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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四章霸政時期 春秋始末

國史大綱 钱穆 5830 2018-03-16
西周未葉,中國已有明確可據的編年曆史記載。 史記三代世表:“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紀元年,正時月日,蓋其詳哉。至於序尚書,則略,無年月;或頗有,然多闕,不可錄。故疑則傳疑,蓋其慎也。”今按:春秋托始魯隱公元年,實周平王四十九年,而史記三代世表則始於西周共和元年,相距百十有九年。史公既極稱孔子傳疑之慎,則史公記年自必有所本。故知中國古史紀年,至遲造始於西周末葉,必已明確可依據也。 孔子作春秋,則為中國第一部完整的編年史,後世即名此時期為“春秋時期”。 春秋時期可以說是東周史之第一段落。此段落約佔三百年。 春秋自魯隱公元年迄魯哀公十四年,凡二百四十二年。左傳記載史事較春秋為明備,又下續至哀公二十七年終,凡二百五十五年。若自周平王東遷一併計入,共三百零三年。

此三百年的歷史,可以稱為“霸政時期”的歷史,仍可本此分三段落: 一、霸前時期——迄魯莊公八年,凡八十五年。 二、霸政時期——自魯莊公九年起,迄魯襄公十五年,凡一百二十七年。 三、霸政衰微時期——凡九十一年。 附春秋時期周室帝系表:
周室東遷,引起的第一個現象,是共主衰微,王命不行。 平王崩,魯不奔喪。桓公二十餘年,五聘魯。鄭莊公射桓王中肩。 王命不行下引起的第一個現象,則為列國內亂。 魯為周室所封東方最親、最有地位之諸侯,惟周室之東,魯即表示不擁戴之態度。而不久魯亦內亂,桓公以弒兄自立,於是列國篡亂相乘。宋華督弒殤公,晉曲沃伯殺哀侯,陳公子佗殺太子免自立,曲沃伯又弒小子侯,鄭祭仲逐昭公立厲公,复逐厲公納昭公,衛逐惠公,鄭高渠彌弒昭公,齊襄公殺魯桓公,前後十九年之內,禍變迭起有如此。

王命不行下引起的第二個現象,則為諸侯兼併。 見於春秋國數凡五十餘。若並見左傳者計之,有百七十國。其中百三十九國知其所居,三十一國亡其處。然舉其大者,不過十餘。 又自列國內亂、諸侯兼併下引起一現象,則為戎狄橫行。 當時中國本為一種華、夷雜處之局。 舊說東夷、南蠻、西戎、北狄,各遠居四裔,而諸夏在中原;此觀念殊不可恃。當時蓋為一種華、夷雜處的局面。 而此局面自始即然,亦並非自周王室東遷,四裔異族乃始交侵而入中國。 蠻、夷、戎、狄亦非四種絕不同的民族,故蠻夷可兼稱。戎狄、夷狄、蠻戎,皆可兼稱。 諸夏與戎狄亦多種姓相同,如晉獻公娶大戎狐姬,又娶驪戎女驪姬,則戎有姬姓。又有子姓。姜戎自稱四岳之後。國語富辰曰:“廬有荊媯”,春秋稱廬戎,是戎亦有媯姓。左傳子魚曰:“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實司太皥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則此諸族,當時亦目為夷,不與諸夏伍。

華、夷通婚,尤為習見。 因此華、戎聯盟之事亦屢見。 所謂諸夏與戎狄,其實只是文化生活上的一種界線,乃耕稼城郭諸邦與游牧部落之不同。 當時華、戎分異,自生活上言,則如姜戎氏雲:是也。自言語上言,則如姜戎氏又稱“言語不達”,史記由余“其先晉人,亡入戎,能晉言”是也。自禮服上言,則如平王東遷,辛有適伊川,見被發而祭於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是也。自戰事上言,則如鄭人與北戎戰,曰:“彼徒我車”,是也。凡此諸別,言語一項似不重要。 齊、楚南北方言即不同。至生活、禮服諸端,其重要關鍵,實在耕稼與游牧之別。故曰:“狄之廣莫,於晉為都。”又曰:“戎狄薦居,貴貨易土,土可賈。”

