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社會心理 歷史決定論的貧困

第4章 Ⅲ 對反自然主義學說的批評

19.批評的實際意義 究竟科學探索的真正動機是否出於求知的慾望,即出於純理論的或單純的好奇心,或者我們是否應該把科學理解為解決人類生存鬥爭中的實際問題的工具,這是一個不必在這裡解決的問題。可以認為,維護“純粹的”或“基礎的”研究權利的那些人應該獲得一切支持去反對那種狹隘而不幸的時髦觀點——認為科學研究只有確屬合理的投資才是對的。但即使是有點極端的觀點(我本人有此傾向),即認為科學是極其重要的,因為它是人們所知道的最偉大的精神冒險之一,這種觀點也可以同時又承認實際問題以及為了科學進步而進行的實踐檢驗的重要性,而不論應用科學和純粹科學;因為實踐無論作為踢馬刺還是作為馬韁,對於科學思考都是非常寶貴的。我們不必採取實用主義的態度以讚賞康德如下的話:“允許我們出現各種好奇的怪念頭,除了我們力所不及之外,不要讓我們的探索熱情受到任何約束,這就是不致於成為學究的那種精神追求。能夠從所出現的無數問題中找出那些其解答將對人類至關重要的問題,就是智慧”。

這個觀點顯然適用於生物科學甚至社會科學。巴斯德(Pa steur)對生物科學的改革就是在非常實際的問題)其中有一部分是工業和農業問題)的啟發下實現的。當今社會研究的現實迫切性甚至超過癌症的研究。正如哈那克(HayeK)教授所說:“經濟分析從來就不是探求社會現象何以如此的那種超脫的心智好奇心的產物,而是強烈要求改造令人極為不平的世界的結果,除經濟學外,其他一些社會科學還沒有採取這種看法,它們毫無成果,表明它們的思考何等迫切地需要實踐的檢驗。 當我們深入考察科學研究的方法,特別是深入考察我們在這裡要談到的概括性或理論性的社會科學方法時,顯然同樣需要實際問題的刺激,對方法問題的有成果的論爭總是由研究人員所遇到的實際問題引起的;凡是並非由實際問題引起的關於方法的論爭,幾乎都是無用的推敲,這種情況使實際的研究人員看不起方法論。然而,應當認識到,更為實際的方法論論爭不僅有用而已必要。正如科學本身的發展和改進一樣,在方法的發展和改進中,我們只能在反複試驗中學習,我們需要別人的批評以發現我們的錯誤;由於新方法的引進意味著根本的和革命性的變革,因而這種批評就更加重要了。把數學方法引進經濟學,把所謂“主觀的”或“心理的”方法引進價值學說等等例子就是明證。最近的一個例子就是價值學說與統計方法(需求分析)相結合。方法上的這種新革命在某種程度上是長期和大量的批判性論爭的結果;方法研究的辯護者肯定會從這個事實得到鼓舞。

對社會科學及其方法的研究採取實際的態度,是許多歷史決定論的追隨者們所提倡的,他們希望他們能夠用歷史決定論的方法把社會科學改變成政治家手中的有力工具。正是這種對社會科學實際任務的認識,為歷史決定論者和他們的一些反對者之間的討論提供了共同的根據;我準備在這個共同的根據上表明自己的立場,從而批評歷史決定論是一種拙劣的方法,它不能產生它所許諾的結果。 20.社會學的技術方法 雖然在這裡我的題目是我所不贊成的歷史決定論的方法學說。而不是我認為已取得成功並希望有進一步的和更加自覺的發展的那些方法,但是在這里首先簡單地談一談那些成功的方法,以便向讀者表明我自己的傾向,闡明我的批評所根據的觀點,是有好處的。為方便起見,我將稱這些方法為“漸進技術”(piecemealtechnology)。

“社會技術”(social technology)這個詞(以及在下一節即將介紹的“社會工程”)可能會引起懷疑,並且可能引起一些人的反感,他們一聽到這個詞就會想到集體主義計劃者或“專家治國論者”的社會藍圖。我是意識到這種危險的,所以我加上“漸進”這個詞,以排除不愉快的聯想和表達我的信念:“漸進的修補”(有時這樣來稱呼)和批判性分析相結合,不論在社會科學還是在自然科學中都是取得實際成果的主要方法。由於人們對社會的改進提出批評和建議,或者更確切他說,由於人們力圖發現某種經濟行為或政治行為會不會產生預期的或所希望的結果,從而使社會科學獲得了巨大的進步。這種方法確實可以稱之為古典的方法,而這就是當我把技術方法歸結為社會科學或歸結為“漸進工程”的時候我心中所想的方法。

在社會科學領域中,技術問題可以有“私人的”和“公眾的”性質。例如,關於商業管理技術或改善勞動條件對生產的作用的研究屬於前者。關於監獄改革或普遍健康保險或者關於借助法庭來穩定價格,或者實行新的進口稅等等對收入平均的影響則屬於後者;有些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例如控制經濟周期的可能性;或者在國家管理生產的意義上的中央“計劃”是否與有效的行政管理民主監督相一致的問題;或者如何向中東輸出民主的問題,也屬這一類。 強調實際的技術方法並不意味著應該排除通過實際問題的分析而提出的理論問題。恰恰相反,我的主要觀點之一是認為技術的方法可能有助於提出一個純屬理論的重大問題。但是,技術的方法除了幫助我們選擇問題這一基本任務以外,還把一條戒律加給我們的純理論傾向(特別是在社會學本身的領域中,這些傾向很容易把我們引入形而上學的領域中去);因為這使我們不得不使我們的理論服從一些確定的標準,例如明確性和實踐的可檢驗性的標準。我或許能夠把我關於技術方法的觀點表述如下:社會學(或許一般的社會科學)與其說應該尋求“它的牛頓或它的達爾文”不如說尋找“它的伽利略或它的巴斯德”。

這一點以及我上面提到的社會科學方法和自然科學方法之間的類比,很可能會引起人們的反對,這就像我們選擇象“社會技術”和“社會工程”這些詞的情形一樣(儘管“漸進”這個詞表達了重要的限制條件)。因此我最好說,我充分理解對僵化的方法論自然主義或“科學主義”(用哈耶克教授的話來說)的鬥爭的重要性。然而,我不明確我們為什麼不能利用這種有成效的類比,縱然我們認識到它已經在某些方面被嚴重地濫用和曲解。再者,我們已表明了這些僵化的自然主義者所抨擊的一些方法基本上正是自然科學中所採用的方法,除此之外,我們很難提出比這更有力的論點來反對他們。 表面上看對我們稱之為技術方法所提出的一種異議是,這種方法意味著對社會秩序採取”能動主義的”態度(參閱第①節),因而容易使我們不贊同反干預主義者或“被動主義者”的觀點。這觀點認為,假使我們對現存的社會經濟狀況不滿,乃是因為我們不理解它們是怎樣起作用的和為什麼能動的干預只能使事情更糟。在這裡我必須承認,我當然絲毫不贊同這種“被動主義者”的觀點,我還認為全面的反干預主義政策是站不住的——即使以純邏輯的理由來說也是如此,因為它的擁護者們不得不為了防止干預而推薦某種政治干預。然而,技術方法本身在這個問題上是中立的(它本來就應該是中立的),而與反干預主義不相容;相反,我認為反干預主義包含著一種技術方法,因為斷言干預主義會使事情變得更糟,就是說某些政治行為不能取得某些結果——取得的不是希望的結果。任何技術的最典型任務之一就是指出什麼是不能實現的。

