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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

硬漢不跳舞 诺曼·梅勒 22853 2018-03-18
天亮時,我聽到說話聲。矇矓中,我細心聽著鬼城裡的人說話。 “噢,蒂姆,”有人說道,“你是兩頭點蠟呀:腦袋和卵子,雞巴和舌頭,屁眼和嘴。你的燈芯裡有沒有油了?好像惡人會告訴你。” 他們說,“嘿,蒂姆,別舔妓女的大腿了。要嚐嚐老抹香鯨的滋味你是有點過頭了。把要死的老水手還給我們。把失踪的那些人的浮渣還給我們。再見了,親愛的朋友,我們會詛咒你這幢房子的。” 還是讓我講講我所能領悟的吧。恐怖並沒能使我們打發掉尋找一個清晰思路時所失去的時間。我從噩夢中驚醒,在恐怖中睡覺,使我終於找到了一個結論。假設我沒幹這件事——我怎能肯定沒干呢? ——我還是要問:誰幹的?肯定是那個知道我那塊大麻地的人幹的。這就直接牽扯到我妻子——除非我在地洞裡摸到的那束頭髮是她的。所以我得到了這麼個結論,我必須再到林子裡看看。可是,那堆沾滿泥土的金發深深地印在我腦子裡,清晰程度好似肩膀被拉錯環時那種雷鳴般的劇痛和令人頭昏目眩的閃電。我知道我不能去。我這個人優柔寡斷。我寧願在最後一個怯懦的膿包中爛掉。

我不願說出我是怎樣度過夜晚的原因是不是很明顯?邁出富有邏輯性的每一步怎麼費這麼大的勁的理由是否得到證實了?現在我明白了,試驗室裡的老鼠在迷宮中是如何得的精神病。迷宮的每個拐角差不多都有電擊點。假如埋在那兒的真是傑西卡,該怎麼辦?我敢肯定是我幹的嗎? 從另一個角度看——尋思出這種可能性所花的時間可能夠我開車走上一百英里遠——如果龐德和潘伯恩回了波士頓,或者現在甚至已經回了聖巴巴拉,或者回了由於他們的放縱把他們攆出來的那個地方,那麼,那顆人頭就一定是帕蒂的了,這推理的結果使我悲痛欲絕。悲痛和讓人討厭的辯解的衝擊——只有另外一個新的恐懼才阻止了這一沖擊。除黑先生外誰還能對帕蒂下毒手?如果真是這樣,我還安全嗎?

在陌生的黑色紈絝子弟中,你會感到泰然自若?夜裡,當你感到有個黑色紈絝子弟可能正在找你時,試著這麼想想。甚至拍擊海岸的每個浪頭,被驚醒了的每隻海鷗都成了入侵者:我能聽到撬窗聲與壓門聲。 這真是一種可恥的退化。我從沒把自己當作英雄。我父親心地善良,意志堅定,可稱為英雄。但平常我並不認為自己是個沒膽量的男子。我能替朋友辯護,我能自己包紮傷口,就是傷口潰爛了也不吭聲。我想我行我素。可現在,每當我腦袋清醒得能夠琢磨出一個新主意時,恐慌就把我毀了。我就像條在一間陌生的房子裡的小狗。我開始害怕起我的朋友來。 肯定是知道我在那“藏大麻的那個人”幹的。這是用邏輯推出來的。所以,在這人造的黎明中,我意識到,明後天在大街上碰到朋友時,我不能相信他們的眼神。我就像在很滑的大陡坡上驟然跌落的人那樣,手裡只抓著個冰柱,可他剛想抓緊時,冰柱碎了。我知道,如果我不能回答第一個問題,那就是:快說!我是兇手嗎? ——那我會接著往下滑。瘋狂在坡下等著我。

然而,當黎明真的到來時,我還是聽到了海鷗的叫聲,它們追逐嬉鬧,叫著,聲音響亮,把夜裡的小鬼趕跑了。在我睡得迷迷糊糊時,我聽到了鬼城人的懇求聲,為什麼這種聲音在矇矓中叫得最響,好像醒來和睡著相距萬里呢?讓我感到一絲寬慰的是,這時,我還能想起“小鬼”這個拉丁詞。 You larvae,you ghosts!在埃克塞特,他們的拉丁語教得很好。 我抓住這寬慰不放。在監獄裡,當一個罪犯與另一個發生衝突時,恐懼就像天要塌下來似的壓在你心頭,這時,哪怕想起一點點使你愉快的事,它的價值就同投入深淵裡的繩索的價值一樣。這我知道。把精力集中在那件令人愉快的事上,不管它是什麼事,你就能把手搭到深淵的邊上。所以,這時,我努力去想那些遙遠的事,想到了埃克塞特和拉丁語。我用這種方法,與其說想隔絕恐懼倒不如說想使自己平靜下來。所以,我又接著想下去。我想到了第四十五大街十號路西邊那幢公寓的一間擺有家具的小屋。我七十歲的老父親現在就住在那兒。這種思維方式幫助我又一次看到了那張他摁在鏡子上方的紙條,看到了他一筆一畫寫在上面的字。紙條上面寫著:interfaeces et urinam nascimur。父親用花體字在下面籤上了作者的名字:聖·奧多恩·克盧尼。父親的外號(我想在這兒提一下)還是大麥克,根本不管麥克唐納漢堡包的尊威。

“我說,你這是乾什麼?”當我頭一次看到鏡子上那張紙條時,對大麥克說。 “用它提個醒兒。”父親回答。 “你可從沒跟我說你懂拉丁語。” “在教區附屬學校,”他說,“他們想方設法教我們。我也只記得一個半個的。” “從我認識的一個牧師那兒,史蒂夫神父。他常與紅衣主教鬧彆扭。”大麥克用動聽的音調說,好像那是要向神父詢問的第一條品德。 不要緊,我懂得的拉丁文足夠翻譯這句話的。 “interfaeces et urinam nascimur”的意思是“我們出生在屎尿之間”。與碼頭搬運工的吊鉤打了一輩子交道的大麥克還真有點文化呢。 這時,床頭桌上的電話響了,我立刻料到這是父親打來的。我們好長時間沒通話了,但我敢肯定必他無疑。我有一種能力,甚至就在我的朋友拿起話筒準備給我打電話時,我都能想到他或她。常有這種事,所以我不再感到奇怪。可今天早晨,我卻認為它是一種信號。

“餵,蒂姆嗎?” “我說,道奇,”我說,“咱們扯扯魔鬼吧。” “行。”他說。說話聲告訴我他醉成了什麼樣。他這個“行”字向你展示了與酒打了六十年交道的腦袋裡面的荒涼景色。 (當然,我們假定他從十歲起就開始喝酒。) “蒂姆,”他說,“眼下我在海恩尼斯。” “你到科德角做什麼?我原認為你不喜歡旅行。” “我到這兒有三天了。弗朗基·弗里洛德退休後就住這兒。我沒告訴過你嗎?” “沒有,”我說,“他現在怎樣?” “他去世了。我正給他守靈呢。” 對父親來說,老朋友的去世是很可怕的,就像你房子邊上的懸崖坍塌到海里後你感覺到的那樣。 “我說,”我問道,“你幹嗎不來普羅文斯敦?”

