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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明信片

快樂影子之舞 艾丽丝·门罗 11659 2018-03-18
昨天下午,昨天,我走在去郵局的路上,心裡想的是,我是多麼討厭下雪啊。在這個遲遲沒有結束的冬天末尾,我喉嚨疼。我真希望能被寄到佛羅里達去,就像克萊爾那樣。這是星期三的下午,只上半天班。我在金氏百貨商店工作,儘管叫這麼個名字,實際上商店裡沒別的東西,除了成衣和紡織品。他們以前也賣雜貨,不過我也只是能隱隱約約地想起來而已。以前媽媽常常帶我去,就把我放在高凳子上,老金先生會給我一把葡萄乾,說,我只給漂亮的小姑娘。他去世以後,他們就把雜貨撤了,甚至這裡現在也算不上是金氏商店,它屬於克魯伯格家。克魯伯格家從來沒有人來過,只是派了霍斯先生來當經理。我負責樓上的童裝,聖誕節的時候,童裝櫃就佈置成了玩偶世界。我在這里工作了十四年,霍斯先生不會挑我的毛病,因為他知道就算是挑了,我也不會當回事兒。

星期三,郵局的窗口是鎖著的。不過我有鑰匙。我打開我們的郵箱,拿出了《朱比利報》,報紙上寫的是媽媽的名字,還有電話費單,我差點就漏了一張明信片。我先看看圖的那一面,是棕櫚樹,炎熱的藍色天空,一家汽車旅館的前方,廣告牌做成個高大結實的金發女人形狀,身邊的霓虹燈照亮了她,所以我猜想應該是晚上。她在說,來我這裡睡覺吧——她嘴裡冒出一個氣球,上面是這麼寫的。我翻了一面,看見的是:我沒在她那裡睡覺,因為太貴了。天氣好得不能再好了。七十多華氏度。朱比利的冬天對你怎麼樣?我希望不算太壞。當個好姑娘。克萊爾。日期是十天前。好吧,有的時候,明信片確實很慢,但是我敢打賭,事實是他把明信片放在口袋裡,放了好幾天,然後才想起來寄走。三個禮拜前,他出發去佛羅里達,這是我收到的唯一一張明信片。現在,我希望他星期五,或者星期六,人就能回來。每年冬天,他都會和他妹妹胖胖、妹夫哈羅德一起去佛羅里達,他們住在溫莎。我有種感覺,覺得他們不喜歡我。不過,克萊爾說這完全是我自己的想像。不管什麼時候,只要我迫不得已要和胖胖說話,都會犯點錯誤,比如我明明知道都是無關的話,還是會說和我毫無關係的事兒。她從來不會說什麼,不過之後我總是會千想萬想,坐如針氈。我知道,這是因為我試圖用一種完全不同於朱比利日常說話方式的方式說話,想讓她對我留下好印象,因為她是麥奎恩家的人,畢竟,我那嘮叨的媽媽說,我們和他們一樣優秀。

我以前和克萊爾說,你要是出門了,要記得給我寫信。他問,你想讓我寫什麼?於是,我告訴他,描寫風景,描寫他見到的人,不管什麼事兒,我都會樂意聽,因為我離家最遠也只去過布法羅,只是一場消遣(我沒有算那一趟火車之旅,那是帶媽媽去溫尼伯看親戚)。但克萊爾回答說,我回家不是一樣可以告訴你。所以,他從來沒寫過信。見面的時候,我會說,好吧,告訴我你的旅行。他則會說,你想讓我說什麼?這話會激怒我。因為,我怎麼知道呢? 我看見媽媽在等我,她隔著前門上面的小窗戶往外看。我走上步行道時,她打開門,叫道:“小心地滑。送牛奶的傢伙今天上午差點栽進牛奶桶裡。” “今天我倒是不太在乎會不會摔斷腿。”我回答。她說:“別這麼說話,要有報應的。”