更嚴密地考慮這一點是值得的。正如我在別處表明的,所有的自然規律都可以表述為斷定某事不可能發生;就是說,可以用諺語的方式表述為一句話“你不能用竹籃子打水”。例如:能量守恆定律可以表述為:“你不能製造一台永動機”,熱力學定律可以表述為:“你不能製造一台效率為100%的機器”。對自然規律的這種闡述方法使其技術意義變得明顯,因此它可以被稱為自然規律的“技術形式”。假如我們從這個意義上來考慮反干預主義,那麼,我們馬上就可以看到,它很可以用這樣一些話來表述:“你不能得出如此結果”,或者,“如果沒有如此伴隨作用,你就不能取得如此結果。”但這表明反干預主義可以被稱為典型的技術論。 當然,社會科學領域並非只此而已。相反,我們的分析的意義在於這樣的事實:它使我們注意到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之間的一種真正基本的相似性。我想,社會科學規律或假說是存在的,它們與自然科學的規律或假說是相似的。鑑於這些社會學規律或假說的存在(不同於所謂“歷史規律”)常常受到懷疑,我現在要舉出一些例子:“你不能採用農業關稅而同時又減少生活費用,”——“在一個工業社會中你不能像組織生產者壓力集團那樣有效地組織消費者壓力集團。”——你不能有一個中央計劃社會的同時又保持具有競爭價格主要職能的價格製度。 ”——“你不能實現充分就業而又沒有通貨膨脹。 ”另一組例子可以取自權力政治:“你不能進行一場政治改革而又不產生對所要達到的目的來說是不可取的影響。 (因此,要提防它們)。 ——“你不能進行一場政治改革而又不使反對力量加強到大致與改革的範圍成比例的程度。”(這也可以說是“總有與現實相聯繫的利益”的技術推論)——”你不能進行革命而又不引起反抗。”還可以給這些例子再加上兩個,這兩個例子可以稱為“柏拉圖的革命規律”(出自第八卷)和“艾克頓勳爵的腐敗規律”,分別是:你不能進行一場成功的革命,如果統治階級沒有因內訌或戰敗而受致削弱的話。 ”——“你不能給一個人以控制他人的權力而又不誘使他去濫用權力”——這種誘惑大致隨著所掌握的權力的增加而增加,而且幾乎無人能夠抵禦這種誘惑。”在這裡我們沒有假定已有證據的力量支持這些其表述還有很大改進餘地的假說。它們不過是漸進技術要討論和充實的那種類型的陳述的例子罷了。

21.漸進工程與烏托邦工程的對立 儘管“工程”這個詞會帶來有異議的聯想,但我還是用“漸進的社會工程”來描述漸進技術結果的實際應用。這個詞之所以有用,乃是因為需要有一個適用於各種社會上活動的詞(私人的活動和公眾的活動),這些活動要實現某個目的就得自覺利用一切可以得到的技術知識。漸進社會工程和自然工程一樣,都把目的置於技術領域之外。 (技術之對待各種目的,只是看它們是否彼此相容或能否實現而已。)在這一點上,它和歷史決定論不同,因為歷史決定論認為人類活動的目的取決於歷史的力量,因而它包括在歷史決定論的範圍內。 正如自然工程的主要任務是設計機器和改造、維修機器一樣,漸進社會工程的任務是設計各種社會建構以及改造和運用已有的社會建構。這裡所用的“社會建構”(Social institutions)這個詞的意義很廣泛,包括私人性質的和公眾性質的東西。因此,我將用這個詞來描述一個企業,不論它是一個小商店還是一間保險公司,同樣也可以用這個詞來描述一所學校或一種“教育制度”,或一個警察部隊,或一個教堂,或一個法庭。漸進的技術師或工程師認識到,只有少數的社會建構是人們有意識地設計出來的,而絕大多數的社會建構只是“生長”出來的,是人類活動的未經設計的結果。然而,儘管漸進工程師對這種事實可能有極深刻的印象,但他作為技術師或工程師將以“功能的”或“工具的”觀點來看待社會建構,他得把它們視為達到某些目的的手段,或者認為它們可以加以改變而服務於某些目的;認為它們是機器而不是有機體。當然,這不是說,他將無視社會建構和實際工具之間的根本區別。恰恰相反,技術師以假說的形式來表述他的結果時,不但要研究它們之間的相似,也要研究它們之間的區別。下面的例子表明,用技術形式來提出關於社會建構的假說確實是不困難的。 “你不能建造連傻瓜也會幹的社會建構,即其功能不大依賴於人的建構,你充其量只能幫助人們進行工作以期達到社會建構的設計目的,從而減低人的因素所帶來的不確定性,成功與否在很大的程度上依賴於人的創造性和知識。(社會建構好比堡壘。“白們不但要設計得好,而且要恰當配備人員。)”

漸進工程師的特有態度便是如此。他也許抱有把社會看作“整體”的某些理想(例如社會的普遍福利),但他並不相信把社會作為一個整體來重新設計的那種方法。不管他的目的是什麼,他總是採取能夠不斷改進的小規模的調整和再調整來實現他的目的。他的目的可能是多種多樣的,例如,某些個人或集團的財富的積累或權力的增加;或者財富和權力的分配;或者保護個人或集團的某些“權利”等等。因此,公共的或政治的社會工程可以具有多種多樣的傾向,可以是極權主義的,也可以是自由主義的。 (W·李普曼以“自由主義的議程”這個標題列舉了一些漸進改革的意義深遠的自由主義綱領的例子。)漸進工程師,例如蘇格拉底,知道他的知識多麼少。他知道我們只能從我們的錯誤中學習。因此,他將一步一步地走,仔細地把預想的結果同已取得的結果相比較,警惕改革中難免出現的不利後果;他將避免進行複雜的和大規模的改革,因為他不能分辨這種改革的原因和後果,也不知道他究竟在幹什麼。

這種“漸進的修補”與許多“能動主義者”的政治氣質格格不入,能動主義者的綱領也被描繪為“社會工程”的綱領,可以稱之為“整體主義的”或“烏托邦的工程”。 整體主義的或烏托邦的社會工程與漸進的社會工程相反,它絕不帶有“私人的”性質,而總是具有“公眾”的性質。它的目的在於按照一個確定的計劃或藍圖來改造“整個社會”;它的目的在於“奪取關鍵地位”擴大“國家權力……直到國家變成幾乎與社會一樣,”它的目的還在於從這關鍵地位上控制那些影響著社會未來發展的歷史力量,或者阻礙社會發展,或者預見其過程並使社會與之相適應。 或許有人會問,漸進方法與這裡所說的整體主義方法有無根本的區別,因為我們還沒有給漸進方法的範圍劃出界線。就這裡對它的理解而論,例如,憲法的改革屬於它的範圍;我也不排除一系列的漸進改革是由某種普遍傾向引起的可能性,例如,使收入更平均化的傾向。在這種情況下,漸進方法可能導致通常所說的“社會階級結構”的改變。可能有人會問,在這些較為雄心勃勃的漸進工程與整體主義的或烏托邦的方法之間又有什麼區別呢?假如我們考慮到,在估計某種改革方案的可能結果時,漸進技術師必定盡量準確地去估量任何措施對社會“整體”的影響,那麼,這個問題就會變得更貼切了。

