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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第七章殖民地

國富論 亚当·斯密 51128 2018-03-18
歐洲人最初在美洲和西印度建立殖民地的目的,並不像蒙古、希臘、羅馬建立殖民地那樣明顯。 在古希臘,由於各個城邦的鄰國都非常好戰,因此對於任何一個城邦來說,擴大領地都是極其困難的。於是,他們各自都佔據著一片極小的領地。當一邦的人口多到本邦土地不能維持的時候,他們便會將一部分人派送到世界上偏遠的地方去定居。例如,大部分多利安人都移民到了意大利和西西里,在羅馬建立以前,這兩個地方居住的都是一些野蠻民族;大部分伊沃尼亞人和伊沃利亞人(希臘另外兩大部落)都移民到了小亞細亞和愛琴海各島,這兩個地方與意大利和西西里的情況基本相同。 原城邦將這些殖民地視為自己已經“解放”了(相當於現在所說的分家)的兒子,雖然一直都對他們施以恩惠和幫助,但並不對其實施直接的統治。殖民地可以自行決定政體、自己制定法律、自主選拔官員,以獨立國家的身份向鄰國宣戰或講和,並不需要得到原城邦的承認或同意。而殖民地也對原城邦感恩戴德。這種殖民地的建立目的實在是太明顯不過了。

古羅馬也像其他大多數古代共和國一樣,建立了一種土地分配法,按一定比例將所有的公有領地分配給各市民。然而人事的變遷,例如結婚、繼承、割讓等,擾亂了原來的分配,常常使本來由多個家族維持的土地歸屬到一個人手中。為了解決這種不利情況,他們頒布了新法律,限定各市民佔有的土地量不得超過五百朱格拉(約合三百五十英畝)。據我所知,這項法律只實施過一兩次,而大部分情況下是被人忽視或者迴避的,結果是財產分配越來越不平均,大部分市民都沒有土地。但是,按照當時的風俗習慣,沒有土地就不能保有自由人的資格。在現代,對於沒有土地的貧民來說,如果他有一些財產的話,還可以租耕他人的土地經營某一種零售業;就算他沒有任何財產,他也可以在農村擔任僱傭勞動者或技術工人。然而,在古羅馬,貧窮的自由人很難成為農民或農村僱傭勞動者,因為富人家裡的土地都是由奴隸來耕種(奴隸在監工的監督下工作,當然監工也是奴隸)。所有的商業、製造業,乃至零售業,也都是由奴隸為主人的利益來經營的。對一個貧窮的自由人來講,他們很難與富人們的財富和權勢相競爭。因此,沒有土地的市民,除了在每年選舉的時候得到候選人的饋贈以外,基本上沒有其他的生計。

每當護民官想鼓動人們反抗富人時,就會叫人們回想古代的土地分配製度,並且宣揚限制私產的法律是共和國的基本法律。於是人們吵鬧著要求土地,但富人們是絕對不會把任何土地分給他們的。為了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他們的要求,富人們便提議建立新殖民地。但我認為,作為征服者的羅馬,即便在這種情況下,也是沒有必要將市民派送到殖民地去的。原城邦為了很好地掌握市民們定居的地點,就把自己征服的土地分配給了市民們。市民們在那裡不能建立任何獨立的共和國,最多只能形成一種自治團體。並且,這種自治團體必須接受和遵守原城邦的統治和法律,雖然他們也有一定的製定地方法律的權利。 就性質和作用來說,這種殖民地的建立滿足了一部分市民的要求,並且,由於一個新地方被征服,殖民地基本上都設置了守備軍來解決當地人民是否服從的問題。可以看出,羅馬殖民地與希臘殖民地無論從性質還是目的上比較,都是完全不一樣的。用以表示這種制度的同一個詞,卻具有不相同的意義。拉丁語Colona表示殖民;而在希臘語中,則是離家、離鄉、出門的意思。羅馬殖民地與希臘殖民地雖然在許多方面都有不同,但它們建立的動機都是顯而易見的,即因為無奈的選擇或受某種顯著利益的驅使。

然而,歐洲人在美洲及西印度建立殖民地並不是因為必要,雖然他們在那裡獲得了很大的利益,但利益也並不是那麼顯著。在殖民地建立之初,沒有人知道會獲得這種利益,因為並不是這種利益驅使人們去發現和建立殖民地的。直到現在,大部分人都沒有很好地理解這種利益的性質、範圍及界限。 在十四、十五世紀期間,威尼斯人從事著一種非常有利的貿易。他們在埃及購買香料及其他東印度貨物,然後向歐洲其他國家出售。埃及當時由高加索軍人統治。高加索軍人和威尼斯人都是土耳其人的敵人。這種一致的利害關係,以及威尼斯的貨幣援助,使得高加索軍人和威尼斯人勾結起來,從而使威尼斯人享受到了一種壟斷貿易的利益。 威尼斯人獲得的巨大利潤誘惑了葡萄牙人。在十五世紀中,葡萄牙人致力於尋找一條通過埃及(摩爾人跨過沙漠給他們帶來象牙和金砂的地方)的海道。逐漸地,葡萄牙人發現了馬德拉群島、卡內利群島、亞遜爾群島、弗得角群島、幾內亞海岸、盧安果、剛果、安哥拉、本格拉各海岸,最後又發現了好望角。葡萄牙人早就想要分享威尼斯人的利益,好望角的發現為他們分享利益提供了可能性。 1497年,瓦斯科·達·迦馬從里斯本港開航,帶領四隻船的船隊經過十一個月航行,到達了印度斯坦海岸。一個世紀以來,所進行的這種發現工作,在堅毅的決心和不斷的努力下終於完成了。

