與國外發達國家可有一比,但事實上城市競爭力並沒有相當高,而且也沒有與國外發達國家去比的勇氣。只有當普通市民能夠買得起房,而且還宜居的城市,才會有競爭力。 城市競爭力也應體現在對外來人員的接納上。現代城市是開放的城市,既體現在對其他先進城市的學習上,也體現在需要外來人員的參與建設上。 更重要的是城市競爭力絕不能體現在高房價上。已有專家說過,房地產業的畸形發展實際上隱含著一個攸關國家現代化發展全局的重大戰略問題。很難想像,一個在國際上有足夠競爭力的大國、強國,其崛起靠的不是科技、實業、教育,而是建立在所謂“全民皆房”的“繁榮興旺”上。如果高房價真的成為一個城市競爭力的直接體現,那是一種悲哀。一是絕大多數老百姓是沒有經濟能力消費高價房的;二是房地產業是一個技術含量不高的“空心化”產業,它的迅猛發展,能帶動的只是煤炭、鋼鐵、土地的巨大損耗,進一步造成資源、環境問題,不僅不會刺激科技進步,實現可持續發展,而且還會嚴重製約我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嚴重危及國家經濟、軍事和信息的安全。 這次,聰明的任志強犯了以偏概全之錯,所以被“逮”住了。城市競爭力確實和房價相關,但不是絕對的。正如張魁星所說,城市的競爭力是一個綜合體現,是包括商務成本、政府效能、人口素質等軟硬多方面的體現,房價是這些軟硬條件都好之“果”,絕不是“因”。也正如張魁星所說,一個城市房價太高,一定會影響城市的競爭力,因為商務成本、居住成本太高,必然使得對人才的吸引力不足,還會損傷城市競爭力。 房地產是北京發展的重要支柱,住房價格本身就是控制人口增長與控制人口素質的門檻。過度擴張保障性住房建設會佔用巨大的土地資源,使得房地產投資量縮小。 “高房價控制人口素質”預設著這樣一個邏輯:有錢人的素質一定比窮人高。越有錢素質越高,這顯然帶著赤裸裸的身份歧視。買得起高價房的人素質就高嗎?山西許多煤老闆一有錢就首先想到去北京買房,不僅買一套,為了湊足打麻將的人還給親戚都買一套,可是,這些煤老闆的素質有多高呢? 我不敢從許多“富人醜聞”裡偏激地斷定越有錢素質就越低,但起碼可以說,素質的高低與金錢的多少沒有關係。假如“高房價能控制人口素質”的歪理能成立,那高學費、高醫療費、高生活成本都能找到存在的正當性,因為都像高房價一樣,能控制人口素質啊!費用都抬高到只有“高素質”的有錢人才能上得起學、看得起病、買得起房,用高昂的生活成本來淘汰那些活不起、低素質的人,優勝劣汰,適者生存。那樣,我們的人口素質豈不是很快就世界第一了?這是一個“尊重每個人生存和發展權”的文明國家,還是一個“他人即是地獄”的野蠻叢林?將任志強的邏輯推到如此極致,方能更看清其邏輯的荒謬。他的論調,讓我不由地想起“戰爭和瘟疫可促進社會進步”之類毫無人性的荒唐言論。 將“低素質人口”擋在城外,你以為城裡的“高素質”的有錢人就能過上安穩的日子了?中央黨校的周天勇教授說得非常對,只有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市轉移,才能從根本上控制人口和提高農村人口素質。因為只有城市化才能提高轉移進城市的人口的收入水平,同時才能提高其生活質量和教育層次。以關緊城門的方式拒絕“低素質者”進城,這才是低素質的政策。 這次很明顯,任志強犯了一個錯誤,以偏概全。顯然,富人的整體素質和房價相比實在相關性不高。如果非得這樣算,2000年以來房價上漲了好幾倍,那就是說國民的素質也上提高好幾倍?顯然這是不可能的。 而且收入高低和居民素質並不完全畫等號,比如很多高校教師以及一些高科技工作者,他們的收入並不高,難道他們的素質不高嗎? 