在回答這個問題時,我並不想在這兩種方法之間劃出一條截然分明的界限,而是指出整體主義的技術師和漸進技術師對社會改革任務有著完全不同的觀點。整體主義者反對漸進方法,認為它太溫和。然而,他們的反對和他們的實踐並不相符;因為他們儘管是雄心勃勃的和無情的,但在實踐中總是笨拙地隨意應用基本上屬於漸進的方法,只是不審慎和缺乏自我批評。原因是,整體主義方法實際上是不可能的:整體主義的變革越大,他們的未意料到的和極不希望出現的反響也越多,從而迫使整體主義工程師不得不採取漸進改進的權宜措施。事實上,這種權宜措施同較溫和而謹慎的漸進乾預相比,更具有中央計劃或集體主義的計劃的特點;它不斷地使烏托邦工程師去做他不想做的事情;這就是說,它導致眾所周知的無計劃的計劃。因此,實際上,烏托邦工程和漸進工程之間的區別,與其說在於規模和範圍,其實不如說在於對不可避免的意外情況的審慎和準備。我們還可以說,如果我們把這兩種學說在合理改革所應採取的方法的看法上來比較的話,它們的區別不在於規模和範圍,而在於別的方面,與我們往往所設想的相反。我認為在這兩種學說中,一個是真的,另一個是假的,並容易導致本來可以避免的嚴重錯誤。我認為這兩種方法,其一是可能的,其一簡直是不存在的,不可能的。 所以烏托邦的或整體主義的方法和漸進的方法之間的區別之一可以表述如下:漸進工程工程師可以在改革的範圍中不抱成見地提出自己的問題,而整體主義者就不能做到這一點;因為他事先就一口咬定徹底改造是可能的和必然的。這一事實具有深遠的意義。這使烏托邦主義者對關於社會建構的控制限度為社會學假說產生了反感;例如,這一節上面提到的表明“人的因素”所造成的不確定性那個假說。烏托邦的方法先驗地拒絕這些假說,違背了科學方法的原則。在另一方面,與人的因素的不確定性相聯繫的問題又必然迫使烏托邦主義者(不管他願意與否)要用社會建構的手段來控制人的因素,並且把他的綱領加以擴大,使之不僅要按計劃進行社會改造,而且也包括對人的改造。 “因此,政治問題就是組織人的衝動,然後把這些衝動引向正確的戰略目標,使發展的總過程沿著預定的方向前進。”這個綱領是容許失敗的,甚至在付諸實行之前也是如此,這似乎與好心的烏托邦主義者相違。因為這個綱領改換了他的要求,他本來要求我們建設一個適合於人們生活的新社會,如今則代之以要求我們去“改造”人,使人適合於他的新社會。很明顯,這就排除了檢驗這個新社會的成敗的可能性。因為對於不願意在那裡生活的人來說,只需承認他們不適合在那裡生活,承認他們的“人的衝動”還需要進一步“組織起來”就行。但是,如果沒有檢驗的可能性,那麼,聲稱採取了任何一種科學方法,都是白說的。整體主義方法與真正的科學態度是不相容的。 烏托邦工程不是本書的主要論題,但有兩個理由說明它為什麼要在以下三節中和歷史決定論一起加以考察。第一,因為在集體主義的(或中央的)計劃的名義下,它是一種非常流行的學說,“漸進技術”和“漸進工程”必須與它截然分開。第二,因為烏托邦主義不僅在敵視漸進方法上與歷史決定論相似,而且常常與歷史決定論的意識形態聯合在一起。 22.與烏托邦主義結成的非神聖同盟 我稱之為“漸進技術”和“歷史決定論”的這兩種方法論觀點之間的對立,密爾已清楚認識到了。他寫道,“有兩種社會學研究,第一種所提出的問題是,……例如,在現時的社會條件下實行普遍選舉的結果將如何?……但仍然有第二種研究……它的問題……不是在一定的社會形態中給出的原因有什麼結果,而是在一般情況下造成……社會狀態的原因是什麼。”考慮到密爾的“社會形態”恰恰相當於我們稱之為“歷史時期”,因而很明顯,他所說的“兩種社會學研究”之間的區別就相當於我們所說的漸進技術觀點與歷史決定論觀點之間的區別。假如我們較仔細地考察密爾關於“第二種社會學研究”的描述,那麼,這一點就更清楚了。他(在孔德的影響下)聲稱這二種研究高於第一種研究,他並且說第二種研究是他所說的“歷史方法”的應用。 正如前面表明的(在第1,17,18節),歷史決定論並不是與“能動主義”相對立的。歷史決定論社會學甚至可以被解釋為一種可以有助於(如馬克思所說的)“縮短和減少新的歷史時期誕生時陣痛”的技術。確實,在密爾對歷史方法的描述中,我們可以發現這一思想的提法與馬克思的提法極其相似:“這裡所指出的方法是探求社會進步諸規律必須遵循的方法。依靠它的幫助,我們不僅能夠遙望人類的未來歷史,而且能夠決定用什麼人為的手段去加速這一自然進步,只要它是有好處的……這種以思辯社會學最高分支為基礎的實踐規則將成為政治藝術中最寶貴和最有益的部份。” 正如這裡所指出的,我的方法與歷史決定論者的方法之間的區別,其標誌與其說在於它是一種技術不如說它是一種漸進的技術。僅就歷史決定論是一種技術而論,它的方法不是漸進的,而是“整體主義的”。 當密爾解釋他的“社會形態”(或歷史時期)的含義時,他的方法顯然是整體主義的,他寫道:“所謂社會形態,……就是同時並存的一切較大的社會事實或現像都具有的形態。”尤其是這些事實的例子:“工業狀況,財富及其分配的狀況:社會分裂為各個階級,以及這些階級相互間的關係;這些階級所抱有的共同信仰……,它們的統治形式,尤其是它們的法律和習慣。”總而言之,密爾把社會形態的特點表述如下:“社會形態好像……生物體內的各個時期,它們不是一個或少數幾個器官或機能的狀況,而是整個有機體的狀況。” 正是這種整體主義使歷史決定論完全不同於漸進技術,並使它有可能與整體主義的或鳥托邦的社會工程某些形式結成聯盟。 這當然是一個有些奇怪的聯盟;因為正像我們已經看到的(在15節),假使我們知道如何利用社會工程來按計劃創設社會建構的話,歷史決定論的方法與社會工程師或技術師的方法之間有著極其明確的區別。從歷史決定論的觀點來看,歷史決定論的方法與任何一種社會工程方法是根本對立的,這正像氣象學家的方法與造雨魔術師為方法根本對立一樣。因此,社會工程(甚至漸進方法)被歷史決定論者抨擊為烏托邦。儘管如此,我們卻發現歷史決定論往往與典型的整體主義的或烏托邦的社會工程的思想相聯合,例如:“新秩序的藍圖”或“中央計劃”的思想。 這種聯合的兩位典型代表人物就是柏拉圖和馬克思。柏拉圖是一個悲觀主義者,他相信所有的變化——或者幾乎所有的變化——都是衰敗;這是他的歷史發展規律。於是,他的烏托邦藍圖就要阻止一切變化。這是現在人們所說的“靜態”。