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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第五十四章民間反腐網:法律刀尖上的“舞蹈”

中國隱性權力調查 李松 2653 2018-03-18
民間反腐網站的崛起,是我國公民權利意識覺醒的一種表現,但這種覺醒還僅僅是起步,需要健全的法制來精心培育。 近年來,隨著一系列“問題官員”被民間反腐網站拉下馬,一些長期處於迷茫或崩潰邊緣的舉報者、上訪者、維權者,似乎從這裡找到了一條通向勝利的捷徑。 這些民間反腐網站的創辦者,均稱辦網站的初衷是為公眾伸張正義,促使國家法制更完善,並遵循公益性原則,提供一個輿論監督的公共平台。 但記者調查發現,儘管這些民間反腐網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民主與法制的進步,可其時常發生的誣告、誹謗、干擾案件偵辦,甚至招搖撞騙或敲詐勒索等現象,也在嚴重地損害著自身的聲譽。 日前,記者深入採訪了一些民間反腐網站的創辦人,以期揭開這些網站的生存狀態。

李信案被認為是民間反腐網進入公眾視線的標誌性事件。早在2004年,號稱“中國民間反腐第一人”的李德新,在其創辦的“中國輿論監督網”上,連續曝光了山東省濟寧市“下跪副市長”李信的違法證據,最終使這名官員被繩之以法。 從此,我國民間反腐網猶如雨後春筍般冒出,活躍於網絡世界。 據北京一位民間反腐網內部人士透露,民間反腐網的全職在崗人員,往往只有網站創辦者一人,其他均由聘請的專業人員兼職。這些網站大多有分站點、通訊員、記者甚至主編,並公開向社會徵集新聞線索。 由於這些民間反腐網從業人員行踪不定,一般只能通過網絡聯繫方式找到。記者隨便打開幾個較知名的民間反腐敗網,發現網站負責人都會在網頁下方,留有自己的聯繫方式,比如QQ號碼、電子郵箱等。

2009年10月7日,記者通過朋友認識了北京一家民間反腐網負責人張先生。他告訴記者:“為收集信息,最近忙於各地招聘工作人員,對像是當地媒體的採編人員,讓他們兼職為網站進行一些輔助調查。” “網站主要還是發舉報者、維權者、上訪者的線索或來稿。收到後,網站會安排人員進一步調查核實。”張先生說,如果情況屬實,我們會先以網站名義給相關地方或部門發函,附帶擬發稿件並要求回复。 “這些地方或部門害怕曝光,接到函後往往都會及時處理。” 記者了解到,如果問題得不到解決,民間反腐網就會發稿,然後告知上訪人把網頁打印出來,到相關部門反映。對情況比較嚴重的,網站也會做跟踪報導,協調一些相關的兄弟網站轉載,盡量擴大影響力。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我國檢察機關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線索約有57%來自群眾舉報。其中,通過網絡舉報、揭露貪官更是成為民間舉報的主要形式之一。 “民間反腐網舉報是民意推動司法實踐的成功嘗試,是對監督機構很好的補充。”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李成言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民眾維權渠道不暢通,是這些網站應運而生的主要社會原因。憑藉網絡優勢,民間反腐網能在傳統媒體之前先聲奪人,以給傳統媒體提供素材等方式,配合傳統媒體履行輿論監督作用,在查處和打擊腐敗方面具有積極意義。” 記者調查發現,由於目前民間反腐網從業人員良莠不齊,缺乏有效管理,以至有的網站不時出現誣告、誹謗,以及從業人員對當事人敲詐和勒索等現象,使得這一反腐渠道的作用打了折扣。

“大多數民間反腐網僅要求舉報人對內容負責,網站限於人力和財力,不能核實材料真假。”北京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民間反腐網負責人告訴記者,有的網站僅僅讓當事人在相關證據上按手印、簽字就可以。 “舉報人稱其所述內容屬實,網站就會發表。” “民間反腐網的舉報是開放式的,每一個進入該網站的人,都能看到所舉報的內容。如果內容失實,對被揭者的負面影響不可估量。”北京一名經常瀏覽民間反腐網尋找報導線索的報社記者稱,“這些網站發表的東西,有時與事實出入較大,已造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甚至構成誹謗。” “網站信息的公開化和受眾的大眾化程度很高,相關信息容易過早暴露,使被揭者轉移財產、銷毀證據、訂立攻守同盟對付紀檢部門的調查,從而給案件查處帶來更大難度。”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齊善鴻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這些網站有的雖冠有'中國'頭銜,但大多數未經批准。”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所長尹韻公研究員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用'中國'二字打頭開辦的網站,必須經過有關部門批准,而大多民間反腐網並沒有辦理任何相關手續,也沒有網絡經營許可和網絡出版許可。” 據記者了解,我國的這些民間反腐網,都沒有正式的新聞採編資格。而他們所發放的“記者證”,通常是自行印製的,上面只有網站的鋼印,並非新聞出版總署核發的正規記者證。 正因為准入門檻低,以至有些民間反腐網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違規操作現象屢見不鮮。比如借維權之名,向舉報者索取巨額酬勞。更為惡劣的是,還有人拿著舉報材料去敲詐和勒索被舉報者。

據報導,2008年7月25日,河北省唐縣警方偵破“中國法治網”假網絡記者詐騙案。該網絡已發展80餘名假記者,涉案金額100餘萬元。其實早在兩年前,就已出現“中國投訴網”記者涉嫌詐騙,涉案金額高達380萬元。 復旦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於海曾指出,民間反腐網的存在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而有的網站會“誤入歧途”,核心問題在於網站所面臨的資金、管理等問題都沒有很好的解決之道。 不少專家認為,要讓民間反腐網踏上正途,關鍵在於其自身發展模式的完善以及政府職能部門及時介入,並加強監督管理。 “從事任何維權一定會涉及經費,一個組織必須將其公益和盈利兩部分分開,否則維權的公正性將被人質疑。”李成言認為,“從網站自身考慮,在運營的過程中可以尋求其他部門的支持,這些部門包括政府部門、協會、基金會等各方面。”

“既然民間反腐網是公益維權網站,就不應從訴求者那裡獲取經濟來源。”尹韻公建議,“可從商業化的角度考慮,通過提升民間反腐網的瀏覽量,來獲取一部分廣告收入。政府還可通過鼓勵民眾向其捐款、減免稅收等舉措來幫助這些公益機構。” 有關專家認為,應本著興利除弊、趨利避害的態度,鼓勵、支持和引導合法的民間反腐網舉報行為,並對其進行必要的監督,進而鼓勵民間反腐網合法舉報,打擊非法舉報的侵權犯罪行為。他認為,國家要盡快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監管這一行為。 “官方應對民間反腐網多些支持和理解。”齊善鴻建議,“有關反腐部門應主動與民間反腐網多聯繫,積極引導其依法規范運作,建立一種相互信任、及時溝通的良好關係,以便隨時獲取這些來自民間的有價值的舉報線索,逐漸形成一股民間與官方密切合作共同打擊腐敗的重要力量。”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在我國反腐形勢仍十分嚴峻的情況下,有效地規範、調動和發揮民間反腐網力量參與到反腐敗行動中,使官方資源與民間資源形成良性互動,應成為一個值得研究的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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