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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七章海上私商:最後的屏障

中國商幫600年 王俞现 17095 2018-03-18
明朝所以能夠成為白銀帝國,是因為有一個總被置於幕後的港口存在,那就是漳州月港。儘管朝野上下對開放港口分歧較大,但月港還是在1567年開放了。作為一個不到1公里長和擁有7座碼頭的月港,與廈門及葡萄牙人租居的澳門等,一同承載了明朝最後近100年貿易的繁盛以及對白銀病態般仰仗的歷史。 期間,身在日本長戶的李旦、長崎的張敬泉、福建廈門的許心素、鼓浪嶼的漳州詔安人黃明佐、巴達維亞(今雅加達)的蘇鳴崗等,結成了一張華人貿易關係網。 到明末清初,鄭芝龍家族成為中國最成功、也是最後的海商大佬。明清走私海商集團的存在,不經意間成為葡萄牙、西班牙、荷蘭等國家肢解中國朝貢體系的最後一道強有力的屏障。 1567年,明政府在漳州月港所在地設置海澄縣,在福建巡撫都御史塗澤民建議下,准許民間私人遠航到除日本以外的國家通海(進行海外貿易),日本以外國家的商船也被允許隨時進入中國口岸貿易,史稱“隆慶開關”。

早在1564年,前福建巡撫譚綸也曾建言通海。他在《條陳善後未盡事宜以備遠略以圖治安疏》中詼諧地指出:“弊源如鼠穴,也須留一個,若還都塞了,處處俱穿破。” 明政府內部關於開港貿易的呼聲也一直不斷,最終決定開放一個港口,一如譚綸描述的留下一個“鼠穴”。對於選擇哪裡作為開禁出海口比較合適,明政府經過了一番謹慎的思量。最初確定的地點在梅嶺,但稍後改成了月港,明政府別有一番深意。 南澳、詔安梅嶺一帶的海港其實更適合商人出海活動。月港屬於內河港,港道不深,大型船舶不能靠岸,“必用數小舟弋之,舶乃得行”,它滿足的是邊海居民下海謀生的需要,而非要鼓勵居民遠洋。作為開放海禁之地,月港便於明朝官吏設卡盤驗和管理,其最終期望達到“有漢之威遠而師餉不內耗,有唐宋之通貨而情況不外洩”的目的。

月港開放是妥協的產物,此舉也是明政府對原來月港海上走私貿易的被迫承認。從1530年月港由海防機構安邊館管理,到1551年明政府在月港建立靖海館,再到1563年譚綸將靖海館改為海防館,儘管海防機構不斷升級,海防力量逐漸增強,但月港的走私活動並未減弱。 1567年,明朝用開放和置縣兩手,加碼對月港走私的防治。從此時到明朝滅亡,月港都是明朝唯一存在的合法的民間出海通商港口。當然,這裡有三個誤解:第一,這個出海港口之後就沒有被叫停過;第二,明朝只有月港這一處對外貿易口岸;第三,只要商民申請,就可以從月港出港貿易。 月港受時勢影響較大,時開時閉。 1593年,因日朝戰爭爆發,明政府實行過一年海禁。 1622年,因荷蘭殖民者侵占澎湖島,攔劫商船,殺人越貨,明政府又實行過一次海禁,直至1624年,福建巡撫南居益打敗荷蘭殖民者,收復澎湖才開禁。 1628年又因海寇猖獗,明政府再次禁船出海,直到1631年才開禁,此後似乎又實行過海禁,否則給事中傅元初不會在1639年仍上疏請開海禁。如此頻繁的海禁使月港幾乎成為死港,“引船百餘隻,貨物億萬計,生路阻塞,商者傾家蕩產,傭者束手斷餐,闔地呻嗟,坐以待斃”。

月港作為明朝欽定的唯一出海口,並不意味著沒有其他允許外商前來貿易的進海口。 儘管月港是明末最大的商港,但在受海盜林鳳衝擊後,西班牙人因禍得福,在明政府追踪海盜林鳳一事上,配合到位,在1576年不費吹灰之力,意外獲得明政府特准在廈門通商的權利,直到1603年發生馬尼拉大屠殺。 伴隨月港的開放,明政府對澳門的政策也基本定型。 1569年,澳門開始成為廣州外港。為管理澳門,1573年,明政府在澳門北面咽喉之地蓮花莖(今關闡馬路)上,設關建閘,置官防守,定期開啟集市貿易。 1578年,明政府規定在廣州定期舉行貿易集市,葡萄牙人可以一年兩次到廣州進行直接交易。 1582年,兩廣總督陳瑞在居澳葡萄牙人答應“服從中國官員的管轄”的前提下,在葡萄牙人居澳問題上公開表態,允許葡萄牙人租居澳門。

在這個過程中,月港舶稅收入直線上升。到1576年,已經從初時的3000多兩白銀達到萬兩白銀,1583年“累增至二萬有餘”,1594年“驟溢至二萬九千有奇”。到1613年,福建稅銀近6萬兩,月港舶稅貢獻3.5多萬兩,佔全省稅銀的大半。 為了這筆稅銀,泉州府和福建地方先後與漳州府多次發生歸屬權爭奪事件,這種爭奪在1599年萬曆皇帝向各地大派稅監時畫上了一個句號,月港的稅銀徵收權被牢牢捏在太監稅使手中,月港遂變成“天子之南庫”。 同年,明政府恢復廣州、寧波二市舶司,但仍禁止對日貿易。明政府因日本統帥豐臣秀吉1592年侵朝而引發中日敵視對抗,之後伴隨著豐臣秀吉的病逝(1598年8月)而告一段落。而這時,市舶制度已經演變成市舶太監和地方官吏通過抽分恣意勒索、掠奪財富,綱紀蕩然無存,漫無法度,中外商人和正常貿易都深受其害。

