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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橫眉——傲然出世的“民族魂”

逆旅千秋 郑骁锋 9257 2018-03-16
終於到了魯迅。 如果把這組文章的寫作過程比作一次登山,那麼,無疑,現在我來到了最高那座峰的腳下。其實,在之前的旅程上,每當我思緒混亂時,便會仰頭,撥開繚繞的迷霧尋找著重巒疊嶂背後那想像中的一抹白色,於是就能感到一股溫暖的寒氣,不多時便可以冷靜下來——我認為,這個世界上,是沒有任何東西能掩住那座山峰的;而那峰頂,一定覆蓋著厚厚一層由岩漿凝成的皚皚白雪,即使海枯石爛,也不會消融絲毫。於是每完成一篇,便多一重欣喜,因為離這座大山又近了一步;更是很有信心地認為,自己一定能將這篇文章寫得特別出色,畢竟這是朝聖,而不是觀光。 然而開始攀登後才發覺自己的力量實在小得可憐,面對巍峨,竟然提不動了手中的筆。除了瞻仰,我根本無法對這座山進行任何全面的描述,即使只是一角山嶴,也足以使我用一生徜徉其中。於是便想放棄,但實在心有不甘,可每次提筆卻又頹然垂下。如此苦思多日,究竟想出個法子,既然我沒有能力俯瞰剖析這座大山,那何不轉換一下角度,看看山四周的景色,好好想想:這座山的出現,到底是偶然還是必然?或者,是誰的力量,使得這高山突兀地出現在我們面前,離我們這麼的近,近到令我無數次地假設,如果醫學能幫助先生度過1936年,也許會有一段時期,我能與先生在同一片藍天下呼吸,那可是需要幾世修來的幸運哪!

於是,我把目光投向了大山的邊緣,那山脈綿延而來的方向。 1929年,魯迅又一次打起了官司。與四年前那次因“女師大風波”被免職,從而起訴以章士釗為總長的教育部不同,這次的被告是他北大的學生李小峰。李還有一個身份,是魯迅合作多年的出版商。原因是李小峰的北新書局暗中剋扣了魯迅大筆版稅。 8月12日早,他“寄李小峰信,告以停編”,下午便約請律師;次日委以楊律師“向北新書局索取版稅之權”。當然,這場官司沒有疑義,理直氣壯的魯迅贏了。李小峰解釋道歉後,11個月內結清歷年所欠魯迅的版稅;雙方依據《著作權實施細則》重新簽訂合同,繼續合作。經過此次對簿公堂,魯迅追回了版稅八千二百多元。 且不提魯迅在世人心目中的神聖地位,即使只是普通文人,在一般人眼裡也是高潔的,而金錢不用說是庸俗骯髒的;任何把兩者扯在一起的行為都是對文人、對文化的褻瀆。當年鄭燮遊戲人間,掛出《板橋潤格》,說什麼“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書條、對聯一兩;扇子、斗方五錢”,對自己的書畫明碼標價就曾激起過軒然大波——怎麼能把偉大的作品像米麵豬肉一般,堆在攤子上論斤兩賣呢?然而,這只是表面現象,古往今來,文人其實一直靠出賣為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做買賣又從來就被看成下賤的活計,世世代代文人最大的出息,就是把自己賣了,得個好價錢,痛快一番,方不枉來人世間走一遭。不是連孔聖人都大聲吆喝嗎:“沽之哉!沽之哉!吾待賈者也!”——賣了啊,賣了啊,我等著主顧啊!

與其他生意不同,文人看得上的主顧很少,或者應該說,真正能買下他們的主顧只有一個,這也正是文人自命清高的原因。 “學成文武業,售予帝王家”,說好聽些,此番交易是為了“兼濟天下”,說白了,家天下的時代,不過是給皇上打工。科舉,不正是一條沿用千年的採購標準嗎?無怪爭得頭破血流,畢竟報酬豐厚,雖說不能人人高官厚祿,一旦售了,能養上幾個小妾的待遇總是少不了的。 可既是買賣,賣方便不能不多少看看買方眼色。傲岸如太白,可以由著性子戲弄看不順眼的大小官員,有機會甚至還作弄太監頭子高力士一把,讓他給自己脫臭靴子,可見了玄宗,饒是喝得再醉,還是得掙扎著規規矩矩地叩拜的。你可以不用摧眉折腰事權貴,千金散盡還復來,可那千金畢竟是皇上賜的,你能不彎上幾回腰嗎?真沒了千金,你李白種地去還是喝西北風去?總不能一輩子死皮賴臉地讓別人典當五花馬千金裘供你將進酒啊!

