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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十八章變相的封建勢力 魏晉南北朝之門第

國史大綱 钱穆 5245 2018-03-16
貴族世襲的封建制度,早在戰國、秦、漢年間徹底打破。然而東漢以來的士族門第,他們在魏晉南北朝時代的地位,幾乎已成為變相的封建了。 東漢士族地位的獲得,本由當時的察舉制度。三國喪亂之際,“士人流移,考詳無地。”用兵既久,人材自行伍雜進。 “郎吏蓄於軍府,豪右聚於都邑。”兩漢文治精神所託命的州、郡察舉制,一時逆轉,而倒退為秦、漢初年之軍功得官。要對此種情況加以救挽,於是有魏尚書陳群之“九品官人”法。 朝廷用人委之尚書,然尚書“不能審核天下人才士庶,於是委中正銓第等級,憑之授受。” 州置“大中正”,郡置“小中正”。大中正以“本處人任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為之”。故“中正”乃中央官之兼職。

中正何以必須本處人任之?因非此無以熟知各本處之人才。中正何以必須中央官兼職?因亂離之際,人才集中中央,就近訪察為便。 各地郡中正可以各就所知,匯報各本州大中正。大中正得根據鄉評,定其品級與進退。 通典雲:“其有言行修著,則升進之;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倘或道義虧闕,則降下之;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 此雖為軍政狀態下一時之權宜,然其初“猶有鄉論餘風”。故其後有“正始勝流”之目。今按:此制與州、郡察舉有相異者兩點: 一、州、郡察舉之權在地方官,而州大中正則為中央官之兼職。故士庶求出身者,於察舉制度下必須歸於地方,而在中正制度下則須奔集中央。 此製本因人才不在鄉里而立。但既立此制,則有使人才永不反歸鄉里之勢。

二、州、郡察舉只為士人進身之初步,至於以後在官職位之升降與轉移,則與察舉無關。 九品中正於各本州人士,無論已仕、未仕,皆以入品。 魏志常林傳注引魏略,謂:“中正差敘,自公卿以下至於郎吏,功德材行所任。”衛瓘謂:“其始鄉邑清議,不拘爵位”,故居官者因清議而進退。陳壽父死有疾,使婢丸藥,鄉黨貶議,遂致沉滯。後又因遵遺囑葬母洛陽,坐不以母歸葬,再致廢辱。東晉溫嶠為丹陽尹,平蘇峻有大功,司徒長史以嶠母亡遭喪不葬,下其品。 如是則官位之升降,乃不繫於居官服務之成績,而操於中正之“品狀”。 “品”者履行,“狀”者才能、績效。中正可得定“品”,不能知“狀”。應於入仕之後,別有考課之法。今品、狀均付於中正。如王嘉敘吉茂雖在上第而狀甚下,云其“德優能少”是也。此制初意,本欲使官人之權不操於在下,而結果轉使在下者持官人進退之柄。又按:州、郡察舉,每歲不過數人,故易識別;中正品狀,同時網羅合境人才,勢難週悉。於是只憑門第,兼採虛譽,雖欲中正,亦不能得。此又為察舉制與中正制相異之一點。

關於第二點,魏夏侯玄已求矯正。 謂:“中正但當考行倫輩,銓衡專於臺閣,不必使中正幹銓衡之機。眾職各有官長,但使官長各以其屬能否獻之臺閣;臺閣則據官長能否之第,參以鄉閭德行之次,擬其倫比,勿使偏頗。” 但當魏、晉之際,司馬氏正結歡強族,自謀篡竊,夏侯玄不免殺身之禍,集權中央之政見,難見實施。 關於第一點。西晉統一以後,劉毅、衛瓘、李重諸人均有論列。九品中正本系三國軍政時代之權宜辦法,今天下復歸一統,自當仍將察舉權付之地方長官,不必再要一個中正。 此亦所謂“土斷”。衛瓘雲:“臣等以為宜擬古制,以土斷定。自公卿以下,皆以所居為正,無復懸客,遠屬異土。如此則同鄉鄰伍,皆為邑裡,郡縣之宰,即以居長。盡除中正九品之製,使舉善進才各由鄉論。如此則下敬其上,人安其教也。”