月港是明政府海商的出海口,廈門、廣州等是明政府允許外商前來貿易的進海口,4個港口共同成全了明政府作為白銀吸泵者的角色,但月港獨成全了福建泉州漳州兩府的商人,因為當時明政府規定非兩府商民不得參與海上貿易,這是明政府規定的“硬槓槓”,所以當你看到這一時期大量漳州府商民外移以及最為活躍的海上商民似乎只是以李旦、鄭芝龍等為代表的泉州府商民時,也就不用大驚小怪了。 16~17世紀之交,到東南亞、東亞貿易的華商以漳州河兩岸的月港人、龍溪人,以及同安人、廈門人為主。進入這一領域的葡萄牙、西班牙、荷蘭等國商人,所遇到的第一批漢人,就是這些地區出身的“福佬人”。 另外,能否出海取決於是否能從官府申請到執照,這種執照的數量最初只有50份,即便後來增加到100多份也滿足不了需求。更要命的是,從出海船隻到貿易路程,從出海時間到貿易貨物,明政府對商民都有嚴格限制。從一開始,明朝海商在與西方商人的角逐中,就處於十分不利的被動局面。

月港地處閩南,位置偏僻,與內陸商品貨源地有重山相隔,儘管其是唯一的出海口,但其對內地的影響被降到了最低,對全國經濟的意義也大打折扣,這是明政府的如意算盤,寓收於放之中。 儘管如此,早期蓄積的能量一朝釋放,加之世界也正在發生奇妙的變化,兩者和諧共振,明朝仍迎來了一個短暫但蔚為壯觀的開放局面。 月港開港是閩浙官僚、民眾及到此地就任的官員共同呼籲推動的結果,此外還有一個重要因素,那就是海外白銀的牽引。 當時銀荒之像已經顯現,銀貴物賤得即便織女“終歲勤動,弗獲少休”,以數石之粟、數匹之帛,也不能換得一金(譚綸語)。 官方及民間對白銀的巨大需求,造成了白銀求大於供的局面。破落的財政也彰顯著明朝對白銀的渴求。就在1567年年底,戶部尚書馬森奏稱,太倉見存銀1304652兩,而歲支官俸銀要135萬多兩。

開港前後,明朝正處於白銀本位化就要定型的最後階段,也是白銀與紙幣的較量達到白熱化之時。對此,權臣高拱建言,特降聖旨,“行錢只聽從民便”。在爭議之中,明朝小心翼翼地開港,將目光投向了海外。 這時的世界,雲蒸霞蔚,一派新的氣象。作為世界白銀主要出產地的西屬美洲,不僅發現了蘊藏豐富的銀礦(16世紀40年代),還在1554年發現汞齊化法,西屬美洲白銀產量為之大增。 16~18世紀,西屬美洲白銀產量約佔全球的80%,並且很多被中國收入囊中。 為打通以明朝為代表的東南亞大市場,1565年,西班牙海軍從墨西哥遠征菲律賓,墨西哥—菲律賓—中國的白銀通道從此一度暢通無阻。 日本生產的白銀,絕大部分也被輸入中國。從1543年首次抵達日本,到大約1600年,葡萄牙人幾乎壟斷了中日之間的貿易,並通過日本—澳門—廣州貿易,將白銀源源不斷地輸入中國。這樣就逐漸形成了復旦大學歷史係後智鋼所認為的三個主要的白銀輸入渠道:以馬尼拉為中心的海上絲綢之路與美洲白銀的湧入;以長崎為中心的中日貿易與日本白銀的入華;以澳門為中心的西洋貿易與外銀的內流。

資料來源:李隆生,《明末白銀存量的估計》,《中國錢幣》,2005年第1期。 1571年,西班牙在菲律賓馬尼拉建立殖民政府,兩艘馬尼拉大商船滿載中國絲綢、棉布、瓷器等貨物駛向墨西哥阿卡普爾科,聞名於世的馬尼拉大帆船貿易開始了。 丹尼斯·弗株和阿圖羅·吉拉爾德斯認為,世界貿易就在這一年誕生了。 萬明也認為,雖然宋朝商業發展繁盛,但與晚明的發展不能同日而語。重要的是,貨幣化這一社會內部自發產生的動力,促使晚明發生了從傳統社會向近代社會的根本性轉變。萬明寫道: 作為當時世界上最大的經濟體,中國以白銀為主幣,採取銀本位制,促使白銀成為世界貨幣,跨越了巨大的空間,形成了世界範圍的貨幣流動形態,從中國開始,幾乎繞地球一周的貿易結構,以白銀為軸心建立了起來,圍繞白銀,形成了一個世界貿易網絡,或稱世界市場體系。於是,在世界歷史形成一個整體的過程中,第一個全球經濟體係出現了。

1571年,明朝的銀庫收入從75000~86000公斤(1公斤=20兩)增加到116250公斤,進口白銀的作用顯現。 1580年,葡西兩國合併。同年,兩艘澳門商船抵達馬尼拉,澳門—馬尼拉航線投入運營。隨同商船一同到達馬尼拉的貨物,以中國貨為主,次為日本、印度產品,返程時裝運的絕大多數是白銀。 隨著中國貨物在歐洲銷路日廣,葡萄牙再無有銷路的貨物可供出口,就改用現金采購中國貨物,1582年後基本用白銀結算,中國港口向葡商徵稅也均以白銀計值。菲律賓呂宋島也有地無他產,中國商船返回時,除了銀錢,幾無其他貨可以捎帶之說。白銀成為葡西商人平衡中西貿易的唯一有效方法。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學界中有套利之說。 16世紀80年代,中國的金銀兌換比率是1∶4,歐洲是1∶12。到1650年,歐洲的比率又升為1∶15。僅在各國間倒賣就可以賺得缽滿盆盈。

就這樣,中國以吸泵者的形象左右著世界貿易的流向。中國憑藉在絲綢、瓷器等方面無與匹敵的製造業和出口,與任何國家進行貿易都是順差,以至於美國學者弗蘭克得出結論說:“1500~1800年,在經濟全球化中,東方是世界經濟的中心。”換句話說,在歐洲工業革命之前,世界的經濟中心不在歐洲,而在亞洲,特別是中國。 那麼到底有多少白銀流入了明朝時期的中國?這是一個諸多國內外專家都熱議的話題。阿特韋爾對日本白銀輸出量的估計低於其他多數經濟史學者,他估計,在1560~1600年,日本白銀的輸出平均每年在33萬~48萬噸。肖努估計,在近兩個世紀間,日本和美洲提供的白銀總量在4000~5000噸。萬明粗估說,1570~1644年美洲白銀總共大約有12620噸流入了中國。 