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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二十章央企豪門“盛宴”何時散

中國隱性權力調查 李松 5332 2018-03-18
民主平等是一種普世性的價值準則,是人類共有的文明成果,不獨享於某個國家、民族和政黨。 某些央企的奢侈之風,令人質疑全民資產、壟斷地位所獲得的收益,因公平分配機制嚴重缺失而為極少數人獨享。 “我們老總的辦公室裝修花了20萬!”北京某央企一位會計帶著驚訝向記者講述她在單位的見聞,“辦公室清一色的高檔辦公設備,單獨配有寬敞豪華的衛生間和休息間。” 近年來,一些央企老總的“大方”,及其員工的高收入、高福利,始終處在輿論的“風暴眼”。記者了解到,這些企業主要是石油石化、冶金、通信、煤炭、交通運輸和電力系統。 有關專家認為,壟斷背景下央企巨額利潤結餘全部由自己支配,以及科學分配體系、監管機制的缺失,導致某些央企職務消費過高、收入增長過快,與普通行業的差距進一步擴大。

客觀地說,隨著改革的深入和市場機制的不斷完善,銀行、證券、保險等行業普通員工正漸漸淡出高收入、高福利的“雙高”光環,但電力、電信、煙草及能源等壟斷央企的高收入仍遭社會廣泛質疑。 某些央企的“豪華”特色在於,一方面上報國家虧損,另一方面花起錢來卻又大手大腳。 2006年8月22日,南航正式推出第四套空姐制服,近6000名空姐統一換新裝。據透露,每位空姐的整套“行頭”造價近萬元人民幣。新裝採用法國著名服裝設計師的設計方案,製作採用的都是高級進口面料,且飾品和配件也都採用了世界知名品牌,如箱包選擇了國際品牌“新秀麗”,單皮鞋和冬靴分別為“萊爾斯丹”和“真美詩”品牌,襪子是“浪莎”品牌,等等。

此次6000名空姐換裝,粗略計算花費將達6000萬元人民幣。 而同月上旬,據南航發布的半年公報,2006年上半年南航虧損總額達8.35億元。 在此前的2006年4月10日,國家發改委和民航總局再次批准了航空公司的申請,允許國內機票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提高50%。 這樣不考慮成本的支出方式時有耳聞。 2006年3月,中國聯通大動作更換司標,對於聯通這樣一個營業網點遍布各地的全國性大公司來說,據業內人士透露:“此次更換司標,中國聯通砸進數億!” 央企內部高層高薪、高職務消費以及員工高收入高福利,同樣遭到社會的質疑。據業內人士保守估計,一些央企負責人年薪平均是職工的13.5倍,如果加上職務消費、公款消費、無償配備的轎車等消費部分,是一個巨大的“黑洞”!某央企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我們老總公款請客,一桌上萬元是常事。”

除央企高層外,普通職工也拿高於社會一般水平的高收入。數據顯示,在國資委監管的169家央企中,內部職工收入明顯高於其他行業的員工,特別是央企“十二強”員工的平均工資,是全國平均工資水平的3~4倍,是中部地區平均工資水平的10倍。 記者了解到,某些央企不但超額發工資,還超額置辦職工福利。 2006年8月15日,國資委公佈了166家央企2005年度的業績考核結果,就有4家央企因違規給本企業員工發放高額房補,考核成績均被國資委給予降分處理,以示懲罰。 “單位不是沒錢發,而是愁於找不到名目。”一次朋友聚會上,在某央企工作的一位朋友趁著酒性發表了一番“即席演說”,令在座的人大開眼界,“我們單位員工每月都有報銷任務,即1500元的超市購物和1000元的汽車油票,完成任務就等於報銷了2500元。超市小票好弄,但油票對於沒開車的員工來說,就不是那麼好辦了。所以領導經常批評,說連錢都不會花,你還有什麼本事?每月白給你2500元你就使勁造,實在沒地方花,就想法找朋友找熟人弄些票湊數。”

不少央企本系統的工作人員還享受某種行業的特權,如鐵路職工的免費乘車,電信業職工的免費電話,以至於南方某城市的地鐵公司也要為其職工家屬免票。 某些央企何以處處顯示出如此“大方”?有專家坦言,關鍵在於央企獨享國有資本收益,缺乏約束機制,“只比薪水,不比水平”的觀念盛行。 據國資委公佈的信息顯示,2006年1月~6月,央企實現利潤3516.5億元,增長16%。 對於這樣的數據,一般人卻並不那麼興奮。在一家私營企業上班的吳先生向記者表示:“他們賺那麼多錢,是不是都給自己發福利了,對老百姓沒有多大實際意義。” 記者了解到,按照現行的政策,央企的稅後利潤歸其所有。這就是說,所有央企名義上歸全民所有,但公眾並不享有收益權,央企賺再多的錢,在很大程度上只能成為它自己的“家庭盛宴”。