“我一直在想這事呢。” “你有車嗎?” “我可以租一輛。”他說。 “不用,我開車去接你。” 他好長時間沒吭聲,但我不知道他是在想他自己還是在想我。過了一會兒,他說,“等兩天再說吧。寡婦這兒的亂事還沒處理完。” “行,”我說,“你想來就來吧。”我認為我並沒向他透露出我現在的悲慘處境,可大麥克說,“你怎麼樣?” “我妻子不在家。她走了,這倒沒什麼。” 停了好一會兒,他才說,“行,我會去看你的。”把電話掛了。 然而,這一來,他倒給了我一些從床上爬起來開始一天生活的辦法。 說到醉酒,我就像個馬上要犯病的癲癇病人。如果我注意自己的一舉一動,不絆跤或不邁錯步,如果我不猛地一下轉過頭去,不亂動,那麼,我可能會平平安安地度過這一時期。我獨自苦思並不是想消除身體的痙攣,而是想驅除女巫的叫春聲。獨自苦思意味著,我只允許自己去想些特殊的事,而不去想別的。

由於眼前我所碰到的問題和沒包紮的傷口一樣,碰不得——甚至只要一想到那個刺花紋,它就顫動不止,所以作為一種補償,我發現今天早晨回想父親的往事是一支鎮靜劑。我無須去想些叫人愉快的事。我甚至能夠徘徊在往日的痛苦之中,但只要它們抱住過去不放,就是遐想的好材料。過去的悔恨成了使我保持平衡,不至於滑到我現在這種地步的砝碼。 比如,我又想到了米克斯·沃德利·希爾拜三世。我這輩子在坦帕住過一個月。那時,我每天早晨醒來時,都盤算這麼個問題:我和帕蒂怎樣才能成功地殺了他。現在想起那件事對我來說毫無痛感。的確,它使我的注意力集中在兩個絕妙的理由上。對我來說,它們就像兩個駝籃,左邊一個,右邊一個,保持平衡。一個是,我幾乎沒殺沃德利。我甚至漸漸認識到我不是殺人那塊料。就是在今天早晨也沒什麼歹意。另一個是,我沒去想我在坦帕認識的那位和帕蒂住在一起的希爾拜先生。正相反,我是在想我與他在埃克塞特讀書時,那種叫人難以理解的結合。這種結合與父親有關。確實,這使我想到我與大麥克一起度過的,我認為是最好的日子。

米克斯·沃德利·希爾拜三世,我們最好還是再重複一遍這個名字,是監獄裡我唯一認識的犯人。他和我在埃克塞特是同班同學。令我難忘的是,我們倆在畢業前的最後一個月的一天早晨,一起被開除了。在那之前,我根本就不認識他。希爾拜是個窩囊廢,而我則是個出色的運動員。他步他父親的後塵,在埃克塞特學習四年;我從長島高中畢業後,在埃克塞特只靠體育獎學金讀了秋季和春季兩個學期。 (我母親想讓我去讀哈佛。)我竭盡全力在一個不能及格的埃克塞特隊,履行我“鐵大門”的諾言。 (你看過東部預備學校踢球嗎?)被開除那天,我們一齊走出校長辦公室。米克斯·沃德利·希爾拜三世哭了。磨白了的緞子西服翻領和淡紫色的蝴蝶結就像是上刑場時穿的特殊服飾。我心裡很不是滋味。甚至現在,一回想起當時的情景,我都感到四肢無力。我被開除的原因是,我抽大麻讓人看見了(這在二十年前可不是件小事)。這真使校長大為震驚。希爾拜的事更糟。看他那吊兒郎當的樣,實在令人難以置信,他竟然想強姦一個與他搞擁抱約會的姑娘。當時,我沒聽說這件事。知情的人都不願說(沒多久那位姑娘的父母也被錢封住了嘴),可十一年後,希爾拜一五一十地把這件事告訴了我。在監獄裡,講自己故事的時間有的是。

所以,今天早晨,在普羅文斯敦,當我想甩開壓在我心頭的那些東西時,我回憶起我離開埃克塞特那天,那令人憂煩的一天還是(正如我說的那樣)叫人感到很舒服。我記得,那是二十年前的五月裡的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我告別了學校。我把衣物塞進兩個行李袋,然後把它們連同我自己一塊兒扔上公共汽車。父親乘短程盤運火車到波士頓來接我(我給父親打過電話,但沒敢給母親打)。我們倆都喝醉了。光憑那天晚上,我就該愛父親一輩子。父親(正如你從我們的電話交談裡所得到的印像那樣)不愛講話,除非在迫不得已時才說上幾句。但他那沉默寡言的勁頭會讓你感到欣慰。他身高六英尺三英寸。當時他五十歲,體重二百八十磅。再減四十磅也沒事。他的肚子就像碰碰車周圍的圓形橡皮圈。他喘氣很重。他的頭髮過早地白了,臉膛黑紅,一雙眼睛藍藍的,看上去就像鎮上塊頭最大、最狡猾、品行最壞的警察。可惜實際上,他恨透了警察。他哥哥從生到死都長在警察局裡,他們倆從沒好過。

那天下午,我們倆人肩並肩地站在一個愛爾蘭酒吧里(那間酒吧里面很長,長得用我父親的話說,得叫狗來探路),他把第四杯酒喝完後,放下了杯子。這一杯和前三杯一樣,都是一口見底。 “大麻煙,嗯?” 我點點頭。 “你怎麼給抓著了?” 他的意思是:你怎麼這麼笨竟給一群白人抓著了?我知道他對白人才智的看法。 “有些人,”他有一次和母親吵嘴時說,“錯就錯在他們希望上帝和他們在同一家商店裡買衣服。”所以,我總是看父親的眼色來改變對白人的看法。大麥克認為白人都是一群體格結實、滿頭銀髮、身著灰西裝,總是用極為自負、傲慢的語調來講話的人。聽他們說話的調門兒,他們必定相信,上帝用他們來顯示他的莊重。 “唉,”我告訴他,“我有些馬虎大意了。可能是我笑得太厲害。”然後,我向他描述了我被抓那個早晨的情景。我在埃克塞特附近的一個湖上,與別人進行帆船比賽。我現在想不起來那個湖叫什麼名了(吸大麻煙的報應)。當時,因為沒風,船在水上紋絲不動。他們幾乎取消了這場比賽。我對駕駛帆船一竅不通。但和我同屋的那個人會,他讓我給一位教歷史的老教授打下手。這位教授的長相和穿著打扮跟我父親對白人的看法十分吻合。他是個出色的船長,在我們學校裡也可能是首屈一指的。他根本就沒瞧得起這場比賽,所以才讓我這個沒經驗的人做他的助手。但在比賽中,我們沒遇到好風,運氣糟透了。風剛刮起來就沒了,微風把我們往前吹了一小段,然後又停了。最後,我們站在桅杆旁,大三角帆掛在船頭,瞅著一條船在我們前面慢悠悠地往前盪著。船上掌舵的是個上了年紀的婦人。她的船比我們那條離岸更近。她曾打賭,說今早要是沒有風的話,她單靠輕拍湖岸的浪頭也能到達終點,因為浪是朝著一條小河湧去的。她這樣做就對了。起初她落在我們後面有三條船加在一起那麼遠,現在卻甩下我們有八條船遠。我們只拿了個亞軍,在離岸五百碼遠的地方,一動不動。她比我們那隻老狐狸還要狡猾。 過了一會兒,我就感到乏味了。我和與我同室的那個傢伙開起玩笑來。船長不吱聲,忍著。但那隻懶洋洋的大三角帆終於讓他沉不住氣了,他朝我發起火來,“如果我是你,我早該閉上嘴了,它把帆上的風都弄跑了。” 我講完以後,父親和我笑得不得不抱在一起,轉上幾圈,以保持平衡。 “對,”大麥克說,“和那種人在一塊,被抓著還是一種偏得呢。” 