鳳凰網的一篇文章則認為,從1572年到1644年明朝滅亡,全世界生產的白銀總量的1/3湧入中國,保守估計約為17700噸,並且全球2/3的貿易與中國有關。 李隆生估計整個明朝中國從國外輸入了約14750萬噸白銀,儘管這一數量在他看來,只有唐、宋、元、明四朝自產白銀總量的六成左右,但考慮到這是在明亡前100年的流入量,相當於同一時期明朝中國國內白銀產量的近10倍,就不難理解它對中國所產生的重大影響。 月港開放,改變了許多漳泉人的生活。 因明朝時中國的棉布、生絲、絲綢等受到葡西商人及海外市場的普遍認可,很多漳泉人就移居菲律賓從事這一中介貿易。在16~17世紀,到呂宋一地的福建月港(海澄)人就佔了絕大多數。明人高克正在《折呂宋採金議》中說:“澄民習夷,什家而七。” 福建人一貫的做法是,與西班牙人約定價格,然後回國代為採辦。 1591年西班牙的菲律賓總督發現,當地土著因為使用中國的衣料,不再種棉織布,中國棉布很快成為土著居民的生活必需品。 1592年馬尼拉總督向西班牙國王報告說,中國商人收購菲律賓的棉花,轉眼就從中國運來棉布。棉布已成為中國在菲律賓銷路最大的商品。 但回國採辦也有硬傷,那就是商品運輸不方便,增加成本,部分福建人索性將部分生產環節轉到菲律賓,於是在菲律賓出現了大批由華人經營的圍繞棉布、絲織業做文章的作坊商店,這是中國移民史上非常值得回味的一幕,也是400多年前國際分工合作下中國向周邊國家的一次產業轉移。 作為菲律賓的首府,馬尼拉是一座以耶穌名字命名的城市。自1571年西班牙人佔領馬尼拉之後的300年間,這座城市接踵而來了荷蘭人、英國人、美國人,而來的最多的,還是福建商民。 在馬尼拉貿易之初,就已有150多名華人生活在這裡,除許多來自中國的水手外,馬尼拉的建造者主要是中國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1582年,馬尼拉出現華人區。再稍晚,也就20多年的光景,馬尼拉華人就達到2萬多人,華商日益成為一股力量。 就是這個時候,因與西班牙人做生意成為佼佼者的華商李旦躍升為馬尼拉華人社會的領袖。李旦,大約在1560年出生於泉州府同安,是一位百貨業大王,從印度尼西亞泗水到日本長崎,從大到小的生活必需品,都能在李旦經營的百貨店裡找到。 當菲律賓總督氣急敗壞地下令禁止土著使用中國衣料(絲綢、棉布)時,在西屬拉美市場上,西班牙貨也相繼被中國的棉布、絲綢所驅趕。中國的棉絲在世界市場有所向披靡之勢,這得益於它們的價廉物美。一直到18世紀末,中國絲綢等商品佔據墨西哥進口總值的63%。期間,墨西哥市場上中國絲織品價格是西班牙同類產品的1/3,秘魯的1/9,在東南亞是荷蘭同類產品的1/3,在歐洲是歐洲產品的1/4~1/3。甚至,中國鐵釘在菲律賓市場價格只是西班牙產品的1/4,致使秘魯總督卡涅特於1590年專門派人赴菲律賓購買中國銅、鐵製品。 大量棉絲織品湧入西屬殖民地,這種建立在棉絲與白銀之間的交易,在西班牙國內,引起了以格拉那達和安達盧西亞的紡織業及商運集團最為強烈的反對。在王室看來,這種貿易關乎西班牙的國際戰略,他們認為,“最好是購買中國貨,不購買歐洲貨,因為中國永遠不會構成對歐洲的威脅;而歐洲一旦以西班牙的白銀養肥了自己,就會用武力來對付西班牙”。 王室也作出了某些妥協,那就是只允許馬尼拉的西班牙商人與墨西哥進行貿易,而規定其不得進入其他西屬美洲殖民地(1582年),甚至在1585年禁止墨西哥進口中國商品,此後到1727年,西班牙國王又至少18次下令禁止中國絲織品在美洲的轉銷。 這些禁令也遭到大帆船貨運集團、馬尼拉的西班牙商人集團以及菲律賓和墨西哥等殖民當局不約而同的抵制,從而使得禁令難以奏效。 1594年,西班牙國王再次發布命令,禁止菲律賓、墨西哥直接對華貿易,將此項貿易特權留予澳門葡萄牙人獨享,其他人不得染指。 17世紀初,墨西哥人穿絲綢多於穿棉布。 1602年秘魯總督報告說:“身居利馬的西班牙人都穿用價格昂貴的綢緞,其婦女衣著之華麗舉世難尋。”不僅利馬如此,稍後,“從智利到巴拿馬,到處都售賣和穿著中國絲綢”。 1586~1590年,馬尼拉從中國商品所徵收的進口稅才只佔全部進口稅的36%,到17世紀初就上升到80%,最高年時達92.06%,貿易額超過100萬比索,這一時期的中國商船牢牢控制了馬尼拉貿易。 這一切構成了1603年馬尼拉大屠殺的宏觀背景,而導火索多被傳言與一個謠傳有關。為迎合萬曆皇帝對金銀的需求,具有海歸背景的泉州同安人張嶷妄稱,菲律賓呂宋島上有一個叫機易山的地方,每年出產10萬兩黃金和30萬兩白銀。福建礦稅聽說後,就滿懷憧憬地上報給了萬曆皇帝。 儘管科道官員強烈抗議,但萬曆皇帝仍奏准並派人前去查證,於是海澄縣丞王時和與百戶於一成抵菲律賓勘探。 1597年,明政府前腳剛走,西菲殖民當局便下令大量驅逐華人出境。在西班牙當局的揣測看來,明政府官員前來求證是假,聯絡華人裡應外合是真,西班牙當局瀰漫著些許恐慌,並為此採取了預防措施,搜查中國居民的武器甚至鐵器。 恐慌隨之在華人中蔓延,華人村社馬上開始設法自衛,接著演變成為一場西班牙軍隊和華人村社之間的名副其實的戰爭。戰爭從馬尼拉開始,被打敗的中國人被趕到了八打雁,在那裡被掀動的土著菲律賓人也襲擊了他們。 對於這次事件發生的起因還有其他一些蛛絲馬跡。 