當然,實在窮極了,把投售的對像從金鑾殿上降下來,懷裡揣著一大卷稿子,向有能力購買的權貴豪商四處登門推銷,打打秋風,也是一條活路。不過這樣一來,跪拜的頻率愈發的高,可能從此就再站不起身了。如果這條路也走不通,那就只好做塾師做師爺去了,這已經完全是一種行業了,從頭到腳是個伙計,一切都得由東家說了算。 經濟能否自立對人格獨立的重要作用,魯迅看得很明白。 1923年12月,魯迅在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做了個著名的演講:《娜拉走後怎樣》。他說:“夢是好的;否則,錢是要緊的。錢這個字很難聽,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們所非笑,但我總覺得……錢,——高雅的說罷,就是經濟,是最要緊的了。自由固不是錢所能買到的,但能夠為錢所賣掉。人類有一個大缺點,就是常常要飢餓。為補救這缺點起見,為準備不做傀儡起見,在目下的社會裡,經濟權就見得最要緊了”。

正因為魯迅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他對自己的經濟狀況很重視,必要時甚至不惜鬧上公堂。一部《魯迅日記》,幾乎就是一本明細帳,他自己也說過:“我的日記……寫的是信札往來、銀錢收付……例如:二月二日晴,得A信;B來。三月三日雨,收C校薪水X元……” 可誰也不會說魯迅是個財迷;誰都清楚,魯迅掙錢,正如匠人收集鋼鐵,正如戰士吃飽肚子,都是為了能有充足的兵刃和力氣,去掙脫所有的束縛,在天地之間站起身來,直立著,戰鬥。 文人的買賣延續了幾千年,但能賣出好價錢的,卻往往不是所謂真正的文學。賣得最好的當然是能有管家的本事,幫忙打理天下,春種秋收,追租放債,彈壓刁民,能攬上這等活自是文人的終極目標。次一等賣的是“幫閒文學”,奉承湊趣,篾片的干活,典型人物是陳後主手下江總之流宮廷“狎客”,歷代四平八穩歌功頌德的“承製”詩詞、“廟堂文學”,就是這類馬屁文章的範本,連李白的“雲想衣裳花想容”,也得歸入這個範圍。

而那些文人的真玩意,能世代流傳的佳作,卻因為真情流露,大多“不平則鳴”,有股濃濃的酸澀味,多為主上所不喜。孟浩然一句“不才明主棄”、柳永一句“自是白衣卿相”,皇上豈能看不出其中的牢騷?那好,朕就依你做明主棄了你,放你做白衣卿相去吧。一聲欽此,買賣不成,這輩子就算是潦倒了。即使真有人欣賞你的文才,至多也不過盡力周濟幾回。好像誰也沒想過靠出書發家。好文章問世,洛陽紙貴,喜的是賣紙的,不是寫文的;文人自己出集,僱刻工,選木料,更是貼錢的勾當。即使是明後,出版業大興,可作者還是撈不著多大油水,書商請來的編輯也只能是勉強糊口——中馬二先生正是例子。更沒聽說過幾大名著中哪位作者發了財,相反還常遮遮掩掩的,如寫的,惟恐讓人知道自己寫這些不上檯面的玩意。曠世絕作,當時便已名聲大噪,連皇帝在深宮都聽說了,可怜雪芹還是窮得常常喝稀粥度日。

可以說,歷朝歷代,文人的作品都沒有真正投放市場,即便能達到有水井處便有人傳唱的受歡迎程度,可除了能為把自己賣給朝廷、權貴造些聲勢做點廣告外,一直沒能同經濟掛上鉤。這種現象久了,反倒使一般人,甚至文人自己,都以為文人應該是口不言阿堵,白衣飄飄,不食人間煙火的“藐姑射仙人”。卻忘了,自己的膝蓋早已不知不覺跪了下來。 但自古來真正的文人都是希望自己的腰板能夠直些的,如陶淵明那樣,不為下一頓飯操心,又不用俯仰別人的鼻息,是世代混跡在“人間臭腐場”的文人的美夢。無奈離開人家屋簷下便得餓肚子,只好一輩輩忍著。一旦時機成熟,自己的玩意兒居然能賣錢,那當然不能放過。鄭板橋名列“揚州八怪”,嬉笑怒罵嘯傲江湖,一個只做過七品芝麻官的醜八怪(鄭燮自稱“板橋貌寢”——寢,醜也),能活得如此瀟灑,支撐著他的,還不是潤格帶來的收益嗎?