這樣,我就用不著再告訴他我是怎樣在狂笑和憤怒的叫罵聲中,回到我的房間裡的了。這些責罵真叫我有口難言。顯然,在埃克塞特讀一年書實在太短,還學不到有錢有勢人的習慣。 (噢,英國人的大派頭在他的鼻子裡,而愛爾蘭人的腳指頭長著毛。) “我會把你被開除的事向你媽解釋的。”大麥克說。 “太謝謝你了。”我知道,他和母親可能有一年沒說話。但我不能見她。她一輩子也不會明白的。從我十一歲到十三歲(而且每天晚上都不著家),她每天晚上都想方設法坐在我身邊,從路易斯·昂特邁耶編寫的《名詩集》中選一首讀給我聽。因為她的培養(和昂特邁耶那本詩集的熏陶),就是在不走運時,我也喜歡讀幾首詩。我現在不能告訴她,我的事還有別的理由。 當然了,我不得不聽父親每喝一杯就說聲,“它把帆上的風都弄跑了。”父親和從前許多好喝酒的人一樣,每喝一杯便重複一句。可就到這裡,我再也想不出來了。電話鈴響了,今天早晨已經響過兩回了。我操起話筒,沒感到會有什麼吉兆。 原來是望夫台酒家的老闆打來的。 “馬登先生,”他說,“我並不願意打擾您,但是我那天晚上發現您似乎認識同您一起坐在休息室裡的那對夫婦。” “噢,對,”我說,“我們在一塊喝得很痛快。他們從哪兒來的——西邊,是不是?” “吃飯時,”他回答說,“他告訴我,他們是從加利福尼亞來的。” “對對,我想起來了。”我說。 “我問您是因為他們那輛車仍放在停車場上。” “這可奇了。”我告訴他,“你敢肯定是他們那輛嗎?” “嗯。”他回答道,“我肯定,一定是他們的。他們停車時,我碰巧看見了。” “這可奇了。”我重複說。我身上那個刺花紋開始劇烈地疼了起來。 “說實話,”他說,“我希望您能知道他們現在在哪兒。”他停頓一會兒,“但我猜,您不知道。”“不知道,”我說,“我不知道。” “那個男的信用卡上的名字是倫納德·潘伯恩。要是明後天他們還不來取車的話,我想我就得去檢檢他們的VISA卡了。” “我想你是該去檢檢。” “您不知道那個女的叫什麼名,是吧?” “她的確告訴我了,可是,你知道,如果現在我能想起來的話,我他媽的就不是人。如果我真的想起來了,就掛個電話給你怎麼樣?他的名字的確叫潘伯恩。” “馬登先生,真抱歉,一大早就打擾您,但這種事也太少見了。” 就指望這個了。掛上電話後,我怎麼也不能從苦苦的思考中掙脫出來。每個念頭都朝那片森林裡跑。找出來!但這使我不由自主地毛骨悚然。我就像個得知患了精神病的人一樣。這種病只能靠從五十英尺高的懸崖上往水里跳才能治好。 “不,”他說,“我將躺在床上。我寧可去死。”他在包庇什麼呢?我又在包庇什麼?但是,恐俱使一切都變得可怕起來。好像我在夢中得知,鬼城裡最最壞的惡毒行為都聚集在特普羅林中那棵樹底下。它們能不能鑽進我的心裡,要是我回去的話?那就是我的邏輯? 我坐在電話旁,驚恐萬分,與肉體的痛苦一樣可感觸到。我的鼻孔比腳還涼,肺裡燒得厲害——我開始重新讓自己平靜下來,這和體力勞動差不多。多少個早晨,我吵吵嚷嚷地吃完早飯後,一頭鑽進我那間位於最頂層的小屋,在那兒,我俯瞰著海港,試圖寫點東西。我學會了每天早晨怎樣分開我生活中的所有殘骸,就像從一碗湯中撇出不能吃的東西一樣。這些殘骸可能會影響我那天的寫作活動。所以我有凝思的習慣,我是在兩個地方養成這種習慣的,一是在監獄,二是在自己家。我學會了在家裡,每天早晨,無論我妻子吵鬧得多煩人,我都能工作下去。我能和我的思路朝同一方向發展下去。假如我眼前的大海狂濤四起,這沒什麼,我知道,要是沒有其他事,現在我就必須去回想一下我父親,而不是去問什麼沒有答案的問題。 “別試圖去想你想不起來的東西”一直是我恪守的座右銘。記憶力與性機能一樣,玩命去想你想不起來的東西——無論這種需要是多麼緊迫——就好像姑娘在你前面叉開大腿,可你那件東西——那條倔強的野狗硬是執拗地不動地方。你就得放棄這次艷福。我有可能想得起來,也有可能想不起來兩夜前所發生的一切——我會等著,但暫時我不得不在我那恐懼的周圍修築一道圍牆。所以,對父親的每一回想,都像是塊安放得很是地方的大石頭。 於是,我又想起往事來。我知道心情平靜的原因是默想著對父母的熱愛,無論這種愛是多麼令人苦惱。由於今天早晨我為自己倒了杯酒,作為我稱之為合法的鎮靜劑,又由於我來到了三層樓上的那間書房,在那兒,我過去常常是一邊工作一邊觀賞海灣的景色,所以我想起了有關道奇,“大麥克·馬登”的傳說,並冥想著他給他,給母親和我帶來的巨大損失。因為從他的個頭和塊頭來看,他給我們的東西很少。可以告訴你,我父親的很多東西在他見到我母親以前就已失掉了。這是我小時候,從他的老朋友的談話中聽到的。 我記得,他們過去常常到我家來看他,一來就是一下午,然後再到他的酒吧去。當時我們住在長島。因為他們都是些碼頭工人,有些人和他一樣以前都在碼頭乾過,幾乎個個都是大塊頭。只要他們一站起來,我母親那間不大的起居室,就像一隻裝得太滿,馬上就要翻了的小船。他們一來可把我樂壞了。從他們那兒,我左一遍右一遍地聽到我父親那偉大的歷史。 幾年後,有個律師對我說,要是兩個證人所講的都一模一樣,那你就是在聽一個謊言。如果真是這樣,那麼在關於我父親的傳說中一定有很多是真的了。十個人講的十個樣。但他們都會講到:三十年代後期的某一天,當時,意大利人把愛爾蘭人從碼頭工人工會的領導席上趕跑了。我父親是愛爾蘭人碼頭工人協會的領導人之一。在他正要把車停在格林威治村的一條側街上時,有個人從一個門口衝了出來,用45號手槍(我還聽說是38號手槍)朝他連開六槍。有多少發子彈打中了他,我也不清楚。這叫人很難相信,但大多數人都說是六發。他洗澡時,我在他身上查出四處槍傷。 那時候,他因為力大過人而名聲顯赫。碼頭工人中的壯漢子肯定是個非凡的人。可在被子彈打中的那一瞬間他肯定和科迪亞克棕熊一樣有勁,因為他抬頭看看那個攻擊者,向前邁了一步。那個帶槍的歹徒(我想,他那支45號手槍裡面的子彈打光了)看到他的受害者沒倒下,拔腿就跑。我很難相信這些,但我父親真的追那個小子去了。他沿著格林威治村七號大街追了有六個街區遠(有人說八個街區,有人說五個,有人說四個),但真需要那麼遠的距離道奇才會意識到他追不上了,於是他就煞住了腳步。就在這時,他才看到鮮血從鞋裡滲了出來,並覺得腦袋迷糊。他剛剛感到有些天昏地轉,就轉過身來,發現他就站在聖·文森特醫院的緊急入口前。他知道自己不行了。他憎恨醫生,恨那些醫院,但他還是走了進去。 在值勤台旁的那個工作人員可能認為剛進來的是個醉漢。一個渾身是血、塊頭很大的狂人搖搖晃晃地朝桌子走來。 “請坐,”那位護理員說,“排隊等著吧。” 