然而當時世族門第之勢力已成,九品中正制正為他們安立一個制度上之護符。中正“計資定品,惟以居位為貴。”“據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孫,即當途之昆弟。”“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高門華閥,有世及之榮;庶姓寒人,無寸進之路。此為當時盡人皆知之事實。在此形勢下,故家大族,雖無世襲之名,而有世襲之實,因此這一個制度終於不能廢棄。 兩漢官人,與察舉制相輔並行者,尚有學校與考試。東漢的累世經學,即為造成門閥之一因,但到門閥勢力一旦長成,學校與考試制度即不重要,難以存在。 漢末喪亂,天下分崩,學校自無存立之地。魏黃初、太和、青龍中,屢次想振興學校,然而“高門子弟,恥非其倫”。博士既無高選,來者只為避役而已。

兩漢由博士入官者,多至公卿。魏高柔疏:“博士遷除,限不過長。”其升遷既有限,宜遴選不得其人矣。 中央的尊嚴已倒,王政轉移而為家教,自然高門子弟不願進國立的太學。 國立太學的傳統教育為六經與禮樂,而當時名門世族的家庭風尚,是莊老與清談。六經禮樂本求致用,莊老清談則務於自娛。 直到東晉成帝時,還有人以為江左寖安,請興學校。遂重立太學,徵求生徒。然當時士大夫多講莊老,看不起儒家,終於沒有人來理會。 宋文帝立玄、史、文、儒四學,乃以玄為首,國立太學改講莊老玄談。然莊老根本理論便不承認國家有教育人民之必要。宜乎南朝立學,皆旋立旋廢,亦僅為具文而已。 中央既無登用人才之權,如何再能鼓舞人心來受中央的教育?

九品中正制已為門第勢力安置一重政治上外在的護符。晉室東遷,中原衣冠,追隨南渡者,依借勤王之美名,又在政治上自佔地步。故當時有僑姓、吳姓之別。 過江者為“僑姓”,東南則為“吳姓”,吳姓不如僑姓。 東南本為勝國,自不敢比望中原。南士無僕射,多歷年所。齊孝武帝欲以張緒為右僕射,以問王儉,儉曰:“緒少有清望,誠美選,然南士由來少居此職。”乃止。褚彥回曰:“江右用陸玩、顧和,皆南人也。”儉曰,“晉氏衰政,不可為則。” 而僑姓中又分早、晚渡江之不同。 杜驥兄坦告宋文帝:“臣本中華高族,亡髙袓因晉氏喪亂,播遷涼土。直以南渡不早,便以荒傖賜隔。” 中央政府本屬虛置,只得對之優借。 故“甲族以二十登仕,後門以過立試吏”。宋、齊以來,甲族“起家即為秘書郎”。帝王偶爾破格用人,便足自傲。

梁武帝以張率為秘書丞,謂曰:“秘書丞天下清官,東南望冑未有為之者,今以相處,為卿定名譽。” 這都是當時政治上的不成文法,為故家世族擁護權益。 故家世族為要保守他們的特權,亦復處處留神,一步不放鬆。最緊要的自屬婚姻制度,這是保守門閥一道最重要的防線。齊代王源嫁女富陽滿氏,沈約至特上彈章。侯景請娶於王、謝,梁武帝謂:“王、謝門高非偶,可於朱、張以下訪之。” 不僅他們對於婚姻制度如此謹嚴,即日常私人交接,亦復故意的裝身分,擺架子,好像他們果然輿別人有一種不可踰越的界線。 中書舍人王弘為宋太祖所愛遇,謂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若往詣球,可稱旨就席。”及至,球舉扇曰:“若不得爾。”弘還啟聞,帝曰:“我便無如此何。”紀僧真幸於宋孝武帝,曰:“臣小人,出自本州武吏,願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曰:“此事由江斅、謝蕍,我不得措意,可自詣之。”紀承旨詣斅,登榻坐定,斅命左右移吾床讓客。紀喪氣而還,帝曰:“士大夫固非天子所命。”