反之,馬克思是一個樂觀主義者,他可能(象斯賓塞那樣)是一個歷史決定論道德學說的信徒。所以,他的烏托邦藍圖是屬於發展的或“動態的”藍圖,而不是一個被束縛住的社會。他預言並積極促進以達到理想烏托邦為最終目的的發展,在這個理想烏托邦中,沒有政治的或經濟的壓制:國家已經消亡,每個人按其能力而自由地合作,每個人的一切要求都得到滿足。 在歷史決定論和烏托邦主義的聯盟中,最有力的因素無疑在於它們都是整體主義的。歷史決定論關心發展,但並不是關心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發展,而是關心“整個社會”的發展;烏托邦工程也是整體主義的。二者都忽視了一個重要事實(我們將在下一節中提出的事實),即在這個意義上的“整體”絕不能成為科學研究的對象。二者都不滿足於“'漸進修補”和“摸索前進”。他們希望採取更激烈的方法。歷史決定論者和烏托邦主義者似乎都對改變社會環境的經驗(這是一個很可怕的、有時被描述為“社會崩潰”的經驗)。有極深的印象,有時甚至為此而深感不安。於是,他們兩方都試圖使這種變化合理化,其一是對社會發展作出預言,另一是力言這種變革必須加以嚴格而全面的控制,甚至應把它完全阻止住。控制必須是全面的,因為,在社會生活中如果有任何一個部分沒有加以全面的控制,那就有可能隱藏著釀成意外變化的危險力量。 歷史決定論者和烏托邦主義者之間的另一個聯繫,在於二者都相信他們的目的並不是選擇問題或道義決斷,相信他們可以在自己的研究領域中用科學的方法來發現他們的目的。 (在這裡,他們與漸進技術師或工程師不同,正如他們與自然科學工程師不同一樣。)歷史決定論者和烏托邦主義者都相信他們能夠發現“社會”的真正目的;例如,判定社會的歷史趨勢,或斷定“他們那個時期的需要”,從而發現社會的真正目的。這樣,他們就傾向於採取某種歷史決定論的道德學說(見第18節)。絕非偶然的是,提倡烏托邦“計劃”的作者,多半都告訴我們,計劃簡直是不可避免的。因為歷史正沿著一定的方向前進,我們必須計劃,不管我們是否願意。 這些作者以歷史決定論這種腔調來指責他們的反對者智力愚鈍,並認為他們的主要任務在於“推翻陳舊的思想習慣,發現理解變化著的世界的新鑰匙。”他們斷言,社會變化的趨勢是“不能成功地加以影響或偏移的,除非我們放棄漸進的方法或“摸索前進的精神”。然而,我們也可以提出疑問,那種新的“計劃層次的思想”是否象所說的那麼新穎,因為整體主義具有自從柏拉圖以來就有的相當古老的思想的特點。我個人認為,我們還可以找到一個很好的例子來說明,整體主義的思想方法(不管是關於“社會”還是關於“自然界”)絕不代表思想發展的高水平或新階段,而是前科學時期的特徵。 23.對整體主義的批評 我已表明了自己的傾向,概述了我的批評所根據的觀點以及漸進方法同整體主義和烏托邦主義之間的對立,我現在就要進行我的主要任務,即對歷史決定論作一番考察。我從簡略地批評整體主義開始,事實表明整體主義是要加以評擊的歷史決定論的最關鍵性的論點之一。 在近代的整體主義著作中,“整體”這個詞的用法極其含混。它通常指(a)一個事物的全部性質或方面的總和,特別是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全部聯繫的總和。 (b)該事物的某些特殊性質或方面使該事物表現為一個有機的結構而不是一個“純粹的堆積”。 (b)意義的整體已成為科學研究的對象,特別是心理學中的所謂格式塔(Gestalt)學派的研究對象;我們確實沒有理由不去研究結構的規律性(例如對稱性)等方面,這些規律性可以在一些事物例如有機體,電場或機器中被發現。格式塔學說認為,具有這類結構的事物,可以說不僅僅是集合——“不僅僅是它們各部分的總和”。 格式塔學說的任何例子都可以表明,(b)意義的整體同(a)意義的整體大不相同。格式塔學說認為,如果我們考慮到樂曲的旋律不僅僅是單個音響的單純集合或連續,那麼我們選擇出來加以考慮的只是這種音響接續的各個方面中的一個方面。這個方面可以和其他方面明顯區別開來,例如這些音響的第一個絕對音高或這些音響的平均絕對音強。還有其它的格式塔方面比旋律的這些方面更抽象,例如,旋律的節奏;因為我們在考慮節奏時,我們就忽略相對音高,雖然相對音高對旋律是重要的。由於這種選擇性,對一個格式塔的研究以及對任何(b)意義的整體的研究就截然不同於對總體(totality)的研究,即不同於對(a)意義的整體的研究。 事實上,(b)意義的整體是可以科學地加以研究的,但這個事實不能用來證明(a)意義的整體也可以科學地加以研究這個完全不同的主張。對後一個主張必須加以否定。如果我們要研究一個事物。我們就不得不選擇它的某些方面。我們不可能觀察或描述整個世界或整個自然界,事實上,甚至最小的整體都不能這樣來描述,因為一切描述必定都是有選擇的。我們甚至可以說,(a)意義的整體絕不是任何活動的對象,不論科學的活動或其他活動。如果我們把一個有機體拿到另一個地方,那麼我們就把它當作一個物體來看待,而對它的許多其他方面都沒有註意。如果我們把它殺了,那麼我們就破壞了它的某些性質,但並沒有破壞它的全部性質。事買上,我們不可能破壞它的全部性質及其各個部分之間的全部關係,即使我們把它壓碎或燒掉。 在全部的意義上,整體不能成為科學研究的對象,也不能成為其它活動例如控製或改造的對象,這種情況似乎是整體主義者所沒有註意到的,甚至承認科學通常就是選擇的人也沒有看到。他們確信科學能夠在整體上把握社會(在全部的意義上,因為他們所根據的是格式塔心理學以前的認識。他們相信,格式塔方法和(a)意義的社會整體方法包羅“一個時代的全部社會歷史事件的結構”)之間的區別,只是在於格式塔可以直接由直覺感知來把握,而社會整體則“太複雜而不能一下子理解”,“只有經過長期的思索,密切注意其中一切因素並加以比較和綜合才能逐漸理解。總而言之,整體主義者沒有看到,格式塔的感知同(a)意義的整體毫不相干,他們沒有看到一切知識,不管直覺的知識或推淪的知識都必定有抽象的方面,他們也沒有看到我們不可能把握“社會實在本身的具體結構”。既然他們看不到這一層,他們就堅持說,專家們對“細節”的研究必須用“合成的”或“綜合的”方法來補充,以便重新改造“整個過程”,他們斷言,“只要專家們不把他們的問題看作一個整體,社會學就會繼續忽視這個本質問題”。然而,整體主義的方法必然只是說說而已。他們對於整個具體社會狀況的科學描述從來沒有舉出一個例子。這樣的例子是舉不出來的,因為對所舉出的任何例子,我們都很容易指出它所忽略的方面,而那些方面在某種場合可能又是重要的。 整體主義者不但企圖用不可能的方法來研究我們的社會,而且還企圖把我們的社會作為一個整體來控制和改造。