多年以前,在歐洲人對葡萄牙的計劃是否能成功表示質疑時,有個熱那亞舵手提出了更大膽的計劃,即從西邊航行到達東印度。在當時,歐洲對東印度各國的情況還不是很清楚。也許是出於無知,少數歐洲旅行家一直誇大這些地方的距離,使那些不能計量距離的人覺得這些地方非常遙遠。當然,我認為那些旅行家們也許只是為了炫耀自己敢於冒險去這麼遠的地方,而故意誇大這些距離的。哥倫布說得非常有道理,那就是如果向東走這段路程越遠,那麼向西走就越近。於是,他建議向西走,認為這是最近且最穩當的。幸運的是,他說服了克斯梯的伊薩伯拉,使她相信了這一計劃的可行性。 1492年8月,大約比瓦斯科·達·迦馬從葡萄牙出發的時候早五年,哥倫布從帕羅斯港出發,經過了兩三個月,他首先發現了小巴哈馬群島——盧克原群島中的若干小島,接著發現了聖多明各大島。然而,他這次航海以及以後各次航海所發現的地方,與他本來想要到達的地方並不一致。並且,他所發現的地方和馬可·波羅所描述的地方也並不一致。他發現了一個被裸體野蠻人佔據的未開墾的叢林,卻沒有發現中國和印度的財富、農業以及稠密的人口。馬可·波羅是第一個到過中國和東印度的歐洲人,也是第一個將當地情況描寫下來的人。當哥倫布發現聖多明各西巴奧山的名字與馬可·波羅所提到的西潘各的名字有點相似時,就以為那是他想要到達的地方(雖然有明顯的證據證明那並不是)。在他給裴迪南和伊薩伯拉的信中,他把自己所發現的地方叫做印度。他堅信那就是馬可·波羅所描寫的與恒河距離不遠的地方的一端,它離亞力山大征服的地方也不遠。就算後來證明了那是另外一個地方,他仍然認為那裡離那些富庶國家不遠。因此,在後來的一次航行中,他還沿著火地島海岸向達利安地峽航行,去尋找那些國家。

從那以後,那些國家一直被叫做印度,就是因為哥倫布的錯誤。最後,由於發現了新印度與老印度完全不相同,所以把前者叫做西印度,後者叫做東印度。然而,在哥倫布看來,無論發現的是怎樣的地方,最重要的是應當向西班牙宮廷表明他所發現的是極為重要的地方(雖然實際上並不是這樣)。 我們都知道,各國都將土地上生產的動植物作為真實財富,而那個地方所生產的動植物,並沒什麼財富可說。科里是當時聖多明各最大的哺乳類四腳獸,它是介於鼠與兔之間的一種動物(布丰認為,它和巴西的阿帕里亞是同類的動物)。聽人說,西班牙人的犬和貓,幾乎把這種動物以及軀體比它小的其他動物都吃掉了,因此這種動物從來就不多。然而,這種動物,和所謂伊外諾的那一類大蜥蜴,卻是當地所能提供的最主要的動物性食物了。

在那些地方,由於農業不發達,居民的植物性食物並不多,主要為玉米、芋、薯、香蕉等,不過不像動物性食物那麼少。歐洲人雖然以前並不知道那些食物,但他們並不認為那些植物和歐洲生產的一般谷豆有同等的營養力。 我們都知道,棉花是一種重要的製造業原料。在當時,歐洲人也認為那是島上最有價值的植物性作物了。不過,當時的歐洲人並不怎麼重視這種產物,雖然在十五世紀末,歐洲各地都較為重視東印度的軟棉布及其他棉織品,但歐洲卻沒有棉織製造業。 由於那些新大陸上的動植物都無法證明這些地方有多重要,於是哥倫布就將視線轉移到了礦物上。他認為,動植物產物的匱乏可以用礦產物的富足來彌補。他看到當地居民的服裝上掛著小金片,並且聽說這些金片常常可以從山上流下的溪流或急流中發現。因此,他完全相信,那裡的大山必然藏有富饒的金礦。最後,無論是如今的偏見還是當時的偏見,聖多明各就被說成了是金礦豐饒的國家,被認為是西班牙國王及其國家取之不盡的財富源泉。於是,哥倫布首次航海回國時,被克斯梯和亞拉岡國王接見。國王舉行了凱旋儀式,並動用了隆重的儀仗隊來迎接當時所發現的各國主要生產物。實際上,有價值的部分就只是小金髮帶、金腕環及其他各種金飾品,還有幾捆棉花。新奇的是,有六七個膚色和相貌奇怪的土著人參加了這次展覽。其他東西就是一些令當時的普通人覺得珍奇的東西,例如幾株極大的蘆葦、幾隻羽毛極美的鳥、幾張大鱷魚和大海牛的皮。

基於哥倫布的描述,克斯梯議會決定佔領這些國家。顯然,它們的人民沒有反抗的能力。而這種非正義的計劃,由於打著傳播基督教這個神聖的旗號,也變成了神聖的事業。但實際上,這個計劃的唯一目的,只是希望發現這些地方的寶藏。哥倫佈為了突出這種目的,甚至提議國王可以擁有那裡所發現的金的一半。當然,這種提議也被議會接受了。 冒險家運進歐洲的全部或大部分黃金,最開始都是用非常容易的方法獲得的,如掠奪無抵抗能力的土著人。因此,就算要繳納重稅,他們也毫不在意。然而,在土著人擁有的黃金被搜刮完之後,他們就只能從礦中挖掘黃金,從而也就無力承擔這樣的重稅了。而事實上,在聖多明各及哥倫布發現的其他地方,黃金不到六年或八年就被搜刮完了。據說,徵收這種重稅,曾導致聖多明各的礦山幾乎全部停止了開採。因此,金稅在不久之後就下降到金礦總生產額的三分之一,再到五分之一、十分之一,最後減到了二十分之一。而且,銀稅在長時間內,都保持在總生產額的五分之一,直到本世紀才降到十分之一。其實,最初的冒險家認為,比金低賤的東西不值得他們關注,因此他們並不太關注銀。

那些去探索新世界的西班牙冒險家的目的,和哥倫布一樣,也是為了獲取黃金。出於對黃金的強烈渴望,奧伊達、尼克薩、瓦斯科·努格尼斯·德·巴爾博到了達利安地峽,科特茲到達了墨西哥,亞爾馬格羅和皮查羅到達了智利和秘魯。當他們到達一個陌生的海岸時,首先關注的就是那裡有沒有金礦,然後依此決定他們的去留。 與其他容易導致破產的事業相比,探索新金銀礦山耗費極其巨大、成就極為不確定,更容易使人破產。它就好像是世界上利益最少的彩票,有獎票很少、無獎票很多,且每一張票的普通價格相當於一個極有錢人的全部財產,因此中獎者所獲得的利益遠遠不能補償落獎者的損失。與此相同,開礦的計劃,不但不能補償開礦的成本並提供利潤,還會損失大部分成本和利潤。因此,英明的立法者最不願意對這種計劃予以特別鼓勵,也不願意為違反資本流入規律的這種計劃投入大部分資本。然而,人們總是對運氣抱有不合理的信念,認為有些行業只要有一絲成功的可能,就會吸引大量資本的自行流入。

其實,只要是有理智和有經驗的人,都不會認為這種開礦的計劃是可行的。但由於貪欲,人們卻認為這樣的計劃是可行的,有人甚至有了點石成金的荒唐想法,也使更多人開始幻想金銀礦山的富饒。對任何時代和任何國家來說,這種金屬的價值主要依託於其自然藏量的稀缺性,而他們卻認為,這種金屬的礦山在許多地方都和鉛、銅、錫、鐵礦山一樣多。於是,他們完全忽略了挖掘那些金銀礦山所需要花費的勞動與成本多麼巨大。華爾特·羅里夫爵士所做的黃金國的夢,充分錶明了就算是智者,也還是會有這種奇怪的想法。在這位偉人死後的一百餘年,耶穌教會會員伽米拉也極其虔誠地相信黃金國的存在。我想說的是,假若對那些以優厚報酬答謝佈道者的人,這些耶穌教會員還能做到宣傳福音的話,那真是他們的榮幸啊!

