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九一八事變背後的角力

第23章 22、到國聯討個說法

九一八事變背後的角力 常钺 3194 2018-03-16
19日,當事變發生的消息傳到南京時,蔣介石正在前往南昌督師“剿共”的路上。下午,群龍無首的國民黨大員們在戴季陶的主持下,召開了國民黨中央執委會商量對策。會後作出兩項決定:第一,電請蔣介石速回南京主持大局;第二,根據正式報告,向日方提出抗議,並電告駐外代表向包括國聯在內的國際社會宣布事變的真相。從此,國民政府開始走上了試圖訴諸國聯以期保護中國合法利益的漫長道路。 對於國民政府訴諸國聯的意圖,後來成立的特種外交委員會主任戴季陶有如下說明: 蓋國聯雖不可盡恃,亦非盡不可恃,此案發生後,中央所以盡力於使國聯負解決此案之責任者,因維持中國在國際上的地位,與減少日本直接壓迫中國之力量,途徑惟在於此。日本一面聲明不接受第三者乾涉,而一面仍不敢不接受國聯之決定,則知日本對於國聯,亦甚顧忌也。

可見,國民政府也預料到國聯的作用可能是極有限的,與其說希望國聯來保護中國的權益,不如說希望國聯來牽制日本,以緩解日本對中國的壓力。 國聯的總部設在日內瓦,由大會、行政院和常設秘書處等機構組成。秘書處是常設辦公機構,而大會只是一個成員國的論壇,其決議沒有約束力。國聯真正有影響的決定是由行政院作出的。行政院由美、英、法、意、日五個常任理事國(美國沒有參加國聯,實際上只有四個,德國加入後成為常任理事國),和經大會選出的四個(後來增加到九個)非常任理事國的代表組成。按慣例,行政院的決議一般都必須全體一致通過。民國政府要求國聯去向一個常任理事國為自己伸張權益,從一開始似乎就面臨著某種類似邏輯悖論的困境。

弱國無外交。在國際社會間盡力折衝,以期利用大國間的利益矛盾為自己挽回些許的損失——這幾乎是弱國在受到強國的欺侮時,惟一可走的路線。那時的中國就是這樣的弱國。這不禁使眾人聯想起清朝的李鴻章,甲午戰爭中國戰敗後,他也想以夷制夷——借助俄國的力量來製約日本。為達到這一目的,他甚至不惜再向俄國出讓一份利益。可是民國政府的大員們不認為自己會像李鴻章那麼慘,戴季陶說: 昔時因無國際組織,各國間亦無相互遵守之公約,故對於外國之侵略,只有和戰兩途;現在世界既有國際組織,有國際公法,則當於和戰之外,有正當之第三途徑。此非中國不武,而實尊重國際信義者所當然應有之道。 “不武”其實是不抵抗的一個更動聽的表述形式。畢竟這時有了國聯,它聲稱自己是以“促進國際合作,保證國際的和平與安全”為宗旨的,況且,中國還新近當選為國聯的非常任理事國——國民政府感到訴諸國聯尚有一絲希望。

國民黨中央執委會召開後的幾個小時,國民政府駐國聯代表收到了這樣一份電報: 現已完全證實,我方毫無挑釁舉動,日軍公然向我攻擊,我方雖絕未抗拒,而彼仍繼續向我開火,炮轟我營房及兵工廠,星期六晨六時半,佔據瀋陽全城及其附近。中國政府請求國際聯合會立即有效的依照盟約條款,取適當之措置,使日軍退出佔領區域,保持東亞和平,中國政府決定服從國際聯合會關於此事所為之任何決定。 此時國民政府駐國聯的全權代表是施肇基。 《國際聯盟盟約》第11條規定:如有戰爭或將有戰爭發生,國聯應採取相宜行動,以保各國安全;秘書長經任何盟員國請示,可立即召開行政院會議處理之。在接到南京方面的指示後,施肇基當即根據該條款要求國聯秘書長法國人杜呂蒙提出召開行政院會議的要求。

正當施肇基向國聯行政院進行陳述時,日本駐國聯代表芳澤謙吉打斷了他的發言。只見他拿出一份事先擬好的文件念了起來,日本人有備而來,他所宣讀的,就是日本政府就事變發表的聲明,其核心內容是聲稱事變是地區性事件,要求國聯不必如此重視。顯然,中國代表沒有料到日本的這一手。在芳澤念完聲明後,施肇基只得用一句“中國保留解決關於此事件的權利”結束了自己的發言。當天晚上,中國代表就事變發表宣言,指出日本應為事變的爆發負完全責任。 芳澤是犬養毅的女婿,是日本有名的外交家。果然,他抓住了中國訴諸國聯的核心意圖——試圖在國際多邊框架下解決事變,以期其他列強對日本產生製約作用;而日本的意圖是力避第三方的介入,要求由中日雙方來解決問題,如此一來,日強中弱的態勢對日本是大大的有利。

