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民國原來是這樣:1912-1949

第43章 四三、好人胡適,為什麼就這麼好

胡適先生未及而立之年便已名聞天下,但他本人在年少時卻是個苦出身。四歲的時候,其父胡鐵花拋下其母子溘然西去,而他的母親,據胡適在《四十自述》中說的,“我父親死時,我母親只有二十三歲。我父初娶馮氏,結婚不久便遭太平天國之亂,同治二年死在兵亂裡。次娶曹氏,生了三個兒子、三個女兒,死於光緒四年。……到光緒十五年,他在江蘇候補,生活稍稍安定,才續娶了我母親”。 胡適是個大名人,其父胡鐵花亦非等閒之輩。據稱,胡鐵花的形象,“面容紫黑,有點短鬚,兩眼有威光,令人不敢正眼看他……在萬里長城外住了幾年,把臉曬得像包龍圖一樣”。胡父早年中秀才後,因屢次鄉試均未能得中,後入龍門書院受業並先後在東北、廣東等地宦遊,他的一生頗有傳奇色彩,既到過最北的地方與俄國談判邊界,又曾往最南邊的海南察看過地勢,中間有種種艱難險阻,曾有數次差點喪命,但終因他意志堅強、身體強壯而倖免。

1891年,在胡適出生剛滿三個月時,胡鐵花被調往台灣擔任全台營務總巡。兩年後,胡適的母親攜子投親,老夫少妻,稚子三口,在台灣倒也頗享天倫之樂。公務閒暇之時,胡父還親自教妻兒識字,其樂融融。但是,此時的台灣已經處於風雨飄搖之中,在甲午戰敗後,台灣被割讓給日本,台灣民眾隨後奮起抵抗侵略者。胡鐵花當時系在台的三品官員,之前又負責過防務,因而被駐守台南的原黑旗軍將領劉永福苦苦挽留,但胡鐵花此時已得了極其嚴重的腳氣病(疑為瘴氣引起的疫病),在台灣即將淪陷的前夕,胡鐵花回到廈門的次日便離開人世,成為名副其實的殉台官員。 噩耗傳來,在鄉的胡適母親“身體往後一倒,連椅子倒在房門檻上”,“一時滿屋都是哭聲”。年幼的胡適隻大概記得這點淒慘的情狀,但之後的苦難是他所刻骨銘心的,“我母親23歲便做了寡婦,從此以後,又過了23年。這23年的生活真是苦痛的生活,只因為還有我這一點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副希望寄託在我的渺茫不可知的將來,這一點希望居然使她掙扎著活了23年”。

在失去丈夫之後,胡適母親的處境非常艱難,因為她是後母,年紀又不比胡適的哥哥更大,家中的財政全靠胡適的二哥操持,而家裡的大哥又不爭氣,吸鴉片煙、賭博,成天敗家,兩個嫂嫂也經常和胡適的母親賭氣,她們鬧氣時,“只是不說話,不答話,把臉放下來,叫人難看;二嫂生氣時,臉色變青,更是怕人”。二十多年過去後,胡適對此仍舊不能釋懷,他在自傳中痛訴道:“我母親23歲做了寡婦,又是當家的後母。這種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筆寫不出一萬分之一二!” 在這種痛苦的空氣中,胡適是其母活下去的唯一理由與希望。有一次,二哥、三哥都在家,胡適的母親便向他們說:“糜兒(胡適小名)今年11歲了,你老子叫他唸書,你們看他唸書念得出嗎?”胡適的二哥一直沒吭聲,三哥則冷笑一聲:“哼,唸書!”

胡適的母親忍氣坐了一會,回到房裡才敢掉眼淚。她不敢得罪掌管家裡財政的二哥,因為胡適要讀書的話得由他來供給學費。胡家的家境,當時已經每況愈下,但父親的遺囑畢竟是遺囑,因而胡適是要去讀書的,何況胡適從小就很聰明,四鄉的人都知道“三先生(即胡鐵花)的小兒子是能夠唸書的”。 胡適的母親常叮囑年幼的胡適說:“你總要踏上你老子的腳步。我一生只曉得這一個完全的人,你要學他,不要跌他的股(按:“跌股”即“丟臉、出醜”的意思,筆者的老家江西吉安一帶也是如此說法,此地離安徽黃山一帶大約千里之遙,口音完全相通,頗有點意思)。”或許是因為小時候身體頗弱的緣故,抑或是母親的諄諄教導和殷切希望,胡適從小便愛讀書,而且頗有可造之相。 1904年春,胡適告別母親與家鄉,跟隨三哥前往上海求學,後於1910年考取了第二屆“庚款留美官費生”,並與趙元任、竺可楨等人同期赴美留學,一去便是七年。