當然,可能任志強想說的是,通過房價,將一部分區域的人口結構改變,這是當前的大城市政府都在做的,想辦法改造市區的舊城,建高檔住宅,引入新的人群,將原來的老居民遷到城外。 中國社會科學院的藍皮書認為,在中國有85%的家庭買不起房,這是個缺乏基礎前提的荒謬結論。全國是指城鎮還是指包括農村在內的全國?那就先要問問中國的現狀,現在農村有多少人有房子,他們是否還要買房子?城市中多少人有房子,還有多少人要買房子和應買房子。 如果按收入計算,85%的家庭買不起房子,那麼如果加上這些住房資產和資產的升值之後,又有多少家庭買不起房子呢? 中國的城鎮實行了約50年的住房實物分配,並以房改購房的方式變成了住房私有資產。這些住房存量高達50%以上,另有約25%的商品房和原有11%左右的存量私房,讓城鎮的住房私有化率超過了85%,遠大於美國且居世界第一。 中國的富人不多,M型收入的特徵已明顯出現。但一個富裕家庭可能裙帶數個貧困家庭的現象卻是任何國家都無法替代的。這種裙帶不但會在同輩中出現,也會在非同輩的數代相隔和五服之間出現。這種家庭的概念早已超出了一夫一妻的家庭概念,數代人共同支付和投資於住房的現象又豈是少數。 我不知道中國社會科學院的推算依據,但我知道,如果房價收入比是以中位數的標準原則計算,中國中西部絕大多數地區的住房可支付性指數高達120~140,房價收入比也自然會在1∶6之下。除東部部分城市之外的地區的可支付性指數小於100,絕大多數也在100左右。 中國約有4.4億個家庭,其中城市約有2億多個家庭。 85%按全國算是3.74億個家庭,按城市算約1.785億個家庭。請問他們都睡在大街上嗎? 中國每年的城鎮住房竣工量約為6億~8億平方米,其中商品房不到500萬套,非商品房約為300萬套,合計不超過800萬套。按此生產能力計算,滿足85%的家庭住房則要47年或23年,這裡還沒計算原有住房的折舊,中國豈不是永無改善之日了?而140億平方米的現有住房存量,約40萬億的財產又算是什麼呢? 別簡單地用一個荒謬的結論來威脅中國的改革與市場經濟,最多這個結論只能是85%的家庭買不起第二套商品房。 中國社會科學院的藍皮書認為,中國有85%的家庭買不起房,任志強同志說,這是個缺乏現狀基礎前提的荒謬結論。 中國社會科學院的2010年《經濟藍皮書》指出,2009年中國房價太高,房價遠遠超出了家庭收入,土地招拍掛制度導致寡頭壟斷,我國有85%家庭無能力買房。 藍皮書表示,房價收入比(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應當在3~6倍的範圍,當這個數據達到6倍以上,居民購買住房就已非常困難。 2009年,城鎮居民收入房價比將達到8.3倍,2009年農民工的房價收入比為22.08倍,而對於農民的城鎮房價收入比則為29.44倍。大大超出合理的承受範圍。 據此,包括中等收入居民在內的中低收入居民要占到全體居民的60%,這些居民沒有購買住宅的能力,如果再加上每年需要向城鎮轉移的農民人口,的確有超過八成的家庭沒有購買住宅的能力。 大量引用藍皮書和任志強的原文主要是對照清楚說明一下,他們講的根本就不是一個事。 藍皮書要說明的問題是:現在房價太高了,當然所謂的高或者低都是相對的,是相對人們的收入講的。對中低收入來說已經是很高的房價,對馬明哲來說根本就什麼都不是了。如果能給人們增加一倍或者幾倍的收入,但是又能保持現在的房價不變,那麼就不會有這麼多人抱怨房價太高了。 而事實是,真要給人們漲工資,還不知道房價再漲多少呢? 從現在的房價和人們的收入說事,不能牽涉別的東西。