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中國高層新智囊

第73章 附錄以黨內民主推進人民民主

中國高層新智囊 章晓明 4940 2018-03-18
黨的十六大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進一步明確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戰略地位、指導原則和前進方向。如何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堅定不移地以黨內民主推進人民民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之路,是當前需要認真研究解決的重大課題。 十六大確定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全面發展的目標,是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目標,是與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相統一的目標。離開了政治文明的發展,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就失去了政治保證。鄧小平指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同樣,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就沒有真正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社會主義的優越性不僅表現在能夠創造更高的勞動生產率上,而且表現在能夠創造更高、更切實的民主上。黨的十六大把社會主義民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制更加完備,人民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表明我們黨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和社會主義建設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

發展人民民主是共產黨執政的本質要求。在社會主義中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是決定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執政的共產黨沒有任何超乎人民利益之上的特殊利益,更沒有任何超乎人民權利之上的特殊權力。黨的全部任務和責任,就是為人民謀利益,團結和帶領人民群眾為實現自己的根本利益而奮鬥。從根本上說,共產黨執政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維護和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發展人民民主也是我們黨對共產黨執政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國家權力來自於人民,並服務於社會。政黨因其代表了人民利益、得到了人民信任和支持,而取得執政地位;也因其對於國家權力的運作符合併實現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保持和鞏固其執政地位。作為執政的共產黨,只有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不斷推進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才能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才能有效維護黨執政的合法性基礎。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迫切要求深化政治體制改革,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領導體制和工作制度,大力推進人民民主,進一步革除經濟發展的體制性障礙。當前,政治民主化浪潮席捲全球,各種價值觀念、政治文化和政治模式的衝突、比較、競爭和借鑒愈益深刻,這對我們黨如何既順應時代潮流,又不照搬別國模式;既立足於中國國情,又吸收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化道路提出了挑戰。從世界社會主義運動遭受挫折和一些大黨、老黨相繼喪失執政地位的教訓看,不發展經濟、不改善人民生活是死路一條;不改革政治體制、不實行人民民主同樣是死路一條。因此,大力推進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是黨從容應對各種風險、考驗和挑戰的迫切需要,是黨與時俱進,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先進性的現實選擇。

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對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範和帶動作用。發展黨內民主,不僅是黨自身生存發展的內在要求,而且是推進人民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客觀需要。以黨內民主推動人民民主,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戰略選擇,是一條切實可行、易於見效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民主政治發展之路。 以黨內民主推進人民民主,是由黨的性質、地位和宗旨決定的。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地位和宗旨,決定了黨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首先,黨在國家政治體系中的核心領導地位,決定了黨內民主對人民民主的先導性。中國共產黨作為領導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執政黨,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認識是與對黨內民主生活的認識密切相關的。黨對國家政治生活的領導,往往是以黨內民主生活的習慣和經驗為基礎的。黨內民主化的程度對國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程度具有直接的決定性的影響。

其次,黨作為中國最廣大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決定了黨是人民民主權利堅定的維護者。充分行使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最大限度地實現人民的政治利益,是民主政治建設的根本目標,這同黨的宗旨是一致的。 第三,中國共產黨作為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整個社會的表率。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黨員在黨內生活中培養起來的民主意識、民主作風和民主習慣,無疑會對整個國家的政治生活產生重大的導向和示範作用。 因此,黨的性質、地位和宗旨決定了中國民主政治的發展,必然以執政黨自身的民主化為前提。沒有黨內生活的民主化,就不會有整個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黨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的歷史和現實充分證明,黨是人民民主政治理念的最堅定的倡導者。黨把“主權在民”的思想發展到一個新的境界,並從制度形態和政治實踐上使其由理想變為現實。黨是人民民主政體的締造者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推動者。黨領導人民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創建了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內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實行了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一系列具體制度,以及村民自治、居民自治、企業民主管理、行業自治等一系列基層民主制度,黨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堅定不移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並取得了重大進展,表現出與時俱進的創新精神和政治勇氣。黨是民主傳統和作風的培育者和行動表率。黨在長期革命、建設和改革實踐中形成的民主傳統和民主作風,是黨領導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寶貴財富。