“克萊爾給你寄了一張明信片。”我說。 “哦!不會吧!”她翻看了一遍,說,“寫給你的,我想就是。”但她用微笑消滅了失望的痕跡,“他選什麼圖都沒關係。不過,也許那兒也沒什麼選擇吧。” 克萊爾自打會走路開始,就是老太太們的最愛。對她們來說,他仍舊是那個乖巧的胖男孩,有禮貌,儘管他是麥奎恩家的人,卻不自負,他的玩笑總是讓她們精神大振,臉色粉嫩。克萊爾和我媽媽有超過一打的遊戲要玩,我一個也不懂。有一個是他敲門,說這樣的話:“晚上好,老太太,我只是想問問,你對身體發育課感興趣嗎?我是來勤工儉學的。”媽媽則會噎一下,擺出一副嚴厲的表情,說:“你來看一看,年輕人,難道我看上去像該學身體發育的?”或者,他會扮出憂鬱的神色,說:“老太太,我來到這裡,是因為我關心你的靈魂。”媽媽便狂笑不已:“你關心自己的靈魂吧。”她給他做雞肉丸子和檸檬蛋白酥皮捲餅,都是他最愛吃的東西。他在飯桌上和她講的笑話,我從來都沒想過她願意聽。 “你聽說過沒,一個老紳士娶了一個年輕的妻子,他去看醫生,他說,醫生,我有一點小麻煩……”媽媽說:“閉嘴。”但是,其實她在等他繼續。 “你讓海倫·路易絲很尷尬。”我只在家裡用路易絲這個名字。克萊爾從媽媽那兒學來了。我說不介意,於是他就繼續說。有時候,我感覺自己像是他們兩個的孩子,坐在他們中間,他們互相開玩笑,而我享受他們的食物。他們會告訴我你煙抽得太多,或者你要是不挺直腰,會得永久性的圓肩病的。克萊爾比我大十二歲,所以我只記得他成年的樣子。

我以前在路上常常碰見他,那時候的他對我來說年紀挺大,至少是和每個成年人差不多老。他是這樣的人,年輕的時候總顯得比實際年齡要老成,等到真老了的時候,就顯得比實際年齡要年輕。他老是在王后酒店附近。作為一個麥奎恩家的人,他永遠不需要努力工作,他自己有一間小辦公室,當公證人,也從事一些保險和房產業務。他如今仍然在那地方辦公,前面的窗戶永遠模糊不清、灰塵遍布,後頭則燒了一盞燈。冬天和夏天,一位八十歲左右的老太太梅特蘭小姐幫他打字,或者做他佈置的其他事兒。要是他不在王后酒店,就是和一兩位朋友坐在附近某個暖和的地方玩紙牌遊戲,安靜地喝小酒,大部分時間只是聊聊天。朱比利有這樣一種男人,我估計哪個小鎮都有,也許你可以叫他們公眾人。我的意思不是說公眾人物,重要到能管理議會甚至市長,不過克萊爾如果想嚴肅一點的話,這也是能做到的。我只是說這樣的男人總是在馬路附近,所以你一定認得他們的臉。克萊爾和他的朋友們就是如此。

“他和他妹妹一起回來?”媽媽問,好像我沒告訴過她似的。我和媽媽的大量對話都是一再的重複。 “他們叫她什麼來著?” “胖胖。”我回答。 “對。我記得我當時還想,這可真是個成年人的名字啊。我記得她受洗的名字叫伊莎貝拉。老早以前的事兒了,我結婚以前,還在唱詩班唱歌的時候。他們給她穿了一件花哨的長洗袍,你應該見過。”媽媽對克萊爾有一腔柔情,但並非是對麥奎恩一家這樣。她覺得即便他們呼吸的樣子也顯得自以為是。我記得一年前,或者是兩年前,我們經過麥奎恩家,她說了句什麼話,大概的意思是不要踩在人家莊園的草坪上。我說:“媽媽,幾年之後,我就要住在這裡了,這裡會變成我家,所以你最好不要用這種語氣說什麼莊園。”我們兩人一起抬頭看那座房子,深綠色的遮陽篷裝飾有大大的、白色的古英語麥奎恩家字樣,所有走廊和褪色的窗戶都位於邊牆,像教堂一樣。沒有生命的跡象。樓上,老麥奎恩太太靜悄悄地躺在那兒,她半邊癱瘓,已經不能說話了。白天,威拉·蒙哥馬利照顧她,晚上則是克萊爾。屋裡的陌生聲音會讓她不安,所以每一次克萊爾帶我去的時候,我們只能細聲低語,以免她聽到我的聲音,開始癱瘓病人式的大發作。注視良久,媽媽回答說:“有意思,不過,我很難想像你也姓麥奎恩。”

