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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健康與快樂

小趨勢 马克·佩恩 6956 2018-03-18
不喜歡陽光的人 一千年以來,人類一直崇拜太陽。我們曾經把太陽當成現實中的上帝,但現在太陽更可能是一種文化意念,特別在夏威夷、新澤西、佛羅里達和加利福尼亞,更是如此。在度假時,我們大家都喜歡曬太陽;我們在吃午飯的時候,也喜歡享受陽光。如果我們在工作或學習時享受不到陽光,我們就會想像著自己躺在被曬成褐色的床上,或者想像著自己被曬成了橘黃色。今天在美國,營業性的陽光房比星巴克還要多出兩倍。 儘管美國人知道陽光有多危險,但情況仍然是如此。根據2002年的一項調查,93%的美國人知道過度地暴露在陽光下對健康是不利的,但仍有81%的美國人認為出去曬曬太陽,他們看起來會更好些。在美國,每10次休假就有1次仍然是在海灘,最受歡迎的休假地就是夏威夷。修建室內陽光房的產業每年的花費高達50億美元,大約有3000萬美國人修建了陽光房——在陽光房曬太陽的美國人中,包括200萬名十來歲的孩子。根據另一項調查,每10個12歲到18歲的孩子中就有1個使用太陽燈,在3個這樣的孩子當中只有1個使用防曬霜。

在我們年輕時,吸煙對我們也有很大的誘惑力,但我們不得不說,太陽崇拜和抽煙不一樣,它關係到我們的身體對太陽的依賴(儘管明顯的是,一些人正在試圖擺脫這種依賴)。不過,為了在短時間內看起來好看一點而有意識地傷害自己的皮膚,似乎是一種很不好的習慣——想想吧,一時的滿足,可能會換來長期的痛苦,這種選擇到底值不值呢? 不過,儘管有大批崇拜太陽的人,但也有一些對太陽持不同看法的人,這些人正在迅速地增加,他們承擔著改變所有這一切的使命。他們就是不喜歡陽光的人。這些人戴著鬆軟的帽子迎接夏日的陽光,這種帽子看起來就像是一戰時雷達轟炸機上的起落架(還有兩個耳扇);他們穿著像潛水服一樣的衣服,把全身裹得嚴嚴實實的,非常勉強地參加在游泳池邊上舉行的聚會,或者抹上14層防曬霜去上班;他們甚至在辦公室裡也要抹防曬霜。

這不是他們的過錯。在今天的美國,皮膚癌是最常見的一種癌,每年被診斷出來的新病例超過100萬例。從1970年以來,皮膚癌的死亡率增加了50%。在1980年~1987年之間,長有惡性黑素瘤(實際上就是一種危險的皮膚癌)的人數增加了83%,患上皮膚癌的十幾歲的孩子——在上一代人當中,聽都沒聽說過——也有所上升。 雖然在那些喜歡把皮膚直接暴露在陽光之下的人當中,皮膚癌是比較常見的,但皮膚癌如果出現在美籍墨西哥人或者非洲裔美國人身上便更有可能導致死亡(因惡性黑素瘤而死亡的最著名的人物之一就是鮑伯•馬爾雷[BobMarley])。 在一個人18歲之前,至少有25%的皮膚危險會發生(雖然被廣泛報導的數字超過了這個數字)。如果說到壞習慣,你把你的孩子帶到海灘上去,實際上就是培養孩子的壞習慣。