2007年3月25日菲律賓《世界日報》刊文指出,1603年馬尼拉大屠殺與李旦有一定關係。李旦是龐大的廈門海上貿易網絡的首領,時間跨度達30年。很多西班牙人欠他錢,因為怨恨他擁有的財富,他們就挑起一場爭吵,逮捕了他並沒收了其財產,其中包括超過40000根的金條。傳說這只是他隱藏的大量金錠和銀錠的一小部分,這件事情激起了馬尼拉華人的憤怒。 關於死亡人數的版本較多,從15000~30000人不等,而當時馬尼拉的西班牙人才只有2000人(包括軍隊在內)左右。這一事件被拖了一年才上報給萬曆皇帝,張嶷遂被處死,馬尼拉與福建月港及廈門的貿易往來一度中斷。 與被屠殺人數有多個版本一樣,生還者也是一個糊塗數字。不管怎樣,當時的呂宋華僑首領黃康就因此不幸被殺。他創辦於泉州的黃合興商號的控制權,就此落入掌櫃黃明佐手中。儘管西班牙殖民者為安撫和繼續招攬華僑採取了一定措施,但是大屠殺造成的影響,短時間內難以在泉漳等地抹去。 1604年,僅有13艘中國船抵菲律賓貿易,不到以往的1/3。 在這次屠殺中,華人的財產和貨物幾乎都被西班牙人沒收。從事後的拍賣情況看,36000多比索被西班牙撥為軍用,30000多比索繳入皇家金庫,這其中也包括李旦的財物。不過,他還是保住了一條性命。 作為大屠殺的倖存者,李旦遭到西班牙人懲罰,在一艘叫“galeyen”的船上做了多年苦役,於1607年逃走,後移居日本長崎平戶,並娶日本女為妻。 李旦到達日本時,新上任的德川幕府正有意改善與明政府的關係。 馬尼拉大屠殺之年,也是由豐臣秀吉一手締造的政權覆亡之年。同年,一直延續到1867年明治維新前的德川幕府上台。 當時旅居日本的中國僑民已有兩三萬人。旅日華人主要集中在長崎和平戶,甚至在今平戶島戶木引町一帶還形成了“唐人町”。就連福建巡撫南居益也說:“閩越三吳之人,住於倭島者,不知幾千百家,與倭婚媾,長子孫,名曰唐市。” 儘管明政府禁止商民去日本貿易,但出海商民行踪難控,他們往往先南行,然後再調頭東去日本。為什麼要爭著往日本去?福建巡撫譚綸一語中的:“御之怠嚴,則其值愈厚,而趨之愈眾。”同是福建巡撫的陳子貞也曾說:“販日本之利,倍於呂宋。” 因無法獲得福建當局頒發的正式貿易許可證,以有限的開放來成就全國絕大部分沿海地區的海禁,又反過來讓事實上的走私變成未捅破的窗戶紙。 對明朝商民來日走私貿易,德川幕府持鼓勵態度。 1615年,德川幕府給赴日的中國商船授以“朱印狀”。對於官控貿易的德川幕府來說,這就是蓋有官印的貿易通行特許證,獲得特許的商船就是“禦朱印船”。 李旦善於結交長崎、平戶兩地的權貴,與長崎奉行(相當於長崎市長)長谷川權六藤正、平戶島主法印鎮信一家關係都很好,慢慢成為當地的頭面人物,是繼王直之後,又一位在日本的頭號華人傳奇人物。王直是最早到日本平戶定居的華人,他的到來受到當時島主道可隆信的禮遇厚待,而法印鎮信是道可隆信長子。 長袖善舞的李旦就是“朱印船主”之一,他逐漸成為在日本的華人所選出的“甲必丹”(“甲必丹”是日本人對葡萄牙語“Capito”的音譯,具有船長、司令官或首領之意)。 1613年,第一批英國人到達平戶時,李旦已是當地華人社區的首領,在當地有相當大的影響,他的商船來往於中國台灣、廈門、澳門、柬埔寨之間,被外國人稱為“非常富有的中國人”。他與當地權勢松浦大名有互相關照得益的私人友情。英國人約翰·薩利斯奉命在日本建立商館時,得到允許,租了李旦的房舍作為英國東印度公司在日本的總部。 1613年,李旦在家養病之時,約翰·薩利斯和松浦法印的女婿還前往問候。 在這一過程中,身在日本平戶的李旦,與同在日本長崎的張敬泉(漳州龍溪人)和歐華宇、福建廈門的許心素(漳州人)等,以及先後在泰國大泥和印度尼西亞的李錦、菲律賓的黃明佐(漳州詔安人)、巴達維亞(今印度尼西亞的雅加達)的蘇鳴崗(泉州府同安人)等,結成了一張華人關係網和亞洲貿易網。 其中,在東線貿易圈中,李旦、歐華宇、許心素不但是生意上的合作夥伴,還是結拜兄弟,而歐華宇與張敬泉關係親密,兩人都是日本德川幕府承認到越南等地貿易的“朱印船主”,並在1600年前後共創悟真寺,參加策劃建立唐人墓地,是17世紀初期頗具分量的長崎華商領袖。 在東南亞航線中,蘇鳴崗與Ingie Watting(巴城漢人“甲必丹”的寡婦),Jan Con與茂哥、林六哥等人有姻親關係。 作為長崎華人社會的福建幫領袖,張敬泉於1636年逝世。而歐華宇在1619年前後就已去世。也就是在1619年,荷蘭人佔據巴達維亞,蘇鳴崗被荷蘭東印度公司總督特命為首任華僑“甲必丹”,作為“華人之領袖,管理一切民事訴訟”。 蘇鳴崗,少時念過私塾,能文善武,15歲就赴印度尼西亞謀生,初經商於西爪哇蘇丹王國所在地萬丹,後遷居巴達維亞,通曉馬來語和葡萄牙語,1644年去世。他的陵墓巍峨華美,一條特築小道被命名為蘇鳴崗巷,就是今天印度尼西亞雅加達達親王大街。 許心素身份特殊,他一方面是總兵俞諮皋(抗倭名將俞大猷之子)的心腹,在廈門擔任中級軍職的把總,僅次於守備,一方面又是李旦在廈門生意的實際代理人。李旦能不戰而屈人之兵,與許心素的牽線搭橋關係很大。 為與葡西商人打交道,李旦、李錦、鄭芝龍等都成為天主教徒。李旦到達日本時,日本反天主教運動正在深入,對葡西商人的限制也日益增多。 1600年,也就是英國成立東印度公司那年,日本的天主教徒達70多萬人,連德川幕府的帳下親信都入了教,引起德川幕府的驚恐與警覺。