“我以為你很喜歡克萊爾。” “哦,我是喜歡。不過,我只以為他星期六晚上來帶你出去,星期天晚上來咱們家吃飯,我沒想過你們要結婚。” “等老太太去世,你等著看會發生什麼事情吧。” “他是這麼告訴你的?” “這不難明白吧?” “哦,想像。”媽媽說。 “你用不著說得像他在幫我的忙似的,我可以告訴你,有很多人的想法和你恰恰相反。” “什麼時候我開口說話你不會生氣呢?”媽媽溫和地說。 星期六晚上,我和克萊爾習慣從側門溜進屋,在高高的老式廚房裡煮咖啡,做點東西吃。我們盡量躡手躡腳,潛行無聲,簡直像兩個放了學的孩子。然後,我們就踮著腳尖從後樓梯到克萊爾的房間去,打開電視,這樣她就會以為他一個人在家看電視。要是她叫他,我就一個人躺在大床上看節目,或者看看牆上的老照片——他高中的時候是曲棍球隊的守門員。胖胖穿著她的畢業典禮服。他、胖胖和他們的朋友度假的照片,我不認識這些朋友。要是他在老太太那兒耽擱的時間太久了,我就會在電視機聲的掩護下悄悄下樓繼續喝咖啡。 (我從來不喝更烈的東西,那些東西都留給克萊爾。)藉著廚房微弱的燈光,我走進餐廳,拉開抽屜看老太太的亞麻布,打開陶瓷櫃、銀具櫃,感覺像個賊。不過,我覺得,既然這些事兒並非我必須做的,為什麼我不能享受這種樂趣,不能擁有麥奎恩的名字呢?我們約會不久,克萊爾就說:“嫁給我。”我說:“別煩我,我還不想考慮結婚。”他就放棄了。經過這些年,我自己提出來,他似乎頗為愉悅,說:“嗯哪,像我這樣的老野牛,沒幾人有機會聽到一個漂亮姑娘說想嫁給自己。”我想,等我結婚以後,再進金氏百貨商店,要把霍斯先生支使得的溜亂轉,一路小跑侍候我,這個老粗脖子。我倒不是不想好好治治他,但是我得克制,這是個品位問題。

“我把明信片拿走了,放在我的盒子裡。”我和媽媽說,“另外,我覺得,我們最好各自去午睡,這是打發這個下午的最好辦法。”我上樓去換了睡衣(中式繡花,克萊爾的禮物)。我往臉上塗了護膚霜,拿出我存放明信片、信件和其他紀念品的盒子,把明信片和他往年從佛羅里達寄來的明信片放在一起,還有一些是從班夫、賈斯珀、大峽谷、黃石國家公園寄來的。然後,我就隨便翻翻我上學時的照片、成績單,還有《比納佛》節目表,這是高中時學校的演出,我在戲裡演女主人公,叫什麼名字來著,總之是艦長的女兒。我記得克萊爾在街上碰到我,還讚美了我的歌聲,說我看上去有多麼多麼漂亮,我對他小小地賣弄了一下風情,因為他對我來說太老了,賣弄風情很安全。一調完情,拍拍屁股就走人了。我感覺稱心如意。要是我知道之後要發生的事情,我會覺得意外嗎?那時候,我甚至還沒有遇見泰德·福吉。

只要看見信封,我就知道是他的信。我從來沒有重讀過。僅僅因為好奇,我又打開了看。我通常討厭用打字機來寫信,因為感覺這樣沒有私人的接觸。不過,今天晚上實在是太累了,陌生環境的一切都給我壓力,我希望你能原諒我。打字機打的,或者手寫的信,我以前習慣據此判斷有沒有愛,如果這種感情能稱之為愛的話,它強烈到幾乎足以令我崩潰,讓我暈厥。泰德·福吉當了六個月的朱比利廣播電台播音員,大概正是我高中畢業的時候。媽媽說他對我來說年齡太大了。她可從來沒有這麼說過克萊爾。可是,那時候,他也不過二十四歲。他在一家結核病療養院待了兩年,所以顯得比實際年齡大。我們常常去爬沙勒維山,他對我說當死亡和他面面相覷時,他是如何活了下來。他明白親密關係的價值,但是他能得到的,卻只有孤獨。他說,他想把腦袋靠在我的腿上哭泣,但是每一回他真正做的可不光是這個。他離開以後,我就變成了一個夢遊者。我只有下午的時候才起來,腿輕飄飄的,去郵局開郵箱,看看有沒有他的信。除了這一封,從來沒有。地點也讓我煩惱。沙勒維山,電台,王后酒店的咖啡店。我不知道在這家咖啡店裡度過了多少辰光,腦海裡不斷地溫習我們曾經有過的每一句對話,眼前他的每一個表情都栩栩如生,那時候我還不明白渴望並不會把他再次拽進這扇門來。在那裡,我和克萊爾成了朋友。他說,我看來需要打起精神。他告訴我一些他的故事。我從來沒有告訴他我的問題是什麼。不過,當我們開始外出約會的時候,我對他說,我能給的,只有友情。他說,他會珍惜我的友情,耐心等待。他的確這麼做了。