從板橋的書畫買賣生意興隆也可以看出,文人的市場已經在悄悄拓展。社會按著自己的步伐前進,到了魯迅的時代,居然可以憑著賣文過活了,甚至,還可以活得不錯。據計算,魯迅後期賣文收入至少可以達每月500元,而當時1元的購買力約相當於今天人民幣30到40元。老舍說在二十年代,一份肉絲炒三個油撕火燒,一碗餛飩帶臥兩個雞子,只要一毛二三就可以開付;要是再花兩分錢,那就頗可以弄一壺白乾兒喝喝了——區區一毛五便可美美吃上一頓。而三十年代物價再漲,也不過是“十六七年前的一百塊是可以當現在二百塊用的”。很多學者,陳明遠等人,早考證過了(本文有關魯迅經濟情況基本根據陳先生的考證),根據當時的物價,一個四五口之家,11元即可維持一個月的生活。

文人能掙這份錢,是李白他們不能想像的:正如他們不能想像世界上會出現報紙、雜誌這種玩意,滿大街吆喝著賣;正如他們不能想像,幹謁權貴時為吊起閱讀胃口而搭在詩稿裡那些編造的故事也可以一版版印了換銀子。 進入二十世紀後,時代給了所有想經濟自立的文人一個機會。 文人中當然包括魯迅。 板橋賣的是字畫,魯迅賣的是什麼呢。 是吶喊聲,是衝鋒號,是當頭棒喝,是金剛怒目,是苦口婆心,是恨鐵不成鋼,是除惡務盡…… 中華大地一片混沌,而先生的窗口始終亮著光,如海上不滅的燈塔。先生靜靜地坐在燈下,慢慢地吸著手中的煙卷。終於,他提起飽蘸了濃墨的“金不換”,輕輕落筆——天地間頓時風雷大作,各個角落裡此起彼伏,響起慘厲的鬼哭神嚎。

無邊黑暗裡,先生手中的筆放出萬道光芒,照亮了前進途中的荊棘刀槍,先生挺起胸,冷冷一笑,迎著鋒刃邁步向前走去——“這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先生以血肉之軀,為在地獄中苦熬的眾生開路。 滿目狼藉茫無頭緒之時,天幸出瞭如此警醒雄文,對徘徊在迷途上的中華兒女,真正是雪中送炭,哪用愁銷路不暢? 然而,這些受民眾歡迎的文章,卻是獨裁者的眼中釘。鼓動民眾爭取自由民主的言論,歷代都是統治者的大敵。別說像魯迅這樣大聲疾呼,即使只是皮里陽秋遠站著斜斜說上一兩句,只要被大人們察覺裡面有刺,那麼禍事便到了,逃命去吧,還想賣錢?笑話! 不用再提太多人痛罵過的明清文字獄,也不提那些豁出去指著皇帝鼻子大罵的大臣——除了責任心,很多時候,他們也是在做買賣,用生命買得身後的千古美名;或許,當世也可能兌現:萬一皇帝被自己罵醒了呢?明白人應該知道,這是小罵大幫忙啊!有個小典故能說明就連平民也很容易招來這種禍事。東漢時有位士子梁鴻,也就是“舉案齊眉”的男主人公,有次經過京都洛陽,做了首詩,《五噫歌》,文辭有些古奧,但其實也很簡單,翻譯成現代漢語就是:“我登上北芒山,哇塞!俯視著京城,哇塞!宮室是多麼的壯觀,哇塞!修建它的百姓多麼勞苦,哇塞!這種勞作沒有盡頭,哇塞!”按理不過是說了幾句大實話,也沒有煽動百姓罷工,可從高高的北芒山傳入皇宮後把漢章帝氣了個半死,氣急敗壞地下令把作者抓來砍頭。梁鴻只好帶著婆娘連夜逃到山東一帶去舉案齊眉了。