同年,安汶(今印度尼西亞港口城市)的統治者允許荷蘭人在安汶修築城堡,給予荷蘭人丁香經營專利權,排擠了葡萄牙人。 荷蘭原為西班牙屬邦,從1566年尼德蘭(尼德蘭包括今天的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三國和法國北部的一小部分。14~16世紀中期,通過中世紀的王朝婚姻關係和王位繼承傳統,尼德蘭成為西班牙的一部分)爆發反抗鬥爭開始,荷蘭人醞釀的就不僅僅是掙脫束縛。當時安特衛普(今比利時最大工業港口)是歐洲主要金融中心,屢遭西班牙人劫掠,數千名手工業者、商人和銀行家逃往北方,尤其是阿姆斯特丹。 1585~1622年,阿姆斯特丹人口從30萬激增到105萬。 16世紀末,各種意外的事件相結合,驅使荷蘭人公開挑戰葡萄牙在東方的霸權。弗朗西斯·德雷克爵士在其著名的環球航行(1577~1580)中的一個意外發現,加速了這一進程。在他眼中,葡萄牙人樹敵甚多,商船航線和據點漫長而分散,其在東印度群島的勢力並非無懈可擊,也遠非東方主人。 尼德蘭的反抗運動妨礙了殖民地商品在北歐的運銷,荷蘭人不能再從伊比利亞各港口得到貨物。以往有一段時間,英國人一直在地中海東部諸港口獲得東方的產品,但這一貿易也因西班牙和葡萄牙軍艦封鎖了穿越直布羅陀海峽的航道而被抑制。在這些壓力下,荷蘭人和英國人決定,既然不能從里斯本和亞歷山大得到香料,那就直接到東印度群島去取。他們越是侵入,越是發現對方出乎意料的虛弱。 一開始在西屬美洲露面的英國闖入者,試圖以和平的、商業的方式進入,但當時外國人在西班牙殖民地通商是非法的,遭到西班牙的抗議乃至伏擊,船隊5艘船裡有3艘被擊沉或捕獲,這一厄運發生於1567年,是英西兩國關係的一個轉折點,它結束了英國與西班牙殖民地和平、合法通商的希望,於是英國人以海盜和劫掠的方式駛往西屬西印度群島。 最早向西班牙發起致命挑戰的是英國人,但1588年西班牙無敵艦隊在侵犯英國時遭遇滅頂之災,百年的海上霸權開始走向衰落。 1594年當葡西國王下令荷蘭人不准與東方發生商業關係時,荷蘭人開始了自己的東方冒險。 1598年,荷蘭船隊抵達東南亞。儘管葡萄牙人已在此稱霸80年,但從未能有效壟斷這裡的貿易。 以香料來說,其主要源於德那地、蒂多雷、安汶和班達等群島。德那地和蒂多雷盛產丁香,安汶與班達群島是肉桂、肉荳蔻的主要出產地,胡椒則遍布馬來群島。 1511年以前該地的物產大都由爪哇商人運至馬六甲集中轉口,但是這種商業秩序卻因葡萄牙人佔據馬六甲而瓦解。從某種程度上說,葡萄牙人佔領馬六甲之後,馬六甲在東南亞貿易中的地位就出現了下降的尷尬。 英西關係史上的轉折,首先發生在荷蘭人身上。 1601年9月,荷蘭人首次抵達澳門,儘管被駁回了通市要求,但得到廣州當局的善待。澳門葡萄牙人認為這是荷蘭不可饒恕的冒犯,就用殘忍方式殺害了部分荷蘭船員。這激怒了荷蘭人,馬六甲海峽遂出現了集結的荷蘭戰船,專門截擊從澳門駛往果阿等地的葡萄牙船。 1603年2月,荷蘭人在柔佛附近海域對葡萄牙進行了一次劫掠。這艘滿載中國絲綢、漆器、陶瓷等物品的船被運抵阿姆斯特丹拍賣,一共獲得了350萬荷盾,在當時引起不小轟動。這讓荷蘭人對與中國的直接貿易充滿期待。 同年,荷蘭人將永久商站設在爪哇萬丹。在東南亞,貫通東西航道最理想的港口,一處是馬六甲,另一處就是萬丹。一年之前,英國將商館開到了這裡,直到1682年這裡都是英國在東南亞的貿易總部。英國人似乎總比荷蘭人快半步,1600年當英國東印度公司建立時,荷蘭國王、高級官員和大富商才在兩年後合資組成荷蘭東印度公司,准其擁有從非洲好望角到南美洲之間的貿易壟斷權,以及建立軍隊、設置法庭、簽訂條約、宣戰媾和等特權。 儘管這時荷蘭有多達5倍於英國的船隻,但荷蘭人容忍了英國人在東印度群島的競爭,他們仍在為擺脫西班牙統治而獨立戰鬥,無力再樹敵。兩者在很多地方相安無事,一直到1609年荷西締結安特衛普休戰協定,荷蘭人開始轉身對付英國人。與朝貢貿易圈是一種非侵略性的親疏關係不同,18~19世紀,荷蘭、英國吞併了很多由其保護的聯盟國家。 葡西商人在安汶被直接排擠的境遇,很快延伸到了日本等地。 1604年德川幕府實行生絲特許制,統制生絲貿易,由葡西商人操縱的局面一去不復返。 1612年,日本發出禁止天主教令,同時宣布不再對西班牙實行生絲特許制,卻給予分別在1609年和1613年才到日本貿易的荷蘭、英國商船以內地貿易的自由,儘管他們帶給日本的是與葡西商人大致相同的貿易商品——槍砲、火藥、鉛等軍需品和豪商需要的呢絨、生絲、綢緞及棉紗棉布等。 17世紀初,荷蘭一派如日中天之象,其曠日持久的反西獨立戰爭,也是打破葡西對東方壟斷的過程。明朝朝貢貿易網早已沒有了當年的風光,取而代之的華人私人貿易網絡,正面臨著荷蘭人的入侵。 1602年,荷蘭人在暹羅南部的大泥建立了商館。緊接著,荷蘭駐官發現當地中國人數目遠遠超過當地居民。 “若欲通商,無如漳州,漳州之南有澎湖,南北交通之要地也,誠能踞而守之,則互市不難。”當被問及中國事時,久居大泥的漳州海澄商人李錦,給荷蘭人支招說道。 荷蘭人問:“如果守將不允許,怎麼辦?”李錦就授之以賄賂之說。 春汛之後冬汛之前,澎湖沒有明兵駐守,荷蘭人一邊乘機登上馬公島,“伐木築舍,為久居計”,一邊向福建當局要求與漳州“通商”互市。 