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和一個女性朋友參加宴會,會場全是生活優越的風雅之士。和我們交談的每個人,生活似乎都充滿樂趣。宴會之後,我問朋友:“黛安,今天宴會裡這麼多有趣的人,你最喜歡和誰談話?”
她不假思索地說:“哦,那還用說,當然是丹·史密斯。”
“他做什麼的?”我問她。
“嗯,我不知道。”
“他住在哪裡?”
“我不曉得。”
“那他的興趣是什麼?”
“我們沒談到他的興趣。”
“黛安,”我問她,“那你們到底聊了什麼?”
“大部分都在聊我囉!”
啊哈!我對自己說,黛安剛和一個天生贏家交過手。
後來,我總算有榮幸見到這位高手,丹·史密斯。那是在幾個月之後。由於黛安忽略了他的生活,更加激起我的好奇心,我決心要挖出細節。結果,原來丹住在巴黎,在法國南部有間海邊別墅,阿爾卑斯山也有個度假屋。他常常到世界各地,替金字塔或其他古蹟策劃聲光錶演。他很熱衷攀岩和潛水。這個人的生活夠有趣了吧?可是丹在遇到黛安時,卻完全不談自己。
我告訴丹,黛安很高興認識他,不過卻不了解他的生活。丹回答:“每次我認識別人,問問他們的生活,總是有所學習。所以我總把聚光燈轉到別人身上。”真正有自信的人,都是這種作風。他們知道,聽比說更有收穫。顯然,他們也很有本事擄獲說話人的心。
幾個月前,在一個演講人會議中,我和我的同業,布萊恩·崔西聊天。布萊恩的工作是訓練頂級業務人員。他告訴學生,巨大的聚光燈照在商品上,還不如照在客戶身上有用。業務人員將聚光燈打在客戶身上的那一刻,生意可能就成交了。
各位業務人員,這個技巧對你們特別有用。記住,你的旋轉式聚光燈別照自己,偶爾可以照照商品,不過大部分的光線要對准你的買家。這比拼命推銷自己或推銷產品還有用。
初識某人時,假想你們之間有個巨型的旋轉式聚光燈。你講話的時候,聚光燈就會照著你。新朋友一開口,燈就照著他。如果聚光燈的光線夠強,對方會看不見一個事實,就是你幾乎沒談過自己。聚光燈照你的時間愈短,對方就會覺得你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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