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井岡山革命根據地全史

第9章 第八章土地革命風暴的興起

1927年10月,工農革命軍在寧岡茅坪“安家”以後,在邊界各縣開展了廣泛的打土豪籌款子的游擊活動,大長了貧苦農民的志氣,大滅了地主豪紳的威風,從而揭開了井岡山革命根據地土地革命的序幕。 1928年2月,毛澤東派毛澤覃在寧岡大隴喬林村進行土地革命試點。 3月,工農革命軍在酃縣中村、桂東沙田等地進行了分田的嘗試,為邊界普遍開展土地革命摸索和積累了一些寶貴經驗。 但是,這時的土地革命試點,是尚不深入也不鞏固的,以至敵人一到,土地仍被地主豪紳奪去。 “三月失敗”時,邊界被敵人佔領一個多月,土地革命成果盡行失落。 朱毛兩軍會師後,雖然湘贛邊界的割據,正值南方統治勢力暫時穩定之時,派來“進剿”的反動軍隊頻繁不斷,力量強大,但是,根據地的割據局面反而一天一天擴大,民眾政權一天一天推廣,這是什麼原因?這是因為邊界黨(地方的黨和軍隊的黨)實行了一系列正確的政策。其中重要的政策之一,就是“深入割據地區的土地革命”,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群眾真正發動和組織起來了。

究其源:“深入割據地區的土地革命”的政策,乃是1928年5月20日召開的湘贛邊界黨的第一次代表大會上提出與製定的。大會歷時3天,認真討論了邊界的土地革命深入問題。會後,在寧岡茅坪倉邊村成立了湘贛邊界工農兵政府,設立了土地部,譚震林任土地部部長。隨後,邊界各縣政府都設立了土地委員會,具體負責領導土地革命運動。為了幫助各地搞好土地革命,毛澤東和邊界特委還從軍隊中抽調了大批幹部,深入到寧岡、永新、遂川、蓮花等縣發動群眾調查研究,掌握政策,指導分田。如:譚震林去了小江區,何長工去了東源荷花形村,王紫峰去了葛田村等。 對於邊界的土地革命,譚震林回憶說:“我們攻遂川、寧岡、永新等縣,建立縣工農兵民主政府後,就著手抓土地革命,滿足農民的土地要求。但1928年4月以前,邊界土地革命還未深入,3月間湖南省委又將正規部隊調往湘南,致使邊界陷敵一個多月。這再次證明武裝鬥爭的勝利和土地革命的深入,對於紅色根據地的鞏固是十分必要的。4月底,毛澤東同志和朱德同志在礱市會師,成立紅四軍,總結以往的經驗教訓,制定正確政策,這才把武裝鬥爭、土地革命、根據地建設三者緊密結合起來。”“很快就使邊界紅色區域發展到鼎盛的時候。”譚震林:《井岡山斗爭的實踐和毛澤東思想的發展》。此後,“在紅色區域,土地大部分分配了,小部在分配中”。

可見,邊界黨“一大”,是井岡山革命根據地深入開展土地革命的重要標誌。 湘贛邊界黨的“一大”選舉產生了第一屆湘贛邊界特委後,為了統一邊界各縣政府的領導,5月底,毛澤東又在寧岡茅坪召集了湘贛邊界各縣工農兵第一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蘇維埃政府執行委員會,成立了湘贛邊界工農兵蘇維埃政府。毛澤東:《井岡山前委給中央的報告》。 湘贛邊界工農兵政府由袁文才任主席,下設軍事、財政、土地、司法、青年、婦女部以及工農運動委員會。軍事部由張子清負責;財政部由余賁民負責;土地部由譚震林負責;司法部由鄧允庭負責;青年部由肖子南、劉真、胡波負責;婦女部由吳仲蓮、彭儒負責;工農運動委員會由宋喬生、毛科文負責。 湘贛邊界工農兵蘇維埃政府設立在茅坪倉邊村的袁家大屋,為邊界政府最高權力機關。本來,政府主席是推舉毛澤東擔任的,但毛澤東考慮到他主要抓黨和軍隊的工作,地方政府的事,還是以地方同志擔任為好,便提議、推舉袁文才當了主席。邊界政府下轄茶陵、遂川、寧岡、永新、蓮花、酃縣等各縣政府。至全盛時期,邊界各縣區、鄉政府相繼建立,“民眾普遍知道了各級'工農兵蘇維埃政府',寧岡民眾簡稱為'埃政府'的(客籍土話'我們'稱埃,埃政府就是'我們的政府'),別的地方簡稱為'蘇政府'”。

