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謀說天下·謀秦

第38章 3、設郡縣,確立中央集權

謀說天下·謀秦 慕寒 2602 2018-03-16
公元前221年,在中國五千年的歷史上,注定是不同尋常的一年。因為在這一年,一位叫嬴政的秦王,在一大批能臣良將的輔佐下,運籌帷幄,歷經近十年的南征北戰,終於先後滅掉了韓、趙、魏、楚、燕、齊六國,結束了長達兩百多年的諸侯紛爭、烽煙四起的戰國時代,在這片古老的土地第一次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統一,嬴政因此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位皇帝。 一個嶄新的國家剛剛建立,百廢待興,擺在秦始皇面前的問題千頭萬緒,令秦始皇很頭疼。怎樣建立一個集權的政權以實現在政治上的高度統一?如何才能使大秦江山千秋萬代?他決定將這些問題交給大臣們在朝堂上討論,希望他們能替他想出好的解決措施。 廷議之時,身為百官之首的老丞相王綰第一個上前奏道:“啟禀陛下,老臣認為,正是因為周文王當初封國立藩,實行分封制,才保得周朝八百年的基業。如今我新朝初建,局勢尚未完全穩定,尤其是燕、齊、楚等偏遠之地,民風剽悍,如不封王鎮守,實難管理。所以老臣建議,請陛下分封諸皇子為王,率大軍鎮守各要地,以實現對這些地區的管理。在臣看來,只要效仿週制,我大秦國祚必然長久。”丞相王綰的奏議得到了一部分老臣的同意。

聽了王綰的一番話,秦始皇思考良久。其實,在這之前,他就對如何治理這個龐大的國家,做了一番深入思考,對周朝的分封制,他也進行了利弊權衡。最終,他認為,春秋戰國之亂的出現,根源就在於周朝的分封制。雖然當初周朝的分封制確實加強了君王對封地人民的統治,但是到了後來,各地封王實力大增,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各分封諸王不再受君王的約束,他們為了自己的利益,大肆發動戰爭,封地內的百姓因此難以得到安寧。如今天下剛剛安定統一,如果他再學周文王分封諸皇子,無疑會埋下禍亂根源。因此,他個人並不同意王綰的主張。 秦始皇擺了擺手,望著下面曾經為統一大業立過無數功勞的眾位大臣道:“在朕的眼裡,周朝八百年基業算什麼!朕要的是我大秦帝國千秋萬世,生生不息。請諸位愛卿想想,為什麼幾百年來戰亂不止?周朝的分封制不正是天下大亂的根源嗎?因為周朝分封立藩,出現了眾多國中之國,於是才有了春秋五霸、戰國七雄。如今,天下在朕的手中終於得以統一。朕希望,在朕及朕的後繼者的治理下,天下將永享太平,戰爭將永遠結束,百姓安居樂業。因此,朕絕不能重蹈周朝覆轍,老丞相的提議不可取。”

被始皇帝當眾批駁,王綰的臉面有些掛不住。他本想再爭辯兩句,但看到嬴政滿臉威儀,只好悻悻地退了下去。 秦始皇看了看下面默不作聲的大臣們,明白了他們沉默的原因是害怕說錯了而受到懲罰。為了打消他們的顧慮,於是他面帶微笑地向他們說道:“諸位愛卿還有何其他良策?只管大膽地說出來,讓大家商量。即使說得不對,朕也不會追究任何責任。” 廷尉李斯本來就不贊成王綰的建議,見始皇帝鼓勵群臣諫言,於是他抓住時機向秦始皇進諫道:“皇上聖明,陛下能如此高瞻遠矚,令臣等深感佩服,也讓臣等自嘆不如,同時也是江山社稷、黎民百姓之幸。” 李斯大膽地繼續說道:“這些天來,臣一直被這一問題而困擾。思來想去,微臣覺得應將天下設為若干郡縣,實行新政。在臣看來,實行郡縣制,有諸多好處。例如,一方面,它解除了因分封制滋生禍亂的危險;另一方面,它會使得像燕、齊、楚等偏遠之地,政令暢通,讓那裡的百姓也能享受到陛下福祉的庇佑。”

