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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九章統一政府之墮落 東漢興亡

國史大綱 钱穆 3354 2018-03-16
王莽失敗,漢宗室光武復興,是為東漢。然不久即走上衰運,東漢只是秦、漢以來統一政府之逐漸墮落。
東漢凡十三帝,百九十六年。 所謂統一政府之逐漸墮落,可分兩部言之:一王室,二政府。 王室又可分三部言之:一王室自身,二外戚,三宦官。 東漢王室之墮落,只看東漢諸帝年壽即知。 東漢諸帝年壽略表: 一個貴族特殊的家庭,和大自然隔離,總不免要走上墮落衰敗的命運,此乃以下中國歷代王室共有之趨勢,而東漢最可示例。 因東漢諸帝多童年即位、夭折,及絕嗣,遂多母后臨朝,而外戚、宦官藉之用事。 東漢外戚宦官更迭用事略表: 其先則因母后臨朝而外戚得以專政,君主與外朝不相親接,乃謀諸宦官。自鄭眾後宦者始用事。自梁冀誅而權勢專歸宦者。

東漢外戚權勢,以鄧、梁二氏為尤盛。鄧家累世寵貴,封侯者二十九人,位至三公者二人,大將軍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列校二十二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侍中、將、大夫、郎、謁者不計其數。然猶以漸致。梁冀一門,前後七侯、三皇后、六貴人、二大將軍,夫人女食邑稱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餘卿、將、尹、校五十七人。冀秉政二十餘年,跋扈無比。與桓帝謀殺梁冀五宦者,單超、左悺、徐璜、具瑗、唐衡,皆封侯,當時稱“五侯”,又稱左回天、具獨坐、徐臥虎、唐兩墮。自後,宦者氣焰遂張,則實外戚有以助成之也。 此後則外朝名士與外戚相結以圖謀宦官。及何氏敗,袁紹盡誅宦官,而漢亦亡。 外戚與宦官,其實都還是代表了王室的一部分,其來歷則原自西漢。

西漢初年,宗室、功臣、外戚,為朝廷之三大系。 當西周時,外則封建,內則世唧,王室之與貴族,相去祇一間耳。秦則天下盡為郡縣,舉國統於一王。天子世襲,而丞相、御史大夫以下不世襲,然後天子乃高高在上,其勢孤危易倒。漢鑑於秦亡之速,變更秦法,稍稍復古,故以以宗室、外戚、功臣三係與王室相夾持而為治。 外既大封同姓為王國,與郡縣相雜,內則丞相、御史大夫諸要職,雖不世襲,而大例非列侯莫得當,則為一階級所專有,體勢近於世襲。 歷史進化以漸不以驟,古代貴族封建政體一變而為平民的統一政府,廣土眾民,孤危之勢不足以持久,故外有封王,內有列侯,粗為等次,以相扶護。猶嫌王室單微,則援用外戚以為之輔。呂后之卒,宗室、功臣內外相結,鋤去諸呂,而迎立代王,則利其外家勢弱,出中央功臣一系之意。其時則外戚一系勢最衰。文帝既立,潛移默運,外撫馴諸王,內調狎功臣,卒使王室漸尊漸安。漢室之終臻穩固,蓋非易也。

吳、楚七國亂後,宗室地位日削,功臣傳世漸久,亦不保其位,於是王室依仗乃惟有外戚。 武帝以後,中朝、外朝始分,於是宰相為外朝領袖,而大司馬大將軍為內朝輔政,其職則胥由外戚為之。 宰相其先本為天子私臣。 漢初宰相皆列侯為之,此皆相互戮力以爭天下者,在當時亦為皇帝之私人也。故御史人夫為副丞相,而御史有中丞,得治王宮之政令。此猶周禮天官冢宰,其屬官得統及皇帝內廷。此非古人立法之善,乃係當時“王室”與“政府”公私性質不分明也。及武帝以下,宰相始由士人特起,漸有其尊嚴之地位,而與王室亦漸分離。 而王室不得不仍有其私臣, 於是遂有大司馬大將軍輔政之製, 於是“中朝”、“外朝”判而為二。霍光謂車千秋曰:“光治內,君侯治外”;時光為大將軍,千秋為丞相也。霍光廢昌邑王而丞相楊敞事前不預知,光謂:“此內朝事,無關外朝也。”內朝諸臣之領袖以“大司馬大將軍”為號者,正見軍人本為王室私屬,今已由軍人政府轉變為士人政府,故軍職不為外朝之丞相而為內朝之輔政。以外戚為之者,外戚有客觀之尊嚴,而無世襲,以隨新天子為轉移,其事最少弊。又內、外朝既分,內朝用私臣,非宗室則必屬外戚矣。

封王、列侯漸次在政治上消失其地位,漢武以後的文治政府漸次形成,“王室”與“政府”漸次分開,而外戚卻由此到他政治上地位。只要政治情態一時不變更,則外戚地位繼續有其存在,故外戚擅政,已起西漢,而尤以武帝以後為甚。 西漢外戚略表: 光武中興,又減削外朝政府之權力,一移之內朝王室,於是外戚勢任愈大。 西漢雖以外戚輔政,而外朝丞相體尊,猶為對峙之局。光武躬親庶務,內朝尚書位微而權重,外廷三公並峙,僅有虛位,無實權。故外戚用權於內,外朝即無以相抗。 政府漸漸脫離王室而獨立,為當時統一政府文治上之進步。王室削奪政府權任,而以私關係的外戚代之,則顯然為統一政府之墮落。 然外戚與宦官較,則外戚猶為稍愈。