按照明朝“非朝貢國不與之通商”的法律規定,福建巡撫徐學聚、總兵施德政對互市要求予以拒絕。在明兵威懾下,荷蘭人短暫佔據澎湖到1604年,後撤出。李錦後仍在大泥從事貿易,1612年,他舉家遷徙到安汶,1614年死於當地。 1604年,東南沿海發生了有史記載以來最大的一次地震(8級),泉州發生大澇,民飢,上下無策。 《明代大員宣慰司研究》說,福建名士陳第向徐學聚建議,把數万饑民遷到台灣地區,給三金一牛,以墾荒島,得到官府默認,於是就出現了有組織地向台灣地區移民的一幕。 這次移民也能看到商人的影子,黃合興商號就是重要的組織者。在《東番聞見錄》中,時任黃合興商號的賬房程子嘉詳細記載了這次移民所用的船隻和物件,1604年初首次移居台灣地區的大陸人有3342人。在中國海商史上,作為在政府點頭情況下對台灣地區較早進行商務開發的商號之一,黃合興商號是一個仍未被充分認識的商號。 先前葡萄牙船隻遠航東海,路過台灣之北,遇見澎湖,這是歐洲人發現台灣島之始。 1613年,日本平戶荷蘭商館館長建議佔據台灣島作為貿易基地,但並沒有下文。因為對日本平戶—馬尼拉、平戶—中國澳門的貿易前景不太樂觀,大約從1615年開始,李旦派人前往澎湖等地從事貿易活動。 也有一種說法,荷蘭人需要得力的中國人幫助他們打開對華貿易,李旦成為他們主要藉助的力量。而在1617~1618年,李旦兒子李國助取得德川幕府的朱印狀,從事台灣地區貿易,並利用台灣地區進行對福建的轉口貿易。 不知道其中是否存在內在聯繫,1615年,德川家康向長崎代官(相當於現在的市長)村山等安發出朱印狀,令其組隊遠去台灣地區。 1616年,村山等安的次子率船13艘,動員3000人進犯台灣雞籠(現基隆),這一消息為琉球國王獲悉,他立即派人向明政府通報,於是出現了1617年晚明的一次重大抗倭戰役——“東沙之役”,最後村山等安一家被德川幕府以“遠征違背國策”的罪名,滿門抄斬。 1614~1625年,李旦共發船18艘,歐華宇發船5艘,目的地包括東京、交趾、呂宋、高砂(台灣別稱)4地,其中前往台灣地區的船隻數量就佔了一半,達11艘之多。李旦的生意包括外銷日本的工藝品和金屬,交易中國的絲綢、瓷器、茶葉,以及收購台灣地區的鹿皮。一船的貨物通常價值大約10萬兩白銀,以現今白銀價值來算,相當於100萬美元,李旦生意規模之大可想而知。 1621年,李旦派顏思齊帶隊在笨港南岸(今雲林縣北港鎮)登陸,伐木築寨,建立了10座營寨,移民前來,並提供生產工具(船、牛、耕具等)和武力保護。各部落頭目訂約劃界,向移民抽稅、收租。為支援台灣地區的移民基地,這年李旦共派3艘“朱印船”到台灣島,為歷年來最多。 1622年,李旦的兒子李國助也來到台灣島。李旦船隊的貨物主要有來自日本的工藝品、金屬和從澎湖收購的鹿皮,在和許心素派來的船會合後,交換明朝的絲綢、瓷器、茶葉等物。 在荷蘭人佔有台灣島以前,李旦、顏思齊、鄭芝龍共同以日本的平戶、長崎和台灣地區的雲林、嘉義一帶為基地,從事對日貿易和海上武裝打劫活動。 1622年4月荷蘭人從巴達維亞港出發,分乘8艘戰船進攻在澳門的葡萄牙人,但受挫,隨後佔據澎湖列島,明政府官方遂嚴海禁,不准中國商船出洋興販。同年,日本發生屠殺外籍及日本教士事件,1623年驅逐葡萄牙人出境。 1624年日本禁止西班牙人來日通商,並強行將天主教徒集中到長崎,結果引起教徒的強烈反抗。荷蘭人趁機向德川幕府說,這是葡萄牙人暗中策劃煽動的暴亂。德川幕府將軍大為震怒,以武力平息了暴亂。 長崎於1571年開港,由信奉天主教的大村純忠所開,從此長崎就作為對外貿易及傳播天主教的據點而急速發展,但當新的西歐勢力崛起時,長崎更多受到荷蘭文化的影響。 在謀求通商不得的情況下,1617年,荷蘭人對中國南下商船的劫掠變本加厲。僅這一年,就有11艘中國商船遭到荷蘭人搶劫。根據荷蘭船長威廉·龐德的記述,在1622~1623年,荷蘭人又劫掠了12艘中國商船,並在漳州港燒毀中國商船60多艘。 在與以國家力量為後盾的西方武裝商船的競爭中,中國海商基本上是以個體或群體面目出現,很多時候處在被排擠和殺戮的劣勢地位。 由漳州人顏思齊出面組織的28人拜盟兄弟團,包括泉州南安人鄭芝龍、漳州海澄人陳衷紀、福建莆田人洪昇、泉州惠安人張弘、泉州同安人林福等,欲起事,不幸事泄,遭到搜捕,倉皇逃往台灣島。 顏思齊原是一介成衣匠,1612年遭官家欺凌,逃往日本。鄭芝龍,先祖世居河南固始縣,唐時入閩,從小習海事,被舅舅黃程領上商道,並結識李旦,這成為其人生拐點。 在日本待不下去之時,鄭芝龍奉李旦之命,搭乘荷蘭船“好望號”由平戶起程赴澎湖,擔任荷蘭人的通事(翻譯)。 1624年8月李旦也從日本平戶抵達澎湖。到這時,中國人各類漁船被荷蘭人搶走600多艘,修築工事、砲台和城寨成為被強迫之事,以至於1300名中國人餓死累死,270多人被掠往爪哇做苦役。 在荷蘭人佔領澎湖期間,中荷雙方打打談談,一直沒有結果,福建巡撫商周祚遭到撤換。 1623年8月,主戰派官員南居益出任福建巡撫,他在1624年2月下旬開始籌劃進攻澎湖。因為雙方勢力差距較大,荷蘭方面提出交涉。 南居益聽從總兵俞諮皋的建議,通過許心素找到李旦出面調解。當年王直在死前的上奏中說,如赦其死罪,“倭奴不得複為跋扈”,“不戰而屈人兵者”。這樣的一幕在李旦身上實現了。