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塞北三朝·西夏

第23章 第三節景德和約

塞北三朝·西夏 袁腾飞 1080 2018-03-16
俗話說“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宋朝當然不會平白無故給李德明這麼多額外的好處。作為交換,宋朝都提出了哪些苛刻的條件?李德明又是否會接受呢? 宋朝一口氣提了七個條件: 第一,歸還靈州。現在被你改名叫西平府作為首都的這個地方,是你爸爸李繼遷搶來的,你必須歸還。 第二,你的居地僅限於平夏範圍,就是當初你們那五州之地。 第三,你要派遣子弟宿衛京師,實際上就是做人質。 第四,你要歸還被俘的宋朝官吏。 第五,你要解散軍隊。 第六,你要歸還被俘的宋朝士兵。 第七,以後雙方有糾紛要聽朝廷處置。 李德明看了這七個條件之後,同意了五條,有兩條堅決不同意。第一條,歸還靈州領土,這不可能。靈州是我爸爸率領我們党項健兒一刀一槍,犧牲多少英烈奪回來的,你上嘴皮一碰下嘴皮,我就還給你?憑什麼?戰場上得不到的東西,休想在談判桌上得到,自古以來沒有這種事。第三條,送子弟宿衛京師。甭來這一套,我還不明白這什麼意思?你不就讓我的子弟做人質嗎?這不行,我們家人口少。

宋朝見李德明堅決不同意這兩件事,也沒辦法,只要他不跟咱打仗,小事就不計較了。不過,既然你不同意朝廷的這兩項條件,那好,朝廷給你的那兩項額外優惠條件也取消了,不允許党項人來中原內地貿易,也不允許你們賣鹽了。但是表面上朝廷說不允許,賣私鹽的進來你管得了嗎?你還能進來一個殺一個嗎?宋朝就跟李德明簽了和約,因為當時党項畢竟名義上還是宋的臣屬,所以這也不像兩國之間籤的和約。和約簽訂在宋真宗景德年間,史稱“景德和約”。景德和約簽訂之後,宋與党項二十多年沒有發生大的戰事。 李德明利用這二十多年的和平,努力經營著自己的部落,進行各方面建設。另外,李德明一僕二主,宋遼兩國都是他的主子,所以每一次去給兩國進貢的時候,他的貢使都帶著大量土特產,沿途大肆販運,大搞走私貿易。宋遼兩國都睜一眼閉一眼,只要他歸屬咱,不給咱搗亂,做我的臣子(宋遼兩國都認為他是自己的臣子,也不知道到底是誰的),他販點兒東西賺點兒錢無所謂,要看大局!李德明往宋境內賣私鹽,宋朝還在邊境上設立榷場,跟李德明貿易。李德明所處之地,控製絲綢之路,對來往客商課以重稅。你把稅交完了之後,以為貨物能運出党項境內嗎?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党項士兵搖身一變,就變成綠林好漢了,再將你搶個乾淨。要打此路過,留下買路財。因此,李德明的勢力越來越大。

李德明與宋朝和平共處了二十幾年,沒怎麼打仗,不過,他老想勒索宋朝一把。有一年,他這地界鬧災,糧食歉收。他就跟宋朝說,邊疆地區受災了,中央援助一下吧。獅子大開口,一張嘴就要一百萬石糧食,不然的話就如何如何,大有興兵勒索之意。事發突然,宋朝一時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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