這個問題或者是說房價太高,或者是說收入太低;我們現在的收入是不是能夠承受得住現在的高房價。 說85%的人買不起房並不是說85%的人沒有房住,也不是說85%的人沒有房。就是簡單地說這85%的人的收入太低了,靠收入根本沒有買房的能力。 任志強說的是中國不可能85%的人沒房子,他以中國住房私有化率達到80%以上,證明中國人有的是房。中國的房屋私有化率很高,特別是農村地區,幾乎100%擁有私有產權,但是房子和房子不一樣,美國的私有產權房像別墅一樣,咱們農民的房子是什麼樣子,去年到河南的時候,有的村子裡還有窯洞呢,這種私有產權也能和城市的樓房比? 確實如馬躍成所評論的那般,任志強和中國社會科學院的藍皮書所說的並不是一回事。任志強說現在85%老百姓都有房住,那就意味著這些人能買得起房。中國社會科學院報告則說,按照當前的房價,85%的人依靠當前收入買不起房。 其實這兩個都是偽命題,因為大多數老百姓不可能以目前自己的家庭年收入購房,肯定會有父母積蓄的支持,甚至不排除賣了老房子換成新的大房子。所以,從這個角度,85%的人買不起房子肯定是不對的。那麼以此否定高房價也是不對的,當前的房價過高,越來越多的老百姓買不起房子也是事實,否定這一點也是無視事實。 沒有買房的人都虧了。最初有些人分不清什麼是真話什麼是假話,被蒙蔽了。比如說房價要降了,大家都等著買房,結果房價漲到買不起了。在目前情況下,房價似乎沒有理由不上漲,不僅如此,宏觀調控還在助推著這種上漲。 他們希望政府不斷地宏觀調控,因為調控一次房價就漲一次,開發商都樂得合不上嘴了。宏觀調控首先改變了土地價值,而地價又是房價的重要組成部分。北京去年地價上漲了26%,房價只上漲了9.1%,相當於地價增長的一半左右。 筆者理解任志強說的“虧了”之意,就是說一兩年前或者更早,如果能不信房價會降的論調,果斷買房,如今就能享受房價上漲所帶來的財富增長的快感。不然就會看著別人財富暴增光羨慕,自己只能為沒買房導致錯過身家翻倍的機會而抱憾。但要注意,如果是筆者買了房,享受到的也僅僅是快感而已,只有一套房的話,房子價值再增加,也只是財富的賬面價在漲而已,賣了這套房買不回更好的房,這樣的數字增長實際毫無意義,沒買房的人說自己“虧了”也顯得軟弱無力。更何況這兩年廣州房屋租金水平上升緩慢,市民收入增長了,租金沒大漲,手頭更鬆而能保持甚至提高居住質量,租房人士可以說是撿了便宜。 進一步理解任總的意思,說現在沒買房的人虧了,應該是相對於多套購房者來說才對。手持的房屋增值了,轉賣一套或幾套出去也不影響自己的自住需求,這才可以說是實現贏利,賺與虧的邏輯關係才可成立。筆者認為,任總說沒買房的人虧了,實意是在指那些有房一族沒多買幾套房,錯過了賺大錢的機會,這兩年房地產投資回報大大高於其他行業,所以說虧了。由此可見,在商言商,像任總一樣的發展商,“買了又買”的富豪群體才是他們的目標客戶,在市區萬元房林立的背景下,首次置業者已越來越“靠邊站”,他們在商品房購買群體的比例只會越來越低。 實際上,如果收入水平只能夠買一套房的話,房屋的投資功能已被大大削弱,現在到底買沒買,無所謂賺與虧的區分。如果預期自己未來的收入水平增長始終趕不上房價升幅,首次置業者要買房,只能依靠政府正在著力建設的多層次房屋供應體系。 確實如這篇評論所說,很多人認為任志強講了大實話,沒有買房的人確實虧了。 理由如下,中國當前經濟在快速增長,只要經濟增長,房價一定是隨之相應增長的。何況中國貨幣的發行速度遠遠超過經濟增長速度,這就意味著資產的價格一定會上漲。這樣,當市場沒有太多的投資產品時,房地產是一個很好的投資渠道,所以無論從個人理財或是其他角度來看,買房都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而反對者則說,如果只買一套房的話,投資功能是被削弱的,無所謂賺與虧。