對此,南居益記載說: 今鎮臣俞諮皋言:泉州人李旦,久在倭用事。旦所親許心素,今在系,誠質心素子,使心素往諭旦,立功贖罪,旦為我用,夷勢孤可圖也……而倭船果稍引去,寇盜皆鳥獸散…… 台灣歷史學家曹永和記載:“在李旦的斡旋下,俞諮皋'保證',若荷蘭人移往明朝版圖之外的台灣島,則將獲准與中國貿易,在此條件下,荷蘭人不得不在1642年8月下旬撤出澎湖。” 撤出澎湖的荷蘭人遷往台灣島,這裡成為荷蘭人新的行政中心和其在東亞海域唯一控制的貿易港。之後,鄭芝龍抵達台灣島和顏思齊會合,領船加入荷蘭人的船隊,但俞諮皋並沒有兌現他的承諾。 李旦以荷蘭談判代表身份前往中國交涉,爭取福建當局發給荷蘭人正式貿易許可證,但未果。 1624年11月,李旦回到台灣島,在轉交給台灣島的荷蘭長官孫克的一封私人信函中他說:“關於貿易的事情還要上報。”荷蘭人大失所望,指責李旦是個有害的人物,但許心素在此間獲得了都督的執照和貿易代理權。 月港體制不允許外國人前往漳州貿易,荷蘭人只能以台灣島為基地,以福建商人為中介,採用預付資金、按樣加工、期貨貿易等方式開展貿易。荷蘭東印度公司事務報告多次提到,許心素等人以承包形式獨攬福建與公司的全部貿易,返還訂貨非常遲緩,有時甚至比商定的1個月或6個星期還要再拖後3個月,結果使得公司無法估計資金支付後何時能夠得到供貨,這使荷蘭東印度公司運往日本的絲綢,比原計劃減少了200~300擔。不僅如此,福建商人往往臨時提高商品價格,有些商品的購入價甚至高出一般價格的50%,造成經營成本增高。 1625年年初,李旦托荷蘭船帶了一封信給巴達維亞的蘇鳴崗,7月便染病在身,他匆忙從台灣地區返回日本治療,但病情並未好轉,8月12日在平戶去世。沒多久37歲的顏思齊也在台灣地區去世,臨終前,他召眾人告之:“不佞與公等共事二載,本期創建功業,揚中國聲名。今壯志未遂,中道夭折,公等其繼起。” 從1604年短暫佔據澎湖開始,到1622年再次佔據澎湖,再到1624年佔據台灣地區,荷蘭人一直游離在明政府的貿易體制之外。 當葡萄牙人學會以乖巧的方式取得合法貿易地位與明政府周旋時,荷蘭人強硬有餘,耐性不足,取代了葡西商人成為與中國東南沿海走私或海盜商人互為表裡的外來商人。 漳州雙嶼的盛極而衰,是福建人李光頭、林剪以及徽州人許棟、王直等與葡萄牙人裡應外合的結果。之後,荷蘭人又與層出不窮的劉香、李魁奇、楊六、楊七等海盜集團結成這種關係,但不同的是,明末最具實力的李旦及之後的鄭芝龍海商集團都選擇了比月港更具優勢的廈門作為開展海外走私貿易的港口,廈門港逐漸取代了漳州月港,延續了漢唐時福州甘棠港、宋元時泉州後渚所承載的福建海商的歷史命脈。 崇禎皇帝上台後,福建巡撫熊文燦為對付荷蘭人和其他海盜商人,與明政府假手王直如出一轍,招撫海盜。為長遠考慮,鄭芝龍奉招歸附明政府,從此擁有了在大陸的牢固基地,免去了遭受官兵的威脅與攻擊,並集中力量對付荷蘭艦隊,將中國南海上的海盜集團一一消滅。 1640年,明政府擢升鄭芝龍為福建總兵官,署都督同知。從此,鄭芝龍集團確立了海上霸主地位,發展成為擁有3000多艘海洋貿易船隻的龐大的海上貿易集團。幾乎整個遠東水域澳門、馬尼拉、廈門、日本各港口之間所有的中國商船都懸掛著鄭氏令旗,鄭芝龍成為明朝最巔峰的亦商亦盜的海商代表。 17世紀中葉的遠東水域完全變成了由中國海商一家說了算的天下,儘管荷蘭人被稱為“全世界的海上馬車夫”,但在鄭芝龍海上集團面前,荷蘭人不得不每年向鄭芝龍商的船隊繳納12萬法郎的進貢,才可以保證荷蘭東印度公司在遠東水域的安全。 作為逆勢而起的海商,徽州人王直的雄起不過10年左右,鄭芝龍家族則達30多年。王直被招安之後卻成為刀下鬼,鄭芝龍只此一次招安經歷,但鄭芝龍這個叱吒風雲的人物,在明清交替之際,最終因為兒子鄭成功不願接受招安及其他一些辱沒感情的事情而身首兩端。不過,他的出現,讓荷蘭人放棄了壟斷中國海上貿易的野心,直至1661年被趕出台灣島。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中國海上走私商人集團的存在,不經意的成為英國、法國、美國等國家最終用鴉片肢解中國朝貢體系之前,最後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也正是因為他們的存在,使得葡萄牙、西班牙、荷蘭等國的殖民商人,在左奔右突幾十年試圖主導對中國的貿易中,終無所獲。 當清朝再度開放國門時,荷蘭、英國等東歐商人勢力已經滲透、填補和控制了後鄭氏家族時代的中國海上商人貿易航線。從此,明朝海上商人不再是海上強者,鄭氏家族成為我們觀察幾百年前的中國海商最後、最輝煌的剪影。東南沿海民間海上貿易的興盛,最終曇花一現。這種在政策不連貫和殖民者夾擊環境中成長的機會,對於中國海商來說,如果算是春天的話,也只是一個支離破碎的春天。明末的海外貿易,就是中國海商從南洋、東南亞、印度洋全面萎縮的歷史。 從這個角度講,與西歐人小規模航海事業在全世界具有不同凡響的意義不同,明朝航海事業儘管捷足先登卻最終無足輕重的原因還在於,私人海上貿易受到的阻截及王權與之的勢不兩立。 月港等公私貿易港口的存在,有如神助般地讓明朝白銀確立了貨幣本位地位,這種局面創造了1550~1680年間以意大利和中國為中樞的白銀統治期和全球經濟體系(法國學者肖努語)。 