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不容青史盡成灰·春秋戰國卷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戰國時代的“生產革命”

要說春秋和戰國之間有什麼不同?恐怕可以羅列出很多來。國家政治結構的不同,軍事組織形成不同,官職分佈不同,甚至諸侯國的統治者不同,戰爭的規模不同,戰爭的目的不同,社會的文化思潮不同,但是所有的“不同”,歸根結底到一點上,卻只是一件事:經濟基礎不同。 我們說戰國時代是中國社會的轉型期,歸根結底,其實就一件事,這是整個中國經濟結構和經濟基礎的轉型期。按照政治學的說法,也是社會生產關係的轉型期,種種大變革所帶來的深遠影響,最終還要落實到老百姓生活狀態上的變化。縱觀從春秋到戰國的所有變化,根本上說,戰國,改變的是中國人的生活。 且去看看,戰國究竟改變了中國人生活中的哪些方面? 戰國改變中國人生活的一大方面,就是基層社會關係的變化。如果國家的經濟體係是一個房屋的話,那麼奴隸制的屋頂,是奴隸主,地板是奴隸,這也是春秋的社會關係。而在戰國時代,這個關係隨著變法的深入,各個國家的轉型,奴隸制小國的被平滅,早已經不復存在了,拔地而起的是一棟新房屋:封建社會關係。這個房子的屋頂,是地主;房子的地板,是佃農;房子的牆壁,是大大小小的自耕農。

在戰國時期的風雲變幻裡,那些大大小小的活動家,縱橫捭闔的國君們,揮斥方遒的將領,或許立場不同、陣營不同、觀點不同、敵友關係不同,卻有一點身份是相同的,他們都是百分百的地主階級。 有關戰國時期的社會轉型問題,各類史料講過很多,講的比較少的卻有一點:這個社會轉型期的各類新階層,他們究竟是怎麼來的?比如,地主是怎麼來的? 戰國時代的地主,是戰國風雲的絕對主角。在戰國早期瓜分奴隸制國家的狂潮裡,主角是地主;在戰國時代的百家爭鳴中,那些持不同政見的學子們,背後的利益團體,也大多是地主;在戰國時代風雲變換的變法運動中,那些或剛硬或陰柔的改革家們,他們真實的身份還是地主。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地主更不是一天冒出來的。戰國時代扮演中流砥柱角色的地主們,其實也經歷了一個相當長的形成過程。

戰國時代的地主,主要來源於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原先的奴隸主貴族,他們的身份,很像後來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新貴族。在一個社會轉型的大勢所趨裡,他們的鼻子比較靈,嗅到的風向比較準,很早就主動轉化了生活方式,雖然本屬於體制內的奴隸主,搖身一變重新做人,在這個社會轉型期裡謀取了新的利益,成為新型生產方式的既得利益者。這其中的代表人物,如瓜分了晉國的韓趙魏三族,取代了姜氏齊國的田氏家族。 這些“新貴族”的普遍特點,就是腦子很靈光,而且在原來的奴隸主貴族內部,也大多很不受待見。在舊體制下,他們雖然擁有封地,甚至和統治者有親戚關係,但是不具備世家大族那樣的特權,沒有對軍隊、政權的掌握能力,他們最主要的權力,就是在封地裡收取出產,保持富足的生活。因為地位低,既得利益少,所以在這個社會的轉型期,他們的腦袋敢於轉彎,比如在自己的封地裡,主動改變了剝削的方式,變以前的奴隸關係,為後來的地主與農民關係,盡可能地給予各種政策,提升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在這個變革中,他們最早嚐到了甜頭。嚐到了甜頭,就要爭取更多的甜頭,所以他們就要擴大自己的權力,向舊的貴族搶班奪權。甚至執掌一個國家的政權。這部分人的共同點是,他們本身就是從舊體制內蛻變出來的,身上無法割裂與舊體制之間的聯繫,這也注定了他們進行的各類轉型活動,發起的各類封建化改革,最終是不會徹底的。戰國時期齊國、魏國、趙國、韓國的國家政權,都屬於這種情況,按照過去歷史書的話說,他們最後的衰弱,也是因為“保留了大量奴隸制殘餘”。