所以,不喜歡陽光的人決心保衛美國,而不僅僅是在飲料瓶子上貼上防陽光係數。就像1970年代反對吸煙的人和1980年代提倡吃有機食品的人一樣,他們成為最早提倡避免陽光暴晒的人,而且他們所提倡的東西很快將成為風靡全國的一種熱情。 到目前為止,他們已經為防曬衣鋪開了一個產業,這種防曬衣就是那種用比一般衣料織得更緊密的布料縫製的長袖襯衣和長褲。 (一般夏天穿的白T恤衫都貼上防紫外線係數[UPF],而且防紫外線係數最低是5。)一些衣料中加上某些防曬產品或化學劑,比如能夠反射太陽輻射的二氧化鈦。實際上,在2000年,這個行業還不存在,但現在防曬衣行業每年的營業額差不多是1.8億美元。確實,這個行業還不是什麼了不起的行業。但它已經為進一步發展做好了準備,特別是如果防曬品的製造商們可以找到一個辦法,使那些耳扇看上去不像一戰的轟炸機起落架的話。

不喜歡陽光的人還促發了將防曬融入我們日常生活的一些革新。現在市場上已經出現了一種被稱為陽光衛士的產品,將防曬劑添加到衣物之中的一種洗衣輔助液——這種輔助液能將衣物的防紫外線係數從5提高到大約30——也投放到了市場。在化妝品行業中,1990年代之前還沒有人聽說過用防曬霜來梳妝打扮。而現在,大部分粉底霜和護膚乳都標有防紫外線係數或防曬係數(SPF),而且至少是15。 快速發展的防曬產品是私人專用的陽光房,它能夠改變陽光的顏色,這樣既能享受到陽光,又能保護自己的皮膚。顯然,這是不會受到紫外線輻射的唯一安全的辦法。從1997年到2005年,這種產品的銷售量幾乎增加了80%。在2000年代初,散照式陽光房的銷售量猛增了67%。

也許,有人會開發出耐久性防曬霜,就和他們曾經開發出耐久性化妝品一樣。 這個不喜歡陽光的群體到底有多大呢?如果你把美國所有皮膚病專家(大約14000人)及其家人、最近因皮膚癌而死亡的人(從1997年到2006年大約有80000人)的家人、最近皮膚癌患者(大約有50萬人)及其家人,以及美國對什麼事情都小心翼翼的人(這些人總是首先註意皮膚病專家的警告、只食用最安全的食品、開最安全的汽車)都算在內的話——至少有200萬不喜歡陽光,在8月份還戴著淺軟呢帽子的美國人。 他們能夠影響到公共政策嗎? 到目前為止,美國政府對規範我們曬太陽的行為還沒有表現出積極的態度。 (既然陽光房與太陽崇拜是牢牢聯繫在一起的,那麼他們也許是害怕遇到像第一修正案一樣的挑戰。)但是澳大利亞這樣做了,因為他們的皮膚癌發病率已經達到了天文數字。另外,美國皮膚病學會(AmericanAcademyofDermatology)也說,如果目前的趨勢繼續發展下去,因陽光導致的癌症可能將超過肺癌,成為全國第一號癌症殺手。

紐約州和新澤西州剛剛通過了禁止14歲以下兒童在家裡的陽光房暴晒的法律。但實際上,這條法律好像不大頂用。如果要動真格的,就應該去找聯邦有關機構或州總檢察長,讓他們像對待大煙草公司(BigTobacco)那樣對待陽光房的問題。如果不喜歡陽光的人真的想找到辦法,那就應該多看看海灘上的警告標示,並對那些沒有提供足夠數量警告標牌的海灘度假設施的所有人提出起訴。那最後的結果如何呢?私家游泳池也必須立上警告標示嗎?室外露台的家具上也必須擺著警告標示嗎?全國的公園也必須這樣做嗎? 將來會出現主張得到“二手陽光”權利的訴訟嗎?兒童如果不願意在學校曬太陽又怎麼辦呢? 有較短的時間內,一些城市有可能對防曬霜和護膚乳的防紫外線係數和防曬係數做出明確的定義和規定。目前,我們很看重的那些貼在防曬霜瓶子上的數字只提到了它減少陽光暴晒的時間倍數。 (如果在正常情況下,你在太陽底下暴晒10分鐘就受不了了,但如果你抹上標有SPF15的防曬霜,你就有可能暴晒兩個半小時。但即使你用防曬霜,如果不反复抹,陽光對你皮膚的傷害是同樣的。)