邊界政府成立以後,將土地革命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縣、區、鄉都相應成立了土地委員會,統籌土地革命的事情。為了幫助各地的土地革命,由邊界政府統一從軍隊中抽調了許多幹部、下到各地指導土地革命工作。 然而,由於實踐經驗不足,“湘贛邊界工農兵蘇維埃政府的招牌,在五月間就掛起來了,但成立得很倉促,極不完備”。 “各級蘇維埃是成立了,但名不副實。”工作沒有實際的開展。 在初期的工作當中,不少地方的小地主、富農,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他們掛起紅帶子裝得很熱心,用騙術鑽入了政府委員會,把持一切,貧農委員只作配角”。這種現象,對當時的土地革命及其他工作,帶來了不少影響。邊界政府雖曾發過一個佈告,而在充分發揮權力機關的職能上做得很是不夠。有的地方是黨包辦一切,有的地方只停留在“每日只是替黨部通信的交通,替紅軍搬運糧食,派使做偵探,管理赤衛隊”等瑣碎的工作。這種現象,直至後來群眾都充分發動起來了,把那些鑽入紅色權力機關的壞分子清洗出去,充分認識到蘇維埃的權力和作用,才“慢慢糾正過來”。毛澤東:《井岡山前委給中央的報告》。

1928年底至1929年初,邊界曾籌備召開各縣第二次工農兵代表大會,力圖健全邊界蘇維埃政府的組織。為此,成立了一個秘書處作為籌備機關,同時建立了軍事委員會和經濟委員會。但由於湘贛兩省敵人第三次“會剿”的發動,致使邊界第二次代表大會的召開未能實現。毛澤東:《井岡山前委給中央的報告》。 儘管如此,湘贛邊界工農兵政府的成立,及各縣蘇維埃政府的成立,對當時的形勢發展還是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湖南省委巡視員杜修經在1928年6月15日給中共湖南省委的報告中曾說了這麼一句話:“民眾在打土豪後相信毛司令,在分田地後相信黨相信蘇維埃。” 1928年5月至7月,邊界各縣在湘贛邊界工農兵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掀起了轟轟烈烈的土地革命運動。

由於有了大隴試點、中村插牌分田、塘邊試點分田等小規模分田鬥爭經驗,因此當土地革命全面鋪開時,也就有了一定的“模式”。當時的具體步驟和主要做法是: 1.成立分田領導機構。 這個機構就是各縣、區、鄉的土地委員會。 “它是由工農兵代表大會(縣、區、鄉各級都有工農兵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由5~7人組成,工農兵政府在討論分配土地時,就由他們先進行研究,土地委員會還要作調查研究。”陳正人:《毛澤東同志創建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偉大實踐》,1970年12月。調查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製定分田方案和劃分階級,分田時是以階級成分來決定是否分田的。但那時劃分的階級,都比較簡單,“主要對準地主、富農來進行土地革命”。

2.紅軍幹部下到各地指導分田。 邊界的土地革命運動全面開展時,邊界特委抽調和派出了大批紅軍幹部深入各縣的鄉村,發動群眾,調查研究,掌握政策,指導分田。當年被派到寧岡葛田鄉的王紫峰迴憶說:“我在手槍隊只有一個多月,後來地方上要幹部,就從軍隊中抽調一部分人去。因我在家鄉13區蘇維埃政府工作時,曾搞過分土地,所以把我調出來了。我到葛田村幫助分土地。鄉里成立了一個調查委員會,登記人口,登記土地。當時對'抽肥補瘦'還不懂,我們沒收地主的土地,分給沒地或少地的農民。以一個大村為單位,按人口平均計算需要多少土地,在這個範圍內調整補足。地主的土地全部被我們沒收,富農的土地沒收多餘部分。分好了,就登記姓名、畝數和規定歸誰使用,然後插牌子。我們在葛田村幫助農民分配土地,每人分了3畝多田。”

3.以鄉為單位進行土地分配。 以鄉為單位來進行分配土地的方法,是在試點的基礎上取得的。 “原先是以村為單位進行分配,在實踐中,證明這個辦法是不好的,是容易為地主、富農所利用的。後來改為以鄉為單位來分配土地,實踐證明,這個辦法是比較好的。這個辦法是毛主席調查研究,經過鬥爭實踐的摸索和總結才找到的。”這個辦法較之毛澤東在1927年8月19日湖南省委會議上提出的《土地綱領》前進了一大步。 《土地綱領》規定的是“以區為單位”,而在此時及以後形成的《井岡山土地法》卻提出了以鄉為單位、以幾鄉為單位、以區為單位三種方法,不僅更機動,也更切合各地的實際,更能調動貧苦農民的積極性。 4.按人口平均分配。