他們預言:“國家的權力必須擴大,直到它和社會幾乎合而為一為止”。這句話所表達的直覺是夠清楚的。這就是極權主義的直覺。這個預言除了轉達這種直覺之外還會有什麼別的意思呢? “社會”這個詞當然包括一切社會關係,包括一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母子關係以及兒童福利官員和母子二者之間的關係等等。有許多理由說明控制所有或“幾乎”所有這些關係是不可能的,因為只要對社會關係進行新的控制,我們就創造了一大堆需要加以控制的新的社會關係。簡言之,這種不可能性是邏輯的不可能性。 (這種作法會導致無窮倒退;其情狀與研究整個社會的做法類似,因為對整個社會進行研究就得包括這種研究。)毫無疑問,烏托邦計劃正是想去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因為他們向我們所做出的保證之一,就是宣稱我們能夠“用較為實際的方法來造就人與人交往的形式”。當然沒有人懷疑,(b)意義的整體是可以造就、控製或改造的,但對於(a)意義的整體來說則不然;例如,我們可以創作出一個旋律;但這和全面控制的烏托邦夢想毫無共同之處。 關於烏托邦主義就說到這裡。就歷史決定論而論,這種主張也是沒有希望的。歷史決定論的整體主義者常常含蓄地斷言,歷史方法適合於研究在“總體”意義上的整體。但這一斷言是由於一種誤解而來。它把兩種觀點混為一談,其一是正確的觀點,即認為歷史與理論科學相反,它的興趣在於具體的個別事件和個別的人,而不在於抽象的普遍規律,其二是錯誤的觀點,即認為歷史所關心的“具體的”個人可以視為(a)意義的“具體的”整體。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歷史和其他學科一樣,只能研究對像中被選定的那些有興趣方面。他們錯誤地認為可以有整體主義意義上的歷史,即表示“整個社會有機體”或“一“個時代的全部社會歷史事件”的“社會形態”的歷史。這個思想來源於把人類歷史看作一個廣闊的發展長河這個直觀看法。但這樣的歷史是無法寫出來的。每一部寫成文字的歷史都是這個“全部”發展的某些狹小的方面的歷史,總是很不完全的歷史,甚至是被選擇出來的那個特殊的、不完全的方面的歷史。 烏托邦主義和歷史決定論的整體主義傾向在如下有典型性的命題上是一致的:“我們決沒必要從整體上確定和指揮整個自然界,這與我們今天不得不從整體上探討我們的社會有所不同。所以我們決沒必要深入到歷史和自然界的各個領域的結構中去。人類是要……調整全部社會生活的,儘管人類尚未創造出另一個大自然………”這個命題表現出一種錯誤的想法,認為如果我們象整體主義者那樣有意去“完全地研究整個自然界,,,那麼採取歷史方法將大有幫助。但是,自然科學,例如地理學也採取了這種方法,但遠遠沒有掌握他們課題的“整個系統”。這個命題也表明如下的錯誤想法:認為我們有可能“確定”或“指揮”或“調整”或“創造”(a)意義的整體。說我們絕沒必要確定和指揮整個自然界”這句話,當然是對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們甚至不能確定和指揮這個“整體”中的一個實際裝置。這類事情是不可能做到的。這是烏托邦的夢想或誤解。對我們來說,我們現在不得不去做邏輯上不可能的事情,即去確定和指揮整個社會系統,去調整全部社會生活,這不過是用所謂“歷史的力量”和“未來的發展”使烏托邦計劃成為不可避免之類的話來恐嚇我們罷了。 順便一提,所引用的命題是有意思的,因為它承認一個極其重要的事實:在自然科學中不存在整體主義工程或相應的“科學”的類似情況。所以,進行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類比對澄清這個問題肯定是有幫助的。 這就是整體主義的邏輯狀況,他們鼓勵我們在這種基礎上建立了一個新世界。 最後,對意義(b)的整體也批評幾句,儘管我承認其科學地位。不必重複我所說過的話,但我必須指出,說整體不僅僅是其部分的總和這句話,既是平凡的真理;但又是意義含混的,這似乎不大為人所認識。甚至一個盤子上的三個蘋果也不是“純粹的總和”,因為它們之間必定有某些關係(最大的那個蘋果可能在或可能不在另外兩個蘋果之間等等)。這些關係並不是從有三個蘋果這一事實得出,但可以科學地加以研究。還有,大肆宣傳的所謂“原子論”和“格式塔”之間的對立是毫無根據的,至少就原子物理學而論。因為原子物理學並非僅僅是“總計”它的基本粒“子,而是從一個與意義(b)的整體顯然有關的觀點來研究粒子系統的。 大多數的格式塔理論家顯然都願意說,如下兩種情況是存在的:其一是看不出有任何秩序的那些“堆積”,另一是可以發現有某種秩序或對稱性或規律性或系統或結構方案的“整體”。因此,諸如“有機體是整體”這樣的話就成為很一般的命題,意思是在一個有機體中我們能夠發現某種秩序。此外,所謂“堆積”也總有格式塔的方面,例如經常引用的電場(請想一下一堆石子在其壓力增加時的規律性)。因此,這個區分不只是平凡,同時又是極其含混;它不能應用於各種不同的事物,而只能用於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 24.整體主義關於社會實驗的理論 整體主義思想對歷史決定論關於社會實驗的理論具有特別有害的影響(上面第2節有所論述)。雖然漸進技術師會同意歷史決定論如下觀點,大規模的或整個社會的實驗即使確有可能,對科學的目的也是極不合適的。漸進技術師將同歷史決定論和烏托邦主義一樣明確否定如下假定:社會實驗要切合實際就必須具有改造整個社會的烏托邦企圖的特徵。 我們不妨先討論與烏托邦綱領明顯對立的觀點,即我們沒有從事這種實驗所必需的經驗知識,並提出我們的批評。自然科學工程師的藍圖是以實驗技術為基礎的,他的活動所依據的全部原則都受到實驗的檢驗。但是,社會工程師的整體主義藍圖卻不是以任何類似的實際經驗為基礎的。因此,所謂自然科學工程與整體主義社會工程相類似的說法不能成立;把整體主義計劃稱為“烏托邦”是正確的,因為它的計劃根本沒有科學根據。 面對這樣的批評,烏托邦工程師很可能會承認需要實踐經驗和實驗技術。但是他會宣稱,假如我們不去進行社會實驗,或者不去進行在他看來與此相仿的事情,不去進行整體主義工程,那麼,我們就決不會知道這些事情。他會爭辯說,不管我們有多少知識,我們也必須利用我們的知識去做。如果說我們現在有設計飛機的知識,那隻是因為沒有這種知識的先驅者敢於設計飛機並把它試制出來。因此,烏托邦主義者會爭辯說,他所提倡的整體主義方法不過是應用於社會的實驗方法。