歷史上如此一言賈禍的例子比比皆是,也不再多舉。我接著想提的卻是另一件事。袁世凱稱帝前夕,章太炎把老袁頒給他的勳章墜在折扇上大搖大擺來到中南海,破口大罵袁世凱混帳王八蛋,一時罵得興起,順手還把收發室裡的東西砸了個稀巴爛。可老袁硬是沒殺他,後來見實在不堪也只是把他軟禁了,好吃好喝伺候著。甚至隨便他砸東西罵娘:“毀後再購,罵則聽之”——只要不放火燒房子就行。很多人說老袁此舉是為了收買人心,其實很大程度上卻是時代發展到那時,言論自由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而且寫入了憲法,任誰權勢滔天,聽了幾句不順耳的話便想殺人,也得三思而後行。 進入二十世紀後,時代給了所有人一個亙古未有的權力:人人有言論、著作、刊行自由(《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但始終處於風口浪尖的魯迅比任何人都更真切地明白,這種自由還僅僅寫在紙上,還只是虛幻的花朵——事實上那張森嚴的文網從來沒有離開過他們的頭頂。著作被查禁、刪節,作者被逮捕、暗殺,書店被砸,學校被封,都是尋常的事。但畢竟做為當局已經再不能像從前一樣,隨便用個蠱惑人心或是大逆不道的罪名就可以冠冕堂皇地定罪殺人,很多時候不得不偷偷摸摸地進行殺戮。最直接的,儘管報紙雜誌時不時的被檢查官刪了文字,開了天窗,但這時代,任是誰,也再不能封盡了天下的報紙書刊。 這名義上可以享有言論著作自由的所有人,當然也包括魯迅。這正是魯迅作品的銷售渠道合法化,能轉化成為商品的前提。 文人的買賣延續了幾千年,但能賣出好價錢的,卻往往不是所謂真正的文學。賣得最好的當然是能有管家的本事,幫忙打理天下,春種秋收,追租放債,彈壓刁民,能攬上這等活自是文人的終極目標。次一等賣的是“幫閒文學”,奉承湊趣,篾片的干活,典型人物是陳後主手下江總之流宮廷“狎客”,歷代四平八穩歌功頌德的“承製”詩詞、“廟堂文學”,就是這類馬屁文章的範本,連李白的“雲想衣裳花想容”,也得歸入這個範圍。 而那些文人的真玩意,能世代流傳的佳作,卻因為真情流露,大多“不平則鳴”,有股濃濃的酸澀味,多為主上所不喜。孟浩然一句“不才明主棄”、柳永一句“自是白衣卿相”,皇上豈能看不出其中的牢騷?那好,朕就依你做明主棄了你,放你做白衣卿相去吧。一聲欽此,買賣不成,這輩子就算是潦倒了。即使真有人欣賞你的文才,至多也不過盡力周濟幾回。好像誰也沒想過靠出書發家。好文章問世,洛陽紙貴,喜的是賣紙的,不是寫文的;文人自己出集,僱刻工,選木料,更是貼錢的勾當。即使是明後,出版業大興,可作者還是撈不著多大油水,書商請來的編輯也只能是勉強糊口——中馬二先生正是例子。更沒聽說過幾大名著中哪位作者發了財,相反還常遮遮掩掩的,如寫的,惟恐讓人知道自己寫這些不上檯面的玩意。曠世絕作,當時便已名聲大噪,連皇帝在深宮都聽說了,可怜雪芹還是窮得常常喝稀粥度日。 可以說,歷朝歷代,文人的作品都沒有真正投放市場,即便能達到有水井處便有人傳唱的受歡迎程度,可除了能為把自己賣給朝廷、權貴造些聲勢做點廣告外,一直沒能同經濟掛上鉤。這種現象久了,反倒使一般人,甚至文人自己,都以為文人應該是口不言阿堵,白衣飄飄,不食人間煙火的“藐姑射仙人”。卻忘了,自己的膝蓋早已不知不覺跪了下來。 但自古來真正的文人都是希望自己的腰板能夠直些的,如陶淵明那樣,不為下一頓飯操心,又不用俯仰別人的鼻息,是世代混跡在“人間臭腐場”的文人的美夢。