李斯所說的郡縣制,引起了秦始皇強烈的興趣。在他心中,李斯真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有經天緯地的才華。他知道,這些年來,身出法家的李斯為秦國出謀劃策,貢獻頗多。多虧李斯在身邊輔佐,自己才得以完成了統一六國的霸業。於是,他面帶笑容地對李斯道:“李愛卿所說的郡縣制,倒不失為一個好主意,只是不知這郡縣制如何實施,還請李愛卿向朕和諸位卿家詳細說明。” 於是,在秦始皇議事的朝堂之上,廷尉李斯侃侃而談,將他心中思考多日的郡縣制度一股腦地說與皇帝和眾大臣。聽著李斯的講解,秦始皇時而頷首,時而蹙眉思考;眾大臣也都被他的這一套理論深深吸引,屏氣凝神,仔細聆聽。 郡縣制其實並不是李斯首創,早在商鞅變法時期,為了國家安全,亦因戰備需要,戰國七雄就紛紛在邊關重鎮設立了郡縣。只是那時候的郡縣制,與李斯所設想的郡縣制度稍有不同,古時的郡,級別稍稍低於縣。李斯在吸收前人的經驗之後,加以創新,提出了自己有關郡縣制的獨特設想。經過李斯的講解,秦始皇認識到,實行郡縣制,有利於政治的安定和經濟的發展,因此對於李斯的這一主張,他表示堅決支持。

根據李斯的設想,並且經過眾大臣的一番討論,大秦帝國的郡縣制度就這樣形成了。其基本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考慮到大秦帝國疆域遼闊,將天下分為三川、河東、南陽、南郡、九江、彰郡、會稽、潁川、碭郡、泗水、薛郡、東郡、瑯琊、齊郡、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代郡、鉅鹿、邯鄲、上黨、太原、雲中、九原、雁門、上郡、隴西、北地、漢中、巴郡、蜀郡、黔中、長沙郡、內史郡等三十六個郡,以方便治理。 其二,各郡設有郡守、郡尉等官職。郡守為一郡最高長官,總攬一郡各項事務;郡尉掌管一郡軍隊及司法權力。 其三,郡的下一級行政機構設為縣,設縣丞、縣尉。縣的下面設有鄉、亭等基層組織。 其四,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使中央政令得以順暢執行,郡守、郡尉、縣丞、縣尉均由皇帝直接任命,不能世襲。

郡縣制確立後,為了加強對地方政權的控制,秦始皇還實行了三公九卿的製度,加強對各郡縣的考核和監察。郡守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報一年的治理狀況,縣丞同樣也要向郡守上報其治理情況,中央或郡在這時對其下屬進行考核,有功者可受獎賞或升遷,有過者輕則貶,重則免官、服刑,和考核相輔而行的是監察,中央派郡監以監郡,郡縣同樣也派監察人員以監縣或鄉。通過這種自上而下的層層監督,中央政令能較為順利地貫徹到最基層,它基本保證了政令的暢通。 郡縣制的實行,對初生的大秦帝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對中華民族的影響,也異常深遠。秦始皇實行郡縣制,大大鞏固和穩定了秦朝的中央集權統治和全國統一。通過官僚體制的運作,國家權力可以自上而下延伸到社會的最底層,一切均以最高統治者的意志為準繩。中央和地方的主要長吏由君主直接任免,避免了貴族階層對官職的壟斷,有利於君主選拔人才。郡縣制不僅大大加強了君王手中的權力,並且有效地避免了戰爭的發生。

秦朝的郡縣制,是中國兩千年封建社會官僚體制的開端,奠定了中國地方政治行政體系的基礎,構建了中央集權式封建王朝的基本框架。另外,郡縣制支撐的國家民族統一的思想一直深深地影響著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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