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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十二章長期分裂之開始 三國時代

國史大綱 钱穆 4957 2018-03-16
秦、漢的大一統,到東漢末而解體。從此中國分崩離析,走上衰運,歷史稱此時期為魏晉南北朝。 自漢獻帝建安二十五年,下至魏元帝咸熙二年,凡四十六年而魏亡。 此下十五年,至西晉武帝太康元年吳亡,中國又歸統一。 然吳亡後十年,武帝卒,不二年晉室即亂。吳亡後三十一年,為晉懷帝永嘉五年,劉曜陷洛陽,帝被虜。又五年,愍帝建興四年,劉曜陷長安,帝出降。自此西晉覆滅,中國分南、北部。 東晉南渡,自元帝至恭帝凡一百零三年。宋六十年,齊二十四年,梁五十六年,陳三十三年,共一百七十年為南朝。 北方五胡竟擾,起晉惠帝永興元年,迄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共一百三十六年,此後北方復歸統一。 元魏凡一百四十九年,而北方歸其統一者先後僅九十六年,又分東、西魏。東魏十七年,西魏二十三年。繼東魏者曰北齊,二十八年;繼西魏者曰北周,二十五年,為北朝。

此長時期之分裂,前後凡三百九十四年。三百九十四年中,統一政府之存在,嚴格言之,不到十五年。放寬言之,亦只有三十餘年,不到全時期十分之一。 將本期歷史與前期相較,前期以中央統一為常態,以分崩割據為變態;本期則以中央統一為變態,而以分崩割據為常態。 這時期的中國,何以要走上分崩割據的衰運?這可以兩面分說: 一是舊的統一政權必然將趨於毀滅,二是新的統一政權不能創建穩固。 一個政權的生命,必須依賴於某一種理論之支撐。此種理論同時即應是正義。正義授與政權以光明,而後此政權可以綿延不倒。否則此政權將為一種黑暗的勢力,黑喑根本無可存在,必趨消失。 東漢王室逐步脫離民眾,走上黑暗的路,此有兩因:一則王室傳續既久,一姓萬世的觀念使其與民眾隔離。一則內朝、外朝的分別,使其與士大夫隔離。因此外戚、宦官得以寄生在王室之內邊而促其腐化。舊的統治權必然滅亡。已在前幾講說過。

舊統治權因其脫離民眾而覆滅,新統治權卻又不能依民眾勢力而產生。 秦、漢間的社會,距古代封建社會不遠,各方面尚保留有團結的力量。 王莽末年之亂,除卻光武一宗及隗囂、公孫述等帶有古貴族之氣味外,其餘如綠林、銅馬、赤眉之類,全是饑民的集團。 沿積到三、四百年以上的統一政府,統治著許大的廣土眾民的國家,散漫的農民在飢鋨線上臨時結合起來,其力量不夠得推翻他。 秦、漢以來的統一政府,日趨龐大,其事可舉當時地方行政單位及戶口數論之。秦時全國分四十餘郡。西漢平帝時,凡郡國一百三,縣邑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國二百四十一。地東西九千三百零二里,南北萬三千三百六十八里;民戶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東漢順帝時,凡郡國百有五,縣邑、道、侯國千一百八十;民戶九百六十九萬八千六百三十,口四千九百一十五萬二百二十。

且以中國疆域之展佈,縱使大饑荒,亦必夾有豐收的地帶,要一般農民一致奮起,事亦不易。於是無可團結的社會,乃借助於“宗教”與“迷信”。農民結合於宗教與迷信的傳播之下,而一致奮起,成為東漢末年之黃巾。 黃巾蔓延青、徐、幽、冀、荊、揚、兗、豫八州,置三十六方,大方萬餘人,小方六、七千。 然而迷信成分太多,宗教質地太差,容易發動,不容易成功。 東漢王室並沒有為黃巾所傾覆。 東方的黃巾,乃至西方的邊兵,均已逐次削平。若使當時的士族有意翊戴王室,未嘗不可將已倒的統一政府復興。然而他們的意興,並不在此。 漢末割據的梟雄,實際上即是東漢末年之名士。尤著者如袁紹、公孫瓚、劉表諸人。 袁紹喪母,歸葬汝南,會者三萬人,其盛況不下陳寔。又母喪禮畢,追感幼孤,又行父喪。其去官而歸,車徒甚盛。許劭為郡功曹,紹入郡界,曰:“吾豈可使許子將見。”謝車徒,以單車歸家。公孫瓚與劉備同受學於盧植,為郡吏,太守劉君坐事徙日南,瓚身送之,自祭父墓,曰:“昔為人子,今為人臣,送守日南,恐不得歸,便當長辭。”劉表,“八及”之一,在荊州,允為一時名士所歸趨。