在整個的春秋戰國時代,“新貴族”們還有另外一個群體——君子。這裡的君子,不是指的道德高尚的好人,而是說戰國時代脫胎於舊貴族,又在新經濟形勢確立後,實力迅速壯大的新貴族群體。這些人的普遍身份,就是各個國家的王族宗室,他們的普遍特點,就是擁有大量的土地,其財富富可敵國,經營大量的新興產業,包括農業和工商業,也放高利貸。他們自己的莊園裡,也有一套完全忠誠於自己的勢力班底,普遍的叫法叫“門客”。門客最多的時候,可以達到幾千人,有時候甚至可以左右國家局勢,在中央集權制度初建的戰國時代,他們是中央集權制度下的衍生品,又是一群掣肘中央集權的“異類”。這些人與國家的統治者之間,既互相利用,又互相制約,最後的結果,就是他們的勢力,隨著戰國時代的結束而結束,門客盈門的盛況,也只能給後人徒增談資。這些人裡的代表人物,就是大名鼎鼎的“戰國四君子”——楚國春申君、魏國信陵君、趙國平原君、齊國孟嘗君,他們活著的時候,大都是本國的驕傲,他們身後的幾千年裡,一直被後人看做傳奇,但是真正完成統一大業的,卻是改革最為徹底,沒有君子的秦國。

地主階層的第二個類型,就是戰國時代的官僚階層。他們取代了過去的舊貴族,成為戰國時代國家政權的執行者,成為國君中央集團的幫手,而他們成為地主的方式,就是通過建立功勳,得到國君的土地賞賜。戰國時代,國君對於臣下的最主要賞賜就是土地,尤其是在三晉地區的韓趙魏三國,當年曾經是商鞅主人的魏國丞相公叔座,魏王一次性賞賜給他的土地,最高的時候就有100萬畝。吳起當年因為守備西河要地有功,也被魏王賞賜土地20萬畝。這一類地主的成分比較複雜,有的是舊貴族轉化來的,出身比較高貴,比如公叔座;有的卻是百分百的草根出身,通過建立功業一步登天,吳起就是這一類型。 除了國君賞賜之外,有些官僚也很有投資眼光。在這時代裡,他們喜歡把所得的俸祿用來購買土地,比如那位紙上談兵的趙括,對土地的熱愛程度就很高,甚至外出帶兵,一路看到好的土地就買下來。他母親也因為這個,斷定他沒有帶兵之能。而在當時,官僚階層的這種情況很普遍,錢是容易貶值的,土地卻是永遠不會貶值的,有了土地,不止是身份的象徵,也是經濟的保障。

官僚地主階層的擴大,也和戰國各類變法中的一項重要政策有關:獎勵軍功。這項政策最早實行在魏國,後來商鞅在秦國發揚光大。這個政策的主要內容,就是把土地作為獎勵方式,授予那些在戰場上立過功的人。這些通過軍功、戰功獲得土地的官僚地主,和普通的官僚地主身份截然不同,他們往往是戰國政壇上的重要力量。 地主階層的又一個類型,是很有“勵志意義”的,那就是布衣地主,這一群體有兩個類型,一種是平民中小地主,一種是從自耕農、手工業者,甚至奴隸轉化而來的地主。他們獲得土地的手段,主要是土地買賣。這個群體中比重最大的,就是工商業者出身的地主階層,戰國時代一句流行語是:以經商來發財,以土地來保財。在秦始皇登基初期權傾朝野的呂不韋,就是這一類型人物裡的傑出代表。

而更有勵志意義的另一個群體是,許多自耕農通過個人的辛勤勞動,逐漸擁有了土地。這一群體主要分佈在早期人多地少的秦國、趙國地區。當時的統治者,普遍採取了獎勵墾荒的政策,國家給予墾荒者法律上的保護,並提供農具,特別是秦國,只要你敢刨地,要什麼支持國家就給你什麼支持。商鞅在秦國實施的“廢井田,開阡陌”運動,更成為這一過程的催化劑,許多早期的自耕農們通過銳意地耕作,佔住了大量土地,搖身一變成為地主階層。在當時的中國,秦國之所以人口迅速增長,六國人口大量湧入,是因為那裡是從自耕農變成地主難度最小的地方。 有了地主,自然對應著要有農民,作為被地主踩在腳下的群體,戰國時期的農民,主要包括自耕農、佃農、雇農三個群體。