當父親的朋友講起他這個故事時,他常常只是點點頭或皺皺眉而已,但一講到這塊兒,他有時便要為自己說上幾句。在我很小的時候,他眼裡射出的那股惡狠狠的目光,對我那個已經夠緊張的幼小心靈來說簡直可怕極了,我曾有一兩次嚇得尿了褲子。 (儘管在這位真正的男子漢面前,我沒把尿褲子的事告訴別人。) 父親在講這段故事的時候,總要抓住想像中的那個護理員的衣衫,他的胳膊直挺挺地伸著,手指摳住那個小子的衣領,好像他的氣會一下子跑光了似的,但他剩下的力氣就足夠把那個人類中的冷血動物甩到牆上。 “照顧我一下,”道奇·馬登在我母親的起居室里以低沉可怕的聲音說,“我傷著了。” 他的確傷得不輕。他們讓他在聖·文森特醫院住了三個月。出院時,他頭髮都白了。從此他與工會一刀兩斷。我現在也不明白是在床上躺久了,便會使他元氣大傷了呢,還是因為愛爾蘭領導者在這場爭奪權勢的鬥爭中失敗了。也許現在,他的心轉向了別的地方,那個充滿了難以言表的悲傷的遙遠的地方,在那兒,他將度過自己的餘生。這樣,我還沒出生時他就退休了。也許,他是因為失去了顯赫的地位而憂傷,他再也不是勞工領袖了,只是個大塊頭。後來,他從親戚那兒借了點錢,在南岸四十英里遠處的日出公路邊開了個酒吧,十八年來,他一直是這個店的老闆。他的酒吧既沒興隆起來可也沒倒閉。 如果按這種描述來看,絕大多數酒吧都想勤儉辦店,因為通常沒有多少人光顧它們。可父親的那個酒吧就像他本人一樣,塊頭很大、慷慨大方,不過在管理方面不很理想,即使大麥克看上去的確像個侍者。酒吧的這種氣質和形狀就是從他那兒學來的。 他圍著塊白圍裙,頭頂早生的白髮,在那兒站了十八年,顧客吵鬧時他那雙藍眼睛上下打量著他們。他的皮膚因酒類的不斷流入(“這是我唯一的良藥”,他常常這樣對母親說),紅得使他看上去像一個氣得怒髮衝冠的人。其實,並不真的這樣。他那張紅臉叫人感到,他凶得像只在鍋裡做最後掙扎的龍蝦。 每天,光顧他酒吧的人很多,到了星期六就會有滿滿一屋子人,除此而外,還有來喝啤酒的、夏季的遊客、週末從長島來到這兒幽會的情人和來來往往的漁民。他本能夠發財,可他自己喝了一部分,大部分都又隔著櫃檯給了出去。他免費為全屋子的人提供飲料。他白讓人喝酒,所有費掉的那些錢足夠安葬他們的爸爸、媽媽,叔叔、嬸嬸的了。他無息借給別人錢,可是能要回來的並不多。他又給出去一部分,賭輸了一部分。正如愛爾蘭人所說的那樣(是不是猶太人也這麼說?),“這才是生活。” 除我母親外,人人都愛他。隨著歲月的流逝,她對他越來越冷淡了。我過去常常好奇地想,他們是怎麼結婚的。最後,我認定他們見面時,她肯定是個處女。我懷疑他們之間那段短暫、充滿了愛情的浪漫史,不僅僅是由他們之間的不同之處促成的,而且還應歸於她也是個開明人。她公然反抗父母對愛爾蘭勞動者和酒吧間那股酒味的偏見。這樣,他們才結了婚。她個子不高,穩重端莊,長得很好看。她是從康涅狄格州一座漂亮的小鎮來的學校教員。她的纖細與他的粗大正好形成反比。對他來說,她舉止文雅得就像個貴婦人。我想,對他來說,她一直是個貴婦人。儘管他不承認,他內心深處最大的成見也還是:戴著長手套的貴婦人的手,文雅漂亮,優美動人。但他照舊愛她。他因娶了這樣一位女性而感到受寵若驚。可是,他們並不是一對情投意合的夫婦。用他的話來說,他倆誰也不能把對方移到左邊,連移動陰毛那麼長的一段距離也辦不到。要不是我在,他倆在一起待上一會兒就會感到掃興、乏味。可是我確確實實在他們中間,所以直到我十五歲時,他們才分手。 本來一切都可能很正常,但我母親犯了個錯誤。她說服我父親從他的酒吧間上面那套佔了一個樓層的公寓搬到了名叫大西洋胡同的鎮子上。這真是個無聲的災難。無疑,這次搬家帶給他的震驚就像他父親離開愛爾蘭時所體驗的那樣。我母親所贏得的最大讓步卻是我父親一輩子也不會同意的那個東西。道奇一看到大西洋胡同就懷疑它。我知道,儘管它聽上去像一個滾水球場,但開發者們給他們的新興城鎮起這個名字的真正原因是我們這兒離大海還不足二英里遠。設計者們把大街設計出幾道彎(胡同)。製圖員用曲線板在圖板上畫的那些道道後來就成了我們那幾條曲裡拐彎的街道。由於那片地平坦得就像停車場,我認為,那些S形的拐彎並不起多大作用,除非想使你看比鄰的農場的房子時費點勁。比鄰的農場的房子與你家的一模一樣。這是個笑話,但道奇喝醉時真的找不到回家的路。這可不是笑話了。在那兒長大的人都會感到,有些什麼東西從我們身上過濾掉了。我也說不好它究竟是什麼東西。不過在父親眼裡,我們這些小孩都太斯文了。我們不在街頭巷尾閒逛——在大西洋胡同沒有直角——我們不拉幫結夥(我們有最好的朋友)。有一次,我與另一個小子打拳架。正打著,那個小子說了一句:“得了,我認輸。”我們停住了,握握手。這可把我母親樂壞了,(1)我贏了,她多年來與我父親在一起生活的經驗告訴她這會使他高興的;(2)我的舉止實在像一個紳士。我很有風度地和他握手。我父親對此特感興趣。這的確是個郊區。你可以和別人打起來,然後說聲“我認輸了”。得勝那個小子就並不會再把你的頭磕在人行道上慶祝勝利。 “小子,在我長大的那個地方,”他告訴我(這碰巧是十號路西,四十八號大街),“你是絕對不能認輸的。你可能要說,'我去死!'” 在他們離婚的前幾年,有一次,我無意中聽見了父親和母親在起居室裡談話。這真是個千載難逢的夜晚,他從酒吧回家來了。我不想听,實際上我有意躲開了,到廚房裡去做作業。在這種難得的場合,當他們無意中湊在一起時,他們能坐上幾個小時也不講一句話。他們之間的憂鬱有時緊張得就連電視裡的音頻似乎都跟著顫動。但有一天晚上,他們倆比以前近乎了一點,因為我聽到母親以溫柔的語調說,“道格拉斯,你從來沒說過你愛我。” 這可是真的。多少年來,我幾乎從來沒看見他親過母親。要是親的話也像個吝嗇鬼從口袋裡掏出用作一年花銷的達卡金幣那樣。母親真可憐呀。她非常慈愛,總是親我。 (但那是他不在的時候。)她從來不想讓他認為我的習慣裡沒有男子氣。 “一次也沒有,道格拉斯,”她又說了一遍,“你說你愛我。” 他沒吱聲。過了一會兒,他用愛爾蘭土里土氣的音調說——這就是他表示親暱的宣言——“我在這兒呢,是不是?” 當然,就因具有這種苦行主義,他才在朋友中享有盛名。在他當碼頭工人的那些日子裡,有許多女人讓他迷住了。不知有多少次,他都可以在晚上得到她們的一切,但他對這種事不屑一顧,因而他成了個傳奇式人物。同樣,他的另一個男子漢式的自豪是,他從不被迫去親吻哪個姑娘。誰知道我那個骨瘦如柴的愛爾蘭奶奶是把他放在什麼樣的感情冷室中養大的!他就從來都不親別人。有一次,那是我從埃克塞特被趕出來不久,我知道道奇同他的老哥們儿在一塊喝酒。