在這七年中,胡適先入康奈爾大學選讀農科,兩年後轉入文學院學習哲學與文學。 1915年從康奈爾大學畢業後,胡適進入哥倫比亞大學哲學系,受業於杜威門下。 1917年7月,胡適回到國內,隨即被北大聘請為教授。這一年,胡適才27歲。 當年年底,胡適奉母親之命回家鄉與早已訂婚的江冬秀完婚。胡適還寫了一首新詩歌作為紀念: 胡適14歲外出讀書那年,其母便為他訂下了這門婚姻,詩中說的“那年”,指的是他18歲(1908年)的時候,家中命他完婚,胡適以“家貧、求學”為藉口逃了一次,但十年後,無可再逃,而江冬秀也已成為閨中的老姑娘了。 胡博士是新派人物,這是毫無疑問的,但他的婚姻卻是不折不扣的舊婚姻,這與其說是滑稽,倒不如說是諷刺。江冬秀文化程度很低,又是小腳太太,兩人幾乎不會有什麼共同語言,因而很多朋友為胡適抱不平,認為他是“新時代中、舊禮教下的犧牲品”,而胡適也曾在結婚半年後給密友胡近仁的信中說:“我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故從不曾挑剔為難……今既婚矣,吾力求遷就,以博吾母歡心。”

胡適的母親對胡適的影響至深至大,而胡適對母親又特別孝順,他曾多次提到,自己多年遊學在外,家境又十分困難,母親甚至“以首飾抵借過年”,這樁婚姻是母親訂下,如今對方已經成了老姑娘,他如何能在這個問題上違抗寡母之命而令其傷心呢?這於情於理,都是說不過去的。 誠然,當時很多接受過新文化的新派人物都在“婚姻自由”、“反抗包辦婚姻”的旗號下(或者僅僅是因為自己富貴顯達的緣故)拋棄或者冷落了他們的“舊時代之妻”,其中並不乏魯迅、郭沫若、鬱達夫、徐志摩等名流,而名望更高的胡適,這位真正的洋博士、新文化運動的旗手,卻娶了一個纏足的鄉下女子江冬秀,很大程度上只是因為胡適在婚姻上、在對人上的“不忍之心”。 胡適曾在日記中寫道:“冬秀長於餘數月,與餘訂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軒車之期,終未能踐。冬秀時往來吾家,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閭之思,因以少慰。古詩十九首雲:'千里遠結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軒車來何遲?傷彼蘭蕙花,含英揚光輝;過時而不採,終隨秋草萎。'吾每誦此詩,未嘗不自責也。”

胡適的“不忍”,說白了就是一種責任感和同情心,而在這“不忍”的背後,又有多少關愛、容忍與體貼!當年與胡適同去美國留學的多為世家子弟,那時十七八歲的人,沒有訂過婚的少之又少,但那些被訂婚的“小腳女人”們,又有幾個能像江冬秀那樣幸運呢? 不管是出於對母親的孝心也好,抑或是對於江冬秀的同情也罷,胡適與江冬秀的婚姻維持了四十多年,兩人相依相伴過了一輩子,外人見仁見智,胡適亦“不足為外人道”,其中甘苦,誰又能猜得透呢?在江冬秀一面看來,這或許是“幸運”的,而對於胡適來說,可能更多的是甜酸苦辣、百味雜陳,其中充滿矛盾、掙扎、容忍與遷就,甚至是難言的隱痛與辛酸。 胡適與江冬秀的絕大多數時間都在平靜中度過,但並不是一點漣漪都沒有。事實上,在胡適的一生中,他曾遇到過多名才貌遠勝於自己的“小腳太太”而又愛慕自己的知識女性,但他卻始終未敢越雷池半步。在美國求學期間,胡適曾遇到韋蓮司,又曾遇到莎菲女士陳衡哲,但胡適畢竟是個“膽小的君子”,發之以情,束之以禮,即便心中有愛,但也只能私心懷慕而已。