因為,他同歷史決定論者一樣認為,小規模的實驗,例如在一個工廠,一個村莊或一個地區進行的社會主義試驗,是無濟於事的:這種孤立的“魯賓遜式的試驗”不能使我們了解“大社會”的現代社會生活。這些試驗應獲得“烏托邦”的綽號——在(馬克思主義的)意義上,這個詞意味著無視歷史趨勢。 (在這裡,其含義就是無視社會生活日益相互依賴的趨勢。) 我們看到,烏托邦主義和歷史決定論都持這樣一個觀點,即認為社會實驗(假如有這樣的事情的話),只有以整體主義的規律來進行才有價值。這種普遍抱有的偏見包含著一種信念,即認為我們沒有多少可能在社會領域中實行“有計劃的實驗”,而且考慮到迄今在社會領域中所進行的“機遇實驗”的結果,我們不得不把注意力轉向歷史。 我對這個觀點有兩點反對意見:(a)它忽略了對於一切社會知識,包括前科學的和科學的知識都至為重要的漸進實驗。 (b)整體主義實驗不可能對我們的實驗知識有較大的幫助;它們只能在與“其結果未知的行為”同義的情況下稱為“實驗”,但這個詞通常用來表示把結果和所預期的結果相比較的一種獲得知識的方法,在這個意義上,整體主義實驗就不能被稱為“實驗”。 關於(a),可以指出,整體主義關於社會實驗的觀點尚未解釋我們有著許多關於社會生活隨實驗知識這一個事實。有經驗的和無經驗的實業家、組織者、政治家或將軍等,是不相同的;他們的不同表現在社會經驗上:而經驗的獲得不僅通過觀察,或對他們所觀察的事物深入思考,而且要靠為達到某種實際目的而付出努力。必須承認用這種方法所取得的知識通常屬於前科學的類型,因此它與其說是從精心設計的科學試驗中所獲得的知識,不如說是從偶然觀察中所獲得的知識;但是,沒有理由否認這種知識是基於實驗而不僅僅基於觀察。一個雜貨商人開一家新商店就是進行著一種社會實驗;甚至一個在劇場門前排隊的人也會獲得實驗性的技術知識,他可以在下次排隊時利用這一知識來定座位,而這只是一種社會實驗。我們不應忘記,只有實際的嘗試才使市場上的賣主和買主認識到價格會隨供應的增加而降低,並隨需求的增加而升高。 規模稍大的漸進實驗的例子是壟斷者決定改變他的產品價格,私人的或公家的保險公司開辦新的健康保險或職業保險業務,或設立新的銷售稅,或實行反對經濟周期的政策。所有這些實驗都是著眼於實踐的目的,而不是著眼於科學的目的來進行的;某些大公司所進行的實驗則是特意為增長他們的市場知識(當然是為了以後增加利潤)而不是為了馬上增加利潤。這和自然工程以及前科學方法的情形十分相似。我們的技術知識,例如造船或航海方面的知識,最早是通過前科學的方法獲得的。看來,我們沒有理由說這些方法不必加以改進井最終讓位給較注重科學的技術;這就是說,讓位給以批判性思維和以實驗為基礎並朝著同一方向的較為系統的方法。 按這種漸進觀點,在前科學方法與科學實驗方法之間並無明確的界限,儘管日益自覺運用科學的(即批判的)方法是非常重要的。從根本上說,兩種方法都可以說成是運用。我們做試驗,即我們不僅僅記錄我們的觀察結果,而是主動地試圖去解決某個多少實際的和明確的問題。當且僅當我們準備從我們的錯誤中學習,認識到我們的錯誤並批判地加以利用,而不是固執地堅持錯誤,我們就會取得進步。雖然這個分析聽起來很平常,但我相信,它說明了一切經驗科學的方法,這種方法越來越具有科學的特徵,我們越自由而自覺地準備去冒試驗的風險,我們就越能夠以批判的眼光去找出我們總是犯的錯誤,這個公式不僅包含實驗的方法,也包含理論與試驗之間的聯繫。一切理論都是嘗試,都是試驗性的假說,它們是否成立都要經過檢驗,而一切實驗的確認則不過是以批判精神進行試驗的結果,為努力發現我們理論的錯誤而進行試驗的結果。 對於漸進技術師或工程師來說,這些觀點意味著:如果他希望在社會和政法的研究中採用科學方法,那麼,最必要的是採取一種批判的態度,並且認識到做嘗試和犯錯誤都是免不了的。他不僅必須學會預料到會出錯,而且必須有意識地去尋找錯誤之所在。我們所有的人都有自認一貫正確的違反科學的弱點,而這個弱點似乎在職業的或業餘的政治家當中尤其普遍。然而,在政治學中應用某種科學方法的唯一途徑就是首先認定,有政治運動就會有缺點,就會出現不希望有的結果。警惕這些錯誤,找出它們,把它們公開出來,進行分析,並從這些錯誤中學習,這是一個有科學眼光的政治家和政治科學家所必須做的。政治學中的科學方法意味著那種確信我們沒有犯任何錯誤,無視錯誤,掩飾錯誤,或把錯誤歸罪於人的偉大藝術讓位給另一種更偉大的藝術——為錯誤承擔責任,力圖從錯誤中學習並應用這一知識避免將來犯錯誤。 現在我們轉到(b),即對那種認為我們能夠從整體主義的實驗中學習,或者更確切他說,認為我們能夠從以整體主義夢想為目的所實行的大規模措施中學習的論點給予批評(因為,正如我在前一節裡所表明的,整體主義的實驗在其極端的意義上是要重新建造“整個社會”,這在邏輯上是不可能的)。我們的主要論點很簡單,這就是:對我們自己的錯誤採取批判的態度確實非常困難,而我們對自己所採取的涉及許多人的生命的行動始終採取批判的態度就必定幾乎不可能。換句話說,從重大的錯誤中學習是很難的。 其中的原因有二,它們既是技術上的,又是道德上的。既然在一個時期裡做那麼多的事情,那就不可能指出哪一種措施應對某一個結果負責,或者更確切他說,假使我們把某一特定結果歸因於某一特定的措施,我們也只能以從前所取得的某種理論知識為根據,而不能從該整體主義實驗中知道。這種實驗不能幫助我們把特定的結果歸因於特定的措施;我們所能做到的只是把“總的結果”歸因於它;而且,不論這可能意味著什麼,要評論它確實很困難。即使盡最大的努力對這些結果提出結構完善的、獨立的批判性陳述,也不能證明能夠成立。況且,進行這種努力的機會是微乎其微的,相反,對整體主義計劃及其結果的自由討論很可能是不被容忍的。原因是實施極大規模計劃的嘗試是一件使許多人至少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感到十分不便的事情。因此,總會出現反對和抱怨的傾向。對於許多抱怨,烏托邦工程師如果還想繼續幹下去,那就只好充耳不聞。事實上,壓制不合理的反對意見是他的工作的一部份,但他必定也不斷地壓制合理的批評。光是對不滿言論進行限制這個事實,就會使最熱烈的滿意言論變得毫無意義。因此,這就很難確認各個公民對這個計劃如何反應等事實,而沒有這些事實,就不可能有科學的批評。 然而,把整體主義計劃與科學方法結合起來的困難,比我們迄今所表明的還要嚴重得多。整體主義計劃者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權力集中是容易的,但是把分散在許多人頭腦中的知識集中起來是不可能的,可是這種集中對於明智地運用中央集權是必要的。