無奈離開人家屋簷下便得餓肚子,只好一輩輩忍著。一旦時機成熟,自己的玩意兒居然能賣錢,那當然不能放過。鄭板橋名列“揚州八怪”,嬉笑怒罵嘯傲江湖,一個只做過七品芝麻官的醜八怪(鄭燮自稱“板橋貌寢”——寢,醜也),能活得如此瀟灑,支撐著他的,還不是潤格帶來的收益嗎? 從板橋的書畫買賣生意興隆也可以看出,文人的市場已經在悄悄拓展。社會按著自己的步伐前進,到了魯迅的時代,居然可以憑著賣文過活了,甚至,還可以活得不錯。據計算,魯迅後期賣文收入至少可以達每月500元,而當時1元的購買力約相當於今天人民幣30到40元。老舍說在二十年代,一份肉絲炒三個油撕火燒,一碗餛飩帶臥兩個雞子,只要一毛二三就可以開付;要是再花兩分錢,那就頗可以弄一壺白乾兒喝喝了——區區一毛五便可美美吃上一頓。而三十年代物價再漲,也不過是“十六七年前的一百塊是可以當現在二百塊用的”。很多學者,陳明遠等人,早考證過了(本文有關魯迅經濟情況基本根據陳先生的考證),根據當時的物價,一個四五口之家,11元即可維持一個月的生活。 文人能掙這份錢,是李白他們不能想像的:正如他們不能想像世界上會出現報紙、雜誌這種玩意,滿大街吆喝著賣;正如他們不能想像,幹謁權貴時為吊起閱讀胃口而搭在詩稿裡那些編造的故事也可以一版版印了換銀子。 進入二十世紀後,時代給了所有想經濟自立的文人一個機會。 文人中當然包括魯迅。 板橋賣的是字畫,魯迅賣的是什麼呢。 是吶喊聲,是衝鋒號,是當頭棒喝,是金剛怒目,是苦口婆心,是恨鐵不成鋼,是除惡務盡…… 中華大地一片混沌,而先生的窗口始終亮著光,如海上不滅的燈塔。先生靜靜地坐在燈下,慢慢地吸著手中的煙卷。終於,他提起飽蘸了濃墨的“金不換”,輕輕落筆——天地間頓時風雷大作,各個角落裡此起彼伏,響起慘厲的鬼哭神嚎。 無邊黑暗裡,先生手中的筆放出萬道光芒,照亮了前進途中的荊棘刀槍,先生挺起胸,冷冷一笑,迎著鋒刃邁步向前走去——“這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先生以血肉之軀,為在地獄中苦熬的眾生開路。 滿目狼藉茫無頭緒之時,天幸出瞭如此警醒雄文,對徘徊在迷途上的中華兒女,真正是雪中送炭,哪用愁銷路不暢? 然而,這些受民眾歡迎的文章,卻是獨裁者的眼中釘。鼓動民眾爭取自由民主的言論,歷代都是統治者的大敵。別說像魯迅這樣大聲疾呼,即使只是皮里陽秋遠站著斜斜說上一兩句,只要被大人們察覺裡面有刺,那麼禍事便到了,逃命去吧,還想賣錢?笑話! 不用再提太多人痛罵過的明清文字獄,也不提那些豁出去指著皇帝鼻子大罵的大臣——除了責任心,很多時候,他們也是在做買賣,用生命買得身後的千古美名;或許,當世也可能兌現:萬一皇帝被自己罵醒了呢?明白人應該知道,這是小罵大幫忙啊!有個小典故能說明就連平民也很容易招來這種禍事。東漢時有位士子梁鴻,也就是“舉案齊眉”的男主人公,有次經過京都洛陽,做了首詩,《五噫歌》,文辭有些古奧,但其實也很簡單,翻譯成現代漢語就是:“我登上北芒山,哇塞!俯視著京城,哇塞!宮室是多麼的壯觀,哇塞!修建它的百姓多麼勞苦,哇塞!這種勞作沒有盡頭,哇塞!”