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殘陽如血·長征前後內幕大寫真

第10章 2、紅都瑞金的使者——潘漢年、黃火青、張雲逸

正在紅軍第一步兵學校任政治委員的黃火青(校長為陳賡),深夜忽然接到軍委總參謀長劉伯承的電話,要他立即趕到軍委駐地沙洲壩,去執行一項緊急任務。 當時,黃火青正害惡性瘧疾,發著高燒。劉伯承顧不了那麼多,口氣很硬,說:“坐擔架也要抬來。” 黃火青確實是被擔架抬了三十多里,到瑞金沙洲壩的,並在紅軍總醫院往了一星期。 出院後,黃火青到軍委總部報到。劉伯承告訴他具體任務,要他隨中央局宣傳部副部長潘漢年到福建十九路軍做聯絡工作。黃火青這才知道尚屬“秘密”的來龍去脈。 一個月前,陳公培帶著彭德懷的信回到福州。蔡廷鍇閱罷,旋即電告在香港的陳銘樞。陳銘樞喜出望外,當天乘飛機抵榕城。他對陳公培說:“你為十九路軍辦成了一件大事。”

根據彭德懷信中所說,派代表赴瑞金與中共正式談判,陳銘樞、蔣光鼐、蔡廷鍇商定,讓也曾與中共關係甚密的徐名鴻作為十九路軍的全權代表。 徐名鴻,廣東豐順人,早年參加過共產黨。南昌起義時任第四軍十一師黨代表,後又任軍政治部主任。南昌起義失利後脫黨而參加第三黨,並長期在十九路軍工作,時任十九路軍秘書長。 陳公培已順利往返了一回,熟門熟路,陳銘樞命他二度入贛。第三位使者名叫陳小航,一個文化人。 10月上旬,福建使者一行三人抵達紅都瑞金。 徐名鴻帶來一封蔣光鼐、蔡廷鍇給朱德、毛澤東的信。蔣、蔡並不了解中共內部的複雜矛盾,以為瑞金是朱毛說了算,因為多年來都是與朱毛在戰場上打交道,對朱毛大名久仰。

博古看了此信後,打電話給毛澤東,說:“我不出面了,福建使者由中央政府接洽。” 在博古看來,十九路軍此舉,並非什麼大不了的好事,不值得過於重視。 或者說,他壓根兒就反對。因為博古向來對十九路軍厭惡。 早在九一八事變時,十九路軍不願再做蔣介石的砲灰同紅軍打仗,在贛州喊出了“不打內戰”,“共同抗日”的口號。博古卻說,中間派比蔣介石還具有欺騙性,是更危險的敵人。 一二八抗戰,博古為首的臨時中央在上海作了一二八決議,不是支援蔣、蔡抗日,而是號召士兵起來推翻“長官”。蔣介百企圖消滅十九路軍,把蔡廷鍇從上海調到福建“圍剿”中央蘇區。博古不是促使其接受中共提出的共同抗日三條件,而說:“國民黨軍隊的上層軍官,是決不會接受我們的條件的,我們也不會同他們談什麼條件。”

毛澤東作為中央政府最高領導人會見了徐名鴻等。毛澤東說,十九路軍過去替蔣介石打紅軍,壓迫人民是錯誤的,但現在不願打內戰,積極抗日,中國共產黨是歡迎的,支持的。蘇維埃中央政府願意與十九路軍合作,雙方在共同抗日的前提下,反蔣抗日。福建使者廣泛地與中共和紅軍領導人進行了接觸,會見了朱德、周恩來、林伯渠等。 周恩來負責了這次談判工作,並派潘漢年為蘇維埃中央政府和工農紅軍全權代表,與徐名鴻等具體談判。 潘漢年,江蘇宜興人。 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當過小學教員、報館編輯。 1926年冬,往國民革命軍總政治部編寫股股長、宣傳科長兼《革命軍日報》總編,參加北伐戰爭。大革命失敗後,長期領導國民黨統治區域左翼文化運動,歷任上海文化工作中共黨困書記、中共中央宣傳部文委書記、中國“左聯”黨團書記等職。 1930年冬任中共中央《紅旗日報》採訪部主任,江蘇省委宣傳部部長,中央特科委員會委員、第二行動科科長等職。 1933年進入中央蘇區後曾任中央局宣傳部副部長。

雙方談判進行了數日,協議條款已擬定。 到了這個份上,博古等人仍然對十九路軍錶示懷疑。在中央討論條款時,發生了爭論。 博古說:“哪有貓兒不吃腥,哪有軍閥不反革命。十九路軍過去是我們的敵人,今天就不可能成為我們真正的朋友。” 毛澤東、周恩來、朱德與“左”傾關門主義者的觀點完全相反,極力主張與十九路軍合作,抗日反蔣。 毛澤東提出,我們聯合十九路軍,不僅在政治上對全國人民和對國民黨軍隊會起到重大影響,在與蔣介石的軍事鬥爭上,也會產生直接的對我們有利的作用。 毛澤東的意見,在爭論中得到大多數人支持。 博古終於同意與十九路軍簽訂協定。但他解釋道,與蔡廷鍇聯合,僅僅是為了“在群眾面前證明蘇維埃紅軍忠實於自己的宣言,藉以揭破十九路軍的真實面目”。