這種官司已經開始出現了。 2006年,加利福尼亞人對防曬霜生產商提出了一起頭等訴訟,認為他們將產品對皮膚的保護作用說得太絕對了,被明顯誇大了。 “安全有效”的使用會防止導致皮膚癌,果真如此嗎? 對太陽光的危險的關注也許正好與對全球變暖——順便說一下,有人說,全球變暖稀釋了臭氧層,從而加劇了皮膚癌的嚴重性——的關心是一致的。不幸的是,在未來幾十年內,如果我們連對曬太陽都沒有正確的對策,我們就很可能變得越來越熱。 美國的媽媽們過去總愛對孩子們說:“出去,吸點新鮮空氣。”現在她們會說:“別忘了抹防曬霜。”晴朗天氣中的陽光不再是美好的了。 睡眠不足的人 誰都知道,你每天應該睡8個鐘頭的覺。這和營養學家們老是翻來覆去地假設我們需要多少碳水化合物,釀酒專家老是來來回回地討論我們是否應該喝紅酒是完全一樣的——150年來,睡眠專家一直在唱著同樣的一首歌:人應該每晚睡7個半到8個小時的覺。

好,如果按照這個標準來衡量,我們就沒有達標。現在美國人的平均睡眠時間是每晚不足7個小時,比1990年代初下降了大約25%。由於有了一天24小時的電子鐘,以及各種各樣的期待,所以我們醒著的時間比有史以來的任何美國人都要長。 確實,平均每晚睡眠不足6小時的人數正在很快地增長——在美國成人人口中,睡眠不足6小時的人在1998年佔12%,而到2005年卻上升到16%。也就是說,有大約3400萬人正在點燈熬夜:不是像半夜開著的洗衣機,就是半夜上網的隱君子,再不就是你來我往地閒聊。 人們不得不承認,在某種程度上,睡眠少的人比我們當中的其他一些人更能吃苦耐勞,他們當中的一些人給人留下了這種極為深刻的印象。據說瑪格麗特•撒切爾(MargaretThatcher)一晚上只睡5小時,麥當娜(Madonna)強調她一晚上只睡4個小時。托瑪斯•愛迪生(ThomasEdison)曾責備自己過於放縱,一晚上居然睡了5個多小時,他還叫他的僱員也檢討檢討自己。 (不過,就是這個僱員說,實際上,愛迪生的睡覺時間比他所承認的時間要多得多。)我的一位在大學的好朋友,賺錢能手吉姆•克雷默爾(JimCramer),晚上睡覺從來沒有超過4個鐘頭,否則他就會被哈佛那些非常有競爭力的傢伙們趕上。

老實說,你能想到除了不讓睡覺以外,還有哪些活動既能起到折磨戰俘的作用,又能成為超級發奮者增光的一種象徵呢?你可能羨慕那些說自己睡眠很少的人,在為爭取更多成就而進行的競賽中,就算沒有別的其他什麼因素,他們至少會獲得更多的時間。每天多出90分鐘——那就是每天多醒了十分之一的時間——或者比一些人的預期年齡,比如82歲多活了8.2歲。雖然你睡覺少了,但你的生活經歷卻相當於活到91歲的人。現在,這是很有誘惑力的事情。 但是真實的情況卻是大多數睡眠太少的人既不因此感到自豪,也不像人們所想像的那樣吃苦耐勞。一些睡眠太少的人不是羽翼正在豐滿的年輕的外科醫生,就是整天在美國和亞洲飛來飛去的華爾街上的攀登者。大部分為了工作而不睡覺的人是上夜班的人,或者是急救服務的工作人員,比如急救醫護人員或公用設備的巡線員,而且他們要在沒有額外收入承諾的情況下冒著受到傷害、事故和健康問題的高風險。