現在來看,西班牙人最初發現的那些地區,沒有一個是值得開采的金銀礦山。當初的冒險家極大地誇大了他們所發現的金屬量,以及各礦山的生產力。然而冒險家的描述,足以喚起國人的貪欲——每一個航行到美洲的西班牙人,都希望發現一個黃金國。大約在哥倫布第一次航行之後三十年或四十年,墨西哥和秘魯被發現並被征服。這時,命運的女神才降臨,就如虔誠者的希望在一定程度上被實現了一樣,他們在那裡找到了夢寐以求的、富饒的貴金屬。 為了與東印度通商,人們發現了西印度;為了征服,西班牙人在這些新發現的國家裡建立起了所有設施。而真正促使他們去征服的原因,其實就是為了發現金銀礦山。並且發現金銀礦山的計劃,由於一些意料不到的事情,最後卻成功了。 最初,歐洲其他各國的冒險家,也是在同樣的幻想的驅使下去美洲殖民的,不過他們並沒有獲得多少成功。自從巴西第一次被殖民以來,經過了差不多100年,人們才發現了金、銀和金剛石礦山。在英國、法國、荷蘭、丹麥等國的殖民地中,至今都還沒有發現過貴金屬礦山,或者說還沒有發現目前看來有開採價值的礦山。最初,在北美殖民的英國人,把他們所發現的金銀的五分之一獻給國王,誘使國王向他們頒發特許狀。正是以所得金銀的五分之一獻給國王為條件,華爾特·羅里夫爵士、倫敦公司及普林穆斯公司以及普林穆斯參議會等都獲得了特許狀。這些最初的殖民者,既希望發現金銀礦山,又希望發現由西北通向東印度的道路,但最後都沒有獲得成功。 雖然新殖民地土地荒蕪、人口稀少,但由於土著人對殖民者的妥協讓步,新殖民地往往比其他人類社會富強得更快。 與土著人幾百年甚至幾千年來形成的知識相比,殖民者們所帶來的關於農業和技術的知識,顯然要強得多。同時,殖民者還帶來了統治的習慣、正常政府、法制和正常司法制度的觀念。並且,他們想要將這些觀念在新殖民地樹立起來。不過,在法律和政府建立之後,法律和政府的進步速度與自然和技術的進步速度相比,則要慢得多。每個殖民者所擁有的土地,都比他能夠耕作的土地要多得多,並且他不需要支付地租和繳稅,沒有地主來瓜分他的收穫物,君主分掉的也很少,並且由於所有的生產物都是他自己的,所以他會更加致力於生產物的增長。然而,他所擁有的土地實在太多了,即使他和所有僱用的人一起勞動,也不能完成其土地所需勞動量的十分之一。於是,他開始從各地招募勞動者,並給予他們優厚的工資。有了這些優厚的工資,再加上殖民地土地豐饒且價格低廉,那些被雇用的勞動者不久便離開了殖民者。他們自己去購買土地成為地主,並再以優厚的工資去僱用其他勞動者。同樣的情況繼續發生,被雇用的勞動者最後也會離開他們。勞動者豐厚的工資待遇,還獎勵了結婚,並且使兒童在幼年就能得到很好的撫養和照顧。他們長大之後,勞動的價值將極大地超過其撫養費用;他們成年之後,勞動的高價與土地的低價使他們能夠像自己的祖先一樣成為地主。 與其他國家那種地租和利潤侵吞勞動者的工資、兩個上層階級壓迫下層階級的情況不同,新殖民地兩個上層階級的相互關係,使得他們更人道地對待下層階級。在那裡,至少下層階級並沒有生活得像奴隸一樣。一方面,他們只需付出極小的代價,便可以獲得生產力極大的一片荒地。另一方面,身兼企業家的地主,必須僱用他人來開墾荒地才能從耕作中獲得併增加收入和利潤(一般情況下,是豐厚的利潤)。然而在土地面積大、人口數量少的新殖民地,地主想要獲得這些僱用勞動者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於是,他通常願意支付任何價格來僱用勞動者。一方面,高昂的勞動工資刺激了人口的繁殖;另一方面,土地的豐饒與地價的低廉改善了土地的耕作,地主也能支付這樣高的工資。這種工資基本上構成了土地的全部價格。不過,這種工資雖然很高,但與勞動所帶來的獎勵人口、促進耕作,最後促進財富的增加和地區的強大這一結果相比,這種工資又顯得有點低。 在古希臘,很多殖民地都迅速地繁榮富強起來。在一兩個世紀後,有一些殖民地的實力與原城邦基本上相當,有些甚至超過了原城邦。例如,無論從哪一點來看,西西里的塞拉庫西及阿格里琴托、意大利的塔倫圖及洛克里、小亞細亞的埃弗塞斯和密理圖斯,都與古希臘的任何一個都市不相上下。雖然它們的建設比較晚,但無論是文藝、哲學、詩學還是修辭學,它們都和母國(原城邦)的發展水平一樣高。值得一提的是,達理士學派和畢太哥拉學派是古希臘兩個最右的學派,但兩個都沒有建立在古希臘,而是一個建立在亞細亞殖民地,一個建立在意大利殖民地。可以說,所有的殖民地都建立在未開化的野蠻民族居住的地方。在那裡,新殖民者可以很容易地獲得很多良好的土地,並且獨立於原城邦,因此,他們可以按照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自行處理自己的事務。 相比之下,羅馬殖民地好像沒有這麼輝煌的歷史。例如弗羅倫薩,它經過很多年,等到原城邦衰落以後才成為一個大的國家,可見其進步速度是非常緩慢的。這是因為羅馬殖民地是在被征服的地方建立的,因而遭受著兩種不利的條件:一、在那裡,人口差不多已經非常稠密了,因此殖民者們分得的土地也不多;二、殖民地沒有獨立於原城邦,殖民者們不能按照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來自由處理自己的事務。 與古希臘殖民地相比,歐洲人在美洲及西印度所建立的殖民地很多,甚至超過古希臘殖民地。而在與母國的關係這一點上,它們又與古羅馬殖民地有點相似。不過,由於殖民地遠離歐洲,因此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這種依附關係,因而它們受母國監視和統治的影響較小。有時是歐洲不知道或不了解他們的行為,而有時是因為距離太遠,歐洲只好容忍放任。於是,殖民地人民同樣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來追求自己的利益。因此,即使是西班牙那樣專制的政府,也會因為擔心人們造反而常常撤回或修改已經發下的對所屬殖民地的命令。最後,無論是在財富、人口還是土地改良上,歐洲的所有殖民地都取得了很大的進步。 由於分獲金銀,西班牙國王從殖民地建立以來,便從殖民地獲得了很多收入。然而,西班牙國王還想要從殖民地獲得更多的收入。於是,西班牙從殖民地建立時起,就一直給予了殖民地緊密的注意。相比之下,歐洲的其他國家在很長一段時期內,都不太注意自己的殖民地。但西班牙殖民地並沒有因為這種注意而比其他國家的殖民地繁榮,其他國家的殖民地也沒有因為缺乏這種注意而比前者落後。甚至,按照土地面積比例來說,歐洲其他國家殖民地的人口與農業改良比西班牙殖民地更好。但不可否認的是,西班牙殖民地在人口與農業改良方面,其進步速度是非常快且巨大的。據烏羅阿描述,經過征服後建立的利瑪市,在大約三十年前人口不過五萬人,基托則是印第安的一個小村落,和利瑪市擁有等量的人口。而克麥里·卡勒利(聽說是個冒牌旅行家,不過其著作卻較為可信)曾說,墨西哥城有十萬居民。可以看出,無論西班牙的作家是否誇張,這十萬的人口總數的確比蒙特祖瑪時代居民數的五倍還要多。