這也對,但如果房價下跌呢?購房者可能就不這麼想了。而且,人生常有意外,如果有意外情況發生,那麼擁有房子的人抗風險能力一定強於沒有房子的人。事實也證明任志強的這個觀點是對的。 如果按照中國城鎮建築面積140億平方米的總存量計算,住宅的點空置率不到4%。 “城鎮按140億平方米算,我們把城中村算進去,大概是144億平方米的住宅總量;有6.7億的人口,如果按140億平方米,人均20多平方米。這其中包括沒有廚房及廁所的佔了30%左右,一般在國際上這些是忽略不計的,如果把這些忽略不計的話,大概是60平方米。” 每年的商品空置量大概就是總戶數的3%左右,差不多400萬~500萬套間。 6億多城市人口,合計有2億多戶,這樣倒算過來以後你就會發現,空置率非常低,就算今年賣的房子都空置,也不多。所以,表面上看的空置率很高是假象。 北京聯達四方房地產經紀公司總經理楊少鋒對記者表示:“北京絕大部分的新樓盤在交房前就已經全部售出。但即使到了交房後的第二年,其入住率也往往只有30%~40%,能達到50%入住率已經是比較不錯的比例了。”顯然,投資性需求在近期樓市交易中所佔的比例越來越大。 這就造成了一種現象,一邊是連夜排隊買房,另一邊是不斷上升的空置率,新建小區每到夜幕降臨多是“黑燈瞎火”。在北京朝陽區東五環外,有一個2000多戶的樓盤雖然早已賣完,但入住率只有30%。小區的房產中介告訴記者:“小區里大多數買房的都是投資人士,真正的住戶比較少。”在深圳、上海等地,同樣情況舉不勝舉,許多小區入住率都不到50%。 而按照國際通行慣例,商品房空置率在5%~10%為合理區,空置率在10%~20%為空置危險區,空置率在20%以上就是商品房嚴重積壓區。 空置率是一個大問題,也是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以至於到現在都沒有權威數據,只能依靠感覺說話。任志強的觀點有數據支持,但和現實相去甚遠。我們總是能看到,越來越多的新樓盤亮燈率都是極低的,這不是空置麼? 物業稅本來是為了抑制房價的,但結果可能恰好相反。物業稅是地方稅,房價低,物業稅就低,地方財政就會吃緊,所以地方政府就會推高房價。物業稅的本來意義是改善治安等公共服務,但我們卻用它來壓低房價,結果只能是適得其反。大部分經濟學家都說持有環節稅可以降低房價,這是不對的。總之,這些問題的存在,主要是因為計劃經濟思想還在延續。 開徵物業稅有助於抑制房價上漲過快以及空置率過高。當前房地產存在兩大問題:房價上漲太快以及空置率較高,如果把房屋流通環節的稅降下來,而適當增加持有環節的稅收,就會鼓勵人們把房子流通起來,降低空置率。 降低房價可以通過限制需求,比如提高首付到五成、六成,很多人買不了房價就降了。但是現在我們還要保持經濟的高速增長,還要保就業、保穩定,肯定不能限制購房消費。再一個,理論上還可以通過增加供應降低房價。這也是政府當前在做的,加大土地供應、禁止開發商囤地、拿地一年必須預售等,只不過這個作用被大量信貸抵消掉了。在當前寬鬆的貨幣政策下,大量資金湧進樓市,房價當然降不下來。只有實行物業稅才能降低房價,因為物業稅直接增加了業主的持有成本,國外大多數城市都有物業稅,物業稅如何徵收應由地方決定。另外,建議家庭第一套房產免徵收物業稅。 這是自2007年開始任志強與潘石屹之間維持最久的爭論,而且迄今三年過去了,雙方的觀點始終沒有變化。任志強反复闡述物業稅出台不會導致房價跌的說法,潘石屹則依然堅持只有出台物業稅,房價才會跌。 如今,物業稅出台遙遙無期,似乎對雙方的觀點無法評判。