士大夫在政治上的官爵以外,別有其身分與地位,此事從東漢以來已有之。惟東漢尚為名士,而至此遂成貴族。然而士大夫特意裝身分的故事,至宋、齊以下而轉盛,這便是告訴我們,當時士族門第的界線,實已將次破壞了。還有一事可以見出當時士族門第勢力消長之朕兆者,便是朝廷御史官之輕重。御史本為朝廷振肅紀綱之官,當時士族既目無中央,自不樂於有此職。此在宋、齊時極顯見。 宋延顏之為御史中丞,在任縱容,無所舉奏。王球甚矜曹地,從弟僧朗除中丞,謂曰:“汝為此官,不復成膏粱矣。”齊甲族多不居憲職,王氏分枝居烏衣者為官微減,王僧虔為中丞,曰:“此是烏衣諸郎坐處,我亦試為耳。”故齊明帝謂“宋世以來無嚴明中丞”。 但梁、陳以下,御史官遂多稱職,此亦世族漸失地位之一徵。

江淹彈中書令謝朏等,齊明帝稱為“近世獨步”。張緬居憲司,號勁直,梁武帝至遣工圖其像於台省。其它如張綰、到洽、孔休源、臧盾、江革、孔奐、袁憲、徐陵、宗元饒等,皆以任御史舉職稱。 士族門第同時亦在北方留存,但北方的士族其境遇與南方不同。 一、南渡者皆勝流名族,在當時早有較高之地位,其留滯北方不能南避者,門望皆較次。 二、南渡衣冠,藉擁戴王室之名義,而朘削新土,視南疆如殖民地。北方士族則處胡族壓逼之下,不得不厚結民眾,藉以增強自己之地位,而博得異族統治者之重視。故南士借上以凌下,北族則附下以抗上。情勢既異,其對各方態度亦全不同。 三、南方士族處於順境,心理上無所忌憚,其家族組織之演進,趨於分裂而為小家庭制。