我從頭到尾把信讀了一遍,我想——我也並非第一次發現,看這種信,任何一個傻瓜都明白是什麼意思。我希望你能知道,我對你有多麼感激,感激你的溫柔,感激你的理解。而那個時候,溫柔則是唯一滯留在我心裡的詞,它給了我希望。我以前想,等我和克萊爾結婚的時候,我就把這封信扔掉,那麼,現在為什麼不扔呢。我把信從中間一撕為二,再撕,和下課就撕碎筆記一樣容易。因為擔心媽媽對廢紙簍裡的東西評頭論足,我把碎片揉成一團,放進了錢包裡。我躺在床上,開始想幾件事兒。比如,要是我沒迷戀泰德·福吉,我對克萊爾的想法會不會有所不同?不太可能。要是我沒有迷戀泰德·福吉,那大概永遠也不會為克萊爾費心了。我會離開這裡,做些全然不同的事兒。但是,現在想這些沒有用。他開始的過分激動讓我內疚。我以前瞧不起他禿掉的圓腦袋,聽到他的種種嘆息和騷動,心裡想的是,除了有禮貌點以外,我還能做什麼呢?他對我也沒有什麼指望,從來沒有指望過別的,除了躺下,讓他——而我對此也已經習慣。往回看的時候,我想,我是不是一個沒心肝的人,只是躺在那兒,讓他佔有我,愛我,在我的耳邊嗚咽,訴說他的經歷,卻從來沒對他說過一句深情的話?我從來不想做一個沒心沒肺的人,我從來沒有對克萊爾苛刻過,我讓他佔有我的,不是嗎?十之有九如此吧?

我聽到媽媽午睡起來的動靜,去放水壺,她要喝茶看報紙了。沒一會兒,她發出的尖叫聲簡直像死了人。我跳下床,跑下客廳,她站在那兒說:“回去睡你的覺,對不起嚇到你,我犯了個錯誤而已。”我回房間聽到她在用電話,可能是打給她某個老閨中密友,聊聊報紙上的新聞。然後我想我就睡著了。 是汽車的剎車聲驚醒了我。有人從車裡出來,從院子前的步行道走了過來。我想,難道是克萊爾提前回來了?然後,在半夢半醒的混亂中,我想撕了那封信真好。不過,卻不是他的腳步聲。門鈴還沒來得及響,媽媽就開了門。我聽到是阿爾瑪·史德豪斯的聲音,她在朱比利公共學校教書,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在走廊上朝樓下喊:“咳,阿爾瑪,你今天在這裡吃飯嗎?”她在貝利家搭伙,那兒的食物時好時壞,有時候,只要她一聞到土豆泥肉餅的味道,就不請自來地跑到我們家吃飯。 阿爾瑪沒有脫外套就上了樓梯。她消瘦的黑臉上閃爍著興奮的光芒,由此,我知道出事兒了。我想一定和她丈夫有關,因為自從他們分居後,他給她寫信就非常可怕。她回答:“海倫,咳,你怎麼樣,剛醒嗎?” “我聽到你的汽車來。”我說,“我想了想,以為是克萊爾,不過,我覺得他這兩天不會回來。” “海倫。你能不能坐下來?進你的房間去坐下來。有一個震驚的消息,你得有點準備。我真希望我不是這個必須告訴你的人。請鎮定,鎮定。” 我看見媽媽在她身後,於是我問:“媽媽,這是開什麼玩笑?” 阿爾瑪說:“克萊爾·麥奎恩結婚了。” “你們兩人想幹什麼?”我問,“克萊爾·麥奎恩在佛羅里達,我今天剛收到他的明信片,媽媽也知道。” “他在佛羅里達結婚了。鎮定一點,海倫。” “他在佛羅里達度他的假,怎麼結婚的?” “他們現在正在回朱比利的路上。他們要在這裡生活。” “阿爾瑪,不管你從哪裡聽說來的,總之都是垃圾。我剛收到他的明信片。媽媽……” 我看見媽媽望著我,彷彿我只有八歲,出了疹子,發燒到一百零五度。她把手裡的報紙鋪開來給我看。 “這裡。”她說,也許她自己也沒意識到她是在竊竊私語,“就在這裡,《號角報》。” “我相信這種東西,還不如相信一隻蒼蠅。”