1933年10月26日,潘漢年與徐名鴻簽訂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及工農紅軍與福建人民革命政府及人民革命軍的反日反蔣的初步協定》。 《初步協定》共十一條: (一)雙方立即停止軍事行動,暫時劃定軍事疆界線(如附件),在該線不得駐紮主力軍隊。同時,十九路軍必須運用各種方式,排除或消滅存在福建與蘇區接壤地間妨礙貫徹該協定之一切障礙勢力。 (二)雙方恢復輸出輸入之商品貿易,並採取互助合作原則。 (三)福建省政府及十九路軍方面,立即釋放在福建各牢獄中的政治犯。 (四)福建省政府及十九路軍方面,贊同福建境內革命的一切組織之活動(各民族抗日反帝團體及一切武裝組織,並允許出版、言論、結社、集會、罷工之自由)。

(五)在初步協定簽訂看,福建省政府及十九路軍即根據訂立本協定原則發表反蔣宣言,並立即進行反日反蔣軍事行動之準備。 (六)初步協定簽訂後,互派全權代表常駐,應由雙方政府負責,保護該代表等人員之一切安全。 (七)雙方人員有必要往來時,由各駐代表要求籤發互照通行證,雙方負保護安全之責。 (八)本協定在福建及十九路軍方面反日反蔣軍事佈置完成前,雙方對於協定交涉應嚴守秘密,協定公佈經得雙方同意。 (九)在完成上述條件後,雙方應於最短時間,另定反日反蔣具體作戰協定。 (十)雙方貿易關係,應依互助互惠之原則另定商業條約。 (十一)本協定在雙方全權代表簽訂草約後即發生效力,正式協定共計兩份,經雙方政府軍事機關正式負責人簽名蓋章後,各執一份執照。

這個協定,對蔡廷鍇來說,並未實現其意圖。後來他在回憶錄中寫道:中共中央代表具體和徐商談,主要談判閩西蘇維埃區與閩西善後處(即閩西善後委員會)雙方劃界而治的問題。我希望徐名鴻談判十九路軍和紅軍共同抗日反蔣大計,能與紅軍取得一致意見。惟中共代表人對我們的意圖不夠了解,卻很少談到這些問題(和紅軍沒有達到攻守同盟,是“閩變”迅速失敗原因之一)。於是10月間草草訂立一個臨時劃界協定。 根據《初步協定》,中央決定派潘漢年為正式代表,黃火青為秘書駐榕。 黃火青住醫院一個星期,潘漢年不能久等,與徐名鴻、陳公培先行。因為蔡廷鍇來電催徐名鴻速回福州籌備舉事事宜,陳小航留下來在古田等黃火青。 為了便於秘密工作,潘漢年讓黃火青改用化名——黃一青。臨行前,中央局秘書長鄧穎超交給了他電報密碼,並教以使用方法和如何寫密信。

黃火青是獨自一人上路的。隊瑞金經福建新泉到上杭。黃火青靠兩條腿走了兩天才到古田。在古田,他找到了陳小航。那段日子,黃火青與陳小航來往較多,比較熟悉。但一直到將近五十年後的1982年冬天,才知道他就是著名的外國文學翻譯家羅稷南。 趕了兩天路,黃火青著實累了。他到古田後一覺睡到大天亮。起床時,陳小航要他看看身後。黃火青一回頭,牆上寫著四個大字:“消滅共匪。” 兩人哈哈大笑。 幾天后,黃火青趕到福州,找到了十九路軍司令部,同潘漢年住在一塊兒。 草簽了《初步協定》,十九路軍解除了後顧之憂,加緊策動福建事變,終於1933年11月20日舉事。 福建政府成立的第二天,潘漢年代表瑞金蘇維埃政府,徐名鴻代表福建政府正式簽訂了《抗日反蔣停戰協定》。

福建事變反響甚大,震驚中外。潘漢年及時地通過十九路軍電台,向瑞金發了兩份電報。 中央回電,要潘、黃二人回去一人詳細匯報。十九路軍迫切需要與紅軍合作。福建政府一成立,蔡廷鍇即致電瑞金,要求紅軍派一個軍事代表駐福州。 中央決定,派張雲逸作為蘇維埃政府的軍事全權代表駐福州。 張雲逸,海南文昌人,曾與鄧小平等領導左右江起義,任紅七軍軍長。 1930年率部進入江西蘇區,與湘贛紅軍會師。曾任湘贛紅軍臨時總指揮部參謀長,紅三軍團第七軍參謀長,江西軍區第三軍分區司令員兼政治委員,中革軍委副參謀長,紅軍總司令部副參謀長兼作戰局局長等職。他早年和李宗仁、白崇禧同在桂軍,和西南部隊都有關係,與福建軍人也相當熟悉。

