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九一八事變背後的角力

第11章 10、中國當選國聯非常任理事國

九一八事變背後的角力 常钺 2687 2018-03-16
同一天,國際聯盟(簡稱國聯)非常任理事國改選,中國被選為非常任理事國。國民政府內的一些高層官員們對此彈冠相慶,彷彿中國的國際地位產生了質的提高,已是儼然的世界大國了。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根據巴黎和會通過的《國際盟約》,於1920年1月16日成立國聯。總部設在日內瓦。先後加入的國家有63個。美國作為建立國聯的倡議國,卻因為同英法爭奪領導權失敗而未參加。所以開始時,國聯的常任理事國實際只有英、法、意、日四國;1926年德國加入國聯後,成為第五個常任理事國。日本與德國在1933年退出,意大利於1937年退出。蘇聯在1934年加入,1939年被開除。由於一開始就沒有把某些大國包括在內,因此國聯始終缺乏一個國際組織所需要的普遍性,又由於長期受英、法控制,既違背了廣大中小國家的意願,又充當了帝國主義對殖民地再瓜分的工具,終因帝國主義之間的矛盾無法調和,導致了新的世界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國聯”名存實亡。

因此,國聯尚不足論,何況是它的一個非常任理事國?但是這件事件具有一定的象徵意義——20世紀20至30年代,中國的國際地位“有了提高”。 事情要從1919年的巴黎和會說起。雖然和會上列強們無視中國的正當權益並出賣了中國,但最終中國代表團拒絕在和約上簽字,它衝破了中國外交近代以來“始爭後讓”的慣例,對此後的中國外交產生了積極影響。在這次和會上偏袒日本的美國總統威爾遜,回國後遭到了國內朝野上下的激烈批評,他在國會中的反對派,抨擊他在中國山東問題上的做法是“我國全部歷史中最黑暗的一頁”,是“對人類和對自由與正義事業不可容忍的大錯”。在美國歷史上,中國問題如此引起美國公眾和政界的注意,這也是第一次。其結果,不但把山東問題掛了起來,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為日後中國在華盛頓會議上的收穫埋下了種子。

在1921年召開的華盛頓會議上,中國取得了一些實質性的利益。中國首席代表施肇基提出要求各國尊重中國領土完整以及政治和行政上的獨立,聲明中國不以本國領土或沿海地方割讓或租借他國,中國贊同開放門戶,各國對中國政治上、法權上、行政上之各種限制應從速取消或廢止等解決中國問題的十項原則。 1922年2月2日至4日的會議上,中國代表再度就二十一條及山東問題發表聲明:“1919年之中日條約及換文,當加以公正之審查而圖廢棄之”。最後於2月4日至6日正式簽訂《中日解決山東問題懸案條約及附約》、《九國關於中國事件應適用各原則及政策之條約》、《九國關於中國關稅稅則之條約》等三個文件,其中關於山東懸案作出的利於中方的規定有:膠州德國舊租借界地交還中國;日本軍隊撤出山東;中國贖回膠濟鐵路等。條約還規定:自該條約實施起,1915年8月6日中日所訂關於重開青島中國海關之臨時協定無效,“青島海關應即完全為中國海關之一部分”;原由日本佔有或經營的礦山、鹽場、海底電線、無線電台等,均移交中國,移交詳細辦法由前述中日關於行政權及公產移交的聯合委員會商定。這些條款在一定程度上照顧了中國解決山東主權問題的願望,也達到了列強遏制日本的目的。

當然,提到中國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國際地位的提升,就不能不提到南京國民政府實行的“革命外交”。還在北伐過程中,蔣介石在一次演講中說到:“我們革命有兩個對象,一個是封建的製度,就是國內軍閥,一個就是外交。國內軍閥,從北京打下了之後,北伐總算告一段落”。 “我們最後的革命能否成功,就是全看我們第二個對像如何對付,就是全看外交上的難關能否打破。這個目的能否達到就在不平等條約能否取消”。這段話表現了蔣介石作為中國政府首腦的自主意識,表現出南京國民政府在對外政策方面的新氣象,也直接影響了南京國民政府外交政策的製定和實施。 首先是改訂新約運動。 1928年6月15日,南京國民政府發表《對外宣言》稱:“今當統一告成之際,應進一步而遵正當手續,實行重訂新約,以副完成平等及相互尊重主權之宗旨。”7月7日,外交部提出重訂新約三原則:一、屆滿期者廢除,另訂新約;二、未滿期者以正當手續解除而重訂之;三、舊約已滿期新約未定者,另訂臨時辦法處理一切。同時宣布了改訂新約的方法、步驟。此後,改訂新約運動便大張旗鼓地開展起來。 1928年7月,首先訂立《整理中美兩國關稅關係之條約》。接著簽訂了《中德條約》。與挪威、荷蘭、瑞典、英國、法國訂立《關稅條約》。與比利時、意大利、丹麥、葡萄牙、西班牙訂立《友好通商條約》。 1930年,與日本訂立新的關稅條約,改訂新約運動結束。改訂新約運動中的主要問題是關稅和領事裁判權。訂立新約的國家都承認了中國的關稅自主權。在與比、意、丹、葡、西等國訂立的《友好通商條約》中均有這樣的條款:“此締約國人民,在彼締約國領土內,應受彼締約國法律及法院之管轄。”說明這些國家已同意取消領事裁判權。 1929年4月27日,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就撤廢領事裁判權問題照會英、法、美、荷、挪等國駐華公使,上述各國均未明確反對。 1931年5月,南京國民政府公佈《管轄在華外國人實施條例》,但實施日期一再後延。一直到抗日戰爭期間,不平等條約才得以廢除。

與改訂新約運動相伴的,是收回租界運動。 1927年1月,北伐軍強行收回了漢口和九江的英國租界。如果是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前,英國一定會出兵“懲罰”這種“違法的暴行”。但時代已經變了,英國已無力對中國進行“懲罰”,只好默認中國對租界的回收,從武漢撤兵。英國的撤軍使日本產生了唇亡齒寒的感覺,感到中國軍隊強行回收租界之舉早晚也要落到自己頭上。但是,與中國距離最近且上升勢頭最猛的日本帝國,是絕不會允許中國軍隊強行收回租界的。對這一點,北伐軍總司令蔣介石也很清楚。 1927年3月,蔣介石在北伐軍攻占南京後,特地招請日本記者,暗示北伐將不包括東北地區。但國民黨的左派們卻明確說明北伐不會將東北排除在外。 國際地位的提高是自己爭出來的,不是別人選出來的。所以,如果硬要認為中國當選國聯非常任理事國是一個標誌的話,那麼它也是“果”而不是“因”。

中國的國際地位雖有所提高,但對國際關係實質的認識,以及中國在這樣的國際關係框架中應怎樣折衝,中國當局的認識卻出現了嚴重的誤判——一方面認為國際關係準則對列強的行為方式可以產生足夠大的製約,一方面認為只要巧妙利用大國的利益分歧,就能通過在國際上的縱橫捭闔來保護中國的利益。正是這兩點致命的誤判,使得中國當局在九一八事變爆發後,還要一味地相信國際間的正義與公理,天天等著國聯來進行干涉以製約日本。不過話說回來,中國脆弱的統一和羸弱的國力,也使得南京政府不得不抓住國聯這棵救命稻草——即使知道只是根稻草,也只好抓住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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