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帝國的終結

第31章 五、變法與動亂

帝國的終結 易中天 3938 2018-03-16
毫無疑問,帝國歷史上也有勇於負責和試圖改革的人,比如王安石。 王安石的"熙寧變法",是帝國歷史上多次變法中最具典型意義的一次。說它最具典型意義,不僅因為這次變法決心大(皇帝和宰相意向高度一致),力度大(專門設立了變法領導機構"制置三司條例司") ,爭議大(從北宋神宗朝一直爭論到南宋高宗朝),影響大(論述歷代變法者均首推此次),還因為它發生在王朝和帝國歷史的關鍵時期。此次變法,大約始於宋神宗熙寧二年(公元1069 年),終於宋哲宗元祐元年(公元1086 年)。這時,全部帝國史(公元前221 年至公元1911 年)剛好過去一多半,北宋王朝(公元960 年至1279 年)則過去了一大半,正處在"盛極而衰"的岔路口上。因此,這次變法的成敗,將意味著一個歷史問題的解答:集權王朝究竟有沒有可能通過自身的變革避免走向衰落和滅亡?帝國製度也究竟有沒有可能擺脫治亂循環改朝換代的規律和宿命?

這可真是性命攸關。 在這個關鍵時刻,王安石表現出難得的智慧和驚人的勇氣。在經過深思熟慮和小範圍的試驗後,他毅然上書,力主變法,並提出了具體的方案和主張。這就是後來陸續頒布並實行的青苗、免稅、方田、保甲等八項新法。只要不帶任何偏見,就不難看出,這些新法如果能夠不走樣地得到實施,大宋王朝是有可能重新振作的。何況王安石的運氣也很好,他遇到了剛剛登極的宋神宗。那時神宗年方二十,正是希望能夠大有作為的年齡。少年天子,風華正茂,豈容朝廷萎靡不振,要員暮氣沉沉,國家貧弱疲軟?一個是志向不凡,血氣方剛;一個是堅忍不拔,銳意革新。君臣風雲際會,一拍即合。於是一場關乎國運興衰、民心順逆的重大改革運動便在全國鋪開。

然而結果卻令宋神宗和王安石大跌眼鏡。新法實行以後,不但朝廷重臣(如司馬光等)群起而攻之,而且舉國上下怨聲載道,民怨沸騰,甚至發生了東明縣農民一千多人集體進京上訪,在王安石住宅前鬧事的事情。就連一個被王安石獎掖提拔的小官鄭俠也忍無可忍,在熙寧七年(公元1074 年)四月畫了一張《 流民圖》 進呈天子御覽,懇請皇上罷廢害民之法,"延萬姓垂死之命", 而且揚言,廢除新法後如十日之內天不下雨(其時全國已大旱達十個月之久),請斬臣首於宣德門外,以正欺君之罪。面對如此嚴峻的局面,神宗不得不下詔暫停新法。據說,詔書一下,便天降大雨,旱情立解。 這當然未免太有戲劇性,因此只能視為小說家言,姑妄聽之。但王安石變法的不得人心卻是事實,最後背著擾民和聚斂的惡名走向慘敗也是必然。宋神宗和王安石去世後(公元1085 年和1086 年)沒多久,就發生了"靖康之難"(公元1127 年初),正所謂"宋人議論未定,金人兵已過河"。從熙寧變法,到北宋亡國,前前後後也不過五六十年光景。我們當然不能說北宋王朝是王安石搞垮的,但變法加速了王朝的覆滅,恐怕也是事實。