“一些央企奢侈之風盛行,主要是當前國有資產管理缺乏必要的監控手段。”有關專家告訴記者,“這些央企虧了要國家補,賺了自己用,老總的收入動輒幾十萬元、上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 “不少央企靠擁有國有資產和對國家權力的壟斷,不僅佔據著國家的土地、資產、機器和裝備,而且佔據國家對產品經營的壟斷權、定價權、進口權以及巨額利潤的分配權。”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李成言教授認為,“由於監管制度的長期缺失,一些央企負責人的職務消費項目雜亂、支出隨意、管理失控。另外,央企負責人的職務消費,包括業務招待、差旅、公務用車配備和使用等,也普遍存在'暗箱操作'的問題。” 記者調查發現,某些壟斷企業佔據了巨量的社會資源,維持的卻是一份低效率。某自來水廠因不斷虧損準備提高水價,可是,該水廠的“老總”卻領著20萬元的年薪。高工資、高福利加上公款吃喝、出國旅遊、公車私用等等統統計入成本,這樣成本自然就往上躥了。於是,虧損-提價-再虧損-再提價,某些壟斷企業就這樣進入一個可怕的“旋渦”。

“有的央企負責人'薪酬向上攀,貢獻向下比'。”北京一位公務員認為,不應該“只比薪水,不比水平”,以外國企業、非公有企業作參照系,變著法子製定自己的“高薪”政策,卻不看人家的經濟效益、先進的管理技術和管理理念。 有研究顯示,我國目前基尼係數為0.46,收入分配已相當不均,對此,壟斷央企難辭其咎。 “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很多,但壟斷造成的機會不平等無疑是重要的原因之一。電信、石油、金融等壟斷行業收入偏高直接拉大了全社會居民收入的差距。”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專家認為,“壟斷下的高工資和高福利,不利於社會和諧。” 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國資委代表全民履行出資人的職責。 “國資委應切實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對國有資產進行全程監管,不斷完善管理制度,採取得力措施對壟斷央企的高額利潤進行收繳和平衡,以此充實國庫,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及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將央企一家之私轉化為全社會的福利。”北京中盛律師事務所杜立元律師認為,“監管不嚴,會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滋生腐敗,導致收入差距過大,激化社會矛盾,不利於社會和諧穩定發展。”

“在國家尚未建立國有資本收益收繳制度的情況下,企業擁有國有資本收益自由支配權。”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指出,“效益好的企業職工收入不斷膨脹,而困難企業的職工卻收入下降,由此產生了企業內部分配秩序混亂的弊端,導致社會分配不公,並積重難返。” 更為重要的是,壟斷央企高利潤和高福利容易產生兩個經濟代價:一是投資回報率低,生產效率低下。如煉化項目,越虧損越生產越投資,導致投資粗放增長。於是企業虧損了,國家來買單補貼;企業盈利了,企業就發放高工資和高福利。 有專家指出,早在十六大報告中,我國就提出製定法律法規,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但在實際操作中,相應的決策仍嫌緩慢。

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資委,近三年來不斷出台國有資產管理政策。 2003年、2004年,國資委先後出台了《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中央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 2006年6月22日,國資委又公佈《關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指導意見》,要求央企在2006年底前把規範職務消費的製度規章建立起來,從2007年起嚴格實施。 但是,“國資委最大的權沒有落實,就是收益權。”2005年底,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新聞發布會上指出,“因為出資人最重要的權是收益權。” 據悉,財政部和國資委已達成一致,由財政部負責編制總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資委負責編制166戶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這將使得央企將不再能獨享一年6000多億元的利潤,而要開始向國家這個出資人上繳收益。”彭建國認為,“獨立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利於分離政府作為公共管理者和作為國有資產所有者的兩種職能。” 同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期發出通知,要求對工資增長過快、工資水平過高的企業,從嚴審核其掛鉤經濟效益基數、工資總額基數,將其浮動比例由0.75下調至0.6以下,並嚴格執行新增效益工資分檔計提辦法。這一通知被媒體稱為“限薪令”。 實際上,各種改革措施在很早就有人提出,但落實甚微。 業內專家稱,不少壟斷企業不僅堅決否認自己的壟斷性,而且還抱怨虧損巨大,向國家要優惠政策或財力支持。 在飽受社會一系列關於行業壟斷的指責後,包括中海油、鐵道部、中國電信等央企,紛紛展開了一場場面向所有國人的各式各樣的“公關戰”。