國家本是精神的產物,把握到時代力量的名士大族,他們不忠心要一個統一的國家,試問統一國家何從成立? 當時士族不肯同心協力建設一個統一國家,此亦可分兩面說:一則他們已有一個離心的力量,容許他們各自分裂。二則他們中間沒有一個更健全、更偉大的觀念或理想,可以把他們的離心力團結起來。 離心力的成長,大體為兩漢地方政權所演變。 兩漢地方行政長官,即郡太守。其地位本甚高,秩二千石。平時得召見,高第得入為公卿。在郡得自闢屬官,得自由主持地方之政事,得自由支配地方財政,得兼地方軍政。 兩漢的郡太守,權位既重,並得久任,儼如古代一諸侯,所異者只是不能世襲。 中央政府對地方行政有分派督察之人,曰刺史。 西漢剌史秩六百石,居部九歲乃得遷守、相,位微而權重。每歲八月巡行所部,歲盡詣京師奏事。東漢刺史秩增至二千石,但因計吏還奏,不復詣京師,位任益尊。

靈帝時,地方變亂紛起,宗室劉焉建議改刺史為州牧,乃有地方行政實權。關東義兵起,討董卓,太守亦各專兵柄。中央大權墮落,地方政權乘之而起,遂成三國初年之割據。 地方政權漸漸成長,亦有一種道義觀念為之扶翼。 因郡吏由太守自闢,故郡吏對太守,其名分亦自為君臣。 汝南太守歐陽歙,欲舉督郵繇延,主簿將引延上,功曹郅惲曰,“明府以惡為善,主簿以曲為直。此既無君,亦復無臣。” 或稱太守曰“府君”,乃至為之死節。 漢末廣陵太守張超為曹操所殺,其故吏臧洪,袁紹任為東郡太守,怨紹不救超,遂與紹絕。與紹書,謂:“受任之初,志同大事,掃清寇逆,共尊王室。豈悟本州島被侵,請師見拒。使洪故君淪滅,豈得複全交友之道,重虧忠孝之名乎?”

除非任職中央,否則地方官吏的心目中,乃至道義上,只有一個地方政權,而並沒有中央的觀念。 劉表遣從事韓嵩詣許,嵩曰:“若天子假一職,則成天子之臣,將軍之故吏耳;不能複為將軍死也。” 甚至即已進身為中央宮,仍多為其舉主去官奔喪。 又趙諮拜東海相,道經滎陽。令敦煌曹暠,諮之故孝廉,迎路謁候,諮不為留。暠送至亭次,望塵不及,謂主簿曰:“趙君名重,今過界不見,必為天下笑。”即棄印綬追至東海,謁諮畢,辭歸家。僅為一謁輕去其官,較之奔喪,抑又甚矣。 當時的士大夫,似乎有兩重的君主觀念,依然擺不脫封建時代的遺影。 國家觀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家庭。君臣觀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朋友。此自東漢下半節已有此端,至三國而大盛。

然而此種趨勢,苟有一個更合理、更偉大的思想起來,未嘗不可挽回。惜乎魏、晉以下的思想,又萬萬談不到此,中國於是只有沒落。 歷史的演變,並不依照一定必然的邏輯。倘使當時的新政權,能有較高的理想,未嘗不足以把將次成長的離心力重新團結起來,而不幸魏、晉政權亦只代表了一時的黑暗與自私。 曹操為自己的家世,對當時門第,似乎有意摧抑。有名的魏武三詔令明說“唯才是舉”,雖“不仁不孝”亦所勿遺。他想要用循名責實的法治精神,來建立他的新政權。但是曹家政權的前半期,挾天子以令諸侯,藉著漢相名位剷除異己,依然仗的是東漢中央政府之威靈。下半期的篡竊,卻沒有一個坦白響亮的理由。 魏武述志令自稱:“無下無有孤,不知幾人稱王,幾人稱帝?”此不足為篡竊之正大理由。曹氏不能直捷效法湯、武革命,自己做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而其子依然不能做周武王,必做堯、舜禪讓,種種不光明、不磊落。總之,政權的後面,沒有一個可憑的理論。

乘隙而起的司馬氏,暗下勾結著當時幾個貴族門第再來篡竊曹氏的天下,更沒有一個光明的理由可說。 司馬懿殺曹爽,何晏諸名士同時被戮。晏,魏外戚。於當時朝政,實欲有所更張。傅咸雲“正始中,任何晏以選舉,內外眾職,各得其才,粲然之美,於斯可觀。”是彼輩於政治上,亦確有成績。及司馬政權既定,此等真相遂不白於後世。繼晏受禍者有夏侯玄,亦魏宗室。其論政制,上追賈、董,蓋非東漢所逮,而亦為司馬氏所忌。玄、晏諸人,人格自高,所存自正。惟不脫明士清玄之習,乃不敵司馬父子之權譎狠詐。當時朝士雖慕敬玄、晏風流,而以家門地位私見,於玄、晏政治主張,不能擁護。至晉室佐命功臣如賈充、王沈之流,皆代表門第,而私人道德極壞無比。