其中自耕農的來源,有兩類:一是奴隸社會的平民階層,但更多的卻是奴隸社會的逃亡奴隸,那些早期擺脫奴隸主統治的逃亡奴隸們,通過積極的墾荒,流亡到新的地區開闢新土地,逐漸成為了擁有合法財產的自耕農。這一類自耕農,普遍分佈在當時的秦國和楚國以及吳國地區,隨著中原地區的戰亂頻繁,大批奴隸逃亡,他們開始往地廣人稀的地區遷移,今天的華東、關中、江漢平原,就是最好的目的地。 戰國時期不同國家的變法,內容雖然不同,但其中一個目的卻是相同的,那就是拼命增加自耕農的數量。因為自耕農數量的增加,意味著國家可以收取稅收的稅源擴大,保證新興的封建制國家建立完備的財政收支體系。這一點上,戰國變法的宗師李悝曾經有過精闢的概括:農傷則國貧。但是對於各路諸侯國來說,自耕農的增加是最困難的,因為國君下面的地主階層,都在想方設法地隱瞞人口,把大量的人口變為自己的佃農。所以魏國變法的時候,採取的是國家提供農具和法律保護的方式,來增加自耕農數量,而到了秦國商鞅變法的時候,卻採取了更加嚴苛的措施,嚴苛到一戶農家裡,兄弟成人後不分家,都要遭到法律的處罰,且大力推行保甲連坐制度。趙國名將趙奢早年做稅官時,之所以開罪了當時權傾朝野的平原君,也是因為平原君故意隱瞞人口,逃避賦稅。一個封建制國家勃興的時期,勢必是自耕農數量甚多的時期,而一個封建制國家衰落的主要起點,就是日益嚴重的土地兼併。這個經濟規律從戰國時期就開始了。

戰國時期的自耕農,在富裕程度上,還不能和後來的漢唐宋明相比,那時候生產落後,土地產量低,一家自耕農的土地,大約在30畝左右。他們擁有種子、農具,也要承擔繁重的賦稅。戰國時期各個國家的稅率不相同,以魏國強盛時期的魏文侯時代為例,當時的魏國改革家李悝曾經估算過,一家有30畝土地的自耕農,按5口人計算,每畝的糧食產量是3鬥,他們需要承擔的稅賦,大約是十分之一。交完稅的糧食除了自己吃外,剩下能拿去賣錢的大約有三分之一。賣到的錢,算上每年的衣服等花銷,也就能勉強維持一個溫飽。這還是普通的生產年景,如果遭到水旱災害,自耕農破產就會成為普遍的事情。所以戰國時代,各國都非常重視水利的修築,用以維持生產的穩定。即使如此,戰國時代的自耕農,在貧困程度上,要遠遠大於後來統一封建王朝下的中國農民。

比自耕農更慘的,就是佃農。佃農,基本就是奴隸制社會的奴隸轉化而來的,比起奴隸們的悲慘生活,他們的境況顯然好得多,他們租種地主的土地,有自己的生產農具。但是每年收成的一半要交給地主,同時還要承擔土地的賦稅,這樣他們中的大部分人,維持溫飽就更加困難了。佃農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是破產的自耕農,他們遇到水旱災害,無力承載國家的賦稅,只好扔下土地逃亡,依附於地主家中。 《呂氏春秋》裡就曾記錄過:在秦趙長平之戰時,由於秦王朝不斷通過增加賦稅的辦法來保證前方供應,造成大量自耕農逃亡,許多自耕農寧願依附在地主家裡做佃農。 比起雇農來,佃農還算好的,因為雇農不但沒有土地,更沒有農具。他們有的給地主家做傭工,有的甚至在農忙時節,給富裕的自耕農幫傭。他們的生活水準,已經直追當年的奴隸,韓非子的書中曾說,三個雇農的經濟收入,都不足以奉養一個老人,足見經濟狀況之悲慘。