惟其為耕稼的社會,故有城郭、官室、宗廟、社稷、衣冠、禮樂、車馬、貨賄,此則為諸夏。惟其為游牧的社會,故無上述城郭、官室諸文物、而飲食、衣服種種與諸夏異,而成其為蠻夷戎狄。 耕稼與游牧,只是一種經濟上、文化上之區別,故曰:諸夏用夷禮則夷之,夷狄用諸夏禮則諸夏之。 西周封建,本為一種耕稼民族之武裝拓殖。 除卻錯落散處的幾十個城郭耕稼區域以外,同時還存有不少游牧部族縱橫出沒,只不侵犯到城郭諸邦的封疆以內,雙方可以相安無事。現在則乘城郭諸侯之內外多事而來肆其侵擾。 舉其著者,如隱九年,北戎侵鄭。桓六年,北戎伐齊。莊十八年,公追戎於濟西。三十年,山戎病燕。 三十一年,齊伐山戎。三十二年,狄伐邢。閔二年,狄入衛。其時狄勢正盛,又滅溫、伐齊、伐魯、伐鄭、伐晉,並蹂躪王室。自今山西迄河北、河南、山東諸省,皆其所出沒。蓋閔、僖之世狄最盛。

當時諸夏所最感威脅者,南方有抱帝國主義兼併政策之楚國。 楚之先亦顓頊後,始起在漢水流域丹、淅二水入漢處,曰丹陽。至楚武王始大,自謂:“我蠻夷也。今諸侯皆為叛,相侵,或相殺,我有敝甲,欲以觀中國之政。”於是自號武王。漢陽諸姬,楚實盡之。地方千里,最為當時強國。 北方有抱掠奪主義的山中之北戎。 此種戎狄,大部在黃河北岸太行山脈中,故曰山戎。其戰鬥皆徒步。又稱北戎者,據當時中原諸夏之稱呼。後人以見有“北”稱,遂謂必遠在北塞之外,此皆以後代眼光讀古史之誤也。 故云:“南夷與北狄交,中國不絕若線。” 在此形勢下,產生齊桓、晉文之霸業。 霸者標義,大別有四。 一、尊王——穀梁傳葵丘之盟,“壹明天子之禁”。當時霸者號令,即替代已衰之王權也。周王使宰孔賜齊侯胙,命“無下拜”,齊侯卒為下拜。管仲平戎於王,“王以上卿禮饗之,仲辭,受下卿禮而還。”此皆當時齊桓、管仲竭力尊王之表示。

二、攘夷 三、禁抑篡弒——凡某國遇篡弒,同盟諸國互不承認,並出兵平亂,另立新君。葵丘盟辭:“毋易樹子,毋以妾為妻,毋使婦人與國事”,皆為此發。 四、裁制兼併——凡在同盟,互不侵犯,有爭端,請於盟主,公斷。某國遇外寇,同盟諸國出兵相救。葵兵盟辭:“毋壅泉,毋遏糴”,皆為此發。 正為針對上列時代病之特效藥。 自周室東遷,西周封建一統之重心頓失,諸侯如網解紐,內外多事,亟亟不可終日。自有霸政,而封建殘喘再得苟延。霸政可以說是變相的封建中心。其事創始於齊,贊助於宋,而完成於晉。 齊桓會諸侯十五次,宋每次必預。其次為魯、鄭、陳三國,各得十次。又次為衛,得九次。又次為曹、許,各得七次。其間尤以齊、魯、衛、曹、鄭、宋六國,可謂諸夏之基本結合。此為諸夏結合之第一期,大率在東部與中部,乃黃河下流東部一帶及黃河中游南岸之結合也。

晉自曲沃篡位,專務侵吞,齊桓會盟,晉人不預。然晉國內部爭篡迭起,晉公子重耳逃亡在外,遍歷齊、宋、曹、衛、鄭諸國,南至楚,西至秦,而返國得位。其在外及見齊桓、宋襄,既熟知天下大勢,返國後乃一變晉國以前之態度,參加諸夏集團,而為齊、宋霸政之代興。自是霸業常在晉。此為諸夏結合之第二期,東部、中部之外,又加入中北部,即黃河中游之北岸也。 齊在臨淄,東負海,魚鹽蠶桑,已樹富強之基。惟西南適值魯、衛諸邦,為姬姓主要國家,文化既較高,與齊關係亦密,齊於道義及勢力兩方,皆無法併吞。 齊桓既於國內篡弒紛亂中得國,故轉而創建霸業。宋為周室之賓,先朝勝國,其勢最孤,又處四戰之地,入春秋以來,內亂外患更迭相乘,無時或息,贊助齊桓,獨出誠意。齊桓亦屬其太子孝公焉。惟宋國四圍,無可發展,其勢本弱,故謀霸不成,為楚所敗。