並且,這個數目也極大地超過了英國殖民地的三個大城市——波士頓、紐約和菲拉德爾菲亞的居民總數。 在西班牙未征服墨西哥和秘魯之前,駱馬是當地唯一的馱畜,其力氣遠不如一般的驢子,並且當地沒有耕犁,不知道使用鐵器,沒有鑄幣,也沒有任何穩定的商業媒介。人們之間的貿易僅僅是簡單的物物交換,他們將木製鋤作為農業上的主要工具,將尖石當做刀斧來切東西,將魚骨或其他動物的腱當做針來縫東西。上述這些器具,基本上就是他們生活中的主要工具。如果一直在這樣的狀況下,這些國家是不可能像今天這麼進步並且將土地耕種得這麼好的。如今,那裡有了各種歐洲的牲畜,已經使用鐵和耕犁,並採用許多歐洲技術。我們知道,國家的人口密度,是與其改良及耕作程度相適應的。因此,從墨西哥和秘魯被征服以來,雖然它們的居民遭遇了殺害,但目前的人口數量比以前還多,並且其人種也發生了極大的改變。我們不得不承認,在很多方面,古印第安人的確不比西班牙裔的西印度人強。 葡萄牙人在巴西的殖民地,和西班牙人的殖民地一樣,也可以算是歐洲人在美洲最早的殖民地了。葡萄牙人在發現巴西之後很久,由於沒有找到過金銀礦,對國王所能提供的收入少得甚至沒有,因此他們在很長一段時期內都沒有關注過殖民地。在這種不注意的情況下,殖民地也變得強大起來。在西班牙統治葡萄牙時,作為西班牙敵人的荷蘭人襲擊了巴西。巴西原有十四個省,荷蘭人佔據了其中的七個。荷蘭人原本是要奪取另外七個省的,但當時葡萄牙恢復了獨立(布拉甘查王朝執政),與荷蘭人成為了朋友。當然,葡萄牙人也就和西班牙成為了敵人。最後,荷蘭人同意把巴西剩下的那七個省給葡萄牙,葡萄牙人也同意荷蘭人佔據巴西那已被征服的七個省。但不久之後,荷蘭政府開始壓迫葡萄牙的移民。在埋怨訴苦不能解決問題的情況下,這些葡萄牙移民拿起了武器來對付荷蘭人。雖然他們並沒有得到母國的公開援助,但基本上是在母國的默許下,憑藉自己的勇氣和決心將荷蘭人趕出了巴西。荷蘭人考慮到自己不能佔有巴西的任何部分之後,將巴西全部歸還給了葡萄牙國王。據說,這個殖民地有六十萬以上的人口,包括葡萄牙人、葡萄牙人的後裔、西印度人、黑白混血種人,還有葡萄牙與巴西族的混血種人。可以說,葡萄牙的巴西殖民地是美洲殖民地中包含歐洲血統最多的殖民地了。 在十五世紀末和十六世紀的大部分時間內,西班牙和葡萄牙一直是兩大海上強國。在當時,雖然威尼斯和歐洲各地在通商,但其艦隊基本上沒有出過地中海。西班牙人認為自己是美洲的最早發現者,因此他們應當享有整個美洲。除了大海軍國葡萄牙在巴西建立殖民地外,大部分其他歐洲國家由於害怕西班牙,都不敢在這片大陸上建立殖民地。法國人曾想要在弗羅里達建立殖民地,結果全都被西班牙人殺掉了。自從十六世紀末西班牙的無敵艦隊失敗以後,西班牙的海軍力量也衰落了,從而也沒有能力再阻止其他歐洲國家在美洲建立殖民地了。因此,在17世紀,英國、法國、荷蘭、丹麥、瑞典,以及所有海港大國,都開始在新大陸上建立殖民地。例如,瑞典人在新澤西建立了殖民地,當地如今還有不少瑞典家族。事實證明,殖民地若能夠得到母國的保護,是可以一直繁榮發展的。然而,由於瑞典不重視這個殖民地,於是它不久就被荷蘭人的紐約殖民地吞併了。而荷蘭人的紐約殖民地,於1674年又被英國人吞併了。 在新大陸上,丹麥人僅在聖托馬斯和聖克洛斯兩個小島上建立了殖民地,並且由一個特許公司來管轄這兩個小殖民地。在那裡,只有這個公司有權力購買殖民者的剩餘生產物,並向他們供應他們所需的其他外國貨物。因此,這個公司在買賣上不僅有壓迫他們的慾望,而且有壓迫他們的權力。無論在什麼地方,專營的商業公司的統治都是最不好的統治,但即便在這種情況下,殖民地仍然能夠進步,只是其進步的速度比較遲緩。之後,丹麥前國王下令解散了這個公司。從此以後,這兩個殖民地就非常繁榮了。同樣,荷蘭人在東印度和西印度的殖民地,原來也受一個特許公司的管理。因此,這些殖民地與舊殖民地相比,雖然也在進步,但比大部分新殖民地進步得慢。例如,蘇里南殖民地,雖然已經很繁榮了,但與其他歐洲國家的大部分蔗田殖民地相比,還是有一定的差距。 良地的富饒與地價的低廉,是殖民地繁榮的主要原因。因此,即使是最不好的統治,也不能完全阻止這些殖民地的繁榮。例如,即使在荷蘭的統治下,諾瓦·博爾基亞殖民地(如今分成紐約和新澤西兩個省)也可以在經過一段時間之後繁榮起來。並且,由於與母國距離較遠,移居者還可以通過走私或多或少地避免特許公司的壟斷權對他們的妨害。目前,在蘇里南殖民地,這個特許公司允許所有獲得特許狀的荷蘭船隻,在繳納貨物價值百分之二點五的稅後與蘇里南通商。但它依然壟斷著非洲與美洲間的直接貿易(幾乎全是奴隸買賣)。當然,公司專營特權的減少,也是殖民地現在這麼繁榮的重要原因。例如,庫拉蘇亞和尤斯特撒(荷蘭的兩大島)是自由港,各國船舶都能出入。因為有了這種自由,與周圍較好殖民地只允許一國船舶自由出入的海港相比,這兩個以前是不毛之地的島才能夠如此繁榮。 在上世紀大部分時間和本世紀一部分時間裡,法國在加拿大的殖民地也是被一個特許公司所管理。在這樣不好的管理下,它的進步速度與其他殖民地比較,是很緩慢的。不過,在密西西比計劃失敗之後,這個公司被解散,殖民地的進步速度也就快了很多。後來,英國占領了這個殖民地,它的人口與二三十年前的人口相比(神父查理萬描述,這位耶穌教會會員曾經遊歷加拿大全部,應當不會少報其實際人數),差不多增加了一倍。 法國在聖多明各的殖民地,是海盜建立起來的。在很長一段時期裡,他們不需要法國的保護,也不承認法國的統治。之後,這些海盜承認了法國的政權,並且享受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優待。就是在這段時期內,殖民地的人口增長與技術進步速度都非常快。雖然那時殖民地正遭受著特許公司的壓迫統治,但這種壓迫並不會阻止其進步;並且,一旦這種壓迫解除,它發展的速度便會和以前一樣快。目前,聖多明各是西印度最重要的蔗田殖民地,據說,它的產量大於全部英國蔗田殖民地的總產量。當然,法國其他的蔗田殖民地也都非常繁盛。但總的來說,英國的北美洲殖民地是進步速度最快的殖民地。 從以上可以看出,所有新殖民地的繁榮都有兩大原因:一是有大量優良的土地,二是殖民地人民可以按照有利於自己的方式自由處理事務。 就第一點而言,英國在北美殖民地擁有的很多土地,既比不上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的殖民地,也比不上上次戰爭前法國人的某些殖民地。然而,從政治制度上來看,英國殖民地的政治制度卻比其他三國殖民地的政治制度更能促進土地的改良與耕作。其原因如下。 首先,英國殖民地雖然沒有完全禁止對未開墾土地的壟斷,但它與其他殖民地相比,對壟斷的限制還是比較多的。殖民地的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間內,每個地主都必須對自己所有的一部分土地進行改良和耕作。如果他不承擔這種責任的話,就應當把這部分土地交給其他人。雖然這項法律並沒有被嚴格執行,但還是有一定的效果。 其次,在沒有長子繼承法的賓夕法尼亞,土地像動產一樣,是平均分配給家中的所有兒女的。