那麼,難道是新法真有問題? 應該說,王安石實行的新政無一不是出自良好的願望,許多政策都兼顧了國家和民眾的利益,甚至是很替農民作想的。比如"青苗法"就是。 "青苗法"的精神是"摧兼併,濟貧乏",意在免除農民所受的高利貸盤剝。具體的做法,是每年青黃不接時,由官府向農民貸款,秋後再連本帶息一併歸還。利息自然是很低的,農民負擔得起。所借原本庫中陳糧,國家負擔不重。官府借出餘糧,可解農民燃眉之急;秋後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國庫之資。這難道不是兩全其美?難怪王安石會誇下海口:我不用增加賦稅也能增加國庫收入。 但是實際操作下來的結果卻極其可怕:國家規定的、充分考慮了農民利益的低息貸款,變成了一種官府壟斷的高利貸。利息之高,竟達到原先設定的三十五倍!更可怕的是,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給全國各地都下達了貸款指標,規定各州各縣每年必須貸出多少。這樣一來,地方官就只好硬性攤派了。當然,層層攤派的同時,還照例有層層加碼。於是,不但貧下中農,就連富裕中農和富農、地主,也得"奉旨貸款"。結果是,老百姓增加了負擔,地方官增加了收入。而且,他們的尋租又多了一個旗號,可以假改革之名行腐敗之實了。

問題在於王安石並沒有錯。第一,他的動機是好的,出發點也是對的;第二,他的方案原本是可行的,而且在? ? ?縣試行時效果良好;第三,他不全面鋪開,不下達指標也是不行的。不全面鋪開,變法就是紙上談兵;不下達指標,官員就會置若閣聞;而一旦全面鋪開,並下達指標,新政就會南轅北轍,面目全非!那麼,地方官不從中盤剝不行嗎?不行,其原因已如前章所述。把地方官統統除名也不管用,除非不要官僚集團,這當然也辦不到。在這一點上,無論王安石,還是司馬光,都沒有什麼好辦法。 大宋王朝是這樣,其他王朝又何嘗不是這樣?熙寧變法如此,其他變法又何嘗不是如此?唐德宗推行"兩稅法",規定按財產收稅,不按人頭徵賦。除土地稅外,其餘租庸雜徭一律免去。這原本是為了抑制豪強,保護小民。然而結果卻是小民叫苦不迭,官員大發橫財。因為兩稅法實行後,流通減少,物價下跌,朝廷不得不改徵實物,地方官員便趁機加收耗羨,由規定的百分之二加到百分之十,倒霉的還是老百姓。張居正的"一條鞭法"亦然。一條鞭法將田賦力役合而為一,按畝計數,以銀納稅,簡化了手續,明確了任務。然而具體執行過程中卻往往是巧立名目,鞭外加鞭(類似於稅外加費),某些地方收取的手續費竟超過正供的一倍以上。這可真是你不改革我還好,你越改革我越糟。審諸歷代變法,概莫能外。

這說明什麼呢?說明王朝已走投無路,帝國已病入膏盲。正因為走投無路,才必須殺出一條血路。從這個角度講,王安石他們是對的。同樣,正因為病人膏育,所以不能亂下猛藥,只能慢慢溫補,不能動大手術,只能保守療法。從這個角度講,司馬光他們是對的。但不管誰是誰非,變法卻總歸是要失敗的。因為這不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是一個實踐問題。 變法失敗的後果極為嚴重,因為它意味著王朝根本就沒有可能通過自身的變革,來自強自救。要知道,王安石的變法,完全是為了維護和鞏固王朝的統治,完全沒有觸及帝國製度的根本和要害,而且得到了帝國最高統治者的支持和讚許。這樣一種改革尚且不能成功,就再清楚不過地說明了帝國製度是如何的無藥可救。

其實並不需要什麼宏大的歷史觀,就不難看出問題的嚴重性。我們知道,作為一個農業民族,中國人一般是不太喜歡什麼標新立異、變化多端的。因為對於農業生產來說,最好是風調雨順,天下太平,大家都按既定方針辦,誰也不要折騰誰,更不能全國都種試驗田。同樣,治理一個超級大帝國,也最好是循規蹈矩,按部就班,保持穩定,不要心血來潮就搞運動。老子早就說過:"治大國若烹小鮮。"(《 老子》 第六十章)。小鮮就是小魚小蝦。烹小鮮如不斷翻炒,就一塌糊塗;治大國如頻繁運動,就民不聊生。所以韓非子說絕不能頻繁變法,因為"烹小鮮而數撓之,則賊其澤;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民苦之"(《 韓非子·解老》 )。能夠不變,最好別動。