一扯起大姑娘的事兒,他可就成了被燎烤的肉了。他的那些老朋友,有的滿身疤痕,有的牙都掉了一半了,年紀大都五十開外,不到六十。當時我二十歲,所以對我來說他們看上去都已老態龍鍾了。但是,我的上帝,他們的心可真夠花花的。他們一閒扯起來,盡說些男女性交的事,好像那玩意兒就別在他們的褲襠上。 那時,父親不但與母親離婚了,而且還因離婚後的浪費,把酒吧間也丟了。他租了間房子住下,偶爾找個情婦玩玩,在家酒吧里做工掙點錢,會會老朋友。 我不久便發現,父親那些老朋友每人都有個雙關話。開玩笑的規則就是用這個雙關話來捉弄你的老哥們。他們有的吝嗇得要命,有的則有些愚蠢的癖好,如賭誰能想出大膽的企圖。還有一位一喝酒就吐(“我的肚子很敏感。”他常抱怨說。“對,我們的鼻子也很敏感。”他們會這樣回答)。我父親總是在親大姑娘上被人捉弄。 “噢,道奇,”他的一位老明友,戴南梅特·赫弗農說,“昨晚,我找了個十九歲的大姑娘,她那兩片小嘴別提有多水靈了,那個甜勁呀,圓乎乎的,漂亮極了,你從來沒看過。她可會親嘴呢!啊,她甜甜蜜蜜地一笑,濕乎乎的熱氣直撲臉。你知道你失去了什麼嗎?” “我說,道奇,”另外一個又叫了起來,“試一回吧,讓讓步,親你那個娘們一口!” 我父親坐在那兒。因為這是在開玩笑,他只好忍著。他薄薄的嘴上沒一絲笑意。 弗朗西斯·弗雷拉夫,或叫作弗蘭基·弗里洛德也過來湊熱鬧兒。 “上星期,我弄了一個長著舌頭的寡婦,”他對我們說,“她用舌頭舔我的耳朵、嘴,她還舔我的喉嚨。要是我允許的話,她還會舔我的鼻孔呢。” 他們看到我父親臉上那種嫌惡的樣子,笑得就像合唱團裡的小孩似的,嗓門又高又尖,愛爾蘭的男高音們可把道奇·馬登捉弄得夠嗆。 他坐在那乾聽著。等他們都講完了,他搖了搖頭。因為我在跟前,他不想讓別人拿他當什麼耍——落架的鳳凰不如雞。所以他說,“我認為你們這些人都在他媽的說大話。過去十年你們誰也沒碰過一個娘們。”看到他氣成那個樣子,他們高興得嗬嗬直叫。他把手張開。 “我給你們講講懷疑的好處,”他說,“比方說你認識幾個姑娘,而且她們還真的喜歡親嘴。甚至她們也許還會喜歡你,和你玩上幾宿。行,這可能都是真的。只是你捫心自問一下:那個娘們現在還照顧你嗎?昨晚她又是和誰待在一塊兒?那時候,她那張嘴在哪兒呢?問問自己吧,你們這幫老色鬼。要是她能親你,她就能吃狗屎。” 他這番話把那群老傢伙樂得前仰後合。 “我想知道誰在親她。”他們在道奇耳邊低聲哼著。 他從來不笑。他知道自己是對的。這是他的邏輯。我知道。我在他跟前長大。 我可能還會繼續想下去,但那個刺花紋痛癢起來,把我從冥想中喚醒。我看了看表,已經快到中午了。我站起來想出去走走。可一想到走出家門我就毛骨悚然。恐懼把我又逼回椅子上。 可是,眼下我感到我要還原了,真的一下子從人變成狗。我再也不能畏縮在屋裡了。所以,我穿上夾克衫,出了屋子,走進十一月那濕漉漉的空氣中。我裝出一副剛做了件了不起的事情后表現出來的那種得意揚揚的樣子。十足的膽小鬼才這麼干呢。真是幕低級喜劇。 可是,一到了街上我就開始尋思起我為什麼又要害怕。我前面一英里地左右矗立著普羅文斯敦紀念碑,那座碑是一根尖頂石柱,大約二百英尺高,同佛羅里達的烏費茲塔很相像。到我們海港來的人,不論從陸路還是海上,他第一眼就能看見這座塔。它坐落在鎮碼頭後面那座風景優美的小山上。我們天天都能看到它,它差不多成了我們生活的一部分。沒法不去看它。在你去波士頓以前,再沒有比它更高的建築物了。 當然,作為本地人,你永遠也不必去注意它就在那兒。我可能有一百來天沒瞅它了。可今天,我一走向鎮中心,那個刺花紋就如同只憂慮悸動的測試表,似乎要爬遍我的全身。平常,即便朝塔那邊看,我也不會注意到它,可現在我看得一清二楚。二十來年前,每當我夜裡喝醉時,我總是設法想往那座塔上爬。我差不多要爬上塔尖了,手都夠著了離塔尖只有三十英尺的女兒牆。我是垂直向上爬的,在花崗岩大石塊上尋找著手能抓、腳能踏的地方,最起碼是尋找著能放進手指尖和大腳指頭那麼點的小坑。數年以後,這次爬塔的情景常使我從夢中驚醒。因為在朝上爬的過程中,有好多次,我是全憑胳膊的勁把自己硬拔上去的,在最糟的地方,我的腳指頭踏在只有二指寬的突出部位上,而我的手則什麼也夠不著,只好手掌貼在石壁上。這真令人難以置信。可當時,我已醉得顧不上這許多了,我一直爬到了女兒牆邊。 現在,我同幾個登岩探險者交談著,因為有一兩個人甚至和我一起打量著那座紀念碑。當我問他們能不能爬到女兒牆邊時,他們真是張嘴就來:“小菜一盤。”他們會說到做到的。有個人甚至向我講了他採用的方法,儘管我根本聽不懂他在說些什麼。我可不是爬岩的材料。那天晚上,是我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在離地面約二百英尺高的牆邊上度過的夜晚。但結果並不理想。打那以後我再也沒有足夠的膽量去試一次。 正如他們所說的那樣,我把自己卡在女兒牆的懸垂上。我似乎十分相信我待的那個地方的結實程度,然後身子朝後仰,直到一隻手抓住了女兒牆為止——那隻是塊很小的懸垂! ——但我不知道該怎樣爬上去,所以我把身子緊緊貼在它下面的拱洞裡,後背靠在一根支柱上,腳蹬著另外一根。我就這樣卡在那兒。當我把身體塞進女兒牆下面那個拱洞後,我漸漸感到力不從心。過了一會兒,我知道,我會掉下去的。我說,當時我想我從卡著的地方下去是根本不可能的。我這麼想是對的。後來有人告訴我,如果不拿繩子,下牆比上牆還難。我懸在那兒,接著又卡在那兒,與此同時,我那股酒後的勇氣漸漸跑光了。酒醒以後,我可真嚇壞了。我開始高聲呼喊,沒多久,我想,我就厲聲尖叫起來。長話短說,我在半夜裡被志願消防大隊救了下來。救我的那個大塊頭消防隊員身上係了個水手套(他粗得像油桶似的),從上面陽台上順著繩子滑下來(他是摸著塔內的樓梯上去的)。最後他終於抓住了我。當他們把我倆往上拉時,我就像憋在樹上六天沒下來的小貓——我已聞到死神身上的氣味了——他們說,我拼命撕打他,甚至在他離我稍近時我還想咬他。我懷疑那是真的,因為第二天早晨我的腦袋上鼓了個大包,這是他把我推到石頭上以緩和一下青烏的程度的結果。 那天早晨我準備坐公共汽車走。我把手提箱收拾好,剛要離開普羅文斯敦,有幾個朋友來串門。他們把我看成了勇士。看樣子,大家並沒把我當成大傻瓜。所以我又留了下來,並逐漸認識到了為什麼普羅文斯敦對我十分合適,因為這裡沒有一個人認為我乾了件怪事或者是稀奇事。我們每個人都有些傑出的東西值得炫耀,就這麼回事。你願怎麼乾就怎麼干好了。 