這一事實具有深遠的意義,既然不能確定在這麼多的人的頭腦中的想法,他就只好消除個人之間的差別而使自己的問題簡單化:他必須用教育和宣傳來控制和統一人們的興趣與信念。然而,這種試圖控制人們的精神的做法,勢必會毀掉髮現人們真正思想的最後的可能性,因為它顯然與思想自由,特別是批判思想的自由不相容。其結果,它必然毀掉知識;權力越大,知識的損失也越大。 (由此可以發現,政治權力與社會知識是玻爾所說的“互補的”。很可能這是對這個難以捉摸而又很時髦的詞的唯一清楚的說明。 所有這些話語只限於科學方法的問題。這些話無形中承認如下的重大假定:我們不必追問烏托邦計劃工程師心底里的仁慈心,總之他們至少有取得獨裁權力的權威。托尼(Towney)對馬丁.路德和他的時代的討論得出瞭如下的結論:“儘管不相信有獨角獸和火怪,但馬基雅維里(Machiavelli)和亨利八世的時代仍為崇拜那個稀有怪物——害怕上帝的君主的盲信找到了支持。”這裡是用“害怕上帝的君主”替換了“獨角獸和火怪”,把這兩個名稱替換為兩個較明顯的現代對應物,把“害怕上帝的君主”替換為,'仁慈的計劃權威”。於是,我們就有了關於我們時代的盲信的描述。在這裡,我將不反駁這種盲信。然而,我們可以說,即使有權勢的計劃者有著無限的、始終如一的仁慈,我們的分析也會表明,他們絕不可能得知他們的措施的結果是否與他們的良好願望相符合。 我不相信能對漸進方法提出適當批評。這個方法尤其可以用來找尋和克服最嚴重和最迫切的社會弊病,但不是去尋求某種終極的善並為之奮鬥(這是整體主義所要做的)。採取有步驟的措施來反對某些錯事,反對不公正或剝削等具體情況,反對可以避免的苦難(例如貧困和失業),與試圖實現一個遙遠的理想社會藍圖截然不同。成功或失敗的鑑定是比較容易的,沒有內在的理由說這種方法會導致權力集中和壓制批評。反對具體的錯誤和具體的危險比起力圖實現計劃者認為十分理想的烏托邦來,更能得到絕大多數人的支持。這也許能夠說明如下事實:在反侵略的民主國家裡,必要的長遠措施(這些措施可能帶有整體主義計劃的性質),會獲得充分的支持,而無需壓制公眾的批評,然而,在準備發動進攻或侵略戰爭的國家裡,公眾的批評總是受到壓制,甚至為了動員公眾的支持,硬把侵略說成自衛。 現在我們回到烏托邦主義者的論點,他說自己的方法是應用於社會學領域的真正的實驗方法。我認為這個論點已被我們的批評所駁倒。這一點可以用自然工程與整體主義工程之間的類比作進一步的說明。可以認為,機器可惜助藍圖成功地設計出來,不僅如此,甚至生產機器的整個工廠也可以藉助藍圖成功地設計出來。這一切之所以可能,只是因為事先已進行過許許多多的漸進實驗。每一台機器都是許許多多的小改進的結果。每個模型必須經過反复實驗,經過無數次的小調整而“發展”起來的。生產廠的計劃也是如此。顯然,整體主義計劃之所以能夠成功,僅僅因為我們已經犯過各種各樣的小錯誤,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我們有理由設想它會導致大錯誤。 於是,自然工程和社會工程之間的類比,深究起來,不利於整體主義的社會工程師,而有利於漸進的社會工程師。包含這個類比的“社會工程”這個詞已被烏托邦主義者毫無理由地盜用了。 至此,我結束我對烏托邦主義的批評,並將集中抨擊它的同盟——歷史決定論。我相信我已經對歷史決定論者關於社會實驗的論點給出了充分的回答,而只剩下如下的論點:說什麼社會實驗是無用的,因為在完全相同的條件下進行重複的實驗是不可能的,我們現在就對這個論點加以考察。 25.實驗條件的可變性 歷史決定論者爭辯說,實驗的方法不能應用於社會科學,因為在社會科學領域裡,我們不能隨意再現完全相同的實驗條件。這使我們稍為接觸到歷史決定論觀點的核心。我承認,這個主張是有點根據的,因為在社會科學方法與自然科學方法之間無疑是有些不同的。然而,我還是認為,歷史決定論的主張是基於對物理實驗方法的嚴重誤解。 讓我們先來考察這些方法。任何一位實驗物理學家都知道在看來完全相同的條件下會發生極不相同的情況。兩條電線,乍看起來完全相同,但是如果在一台電器設備中加以互換,就會有極不相同的結果。在更精細的檢查下(例如通過顯微鏡),我們就會發現它們並不像原來所設想的那樣相似。但是要察覺到導致不同結果的兩個實驗的條件之間的差別,確實往往是很困難的。需要進行長期的實驗研究和理論研究才能找到究竟哪種相似性是相關的,以及其間相似到何種程度才是足夠的。我們必須進行這種研究,然後才能確知實驗所要求的相似條件,甚至才能知道在這種情形下“相似條件”是什麼意思。儘管如此,實驗的方法在任何時候仍然被採用。 因此我們可以說,什麼叫做“相似條件”這個問題,取決於實驗的種類,並且只能運用實驗來解答。被觀察到的異同無論怎樣顯著,先驗地判定其相異和相似,判定與再現實驗是否相關,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必須讓實驗方法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嚴格相似的說法是針對排除乾擾作用的人工隔離實驗這個議論紛紛的問題而提出來的。很明顯,我們不能使一個裝置與一切影響相隔離,例如,我們不可能先驗地知道各個行星或月亮的位置對一項物理實驗的影響究竟是值得考慮還是可以忽略。我們只能從實驗的結果或者從經過實驗檢驗的理論中知道究竟哪種人工隔離是必需的。 歷史決定論的論點認為,社會實驗受到社會條件的可變性的致命限制,特別是受到歷史發展所引起的變化的致命限制:鑑於這些考慮,歷史決定論的這一論點缺少說服力。事實上,歷史決定論者十分注重的顯著的區別,即各個歷史時期的一般條件之間的區別,不一定給社會科學造成特殊的困難。可以承認,假如我們突然被轉移到另外一個歷史時期中去,我們可能發現,我們進行的漸進實驗所產生的許許多多社會期望全部落空了。換句話說,實驗可能導致預想不到的結果。然而,正是實驗使我們發現社會條件的變化。實驗會告訴我們,一定的社會條件是隨著歷史時期的改變而改變的;就像實驗告訴物理學家開水的溫度是隨著地理位置的不同而不同一樣。換句話說,關於各個歷史時期之間的區別的學說,不會使社會試驗成為不可能,而僅僅是一種設想的表述,即認為我們如果轉入另一個時期,我們還會繼續進行漸進的實驗,只是會達到意料不到的或失望的結果。事實上,如果我們知道對不同的歷史時期要採取不同的看法的話,那麼,這也是來自我們在想像中所進行的實驗。歷史學家在解釋某些記載時碰到困難,或者他們發現一些事實表明他們的前輩曾錯誤地解釋某個歷史證據。這些歷史解釋的困難是歷史決定論者心目中的歷史變化的唯一證據。