晉人自稱:“居深山之中,戎狄之與鄰”,滅國既多,國力已強。然重耳出奔,狄人勢力已瀰漫於晉之四周。 其所至如齊桓、宋襄,優禮有加者,皆有志搏結諸夏以成霸業者也。如衛、曹、鄭諸國,凡不禮於重耳者,皆目光短淺,惟力是從者也。楚既野心勃勃,秦亦刻意東伸。韓原之敗,秦始徵晉河東。楚之圍宋,曹、衛、鄭諸國皆已折而入於楚矣。晉非圖霸,亦幾不能自全。 惟齊桓僅能阻止狄勢不侵入大河之南岸。 北岸自邢、衛淪陷,諸夏勢力竟難復興,而晉、狄鬥爭,遂為當時一要事。 僖二十七年,晉人作三行以御狄。三十三年,狄伐晉,晉侯獲白狄子。宣十一年,卻成子求成於眾狄,眾狄疾赤狄之役,遂服於晉。十一、六年,晉景公滅赤狄。成三年,伐廧咎如。自是上黨為晉有。襄四年,晉悼公和諸戎。是後有肥、鮮虞、鼓、中山,皆為晉所逐滅。此諸狄包赤狄之北,在太行山東麓平地,且亦儼然趨於城郭耕稼化矣。晉既廓土於群狄,其勢力日漸東伸,遂與齊接壤,而以前邢、衛故土淪沒於戎者,至是乃重歸諸夏之統治。

大體西自河、渭之間,東達太行山兩麓,黃河北岸,皆為頑強之群狄所出沒,其勢力又時時越大河而南。諸夏得齊桓、晉文之霸政而稍稍抑其凶焰,實為春秋時華、戎交鬥一極劇烈之戰陣。 晉人所以能勝此廓清群狄之重任者,一則因久為諸夏盟主,多得貢賦,國力充盈。 參加聯盟諸國,在內可保持政府之安寧,亂臣賊子有所顧忌,不敢輕行篡弒。在外可保國際之平衡,相互間不得輕啟釁端,有事付之仲裁,以和平為職志。是為聯盟國應得之權利。其義務則如國際間之服役,一國有寇患,各國在霸主領導下會師戍守,或助城築,及共同作戰。每逢盟主出師,例得向同盟國乞師。平時則需對盟主納相當之貢幣。 諸侯官受方物,始見於僖七年齊桓寧母之盟。 “黃人不歸楚貢,楚伐之。”其後諸夏亦以貢幣輸盟主。晉文、襄之伯,令諸侯:“三歲而聘,五歲而朝,有事而會,不協而盟。”其後朝、聘彌數,故乃“歲一聘,間歲一朝,再朝一會,再會一盟。”朝、聘既數,而幣亦日重。