我把旅行袋塞到床底下,整整一冬天沒動。我想,當時我隨時都可能抬腿就走——在令人不快的時候,只一句戲弄便足可以把我趕出普羅文斯敦。我平生頭一次意識到,我的精神並不十分正常。 當然,真正的病因,我是知道一些的。幾年後,當我看瓊斯寫的弗洛伊德傳,讀到了弗洛伊德提出的“毫無疑問,一種潛在於我內心深處的同性戀恐懼是難以駕馭的”那種觀點時,我不得不把書放下,因為我突然想到了我試圖爬上紀念碑的那個夜晚。現在,那個刺花紋又疼了起來。那個難以駕馭的病態還在纏著我嗎? 對了,是不是同性戀者云集的地方都有座紀念碑?我想到了在中央公園尖石碑附近徘徊的男人和男孩們,想到了華盛頓紀念碑下公共廁所大便池牆上刻著的那些請柬,請柬上不但有陰莖大小的尺寸,而且還有電話號碼。在我發瘋似的往塔上爬時,我到底想根除我心裡的什麼東西呢? 《在我們的荒野上——對心智健全者的研究》作者:蒂姆·馬登。 在我們鎮上,還有個人,他說他是我的伙伴,因為他也曾試圖爬上普羅文斯敦紀念碑。和我一樣,他也沒爬過女兒牆邊的那個懸垂,也是被志願消防隊救下來的,儘管那個油桶似的傢伙沒順著繩子滑下來(對稱也有局限性)。 他是四年前爬的塔。可當時的天下是吸毒上癮者和風騷人物的。他們在夏日的普羅文斯敦這個巨大洗衣機的攪拌桶中上下顛簸著,誰還能記得住什麼呢?有關父親的傳說一直在跟著他。可在這兒,在漢克·尼森爬了塔之後,大家都把我丟到腦後了——有多少人從記憶中消失了啊! ——有時,我想尼森是唯一的還記得我也曾爬過那座紀念碑的人。 然而,我真後悔,私下里我們的功績竟然結合在一起了,因為我實在無法忍受那小子做的事。他的外號——蜘蛛是不是能有助於解釋一下我的這種情緒呢?蜘蛛·尼森。亨利·尼森,後來叫漢克·尼森,最後叫蜘蛛·尼森。這最後一個名字就像一股怪味似的沾在他的身上。說起怪味來,這小子可真有點像鬣狗——在籠子的鐵棍後面鬣狗眼睛裡燃燒著的那股“我們一起吃臭肉”的親密勁兒和他的表情一模一樣。所以蜘蛛·尼森常常會瞅瞅我,咯咯地笑起來,好像我們倆一起玩著同一個姑娘,並換班坐在她的腦袋上似的。 他可真讓我煩死了。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因為我們倆的光榮混在了一起,並且又先後在紀念碑上出了醜的緣故。反正,只要我在街上碰到他,我就整整一天都沒情緒。我知道,在他周圍,有一種令人不安的氣氛,好像他在口袋裡藏了把刀,他要用它來剜你的肋條骨。他真就有一把刀。一個壞傢伙,但每年冬天他都是鎮子上和我來往的二十位朋友之一。冬天,我們就像生活在阿拉斯加一樣,需要做出點犧牲。朋友是你打發時間的伴侶,有了他們你才能熬過北方那由寒冷所造就的乏味生活。在寂靜的冬季裡,平常不太來往的熟人、醉鬼、卑鄙的傢伙和令你討厭的人都成了該稱之為朋友的那類人了,儘管湊在一塊時我很討厭蜘蛛,但我們共享了其他人都不會理解的那一時刻,即使這一時刻距今已過去十六年。 此外,他還是個作家。在冬天,只要我們打算對我們同齡人的成績品頭論足,我們就得聚在一起。有天晚上,我們挑麥古恩的錯,接著又去找德雷羅的毛病。羅伯特·斯通和哈維·克魯斯可留著以後有特殊機會時再去評論。我們對與我們年齡相仿而頗有成績的那些人的天賦的怒罵,使許多夜晚變得生機勃勃。我對他愛不愛讀我的作品,抱有懷疑態度,不過我知道我不喜歡他的作品。可我沒吱聲。他是我的鄰居加朋友,猥褻下流、奸詐狡猾、俗不可耐。除此而外,他的大腦有一半是值得羨慕的。他試圖撰寫一系列小說,描寫一個私人偵探。這個偵探得了截癱,整天坐在輪椅上,從不出門,試圖通過面前的計算機來偵破所有案件。他能夠在大通訊網上搞竊聽,給中央情報局的內部通訊製造些麻煩,搞亂俄國人的部署。蜘蛛筆下的偵探也插手個人計算機,以關心他人的私事。他通過購物單就能知道殺人兇手在哪兒。蜘蛛小說的主人公是個真正的蜘蛛。有一次我告訴蜘蛛,“我們是從無脊椎動物進化為有脊椎動物的。你卻讓我們都成了只有腦袋的動物。”說完,我看見許多長著捲髮的腦袋,這些捲髮是軀乾和四肢,可他的眼睛卻閃閃發光,好像我在錄像棚內一舉成名似的。 我最好還是描述一下他的長相——眼下我十分清楚地意識到我是在往他家走。他個子很高,四肢又細又長,又稀又長的黃頭髮臟得變成了藍綠色,就像他那件褪了色的髒得差不多發黃的藍粗布工裝一樣。他鼻子很長,但不知道朝哪兒拐好,就是說,他的鼻子沒了梁,鼻頭上有一對不停地操作著的鼻孔,那個鼻子尖真叫人難以形容。他的嘴又寬又扁,活像隻大螃蟹。此外,他還有一對深灰色的眼睛。對他來說,他家的天棚實在太矮了。裸露的大樑離地板只有八英尺高——鬼城裡的又一個魚棚子!這幢房子有八個房間,順著那個科德角所特有的窄窄的樓梯往上爬有四間,往下走還有四間,每個房間都散發出陰鬱的潮濕氣味,外加捲心菜味、酒的餘香、糖尿病的汗臭——我想他老婆有糖尿病——啃完的骨頭味,老狗身上的臊味以及臭蛋黃醬味。跟窮老太婆的屋子沒什麼兩樣。 但是,在漫漫嚴冬,我們都蜷縮在屋裡不出來,好像我們都屬於上一世紀似的。他家在兩條長街間的一個小胡同里,直到走進高高的籬笆牆中間的那個大門,你才會看到他家的房頂。你一進大門就能看見他家的屋門。他家的房子前後沒有院子,四周只有一圈籬笆。如果你從一樓的窗戶向外看,除了那堵籬笆牆外,什麼也看不到。 當時我邊走邊想,現在我為什麼要去看他,不大一會兒,我就想起來了,我上次去他家做客時,他用刀在西瓜上切了個口,往裡倒了些伏特加酒,過一會兒他用這個灌了酒的西瓜加碎餅乾招待我們。他用刀的那種方式——像位有經驗的外科醫生那樣準確而又嫻熟地轉動刀子——使我嚐到了玩刀的樂趣,這就像一個人進餐時,他那高雅的風度和興致勃勃的勁兒,會使你食慾頓增。 我邊走邊尋思著那座紀念塔,我身上的刺花紋,也想到了蜘蛛·尼森,不但想到了他,也想到了一個月前他在降神會上那聲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隨之而來的是一件很少見的事。打那以後,帕蒂·拉倫動不動就發陣歇斯底里,這在以前是沒有的事。一想起他如何用刀,我就猛然間感到(就像天使的禮物那樣),百分之百地感到,他可能會知道我是怎樣得到這個刺花紋的。就在這時,我忽然產生個念頭:是蜘蛛的刀把那個金發的人頭從脖子上割了下來。 現在,我心頭最難忍受的壓力一下子放了出來。當你處在深不可測的危險中,又找不到一絲線索時,你會感到痛苦萬分。現在我找到了根據,這就是觀察我的朋友蜘蛛。儘管我剛才說了他一些壞話,可在以前我曾多次大方地帶他到那塊大麻地裡轉轉。