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易中天中華史03·奠基者

第19章 一、嫡長子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長子。 嫡,就是正妻。妻與夫相匹敵,所以叫嫡。妻生的兒子,就叫嫡子。嫡子當中,第一個生出來的,叫嫡長子。 與嫡相對的叫庶。 庶,有眾多(庶眾)、渺小(庶幾)、龐雜(庶務)、卑微(庶民)等意思。物以稀為貴,多了就不值錢。庶的本義既然是“眾多”,那就意味著“卑賤”。 不過,庶子的地位低於嫡子,卻並不因為嫡子的人數一定少,而因為庶子的母親人數多。嫡子的母親是妻,只能有一個;庶子的母親是妾,可以有若干。按照西周婚姻制度,貴族男子都可以有妻有妾。最低一等的一妻一妾,中高級貴族一妻多妾。這就叫“一夫一妻多妾制”。 一妻多妾,也是宗法制的內容之一。 那好,妾既然的人數既然眾多,當然是“庶”。

事實上,妾這個稱謂就帶貶義。它的本義,是女奴。最早,是女性戰俘。戰俘們要保命,只能做奴隸,於是“男為臣,女為妾”。原始的妾,很可能就是被勝利者隨便佔有的女人,而且僅僅因為她們是俘虜。那時,戰俘可是沒有什麼人權的。 後來的妾,也一樣。 依照“一妻多妾制”,妻妾的來歷就不同。妻叫娶,妾叫納。妻,必須門當戶對,明媒正娶,才能與夫匹敵,也才能叫嫡。納妾,則可以偷,可以搶,可以買,可以騙,還可以死纏爛打。因為妾不必有身份和地位。她可以是夫人的陪嫁,父母的丫環,青樓的女子,朋友的歌姬。因此,父母可以賞,朋友可以送,自己可以要,甚至霸王硬上弓。妾既然如此地來路不明,其地位可想而知。 也因此,這樣一種制度,只能叫“一妻多妾”,不能叫“一夫多妻”。

結果,是她們的兒子也不平等。 實際上,不但庶子與嫡子不平等,嫡子與嫡子也不平等。地位最高的是“嫡長子”;其次是“次子”,也就是妻的其他兒子;再次是“庶子”,也就是妾的兒子。但他們的父親卻是同一個人,而且是貴族。如果父親是周王,他們就是王子;父親是諸侯,他們就是公子。王子和公子,也要分三六九等? 要的。原因,在繼承權。 天子、諸侯、大夫,遺產很多。爵位、領地、財產、權力,這些都要有人繼承。有權繼承的,當然是他的兒子。因為天子的王族,諸侯的公族,大夫的氏族,跟全社會一樣,都實行“父家長制”。這也是宗法制的又一個內容。但所有的兒子都來繼承,卻不行。有些東西比如財產,可以分。爵位和權力,就分不了,只能傳給一個兒子。

這就必須立個規矩。 沒有規矩,兒子們打起來,可就無法維穩了。 宗法制,就是立規矩的。 週人立的規矩,叫“嫡長子繼承製”。說白了,它就是當時的“繼承法”,只不過不是“民法”,是“禮法”。這是宗法制的核心和關鍵。按照這個制度,不但父親的爵位和權力,就連父系家族的血統,都只能由嫡長子來繼承。這就叫“宗法”。為什麼叫“宗法”?因為族的第一代叫祖,第二代叫宗。決定誰是第二代(宗)的禮法,當然叫“宗法”。 宗法制規定,祖是什麼人,可以不管。但從第二代開始,原則上就只能由嫡長子繼承,除非沒有。如果是嫡長子傳嫡長子,一路傳下來,不曾中斷,那麼,這樣的傳承就叫“嫡傳”,這樣的體係就叫“嫡系”,這樣的血統就叫“正統”,這樣的宗派就叫“正宗”。

這就是宗法三要素—— 一、父家長制; 二、一夫一妻多妾制; 三、嫡長子繼承製。 但,這跟封建又有什麼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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