以黨內民主推進人民民主,是由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內在的統一性、關聯性和互動性決定的。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屬於不同層次、不同範圍的民主。兩者的統一性表現在: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都是馬克思主義性質的民主,都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地位和社會主義的根本政治制度;兩者都貫徹民主集中製的基本原則,依靠發揮全體黨員和廣大人民的積極性、創造性,有秩序有步驟地推進;兩者都把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作為共同的目標,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政治條件。兩者的關聯性表現在:黨是民主政治體系的主導,人民是民主實踐的主體;黨內民主是人民民主發展的政治前提,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最高形態和根本目標;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相互制約,統一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實踐。兩者的互動性表現在:一方面,黨內民主對人民民主具有直接的指導和推動作用。黨員的政治參與意識、熱情和能力直接影響人民群眾政治參與的積極性和水平,黨內民主生活狀況決定人民民主權利的保障和實現程度,黨內政治生活的製度化決定國家政治生活的製度化。作為執掌國家政權的共產黨,只有不斷健全黨內的民主生活,才能在全社會形成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才能將人民群眾的政治參與熱情轉化為推進政治民主化的強大動力。另一方面,人民民主的發展也對黨內民主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隨著人民民主制度的不斷健全和完善,人民群眾對執政黨實施監督的力度也將隨之加大,這將有效地促進黨內民主的發展。

以黨內民主推進人民民主,是黨經過長期實踐得出的基本經驗。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只能與中國特定的生產力發展水平以及中國的歷史、民族特點和文化傳統相適應,只能從中國的具體國情出發,走中國特色的民主化道路。黨執政的歷史反复證明,什麼時候黨內民主生活積極健康,人民民主就會得到發揚;什麼時候黨內民主生活受到破壞,整個國家的民主生活就會發生嚴重曲折。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鄧小平多次強調,要把過去民主的傳統“擴大到全黨、全軍和全國各族人民中去”,並把民主看作是“實現國家現代化的政治基礎”,表達了用黨內民主推動人民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思想。黨的十三大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明確指出,“以黨內民主來逐步推動人民民主,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一條切實可行、易於見效的途徑。”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把發揚黨內民主以推進人民民主,確立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一條重要途徑。江澤民同志在慶祝建黨80週年的講話中再次強調,要“通過發展黨內民主,積極推動人民民主的發展”。黨的十六大堅持了這一思想,並具體闡明了黨內民主對人民民主的重要示範和帶動作用。因此,堅持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的辯證統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辯證統一,是黨在總結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得出的科學結論,是中國民主政治發展必須堅持的根本原則。

推進新世紀我國的民主政治建設,必須緊緊抓住黨內民主這個關鍵,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以黨內各項民主制度建設為重點,以改革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為突破口,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願的黨內民主制度、黨內外約束有效的民主監督機制和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全面推進黨內民主建設,使其更好地發揮對人民民主的示範、帶動作用。 建立健全黨內各項民主制度。制度建設帶有根本性、穩定性、全局性和長期性。根據黨的十六大精神,進一步建立健全黨內民主制度,當前要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健全切實保障黨員和各級黨組織民主權利的各項製度,進一步拓寬黨內民主渠道,使黨員對黨內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健全黨的代表大會制度,積極探索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在試點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實行黨代表大會常任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完善黨委內部的議事和決策機制,正確處理常委會與全委會的關係,充分發揮全委會的作用;改革和完善黨內選舉制度,完善候選人產生辦法和差額選舉辦法,切實體現選舉人的意志。此外,還要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製度、情況反映制度和重大決策徵求意見制度等。

建立健全有效的民主監督機制。不受監督和製約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必然導致對民主的踐踏。黨的十六大報告強調,要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從決策和執行等環節加強對權力的監督。當前,要進一步疏通民主監督的渠道:一是黨內監督。強化黨員對黨的組織、全委會對常委會、黨的下級組織對上級組織、黨委領導班子各成員之間以及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對黨員、幹部和黨組織的監督,保證黨的各級領導幹部依法行使手中的權力。二是群眾監督。在進一步健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同時,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和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社會公示、民主評議、質詢聽證等民主形式,強化對決策過程和權力運行的監督。三是法律監督。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負有對憲法和法律執行情況實行監督的最高權力,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自覺接受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同時,要充分發揮司法機關和行政監察、審計等職能部門的監督作用。四是加強民主黨派的監督。按照“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加強與各民主黨派的合作,自覺接受他們的監督。五是輿論監督。通過切實有效的輿論監督,確保黨員和各級黨組織時刻聽民聲、察民情、知民意。

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對於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具有全局性作用。要按照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規範黨委與人大、政府、政協以及人民團體的關係,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經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並對他們進行監督;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職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協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職能。加強對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人民團體的領導,支持他們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更好地成為黨聯繫廣大人民群眾的橋樑和紐帶。 實施依法治國,堅持依法執政。依法治國的一個基本要求,是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黨員和黨的干部只有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嚴格依法辦事,才能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使之真正成為保障人民民主權利、保證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順利進行的銳利武器。依法執政是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依法治國必然要求依法執政。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都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範圍、程序、內容和手段來行使執政權力。實現依法執政,有利於貫徹黨的主張,體現人民的意願,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制度化、規範化、法律化。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