“山風吹亂了窗紙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頭的人影。”1923年夏天,剛過而立之年的胡適到杭州煙霞洞療養,遇上了當年婚禮上的小伴娘曹佩聲。曹佩聲是胡適三嫂同父異母的妹妹,比胡適小十歲,當時正在杭州女子師範學校讀書,而胡適是鄉里的大名人,兩人在美麗的西子湖相遇,摩擦出一段悱惻的愛情。可惜的是,此時的他們,一個是“使君有婦”,一個是“羅敷有夫”,曹佩聲受到新思想的影響,毅然與丈夫離婚,而胡適卻顧及家庭及名聲,沒敢採取果斷的行動,最終令曹佩聲獨居終生,而胡適也只能把這份情感深埋於心。 胡適的太太江冬秀當時得知了此事,她雖然是一個舊時代的婦女,但並不是一個軟弱可欺的女子,某次為此事爭吵中,她在憤怒之下竟拿起裁紙刀向胡適擲去,幸未得中。胡適對這個太太,其實是心存畏懼的,因為江冬秀頗喜吵鬧,而胡適為人謙和,加上小時候所受的刺激,他最不願意的事情就是與人吵架,因而只能不斷忍讓,委曲求全。

不過,胡太太也不是一無是處。她雖然文化程度很低,但管理家務卻是一把好手,而且做得一手好菜(最善做安徽鍋),家中請客,常常是胡太太一手包辦,既經濟又實惠,令胡適也臉上有光(一個好太太,關鍵要管住男人的胃嘛)。胡太太喜歡熱鬧,愛打牌打麻將,家中經常是牌友不斷,她對丈夫的學問一無所知,不過在家中書架上,金庸的小說倒是與胡適的著作同排並列,這也是她的最愛。 金庸是通俗文學的大師,在新文化運動時期,胡適所提倡的白話文其實也是對中國傳統文化的通俗化(或者說文字工具的通俗化、簡單化、普及化)。在胡適看來,文言文在一個走向現代的社會中基本就是“半死文學”,“可讀而聽不懂”,受眾面太窄,是國民文化水平提高的主要障礙。因此,他提出了白話文學的“八不主義”:“一不言之無物,二不摹仿古文法,三不講求(拘泥)文法,四不作無病呻吟,五不用濫調套語,六不用典,七不講對仗,八不避俗字俚語”。

1917年1月,胡適將這八項主張“衍為一文”,即《文學改良芻議》,這既是胡適提倡白話文學的第一篇正式宣言,也是新文化運動中的“發難信號”,在當時的文化界及思想界產生了強烈的反響。 《新青年》主編陳獨秀隨即發表《文學革命論》加以響應,而錢玄同、劉半農、周作人、傅斯年等人也紛紛撰文加入了文學革命的陣營。為闡明自己的觀點,胡適還曾寫過一首妙趣橫生的白話打油詩:“文字沒有雅俗,卻有死活可道。古人叫做欲,今人叫做要;古人叫做至,今人叫做到;古人叫做溺,今人叫做尿;本來同一字,聲音少許變了。並無雅俗可言,何必紛紛胡鬧?至於古人叫字,今人叫號;古人懸樑,今人上吊;古名雖未必佳,今名又何嘗少妙?至於古人乘輿,今人坐轎;古人加冠束幘,今人但知戴帽;若必叫帽作巾,叫轎作輿,豈非張冠李戴,認虎作豹?……”