而新英格蘭的三個省的法律則類似於摩西律令,允許長子獲得雙份的遺產。在這三個省中,有時會有個別人壟斷大量土地的情況,但經過一兩代人的繼承分割之後,土地還是會被分割得很充分。在英國其他的殖民地中,長子繼承法仍然像英國法律規定的那樣存在著,但由於所有殖民地的土地都因自由借地法而享有借用權,因此土地更加容易被分割。並且,大土地所有者也認為,盡快將大部分土地分割出去,自己保留一小部分收取地租更有利於自己。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上,所有有勳爵稱號的大地產都保留著長子繼承法,並且是由一個人繼承的、不許分割的限定繼承製。法國殖民地在土地繼承方面保留著巴黎的習慣,其土地繼承與英國法律相比,更有利於小兒子。而對於有騎士和領地稱號的貴族地產,即便被部分割讓了,領地或家族繼承人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將其贖回來。試想,如果國內所有的大地產都是這種貴族土地的話,結果必然會妨礙土地的割讓。不過,新殖民地未開墾的大地產與通過繼承來分割土地相比,割讓使土地分割得更快。前面已經談到,殖民地迅速繁榮的主要原因在於肥沃土地的富饒和地價的低廉。事實上,土地的壟斷會破壞這種繁榮條件,尤其是對未耕地的壟斷,將極大地阻礙土地的改良。我們知道,用來改良和耕作土地的勞動,能夠向社會提供數量最多和價值最大的生產物。勞動者的工資、僱用勞動資本的利潤以及勞動者所耕土地的地租,都是由勞動的生產物來支付的。與其他三國相比,英國移民的勞動要多一些,因此其提供的生產物的數量和價值也要大一些。並且,其他三國在殖民地的土地上基本都實行壟斷,這樣就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國家的勞動轉入了其他資本用途。 再次,那些英國移民的勞動,生產出了數量多、價值大的生產物,又由於適當的賦稅,他們可以擁有大部分的生產物,從而維持更多的勞動。並且,移民們從未負擔過母國的國防和行政費用。相反,母國倒要支付保衛他們所需的費用。我們都知道,海陸軍費用比必要的行政費用要大得多。行政費用一般來說不是很多,僅僅包括總督、裁判官和警察的薪水,以及維持一些必要的公共工程的費用。在目前的擾亂事件開始以前,每年馬薩諸塞的行政設施費一般只需要一萬八千鎊左右,新議布什爾和羅得島的行政設施費每年各只需三千五百鎊,康涅狄克只需四千鎊,紐約和賓夕法尼亞各只需四千五百鎊,新澤西只需一千二百鎊,弗吉尼亞和南卡羅利納各只需八千鎊。諾瓦斯科夏和喬治亞,每年的行政費有一部分由議會撥款,其中,諾瓦斯科夏每年的行政費用大約是七千鎊,喬治亞大約是兩千五百鎊。總的來說,除了馬里蘭和北卡羅利納這兩州(無確切記載),英國整個北美殖民地的全部行政設施費每年都不超過六萬四千七百鎊。想一想,用這麼少的費用將三百萬人統治好,真的是一件值得稱讚的事情。 在政府費用中,最重要的是防衛費用,而這部分是由母國來負擔的。因此,殖民地政府總是用非常隆重的儀式來歡迎新總督和新議會。同樣,殖民地的教會也很節儉,它並不徵收什一稅,並且那些為數不多的牧師是依靠少量的薪俸或人民的捐款來維持生活。與此相反的是,西班牙和葡萄牙政府卻在一定程度向殖民地徵稅。法國雖然沒有從殖民地獲取比較多的收入,但也向殖民地徵稅。這些稅雖然都用在殖民地境內,但殖民地的行政費用與其他兩國一樣巨大,而且各種儀式也很鋪張浪費。舉個例子,殖民地歡迎一個秘魯新總督就要花費很多費用。這種儀式不僅使富裕的移民在這種情形下要納稅,而且還會使他們養成在其他場合浪費的壞習慣。最後,它將變成一種永久的、嚴苛的稅,那就是導致富人無止境地奢侈和浪費,而不僅僅是暫時的;另一方面,這三國的殖民地中,教會也同樣苛刻,他們在這些殖民地徵收什一稅。而且,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兩國的殖民地,這種現象尤為突出。在這些殖民地裡,有很多僧侶化緣,雖然這種行為未經政府認可,但是被宗教許可。那裡的貧民們受到教導,認為施捨僧侶是一種義務,而拒絕施捨則是很大的罪惡,於是,施捨僧侶成了貧民的一種負擔。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這三國殖民地內,僧侶是最大的土地壟斷者。 最後是殖民地剩餘生產物的市場。英國殖民地比歐洲其他任何國家的殖民地擁有更廣闊的市場和優勢地位。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歐洲任何國家都想壟斷所屬殖民地的貿易。因此,每一個國家都採取了各不相同的壟斷方式,來禁止殖民地和外國船舶通商以及從外國進口歐洲貨物。 例如,有的國家依靠一個特許公司來管理所屬殖民地的所有貿易。在這個公司的管理下,殖民地人民必須通過該公司才能購買所需的歐洲貨物,並且只能將自己的全部剩餘生產物出售給這個公司。因此,這個公司不僅可以提高前一種貨物的出賣價格來獲利,而且可以通過壓低後一種貨物的價格,然後再高價轉售給歐洲的方式來獲利。這樣一來,不僅使殖民地剩餘生產物的價值在任何場合都被降低了,而且在很多情況下阻礙了殖民地生產物產量的自然增長。這種公司的成立,可以說是最妨礙新殖民地自然發展的了。荷蘭一直都奉行這一政策,不過,荷蘭的公司曾在很多場合下停止行使壟斷經營權。而丹麥,直到前一任國王上任時,才放棄這種政策。法國有時也採取這樣的政策。但自1755年以來,除了葡萄牙之外的歐洲其他國家都認為這是一種不合理的政策,從而也放棄了。葡萄牙在巴西的佩南布科和馬倫好兩大省,仍實施著這種政策。 又如,有的國家雖然沒有採取以上借助特許公司管理的政策,但為了限制殖民地的貿易,使其僅能和母國的特定港通商,也規定只有在船隊出航的情況下,或者持有特許狀(大都是要付出高額代價的)的單船出航的情況下,才允許船舶從特定港出航。很明顯,這種政策使得母國所有的居民都能從事殖民地貿易,只要他們是在適當的港口、適當的期間、使用適當的船隻就行。然而,那些投資裝備船隻並持有特許證的商人,出於自己利益的考慮,想要合作起來經營這樣的貿易。試想,這種合作最後必然會轉化為和特許公司差不多的經營模式。並且,這種商人聯合的利潤和特許公司的利潤基本上是一樣多的。而殖民地得不到充足的貨物供給,它們必須用較高的價格買入貨物,而以較低的價格賣出。西班牙一直到幾年前都在採取這一政策。據說,在西班牙所屬西印度殖民地,所有歐洲貨物的價格都很高。烏羅阿說:“在基托,一磅鐵大約賣四先令六便士,一磅鋼大約賣六先令九便士。”殖民地人們出賣自己的生產物,就是為了購買歐洲產物。因此,後者的價格越高,那麼出賣自己生產物的所得實際上就越小。葡萄牙對於除佩南布科和馬倫好兩省以外的其他殖民地,也是採取的這一政策,只是對於那兩個省則更嚴厲一些。 有的國家採取的政策,是允許所有人民從事殖民地貿易。對於母國人民,他們可以在任何港口,使用海關的證件(不需要特許狀)與殖民地通商。