然而,這些困難只不過是在我們的思想實驗中預期的結果和實際的結果之間的矛盾罷了。正是這些意料不到的、令人失望的結果,借助反複試驗法,提高了我們解釋新遇到的社會條件的能力。我們在歷史解釋中通過思考實驗所取得的東西,已經由人類學者在實際領域的努力中取得了。現代的研究工作者們已成功地使他們的期望切合於石器時代那麼遙遠的條件,他們的成功歸功於漸進的實驗。 有些歷史決定論者不相信這種成功調整的可能性;他們甚至為了捍衛社會實驗無用論而反駁說,如果回到遙遠的歷史時期去,那麼落空的社會實驗就會多得多。他們認為,我們不可能使我們的思想習慣,特別是我們分析社會事件的習慣,來適應那些難以理解的條件。我認為這些擔心在某種程度上是歷史決定論者神經過敏——對社會變化的重要性著了迷;但我又必須承認克服這些先驗的擔心是困難的。畢竟,使自己適應新環境的能力,是因人而異的;我們似乎沒有理由期望歷史決定論者(他持有這種失敗主義的觀點)能夠成功地使自己的思想切合於社會環境的變化。再者,問題還有賴於新環境的特點。不能排除社會研究者在他還沒有通過反複試驗成功地使自己適應於人吃人的習慣之前就被人吃悼的可能性,同樣也不能排除在“計劃社會”中他的研究以自己被關入集中營而告終的可能性。然而,類似的說法在自然科學領域中也是成立的。在許多情況中,自然條件是主要的,這使自然科學家沒有多少機會通過反複試驗來使自己適應這些條件。 總之,似乎沒有什麼根據支持歷史決定論者的似是而非的論斷,說歷史條件的可變性使實驗方法不能應用於社會問題,說社會的研究在這一點上根本不同於自然科學的研究。至於我們承認社會學家實際上難以隨意選擇和改變他的實驗條件,那是不同的問題。自然科學家的處境要好一些,但他有時也碰到類似的困難。在變動的引力場或者在極高或極低的溫度條件下進行實驗的可能性是十分有限的。但是我們千萬不能忘記,今天向自然科學家提供的許多可能性,在不久之前還是行不通的,這不是因為自然界的困難,而是由於社會的困難,即因為我們不曾準備花錢去研究。然而事實上,現在許多自然科學的研究能夠在不需要多大改善實驗條件下進行,而社會科學家的處境則全不同,社會科學家極想做的許多實驗在今後很長的時期內仍然是一些夢想,儘管它們不是烏托邦的實驗而是漸進的實驗。事實上,他不得不常常依靠在頭腦中進行的實驗,依靠在從科學的觀點看來尚待大大改進的條件下對政治措施進行分析。 26.概括局限於時期嗎? 我先討論社會實驗的問題,然後才詳細討論社會學的規律、理論、假說或“概括”。這並不意味著我認為觀察與實驗在某種意義上在邏輯上先於理論。相反,我認為理論先於觀察,也先於實驗,因為觀察與實驗只有與理論問題相聯繫時才有意義。而且,我們必須首先有了問題,然後才能希望觀察和實驗能幫助我們提出答案。或者,就反复嘗試法來說,實驗必定先於錯誤的出現;而且,我們知道(在24節),理論或假說是試驗性的,它是實驗中的一部分,而觀察與實驗由於表明理論在什麼地方出錯而幫助我們把它們淘汰。因此,我不相信“概括的方法”就是說我不相信科學開始於觀察並通過概括或歸納的過程從觀察得出科學的理論。我卻認為,觀察與實驗在幫助我們檢驗理論和淘汰經不住檢驗的理論方面所起的作用是比較有限的,儘管我們必須承認這個淘汰過程不僅僅核查理論思考,同時也促使理論思考再去嘗試,——往往是再犯錯誤,再次被新的觀察和實驗所駁倒。 在本節中,我將批評歷史決定論如下觀點:它認為社會學中一切概括的有效性,或者至少是最重要的概括的有效性,只局限於進行相關觀察的那個具體歷史時期之內。我沒有先討論所謂“概括方法”是否成立這個問題之前,就批評這個論點,儘管我相信這個問題並不成立:因為我認為,我無需表明這個方法無效就能把歷史決定論這個論點駁倒。所以,關於我對這個方法以及關於理論與實驗之間的一般聯繫的看法可以暫時擱置,我將在第28節中再提出來討論。 在我對歷史決定論者的論點進行批判時,我首先承認處在特定歷史時期的多數人都會錯誤地認為,他們在周圍所觀察到的規律性都是社會生活的普遍規律,因此對任何社會都適用。事實上,當我們在外國時,我們發現我們對待食物的習慣,我們的禮儀等等,並不是像我們天真地認為那樣是可以被接受的,這時我們才注意到我們抱有這些信念。顯然可以推知,我們有許多其他的概括,不管我們是否有意識地持有它們,都可能屬於這一類,它們可能尚未受到挑戰,因為我們不可能到另一個歷史時期中去。 (這一個推論是赫斯奧德提出的)換句話說,我們必須承認,在我們社會生活中,有許多規律性只是我們這個特定時期所特有的,但我們往往沒有看到這一局限性。因此,(特別是在社會急劇變化的時期)我們可能會遺憾地發現,我們過去所信賴的規律已失去其有效性了。 如果歷史決定論者的爭辯至此為止,那麼我只能指責他只在極平常的道理上做文章。可惜他斷定得還要多。他堅持說,情況所造成的困難不會在自然科學中出現;他還說,與自然科學相反,在社會科學中,我們決不能認為我們發現了真正的普遍規律,因為我們不可能知道它是否在過去總是成立的(因為我們的記載可能不充分),或者它是否將適用於未來。 與這一主張相反,我不認為所描述的境況都只是社會科學所特有,或者會引起特殊困難的。相反,我們的自然環境的變化顯然和我們的社會或歷史環境的變化一樣會使我們得出經驗。還有什麼能夠比日夜交替更明顯而又無人不知的規律性呢?然而,如果我們進入北極圈,它就被推翻。拿自然科學的經驗同社會科學的經驗相比較也許有些困難,但我認為這種被推翻的情況很可能和社會領域中出現的情況一樣令人吃驚。再舉一個例子,克里特島在1900年和三千年前的歷史社會環境之間的區別,很難說比克里特與格棱蘭在地理和自然環境方面的區別為大。我想,突然地、意料不到地從一個自然壞境轉到另一個環境中去,較之社會環境的相應改變更容易產生嚴重的後果。 我認為歷史決定論者顯然過高估計不同社會時期之間多少引人注意的區別的意義,而低估了科學發明的可能性。事實上,開普勒所發現的定律只對行星系統來說是有效的,但它們的有效性並不限於開普勒所居住和觀察的太陽系。牛頓也不必退到宇宙的某個部分,去觀察不受引力或其他力的影響的物體運動,以便了解慣性定律的重要性。在另一方面,即使在那個系統中沒有任何物體按慣性定律運動,這個定律在太陽系中也不會失去其重要意義。同樣,沒有理由認為我們不能創造對一切社會時期都屬重要的社會學理論。儘管各個時期之間有著顯著的區別。這並不表明我們不能發現這樣的規律,就像格棱蘭與克里特之間的顯著區別不能證明沒有適用於這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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