明確的目的性,使日本與中國在國聯的博弈甫一開始,就佔據了先機。 國聯是設在歐洲的,歐洲人對於這場以國聯爲戲台而演繹的外交大戲,似乎也看得更明白。 19日,德國《柏林指導報》就九一八事件發表評論指出:“不宜把此項事件視為局部問題,此事將使世界憂慮,並將使國聯遇一嚴重工作。”同日,《德意誌時報》指出:國聯對此事件將“照例”使一般之期待失望,而屈服於既成事實之下。 22日,國聯行政院根據施肇基所提要求,就日兵強佔滿洲事件展開討論。施肇基詳細陳述了日本侵略中國東北的經過,要求國聯“仗義執言、出面乾涉”,使日軍立即停止軍事行動,恢復事變前狀況,並賠償一切損失。日本代表芳澤極力為日軍侵華辯護,稱日軍的行動純屬自衛,現已大部分撤回滿鐵附屬地;稱日本政府與中國政府一樣,也希望事件能早日解決,但為防止事態惡化,反對國聯干預,力主兩國直接交涉,就地解決。施肇基又發言說在中國領土被日軍佔領的情況下,中方不能與日方直接交涉。雙方辯論激烈,最後,行政院通過英國代表薛西爾的提議,授權大會主席西班牙外長勒樂領導一個由英、法、德、意、西五國組成的委員會,繼續處理此事。委員會向中日兩國政府發出緊急通知,勸告雙方避免事態擴大,並立即由兩國協商撤兵。會議還決定派遣委員會前往滿洲調查。

23日,五國委員會開會,繼續討論事變處理辦法。施肇基提出鑑於日方不承認侵略中國的事實,建議國聯派一個調查委員會到中國的東北去,實地看一看情形如何。這一著很厲害,因為即使蠻橫無理如日本者也實在沒有什麼理由反對。五國委員會也贊成此議。形勢對日本開始變得不利起來,中國好像要占到先機。 可是日本手中是攥有王牌的,其世界強國的地位和實力,就是他對別人說“不”的利器。 24日,日政府訓令芳澤答復國聯理事會:一、滿洲事件係自衛,性質系局部衝突,國聯及第三國不容置喙;二、滿洲之中日關係有特殊性,國聯派遣調查委員,恐反礙兩國關係,日政府不能應命。 28日,日本外務省就滿洲事變善後問題發表聲明,宣稱將由日本政府根據既定方針辦理,絕不容國聯或其他國家置喙。看到日本的強硬態度,五國委員會開始退縮了,英國代表第一個站出來,開始贊同由中日雙方直接交涉來解決爭端。

施肇基畢竟也是有經驗的外交家,看到這種形勢,於是他再三向五國委員會表示,只要國聯規定日軍完全撤出新佔領區之日期,中國即放棄國聯派調查團入滿要求。但是,因芳澤堅決反對,理事會未作出日軍撤退的具體規定。 30日,國聯行政院會議主席提出了一個裁決草案,主要內容如下: 一、重申日本政府所做的“對滿洲無任何領土目的”和“隨著其臣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得到切實保證,繼續從速將軍隊撤退至鐵路附屬地以內,並希望在最短時間內完成”的諾言。 二、重申中國政府所做“在日軍繼續撤退,中國地方官憲及警察權力恢復時,當負責保護鐵路區域以外的日本臣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的諾言。 三、重申“兩國代表保證各該政府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事態擴大和惡化”的聲明。

四、呼籲中日兩國“為促進兩國關係正常化,採取一切手段,從速履行和完成上述保證”。 五、規定將在10月14日在日內瓦再次開會處理此案。 草案出台後,中國方面對其未對日本撤兵的日期作出規定表示遺憾,但還是把草案作為解決事變的初步辦法加以接受。日本方面則痛痛快快地表示予以接受。在表決時,草案以14票贊成一致通過。 至此,中日在國聯的第一階段交鋒告一段落。中國沒有看到國聯對侵略者的譴責,但決議中畢竟寫著“撤兵”的字樣,儘管加上了重重的限定條件。在這場仲裁中,國聯不像一位正義的法官,倒更像一位“不偏不倚”的裁判,他“公正”地看著中國與日本這兩個不是同一級別的拳手,在拳擊台上“自行解決”,把侵略視為出拳進攻,把挨打視為抱頭防守,而無論進攻還是防守,都是“規則”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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