首先,發起“減薪風暴”。在各種壓力下,電力行業率先喊出了“減薪”的口號。有報導指出,電力部門將掀起減薪風暴,幅度高達30%至50%,以舒緩壟斷行業收入過高引發的不滿情緒。 但有專家質疑,當國企盈利還未能向國家分紅時,“減薪”風暴只是一種姿態——既動不了壟斷企業的奶酪,也增加不了消費者的權益。 其次,慈善捐助。 2006年10月30日,在希望工程實施17週年之際,一家央企向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捐贈人民幣1.2億元。據悉,這是17年來國有企業捐贈給希望工程的最大一筆資金。 就在2006年10月25日,同一家央企也向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捐贈6000萬元人民幣,資助基金會開展服務於殘疾人的公益項目。 短短六天之內,這家央企就向社會捐贈1.8億元! “如此'豪捐'的目的,很大一部分跟急於改善自身的企業形像有關。”有關人士作了這樣積極的評價,“6000萬元用於幫助殘疾人,1.2億元用於希望工程,這也是一了不起的大手筆了。”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收入的分配完全是企業行為,外界無法干涉。”北京的一位公務員對此卻持質疑態度,“央企獲得的利潤,是靠壟斷和價格優勢獲得的,應該上繳國庫,慷國家之財樹自身形象,於法於理都說不過去。”在記者隨後的採訪中,80%的受訪者有與這位公務員相同的看法。 第三,發布形象廣告。金黃色的沙漠,渺無人煙的曠野,一位員工站在火紅的加油站大廳下,熱情地等待著每一個有可能路過此地的過客……2006年3月,這條以“不僅著眼於企業利益”為主題的形象廣告,頻頻出現在央視晚7時的《新聞聯播》之後的黃金時段上。 “這在以往,通常是競爭激烈的日用消費品以及民營企業家們的角斗場。”北京石油化工學院人文社科學院楊鍾紅副教授認為,“央企不應該砸巨資到這裡做形象廣告,央企高額利潤的一部分是以消費者的福利為代價的。換句話說,它付給央視巨額廣告費中的一部分,怎麼能由普通民眾來埋單呢?” 第四,編制社會責任報告。據了解,中海油集團正在編制2005年的社會責任報告,很快會對全社會公佈。在此之前,國家電網公司已經率先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這也是國有大企業第一次就社會責任發布專門的報告。 記者了解到,社會責任是涉及企業、民眾、社區等多方行為主體的一個框架與概念,其標準的製定以及績效的評估,自然離不開這些主體的共同參與,否則,“自己評自己”的報告很難客觀、真切。 為此,不少人認為,相關企業紛紛推出社會責任報告,本來是好事,但如果僅僅是一種“自娛自樂”,就偏離國企形象了。在宏觀法律法規和行政監管缺位的形勢下,大型壟斷國企的首要問題,是解決管理體制的重構這一長期制約國企發展的瓶頸。 美國《財富》雜誌最新公佈的“2006企業社會責任評估”排名,對64家世界級的企業在管理和承擔社會責任方面的表現進行綜合考量。排名顯示,中石化集團名列第57位;在榜單中分居倒數第二、第一的也均為中國央企。 無論是減薪、做形象廣告,還是捐助慈善和公佈社會責任報告,這些舉措就能夠重樹央企的形象嗎?在記者的採訪過程中,多數受訪者認為,一個企業如果沒有在先進的治理理念與管理體系上下功夫、出成績,就忙活於品牌塑造與社會責任的“潮流”中,似乎不太合適。 “最根本的還是要打破壟斷,引進競爭機制。”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張卓元認為,“只有如此才能從源頭上限制壟斷行業的收入過高的問題。” “逐利性是企業的共性,因此不要對壟斷央企的自覺性抱有幻想,政府在必要時應對壟斷央企進行拆分,引進競爭機制,弱化其資本及行業政策方面的壟斷優勢,強迫其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及生產效率。”杜立元認為,“中央還應該加快立法步伐,催生《反壟斷法》早日頒行,從根本上斬除部分大型央企壟斷的法律可能性,使所有企業的平等有序競爭在法律層面上能夠得以保障。” 據了解,中央已經加速了《反壟斷法》的立法進程。 2006年6月底,《反壟斷法》(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國家稅務總局也在11月6日出台《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嚴格監控高收入者。其中,《反壟斷法》(草案)和《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能不能針對央企研究出打破壟斷行業高工資的辦法,是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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