在邊界各縣,當時實行的是沒收一切土地重新分配,分配標準是以人口為單位。所有鄉村中男女老幼,一律平分。 “小孩得大人之半數田,手工業者地主一律照分。”後來接到中央六大決議案,中央只主張“沒收地主階級的土地”,而不是“沒收一切土地”,但在邊界已經實行,如改過來將貧民分到手中的土地再還給富農、地主,就會挫傷貧農階級的積極性,所以就決定“分了田的已算了事,以後再分按中央政策辦”。 5.實行以原耕為基礎,好壞搭配的原則。 井岡山區,地域廣闊,土地貧瘠與肥沃情況差距很大。開始“在分配土地時,原來以原耕為基礎,抽多補少。後來發現,這辦法有利於富農,不利於貧雇農,因為富農的地,一般是比較好的,貧雇農種的地,一般是比較差的。如果以原耕為基礎,抽多補少,那麼,富農中的好田就分不出來……後來主席提出要'抽肥補瘦',把富農的好田抽出來,補給貧雇農耕,這樣才能真正滿足貧雇農的土地要求”。所以,“當時按4擔谷1畝估計,分上、中、下三種田,田也造冊,按上、中、下搭配分”。

在邊界土地革命中,雖曾一時出現過一些“左”的做法,但基本上執行政策較好,注意了正確對待中間階級,保護中小工商業,地主也分田等,土地分配後還組織複查,看看是否公平合理。 這一年的莊稼,獲得了很好的收成。寧岡一帶的群眾都踴躍交公糧。毛澤東在《井岡山前委給中央的報告》中記載說:“土地稅:寧岡收的是百分之二十,比中央辦法多收半成,已在徵收中,不好變更,明年再減。此外,遂川、酃縣、永新各一部在割據區域內,都是山地,農民太苦,不好收稅。” 經過4月起至7月的群眾土地鬥爭,湘贛邊界各縣的土地基本分配完成。土地革命的深入,極大地激發了廣大貧苦農民的鬥爭積極性,不僅解放了農村生產力,也有效地支援了革命戰爭,加快了根據地的發展。