在這種政策下,經商的人數很多,而且他們散居在各地彼此競爭,因而一般不會獲得太高的利潤。在這種政策下,殖民地可以以比較公平合理的價格,出賣自己的生產物以購買歐洲的商品。自從普林穆斯公司解散(當時英國殖民地才剛開始)以來,英國就一直採用這一政策。自從密西西比公司解散以來,法國也一直採用這樣的政策。因此,英、法兩國從事殖民地貿易的獲利並不怎麼高,歐洲商品在這兩國大部分殖民地的價格也不是很高。如果允許其他各國自由競爭的話,他們的利潤可能會更低。 在英國殖民地,關於剩餘生產物的出口,也只是限定一部分商品必須運送到母國市場。這些商品被稱為列舉商品,因為它們曾經被列舉在航海法和後來頒布的其他法令中。其餘的商品則被稱為非列舉商品,它們可以直接出口到其他國家。不過,貨物的運輸必須使用由英國人所有,且有四分之三的英國船員的英國船或殖民地船隻。 在美洲和西印度有幾種非常重要的產物,例如各種穀物、木材、醃製食品、魚類、砂糖以及甜酒,都被包含在非列舉商品中。穀物是所有的新殖民地最早耕種和最主要的作物。英國法律使得殖民地擁有了廣闊的穀物市場,有利於促進這種耕作的推廣,使產品極大地超過稀少人口的消費量,從而為不斷增加的人口儲備了充足的生活資料。 在樹木很多的地方,木材價值低得甚至沒有價值。而土地改良的主要障礙,就在開拓土地的費用。於是,法律為殖民地的木材開拓了廣闊的市場,使得原本價值較低的商品,賣出了好的價錢,並且使殖民地居民在原本耗費的土地開墾工作中獲得了利潤。這樣,土地的改良也就很容易了。 牲畜繁殖的數量,在人口不稠密、耕作不充分的地方,基本上都要大於當地居民的數量,因此牲畜的價值往往降低到沒有價值。前面已經說過,一國的大部分土地能夠進行改良的條件,是牲畜的價格與穀物的價格必須保持一定的比例。英國法律也為美洲的死牲畜和活牲畜提供了廣闊的市場,提高了這種商品的價值,從而促進了土地的改良。不過,喬治三世四年第十五號法令關於“皮革和毛皮定為列舉商品”的規定,降低了美洲牲畜的價值,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上述自由貿易帶來的有利影響。 魚,是北美洲與西班牙、葡萄牙和地中海沿岸各國之間通商的主要商品之一。英國的議會一直都有一個目的,那就是通過發展殖民地的漁業來增加我國航運業和海軍的力量。於是,法律便為這種漁業自由貿易提供各種獎勵,使其極大地發展繁榮起來。在最近的變亂之前,新英格蘭的漁業幾乎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漁業之一。在英國,雖然捕鯨業有特別的獎勵金,但效果卻不佳。大家都認為,英國每年所支付的獎勵金的數額與捕鯨業的全部生產物相比,其實是差不多的。而在沒有獎勵金的新英格蘭,捕鯨業卻在大規模地經營。 砂糖,以前也是只允許運送到英國的列舉商品。 1731年,經過甘蔗種植者的申請,法律開始允許砂糖有限制地出口到世界各地。由於英國的砂糖價格非常高,這種自由的出口沒有產生多大的作用。英國蔗糖殖民地的砂糖市場,幾乎還是被英國及其殖民地所壟斷。英國及其殖民地對砂糖的消費量快速增長,雖然由牙買加和其他被割讓島嶼日益增加的產量來供應,但這二十年內砂糖的進口需求仍然很大,因而蔗糖殖民地出口到外國去的數量也沒有以前多。 甜酒是美洲與非洲沿岸貿易中非常重要的商品,它是黑奴在這種通商中帶回來的。 稍微理智的人都知道,如果將美洲各種穀物、醃製食品和魚類的全部剩餘生產物,都定為列舉商品,強制要求其運往英國市場,就會對本國人民的勞動生產物造成極大的妨礙。因此,一般情況下,除了稻米之外,其他穀物和醃製食品都被禁止運往英國,就是為了本國勞動生產物的利益,而並非是為了美洲殖民地的利益。 非列舉商品,可以出口到世界任何地方。木材和稻米曾經都被定為列舉商品,後來又改為非列舉商品,但其允許出口的歐洲市場,僅限於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歐洲各國。喬治三世六年第五十二號法令規定,所有的非列舉商品都要受到上述相同的限制。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歐洲各國,全都不是製造業國。因此,我們不用擔心殖民地船隻從那裡帶回來的東西會影響英國的製造品在殖民地的銷售。 列舉商品,可以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美洲特有的,並且母國不能生產或不生產的產物。例如,蜜糖、咖啡、椰子果、煙草、紅胡椒、生薑、鯨須、生絲、棉花、海狸皮和美洲其他各種毛皮、靛青、黃佛提樹,以及其他各種染色樹木,就是屬於這一類別;第二種是非美洲特有、母國也能夠生產,但產量不足以滿足需要的產物。例如,所有海軍用品、船桅、帆桁、牙檣、松脂、柏油、松香油、生鐵、鐵條、銅礦、生皮、皮革、鍋罐、珍珠灰,就屬於這一類別。其中,第一類商品的大量進口,不能妨礙母國任何生產物的生產和銷售。一方面,我們的商人想要限制這種商品進入本國市場,使自己能夠在殖民地上低價購買之後,在國內高價賣出以獲利;另一方面,商人們想在殖民地與外國之間,進行一種有利的運輸貿易,即以英國為中心,將這些商品進口到英國再出口到歐洲其他國家。同樣,第二類商品的進口,可以阻礙外國進口商品的銷售,但不得阻礙本國同種產物的銷售。因為,這種商品的價格在徵以重稅之後,比本國同種產物的價格要高,而比國外進口品的價格要低。限制這些商品,使其只能運往本國市場,是為了阻礙貿易差額中那些不利於英國的外國產物,而不是要阻礙英國產物。 需要提出的是,禁止殖民地將船桅、帆桁、牙檣、松脂、柏油出口到英國以外的國家,將會降低殖民地木材的價格,並增加開拓殖民地土地的費用,最後阻礙土地的改良。 1703年,瑞典松脂柏油公司規定,除非上述商品由該公司的船隻裝運,按照它制定的價格,並按它認為合適的數量運出,否則禁止出口。該公司想要通過這種辦法來抬高出口到英國的該商品的價格。於是,英國採取對從美洲進口的海軍用品發放獎勵金的措施,來應對這個引人注目的商業策略,並使英國在這類商品上盡可能不依賴瑞典和北方其他國家。這種獎勵金,大大提高了美洲木材的價格,並且超過了限定進口國市場所能接受的程度。由於以上兩個規定是同時頒布的,其結果最後還是鼓勵了美洲土地的開拓。 生鐵和鐵條,也是列舉商品。與從其他各國進口繳納重稅相比,從美洲進口生鐵和鐵條可以免稅。這個規定一方面鼓勵了美洲製鐵廠的建設;另一方面也起了一定的妨礙作用。但總的來說,鼓勵作用大於妨礙作用。因為這種鐵製造業,需要消耗非常多的柴火,從而促進了樹木叢生的地方的開發。於是,這種規定會提高美洲木材的價值,最終促進土地的開拓。雖然立法機關並沒有註意和明白這一利益,然而,我們並不能否認其有利的結果。 無論是列舉商品還是非列舉商品,在英領美洲殖民地及西印度之間的貿易都有最完全的自由。這些殖民地如今那麼富裕,對於彼此所有的產物都能提供廣大的市場。從整體上看,對方對於彼此的產物,就是一個大的國內市場了。 然而,英國對其殖民地貿易採取的寬大政策,大部分是限定在原料或粗製品的貿易上的。