更為普遍的是,大多數人半夜起來是因為他們睡不著,而不是因為他們不想睡。統計數字表明,實際上,缺少睡眠與健康狀況不佳、焦慮、壓力,以及低收入是相關的。男人比女人睡得少——儘管女人,尤其是年輕女性更喜歡說她們的覺睡得不夠。 (在18歲到34歲的女人當中,有高達76%的人說她們一周至少有一次是在白天睡覺。)在僅有的一次包括很多黑人美國人的關於睡眠的大規模調查研究中,黑人的睡眠時間比一般人的睡眠時間整整少了1個小時,而且不管是與黑人女人相比,還是與白人女人相比,他們的睡眠質量都要差很多。 如果可以預測的話,睡眠少的人數上升將造成悲劇性的結果。 2005年,在一項關於美國人睡眠狀況的調查中,60%的參與調查者說他們在上一年白天曾經犯過困,沒有精神;37%的人說他們曾在方向盤後面打盹或者睡著了。全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TheNationalHighwayTrafficSafetyAdministration)說,在一年超過5萬起的交通事故——包括1500起死亡事故——中,大多數事故的原因是疲勞駕駛。像“埃克森-瓦爾德茲”(ExxonValdez)號油輪觸礁這類著名的災難以及斯塔騰島輪渡(StatenIslandFerry)碰撞事故,顯然都是因駕駛員在方向盤後面睡著了而造成的。 睡眠少還意味著生產率下降。在每10個美國成年人中就有2個說,瞌睡使他們在最近的工作中出現了差錯,由此而造成的損失估計高達500億美元。 此外,睡眠少還威脅到家庭的和諧。在美國成人——包括64%年齡在35歲到44歲的女人——的性活動中,有39%的人說,他們為了睡覺,不得不放棄性生活。在每4個美國成人中就有1個說他們的配偶或性夥伴在睡眠方面的麻煩使他們也不能入睡。到底是什麼東西使男人比女人更經常地不睡覺呢?人們只能在網上色情、網上賭博方面去找原因,而且在丈夫要去公司,而妻子要休息的時候,往往會出現不和諧。 不過,也許最令人吃驚的影響是睡眠少與肥胖之間的惡性循環的關係。體重超重會導致睡眠問題,這些問題包括飛行員在飛擁擠時段的航班時往往要屏住呼吸。但實際上,由於缺少睡眠會引發增強飢餓感和食慾的荷爾蒙,所以睡眠太少還可能增加過於肥胖的機會。根據國家衛生研究所全國睡眠紊亂研究中心(NationalCenteronSleepDisordersResearchattheNationalInstitutesofHealth)的調查研究,每天只睡6個小時,你得肥胖症的機會就會提高23%。每天只睡不到4個小時,這種機會就會提高73%。 有太多的美國人不知道用5英里跑步的方法來對付失眠。 5英里跑步似乎是同時解決失眠和肥胖這兩個問題的辦法。 一些制定法律的人正在開始製定關於睡眠的法律。 2003年,新澤西關於疲勞駕駛導致刑事犯罪的研究報告把疲勞駕駛等同於酒後駕駛——儘管其他州對這種提法的反應比較慢。 私營部門正在抓住幫助人們在晚上睡覺和在白天保持清醒的機會。目前,安眠藥行業就是一個如日中天的行業:2004年,一種新的、沒有任何依賴作用的安眠藥Ambien在全球的銷量創下了20億美元的記錄。年齡在20歲到44歲之間服用安眠藥的人數從2000年到2004年翻了一番。從保持清醒這方面說,在接近1000億美元的飲料行業中,含有可卡因的能量飲料是增長最快的一個門類,可以預計,從2005年到2008年,這些飲料帶來的利潤將超過所有常規飲料以及體育飲料的總合。當然,星巴克店面裝飾的顏色比美國零售業的領頭羊Folgers的顏色要深得多,更接近可卡因的顏色,因此星巴克已經深深地滲透到了美國文化之中,不管你是在哪個街區散步,都會碰到星巴克。 