旅美歷史學家唐德剛在為哥大給胡適作口述自傳時,胡適鑑於唐德剛喜歡用文白相間的行文,連連叮囑:“不要用文言,不要用文言!”唐德剛笑道:“胡先生,文言、白話,新詩、舊詩,翻成英文都一樣啊!”胡適聽後若有所悟:“這倒是真的,這倒是真的!” 有一點必須指明的是,胡適並不是一個完全背棄中國傳統文化的人,譬如當時有人提要完全摒棄漢字、改用拉丁字母來代替,胡適就不以為然。曾有人問他,“漢字要不要改革?”胡適說,“一定要簡化!一定要簡化!”人家再問:“漢字要不要拉丁化?”胡適則說:“茲事體大!茲事體大!” 胡適未滿三十便暴得大名,對他不服的人也不少。當時已鑽進故紙堆的章太炎就看不慣這突然間就聲名鵲起的年輕人,他不時嘲諷胡適國學功底太淺,談哲學連一點兒“根”都沒有,寫《嘗試集》不過是為了迎合中學生的口味;同為哥大校友的金岳霖曾半賭氣地說:“西洋哲學及名學又非胡先生之所長!”北大同事劉文典則調侃這位新文化運動的旗手:“適之先生樣樣都好,就是不太懂文學!” 同為北大教授的錢穆也曾與胡適鬧過“學術彆扭”,因為他們倆都研究《老子》。胡適繼承傳統觀點,認為老子略早於孔子;錢穆則認為老子後於孔子。由於胡適的論著先出版,錢穆隨後著書批評他,不料胡適卻對此不動聲色,錢穆十分氣惱。不久,兩人在一個討論會上相遇,錢穆抓住機會對胡適說:“胡先生,《老子》成書的年代晚,證據確鑿,你就不要再堅持你的錯誤了!”胡適則反駁道:“錢先生,你舉出的證據還不能說服我;如果你能夠說服我,我連自己的親老子也可以不要!” 爭論歸爭論,胡適的家中每到週末總是高朋滿座,他的朋友,或自稱是他朋友的人,實在太多了,以致有一次幽默雜誌宣布:這本雜誌的作者也不許開口“我的朋友胡適之”,閉口“我的朋友胡適之”。胡適是個地道的平民主義者,儘管他已經是名滿天下,但每個和他接觸的人都不會感到不自在。在他的家中,什麼問題都可以問,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各界人士,上至官員教授,下至販夫走卒,他都一律歡迎。 用唐德剛的話來說,胡適這個人,天生是個教書匠;既為教書匠,難免好為人師,不過這實在算不得什麼毛病。大家認為他和藹可親,招人喜歡,甚至他的敵手也這麼認為。胡適為人寬厚、熱情、真誠,正如唐德剛說的,一個十分真誠的人,往往流於迂、傻、蠢或笨,但胡適卻是那種有高度智慧的真誠;最難能可貴的是,他身上毫無道學氣味。 曾有位名叫袁瓞的小販,他做餅賣餅之餘,還愛讀一點書,喜歡與人討論英美的政治制度到底哪個更好一點,後來他寫了一封長信向大學者胡適請教。胡適接信後十分高興,便親筆回信說:“你提出的問題太大,我很慚愧,我不能給你一個可以使我自己認為滿意的解答,我只能說,你說的英國製度和美國製度其實沒有什麼大分別。……我還可以說,我們這個國家裡,有一個賣餅的,每天背著鉛皮桶在街上叫賣芝麻餅,風雨無阻,烈日更不放在心上,但他還肯忙裡偷閒,關心國家大計,關心英美的政治制度,盼望國家能走上長治久安之路……單只這件奇事,已夠使我樂觀,使我高興了。……如有我可以幫你小忙的事,如贈送你找不著的書之類,我一定很願意做……”從此,小販袁瓞也成了“胡適的朋友”。 胡適有一次生病住進醫院,他的朋友拿了一個芝麻餅送到胡適病房來說:“我給你吃一樣東西,這樣東西,我相信你沒有吃過。”胡適見是芝麻餅,便笑道:“我早就吃過了。這是我的一個朋友做的。”胡適以為,天下所有的芝麻餅,都是“我的朋友”袁瓞一個人做的!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有個流傳頗廣的笑話:“珍珠港事變”前芝加哥大學的教授史密斯當選為眾議員,曾與他有過一飯之緣的胡適便請他來大使館中同進晚餐。不料這位老兄新官上任,事務繁忙,等快到了餐會時間才手忙腳亂地坐上一輛計程車趕到中國大使館,不過他卻突然想不起中國大使叫什麼名字了,好在外交宴會不需要稱呼名字,只須“閣下”、“先生”便可以敷衍過去。宴畢,胡適將他送出門外,並客套了幾句歡迎他到中國去觀光的話。史密斯議員十分肯定地說:“中國我是要去的,而且我第一個要拜訪的便是我的朋友胡適博士……喔,大使先生,胡適博士現在什麼地方?”