話這麼說,我還是看了,從頭到尾看了一遍,彷彿我從來沒有聽說過他們的名字,不過確實有名字沒聽過。在佛羅里達的珊瑚閣,舉行了一場靜悄悄的結婚儀式。來自朱比利的克萊爾·亞歷山大·麥奎恩,本鎮居民詹姆斯·麥奎恩太太暨仙逝的詹姆斯·麥奎恩先生之子,其父為一位傑出的商人,長期擔任國會成員;瑪格麗特·索拉·利森,仙逝的克萊夫·蒂巴特夫婦之女,來自內布拉斯加州林肯市。哈羅德·約翰遜夫婦,即新郎的妹妹及妹夫,是這場婚禮唯有的見證人。新郎身著莊嚴的綠色禮服,配深棕色配飾,胸別一束青色蘭花。約翰遜太太身著米色正裝,配黑色配飾,胸別綠色蘭花。這對新人的汽車現在正在來朱比利,他們未來家園的路上。 “你現在還覺得是垃圾?”阿爾瑪簡短地問。 我回答說不知道。 “你現在覺得還好吧?” 挺好。 媽媽說,要是我們一起下樓喝杯茶,吃點東西,別困在狹小的臥室裡,大家感覺都會好一點。反正這會兒已經是晚餐時間了。於是我們擁下了樓,我還穿著睡衣,媽媽和阿爾瑪一起準備晚餐,是那種晚餐,只讓你保持精力,在家裡有人生病的時候,大家都不會太在乎吃什麼。黃金肉捲三明治,不同的醃菜每樣一小碟,切成片的奶酪,糕餅。 “要是你想抽根煙,就抽吧。”媽媽對我說。她這輩子第一次和我那麼說。於是,我抽了,阿爾瑪也抽了。阿爾瑪說:“我這裡有些鎮定劑,就在包裡,不是非常烈的那種,你可以來一兩片。”我說不用了,謝謝,現在還不用。我說,我似乎也咽不下去。 “他每年都去佛羅里達,是不是?” 我說是。 “嗯,我想是這樣的,他以前就見過這個女人,寡婦,要么離婚,總之是這類吧,他們一直都有通信來往,一直在計劃。” 媽媽說,很難想像克萊爾會這樣。 “我只是說,我覺得可能是這樣。她肯定是他妹妹的朋友,我敢打賭。這位妹妹策劃了一切。妹妹和妹夫參加了婚禮。海倫,我記得你告訴我,你和她不是朋友。” “我幾乎不認識她。” “海倫·路易絲,你告訴過我,你和他只是在等老太太去世。”媽媽說,“這是他說的嗎?克萊爾告訴你的?” “用老太太當藉口吧。”阿爾瑪敏捷地回答。 “哦,他不會。”媽媽說,“唉,理解不了啊,克萊爾!” “男人永遠會出去找他們能得到的一切。”阿爾瑪說。然後,一陣停頓,她們兩人都望著我。而我什麼也說不出來,我不能告訴她們我在想什麼,我想到的是上一個禮拜六晚上,在他的屋子裡,在他出發之前。他裸露得像個孩子一般,拉著我的頭髮放到他臉上,放到他牙齒間,裝作要咬斷我的頭髮。我不願意忍受任何人的口水沾在我頭髮上,但是我讓他這麼做了,只是警告他說,要是他把頭髮咬斷,他就得付我去理髮店修頭髮的錢。他那天晚上的表現,完全不像一個即將出發去結婚的人。 媽媽和阿爾瑪繼續說著猜著,而我卻越來越困,越來越困。我聽到阿爾瑪說:“還有更倒霉的事兒呢,我就在活地獄裡過了四年。”而媽媽說:“他永遠是個善良的人,他愛那個姑娘。”我不知道為什麼我這麼困,我下午睡過覺,這會兒也根本不算晚。阿爾瑪說:“你能困就太好了,自然反應,自然就這樣,就像被麻醉了一樣。”她們一起扶我上樓,把我送上床,我甚至沒有聽見她們下樓的響動。 我醒來的時候,也已經不早了。我起床的時間和往常差不多,吃了早餐。我聽見媽媽的走動,我像平常一樣嚷嚷著叫她別走了。她朝樓下喊:“你真想去上班?要么我給霍斯先生打電話,說你病了。”我回答說:“我為什麼要讓別人高興呢?”我沒開燈,對著走廊的鏡子化了妝,出了門,走兩個半街區便是金氏百貨了,我沒有註意早晨的天氣,反正不至於一夜之間就變成春天。店裡,大家都在等著見我。哦,氣色真好,早上好海倫,海倫早上好。平靜親切而又滿懷希望的聲音,等著看我會不會暈倒在地,或者歇斯底里發作。