就像我說的,冬天的寂寞是我們一半行為的基本依據。 尼森的女人貝思,聽到我的敲門聲後,開了門。我以前曾提過,普羅文斯敦沒有擺紳士派頭的人,根本沒有,可你仍會發現一些人冒犯另一些人。比如,我那些朋友,他們在家時從不划門。你用不著敲門,直接進去就行。要是門劃上了,那它只意味著一件事——你的朋友在性交。我有幾位朋友專喜歡不划門在屋裡性交。你如果推門進去的話,你既可站在一旁觀看,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加入到他們的狂歡中。在冬季的普羅文斯敦可沒什麼事好乾。 然而,帕蒂·拉倫認為這麼幹乏味得很。她的許多事我從來就沒弄明白過,因為我想她可能與大家同居過——但那僅僅是為了打賭,一個很大很大的賭。在她原先那個階層,貧窮的白種人總是來往於相互間的床上。所以,我那位好妻子可能會考慮到許多建議,可她身上仍留有階級的烙印。普羅文斯敦人喜歡在骯髒、破舊的毯子下調情,這個習慣叫她感到噁心。他們喜歡這個,因為他們都是來自良好的中產階級家庭。並且,正如帕蒂·拉倫曾說過的“試圖報復他們自己的人,因為,這些人使他們染上社會惡習!”帕蒂並不喜好這些。她的身體使她感到自豪。她喜歡在後岸海灘上舉辦的裸體海灘宴會,並酷愛站在海灘上,站在離“未來”情人的眼睛僅有一英尺遠的地方(皮膚因日曬變得棕紅),那個傢伙吃著熱狗,一隻眼盯著沾滿芥末面的紅豬肉,另一隻眼瞅著她大腿中間那堆灌木叢。 她常常會光著屁股在海裡放蕩地玩樂,胳膊摟住另外兩位裸體女人。她那老練,好捏東西的手指捏弄著她們的奶頭——捏奶頭、擺弄乳房、拍屁股是良家姑娘在水坑里玩耍的好遊戲。她過去常常到那些水坑里玩。海灘邊的峭壁上有棵老樹,老樹的一個粗枝上垂下一條繩子。 她也喜歡一絲不掛只穿雙高跟鞋在屋裡走來走去。當一個里面裝著男人的舊派克大衣突然在門口出現,問“蒂姆在家嗎?”她那最為敏感的組織會被惹惱的。 “你這個愚蠢、低級、粗野的壞種,”她常常會這樣說,“你聽過敲門聲嗎?” 所以,我的那些朋友就得遵守一項新的法令:進屋前先敲門。我們——我的意思是指她——強化了這項法令。由於我們過於保守而遭到他人的白眼,但正如我所暗示的,冬天,顛倒了的虛偽佔領了我們鎮子。 所以,我有意識地敲了敲蜘蛛家的門。他女人,貝思,讓我進了屋,我朝她點了點頭。她對尼森的怪念頭百依百順,致使鎮上最最樂意幫助人的女人對她都不抱任何希望了。有諷刺意味的是,貝思贍養尼森的一家老小。一點不錯,那幢小房子是她的,是用她富有的父母給的錢買的(我聽別人說,她父母在威斯康星的大公司里工作)。可蜘蛛把那個鹽盒子視作自己的封地。用她的錢買的霍達牌1200CC小汽車、特尼特朗牌電視機、索尼錄像機、貝塔馬斯錄音機和蘋果牌計算機加強了他的力量。只有隨他去擺佈錢,她那不太健全的價值才可能會發出微弱的光。她的話不多,臉蒼白,說話溫柔,做起事來總是偷偷摸摸的。她皮膚呈焦茶色,臉上戴了副眼鏡。我總覺得,即使我和貝思點點頭,不太好意思地朝對方笑笑,她也會有意不讓她每一種很小的魅力暴露出來。她看去像棵草,但她能寫出許多好詩來。在讀她能讓我看到的那麼幾首詩作時,我發現當她對她的概念施行暴力時,猶如貧民窟裡的強姦犯那樣殘忍無情,而她運用暗喻則又像雜技演員那樣敏捷迅速,有時用好似小孩嘴裡叨咕著的忍冬青那樣柔軟的情感弄碎了你的心。對此我感到驚奇不已,但並沒有被嚇呆。她是一棵用鐳培養出來的野草。 但還是讓我先告訴你一聲,她和蜘蛛的性生活——這對任何一位朋友來說並不是什麼秘密——真叫人感到噁心,甚至對我們來說也是這樣。在一次性交過程中,尼森弄傷了腰,現在他患著很嚴重的脊柱脫臼症,每隔幾個月,他就得搬到地板上住幾個星期,他在地板上寫作、吃飯、性交。我想,腰越疼,他就越想干那件事,這使他脊骨的病情每況愈下。首先他仔細玩味著他們之間相互吸引的肉,然後是骨頭,最後是腸肚下水,好像在地板上這段監禁中——趴著那段時間可真夠長的! ——他不得不撥了幾下身子左邊的班卓琴,直到不是他把脊骨弄碎,他的思維在外層空間嚎叫,就是她把自己的手腕子切開為止。他過去常常用錄像機把他們性交的情景錄下來。可能在我們這幫朋友中,有十來個人看過他製作的錄像片。他向我們展示脊骨脫臼後怎樣性交的技巧,而她卻像位修女似的,靜靜地坐在我們當中。那些鏡頭,大多數都是,蜘蛛躺著不動,她(他對在他身上蠕動著的那個纖細的身子十分自豪)在上面做出各種花樣動作。而他背上的捲毛則像狗尾巴那樣來回擺動。他把這些全都錄下來。最後是一陣閃電,一陣抽搐,一動不動了。他們因為缺少娛樂活動,整天以性交來打發時光。看這些可真讓人噁心。他還常常在她身上撒尿,這些我們在電視屏幕上都看得一清二楚。他留了一撮達特根式的淺棕色小鬍子。他像個惡棍那樣一邊捻著小鬍子,一邊用甜言蜜語把她弄倒在地上。你可能會問,我為什麼要看這些玩意兒。我告訴你:我知道偉大的蒼穹是天使的天下,但空中也有供小鬼們藏身的陰溝和地下交通網。我過去總感到,尼森那幢房子(儘管房主的名字是她的,懷特的,貝思·迪特里希·懷特)似乎是這個網絡的又一個交通站。所以,我沒走,一直看下去。我並不知道我是個助手還是個間諜,直到謝天謝地,幾個月後,他的腰好了一點,減少了這種沒有理智、錯亂短路的性生活的次數。當然作為一種補償,他眼下正在撰寫關於在他腰傷期間他如何與貝思性交的回憶錄,他可能會讓你拜讀他的作品。讀完後你還得和他就這種活動的優點討論一番。這真是百分之百的專題文學討論會。 如果他相信上帝或者魔鬼,要不就是兩者都相信的話,我還能與他,這只蜘蛛,這個極為殘忍的傢伙處得來。他和我共同分享著爬上那個用石頭做的男性生殖器的豐功偉績,那座在普羅文斯敦與華盛頓特區之間最高的紀念碑。如果他的靈魂真能在痛苦中受到煎熬,如果他真的或者希望去謀殺上帝或者在魔鬼的尾巴底下親上一口,甘心做它的奴隸,那麼我就能忍受左道邪說、謬論、偽誓、唯信仰主義、阿里烏斯教、人類美德主義、諾斯替教、摩尼教,甚至是單一性靈主義或感情淨化主義了。可我同這個該死的無神論者就是處不來。他相信乘電子光束來的精靈。我想,他的理論觀點是:以前曾有過一個好上帝,可現在不知什麼原因,它沒了,留給我們一座宇宙倉庫。在那裡,我們可以到處翻翻,用手指捅捅貨物,竊聽所有的通訊系統。他是只有腦袋沒身子的動物的始祖。 今天,當我走進屋時,他們的起居室裡很暗,百葉窗拉了下來。蜘蛛和兩個男的坐在一起,剛進來時,我沒看清他們的臉。他們正看愛國者隊試圖從十碼線那兒發球得分。今天可能是星期天,從這便可以看出來我與真正生活的距離有多遠。