胡適大笑道:“他就站在你對面!” 胡適是在抗戰爆發後的第三個月赴華盛頓進行非正式外交工作,1938年9月被任命為駐美大使的,這也是他平生第一次當官。這位“書生大使”,除了早年在美國求學的經歷外並無外交經驗,而接任之時又是在國家、民族最危難的時刻,但正如他一首小詩所說的:偶有幾莖白髮,心情微近中年;做了過河卒子,只能拼命向前!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上下都充滿了“孤立主義”情緒,加上中立法案的限制,美國政府在“二戰”初期無所作為,而國民政府之前的駐美大使雖係經驗豐富的老外交家,但向美國借款事宜經多次交涉仍無成果,當時外交之艱難,可想而知。 誠然,胡適在外交上是缺乏經驗與手段的,他主張的外交,如同他的做人一樣,是一種“誠實與公開”的外交,他經常做的事情是堅持到美國各地去巡迴演說,以贏得美國朝野及民眾的普遍同情與支持。正因為胡大使這種鍥而不捨的精神、誠懇的態度及學問聲望,最終打開了外交堅冰,為中國談成了第一筆借款,即2500萬美元的“桐油借款”,而這時正是武漢淪陷不久,這筆借款無疑大大鼓舞了中中國軍隊民的抗戰士氣。 胡適曾在給太太江冬秀的信中說:“我是為國家的事來的,吃點苦不要緊。我屢次對你說過:'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國家是青山,青山倒了,我們的子子孫孫都得做奴隸。”1942年5月17日,胡適在給王世傑的信中說:“今年體質稍弱,又旅行一萬六千英里,演講百餘次,頗感疲倦。六月以後,稍可休息。我在此三年,不曾有一個週末,不曾有一個暑假。今夏恐非休息幾天不可了。” 1942年尚未過半,胡適便在美國各地“演講百餘次”,幾乎兩天不到便有一次演講。胡適的這種拼命精神,這種為國家與民族命運而竭盡全力的態度,決不是一句虛言,這大概也是胡適贏得美國朝野及民眾支持的主要原因吧。 終於,“珍珠港事變”爆發了,中美正式成為盟友,但在“苦撐待變”四年後,胡適這位不善於耍手腕的“書生大使”卻要丟官了。道理很簡單,因為胡適不善耍手腕,而不善耍手腕就爭奪不到“租借法案”中更多的美援物資,那他的母國就要吃大虧啊! 說到這裡,唐德剛在《胡適雜憶》中透露了這樣一個故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畢爾在他的名作《羅斯福總統與大戰之序幕》一書中,將胡適說成日軍偷襲珍珠港的“罪魁禍首”,其大意是美國是可以避免戰爭的,但羅斯福“不幸”中了胡適的圈套,才惹起日軍前來偷襲的。胡適聽說後,極為興奮,他連忙讓唐德剛把這本書找來,並在對他有“不虞之贊”的章節下畫了一條又一條的紅線,但唐德剛問他當年究竟用了什麼圈套讓羅斯福上當的,胡適想來想去卻怎麼也無法自圓其說。其實那隻是畢爾教授的謬讚罷了,就我們這個溫文爾雅的胡大使,哪裡知道搞什麼陰謀詭計! 1942年8月15日(離日本宣布投降正好還有三年),胡適被免去駐美大使的職務。對此,胡適倒是頗為釋然,因為做官本就非他所長,何況是講究權謀機變的外交領域!李宗仁曾評價胡適說,“適之先生,愛惜羽毛”,這個說法是極恰當的。一個愛惜羽毛的人難免畏頭畏尾,做事縮手縮腳,不可能去做革命家、政治家或者外交家,何況胡適先生又是一個最不願意向任何人或任何方面作任何請求的人。 歷史學家羅爾綱早年曾在胡適家中“學徒”,專門負責抄寫整理胡父胡鐵花的遺著,但他除了吃飯住房外,不肯接受其他的任何報酬,因而胡適在其後來所寫的《師門五年記》一書的序言中,稱讚羅爾綱“一介不苟取、一介不苟與”的品質。事實上,胡適也是這樣一個人。 在任大使期間,胡適的所有來往賬目一清二楚,真正做到了公私分明,這在當時是有口皆碑的。胡適去世後,梁實秋曾說:“大使有一筆特支費,是不需報銷的。胡先生從未動用過一文,原封繳還國庫。他說:'旅行演講有出差交通費可領,站在台上說話不需要錢,特支何為?'”胡適出門公幹,為了省下門前叫出租車要付的小費,他每次都是跑到大使館門前大道的拐角處才叫出租車,其節儉如此。 