至於對殖民地產物的精緻加工,英國商人和製造者會要求自己經營,並請求議會課以高關稅或禁止殖民地建立這種製造業。例如,從英領殖民地進口粗製砂糖,每一百斤只要納稅六先令四便士,而白糖需納稅一鎊一先令一便士,單製或複製的精製糖塊則需納稅四鎊二先令五又二十分之八便士。在賦稅如此沉重的情況下,英國是英領殖民地砂糖出口的唯一市場,到目前也仍然是主要市場。這種高關稅,就相當於禁止白糖或精製砂糖供應外國市場,如今則相當於禁止製造白糖或精製砂糖,使其不能供應那些主要的消費市場(可消費全產量的十分之九以上)。因此,大家可以看到,法國蔗糖殖民地精製砂糖製造業很發達,但英國殖民地的精製砂糖製造業除了滿足殖民地本地市場需求以外,就沒有其他的了。例如,在哥倫內達由法國人佔領時,各個甘蔗園都有砂糖漂白廠。一經英國人佔領後,就基本上放棄了這一類製造廠。我相信,目前(1773年10月)這個島上這類製造廠最多不超過三個。不過,由於現在海關比較鬆散,被磨成粉末的白糖或精製砂糖,可被作為粗砂糖出口。 英國雖然允許從美洲免稅進口生鐵和鐵條到英國,以獎勵美洲這種製造業的發展,但絕對禁止在英屬殖民地上建立製鋼廠及鐵工廠。哪怕是殖民地人民為自己消費而製作這種精製品,也是不被允許的。他們自己消費的生鐵和鐵條也只能向英國的商人和製造者購買。 同時,英國還禁止美洲生產的帽子、羊毛和毛織物通過水運或車馬陸運,從一省運到另一省。這種條例,不僅有效地防止了殖民地通過遠途販賣而建立起這一類商品的製造業,而且使殖民地人民除了自用或同省鄰人使用之外,不能經營那些精製品製造業。 然而,禁止人們製造他們所能製造的產品、禁止人們自由地將資本和勞動投入到自己認為最有利的用途上的做法,顯然是侵犯了最神聖的人權的。這種不公正的禁令,並沒有在多大程度上妨礙殖民地的發展。土地價格仍然很低廉,勞動價格仍然很昂貴,使他們能夠以比自己製造更低廉的價格,從母國進口幾乎所有的精製品。因此,就算是沒有這一類禁止令,在目前土地改良的情況下,他們出於對自己利益的考慮,也可能不願意自己經營這種事業。因為,在目前的情況下,這種禁令並沒有約束他們的勞動,或使他們的勞動不能投入到應當投入的用途上。但不可否認的是,這是由於母國的商人和製造者的嫉妒,而沒有任何緣由地給他們附加了這種奴隸的印記。隨著殖民地的發展進步,這類禁令最終可能會成為一種令人無法忍受的的壓迫。 英國規定殖民地的某幾種非常重要的產物,必須運往它的國內市場。但是為了補償,它採取對從外國進口的同類產品徵以重稅,而獎勵殖民地進口的方式,使殖民地這幾種產物在英國市場裡佔有優勢地位。例如,對於殖民地的砂糖、煙草和鐵,英國採取的是第一種方法,即對外國進口的同類產品徵收重稅;而對於殖民地的生絲、大麻、亞麻、靛青、海軍用品和建築木材,英國採取的是第二種方法,即進口獎勵金的方式。據我所知,第二種方法是英國特有的,第一種方法卻不是,葡萄牙曾因為不滿足了僅僅以高關稅限製菸草從殖民地以外的地方進口,於是直接禁止外國煙草的進口,並規定違反者將受到嚴重處罰。 與其他國家相比,英國在進口歐洲貨物方面,對於殖民地的政策是最為寬大的。在英國,進口外國貨物再出口時,將退還進口稅的一半或一大半甚至全部。試想,如果英國對於進口外國貨物徵以重稅,而在其出口時又不予退還,那麼絕對沒有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能接受這樣的出口商品。從這個角度上說,重商主義提倡的運輸貿易能夠持續的條件,就是實行出口退稅。而實際上,英國取得了向殖民地供應所有歐洲商品的壟斷權。殖民地並不是獨立自主的國家,英國本可以採取其他國家對待殖民地的方式,強迫殖民地接受這種進口稅繁重的出口商品。不過,在1763年以前,大部分外國貨物出口到英國殖民地時,都可以像出口到其他獨立的外國一樣獲得退稅。之後,1763年喬治三世四年第十五號法令卻規定,除葡萄酒、白洋布、細洋布外,歐洲或東印度的其他農產品、製造品,從本國出口到任何英屬美洲殖民地時,不得退還舊補助稅任何部分。這項法律的頒布,差不多取消了殖民地的上述優待。以前在殖民地,許多外國貨物的價格都比母國低;如今,就只有一些貨物還是這樣的情況了。 在製定大部分有關殖民地貿易的條例時,主要的顧問就是那些從事殖民地貿易的商人。因此,這些條例當然是更關心這些商人的利益,而不是那麼關心殖民地或母國的利益了。這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這些商人擁有壟斷特權,一方面可以將歐洲貨物運往殖民地;另一方面可以將殖民地中不妨害他們國內貿易的那部分剩餘生產物運回本國。這種壟斷特權的結果,明顯是為了商人的利益而犧牲殖民地的利益。第二,在他們將大部分歐洲和東印度貨物出口到殖民地時,可以像出口到獨立的外國那樣享受出口退稅。在重商主義的學說中,實行這種退稅其實就是為了這些商人的利益而忽視母國的利益。在這些條例的保護下,對於商人來說,他們將外國貨物運送到殖民地去,可以盡可能少繳稅;而將外國貨物進口到英國時,他們又可以最大限度地收回支付稅額的資本。這樣一來,當商人們在殖民地出售等量貨物時,較之以前就可以獲得更多的利潤。總之,這些商人總是可以從這里或那裡獲得利潤。對於殖民地來說,它想要以最低的價格獲得最多的貨物;但對於母國來說,上述條例的規定會帶來兩種不良的後果:一是出口時退還這些貨物大部分的進口稅,必然影響母國的收入;二是退稅使得將外國製造品運往殖民地更加容易,從而降低了母國製造品在殖民地市場的售價,最後影響母國的製造業發展。這也是人們為什麼常說“針對德國亞麻佈出口到美洲殖民地的退稅,極大地阻礙了英國亞麻布製造業的發展”的原因。 雖然英國同樣受到重商主義的影響,但在有關殖民地貿易方面,英國的政策不像其他國家那樣狹隘而令人無法接受。 就其他方面來說(除了對外貿易),英屬殖民地人民擁有完全的自由,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處理事務。他們的自由和國內同胞的自由是平等的,同樣也由人民代表議會來保證這種自由。人民代表議會,享有徵稅權以維持殖民地政府。在殖民地,行政權力是指只要遵守法律,哪怕是最卑微和令人厭惡的殖民地人民,也不用擔心總督或政府文武官員的欺壓。議會的權力在行政權力之上。殖民地議會和英國眾議院一樣,它雖然並不一定是最平等的人民代表機關,但還是具有這樣的性質。母國負擔著殖民地行政機關的費用,因此在殖民地,行政機關沒有必要去討好議會,當然也沒有這樣的財力。因此,議會在一般情況下,更容易受選舉人意志的影響。和英國貴族院相比,殖民地參議院和其地位差不多,但人員不是世襲的貴族構成(所有的英屬殖民地都不存在世襲的貴族)。在一些殖民地,如新英格蘭的三個殖民地,這些參議院議員是由人民代表推選,而不是由政府指派的。所有殖民地像其他獨立國家一樣,老殖民家族的後裔與有相同功德和財產的暴發戶相比,更受到人們的敬重,但他們並沒有妨礙他人的特權。在目前的變亂開始之前,殖民地議會享有立法權和一部分行政權。在康涅狄克和羅得島,議會還可以選舉總督。