如果你晚上睡不著覺而白天又不能睡,那麼有一家叫都市午睡(Metronap)的公司就會在機場、寫字樓和其他公共場所向客戶提供午睡倉。確實,一個人在大白天夾在一大堆陌生人中間,把所有的東西從頭到尾都看完,這簡直是不可想像的事情——畢竟,睡覺是一個非常隱私的習慣。不過,缺少睡眠已經成了一個公共問題。 不過,現在很難想像會發起一場“爭取睡上更多的覺”(GetMoreSleep)的運動——深更半夜的玩笑話確實是很輕鬆的,裝扮入時的發言人也太難找——也許應該出現一種美國式的午睡(Siesta)。不過,這好像不符合美國人那種以勤奮工作為美德的道德標準,但是這種道德標準是在一天24小時都可以發電子郵件和上網購物之前製定的。現在如果關注於公共安全和生產率問題,那麼午休的理由就顯得非常充分了。過去就有過一些很出名的人物,他們就喜歡午睡,比如溫斯頓•丘吉爾(WinstonChurchill),他往往工作到深夜,但在下午卻穿著像斗篷一樣的睡衣睡上一大覺。據說,羅納德•裡根(RonaldReagan)和比爾•克林頓也是非常贊成午睡的人。美國為“早睡早起”或者為“如果你累了就閉上眼睛休息一會兒”做好準備了嗎? 美國正在面臨一個巨大的選擇——不是享受額外的清醒時光,並找出新的、生產率更高的辦法,就是乾脆直說,我們不是睡不起8小時的覺,並找出如何睡得起8小時覺的辦法。何去何從,不是一個小問題。我們的健康和生命都取決於我們的選擇。 國際畫面 美國人感到很累,世界其他國家的人也好不到哪兒去。 根據AC尼爾森在2005年進行的一項關於睡眠的調查,10個夜貓子國家就有7個在亞洲。注意,在這10個國家中,美國並不是排在第一位。 ▲中國台灣有69%的人口,韓國有68%的人口,中國香港有66%的人口,新加坡有54%的人口,馬來西亞有54%的人口,泰國有43%的人口,經常是在半夜之後才睡覺。 ▲據報導,有75%的葡萄牙人,65%的西班牙人和39%的意大利人經常是在午夜之後才睡覺。這三個國家都是以白天睡覺而聞名於世的,也許白天睡覺是為了補償晚上不睡的損失。具有諷刺意義的是,午睡文化已經對西班牙的生產率構成了挑戰,在2006年,政府發起了一場全國性的運動,要求所有聯邦僱員午飯時間不得超過45分鐘。 ▲除了夜鶯國家以外,亞洲國家佔了清晨鳥國家的足足一半——它們以前是7點鐘就起床嗎?再說一次,人們並不認為美國是清晨鳥國家。 ▲91%的印度尼西亞人,88%的越南人,69%的菲律賓人,64%的印度人和64%的日本人,都是在早上7點鐘以前就起床。 ▲在排在前十名的國家中,66%的丹麥人,64%的德國人,64%的奧地利人,63%的芬蘭人和62%的挪威人也是在早上7點鐘起床的。 什麼是睡眠不足的主要原因呢?儘管全世界的人都說是“習慣”和“工作安排”決定了睡眠行為,但三分之一的美國人仍然認為,睡眠行為的主要決定因素是“家庭/孩子”,而持相同說法的歐洲人只有17%,亞洲人只有16%。歐洲超過一半的人口說,工作是睡眠不足的主要原因,而絕大多數亞洲人說睡眠不足的主要原因是習慣。 隨著睡眠時間的不斷縮短,美國人感到越來越累——但是他們並不認為自己是最累的人。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們把自己同日本人做了比較——在每4個一晚睡眠不足6個小時的人當中就有1個是日本人。那麼哪個國家的人睡覺最多呢?有28%的新西蘭人和31%的澳大利亞人,一晚睡覺的時間超過9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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