我甚至還不知道。在十一月裡的其他那幾個星期天,我常常是經過再三考慮後,下賭,從發球起就坐在這兒。因為,我承認,無論我多麼討厭尼森,也不喜歡連續看幾個小時的電視,因為它就像把瀉鹽一樣,把我濾得一干二淨,可如果你想看電視的話,什麼地方也比不上尼森的起居室。臭襪子味和灑在地上的啤酒散發出來的味與家用電器那種難以捉摸的味——發熱的電線和塑料套——混在一起。我感到好像是在未來文明邊緣上的一個岩洞裡——和只有腦袋沒有身子的新型山洞人待在一起,期待著一千年的到來。如果星期天的下午都能在消沉而又平安地打發時間中度過,同時冬去春天還會來,那我就會懷著一種微妙的喜悅心情,觀看愛國者隊、凱爾特隊、布魯因斯隊踢球,四月,看紅短襪隊踢球。到了五月,氣氛就變了。冬季已過,夏日已浮上眼前。尼森的起居室到那時再也不像個岩洞,而成了個不通氣的獸穴。可現在,我們剛剛開始冬眠。因為秋天的生活對我來說並沒有什麼新鮮感,要不然我會很高興地(有點憂鬱)拎六瓶一盒或一夸脫的波旁威士忌酒,作為我對岩洞的貢獻,然後,想也不想地一屁股坐在長沙發上。那間屋長還不到十六英尺,寬也不足十二英尺,我把腳上那雙生皮翻毛皮鞋伸到地毯上,使我自己與屋裡其他所有顏色混在一起——牆壁、地毯、家具都失去了光澤,呈現出黑灰色,經常灑啤酒的地方已變得蒼白,點點斑跡使它們變成了無所不在的無色顏色,既不是柴灰的灰色,又不是洗褪了的紫色,也不是暗淡的綠色,更不是淺棕色,這屋裡的顏色是所有這些顏色的總和。誰還在乎顏色?電視屏幕是我們光線的聖壇,屋裡的人都看它,不時有人咕噥一聲或者呷口啤酒。 我很難說清楚這對我來說是種多麼大的寬慰。這些天來,對像我這樣還活著的人來說,坐在蜘蛛的朋友中間才是真正的安慰。要是在好時候,那兩個傢伙我理都不理,可在今天他們成了伴侶。有一個名叫皮特的波蘭佬,我們下賭時他管登記。他名很怪,誰也不能以同樣的方式說上兩回。他自己也不能(他的名字可能是這樣寫的——彼得·帕特亞茲維斯茨)。我並不得意他,這小子既不公平又貪婪,因為他向輸方要的超額利息高達百分之二十,而在波士頓打賭的場上只要百分之一(“給波士頓掛個電話。”他常常這樣說,他知道他的賭客是不會從波士頓那兒賒到錢的)。除此而外,如果他摸到了你下賭方法的線索,他會整你一下。真是個長著一副尖酸刻薄臉的壞心眼子傢伙,萬金油式的少數民族:你可能會認為他是意大利人、愛爾蘭人、波蘭人、匈牙利人、德國人或烏克蘭人,如果這些就是你聽來的話。他也不喜歡我。我是為數不多的能從波士頓賒到錢的人中間的一個。 皮特波蘭佬今天到這兒來僅僅說明尼森在愛國者隊上下了很大的賭注。這讓人感到十分不安。尼森可能會冷冰地朝他那位奴隸般的女人身上撒尿,也肯舔吃愛國者隊任何一個運動員的鞋帶。對他來說,這些運動員就像神似的。他那患截癱的偵探可能會打入中央情報局的計算機系統,以同樣的派頭把朋友、敵人一勺燴了。可尼森抱住他那種忠誠死死不放,其結果皮特在愛國者隊上賭六點時,我在波士頓只給三。不知有多少次,蜘蛛被夾在中間!我尋思,今天的賭注很大,皮特到這摟錢來了:如果他贏了的話。五分鐘之後,我知道,我是對的。不大一會兒,蜘蛛開始衝著電視機大喊起來。不久,我十分肯定地認為,他這次比賽下的賭注可值他那輛摩托車。要是他輸了的話,皮特到這兒來的目的是想騎走它。 講講皮特是值得的,他能嫻熟地讓蜘蛛的債台逐漸增高,以得到他的許諾——“再容我一個星期,我會領你到馬登藏大麻的地方。”我藏的那些東西至少值幾千美金,尼森懂這個:他只不過是想把它當附屬擔保物罷了。 屋裡另外那位我不認識。你可能會以為他是拉美血統的美國人。他的胳膊上刺滿了鷹和美人魚的花紋,黑頭髮沒卷兒,低前額,勾鼻子,兩撇小鬍子,還掉了幾顆牙。大家都叫他斯都迪,因為他在科德角一帶專偷斯都德貝科牌小汽車。這只是個傳說,不是真的。他什麼車都偷,大家管他叫斯都迪是因為他偷了一輛斯都德貝科牌小汽車,被警察逮捕了。他到這兒來是為皮特收賭金的。我聽說他現在是個機械工和金屬製造工(他是在瓦爾堡監獄裡學來的這兩手),能改變別人偷來的汽車發動機上的編號。但我想他並不知道我在特普羅森林裡的那一小塊地。 我提這些是因為我像約翰·福斯特·杜勒斯那樣正在經歷一場“令人痛苦的重新估價”。不論杜勒斯的罪孽有多麼大,這個警句,是他講出來的。我喜歡把自己看作是一個從更廣闊的角度來探討人類的作家。把我所遇到的人都貶到知道或不知道蒂姆·馬登在哪兒藏大麻那種人的地步並不使我感到高興。 可現在,我腦子空空,只有這一串名字:尼森知道,據我所知,我領傑西卡和潘伯恩先生到那去過,雷傑西看起來很清楚。我還能想想其他人。我甚至把我父親也加進去。我多少年來一直想方設法用大麻來減少飲酒量,但沒成功。一年前,在他最後一次來看我和帕蒂時,我把他領到那塊空地,試圖想讓他對大麻感興趣。我想如果他看到那些植物,他可能會像尊敬做啤酒的蛇麻子一樣尊敬它們。所以,沒錯,我把父親也加了進去。 但這就像往貝思身上撒尿一樣。突然間,我感到我的思維很奇特。每個人就像計算機屏幕上表格里的數字一樣蹦了出來。我是在變成只有腦袋沒有身子的動物嗎?這種思維活動使我的腦袋幾乎無法承受,我感到自己就像台功能不太好使的計算機。我不斷地把我父親的名字打上去又拿下來。我寧願在大海狂濤裡顛簸,也不願想這些。 我盡力坐在那兒看足球賽。最後,在第二次四分之一場暫停時,尼森站起來,走到冰箱那兒取啤酒。我跟在他後面。 跟他打交道只有一個辦法,就是用不著客氣。由於他能把自己和老婆顯示在由電子點組成的五彩紙屑中,或者一口咬著三明治,問你是否便秘,我就用不著在乎直截了當地問他問題是不是會得罪他。所以我說,“蜘蛛,還記得降神會嗎?” “伙計,忘了它吧,”他說,“我想不起來。” “那次降神會可真古怪。” “叫人汗毛直豎。”他把嘴裡的啤酒在大牙豁子裡來回涮幾下後,一口咽了進去,“你和你老婆喜歡那種鬼玩意兒。我不行。簡直太有破壞性了。” “你看見什麼了?” “跟你老婆看見的一樣。” “我說,我是在問你。” “餵,別總問我這件事。一切都挺好的。對不對?” “那還用說。” “當然了。”他說。 “那你為什麼不告訴我?” “我再也不想到那地方去了。” “聽著,”我說,“你今天可得節省點。你下的賭注可不小。” “怎麼了?” “我求你幫個忙。別跟你那兩位朋友混在一起。你那隊能叫你贏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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