戰國時期同樣是有奴隸的,當時大工商業地主家裡,依然豢養著大批的奴隸,他們只有食物,沒有收入,有的甚至和牛馬一起放養。但這樣的局面已經不是戰國的主流。戰國時期,是地主和農民這一對封建社會關係正式確立的時期。中國封建社會的雛形,已經在這一時期奠定。 戰國生產體系和社會結構的變化,帶來的直接影響,就是生產水準的提升,確切地說,就是中國工農業生產科技的高速躍進。如果用橫向對比來說的話,戰國之前的中國,在生產水准上,與同時代的西方奴隸制國家是同步的,而戰國之後的中國,卻已經把當時的世界遠遠甩在了身後。 戰國首先突飛猛進的生產進步,就是農業的進步。諸侯爭霸,表面打的是軍事力量,本質打的卻是錢糧儲備,所以戰國時期的諸國,在農業技術改進上都不惜血本。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大量鐵製農具的使用,根據建國後的考古發現,北到遼寧,南至廣東,都有戰國中晚期的鐵製農具出土。比如河南輝縣的戰國魏墓,曾經一次出土鐵器160件,其中農具有58件,鐵農具和先前的石製,木製農具的最大區別,一是生產效率提升,二是可以完成深耕,原先無法被發展成耕地的荒地,因為鐵農具的出現,完全可以被開墾成良田,而且越來越多的個體自耕農,也可以因為鐵農具的使用大力墾荒,擁有自己的土地,這不僅僅是一種生產方式的改變,更是一種社會結構的改變。 而另一個推動戰國農業發展的技術,就是牛耕。戰國時期,牛耕已經作為一種普通耕作方式大力推廣,用牛耕作,就好比現代農業的機械化耕作。不但生產效率大大提升,而且還改變了戰國時期的農業生產比例。在戰國之前,諸國中公認的農業強國,當屬中原的晉國和東方的齊國。然而在戰國之後,西北的秦國一躍成為頭號農業強國,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從商鞅變法開始,秦國大力推行牛耕。他們本身就有豐厚的畜牧業儲備,耕牛的儲量極其豐厚,所以推廣牲畜耕作,也就比其他六國得天獨厚。當時的秦國不但有牛耕,還有馬耕,而且秦國還有“國家福利制度”,只要是開墾荒地的農戶,國家給予牛馬補貼,即免費提供牛馬等牲畜,這就使秦國的農業水准在短短幾年內有了飛速發展。秦國之所以能夠在數次大戰中獲勝,特別是打贏諸如長平之戰等相持戰,其雄厚的國家錢糧儲備成為了重要原因。一種耕作方式的改變,使戰國時期中國的經濟版圖出現了顛覆性變化。 戰國農業的進步,另一個重要創舉,就是在肥料上有了大的改變。戰國時期已經有了“糞種”,即運用動物的骨頭和麻子煮成汁攪拌,作為肥料來增加土地的產量。荀子在他的《富國篇》裡也曾說過:施糞肥田,這是農民該做的事情。當時的農業肥料,除了糞肥外,還有把野草燒成灰做成的綠肥。這兩種肥料,之後一直不斷發展,沿用到整個中國封建社會,戰國時代著名的學派“農家”,對於農業的耕作技術,有非常詳盡的總結和闡述,包括深耕技術,糞肥的培育,以及種子的識別和種植,這些在戰國時期都已經形成了完善的理論。秦始皇時期欲逐六國賓客,李斯就以水稻種植為例,勸諫秦始皇,他說“原本只在南方種植的水稻,都能夠在秦國紮根,何況六國的人才呢”。這番話不但使秦始皇改變了“排外”的主意,更足見此時水稻在南方種植之廣。 戰國時期農業產量的變化,我們從魏國名臣李悝的自述裡就可看出一二,李悝認為戰國初期的魏國,一畝土地的產量是一石半,而在使用鐵器農具以及使用肥料後,產量最高可以提升四倍,最少也可以提升一倍。也就是說,戰國時期的一畝土地,產量最高當在三石到六石之間。即使是最普通的一石半,根據英國學者李約瑟的記錄,比起同時期的歐洲來,也至少要高一倍左右。 戰國農業的發展,不但增強了當時各主要大國的實力,支撐了他們之間的長期戰爭,在社會生活上,帶來的重要影響,就是社會工商業的繁榮。 戰國時期的工商業,無論是交易規模還是發展規模,都遠非春秋時期可以同日而語。而其中最重要的改變,就是工商業日益成為一種“全民活動”。 早在鄭莊公小霸的時候,就曾經通過發展工商業的方式來提升國家實力。但春秋早期的工商業,包括西周時期的工商業,其實只是“奴隸主的遊戲”。奴隸制社會下的商人,本身就是作為奴隸主的衍生品出現的,當時商人們的主要任務,就是向奴隸主兜售奢侈品。那時候的中國老百姓貧富差距大,社會地位低,奴隸們連飯都吃不飽,平民和自耕農生活窮困,地位低下,能參與商業活動的,只有有錢又有閒的奴隸主們。 