井岡山根據地的土地革命運動,是在“前無成法”的情況下摸索進行的。 “因為從11月底起,即與省委斷絕交通,黨的一切主張政策全不知道。”毛澤東:《井岡山前委給中央的報告》。但是,井岡山的土地鬥爭在特委和毛澤東的領導下,卻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並有力地促進了根據地的發展與建設。依據當年的一些歷史資料及經歷者的回憶,井岡山土地鬥爭的歷史經驗,可概括為以下幾點: 1.全面掌握邊界的土地狀況和階級關係。 毛澤東是注重調查研究的先行者。他在1927年冬,就親自到茅坪壩上、洋橋湖一帶及永新的秋溪一帶,做深入細緻的社會調查,並寫下了《寧岡調查》和《永新調查》。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科學地分析了“邊界土地狀況:大體說來,土地百分之六十以上在地主手裡,百分之四十以下在農民手裡。分別說來,贛邊以遂川為最集中,約百分之八十是地主的。永新次之,約百分之七十是地主的。萬安、寧岡、蓮花自耕農較多。除萬安情形此間無直接調查外,寧岡、蓮花兩縣土地雖說自耕農不少,然地主的土地仍佔比較多數,約百分之六十與四十之比。湘邊茶、酃兩縣相差不遠,約百分之七十在地主手中。” 毛澤東除自己從事調查外,還要求紅軍及地方乾部直接參與此方面工作,作為一項任務來完成。在1927年11月間開辦工農革命軍軍官教導隊時,毛澤東就要求教導隊學員下到古城、新城、茅坪一帶進行調查。調查的內容很廣,如:行政區劃、人口、階級、土客籍矛盾、土地佔有情況、文化風俗等一概都要了解,然後填寫調查表。譚冠三在《回憶毛主席在井岡山的偉大革命實踐》中說:“毛主席很強調宣傳隊要作調查研究(對整個紅軍也是這樣強調的)。毛主席對工商業怎樣?地主怎樣?工人怎樣?都要調查清楚。還要求我們了解資本家是怎樣剝削工人和農民的,地主是怎樣剝削農民的,工人、農民又是怎樣被剝削的,以及每個村莊里的階級成分,每個人的政治態度,也都要調查清楚。我們在一個地方作了調查以後,都要上報。經過調查,我們處理各種問題,解決各種問題,就能分清敵友,團結多數。” 2.充分發動群眾和武裝群眾。 發動群眾,組織群眾起來革命,是井岡山斗爭時期紅軍的一項重要任務,土地革命鬥爭中尤其如此。因為,當時邊界的貧苦農民不懂得階級與階級壓迫的關係,總以為自己貧窮是“命中註定”,“八字不好”,“命苦”,因此,“第一步跟他們進行打破'宿命論'的教育……第二步就是幫助他們認識自己的力量,相信自己的力量,幫助他們樹立鬥爭勝利的信心……農民發動起來了,有了階級覺悟,有了鬥爭的決心,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進行土地革命了。否則,如果游擊區還不鞏固,基礎還不好,就很少可能進行土地革命。即使進行了農民也不敢要地主的土地”。 群眾起來了,土地革命搞起來,便要武裝群眾了。 “邊界的鬥爭,完全是軍事的鬥爭。哪一處沒有武裝,或者武裝不夠,或者對付敵人的策略錯了,地方就立即被敵人佔去了。”毛澤東:《井岡山前委給中央的報告》。所以,紅軍在與敵人戰鬥獲得勝利後,毛澤東即指示將繳來的武器,除武裝部隊外,還要將一些槍支送給地方。這樣,正規部隊走後,遇上反動地方武裝的挑釁,紅色政權和土地革命成果就不會丟失。 3.正確地制定切實可行的土地政策。 土地政策的製定是當時邊界開展土地鬥爭中的一個最為棘手的問題。開始時,無章可循,全靠摸索。如在沒收對象問題上,是沒收一切土地,還是只沒收地主的土地?在分配標準問題上,是按人口標準平均分配,還是按勞動力標準分配?或是兩者兼顧?在分配區域問題上,是以鄉為單位分配,還是以村或是以區為單位分配?在土地所有權問題上,分配後的土地所有權是歸蘇維埃政府所有,還是歸農民所有?土地能否自由買賣、租賃?如何區別對待中間階級?地主要不要分田等等,都需要作出正確的回答。可是,土地革命這一大課題,在當時全黨及各個根據地都在探索階段,並無成法可循。而井岡山根據地自創立之來,幾月間與組織失去聯繫,“六大”決議直至1928年11月才送至井岡山。這就必須一切從實際出發,摸索出一條新路。由於毛澤東和邊界黨注重了社會調查研究,傾聽了群眾的要求,從而,比較正確、科學地解決了這些實際問題。如在土地分配標準問題上,邊界執行的還是以人口平均分配的方法。後“依中央辦法,改以勞動力為標準”,但“能勞動的比不能勞動的多分一倍”,依然照顧了老人與小孩。在《井岡山土地法》頒佈時,人口與勞動力兩個標準都採用了,並提出:“兩個標準,以第一個為主體,有特殊情形的地方,得適用第二個標準。”毛澤東:《井岡山前委給中央的報告》。這就既切合了邊界的實際,又與中央的政策相吻合,做到了二者有機的統一,受到根據地廣大貧苦農民的擁護。又如邊界在土地分配區域的問題上,也表現得比較靈活:寧岡四區就是以區為單位分田的,協調了原以鄉為單位客籍農民認為吃虧的矛盾;永新的小江區,則是三四個鄉作為一個單位去分配的。 4.抓好典型,以點帶面。 井岡山根據地的土地革命並不是一開始就全面鋪開的,而是分為三個階段進行的:首先是1927年10月至1928年3月間為發動群眾和試點(大隴、中村等)階段;1928年5月至7月為土地革命全面深入開展階段;1928年9月至12月為土地革命的鞏固階段。在此當中,都抓了幾個典型,並以典型推動全面。如派毛澤覃在大隴喬林進行土地革命試點,毛澤東本人在中村親自抓點,以及後來的塘邊試點,都體現了毛澤東注重實際,以點帶面的工作方法,和立足當前、放眼長遠的政治眼光。 5.正式紅軍的存在是土地革命的保證。 1928年7月,正當邊界土地革命處於高潮之際,中共湖南省委數次改變主張,把紅軍主力拉往湖南,致使邊界招致“八月失敗”,造成“農民分田,地主割谷”的嚴重後果。 “八月失敗”的這種後果,說明了沒有紅軍作為根據地的中流砥柱,土地革命是難以開展的,開展了成果也是難以鞏固的。誠如譚震林在《回顧井岡山斗爭歷史》中所說:“沒有正規部隊和廣大地方武裝的配合,就不能戰勝敵人,土地革命就無法開展,農民群眾也不可能充分動員起來支持革命,已經佔領的地方也保不住,到頭來即使建立了紅色政權,也站不住腳;而沒有鞏固的根據地,武裝鬥爭也就失去了可靠的後方和依托。” 綜觀井岡山根據地的土地革命的經驗,表明了一個顛撲不滅的真理:即在四周白色恐怖包圍之中的小塊紅色根據地,必須在黨的領導下,把武裝鬥爭、土地革命、根據地建設三位一體,緊密結合,相互依靠,才能求得存在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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