按理不過是說了幾句大實話,也沒有煽動百姓罷工,可從高高的北芒山傳入皇宮後把漢章帝氣了個半死,氣急敗壞地下令把作者抓來砍頭。梁鴻只好帶著婆娘連夜逃到山東一帶去舉案齊眉了。 歷史上如此一言賈禍的例子比比皆是,也不再多舉。我接著想提的卻是另一件事。袁世凱稱帝前夕,章太炎把老袁頒給他的勳章墜在折扇上大搖大擺來到中南海,破口大罵袁世凱混帳王八蛋,一時罵得興起,順手還把收發室裡的東西砸了個稀巴爛。可老袁硬是沒殺他,後來見實在不堪也只是把他軟禁了,好吃好喝伺候著。甚至隨便他砸東西罵娘:“毀後再購,罵則聽之”——只要不放火燒房子就行。很多人說老袁此舉是為了收買人心,其實很大程度上卻是時代發展到那時,言論自由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而且寫入了憲法,任誰權勢滔天,聽了幾句不順耳的話便想殺人,也得三思而後行。 進入二十世紀後,時代給了所有人一個亙古未有的權力:人人有言論、著作、刊行自由(《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但始終處於風口浪尖的魯迅比任何人都更真切地明白,這種自由還僅僅寫在紙上,還只是虛幻的花朵——事實上那張森嚴的文網從來沒有離開過他們的頭頂。著作被查禁、刪節,作者被逮捕、暗殺,書店被砸,學校被封,都是尋常的事。但畢竟做為當局已經再不能像從前一樣,隨便用個蠱惑人心或是大逆不道的罪名就可以冠冕堂皇地定罪殺人,很多時候不得不偷偷摸摸地進行殺戮。最直接的,儘管報紙雜誌時不時的被檢查官刪了文字,開了天窗,但這時代,任是誰,也再不能封盡了天下的報紙書刊。 這名義上可以享有言論著作自由的所有人,當然也包括魯迅。這正是魯迅作品的銷售渠道合法化,能轉化成為商品的前提。 所以應該說,是時代為魯迅的出現準備好了客觀條件:可以憑自己的作品在社會上自立,從而可以不依附於統治階級。 如此,方能從封建綱常倫理思想禁錮下解放出來,方能有獨立的思想、獨立的作品——方能有獨立的魯迅。 否則,魯迅即使不被統治者輕輕捏死,也只能是憤世嫉俗一生,終老鄉間。 當然,這些客觀條件對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至於為什麼相同的環境,魯迅能成為那座最高的山峰,我開頭便已經說過,無力進行剖析。我只能憑自己對這座大山的撫摩得出與所有人——包括魯迅的敵人——一樣的結論:這座山的石質,是天底下最硬的。應該正是這硬度,使得魯迅隨隨便便一站,便遠遠高過了無數酥脆的風化石壘起的山坡。 也許,成就這高度的原因還得包括這座大山所擁有的廣闊根基。而這穩穩紮根於大地深處的力量源頭,應該就是那雙巨眼。 那雙幾千年來第一次真正圓睜了,掙脫重重捆綁,穿透層層血污,用自己的思維去直面這個慘淡人生的巨眼。 那雙曾經絕望,曾經徬徨,而最終洞徹天地,燃燒起憤怒火焰的巨眼。 正是這雙巨眼,帶領著它的主人在極度痛苦中與舊時代絕決,成為一個偉大的叛逆者,一個真正的猛士。 這雙巨眼看出了,世代高高供奉的神聖典籍,字裡行間,不過是“吃人”二字! 這雙巨眼看出了,所謂的歷史,不過是做穩了奴隸的時代,和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 這雙巨眼看出了,推了幾千年的專制破車,已經不能再扶,只能徹底把它推倒! 