貝里爾,即麥庫爾太太,戴著她的訂婚戒;克雷斯太太自己二十五年前就被遺棄了,然後和某個人來往密切,沒錯,克雷斯先生消失了。她看著我幹什麼?老霍斯但凡一笑,總是在嚼自己的舌頭。我快活地說早上好。上樓。感謝上帝,我有自己的盥洗室。我想,我敢打賭,對童裝部來說,今天可是大好的日子。果然不出所料。從來沒有哪天早上像今天這樣,我接待了這麼多僅僅為了一條髮帶或者一雙小襪子就願意爬樓梯的媽媽們。 我給媽媽打電話,中午不回家了。我想我應該去王后酒店吃個漢堡,那裡吃飯的都是電台的人,我基本都不認識。但是,十二點差一刻,阿爾瑪就來了。 “今天我不會讓你一個人吃飯的。”我們只好一起去王后酒店。她強迫我吃一個雞蛋三明治,不讓我吃漢堡包,喝一杯牛奶,不讓喝可樂,因為她說我的消化系統可能會紊亂,但我不覺得。等我們的東西到了,準備開始吃了,她說:“好吧,他們回來了。” 我花了一分鐘才明白她在說誰。 “什麼時候?”我問。 “昨晚大概晚飯時間吧。就是我開車到你家,告訴你這個消息的時候。我可能都碰見他們了。” “誰告訴你的?” “嗯,比徹家不是在麥奎恩家隔壁嗎?”比徹太太教四年級,阿爾瑪教三年級。 “格蕾絲看見他們了。她也看見新聞了,所以知道是誰。” “她什麼樣子?”我不由自主地問。 “不年輕了。格蕾絲說。和他差不多大吧。我不是告訴你是他妹妹的朋友嗎?外表上看,她可沒什麼了不起的。我提醒你一下。她也就是一般吧。” “高還是矮?”我停不下來了,“黑髮還是金發?” “她戴了頂帽子,格蕾絲看不清楚她頭髮的顏色。不過她覺得是黑頭髮。高大啊,格蕾絲說她的臀部像架三角鋼琴。也許她有錢吧。” “格蕾絲這麼說?” “沒。我說的。我只是猜。” “克萊爾沒必要為了錢結婚。他自己有錢。” “有錢也是我們的標準,也許不是他的。” 那天下午,我不停地想,我覺得克萊爾會來看看我,至少也會給我打電話。那麼,我就可以問他,他以為他在幹什麼。我自己在心裡設想他會給我的幾個發瘋的理由,比如這個可憐的女人得了癌症,只能再活六個月,她一直窮困潦倒(是他住的酒店裡的清潔工),因此他想給她一段安寧時光。或者她因一樁不道德的交易敲詐他妹夫,因此他娶了她,以便讓她閉嘴。不過,我沒有時間編太多故事,客人川流不息。老太太們氣喘吁籲地爬上樓,送給我一個個給孫子買生日禮物的故事,看來朱比利的每一個孫子都是三月過生日。他們應該感謝的是我,我想,難道不是我給他們的生日增添的樂趣嗎?就連阿爾瑪,看起來也比冬天的氣色好了。我想我不是責備她,只不過是個事實。而且,誰知道呢,也許我也一樣,如果唐·斯通豪斯像他的威脅那樣跑來強姦她,給她從頭到腳留一身發紫的傷痕——這是他的話,不是我說的。我肯定會很難過,會盡我所有地幫助她。但是我可能會想,好吧,出事兒都這麼可怕,出了事兒,這個冬天真漫長啊。 即使我不想回家吃晚飯也沒用,事情要由媽媽來告一段落。她做了大馬哈魚麵包、甘藍和胡蘿蔔沙拉,裡面還放了葡萄乾,都是我喜歡吃的,還有蘋果布丁。但是,吃了一半,眼淚就流過她臉上的胭脂。 “我就是覺得,如果必須有人要哭,應該是我。” 我問:“你有什麼倒霉事兒?” “嗯,我這麼喜歡他。”她說,“我那麼喜歡他。到了我這把年紀,不會有多少人是我整個星期都會盼望他來的了。” “嗯哪,我也為你難過。”我說。 “不過,一旦男人對一個女孩失去了尊重,他就會很快厭倦她的。” “你說這個什麼意思,媽媽?” “你不知道我在說什麼嗎?” “你應該覺得羞愧。”我也開始哭。 “對自己的女兒說這樣的話。”好了!我一直以為她根本就不知道。不怪克萊爾,當然,怪的是我。 “不會,應該覺得羞愧的不是我。”她抽泣,繼續說,“我已經老了,但是我知道。