但是到了戰國時期,這樣的局面卻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從春秋到戰國的歷次變革,帶來的收入分配影響,就是社會財富分佈方式的變化,大批的社會財富流向了平民、中小地主階層,甚至自耕農也擁有了一部分財富。農業產量的提高,也讓農民們有了更多可以去交換的剩餘物資。春秋時代的自耕農,一年的收成也就勉強用於糊口,但戰國時代的自耕農,在尋常的年景下,就可以有三分之一的農作物用於商品交換。所以大量農民參與到商業活動中,是這時期中國工商業的一個劃時代變革。 戰國商業繁榮的另一個原因,就是華夏族活動區域的擴大。西周時代的中原諸侯國,主要的活動區域集中在黃河流域,而隨著春秋戰國諸侯爭霸的延續,華夏族的活動區域日益擴大,原本屬於蠻夷地區的江漢平原、江南地區以及關中地區,和中原傳統經濟區的往來日多。往來多的,貨物的相互輸送也就多。在春秋末年的時候,中原地區的商品貿易已經很繁榮了,大量原本只屬於貴族專利的奢侈品更充斥市面,許多商人通過買賣的輾轉,一躍成為新富階層,其中的典型人物,比如春秋末年的范蠡,他在逃離越國後轉行經商,很快富可敵國,成了後來中國本土商人的始祖——陶朱公。 這時期參與商品買賣的人物也日益增多。從原先的貴族,擴展到普通的農民、手工業者,不僅是大商人們向農民收購農產品,向手工業者收購手工業品,更出現了平民與平民之間的交易,比如農民和手工業者之間的交易。中國這時期工商業的商品流通量,比起春秋時代可謂是激增,而這時期最暴利的貿易行業,就是奢侈品的交易買賣。戰國時期,舊貴族解體,新地主大量湧現,暴發戶日益增多,對奢侈品的需求量也就日增。比如南方的象牙,賣到北方市場上,差價竟然高達200倍。按照荀子的說法,北方的馬匹,南方的象牙,西方的珍珠,在中原的市場都應有盡有。這時期中國的工商業活動,不但全民化,全國化,更加國際化。 商品經濟的繁榮,也造就了一個新富階層——工商地主階層。在春秋戰國的風雲變化中,他們是遊走於各方勢力的萬金油。工商地主們通過商業貿易,迅速積累起巨額的財富,他們又將財富用來購買土地,成為新富的地主階層。這些人又做買賣又種地,經濟效益利滾利。有些人還實現了跨地域經營,在列國各地設立商號,壟斷貿易流通渠道,實現了“跨國經營”。戰國的國家沒有統一,戰國的商業市場,卻陸續被他們統一了。 有了錢的工商地主們,自然也開始惦記上了權力,他們本身的發家,就是通過結好官僚地主的方式,有了錢以後,他們也開始把錢用於打通政治關節,不但為商業經營謀取便利,更開始謀求操縱國家政權,其中典型的人物就是呂不韋。他在趙國的時候,把在趙國做人質的秦公子異人當“奇貨”,又送老婆又送錢,更幫助他回國謀取了秦王位。他的投資很快收到了回報,當上秦王的公子異人,給予了他夢寐以求的東西——權力,他成了秦國的相國,早期的秦始皇,也尊稱他為“仲父”。這些早期權力體系的萬金油們,隨著經濟力量的擴大,也從原先權力體系的寄生地位,逐漸變成了主宰地位。 與工商地主同時遊走於戰國工商業圈的,還有信貸地主。所謂的信貸地主,按照民間的說法,就是“放高利貸”的。戰國時代放高利貸的都不簡單,大多都是地主階層裡的“新貴族”,尤其是新貴族裡的君子們。和工商地主相反的是,工商地主們經商是主業,搞政治是副業,信貸地主們搞政治是主業,放高利貸是副業。比如孟嘗君的高利貸收入,大多用來饋贈門客,擴大勢力,而當上相國的呂不韋,反而利用權力壟斷了洛陽的工商業,大搖大擺幹起了官僚。 繁榮的商品經濟下,中國的封建城市化進程,在戰國時期越演越烈,且從未因為戰國的戰亂而割裂。春秋時期,即使是諸侯國的國都,最大也不會超過900丈,跟戰國時期的城市比,幾乎就寒磣了。戰國時代的城市化,是老城區擴張的過程,也是新城市不斷湧現的過程。這時期出現的新城市,包括河北易縣、河北邯鄲、河南開封、河南洛陽,而老城市的規模也在擴大,比如齊國的國都臨淄,在戰國早期已經有了7萬戶,人口21萬,這個數據今天看不起眼,但是對比一下,一千年後的西歐大城市倫敦,也不過只有10多萬人。這是一個值得每個熱愛中國歷史的朋友驕傲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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