在其他殖民地上,議會直接派人出去征稅,徵收員直接對議會負責。因此,英屬殖民地的人們,感覺比在母國受到的平等待遇還要高,並且他們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尤其是新英格蘭的那三個政府。 與英國相反,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國三國,都在自己的殖民地上建立起了他們的專制統治。這種統治,就是授予所有下級官員壟斷權。這種壟斷權的行使,由於距離母國遙遠而非常苛刻。我們知道,在所有的專制統治中,首都相對而言比較自由些。因為對於君主自己來講,破壞正義、壓迫人民大眾的製度,對他沒有什麼好處。而且君主居住在首都,對下級官員多少有些威懾;然而,在地方上,下級官員為非作歹,人民的怨聲載道又很難讓君主得知。與那些最大的國家中最遠的省相比,歐洲人在美洲的殖民地要遠得多。自古以來,只有英屬殖民地政府才給殖民地人民完全的保護。不過,與西班牙、葡萄牙兩國殖民地的政策相比,法國殖民地的行政也較為溫和一些。這與法國民族的性格相稱,其實也與所有民族的性格相稱的。法國政府的統治和英國相比,仍然較為專制;但和西班牙、葡萄牙相比,還是比較自由的。 我們可以從北美殖民地的進步上看出英國殖民地政策的優越。雖然英國蔗糖殖民地和其他殖民地一樣享受著自由政治,但大部分英國蔗糖殖民地的進步與法國蔗糖殖民地的進步相比,有的與它差不多,有的甚至還不如法國殖民地。這是因為,法國不像英國那樣阻礙殖民地從事精製砂糖的生產;另外,法國政府對黑奴的管理更好,這一點是更重要的原因。 所有的歐洲殖民地,都由黑奴負責種植甘蔗。就目前的情況來說,種植甘蔗還是手工勞動。據說,生長在歐洲溫帶的人,體格不適宜在西印度的烈日下從事挖土的勞動。很多人使用錐犁來勞動,認為這會比較有利。而在很大程度上,犁耕的利潤和效果是由良好的牛馬管理來決定的。同樣的道理,奴隸耕作的利潤和效果也是由良好的奴隸管理來決定的。大家一般都認為,與英國種植者相比,法國種植者更善於管理奴隸。在專制政治的殖民地上,要對奴隸給予一定的保護,使他們不受主人的欺凌,比在政治自由的殖民地採取這種政策要容易一些。這是因為,在有奴隸法規的國家,在保護奴隸時,地方長官會在一定程度上乾涉主人的私有財產。在自由國家,奴隸主要么是殖民地議會的代表,要么是代表的選舉人,非經慎重考慮,地方長官是不敢干涉他們的。由於地方長官對奴隸主有一些顧慮,因此他們也就不能很好地保護奴隸了。在這些國家,奴隸享有的就是一般奴隸的待遇。在政治專制的國家,地方長官常常會干涉個人的私有財產,如果有人不按照他的意思管理,他就會逮捕他們,因此,他想要保護奴隸也容易得多,並且出於普通人的人道主義精神,他也願意保護他們。有了地方長官的保護,主人便不敢輕視奴隸,因而會給予他們比較好的待遇。而這樣好的待遇,會使奴隸更加誠實、能幹,也更加有用。雖然他們的境遇與傭人差不多,但他們又與傭人不一樣,他們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會忠於主人,並為主人的利益行事。 我們可以從任何時代、任何國家的政策中得出這樣的結論,那就是奴隸在奴隸專制政治下,比在自由政治下擁有更好的待遇。在古羅馬史上,皇帝是第一個保護奴隸使其不受主人壓迫的人。曾經,維迪阿·波利奧要把一個犯了一點錯誤的奴隸切成小塊,扔進池塘餵魚,奧古斯丁大帝非常生氣,立即下令釋放該奴隸主的其他奴隸。但在共和政治下,長官根本沒有足夠的權力保護奴隸,就更不用說處罰主人了。 可以告訴大家的是,法國對殖民地的改良,尤其是對聖多明各殖民地的改良,基本上都依靠殖民地自己的改良和開墾。也就是說,殖民地土地的改良以及殖民地人民勞動的產物,是他們自己依靠良好的經營、逐漸的積累得來的。與此相反,英國改良和開墾其蔗糖殖民地的資本,大部分是從英國來的。因此,英國蔗糖殖民地繁榮的主要原因,是財富充足的英國向這些殖民地投入了一部分資本;而法國蔗糖殖民地繁榮的主要原因,是殖民地人民的良好經營。從這一點上看,法國移民是優於英國移民的。並且,從奴隸的良好管理上,也可以明白地看出這個優點。 上述是歐洲各國對所屬殖民地政策的一個綱要。 從政治上來說,歐洲政策對於美洲殖民地最初的建立和此後的繁榮,幾乎沒有什麼值得炫耀的貢獻。 最初計劃建立這些殖民地的目的,差不多是幻想和不正義。幻想,可以從尋找金銀礦山上看出;而不正義,可以從侵占善良的土著人的居住地可以看出。善良的土著人從來沒有損害過歐洲人,還曾經親切熱情地接待了那些最初的歐洲冒險家。 後來,冒險家建立殖民地的目的,除了幻想之外還有一些比較合理和可稱讚的,但這也不能為歐洲的殖民政策增添什麼光彩。例如,英國的清教徒,是由於在國內受到限製而逃往美洲追求自由,從而在新英格蘭建立了四個政府的;英國的天主教徒,也由於待遇不公而逃到美洲,在馬里蘭建立了政府;教友派教徒,則在賓夕法尼亞建立了政府;葡萄牙的猶太人,由於受到宗教法庭的迫害,被剝奪財產並被趕到巴西,他們在這個曾經是流犯與娼婦居住的殖民地,傳播了某些知識和產業,教當地人種植甘蔗。在上述這些事例中,我們可以看出,是歐洲各國政府的暴政與專橫迫使人民移民到美洲從事耕作的。 對於建立殖民地的一些重要目標以及目標的實現,歐洲各國政府沒有作出任何貢獻。例如,古巴總督決定(而不是西班牙議會的決定)征服墨西哥的計劃之所以能夠得以實現就是因為大膽的冒險家們的行為的推動。即使總督後悔將這一任務交給冒險家,事後又對他們百般阻撓,也沒能阻止這個計劃的成功。而對於智利和秘魯的征服,或對美洲大陸上西班牙其他殖民地的征服,征服者們得到的僅僅是以西班牙國王的名義來建設殖民地,而沒有得到其他任何幫助,他們是通過自己冒險並支付費用來建立殖民地的。同樣,英國政府對一些重要的北美殖民地的開拓,也沒有作出什麼貢獻。 在這些殖民地建立以後,由於從中取得的利益很大,母國政府也開始加以關注。比如,針對殖民地貿易頒布一些條例法令,就是為了保證自己壟斷這些殖民地的貿易,通過限制殖民地的市場而擴大自己的市場。所以,這種關注不但沒有促進殖民地的繁榮,反而抑制了它的發展。歐洲各國為實現對殖民地貿易的壟斷,使用的方法並不一樣,這也是造成歐洲各國殖民政策區別較大的一個原因。其中,英國採取的政策可以說是最好的了。但其實,英國的殖民政策,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不如其他國家的政策那麼苛刻而已。 那麼,歐洲政策,究竟在哪些方面促進了美洲殖民地最初的建立和如今的繁榮呢?其實只有一個方面的幫助,那就是它培養、造就了能夠完成這項偉大事業、建立偉大帝國的人才。世界上其他國家的政策,都沒有培養出這樣的人才,也沒有培養過;歐洲政策造就了殖民地那些受到良好教育、目光遠大、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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