要是男人對女孩不尊重,就不會娶她了。” “要是真這樣,咱們鎮大概就沒有婚姻了。” “你自己毀了自己的機會。” “他來這裡的時候,你這種話一句也沒有說過。現在,我不想听了。”我說完,轉身上樓。她沒有跟上來。我坐下來,抽煙,一個小時,又一個小時。我沒有脫衣服。我聽到她上樓,上床。然後,我下了樓,看了一會兒電視,交通事故的新聞。我穿上外套,出了門。 一年前的聖誕節,克萊爾送給我一輛小車,一輛小型莫里斯。我不會開車去上班,兩個半街區也開車去,實在太蠢了,就像炫耀似的,儘管我知道有人會這麼做。我進了車庫,把車倒出來。星期天我開車帶媽媽去塔珀鎮看住在養老院裡的凱姨媽以後,我就再也沒有用過車。夏天的時候,我開車的機會多一些。 我看了看表,嚇了一跳。十二點二十分。坐的時間太長了,我虛弱得直哆嗦。這會兒,我想要吃一顆阿爾瑪的藥了。我有種只想飛起來開出去的念頭,但是,我不知道自己該往哪個方向走。我繞著朱比利的大街開,一路上,除了我自己的車,沒看見別的汽車。所有的房屋都在黑暗籠罩下,街道黑漆漆的,最後一場雪讓院子發白了。我似乎覺得,這每一幢房子裡住的人,都知道我所不知道的事情。他們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兒,也許早就知道將會是如此結果,而我是唯一不知情的人。 我開出了格羅夫街,上了明尼街,看見了他家後面。沒有燈光。我繞到前頭看。他們難道也要躡手躡腳上樓,再打開電視機嗎?我想知道。屁股像三角鋼琴的女人,估計是做不到的吧。我敢肯定他直接帶她上樓,進老太太的房間,說:“這位是麥奎恩家的新太太。” 我停了車,搖下車窗。我甚至都沒想要做什麼,便靠在了喇叭上,讓它響,響到我自己不能忍受為止。 這種聲音讓我如釋重負,我可以尖叫了。於是我尖叫。 “咳!克萊爾·麥奎恩,我想和你談一談。” 沒有人回答。 “克萊爾·麥奎恩!”我衝著他黑暗的房子大喊大叫,“克萊爾你出來!”我又按響了喇叭,兩聲,三聲,我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聲。不按喇叭的時候,我就嚷嚷。我感覺彷彿就在離自己不遠的地方,看著自己。過了一會兒,我握緊拳頭,尖叫,按喇叭。我失態地繼續胡鬧,怎麼想就怎麼做。某種程度上說,我頗為享受。我甚至都快忘記我為什麼要這麼做了。我有節奏地按喇叭,同時大叫道:“克萊爾,你不打算出來?克萊爾·麥奎恩五月果,要是他不來,我們就離開他……”我一邊哭,一邊叫,就在大街上,也不覺得有什麼。 “海倫,你是不是要把全鎮人都叫醒?”巴迪·希爾茲說,腦袋貼在我的車窗戶上。他是值夜班的巡警,我以前在周日學校教過他。 “我只是為新婚夫妻表演一曲喧鬧的慶祝。”我回答說,“有什麼問題嗎?” “我不得不告訴你,請不要發出這種噪音。” “我還不想停下。” “哦,是的,海倫,你不過是有點心煩而已。” “我叫了又叫,他還是不出來。”我說,“我只是想叫他出來。” “嗯,好吧,你得做個好姑娘,不要再按喇叭。” “我想叫他出來。” “停。不要再按喇叭,一次也不行。” “那你能叫他出來?” “哦,海倫,如果一個人不想走出自己家門,我不能叫他出來。” “我以為你是法律,巴迪·希爾茲。” “是,不過,法律能做的也有限。要是你想見他,為什麼你不能白天再來,敲開他家的門,這樣的做法是不是更適合女士?” “要是你不知道的話,我告訴你,他結婚了。” “哦,海倫。他晚上和白天一樣,都結婚了。” “你覺得很好笑吧?” “哦,不,不太好笑,我想是真的。現在,要么你換個位置,讓我開車送你回家?看看這條街的燈,格蕾絲·比徹在看著我們。我看見霍姆斯家的窗戶開了。