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我遵照您的吩咐,及時向您匯報您責成我去辦的事情的情況。我剛從愛德華紳士的家回來,發現他扭傷的腳仍未好,只能在自己的房間裡拄著拐棍走動。我把您的信交給了他,他急忙把信拆開。我覺得他看信時很激動:他沉思了好一會兒,然後更加激動地又看了一遍。他看完信之後是這麼對我說的:“您知道,先生,榮譽的事有一定之規,是不能違背的。這件事的前前後後您是看見了的;這事得按規矩辦。您去找一下那兩位朋友,麻煩您明天上午帶他們一起來我這裡。您到時候就知道我是怎麼決定的了。”於是,我便對他說,這件事情已經算是過去了,最好是就這麼了結算了。他立即回答我道:“我知道該怎麼做,怎麼做合適我就會怎麼做的。您就把您的兩位朋友帶來好了,我現在也沒什麼好對您多說的了。”他既然這麼說了,我也就告辭了,但腦子裡一個勁兒地在想他葫蘆裡究竟賣的是什麼藥。不管怎麼樣,我今晚都要來看您,明天再按您的吩咐去辦。如果您覺得帶上我的人去合適的話,那我就挑選一些忠心耿耿的可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