宋孝建時,周朗上書獻讜言,謂:“今士大夫父母在而兄弟異計,十家而七。庶人父子殊產,八家而五。其甚者,乃危亡不相知,飢寒不相卹。”隋盧思道聘陳,嘲南人詩曰:“共甑分炊飯,同鐺各煮魚。” 北方士族處於艱苦境況下,心理上時有戒防,時抱存卹之同情,其家族組織之演進,趨於團結而為大家庭制。 宋書王仲德傳:“北上重同姓,謂之骨肉,有遠來相投者,莫不竭力營贍。”河北有薛、馬兩姓,各二千餘家。薛安都,河東汾陰人,世為疆族,族眾有三千餘家。楊播、楊椿兄弟,“一家之內,男女百口,緦服同爨。”魏書節義傳:“博陵李氏七世共居同財,家有二十二房,一百九十八口。”其它六世、五世、四世同居者甚多。又顏氏家訓謂:“北土風俗,率能恭儉節用,以贍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南北奢儉之風,亦因處境積慮而異。 故南方士族直是政治權利上之各自分佔,而北方士族則幾成民族意識上之團結一致。當時異族視之,亦儼如一敵國,比之劉淵、石勒,不敢輕侮。 宋孝王關東風俗傳謂:“文宣之代,政令嚴猛,羊、畢諸豪頗被徙逐。至若瀛、冀諸劉,清河張、宋,并州王氏,濮陽侯族,諸如此輩,一宗近將萬室,煙火連接,比屋而居。獻武初在冀郡,大族蝟起應之。侯景之反,河南侯氏幾為大患,有同劉元海、石勒之眾也。” 四、南方士族早有地位。故不頋再經心世務,乃相尚為莊老玄虛。北方士族處異族統治之下,既不能澄清驅攘,只有隱忍合作,勉立功業以圖存全,故相尚為經術政務。 故南方士族不期而與王室立於對抗之地位,其對國事政務之心理,多半為消極的。北方士族乃轉與異族統治者立於協調之地位,其對國事政務之心理,大體上為積極的。 因此南方東晉以至南朝,歷代王室對士族不斷加以輕蔑與裁抑,而南方士族終於消沉。北方自五胡迄元魏、齊、週,歷代王室對士族逐步加以重視與援用,而北方士族終於握到北方政治之中心勢力,而開隋、唐之復盛。 北方門第至元魏時亦有郡姓、國姓之目。 “郡姓”為漢族。 山東以王、崔、盧、李、鄭為大。關中以韋、裴、柳、薛、楊、杜首之。 “國姓”即鮮卑。 亦稱“虜姓”,代北以元、長孫、宇文、於、陸、源、竇為首。 魏孝文遷都,詔以門第選舉。 詔曰:“代人先無姓族,雖功賢之胤,無異寒賤,故宦達者位極公卿,其功、衰之親仍居猥任。其穆、陸、賀、劉、樓、於、嵇、尉八姓,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自此以外,應班士流者,尋續別敕。其舊為部落大人,而皇始以來,三世官在給事以上,及品登王公者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以來,三世官在尚書以上,及品登王公者,亦為姓。其大人之後,而官不顯者為族。若本非大人而官顯者亦為族。凡此姓族,皆應審覆,勿容冒偽。” 在孝文之意,一面因為忻慕漢化,重梘漢士族之門第;一面則實欲援借漢族門第制度來保護鮮卑族的政治地位。當時北方門第有“膏粱”、“華腴”、“甲姓”、“乙姓”、“丙姓”、“丁姓”之目,亦幾乎是一個變相的世襲。 當時君臣討論,諸臣皆請惟拔才用,不論門品,而孝文不以為是。 北史韓顯宗傳,李沖曰:“未審上古以來,置官列位,為欲為膏粱兒地,為欲益政贊時?”帝曰:“俱欲為人。”衝曰“若欲為人,今日何為專崇門品,不有拔才之詔?”帝曰:“苟有殊人之技,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門,假使無當世之用者,要自德行純篤。”衝曰:“傅嚴、呂望,豈可以門見舉?”帝曰:“如此者希,曠代有一、兩耳。”李彪曰:“陛下若專以地望,不審魯之三卿,孰若四科?”帝曰:“猶如向解。”韓顯宗曰:“陛下不應以貴承貴,以賤襲賤。”帝曰:“若有高明卓爾,才具儁出者,朕亦不拘此例。” 蓋若惟才是用,則鮮卑自不如漢人;論門品,則鮮卑以王室親貴,尚可保其優勢,所以較之南朝君臣的意態,恰相反對。 但是魏孝文只能在門第的觀念與製度上,設法使鮮卑漢化,而與中原故家士族同操政柄;並不能排除漢族,讓鮮卑獨鞏其治權。 當時在上者既力主門品,則門第在政治上的地位自然穩固。 他們已然經歷長時期的驚風駭浪,現在居然能苦撐穩渡,慢慢見岸。中國文化,賴藉這些門第的扶護保養而重得回生。北方士族所遭境遇,視南方士族遠為艱苦;而他們所盡的責任,亦較南方士族遠為偉大。 然平情而論,南方門第對於當時傳統文化之保存與綿延,亦有其貢獻。一個大門第,決非全賴於外在之權勢與財力,而能保泰持盈達於數百年之久;更非清虛與奢汰,所能使閨門雍睦,子弟循謹,維持此門戶於不衰。當時極重家教門風,孝弟婦德,皆從兩漢儒學傳來。詩文藝術,皆有卓越之造詣;經史著述,亦燦然可觀;品高德潔,堪稱中國史上第一、第二流人物者,亦復多有。而大江以南新境之開闢,文物之蔚起,士族南渡之功,尤不可沒。 要之,門第之在當時,無論南北,不啻如亂流中島嶼散列,黑夜中燈炬閃耀。北方之同化胡族,南方之宏擴斯文,斯皆當時門第之功。固不當僅以變相之封建勢力,虛無之莊老清談,作為褊狹之抨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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