西漢初年,王室、政府界限不清,而當時官吏組織中亦無宦者之特殊集團。 朝廷自皇帝以下,官吏最要者有三公、九卿。 輔助天子,總理庶政。 副丞相。 丞相為文官長,太尉為武官長。 以上為三公。 掌宗廟禮儀,屬官有太樂、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醫等,此為天子宗廟之守官。太常始名“奉常”,蓋即“奉嘗”借字。 掌宮殿掖門戶,屬官有大夫、郎、謁者等。大夫掌論議;郎寧守門戶,出充車騎;謁者掌賓贊受事。 “光祿”即古言“大麓”,“勳”則“閽”也。古天子居山邱,則守門者居麓,故曰大麓,即猶後世之閽人。然則光祿勳為天子守宮殿之官。 掌宮門屯衛兵,屬官有公車司馬、衛士、旅賁等。旅賁,虎士成群而奔也。衛尉與光祿勳同掌宮衛,惟衛尉乃武職。然則光祿勳猶大門房,而衛尉則為衛隊長。九卿先廟祝而後門房、衛隊,此古人敬祖尊先之義。

掌輿馬。皇帝居則需光祿勳、衛尉之侍衛,出則需太僕之車馬,故以太僕次此三卿,皆主皇帝之生活。 掌刑闢。 掌諸歸化蠻夷。 掌宗屬。對皇帝有犯逆則歸廷尉,賓服則歸大鴻艫。先中國而後四夷,故廷尉在大鴻脯前。其同宗外戚則屬宗正,先公後私,故在廷尉、大鴻臚後。此三卿皆主皇帝之交際。 掌谷貨,主田租之入,以給國家之公費。 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天子之私供養。大司農為大賬房,少府為小賬房;此二卿皆主皇帝之財務。 以上為九卿。論其性質,均近於為王室之家務官,乃皇帝之私臣,而非國家之政務官,非政府正式之官吏。推而上之,可知宰相、御史大夫、太尉三公,其初實亦帝王私臣。漢政本襲秦舊,秦廷有些處脫不了古代貴族家庭的遺習,故秦漢初年政府,有幾處亦只是一個家庭規模之擴大。

整個朝廷,初從家庭狀態中蛻化而出,那時自不需另要內廷私臣乃至於宦官。 宦官在當時,與普通士人,亦並不歧視。如趙髙為秦二世師,又為郎中令。司馬遷受腐刑後乃為中書令。蓋古者貴族階級之旁,常有刑人服事執役。此等刑人,或由俘虜,或因罪罰,而多半亦出貴族階級,有聰明技藝,故刑而用之,其地位較之工、賈、農、牧一般平民為高。稱曰“宦”者,宦本宦學、仕宦,非惡稱也。 武帝以雄才大略獨攬事權,於是重用內朝尚書,奪宰相權。 漢御史大夫有兩丞,一曰御史丞,一曰御史中丞。御史中丞亦謂御史中執法,居殿中,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十五人,受公卿奏事,舉劾案章。天子事下中丞而至大夫以及丞相。中丞屬於大夫,大夫職副丞相,故宮中事丞相無不可製。

文、景時丞相欲誅鄧通、晁錯,其權擬天子矣。武帝用尚書,中丞不得居中製事,侍御史、部刺史皆廢。末年霍光為大司馬領尚書事,號“內府”。 宣帝中興,復舊制,魏相為御史大夫,外遣丞相掾吏按事郡國,不遣中使,內則奏封事不經尚書,去副,又加給事中,得宴見,而霍氏以敗。 然元帝時,宦者石顯用事,丞相權复盡歸尚書。成帝時,何武建言設三公官,御史大夫改大司空,中丞遂為御史台長官,出居外台。東漢中丞遂為台率,始專糾察之任,為後世御史之職所仿。漢初御史大夫副丞相而得統治宮中事,後世御史為天子糾察百寮。蓋因政府與王室既分,則二者間權任自有移轉也。 晚年又用中書。 武帝晚年常宴遊內廷,不復多與士大夫接,遂用宦者主中書,典尚書章奏。

元帝時遂有弘恭,石顯,而宦者逐漸用事。光武中興,宮中悉用閹人,不復參以士流,於是正式遂有一個宦官的集團。 東漢郎官已全為郡國察舉“孝廉”到京待轉之一階,則自不能仍以為皇帝內侍。王室與政府之性質既漸分判明晰,則光武之製實不為非。光武又盡並天下財賦於大司農,而少府遂專掌中服禦諸物,衣服、寶貨、珍膳之屬,此亦在王室、政府逐漸分離下應有之調整。故自御史中丞出居外台,光祿勳移至外朝變為閑職,三署郎更不值事內廷,少府不預聞天下賦稅財政,皆兩漢間政府組織與體統上之絕大改革也。 宦官亦在當時“王室”與“政府”之判分下得到其地位。 一面是文治政府之演進,一般官吏漸漸脫離王室私人的資格,而正式變成為國家民眾服務的職位;一面則是王室與政府逐漸隔離而易趨腐化與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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