一個缺銀少銅的國家選擇白銀做貨幣,竟然還持續500多年,在日本學者濱下武志看來,這很荒謬。他的結論是,在國家發行信用(寶鈔紙幣)的努力失敗之後,將貨幣出路委之於從海外白銀進口,從此徹底喪失了國家貨幣主權,這是明清兩朝敗亡的一個長期被忽視的重要原因。 與郭沫若齊名的歷史學家陶希聖早在20世紀40年代就係統地指出:“中國的閉關政策,基本動因乃是貨幣的保存。外藩進口的貨物大多是珠寶香料,中國付出的代價乃是貨幣,貨幣乃是商人資本特殊發達的社會財富最高形式,於朝貢中流失,於中國乃最不償失之事。” 在北京大學教授韓毓海看來,明清兩朝經濟最為致命的軟肋就是白銀問題。據魏德斐估計,在17世紀的前30多年中,每年流入中國的白銀總量約在25萬~26.5萬公斤。這些從美洲和日本流入中國的白銀,“等於把帝國央行從北京搬到了拉美礦山”。 在1620~1660年間,歐洲市場爆發了貿易危機,以西班牙的塞維利亞為中心的世界貿易體系遭到沉重打擊,而在衰退的貿易來臨之前,停泊在馬尼拉的中國商船每年多達41艘,到1629年時降為6艘。 艾維泗在《1635~1644年間白銀輸入中國的另一種考察》中這樣寫道: 毫無爭議的證據表明,1635年後中國與西班牙的貿易急劇下降,並不是因為中國的絲綢、瓷器和其他商品不暢銷,而是因為馬尼拉的商人得不到足夠的來自新世界的白銀來支付貨款。 一位在菲律賓的西班牙官員在1638年曾說:“最近從中國來了一小批雜貨商品,但對馬尼拉的商人來說已經是最大的安慰了。在過去的兩年裡幾乎沒有貨船來過。墨西哥運來的白銀很少,這又使得他們擔心今年中國人又不會來進行貿易。” 幾年後,西班牙國王菲利普四世評價這段時期內西班牙在菲律賓的經濟形勢時說:“必須注意到,自從貿易僅靠賒欠進行後,馬尼拉人所熟悉的貿易中有3/4被中國商人控制了。在1636~1637年,運到墨西哥阿卡普爾科的商品並沒有給菲律賓人帶來錢財,這些商品都是中國商人賒賣出去的,而在馬尼拉的西班牙商人和官員又不能滿足中國商人這些要求。因為這個原因,中國人已經不再來進行貿易了,他們已經損失了,不願意再損失更多。” 從1630~1640年,或者說在1636年左右,亞當·斯密也發現,“美洲銀礦的發現對降低白銀價值的效果似乎已經完結。白銀價值相對於穀物價值的降低,從來沒有達到過這種地步”。 這一現像也出現在明朝。到明崇禎年間,金銀比價與歐洲拉平,達到了1∶13。不僅如此,由於國際絲綢貿易萎縮,浙江北部的湖州等絲綢產地迅速衰落。 1626~1640年,罕見的自然災害席捲中國大地,嚴重的干旱和洪澇接踵而至。接連不斷的飢荒,伴隨著蝗災與天花,導致人口大量死亡。有的學者提出,從1585~1645年,中國人口可能減少了40%。 這一切又導致通脹危機和銀賤物貴,與以往比較,同樣數量的小麥和勞務必須支付更多的白銀才能取得。在這個過程中,明朝猶如患上慢性哮喘,白銀就是那個氧氣罐,一旦離開它,哮喘症狀就會出現。總之,這是一個讓明政府有氣無力的病灶,偏偏這一病灶又遭遇“連陰雨”。 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白銀的生產和流通量都在縮減,而此時正值長江下游地區高度商品化時期,市場急需更多白銀以對付通貨膨脹。 1635年,一位英商的船停靠在澳門。這位英商注意到,他所遇到的中國人獲取白銀的急切程度已經“成為他們生命的一部分”,並對他們“獲取白銀的那種無止境的慾望”表示難以置信。 但來自國際市場的壞消息一個接著一個:1634年後,菲利普四世採取措施限制船隻從阿卡普爾科出口。 1639年8月,兩艘從阿卡普爾科駛往馬尼拉的船在途中失事沉沒,損失慘重。三個月後,西班牙和中國幾年來政治經濟間的緊張關係終於在菲律賓發展成公開的武力對抗。從1638年11月到1640年3月,據說武裝精良的西班牙人在全島屠殺了20000名中國人,毫無疑問這也導致了1640年和1641年馬尼拉貿易的嚴重瓦解。 無獨有偶,1640年,日本斷絕與葡萄牙租住的澳門的所有貿易往來;1641年,馬六甲落入荷蘭人之手,葡萄牙佔領的果阿與澳門間的聯繫也被切斷。中國的白銀進口量驟然跌落。 16世紀80年代,地方每年向太倉納銀,白銀儲備通常能保持在600萬兩。 1618年遼東戰爭發生之時,除東御府儲銀還有300多萬兩,太倉儲銀只剩下12萬兩。 5個月後,明政府議決,除貴州外,全國畝加徵田賦三厘五毫,後又加徵三厘五毫。 1620年,再增二厘。三年內先後三次增賦,合計九釐,共得銀520萬兩。這宗以“遼餉”名目加徵的田賦,被明政府固定下來,成為常賦,之後加徵的還有“剿餉”、“練餉”,合稱“三餉”。對於這段歷史,有御史稱,“一年而括二千萬以輸京師,又括京師二千萬以輸邊”,是亙古未有之事。 到了崇禎年間,則是內外庫俱空,不得不依靠一宗又一宗的加派,明朝最終走到了終點。對此,魏斐德寫道: 1644年明朝的滅亡和清朝的勃興,是中國歷史上所有改朝換代事件中最富戲劇性的一幕。雖然明朝皇帝於北京皇宮後的煤山自殺僅6個星期後,清軍便佔領了紫禁城,但明清兩朝的嬗替,決非一次突如其來的事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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