司馬氏似乎想提倡名教,來收拾曹氏所不能收拾的人心。然而他們只能提出一“孝”字,而不能不捨棄“忠”字,依然只為私門張目。 他們全只是陰謀篡竊。陰謀不足以鎮壓反動,必然繼之以慘毒的淫威。如曹操之對漢獻帝與伏後。 曹操迎獻帝都許,帝謂操曰:“君能相輔則厚,不爾幸垂恩相舍。”操以事誅董貴人,帝以貴人有孕,累請不得。又勒兵收伏後,華歆發壁牽後出,後披髮徒跣行泣過帝,曰:“不能相活邪?”帝曰:“我亦不知命在何時?” 司馬師、昭兄弟之對曹芳與曹髭。 司馬師逼魏太后廢齊王芳,太后欲見師有所請說,郭芝曰:“何可見?但當速取璽綏。”太后意折。高貴鄉公自討司馬昭,賈充率眾逆戰南闕下。帝自用劍,昭眾欲退,充謂太子舍人成濟曰:“司馬公畜養汝輩,正為今曰。”濟即抽戈刺帝。

正惟如此,終不足以得人心之歸向。 直到五胡時的石勒,尚謂:“曹孟德、司馬仲達以狐媚取人天下於孤兒寡婦之手,大丈夫不為。” 法治的激變而為名士清談。要之中央新政權不能攫得人心,離心勢力依然發展,天下只有瓦解。 舊政權必然沒落,新政權不能穩定,而作為當時社會中間的智識分子,所謂“名士”之流,反映在他們思想上者,亦只是東漢黨錮獄以後的幾許觀念,反動回惑,消沉無生路。 過分重視名教,其弊為空洞,為虛偽。於是有兩派的反動產生: 一、因尚交遊、重品藻,反動而為循名責實,歸於申、韓。 抱朴子名實篇謂:“品藻乖類,名不准責。”審舉篇謂.“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又正郭篇云:“廢職待客,比之周公。養徒避役,擬之仲尼。棄親依豪,同之遊、夏。”此皆當時風氣。故劉梁有破群論,謂:“仲尼作春秋,亂臣賊子懼;此論之作,俗士豈不媿心也?” 二、因尚名節、務虛偽,反動而為自然率真,歸於莊、老。 青州人趙宣居墓行服二十餘年,生五子;陳蕃致之罪。孔融為北海相,有遭父喪哭泣墓側,色無憔悴者,融殺之。又有母病思食新麥,盜而進者,融特賞,曰:“無有來討,勿複盜也。”路粹奏孔融與白衣禰衡跌蕩放言,雲:“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瓶中,出則離矣。”此等狂論,皆下開魏晉風氣。惟孔融尚未正式棄孔孟歸莊老,正式主張莊老者,為王弼、何晏。然何晏尚務實幹,以莊老為玄虛者,乃阮籍、嵇康。然阮、嵇皆別具苦心。此下則又自玄虛轉成放誕矣。 這兩個趨勢,早起於漢末。崔寔政論代表前一個,仲長統樂志論代表後一個。 但要提倡法治,起碼的先決條件,在上應有一個較穩定的政權。政權之穩定,亦應依附於此政權者先有一番較正義,至少較不背乎人情的里想或事實。東漢末年乃至曹魏、司馬晉的政權,全是腐化黑暗,不正義、不光明、不穩定,法治精神如何培植成長?於是崔琰、毛玠之反激,變為阮籍、嵇康。 崔、毛二人皆仕魏,典選舉,任法課能,以清節自勵,土大夫至故污其衣,藏其輿服,朝府大吏或自挈壺餐以入官市。然試問仕魏者舍為私家幸福外,復有何公共理想乎?籍浮沉仕宦而持身至慎,出言玄遠,絕不臧否人物。嵇康隱淪,然自謂:“非湯武薄周孔,會顯世教所不容”,果以殺身。 他們不願為黑暗政權有所盡力,然他們自身亦多半是門第世族中人,依然不能脫身世外。以市朝顯達而講莊老,其勢不得不變為虛無,為浮沉,為不負責任。最先只是自謹慎,保全門第,而以後不免於為汰侈驕逸,否則為優游清談。風尚如此,宜乎不能挽時代之頹波,而門第自身終亦同受其禍。 何曾侍晉武帝宴,退告其子遵等曰:“國家應天受禪,創業垂統,吾每宴見,未嘗聞經國遠圖,惟說平生常事,非貽厥孫謀之兆也。汝等猶可獲免”;指諸孫曰:“此輩當遇亂亡也。”然曾既歷魏、晉,且為晉重臣。日食萬錢,猶云“無下箸處”。平居奢汰如此,而不聞為國事有獻替。永嘉之亂,何氏滅亡無遺。傅玄著論盛推何曾、荀顗(yi),謂:“能以之道事其親”,家門私德,何補於大局?王衍為石勒所執,臨死乃曰:“吾曹雖不如古人,向若不祖尚浮虛,戮力以匡天下,猶可不至今日。”然而晚矣。 西漢初年,由黃、老清淨變而為申、韓刑法。再由申、韓刑法變而為經學懦術。一步踏實一步,亦是一步積極一步。現在是從儒術轉而為法家,再由法家轉而為道家,正是一番倒捲,思想逐步狹窄,逐步消沉,恰與世運升降成為正比。在此時期,似乎找不出光明來,長期的分崩禍亂,終於不可避免。 魏共五帝,四十六年而亡。
蜀共二帝,四十三年。 蜀(一)昭烈帝——(二)後主 吳共四帝,五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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