抗戰結束後不久,胡適出任北京大學校長,而在國民黨敗退台灣前,胡適對時局極為絕望,最後乘船到達美國紐約並住進了他當年曾租住過的公寓裡,開始了他在海外的寓公生活。這段日子,是胡適人生中最低谷的時期,他當時只有一點有限的存款,生活是相當清苦的。 當時逃亡到美國的原國民黨政府要員如過江之鯽,但美國政府已經失去了對他們的興趣。之前曾吃飽撈足的,固然高枕無憂,但為官清廉者就困窘了,陳立夫當時就在美國養雞為生,而胡適更難辦,他當時只是一個年老多病、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謀生乏術,在米珠薪桂的紐約大都市,沒有收入,存款有限,坐吃山空,如何是好? 據唐德剛所說,胡適曾多次叮囑他:“年輕時要注意多留點積蓄!”這話雖是對晚輩的關心與勸勉,但何嘗不是胡適對自己淒涼晚景的深沉嘆息!做慣了名人的胡適,此時無事可做,也只好與家庭瑣事打交道了,胡太太在廚房燒飯做菜,胡適就幫忙整理內務,洗碗抹桌子。有一次胡適外出,胡太太一人在廚房燒飯,一個彪形竊賊忽然自防火樓梯破窗而入,幸好胡太太沒有學會一般美國女人臨危時的尖叫,她只是下意識地走向公寓大門,把門打開,反身對那悍賊大叫一聲“GO”!那位大黑賊看了老太太一眼,居然真的從門口“GO”了。而胡老太太則把門關好,又徑地回廚房燒菜去了。真是奇蹟! 20世紀50年代時,胡適在內地仍舊是“名人”,不過是充當“反面教材”的。唐德剛曾這樣描述當時的胡適:“可憐的老胡適這時貧病交迫,每天上市場去買菜買米,抱著個黃紙口袋,灰溜溜地蹣跚而行,街頭胡兒,哪裡知道這個窮老頭卻是百萬大軍追剿的對象?” 不過,胡適對於這些批判他的材料卻十分有興趣,每次都讓唐德剛盡可能多地搜羅過來,然後津津有味地一一閱讀,有時候看到荒謬處還忍不住掩卷大笑,連聲說:“我哪裡是這樣?我哪裡是這樣?”由此看來,他並不認為自己被“百萬大軍”批倒,反而為這些人沒有搔到他的癢處而怡然自得呢!唐德剛戲稱,您之前的弟子羅爾綱會不會也用馬列主義批評您?胡適連說,胡說,胡說,這不可能,不可能。胡適還是太天真,李寧的廣告不是說了嘛,“一切皆有可能”。 8年後,胡適被推選為台灣中央研究院院長,他最終飛離美國,結束了這段不堪回首的半流亡生活。回到台灣後,胡適被給予高規格的禮遇,但他的身體卻一日不如一日,他在台灣的幾年間先後四次入院,每次都是心髒病復發,而且一次比一次嚴重。在此期間,也有一些不快的事件發生,胡適遭到一些不善的攻擊,這更是令他的病情雪上加霜。 1962年2月24日上午,胡適在南港中央研究院主持第五次院士會議,在之後舉行的酒會結束時心髒病猝發身亡,享年七十二歲。在胡適的葬禮上,蔣介石親往祭吊並親書輓聯:“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胡適最後被安葬在台北南港舊莊墓園,墓門上刻著蔣介石書寫的四個大字:“德學俱隆。” 胡適去世的那天晚上,後成為知名人物的小門生李敖寫下了這樣一段話:“別看他笑得那樣好,我總覺得他是個寂寞的人。”不錯,自古聖賢皆寂寞,胡適也可以這樣說。在台期間,胡適的秘書胡頌平曾在一次談話時脫口而出:“我讀,在先生身上得到了印證。”胡適聽後,先是一愣,隨後慢慢地說:“這大概是因為我多讀的緣故吧!” 胡適只是一個人,但眾人眼中的胡適相卻千姿百態,在經過不同時期的不同評價之後,胡適已經不再是一個單純的胡適。可以這樣說,胡適的文字、學術、政論與理想,如今已經沒有多少人去讀去理解,也沒有多少人去在意與在乎,但胡適的精神與性格,這種來自傳統的堅定力量與寶貴價值,就像他的種種趣聞一樣,依舊被後人不斷談起而長久流傳。 唐德剛說,胡適是“近代中國唯一沒有槍桿子做後盾而思想言論風靡一時、在意識形態上能顛倒眾生的思想家……他對高度工業化所孕育出來的現代文明謳歌不絕,他對我國優良的農本主義的社會傳統(乃至不太優良的社會傳統)也在有意無意之間做出了有深厚感情的維護”。不錯,胡適是說不盡的,因為他幾乎就是一個時代與精神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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