當然,完全不變也不可能,事實上歷朝歷代也都在變。但即便要變法,也只能文火慢熬,不能大張旗鼓;只能循序漸進,不能急於求成。而且,只要能夠維持,則能不變法就不變。事實上如果真能如此,倒也不錯。問題是由於帝國的惰性,循序漸進往往等於紋絲不動,文火慢熬則往往等於一潭死水。結果是積重難返,變也不是,不變也不是。變則千頭萬緒,不變則問題成堆,慢慢變又時不我待。因此,當一個王朝下定決心厲行變法時,那就多半是非變不可了。非變不可而又不能成功,後果之嚴重也就不言而喻——王朝失去自我調節的最後一個機會。求治不得,只有動亂。宋徽宗宣和元年(公元1119 年,即王安石變法失敗後三十三年),鄆州宋江反;宣和二年(公元1120 年),睦州方臘反;宣和五年(公元1123 年),河北、京東張迪等人又反。農民起義此起彼伏,席捲全國。

動亂也是逼出來的。因為對於一介草民而言,造反起義的風險實在太大,成本也實在太高。它付出的,可能會是整個家族的血的代價。皇帝再昏饋,官府再無能,朝廷再軟弱,在這個問題上也不會含糊,動起刀來也絕不會手軟;而民眾要和朝廷作對,也多半都是以卵擊石螳臂擋車。所以,不到萬般無奈,草民們都不會輕易言反。但如果他們的活路全被堵死,那麼,賬就是另外一種算法了:束手待斃,坐等死亡,是死;揭竿而起,戰死沙場,也是死。前一種選擇必死無疑,後一種則不一定,因為還有戰勝的可能。而且,一旦奪取全國政權,那紅利可就大得嚇人。就算沒有紅利,不能扳本,能過把癮再死,也值! 所以,造反起義的事,有時又是很容易的。因為一旦成功,對起義者本人尤其是起義領袖而言,那可是一本萬利。因此歷朝歷代都有人嘗試,有人效法,有人鋌而走險,甚至有人製造動亂,目的是取現政權而代之。但不論何種情況,對於我們民族都是災難深重。生產活動大面積停止,人民群眾大批量死亡,文化遺產大規模破壞,國家局勢長時間動盪。在官兵和起義軍的戰鬥中,雙方往往都會荼毒百姓,濫殺無辜。黃巢見人就殺,逢人便砍;張獻忠殺人如麻,血染江河;太平天國則至少讓大清人口減少上億。實際上,哪一次戰亂不是讓普通民眾析骨為炊,易子為食?又有哪一次動盪不是使中華大地人死如林,骨積如山?正所謂"生民百遺一,念之斷人腸"(曹操《 篙裡行》 )。

興,百姓苦;亡,百姓苦。奈何天下興亡,還要匹夫負責? 問題還不僅僅在於無人負責,更在於帝國需要這種破壞,因為每次破壞之後便是它的新生。農民起義的最大好處或者說歷史功績,就是能夠促成王朝的更替。新王朝由於畏懼造反忌憚滅亡,往往在建國之初實行較為開明的政策,放鬆箝制,減輕剝削,收斂貪欲,與民休息。這對於帝國製度來說,其實是重新回到了它的正常軌道。這個軌道是每個王朝在其中後期一定要偏離的,而且這種偏離也是無法通過王朝自身的改革來糾正的,因此只能寄希望於動亂和動亂之後的改朝換代。帝國製度需要這樣一條出路,而且它也只有這樣一條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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