不過,雙方的主要觀點也是可以分析分析的。 任志強講的是地方政府的動機問題,只要地方政府不願意,物業稅出台也沒用,因為物業稅是地方政府的稅收,地方政府絕不會出台對自己不利的稅收政策。潘石屹講的則是理論,只要出台物業稅,一定會降低空置率,這樣,房價一定會跌。一個講的是理論,一個講的是現實。依照當前的中國現實,地方政府早就完全自己的利益至上,連中央政府的賬都不買,讓地方政府揮刀“自宮”,是完全不可能的。當然,未來若理順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經濟增長方式不再依賴房地產時,物業稅出台,房價是一定會下降的。 住建部部長提的是住建部對於房價無能為力,因為住建部管不了土地,管不了稅收,管不了金融。所以住建部除了維持市場秩序,和房地產有關的其他內容它都管不了。 房產是由多方面組合的,比如說發改委要管立項、決定投資量的高和低,土地部門要決定土地的供應數量,稅收部門要決定對房地產的稅收政策,包括對個人購買的一些稅收政策、二次交易的一些稅收政策。 金融體系中,央行管著利率、貸款的不同方式,銀監會限制信貸的政策變化。住建部好像沒有任何權力去管其中的任何一個部分。我們的住建部目前確實存在這樣的問題,雖然美國有金融局,但在立法中已經很明確了,住宅金融不是和宏觀調控緊密聯繫的。美國在1933年金融危機之後出現了“兩房”,“兩房”對於老百姓購買住房起到了一個積極的推動作用,我們不能因為今天出現了它的次貸而否定了“兩房”在歷史上50年的作用或者說50多年的貢獻。 這“兩房”就是主要進行房地產管理的。它起到的是固定利率或者是相對固定的利率的一個金融支持,它是用發債的方式而不是用銀行貸款的方式解決的,所以由住建部管。但是今天我們的住建部裡並沒有相應的管理辦法。美國因為土地是私有的,所以它用不著一個專門的土地部門來控制土地的供應。同樣它的稅收也是由議會來共同決定的,因此在很多方面不是說政府想加稅就加稅,想減稅就減稅,它要通過國會的參眾兩院進行博弈,博弈之後才能決定稅收的變化。不管是誰當總統,只有在參眾兩院通過之後才能增減稅收。而我們的“兩會”則沒有權力決定稅收,反而是由部門或地方政府決定的。 因此,我們的住建部在沒有任何工具可以運用的情況下對房價進行干預的可行性幾乎是零。但這不表示國家沒有乾預的能力,而是因為各個部門相對獨立,所以每個部門都從自己的利益出發研究調控措施。 要堅定不移地繼續堅決貫徹落實好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做好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的試點工作。 任志強和住建部的關係向來微妙,總是讓人覺得是一唱一和。特別是在房價與地價的關係上,任志強算是大大幫了住建部。這次,任志強放言住建部管不了房價,這是支持住建部還是反對住建部呢?如果是支持住建部,那就是將房價上漲的責任推給其他部委了,可以說是替住建部解圍,說了住建部想說但沒有說的話。如果說是反對,那則是將住建部置於尷尬地位,因為這幾乎就是照告天下,住建部是一個無能的部委、幹不了什麼正事的部委。所以,任志強的這番話,非常有意思。 不過,客觀上說,住建部對房價還真是沒啥決定作用,真正有用的還是金融、財稅等部門,只有這些部委才能真正對房價發揮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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