福建省蘇維埃政府代表方方隨同張雲逸抵榕,與福建人民政府訂龍省省長和汀龍省政府秘書長陳小航,根據《初步協定》簽訂了《閩西邊界及交通條約》。這個條約的簽訂,基本解決了中央蘇區經閩西、閩南而達福建沿海的通道,打破了蔣介石的經濟封鎖。 十九路軍有飛機,福州有機場。博古說,我們也要有飛機。於是,由周恩來負責,在瑞金修建了飛機場。 中共中央委託國家銀行福建省分行行長賴祖烈去福州買飛機。他帶著百餘兩金子乘汽車去福州,不料在泉州境內被土匪搶劫一空。賴祖烈後來受到嚴重處分。 瑞金與福建政府的交通打開後,開始了經貿交流。 毛澤民可謂中央政府的理財家,中央政府國家銀行就是他一手籌建起來的,並任行長。贛南有豐富的稀有金屬——鎢砂。毛澤民領導開發鎢砂資源,任中央政府鎢砂公司總經理。 賴祖烈以“中華商業總公司”總經理身份,與副總經理劉秉奎等人,去龍巖與徐名鴻、陳小航商談貿易。蘇區用鎢礦石、樟腦油、毛邊紙同福建政府交換食鹽、煤油、西藥、布匹等。 除了兩個政府間官方貿易外,老百姓和商人的貿易也十分頻繁,通商集市頗為熱鬧。 羅明在中央黨校學習後,擔任了中央黨校教育處處長。由於他長期在福建省擔任領導工作,對福建地下工作也很熟悉。福建事變後,他再度出山,被派往福州,執行兩項任務:其一,與我黨駐榕代表聯絡;其二,恢復發展地方組織的工作。 潘漢年、張雲逸、黃火青,與福建人民政府領導人陳銘樞、李濟琛、蔣光鼐、蔡廷鍇等,就政治、軍事、外交、貿易等問題進行了廣泛接觸和交談。 羅明組織我黨在福建的地下黨員陳昭禮、龔飲冰、靖任秋、何奮、鄧拓等人,分別在福建人民政府里或公開或秘密地開展工作。 在羅明尚未到福州時,當地黨組織還是提“反蔣蔡,反福建人民政府”口號。羅明抵榕,即刻召集福州、廈門兩中心市委負責人會議,傳達黨中央對“閩變”的指示,並對今後的地方工作做了佈置:(1)利用“閩變”時機,開展抗日、反蔣的宣傳活動;(2)注意秘密活動與公開活動相結合,不要將地下組織全部公開;(3)目前首要任務是爭取在押政治犯的釋放。 於是,在中共的敦促下,福建人民政府高等法院和閩侯地方法院,根據《初步協定》第三條精神,於12月4日、5日、7日分別釋放了在押政治犯,其中有我地下黨員馬立峰、範式人、蔡明善、楊赫光等。 羅明不僅協助地下黨安排這些出獄同志的工作,而且推動地下黨開展支持十九路軍反蔣抗日活動。 福州中心市委於12月16日收到中央10月30日的來信。 信中指出:“我們黨在福建國民黨統治區域內的總方針,應該是一方面盡可能地造成民族的反帝統一戰線,來聚集和聯合一切可能的,雖然是不可靠的動搖的力量,共同反對日本帝國主義及其走狗國民黨南京政府。” 又指出:“我們要無情地反對'左'傾關門主義。” 根據中央來信指示的精神,福州中心市委領導的外圍組織“反帝大同盟福州分會”,以“遠東反帝非戰反法西斯同盟福州分會”的名義,公開活動,並在公開發行的《反帝新聞》等刊物上發表《為號召廣大民眾建立反帝非戰反法西斯的統一戰線宣言》,提出八條綱須,福建人民政府機關《人民日報》和《國光報》曾全文轉載此《宣言》。 福建人民政府知道“非戰會”是我黨的外圍組織,但他們依照《初步協定》第四條的規定,允許其公開進行活動,而且還邀請其負責人到他們的中國青年反帝反法西斯大同盟去做報告,並參加他們外圍組織的核心成員會議。 由於中共地下組織充分利用“閩變”的有利時機來宣傳抗日救國,使福州群眾性的反日運動得以迅速發展,先後建立了公共汽車抗日反帝同盟會,鳳崗農民抗日會,甘蔗農民反日會,福建學院檢查日貨會等組織,並都展開了公開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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