你不會想再給他們添上談資吧?” “反正他們除了說話以外,也沒別的事兒可做,說我有什麼不可以。” 巴迪·希爾茲站直身體,離車窗稍稍遠了一點,我看見有個穿黑衣服的人穿過麥奎恩家的草坪。正是克萊爾。他穿的不是睡衣,他穿戴整齊,襯衫、長褲和夾克衫。我坐在那兒等著聽,聽我自己會說什麼。他徑直向車子走過來了。他一點也沒變,他是個胖胖的,愉快的,神情帶有睡意的男人。僅僅是他的外表,和平時一樣的隨和表情,便讓我不再想尖叫,不再想哭泣。我本可以又哭又叫,直到自己的臉變綠。不過,這也不會讓他的表情有什麼改變,甚至沒能讓他起床和穿過他家院子的速度快一點點。 “海倫,回家吧。”他說,彷彿我們在一起看了一晚上的電視,現在到我回家上床睡覺的時候了,“轉達我對你媽媽的問候。回家吧。” 這就是他想說的話。他看看巴迪說:“你開車送她?”巴迪說是。我看著克萊爾·麥奎恩,想,這是一個一意孤行的男人。當他做了棄我而不顧的事情時,我的感受也不會讓他煩惱;即使是他結婚的當時,我在街上大吵大鬧,也不會讓他煩惱。他是不會解釋的那種男人,也許根本沒有解釋,要是有什麼他沒法解釋的,好吧,他會直接忘掉。現在,他所有的鄰居都在看著我們,但是明天,在街上遇見的時候,他會和他們說笑話。那麼,我呢?也許某一天,他在街上遇見我,他只會說:“你還好嗎,海倫?”然後和我開個玩笑。要是我早想明白他是什麼樣的人,要是我早點留心克萊爾·麥奎恩,和他的相處開始就會大為不同,也許感受也會不同,儘管老天才知道那樣到最後又有什麼要緊呢。 “現在,你有沒有覺得鬧這麼大的動靜很抱歉?”巴迪說。我滑到旁邊的位置上,看著克萊爾回家。我想,是了,我本就應該留心。巴迪說:“現在,你不會再打擾他和他的太太了吧?海倫?” “什麼?”我問。 “你不會再打擾克萊爾和他的太太了吧?因為,他現在已經結婚了。結束了,就是這樣。你明天早上起來,想想你自己今天晚上乾的事兒,感覺會很糟糕。你會不知道怎麼繼續生活,怎麼面對別人的。不過,讓我告訴你吧,什麼時候都有事情發生,唯一需要做的事兒就是前進。記住,你不是唯一一個。”看來,他似乎沒有想到,他滔滔不絕的演講頗為可笑,我畢竟是那個以前聽他朗讀《聖經》,抓到他偷看《利未記》的人。 “我想告訴你,就像上個星期,”他說著,在格羅夫街減了速,並不急於把我送回家並結束他的演講,“上個星期,我們接了個電話,就去了籬雀濕地,有輛汽車陷在那裡。那個老農場主拿裝了子彈的槍揮來揮去,說如果這一對不走,就要因為他們非法侵入私人領地而開槍。天黑後,他們只能跟貨車走。這種季節,連白癡也知道車子會陷在裡面。要是我說出他們的名字,你就知道是誰了,你也就知道,他們兩人在同一輛車上沒什麼事兒可做。女士已經結婚了。最糟糕的是,這時候她丈夫不知道為什麼唱詩班排練結束了,她還不回家。我不告訴你是哪位,反正他報警了。所以,我們只好找輛拖車,把他們的車拖出來,把男人留在那兒受懲罰,讓老農場主鎮定,天色大亮的時候單獨送她回家。一路上都在哭。這些事情就是我要說的,昨天,我看見那個男人和他太太,一起採購生活用品。他們看起來算不上非常快樂,不過就是這樣子。所以,當個好姑娘,海倫,像我們所有人一樣,前進,很快春天就要到了。” 哦,巴迪·謝爾德,你可以繼續說下去,克萊爾會開玩笑,媽媽會哭到她自己恢復了為止。而我,永遠不會明白的是,為什麼,恰恰是現在,明白了克萊爾·麥奎恩是不會解釋的男人之後,我第一次感覺想伸出手去撫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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