這雙巨眼看出了,一張張莊嚴的面具下,打著飽嗝的屠伯還在貪婪地磨著滴血的牙! 這雙巨眼看出了,自己心中也一樣和別人一樣藏著毒氣鬼氣奴氣,對自己一樣不能手軟,該剜就剜該剁就剁! 最可貴的是,這雙巨眼看出了世界上最強大的力量其實不在九重天上,更不在槍砲刺刀中,而是在呻吟於蒿萊深處、轉側於屠刀之下的億萬民眾手裡。這雙巨眼看清了自己的使命:去進入到你的、我的、他的、所有人的骨髓深處,血淋淋地刨出那傳承萬年的奴才根子,一段段扯得稀爛;用自己的一生髮出撕天裂地的吶喊,喚醒這不可抗拒,但仍在沉睡中的力量—— 去創造那必將猛然爆發於無聲之處的驚雷。 伴著劇痛,骨節咯吱作響,拳頭慢慢捏緊,膝蓋慢慢伸直,嘴唇緊閉,顫抖著,搖晃著,一個自盤古開天以來最高大的巨人終於站了起來,直立在了東方。 問世間,有哪座奇峰,能高過這座吹著衝鋒號立在巨人肩頭的大山?或者,這座大山原本就是巨人的心臟—— “民族魂”! 高處不勝寒。看著在腳下的泥污中掙扎,想揪著自己纏鬥的對手:為不可挽救的腐屍守靈的孝子賢孫、蒙住雙眼不敢面對殘酷現實的隱士、拔著自己的頭髮想飛升起來的天真漢子、舞著大旗招兵買馬爭名奪利的權謀家、滿嘴理論卻連自己也不知所云的新貴、跟在權貴身後討要些殘羹冷炙的文丐、躲在陰影裡窺伺著機會投射石塊暗箭的所謂鬥士……這座大山感到了寂寞。 悠悠地吐出一口煙後,魯迅微笑著說:“上海書店四十餘家,一大隊新文豪罵了我大半年,而年底一查,拙作銷路如常,捏捏腳膀,胖了不少,此刻差堪告慰者也。” 好了,讓一代代的高人去研究去分析這座高山吧,反正,這座傲然地出現在二十世紀的高山,如一柄插在天地之間的巨大尖刀,閃著耀眼的寒芒,令其他所有山頭的風景,草地也好、楓林也好、奇松也好、危岩也好,盡皆黯然失色。 看著先生的照片,我也感到了失色。 覺得天地間只剩下了黑白兩色,正如手中先生的照片。 我以為,有一些人是只適於用黑白照片留住影像的,比如先生。也見過一些先生上色的照片或是肖像油畫,可總覺得反而少了一些神韻。至於少了什麼,很長時間內卻說不上來,只是覺得黑白照中的先生,更能給我一種冷峻的感覺。 也許,這種感覺就是先生所說的“橫眉”。 相反,有時看到同期別人的黑白照片,卻大多是灰頭土臉,甚至不少人看上去還有些顢頇——儘管誰都知道他們其實是出名的精明。 終於,一個陰霾的冬日,我終於感悟到,世界於先生,本來就只有兩種顏色,黑,或是白,其餘所有花花綠綠,根本就是多餘,只能是添加無謂的繁雜喧囂。先生一生的使命,正是在紛紜中分辨黑白,用如椽巨筆帶領我們向黑暗宣戰,掃出一片潔淨的純白,供後人在上面重新勾勒美好的五彩天堂。 在黑色中戰鬥,與黑色共同走向毀滅,是先生真正的願望,正如他不止一次地說,希望自己“速朽”。 然而,先生已經不朽。照片裡的黑白兩色,早已經熊熊燃燒,燒遍我們這個絢麗的繽紛世界。 我握著照片,慢慢覺得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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