晉範宣子為政,於產寓書告以幣重。平丘之會,子產爭貢賦多寡,自日中至於昏。魯之於晉,“職貢不乏,玩好時至,府無虛月。”子產謂:“用幣必百輛,百輛必千人。”此其大概也。 一則晉自獻公以來,即不畜群公子。故晉大夫多用異姓,得因材器使,較之魯、衛、齊、宋諸邦多用宗臣者為優。 晉文公以下,諸卿位次屢有更易,故其臣各務於以事功顯。惟自厲公見弒以後,大夫漸強,平公後益甚。韓、趙、魏、範、中行、知氏稱“六卿”,皆非公室也。 一面北方的狄患逐次解除,一面南方的楚人亦逐漸覺悟,改變其以前極端的武力兼併主義,而漸次要求加入諸夏之集團。 楚莊王滅陳縣之,以申叔時諫,乃復陳。既克鄭,亦退而與之平。既敗晉於邲,其圍宋,宋人告以之實況,亦退師與盟而反。其時楚人意態已與前不同。 宋向戌提倡弭兵,晉、楚交權,城郭諸邦的和平聯盟益形擴大。 此可謂諸夏結合之第三期,於東、中、北三部以外,又加入中南部,即南方之中部,江、漢流域之楚國也。自有此弭兵之會,而諸夏得一相當時期之和平。宋自襄十二年至定十五年,凡六十五年。魯自襄二十五年至定七年,凡四十五年。衛自襄二十三年至定七年,凡四十七年。曹自襄十七年至定十二年,凡五十九年。鄭自襄二十六年、至定六年,凡四十三年。均不被兵。 總觀當時霸政,有二大要義: 一則為諸夏耕稼民族之城市聯盟,以抵抗北方游牧部落之侵略,因此得保持城市文化,使不致淪亡於游牧之蠻族。 二則諸夏和平結合以抵抗南方楚國帝國主義者之武力兼併,因此得保持封建文化,使不致即進為郡縣的國家。 其大勢為文化先進諸國逐次結合,而為文化後進諸國逐次征服。 同時文化後進諸國,雖逐次征服先進諸國,而亦逐次為先進諸國所同化。 其文化落伍諸部族,則逐次消滅,或逐次驅斥。 在此進展中,諸夏結合之團體亦遂逐次擴大,為中國逐次形成中央大一統郡縣國家之醞釀,而上古史亦逐次宣告結束。 霸政衰微,變而為大夫執政。大夫執政,一方面可說為封建制度繼續推演所產出,一方面亦可說是封建制度卻因此崩倒。 封建初期的國家,其先只限於一個城圈。 此即所謂“國”。國有三訓:周禮:“惟王建國”,“以佐王治邦國”,“大曰邦,小曰國”,是也。 齊語:“參其國而伍其鄙”,國指郊以內,鄙指郊以外,是也。又周禮小司徒:“稽國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質人:“國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城中曰國,是也。此三義可會為一義,即一國祇限於一城是也。 因此當時的中國,可以有近二百國。 其時列國人口極少,曠地極多,故各國亦常見遷徙。 如衛、晉、楚、蔡、許、鄭、齊、吳、秦諸國,不勝舉。亦有以外力強遷者,如齊師遷紀郱、鄑、郚;宋人遷宿;齊人遷陽;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之類。 以後人口漸繁殖,國家規模日擴大,不僅對舊的有吞併,對新的也亦有城築。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魯凡城二十四邑,惟郿一邑書“築”,其二十三邑曰“城”。 “築”者增舊,“城”者新立。春秋書“築”八,書“城”二十三,而定哀之間凡八城邑,則國家規模之擴大,彌後而爾烈也。 於是列國遂各自分封其大夫。 春秋初,大夫尚無世爵,其後漸有賜氏。 隱、桓時大夫賜氏者尚少,無駭卒,羽父為之請族,公命以字為展氏。眾仲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大夫有氏,即有世襲封邑如小國矣。 漸稱“子”。 僖公以前,大夫並以伯、仲、叔、季為稱,雖貴不稱“子”。僖、文以後,晉、齊、魯、衛之執政皆稱“子”。鄭間稱之,餘則否。稱“子”則即為封君矣。於是原先的侯國,儼然如一新中央,而大夫采邑則儼然成一小侯國,所以說是西周封建的繼續推進。 又因當時聯盟各國,會聘頻仍,諸侯畏勞,常使卿大夫代行。 會有三例:一曰“特會”,兩君相見也。初諸侯特會,次大夫特會諸侯,又次大夫特會大夫。二曰“參會”,三以上為參。三曰“主會”,伯者主之。初諸侯主會,始自齊桓北杏之會。次大夫主諸侯之會,自鍾離之會始。又次則大夫主大夫之會,而諸侯高拱不預矣。 卿大夫既有外交,往往互相援結,漸漸形成大權旁落之勢,於是大夫篡位,造成此後戰國之新局面。 魯大夫逐始於昭公。宣公時,季氏始專政。定公時,則家臣有囚大夫者。晉卿專政始襄公。鄭卿自僖公之立,始見於傳。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一方面是一個極混亂緊張的時期;但別一方面,則古代的貴族文化,實到春秋而發展到它的最高點。春秋時代常為後世所想慕與敬重。
大體言之,當時的貴族,對古代相傳的宗教均已抱有一種開明而合理的見解。 因此他們對於人生,亦有一個清晰而穩健的看法。 當時的國際間,雖則不斷以兵戎相見,而大體上一般趨勢,則均重和平,守信義。 外交上的文雅風流,更足表顯出當時一般貴族文化上之修養與了解。 即在戰爭中,猶能不失他們重人道、講禮貌、守信讓之素養,而有時則成為一種當時獨有的幽默。道義禮信,在當時的地位。顯見超出於富強攻取之上。左傳對於當時各國的國內政治,雖記載較少,而各國貴族階級之私生活之記載,則流傳甚富。 他們識解之淵博,人格之完備,嘉言懿行,可資後代敬慕者,到處可見。 春秋時代,實可說是中國古代貴族文化已發展到一種極優美、極高尚、極細膩雅緻的時代。 貴族階級之必須崩潰,平民階級之必須崛興,實乃此種文化醞釀之下應有之後果。 此下戰國興起,浮現在上層政治的,只是些殺伐戰爭,詭譎欺騙,粗糙暴戾,代表墮落的貴族;而下層民間社會所新興的學術思想,所謂中國之黃金時代者,其大體還是沿襲春秋時代貴族階級之一分舊生計。精神命脈,一氣相通。因此戰國新興的一派平民學,並不是由他們起來而推翻了古代的貴族學,他們其實只是古代貴族學之異樣翻新與遷地為良。 此是中國文化一脈相承之淵深博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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